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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球 2009-10-1 18:54

台灣泰雅族

[b]台灣泰雅族[/b]

泰雅族(Atayal),台灣原住民的一個族群,分佈於北部中央山脈兩側,東至花蓮太魯閣,西至東勢,北到烏來,南迄南投縣仁愛鄉,是台灣原住民中分佈面積最廣的一族。
泰雅族的族名「Atayal」,原意為「真人」或「勇敢的人」。由於泰雅族的方言群眾多,一般從人類學的角度將泰雅族分為兩大語系亞族,分別是泰雅亞族「Tayal」與賽德克亞族「Sedeq」,共有二十五個方言群體。其起源傳說以白石出為發源地,惟部分流傳於族內之說法認為是來自埔里牛眠山,昔時文獻認為在中央山脈以西者稱西賽德克群,以東者稱東賽德克群。根據不同方言群泰雅族人的傳說,其祖先起源包括三個地方,首先是於雪山山脈大霸尖山,其次是今南投縣仁愛鄉的發祥村(Pinsbukan),再來是位於南投縣仁愛鄉中央山脈的白石山。後來因人口增長開始分別往西北方向、東部及西南方向分散遷移。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泰雅族分佈在台灣北部中央山脈兩側,以及花蓮、宜蘭等山區,以行政區而言,共分佈台灣北部八縣十三個鄉內。其居住地域內的高山相當多,例如插天山、棲蘭山、合歡山、大霸尖山、奇萊山等都是。河川則有新店溪、大甲溪、秀姑巒溪等。2008年的總人口數約八萬餘人,就人數而言,僅次於阿美族,為台灣原住民族中的第二大族。

[b]族系分支[/b]
依其語言及風俗習慣的不同,傳統上,人類學家通常將泰雅族分為「泰雅亞族」和「賽德克亞族」兩個亞族,但在亞族之內還可以再繼續做分類:
泰雅亞族(Tayal)
1. 賽考列克群(Sekoleq)
- 馬卡納奇亞群 (Makanaji):福骨群(白狗群)、石加路群、金那基群、大嵙崁群、南澳群
- 馬列巴亞群 (Malepa):屈尺群、大嵙崁群、卡奧灣群、溪頭群、司加耶武群
- 馬里闊丸亞群 (Malikoan):馬里闊丸群、關武督群
2. 澤敖列群(Tseole)
- 馬巴阿拉亞群 (Mabaala):南澳群、馬巴阿拉群、萬大群
- 馬巴諾亞群 (Mapanox):汶水群、北勢群、南勢群
- 莫拿玻亞群 (Menebo):南澳群
- 莫里拉亞群 (Mererax):鹿場群、大湖群、加拉排群
3. 賽德克亞族(Sedek)
- 太魯閣群(Taroko,或稱「德魯固群」(Truku))清時,居於南投縣仁愛鄉靜觀一帶,及花蓮縣秀林鄉之山區,目前住於南投縣者,分佈於仁愛鄉之松林、盧山、靜觀;在花蓮縣者,除分佈於秀林、萬榮兩鄉外,尚且一部分住於卓溪鄉立山村,及吉安鄉慶豐、南華與福興等三村。
- 道澤群(Tuuda)清時居於德奇塔雅群領域之北,今南投縣仁禮鄉境平靜一帶山區,至清朝中葉(西元十八世紀)其間,族人之一部遷至花蓮山區桃賽溪中游,自成一群,稱為托賽群,係「道澤」的訛音。目前,主要分佈在南投縣仁愛鄉精英、春陽村,及花蓮縣卓溪立山、崙山諸地。此外,台灣光復後,崙山社之一部移居玉里鎮東豐里。
- 德克達雅群(Takadaya)此群因居住不同有德克達雅(文獻上稱霧社群)與木瓜群之分;昔時,德奇塔雅群分佈於南投縣境霧社與盧山間的濁水溪兩與眉溪上源一帶,民國十九年,該群人不滿日人之統治發動「霧社事件」,次年被迫遷徙,原住霧社以東者,遷至北港溪中游之清流、中原地方,今仁愛鄉互助村境,原仕眉溪東方深山者,下山移居今南山溪一帶溪谷,即南豐村境;木瓜群為德奇塔雅之分支,分佈於花蓮,清時以其所居之木瓜溪流域,故名。清末,為同亞族托魯閣人的壓迫,被迫遷居壽豐鄉溪口村與萬榮鄉明利村兩處。光復(民國三十四年,1945),有的南移至見晴、萬榮(萬榮鄉)。

值得注意的是,泰雅族內的不同方言群體雖然存有差距,但在文化與學術的分類上,自日本領台以來,一直被分類為同一個人群體,並以「泰雅族」做為族稱。
隨著台灣原住民民族自治的政治目標目益受到渴求與重視,花蓮部份賽德克亞族太魯閣群的人,不顧南投賽德克亞族太魯閣群以及花蓮其他賽德克亞族太魯閣群、道澤群、德克達雅群的反對,主張以太魯閣族做為新的族稱,而從暨有的泰雅族中脫離。這個政治目標在2004年1月14日獲得中華民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承認,讓太魯閣族正式成為第十二個台灣原住民族。
隨後,反對以太魯閣族做為新的族名的人,也發起正名運動,以「賽德克族」為族名,並於2008年4月23日正式成為第十四個台灣原住民族。
目前關於的泰雅族的各種論述,因為泰雅族與太魯閣族、賽德克族分立的情況,出現了文化分類與政治分類相悖的困境。

[b]文化特質[/b]
在台灣原住民中,在臉上刺青(人類學家稱之為「紋面」或「文面」)的民族有泰雅族與賽夏族,而賽夏族的文面主要與泰雅族互動生存相關,賽夏族人本身不會刺文,多由泰雅族人執行,也因此,台灣真正擁有長久文面文化基礎的,僅有泰雅族。由於黥面一詞在漢文原為古代的刑罰,多有負面的意思(馬騰嶽1998),目前一般學術界與民間均改以「文面」稱呼泰雅族人的此一文化,以視對於泰雅族文化的尊重。泰雅族語稱文面為partisan,有四種意義:
1. 驅除邪魔的作用;
2. 美麗雅觀的效果;
3. 族系的識別;
4. 榮耀的象徵。
紋面對於男子而言,是成年的標誌也是勇武的象徵,是獵過首級,能夠勇敢獨當一面,保家衛社稷的標誌。對於女子,則是善於織布,泰雅族正以其精緻的織布聞名於世的標記。事實上,除了美觀、避邪,代表了女子的善於織布,可以論及婚嫁的女子。男子的勇武以外,文面也是泰雅族死後認祖歸宗的標誌。
傳統上,泰雅族女子在十三、四歲的時候,就開始跟著母親學習織布的技巧,也開始為自己準備出嫁時的衣裳。泰雅人喜歡的顏色是紅、黑、藍等色,傳統服飾上依各種場合有不同服飾,紅色是泰雅人的最愛。紅色代表血液,也代表力量。當少女的織藝精進,也就是准許在臉上刺青的時候了。然而,文面的風俗在台灣的日治時期已經逐漸被禁止,目前仍保有紋面的泰雅人,都是七、八十歲以上的族人了。但現在都是用貼紙代替紋面。有人形容,黥面紋化是「泰雅人的臉上族譜」,看到黥面,就彷彿看到泰雅人古老的印記,這些說法強調的無非是黥面在泰雅族群中「族群識別」的意義,而從人類學的調查來看,也的確可以找到相互印證的材料。
泰雅族家人為製作自己的日常用具,男的在成年前就不得不學會竹工、編織籠網、鍛冶、刳木及製造武器等的技術,女的在成年前亦不得不學會織布的技能。因此,泰雅族的傳統家族裡,每一個男女是以泰雅族原始的手工藝主要仍停滯在家庭式工藝,種類不多,製作簡單,且有男女分工的現象。
歷史上,由於泰雅族剽悍善戰、堅韌耿直,因此在台灣的日治時期,不時爆發激烈的抗日事件,其中以又霧社事件最為猛烈。也因為這樣,泰雅族人的傳統儀式和文化,被日本人破壞和禁止的項目特別多,也強力受到日本『皇民化運動』的改造。
目前的學術研究中,關於泰雅族文面的研究,可以參考衛惠林〈台灣土著諸族文身習俗之研究〉,在台大考古學刊十五十六集合刊(1950)。馬騰嶽《泰雅族文面圖譜》(1998)

[b]飲食文化[/b]
泰雅族以米飯為主要食糧,但因為經常要外出工作,發明了獨特的竹筒飯。
外出的泰雅族會把米帶在身上,到肚子餓的時候,便砍下較幼小的竹莖,上方留孔,下方密封,把米從孔隙中倒進去,然後用蒸煮的方法把米飯弄熟,吃時只須把竹子掀開,便可嗅到香氣四溢的竹筒飯香。
泰雅族的竹筒飯以傳統的竹筒香原味為主,後來為了符合人客的口味才加入香菇、雞肉等食材。

[b]社會組織[/b]
傳統的泰雅族社會以狩獵及山田燒墾為生,聚落以集居式的村落為主。大體而言,泰雅族的社會組織可以分成下列幾個團體:(1)部落組織;(2)祭祀團體;(3)共負罪責團體(gaga);以及(4)狩獵團體。現簡單分述如下:
1. 部落組織:其部落的形成以血緣基礎,以父系中心,由諸兄弟形成聯合家族,財產與房舍共同擁有。由具聰明英勇有才智,有領導能力的人擔任部落領袖,遇到部落有重大事情的,則由頭目召集長老會議以決策之(泰雅社會中原來沒有頭目,是日治時期日本人為其治理之便而產生的。
2. 祭祀團體:有共同祭祀對象的家庭祖合,如為了祖靈祭之進行而組成的團體。宗教信仰以祖靈的信仰為主,並以超自然的神靈信仰(rutux)最為重要。rutux作為一種無形的超自然力量,使泰雅人在治病、消災祈福時,都會祭祀rutux請其保佑。流傳東部各地泰雅族的另一項普遍傳說是,人過世以後,靈魂都會走過一道彩虹,泰雅族的祖靈會在橋的彼端迎接子孫到祖靈世界。而紋面,正是祖先留給後世子孫一項認祖歸宗的應允和約定。
3. 共負罪責團體(gaga):是共同遵守誡律和規範的團體。泰雅人稱之為gaga(一般稱為祭團), gaga是一種社會規範,是泰雅人日常生活、風俗習慣的誡律,也是最具有約束力與公權力的團體,可以算是泰雅社會中行為道德與社會律法的最高維護與審判者。
4. 狩獵團體:同一個獵團,集體狩獵時大家分工合作共勞共食共享。(改寫自鄉土文化教學與鄉土文化研究)
這四個團體的成員有互相重疊的特質,在不同部落,祭祀團體可能大於狩獵團體,其他的部落可能狩獵團體大於任何一個團體。但基本上各地的差異性頗大,無法一概而論。在這四個團體當中,由於gaga的性質最特別,也在學界當中獲得最多的關注,成為不少學者的研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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