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wingwong 2009-10-3 15:07
清代軍機處成立的由來、職權及其影響
滿清入關,沿襲明制,中央仍以內閣為最高政府機關。到雍正七年,設軍機房,八年改為軍機處,內閣大權漸為所奪,雖仍掌票擬,但重要大事均由軍機大臣承旨處理。乾隆初年,曾一度裁撤軍機處,乾隆二年十一月復設,並完善其制;嘉慶二十三年更以「辦理軍機處」載入「大清會典」,永成定制,至宣統三年始廢。
軍機處成立之直接原因是:雍正初年準噶爾部族叛亂,到雍正七年,朝廷準備對之用兵。因為頻繁的軍報、事關機密,而內閣在太和門外,距內廷過遠,不便皇帝隨時宣召,且內閣當值員數多,恐易泄漏機密;乃於隆宗門外設軍需房,令內閣中書之謹密者,入值繕寫,以期「入值承旨,辦事密速」。後來改名為軍機處,而所涉事務,除軍務外,更廣及其他國家機密。
然而,軍機處的設立,還有一個更重要的背景,即清初以來專制皇權的逐步確立。清初,內閣雖為政府最高的行政機關,但軍國機要的最高決策機關則是由滿州貴族組成的「議政王大臣會議」;所以說:「章疏票擬,主之內閣;軍國機要,主之議政處。」由於議政王大臣均由八旗貴族充任,因此權力是分散於八旗王公之手,這並不利於皇權的加強。這種「議政」體制,正可反映出清初的中央政府,仍不脫部落聯盟的統治形態,皇權仍未絶對確立。
隨着皇權的發展,八旗貴族的勢力便漸受打擊。康熙十六年,設立了南書房,作為處理政務的機要班子,主要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詔令。這一方面侵奪了內閣的職權;另方面因其負有決策軍政機要的權力,故削弱了貴族「議政」的體制。凡此皆有利於皇帝控制大政,因而成為日後軍機處的濫觴。到雍正繼位以後,由於他是經過和兄激烈的明爭暗鬥而得位,所以要進一步加強皇權,正值要對西北用兵,遂有軍機處的設立。
由於這個背景,所以在西北軍事完結之後,軍機處仍然存在,並取代了議政王大臣會議及南書房的地位,成為施政發令的中樞。
至於軍機處的職掌,大清會典說是:「掌軍國大政,以贊機務」。具體言之,有下列幾方面:
負責皇帝日常的秘書和檔案工作,總滙全國要務。凡皇帝應發的各項諭旨,無論「明發上諭」還是「寄信上諭」,都多由軍機處草擬。各地官員上報之奏章和國家軍政大事都由軍機處覆核和商議。此外,還協助皇帝草擬賞單和收發登記各類重要文件,記錄入檔案。
凡國家施政方略,軍事謀略以及官員的重要陳奏意見,或官員的懲處、參奏事件等等,皇帝批交軍機大臣議,或會同各有關部門議。議後提出處理的意見,奏報皇帝裁奪。
向皇帝推薦官員,上至大學士、六部尚書,下至州縣官員,皆由軍機處列出名單上奏皇帝。此外,凡遇科考,亦由軍機大臣開列主考。總裁名單及考試題目,奏請皇帝選用;覆試或殿試,軍機大臣負責核對試卷,或任閱卷官。
某些重大案件,皇帝特交軍機大臣審理定擬,或由軍機大臣會同三法司審擬。
凡皇帝出巡、遊獵,征戰,祭祀等,皆隨同前往,以備顧問。特別是在征戰期間,更要掌握軍旅兵額,糧餉之數,各地山川的形勢,以備皇帝查詢。
軍機大臣可奉皇帝旨,以「欽差」身份往各地檢查或處理一些政務。
軍機處成立後,其影響主要有下列數端:
首先是大大提高了君權。這點可分幾方面說明:
第一,軍機處究其實不過是皇帝的秘書處,並非政府的正式部門,故軍機大臣只是皇帝的秘書處,並非政府的正式部門,故軍機大臣只是皇帝的私人謀士,並非傳統政治中的宰相,他不可能對君權有所節制。
第二,軍機大臣不設專職,而置本職於部院;如此皇帝既收得人之效,又便於軍機大臣之任黜。軍機大臣能盡其被諮詢功能,皇帝又能控制部院,以貫徹大權獨攬,一舉數得。
第三,軍機處發出的諭旨分為明發上諭乃寄信上諭,其中寄信上諭是直接寄給個別部門負責者,而各部門亦可單獨上奏皇而不須經由其上司。如此,則皇帝及其軍機處可明瞭整個官僚結構各部門的運作情形,而各部門除了本身的運作外,對其他部門一無所知,這樣便大大有利於君主專制。
其次,自軍機處設立以後,內閣發佈命令之權為軍機處所奪,其作為行政中樞的地位便被架空;從此,內閣學士若非在軍機處辦事,便成為閑散冗員,而內閣學士品位尊崇,正好給予皇帝對某些大臣作明升暗降的機會。此外,南書房從此也不參預機密,只負責文章書畫的工作而已。
第三、軍機處從一開始就是辦理軍務而設,故此,自清初以來專門負責軍務的「議政王大臣會議」便變得有名無實。從而八旗王公的勢力亦被削弱,到乾隆五十六年,便索性廢除了議政處。
第四,軍機處僅設軍機大臣及章京兩類官員,大臣面承諭旨,章京分班治事,員數既少,易於課定責任,且亦易於保持機密。同時軍機處所議之諭旨,機密事一概由廷寄,廷寄經述旨後,概由軍機處加封交兵部迅速持遞,避免了層層下達的拖延,有助於保持機密及處事的迅速。故此,自軍機處成立後,大大提高了中央的行政效率。
總之,軍機處的成立,提高了清政府的行政效率,削弱了貴族的勢力,擴大了君權,使滿清政權成為具效率的專制獨裁政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