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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ling 2009-10-14 04:31

民族主義與共和國家的興起

民族主義的歷史發展 1900年之前 大多數的民族主義理論皆假定歐洲為民族國家之濫觴。雖有爭議,一般通常認為現代國家自1648年的威斯特伐里亞條約開始。該條約開創威斯特伐里亞系統式國家,即彼此互相承認主權與領土。簽約國中,如荷蘭合省邦聯(Dutch United Provinces,當時的稱呼)被視為民族國家,但德國並無對等情況,儘管神聖羅馬帝國幾乎據有當時全體說德語的國家。1648年,多數歐洲強權尚非民族國家。其他的看法為拿破崙啟動民族主義,並使民族主義達到預料之外的程度。

許多人,但非全部,認為民族國家最主要的轉變源自18世紀晚期與19世紀。自浪漫式民族主義(romantic nationalism)開始,民族主義運動者於歐洲遍地興起,當中有些為反對大帝國的分離主義者,另有尋求一統分隔零散的領土,如德國與意大利。這些運動促進民族認同與民族文化,且獲得成功。19世紀末,人們多數接受歐洲劃分為多個民族,且自我認同於其中之一。奧匈帝國與鄂圖曼帝國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崩潰,加速了民族國家之形成。

依據標準觀點,十九世紀之前,人們有鄉土性、區域性、或宗教性的效忠,但無國家觀念。典型的歐洲國家為皇室所統治的朝代國家,若高於區域性之效忠,則為由統治性家族所有之君主制。朝代國家可由皇室聯姻取得土地,又因分割繼承而失地─現今看來十分荒謬可笑。遠古時期,古希臘稱所有非希臘人為蠻族,但希臘的各城邦又經常為統治地位相互作戰。民族主義引入各民族領土範圍明確的觀念,並更進一步的應用於索求其他民族的土地。原則上,民族國家並不尋求克敵取地,然而,民族主義運動者們罕對邊界之劃定意見一致。隨著民族主義運動者之勃興,也為歐洲帶來了領土紛爭。

民族主義運動也決定了19世紀的歐洲政治。在民族為帝國一部之處,民族解放的奮鬥同時也是為抵抗先前的專制獨裁而奮鬥;在民族國家鞏固先前君主政體之地,如西班牙,民族主義自身成為保守及保皇勢力。民族主義運動大多始自對抗現有的安排,但到了20世紀,亦有政體(regime)自認為民族主義者。

19世紀民族國家起源之標準理論頗受爭議。其中之一在於南美洲人的獨立奮鬥,以及美國獨立革命先於歐洲的民族主義運動。有些國家,如荷蘭與英國,似於19世紀之前即有清楚之民族認同。而意大利之統一,為基於人種/語言之民族主義運動範例。

20世紀的民族主義 19世紀末,民族主義的觀念擴及亞洲。在印度,民族主義鼓動著終結英國的統治。印度在20世紀的民族主義與甘地密切相關,另有許多當地領袖涉足其中。在中國,民族主義始創建立現代國家的信念,與過去天下一家的帝國觀點並不相容。在日本,民族主義與日本卓異論(Japanese exceptionalism)相結合,形成了帝國主義,正如極端民族主義通常引致帝國主義。

第一次世界大戰引導出新成立的各民族國家。這些國家因美國之對抗古老帝國而受激勵,也因為法國希望將德國與奧地利孤立為一連串託管的國家。民族國家紛紛成立的結果導致多民族的帝國(鄂圖曼帝國與奧匈帝國)解體。帝俄亦因之喪土失地。凡爾賽條約,基於伍德羅·威爾遜的十四點和平原則,企圖承認民族主義的原則,使得大部份的歐洲分解為多個民族國家,婉言稱之為『維持和平的嘗試』。然而多民族與多人種的國家依舊存在,更新出現了兩個多族合組的國家:捷克斯洛伐克(佔人口43%的捷克控制一切)與南斯拉夫(由塞爾維亞人統治)。

第二次世界大戰啟始了建立民族國家的新浪潮,肇因於戰前出現的法西斯主義與納粹主義,以及歐洲各殖民帝國於戰後主張獨立。最戲劇化的去殖民化出現於非洲,自歐洲的殖民禁臠轉變為民族國家。其中數國合乎歐洲『單一人種,單一語言』以及固定領土的理想。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最符合此一準則的索馬里解體了。

蘇聯解體於1990年左右在歐洲引致無預期的民族運動復興,使波羅的海三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和立陶宛)在現代史上第二次獨立。

20世紀下半,若幹潮流的出現或顯示了民族國家與民族主義之弱點。歐盟看來大大地將權力自國家轉移至次國家(sub-national)與超國家(supra-national)的層次。非難全球化者通常訴諸民族認同情感、文化、與主權。北美自由貿易協定與關稅貿易總協定(GATT)等自由貿易協定,與貿易市場持續國際化,看來損害了國家經濟,引致經濟民族主義(economic nationalism)之復甦,及反對全球化負面因素的激烈抗議行為(參見反全球化)。

並非所有反全球化者皆為民族主義者,但民族主義持續主張民族主義以順應潮流。民族主義政黨持續於選舉中獲勝,而人們大多對民族感有強烈的認同。且全球化主義與歐洲聯邦主義並不全然反對民族主義。例如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中國民族主義理論家清楚表明,中國因鼓勵國際與多邊組織貿易,國力潛在性增長,而非降低。曾有一次,加泰隆尼亞自治論者(Catalonian autonomist)與威爾斯民族主義者(Welsh nationalism)等次國家的權力中心支持強大的歐盟,希望分為大區(歐洲)的歐洲可以約制現有的民族國家。然而,隨著歐洲懷疑主義(Euroscepticism)遍及歐盟,這項改革已不再存於政治日程內。

語言與民族主義 共同的語言為民族的特徵之一。例如說,在法國革命之前,法蘭西當地說的是布列塔尼語和奧克語,兩者彼此不能互通。標準法語通行於全國大部分地區,且為主要語言,但在革命之前無以成為非法語區的民族語言,像布列塔尼就禁用凱爾特語命名。形成民族國家並在獨立之後鞏固自身,一般伴隨著以政策限制、取代、或棄絕少數民族語言(minority language)。由此加速社會語言學研究所註意到的趨勢,即地位高的語言取代地位較低者。參見法國語言政策。

若幹理論家相信,民族主義於19世紀成為顯學是因識字能力(literacy)提高而使語言成為重要的統一工具。更多的人閱讀報紙、書籍、小冊(pamphlet)等等,閱讀能力因印刷術廣為散播而提高,首次於歷史上得以發展出對本鄉本土以外的廣泛文化認同。語言間的差異也在同一時候固定下來,裂解為方言,不同語群之間並且相互排斥。

自愛爾蘭至印度的民族主義運動者推廣教學、保存、及使用凱爾特語、希伯萊語、北印度語等傳統語言。參見語言復興(Language revival)。

美國向來是一個歡迎多民族移民的國家,對英語以外語言的歧視仍顯而易見。其中,德語是個鮮明的例子,其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於美國境內幾遭連根拔除;而法語與意大利語也幾乎從日常生活中絕跡。今日,西班牙語在美國很多地方是第二語言。有些政治人物,如帕特·布坎南(Pat Buchanan),因害怕傳統制度受侵蝕,曾有意的反對西班牙語興起為美國的第二語言。

阿拉伯世界在殖民時期,曾依不同程度被強迫學習土耳其語、法語、西班牙語、以及英語。殖民時期結束後(大多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經過一段『阿拉伯本土化』(Arabisation)的過程,以復興阿拉伯語作為一統阿拉伯國家並促進受泛阿拉伯主義(Pan-Arabism)所推動的廣泛阿拉伯認同。阿爾及利亞與西撒哈拉從事大規模的阿拉伯本土化,各自由法國化與西班牙化轉為阿拉伯化。

然而,阿拉伯世界中有些民族主義份子企圖擺脫官方語言並以傳統阿拉伯語為外語,與名義上的阿拉伯國家─政治上阿拉伯化,但在語言文化與人種上則未必見得─之文盲人口通常不能互通。這項政策由埃及學者兼民族主義人士Ahmad Lutfi al-Sayyid於20世紀中期於埃及境內推廣,他稱埃及官方語言為埃及人的母語。晚近的埃及語言學家兼埃及古物學學者Bayoumi Andil以民族主義的角度研究他認為與阿拉伯話『無關』的『現代埃及語』。他主張,是繼承自Coptic語的第四期古埃及語於句法(syntax)、形態以及音韻上,涉及阿拉伯語。

類似於強調少數民族語言與阿拉伯語言互不相關的是,努比亞語(Nubians)自埃及與蘇丹中劃分而出,較成功的例子為巴巴裡語(Berber,又稱Amazigh或Imazighen)自摩洛哥中劃出。 民族主義的種類 民族主義可自我表明為官方的意識型態或群眾(非政府)運動,並以公民、人種、文化、宗教、或意識型態上的言詞加以表述。民族的自我定義用於區別民族主義的種類。然而這樣的區分並不全然互斥,許多的民族主義運動在不同程度上結合若幹或全部的區分元素。民族主義運動亦可以範圍與地區作為區分的準則。

若幹政治學家主張,區分民族主義的型式為假議題。在任何型式的民族主義中,大眾都相信自身擁有共同的文化,且文化也不能全然外於種族淵源(ethnicity)。例如說,美國的貨幣與效忠誓詞(Pledge of Allegiance)上都有『上帝』,並明定出若幹被認為促進文化偏向的法定假日。美利堅合眾國具有身為美國人的種族理論(即本土主義,nativism),甚至在眾議院中成立委員會(House Un-American Activities Committee)以調查非美國人的各種活動。

公民民族主義(Civic nationalism,又稱civil nationalism)為國家由公民主動參與,產生『全民意志』而取得法統(political legitimacy)的民族主義型式。此論一般認為源於盧梭,特別是自其1762年的著作『社會公約』(The Social Contract)而得名的社會公約論(social contract theories)。公民民族主義來自理性主義與自由主義的傳統,在民族主義上與種族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相矛盾,因其認為公民國家(民族)之成員身份應從自決。公民國家(民族)理想化了美法等國之代議政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在發展中所具有的影響力。

種族民族主義(ethnic nationalism)以種族來定義民族。種族以先人的血緣世系為要素,也包含群體成員與其祖先之間文化共用、語言共用的觀念。民族之成員身份為自遺傳而來。國家政府因為是種族群體之祖國、有能力保護國內族群、以及促進文化與社會生活為一體而取得法統。族裔觀念極為古老,但現代的種族民族主義受Johann Gottlieb Fichte提及倡Volk觀念的Johann Gottfried von Herder的影響極深。種族民族主義現為主要的民族主義型式,通常就被直接簡化為『民族主義』。學者安東尼史密斯(Anthony Smith)使用『種族民族主義』一詞當作非西方觀點的民族主義,以對照出西方以地理範圍定義民族的的觀點。

浪漫民族主義(Romantic nationalism)(又稱有機民族主義(organic nationalism)、身份認同民族主義(identity nationalism))為種族民族主義之一型,政府因自然("有機")結果與代言(expression)國內民族而取得法統。浪漫民族主義反映浪漫主義的理想,反對理性主義,強調符合浪漫理想的種族文化,民俗發展為浪漫的民族主義概念。格林兄弟受赫德著作之激勵,創作出一連串理想化的傳說,標明為德國人的故事。史家Jules Michelet以之為法國浪漫民族主義者之前例。

文化民族主義以共用的文化定義民族主義。作為民族一員之身份既非自願(文化無法傾刻而得),亦非遺傳(民族成員之子弟若成長於其他的文化中,會被視為外族)。中國民族主義為文化民族主義之一例,部分是因為中國境內有許多的少數民族(中國民族主義者包含身處台灣內部,反對大陸政府的統治而主張反攻大陸的人士)。

國家民族主義為公民民族主義之變形,通常與種族民族主義結合,意味著民族為貢獻於國力與國家主張者之共同體。意大利的法西斯主義為最佳範例,體現於墨索裡尼的口號中:『一切為國家;無所自外於國家;無可反對於國家。』。其與自由主義中,個人自由的觀念以及自由民主之原則相左並不令人意外。雅各賓(Jacobin)之建立單一且中央集權的法國政府通常被視為國家民族主義之濫觴。佛朗哥時代的西班牙,以及現代的土耳其民族主義(Kemalism)則為新近的例子。

然而,『國家民族主義』一詞通常用於民族主義發生衝突時,尤其是分離主義運動發生於已建立的民族國家時。分離主義者的說法是,國家民族主義因較不可信與較不民主而敗壞國家的合法性。法蘭德斯(Flemish)分離組織稱比利時民族主義為國家民族主義。巴斯克分離組織與科西嘉分離組織同樣分稱西班牙與法國為國家民族主義。反過來說,這些國家則稱這些分離組織為恐怖主義。其間沒有無可爭議的準則來判定孰是孰非,而其結果通常為人民因效忠對象不同而分裂。

宗教民族主義(Religious nationalism)以共同的宗教來定義民族。政府若因嚴守教義而取得法統,就比較是神權國家而非民族國家。其實,有些種族民族主義與文化民族主義在若幹方面具宗教特徵。宗教為群體認同的標誌,而非主張民族主義之動機。愛爾蘭民族主義與天主教教義相關,且近一百年來的愛爾蘭民族主義領袖們皆為天主教徒,但其早期的(18世紀)許多民族主義者則為基督教徒。愛爾蘭民族主義從未如以神學區分宗教變體、聖母瑪利亞的身份、與教宗的超卓地位等。但對北愛爾蘭的若幹基督教徒而言,這些宗教改革之前的學說實際上是愛爾蘭文化的一部分。與之類似的是,儘管有猶太復國主義(Religious Zionism)存在,其主流卻較為世俗,以種族及文化為基礎。自從英屬印度分割後,印度民族主義即與印度教相關。在現代印度,現代印度民族主義(Hindutva)已明顯地有包含印度人民黨(Bharatiya Janata Party,BJP)與民族衛隊(Rashtriya Swayamsevak Sangh,RSS)在內的追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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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民族主義(Diaspora nationalism)(或如班迪特·安德森所說的『長程民族主義』)一般指感覺流離失所(diaspora)的民族主義者,如在美國的愛爾蘭人與美非兩洲的黎巴嫩人[1]。安德森稱此型的民族主義為,想要有民族連繫,卻又不願離開寄居地者的『幽靈根基』("phantom bedrock")。

國內民族主義 民族主義運動者在達成建立民族國家之目的後,民族主義並不會就此消失,而是成為國內刺激政黨與政治運動的力量,通常以民族主義者或民族主義政治家形容之,使用國家主義(nationalistic)一詞或較為精確。民族主義於此種意義上所從事的政治運動為:

鞏固國家團結,包含危機出現時拯救國家的運動。 強調國家認同,受文化保守主義(cultural conservatism)及仇外(xenophobia)情緒所影響,排除外來作用。 在民族的生存空間上限制他族,尤其是移民。在極端的例子中,成為種族清洗。 併吞其認為屬於祖國之一部分的土地,通稱民族統一主義(irredentism),源自意大利淪陷區(Italia irredenta)運動。 經濟民族主義,即以經濟政策,尤其是保護主義(protectionism)與反對自由貿易,以促進國家利益。 民族主義政黨與政治人物通常會極其強調國旗等民族象徵。

民族主義一詞也有延伸或隱喻性的用法,以描述某些促進群體認同的運動,特別是在美國,在文化上用於黑人民族主義與白人民族主義。此種用法或與民族主義的古典義意重疊,如黑人分離主義與泛非洲主義(pan-Africanism)。

民族主義者對自己國家明顯有正面看法,儘管這並不是民族主義的定義。情緒性訴諸於民族主義即使在穩定的民族國家中都清晰可見。民族的社會心理學包含民族認同(個人對群體的歸屬感)與民族尊嚴(與群體成功的自我連繫)。民族尊嚴與民族文化與政經力量的影響息息相關,儘管其影響或言過其實。最重要的因素為共有的情緒。在民族主義與運動上,若國家隊輸掉比賽,全民會有共同的失落感。

情緒影響亦可為全然負面:共同的危機感可鞏固民族。戲劇性的事件,如戰敗,可影響民族的認同。德國因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戰敗、凡爾賽條約的屈辱、以及經濟危機與惡性通貨膨脹(hyperinflation),產生極度仇外心理、復仇主義(revanchism,一種外交政策,主要動機要收回失土)、以及納粹主義的興起。1914年之前以威廉二世為民族之父的堅實中產階級愛國者,不再能有所作為。

美國於2001年後的民族主義 九一一襲擊事件在美國掀起一陣表達民族主義的浪潮。在國際上譴責暴行的狂潮及對美國的公開支持後,美國的民族主義變得令外人難以接受與理解。在二戰後的西歐,尤其是法國、英國、與德國三國境內,許多美國人認為炫示國旗為過激行為。

許多人相信這場民族主義的衝擊帶起美國國家政策上的許多重大改變。於2001年10月26日簽署成為法律的美國愛國法案(USA PATRIOT Act),雖(許多人錶面上相信)是為反恐而設計,但被許多人認為係機構性地妨害公民自由(civil liberties)。這場衝擊可能也幫助喬治·沃克·布殊的喬治·沃克·布殊的執政,導致美國入侵阿富汗與美伊戰爭。

跟其他所戰爭一樣,衝突自身在任何國家都會挑起民族主義情緒,非僅止於美國。例如說,包含加拿大人在內的反美民族主義情緒自2003年的伊拉克戰爭後戲劇性達到高峰2006 Liberal Canadian Press Room。隨著傷亡增加,反對繼續佔領並重建阿富汗與伊拉克的意見持續高漲,並使美國眾議院通過法案促使美國自伊拉克撤軍。2005年末的民調顯示布殊總統的聲望為有史以來最低者之一,導因於高漲的反戰聲音。其他人認為這場『戰爭』目前已成為戰後的佔領,需要長期穩定的警政管理,以及阿富汗與伊拉克的民主化。這項由雙方提出的主張有似於60年代美國捲入越戰時的民心凝聚。其主要的差別在於美國於越戰是逐步擴大規模,而未能完全驅逐北越的反西方政府。

許多擁戰者將反對這場戰爭與/或重建過程者視為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者、自以為是、偽善。反戰者則引用對民心凝聚的爭論,令人聯想到美國於19世紀昭昭天命的觀念。有些人指控反戰者不愛國,甚至於叛國。若幹擁戰的評論員表示,覺得新聞對美國的負面報導因破壞美國軍隊達到反恐戰爭的最終勝利而助長敵人氣焰。因反戰者對此種指控感到憤恨,這項政治爭端造成彼此持續對立。

儘管軍事主力在兩國徹底獲勝,持久自由行動(Operation Enduring Freedom)在改革阿富汗政治與重建伊拉克上進展緩慢。儘管兩國於2006年一月邁出民主政治改革的第一步,朝向奠定長期和平、穩定、正義的基礎Afghan Parliament Convenes, Impending Iraqi Nationwide Elections。許多在911後美國情緒高漲的民族主義者們擁護這些未完的改革與重建程式所可能帶來的長期利益。在此緩慢的進程中,關於產生這場國家重建的軍事行動的真正動機,與在倫理方面的爭議,仍在持續,而關於民族主義的爭議為此中關鍵。例如,美國所領導的軍事行動究竟是否構成帝國主義,或為審慎互利的新型世界主義。這些爭議的激烈程度與撕裂性或因媒體偏差(Media Bias)導致恐懼的文化(culture of fear)而起。媒體朝向遮掩兩國境內的暴力行為,尤其是伊拉克因反對外國佔領者與『通敵者』所產生的暴動。

許多反對美國與其盟國入侵伊拉克與阿富汗者將這些軍事行動稱為帝國主義,以『石油之戰』之名提醒世人石油帝國主義(Oil imperialism)之說。擁戰者們認為這些主張荒謬,他們視這些軍事行動為國際合作打倒阿富汗的塔利班與伊拉克復興黨(Baath Party)等專制獨裁政權;支持者們更認為這些入侵與佔領為在所謂恐怖主義與護教聖戰(jihad)猖獗之地改革社會政治背景的必要手段。論戰於冷戰期間的反共政策立場互異的鷹派與鴿派之間激烈展開,論戰的中心為權衡美國及其盟國在民族認同、國家安全、國家主權上與其他國家之間孰輕孰重。

因伊拉克與阿富汗兩國社會政治的發展(選舉、法制改革等)仍在持續,要歷史學家評斷孰是孰非或仍過早。支持兩國戰後重建者以現代西歐與日本的歷史例示中東地區歷經國際託管後可能的結果。儘管曾於二戰後經歷美國白人(Anglo-American)實質上的軍事佔領與重建達數十年(參見馬歇爾計畫),法、日、德等國後來自美國白人的佔領下獨立,今日已成為具國際影響力的頂尖經濟強權。

民族主義與極端主義 在穩定的民族國家中,民族主義雖然對日常生活具多面影響,但卻通常隱而不顯。麥克畢利格(Michael Billig)的『平實民族主義(banal nationalism)』的說法認為,日復一日,越來越不引人註意的民族主義,日日影響居民的想法。在西方民主國家,仇外與移民團體經常自稱為民族主義者,以避免種族主義(racism)這種貶義的稱呼。持此立場之政黨可能有眾多支持者,並進入國會。光頭黨(skinheads)等小而知名的團體同樣也自稱民族主義者作為國家社會主義者(national-socialist)或白人至上主義者(white supremacist)的婉轉稱呼。其他國家多稱其為極端民族主義者,帶著明顯的貶義。參見愛國沙文主義(chauvinism)與愛國侵略主義(jingoism)。

民族主義為包含法西斯主義等政治意識型態之要素,極端主義一詞通常用於此處。但簡單地將法西斯主義表述為民族主義之極端型式並不正確。法西斯主義在一般義意上為始自意大利的種族民族主義與國家民族主義之結合,明顯受納粹主義之影響。對於阿爾道夫希特拉在地理政治學的志向,可能帝國主義是較好的形容,且納粹德國治下的廣闊地域中有許多在歷中上並無德國人的蹤跡。納粹德國在與典型的歐式民族國家相較之下,自成一格(sui generis)。

這也可稱之為史達林主義。約瑟夫·史達林為民族主義專家,他對民族之定義廣受引用。在其統治下,蘇聯於蘇維埃共和國與各加盟共和國中定義並鼓舞民族認同。儘管如此,各共和國的主權仍遭否定,且俄羅斯化政策自相矛盾。於1945年遭蘇聯佔領的東歐國家亦有類似的遭遇。其統治面臨具強烈的民族主義特色卻含義糢糊的『蘇維埃』(實為俄羅斯)認同,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種族主義 民族主義並不一定具有本國高於他國之信念,但實際上許多民族主義者的確這麼想。偶爾會有認為他國可作為本國範例的情形,參見親英派(Anglophile)。幾乎所有的民族主義運動中都有某種種族主義的影子,通常針對鄰國與種族團體。

種族主義亦為19世紀末大行其道的殖民主義之特徵。嚴格說來,成立海外殖民地有悖於民族國家的原則,因殖民地所在並非該民族的祖國,而其後裔很明顯既非其種族,也不說相同的語言,沒有相同的文化。實際上,民族主義有時是歐洲自決與亞非殖民化之結合。

明確的生物性種族理論自19世紀末大行其道。民族主義與法西斯主義於20世紀前半常以此種面目出現。納粹可說是史上與種族思想最相符合的思想,納粹德國各方面的政策都受種族觀念所影響。納粹德國之敗及其種族滅絕政策,包括猶太人大屠殺(Holocaust),於1945年後大大地敗壞種族理論與種族民族主義。

然而種族主義持續影響民族主義。種族清洗通常被視為種族主義與民族主義兩者共同的特徵。國家為民族而存在是民族主義的法則之一,但不是所有民族國家皆驅逐境內之少數民族。新近的種族清洗知名案例於1990年代的南斯拉夫戰爭期間發生;其他的例子有1950年代窩瓦德裔蘇維埃自治共和國(Volga German Autonomous Soviet Socialist Republic)以及1915年鄂圖曼帝國的滅絕亞美尼亞人。 民族主義的歷史性影響 歷史上因民族主義而掀起的事件(非僅止於戰爭):

1789年至1799年的法國大革命(French Revolution)。 1821年至1829年的希臘革命(Greek Revolution)。 加拿大的1837年叛變(Rebellions of 1837)。 歐洲的1848年革命(1848 Revolutions)。 皮埃蒙特(Piedmont)與薩丁尼亞(Sardinia)治下的意大利統一(Italian unification)。 20世紀持續至今的以阿衝突(Arab-Israeli conflict)。 盎格魯─愛爾蘭戰爭,以及愛爾蘭共和國(Republic of Ireland)與北愛爾蘭(Northern Ireland)的分離運動。 1912年至1913年的巴爾幹戰爭(Balkan Wars)。 1916年至1918年的阿拉伯叛變(Arab Revolt)。 馬爾他(Maltese)於Sette Giugno的反英暴動。 巴勒維(Reza Shah)於1921年堀起。 南非由荷裔南非人(Afrikaner)組成的南非國民黨(National Party of South Africa)依種族隔離主義(apartheid)建立政府。 埃及與敘利亞共組阿拉伯聯合共和國(United Arab Republic),後又解散。 1905年至1949年的印尼民族主義運動。 阿爾及利亞民族主義扺抗運動(Nationalism and resistance in Algeria),為阿爾及利亞獨立戰爭(Algerian War of Independence)之前奏。 1960年代與1970年代,非洲的去殖民化(decolonisation) 。 前稱羅德西亞(Rhodesia)的津巴布韋(Zimbabwe)於1960年代與1970年代反白人殖民者之統治。 加拿大的魁北克(Quebec)民族主義運動,以及魁北克解放陣線(Front de liberation du Quebec,FLQ)的暴力行為。 1987年斐濟政變(Fiji coups of 1987)與2000年斐濟政變(Fiji coups of 2000)。 西方國家1970年代的白人民族主義者(white nationalist),或反移民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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