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倩倩 2010-1-12 18:14
英格蘭王室對法國王位的主張
英格蘭王室對法國王位的主張是始於1340年,歷任英王自稱擁有法國王位繼承權的歷史事件,而該主張直至1801年才告落幕。
除了1360至1369年和1420至1422年間,歷任英格蘭君主,包括《1707年聯合法案》通過後的大不列顛王國君主,都宣稱自己擁有「法蘭西國王」或「法蘭西女王」的稱號。
英王對法國王位的主張,最先由英王愛德華三世在1340年提出。當時英格蘭的貴族也多是法國諾曼人的後代,而愛德華自己正是法國諾曼人的後代,其母親法蘭西的伊莎貝拉正是法王查理四世的妹妹。因此愛德華三世在其法王舅父駕崩後,作為其最近的男性血親,宣稱自己擁有法國王位繼承權,並藉此發動英法百年戰爭。
但在法國方面,自雨果·卡佩在987年獲選法王,法國王位一直只由父系子孫承繼,1316年以前更是清一色的父傳子,因此並無憑母系血緣關係繼承王位的先例。而且卡佩王室歷任君主一直不缺兒子和弟弟。因此直到1316年,路易十世和約翰一世接連駕崩,才有女性是否可以繼位的爭論,也即是路易十世的幼女瓊安(Joan II of Navarre,後為那瓦拉王后)能否繼位,但最後由路易十世的弟弟腓力繼位。後來有說法指該決定建基於公元5世紀的薩利克繼承法,但近年有研究指,歐洲人是在這次王位危機相當久以後,才重新發現薩利克繼承法,因此不排除是有後人為此決定增添合法性和信服力。
1328年,查理四世駕崩再次促發王位繼承爭端,雖然公認女性不能繼承王位,但查理四世的外甥,英王愛德華三世認為其母親可以將繼承權傳給他。但嚴格遵守薩利克繼承法的法國,認為女性及其後代無權繼承一切封號,查理四世的堂弟安茹伯爵腓力,最後獲得了王位。此時愛德華三世接受現實,行使了作為法國貴族吉耶訥公爵(Duc de Guyenne)的責任,向新王致敬。
但此後12年,兩王一直就在法國君臣關係的性質不斷爭議,最終導致英法於1337年開戰,百年戰爭爆發,愛德華三世更在1340年開始自稱為「法蘭西國王」,開啟了英格蘭王室對法國王位的主張的第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