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琰容 2010-2-14 15:00

明朝 東廠 西廠 內行廠 介紹

東廠:

東廠,其全名為『東緝事廠』。中國明朝時期的监察官特權机构。

明成祖創立東廠,是特務與秘密警察機關,由大內宦官擔任行政長官提

督。東廠的主要職責是監視政府军隊、公家官員、社會名流、學者士人等

各種政治力量,並將監視結果直接向皇帝彙報,整肅異議份子、政治犯或

者其他罪犯。依據偵查得到的情報,對於那些地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

經司法審判,東廠可以直接逮捕甚或處刑;而對於名人、士族、高官、政

要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高地位反對派,東廠在得到皇帝或朝廷的授權後

也能夠對其執行刑訊。但東廠對官吏、士人甚至於一般庶民製造了大量冤

案,在當時頗受反感。

起源

靖難起事奪位的明成祖,以武力非法奪取了建文帝金陵朝廷政權,社會異

議紛起。永樂十八載(1420年),成祖為了鎮壓政治上的反動力量,決

定設立一個稱為「東緝事廠」,簡稱“東廠”的新衙門,地點位於燕京

(今北京)東安門之北,一說東華門旁。(今北京东城区东厂胡同,據說

系原东厂所在地。)

編制

東廠的行政長官為欽差掌印太監,全稱職銜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

監,簡稱提督東廠,尊稱為「廠公」或「督主」。初設時由司禮監掌印太

監兼任,後因事務繁雜,改由司禮監秉筆太監中位居第二、第三者擔任。

東廠的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各一員,由錦衣衛千戶、百戶來擔任,

稱貼刑官[1]。隸役(稱掌班、領班、司房,共四十餘人)、緝事(稱役長

和番役)等軍官由錦衣衛撥給。

東廠入內即擺設大幅岳飛畫像,提醒東廠緹騎辦案毋枉毋縱。

評價

東廠和錦衣衛雖然皆是中國明朝皇家的特权监察机关,但是東廠地位相對

較高,和專為獨裁統治者一人服務的各形態秘警機構一樣。由於東廠鎮壓

言論自由的手段極其殘酷,且有因向獨裁者邀功或謀自身的不法私利而為

之,所以容易製造大量的冤假錯案,以致於東廠在明代社會上的口碑極

差。

注釋

《明史刑法志》提到东厂的制度,“凡中官掌司礼监印者,其属称之曰宗

主,而督东厂者曰督主。东厂之属无专官,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亦

谓之贴刑,皆卫官。”

西廠:

西廠是明朝除了錦衣衛、東廠及內行廠之中一個專有的特務機構,他們都

是直接聽命於皇上。

歷史

西緝事廠,即「西廠」的成立是非常偶然的。成化十二年,即1476年,

當時的一名道士李子龍以「左道」馳名一時,在朝中有極多的親信,在親

信的幫助之下,李子龍有機會登萬歲山,觀察內宮,被錦衣衛校尉所發

現,傳出李子龍有弒君意圖,於是李子龍被伏法。

當時二十餘歲的成化帝明憲宗得知此事後,大為緊張、疑神疑鬼,認為到

处都滿佈危險。為了避免類似的事再次發生,明憲宗朱見深十分想了解宮

外的民臣動向,於是令宦官汪直從錦衣衛中選人喬裝成平民,出宮伺察。

憲宗認為东厂失职,組織了西廠,以汪直為首,西廠的成員是從錦衣衛中

選拔出來的。在成化十八年(即1482年),憲宗得知汪直的惡行,於是

下旨廢西廠。後來明武宗為了打壓大臣對他的諌言而短暫復回西廠,但無

論如何,西廠都是「廠衛」中為期最短的,影響力及掌握的權力更無法與

東廠相提並論。

制度

西廠的成員是從錦衣衛中選拔出來,憲宗定下了所領緹騎(錦衣衛校衛)

的人數要比東廠多一倍,又把東廠與錦衣衛的職權包攬起來,它的職權比

東廠和錦衣衛更大。而西廠的職務是偵查民臣的言行,並可以對疑犯進行

拘留、用刑。西廠又把監獄以及法庭混為一體,而且可隨意逮捕朝中官

员,级别中低的官员可不向皇帝奏請。

影響

西廠的成立令汪直的官銜「更上一層樓」,令他的焰氣更高,史書上記載

了汪直腳下的黨羽其多,每次出府都橫行霸道。另外,之前提對西廠可隨

意逮捕朝中大臣,並不向皇帝奏請,無形之中造成了多宗的冤案,西廠成

員也可借廠中的權力陷害異己,殘害忠良。其三,西廠所限定的偵查範圍

不只是區區的北京城,而是全國各地,任何人也會成為西廠監視、陷害的

對象。

內行廠:

內行廠又稱內廠、內辦事廠,明朝廠衛之一。

明武宗正德初年宦官劉瑾設立,設於在京師榮府舊倉地,也就是四司之一

的惜薪司,偵緝範圍比錦衣衛、東廠和西廠三個特務機構還要大,除監察

臣民外,錦衣衛、東廠和西廠也在監察之例,比東、西廠尤為酷烈。

正德五年劉瑾倒台後,內行廠與西廠亦一同被栽徹。雖然內行廠僅存在五

年,但亦殘害了不少忠良。《明史.刑法志三》載:「得顓刑殺,擅作威

福,賊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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