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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xb21 2006-9-27 20:38

狗 隻 牌 照

申 請 手 續
三 個 月 大 的 狗 隻 便 可 以 注 射 預 防 狂 犬 病 疫 苗 , 植 入 微 型 晶 片 及 領 牌 。 法 例 規 定 五 個 月 大 或 以 上 的 狗 隻 必 須 領 有 牌 照 。

閣 下 可 攜 同 狗 隻 前 往 香 港 漁 農 自然 護 理 署 屬 下 各 防 疫 注 射 中 心 替 狗 隻 注 射 疫 苗 及 領 牌 。 閣 下 可 於 中 心 開 放 時 間 內 , 不 必 預 約 前 往 , 而 整 個 過 程 需 時 約 十 五 分 鐘 。 狗 主 須 付 牌 照 費 用 , 牌 照 的 有 效 期 為 三 年 。


閣 下 亦 可 攜 帶 狗 隻 前 往 愛 護 動 物 協 會 或 私 人 獸 醫 診 所 替 狗 隻 注 射 疫 苗 及 植 入 晶 片 , 日 後 診 所 會 代 你 向 漁 農 自然 護 理 署 申 請 狗 隻 牌 照 , 然 後 再 將 牌 照 寄 給 閣 下 。 此 外 你 亦 可 親 身 到 注 射 診 所 領 取 牌 照 。 獸 醫 會 以 服 務 性 質 釐 定 收 費 * 。


狗 隻 牌 照 有 效 期 為 三 年 , 期 滿 後 須 重 新 注 射 防 疫 疫 苗 及 重 新 領 牌 。 如 果 狗 隻 已 植 入 晶 片 , 就 毋 須 再 行 植 入 晶 片 。


狗 隻 牌 照 是 不 能 轉 讓 的 , 若 狗 隻 易 手 或 畜 養 人 住 址 有 變 , 狗 主 須 在 5 天 內 知 會 漁 農 自然 護 理 署 。
狗 隻 牌 照 收 費 ( 2001 年 2 月 16 日 起 生 效 )

狗 隻 牌 照 收 費  

由 授 權 公 職 人 員 植 入 晶 片 及 施 種 疫 苗 的 狗 隻 的 牌 照 $ 80

由 授 權 的 私 人 執 業 獸 醫 植 入 晶 片 及 施 種 疫 苗 的 狗 隻 的 牌 照 * $ 46
* 由 私 人 執 業 獸 醫 提 供 的 服 務 將 會 額 外 收 費 , 如 有 疑 問 , 可 向 獸 醫 診 所 查 詢 。

動 物 管 理 中 心 及 發 牌 中 心
狗 主 可 帶 狗 隻 前 往 以 下 的 防 疫 注 射 中 心 為 狗 隻 注 射 預 防 狂 犬 病 疫 苗 及 領 牌 :

香港動物管理中心 - 香 港 域 多 利 道 688 號
九龍動物管理中心 - 九 龍 土 瓜 灣 宋 皇 台 道 102 號
香港 九 龍動物管理中心 開 放 時 間 :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一 時
下 午 二 時 至 四 時 三 十 分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照 常 開 放

新界南動物管理中心 - 新 界 沙 田 車 公 廟 路 98 號  
新界北動物管理中心 - 新 界 上 水 石 湖 墟 馬 會 道
新界動物管理中心 開 放 時 間 :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下 午 一 時 至 四 時 三 十 分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照 常 開 放

一 般 查 詢 熱 線電 話: 1823政 府 熱 線 服 務 中 心 - 電 話: (852) 1823在 其 他 區 域 : 每 星 期 在 不 同 時 間 和 不 同 區 域 亦 設 有 流 動 注 射 站 。 詳 情 請 查 詢 熱 線 。

狗隻牌照附件

凡任何人已根據狂犬病規例獲發給狗隻牌照,如該人更改其地址;或不再是該狗隻的畜養人,則該人須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以書面將該更改事項或該停止事項(視屬何情況而定)通知署長,而無論如何須在更改或停止後的5天內通知署長。

任何人違反,即屬犯罪,可處罰款$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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