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琰容 2010-3-20 08:20

袁素文化鬼夜探兄疾嗎?—兼談「前年」在古漢語的詞意

袁素文化鬼夜探兄疾嗎?—兼談「前年」在古漢語的詞意



壹、袁枚<祭妹文>啟人疑竇



<祭妹文>乃隨園先生袁枚的名作,該文以家常語對亡妹敘瑣事、寄深情,其間的文筆細膩生動,悽惋感人,誠為散體祭文中之上品。不過,近日個人於課堂講授讚嘆是篇時,數理組學生卻不以為然,彼等認為<祭妹文>語涉怪力亂神,不符合祭文「情須深切,事要存真」的基本要求。學生持論的理由為:



一、袁枚生於清康熙五十五(1716)年,而<祭妹文>中,袁枚對其三妹袁機字素文述稱:「予又長汝四歲」,是以素文當生於康熙五十九(1720)年;而其得年四十,故素文應卒於乾隆廿四(1759)年。



二、<祭妹文>篇首言:「乾隆丁亥冬,葬三妹素文於上元之羊山而奠以文」。而乾隆丁亥,乃乾隆卅二(1767)年,則<祭妹文>之完成,時距素文之卒,已有八年之遙,袁氏手足之情,似乎淡薄。



三、<祭妹文>又明載:「前年予病,汝中宵刺探,減一分則喜,增一分則憂。」然而乾隆卅二(1767)年的「前年」,不就是乾隆卅(1765)年嗎?已在黃泉之下的素文要如何探視兄長疾病呢?袁枚莫非見鬼了?



前述的質疑,是有理,抑或犯了想當然耳之過。試予疏證如下:



貳、<祭妹文>非為遷葬袁機時之作



祭弔文章未必限用於殯祔之際,當死者入土後,他年親友於祭掃其墳壙時,人人皆可以詩文祭之。茲舉一證,例如,袁枚友人沈凡民,卒於乾隆廿六年,因其乏子嗣,袁枚為之墦祭逾卅年不輟,一時傳為交誼嘉話。當在乾隆卅九(1774)年時,袁枚面對老友沈氏丘塚,有祭弔詩云:「君葬十三年,我來如一日。」而嘉慶元年(1787)時,高壽八十一的袁枚又有祭沈氏詩云:「過來兩個十三春,依舊儂來祭墓門。」此二詩均為老友棺槨入窆多年後之作,俱收在<小倉山房詩集>。所以,袁枚<祭妹文>作於亡妹過逝後多年,也實在不必多怪。



此外,袁素文係乾隆廿四年葬於金陵(今南京市)南門(瑤坊門)外的羊山湯家漥附近,其窀穸緊鄰袁枚侍妾陶姬塚,又距沈凡民瘞骨之所不遠(參見<隨園姬人姓氏譜>「陶姬」項下)。可知袁枚除了沈氏陵寢外,也應是就近年年祭掃亡妹及陶姬坟塋,而致奠詩文大抵年皆有之,只不過未必全收在<隨園全集>中,惟乾隆卅二年之<祭妹文>泫然可感,故特別選刊在<小倉山房文集>中。



附筆一提,由於<祭妹文>作在素文歿後八年,導致不明就裡者非議袁枚,前高雄師大某林姓教授遂好意為之疏通,以為<祭妹文>或是袁枚將乃妹骸骨遷葬至袁氏家族墓園時之作,惟彼說當是失察。因為寫於嘉慶二年的<隨園老人遺囑>上稱述:「瑤坊門外有三妹、陶姬墳,與老友沈凡民先生之墳相近,(袁氏子孫)每年無忘祭掃。」可見袁素文之墓,最少四十年未曾遷異。



參、袁枚確實篤於手足之情



承上節,袁枚於彌留之際傳下遺囑,吩咐兒孫管顧素文墳墓,手足之情,可謂至死不休。若再檢閱<小倉山房詩集>,其中刊有<送三妹于歸如皋>詩,其辭云:「同騎竹馬憐卿小,略贈荊釵笑我貧」;「惆悵官羈難遠送,大雷書寄莫嫌頻。」玩味二聯,則袁氏兄妹深情,實在毋庸置疑。而素文病逝時,袁枚尚作有<哭三妹五十韻>,其篇末哀吟:「今朝偏送汝,他日更呼誰?殘雪敲窗戶,悲風動酒卮。浮生千古幻,哀挽幾行辭;盼斷黃泉路,重逢可有期?」觀其字辭,哀悼骨肉零落,怛惻動人,似非乖悖倫常者所能道出。



除此之外,素文《繡餘吟稿》、《盈書閣遺稿》又均有袁枚之序,而《素文女子遺稿》更有袁枚親撰的<女弟素文傳>代序。又,蔣敦復<隨園軼事>第二則載:「青琳居士,先生妹也。名機,字素文,年四十卒于隨園,…,時先生適在維揚,聞信奔歸,妹已氣絕,先生故深于手足之情者,至此哀痛特甚。不禁慨然曰:『造物忌才,至閨閣而猶然,斯真謂女子無才便是福也。』」處處可見袁枚呵護亡妹之迹,而其讚憐素文詠絮高才之心,更是溢於言表。



綜合前述說論,則《國朝先正事略》卷四十二所收的<袁簡齋先生事略>稱:「(袁枚)生平于倫常骨肉之際,天性至篤。」顯然不是諛辭。所以,訕笑袁枚輕鄙友于,實是厚誣之辭,不足為式。



肆、「前年」在袁枚詩文中的詞意



而欲解開所謂「袁素文化鬼夜探兄疾」之謎,首先要釐清「前年」一語的詞意為何,只要掌握袁枚在其他篇章中對該語的認知,再回頭與<祭妹文>中的「前年」比對,則問題或可迎刃而解。因為文人創作自成一格,遣辭用字有其一定的習慣,不易有劇烈的變動。



查考袁枚詩文,《小倉山房詩集》卷二之<新燕篇>云:「涎涎燕,年年二月來相見,雙足能傳塞上書,紅襟還帶前年線。」而《小倉山房文集》卷十八<答程魚門書>云:「記前年與足下約毋刊所作詩文,比來思之,此語終竟未是,…,僕與足下離七百里,一晤輒三四年,…。」上述詩文所謂之「前年」,參其上下脈絡,顯然不是「兩年前」之意,而係「三、四年前」或「數年前」之意。



此外,若再對照方濬師《隨園先生年譜》,可得知袁枚於乾隆五十五年春「掃墓杭州,寓西湖」,而於乾隆五十九年「赴友人三游天台之約」。然而,根據《小倉山房尺牘》卷四所收的<寄慶雨林都統>,函中有辭曰:「前年挈姬人子女小住西湖,…,明年將為天台雁蕩之行。」依時推算,信乃袁枚於乾隆五十八年之作,則此函所謂之「前年」,也是「數年前」(※按:此處作「三年前」解)之意,而非現代漢語所以為的「二年之前」之意。



由上所引,可見袁枚所撰詩文中的「前年」,意同「昔年」,皆解作不特定的「數年前」(several years ago)之意,它與現代漢語將「前年」單指為「二年前」(two years ago),有明顯的不同。所以,<祭妹文>所謂的「前年予病」一語該如何解釋,也就豁然開朗了;它若要譯作白話,應該是「多年前我生病了」,絕不可錯譯為「兩年前我生病了」。如此,整個文章敘述邏輯方屬合理,而不致被誤認為有人鬼不分、陰陽一室的荒謬情節發生。



伍、「前年」在歷代典籍中的詞意



「前年」解作「數年前」,這是否只是袁枚個人行文的特殊用法呢?不是的。在審視歷代詩文作品後,我們可以大膽地說,在古典詩文中,「前年」大抵都是「數年前」之意。



在史冊部份,「前年」一詞最早出現於《戰國策》<中山策>「昭王既息民繕兵」一節內,其中秦昭王對武安君說:「前年國虛民飢,君不量百姓之力,求益軍糧以滅趙。」此「前年」正是解作不特定的「數年前」。同樣的,在《史記•黥布列傳》也記載漢高祖十一年時,英布造反,滕公百思不得其解,楚令尹分析說:「(劉邦)往年殺彭越,前年殺韓信,此三人者,同功一體之人也,(黥布)自疑禍及身,故反耳。」此處所謂「前年殺韓信」的「前年」,並非對韓信伏誅年份的誤記,它可能是直指「數年前」的高祖六年,當時劉邦擊楚,械繫韓信,讓韓信也感受到了「我固當烹」的漫天殺機。而此「前年」語,亦載於《漢書•英布列傳》。



至於詩歌部分,唐•白居易<嘆老三首>云:「前年種桃核,今歲成花樹。」倘依植物生長過程看,桃樹由種核而萌芽,而抽枝、散葉、開花,時序不可能一蹴可幾,就可以判斷白詩之「前年」絕對是「數年前」之意。而清•鄭板橋<憶舍弟墨>詩:「前年葬大父,壙有金蝦蟆。」若依鄭燮年譜研判,其中的「前年」也顯係「數年前」之意。而更早之前的梁•簡文帝<從軍行>詩:「前年出右地,今歲討輪臺」,檢覈史實,其「前年」也是「數年前」之意。



陸、結論



以「前年」一詞為例,古漢語之「前」字,其後若加上時間單位,則該語有「前些時候」(some time past)之意,因此,「前年」、「前歲」皆是「昔年」、「數年前」之意,其所指涉的範圍非常廣大,當然也包含著「二年前」,此與現代漢語將「前年」單指為「二年前」,有前張縮退上的不同。探索其原由,乃是漢語常隨時代遷異而改變詞意,其指涉範圍或是由小變大,如「澡」字,由洗手而擴大為洗滌身體;或是由大變小,如「宮」字,由泛指一般的房屋而縮小為專謂帝王宮室。而「前年」就是屬於後者。如果對這種漢語訓詁古今張退差異的懵懂不知,而強行以今律古,就容易語出唐突,誤解了前賢文章本意。



同理,與「前年」相同詞語結構的「前日」,其於現代漢語裡,單指「二天前」、「前天」(the day  before  yesterday)之意;但是在古漢語中,「前日」也就是「昔日」,意同「前些時候」。例如,《孟子》<公孫丑篇>下,其中<陳臻問曰>章紀錄了陳臻叩問孟子的話語如下:



「前日於齊,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餽七十鎰而受,於薛,餽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 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



觀察文意,陳臻此言必在亞聖去齊至宋後而發,而齊都臨淄位在今山東省,宋都商邱位在今河南省,以周代行旅工具估計,此段旅程絕非一時可至,必定要超乎旬月了。則《孟子》書中其他<自齊葬於魯>、<致為臣而歸>諸章的「前日」,也必非是指涉「二天前」了。



舉一反三,則「前月」其實也就是「前些時候」,說清楚些,它乃是「數月前」(several months ago)之意。如此,白居易名篇<琵琶行>中「前月浮梁買茶去」之句,其「前月」便不應解作「上個月」,正確地說,它當譯為「數月之前」,而如此解詩,除了可以深化「守空船」的悠悠情愁,更能凸顯出商婦對其夫長期「輕別離」的無限哀怨。



※參考資訊:

1.袁枚<祭妹文>收在現行台灣高中國文課本 三民版第四冊第13課 翰林版第三冊第6課

2.為表示文非妄言,特別再次說明:本文第貳節第三小段落所謂之「前高雄師大某林姓教授」,係指林慶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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