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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倩倩 2010-4-6 16:11

普拉特修正案

普拉特修正案(英語:The Platt Amendment)是於1901年2月由美國總統威廉·麥金萊簽署的作為陸軍撥款法案補充條款和古美(古巴-美國)關係的修正案,之後作為附錄寫入了古巴憲法,從而使法案對美國和古巴雙方產生名義上的法律效力最終導致了古巴實際處於美國的被保護國地位,防止了其他老牌殖民國家染指古巴。因其法案以法案提出者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奧維爾·普拉特(O.H.普拉特)而命名。




1933年,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出於改善與拉美各國關係和改善美國形象而推行睦鄰政策,放棄了不得人心的軍事干預方式,轉向其他方法,如推行泛非主義,扶持穩定的當地政府,國民衛隊的培訓,經濟和文化滲透,銀行貸款與金融的監管和政治顛覆以保持其在拉丁美洲的影響。1934年,在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支持下廢除了該修正案,但繼續保留和沿襲在古巴的關塔那摩灣海軍基地的權利。







相關背景



早在16世紀淪為西班牙殖民地的古巴在19世紀開始,與西班牙發生諸多矛盾和衝突,要求獨立和擺脫西班牙殖民統治的訴求變得更加尖銳。





參見美西戰爭




正當西班牙與其殖民地古巴衝突愈演愈烈時,美國通過1898年軍艦「緬因號」在古巴港口發生爆炸而引發了美西戰爭(又稱西美戰爭,英語 Spanish-American War),之後美國國會發布決議:宣布古巴的獨立權,要求西班牙撤出古巴,授權總統使用武力,並宣告美國無意兼并古巴。兩國激戰後,西班牙海陸失利,雙方最終於12月10日在法國巴黎簽訂《巴黎和約》。根據和約,西班牙全部放棄古巴,將波多黎各和關島等殖民地割讓給美國,並以2000萬美元的代價,把菲律賓的主權轉讓給美國。






通過美西戰爭,古巴擺脫了西班牙的殖民統治,但同時治權等實際被轉讓給美國,成為美國的被保護國。美國在軍事佔領和控制古巴後,於1902年承認古巴獨立,但在1898年起一直佔領松樹島(現已被古巴收回)和關塔那摩灣。而普拉特修正案實際上就是美國為了對古巴合法佔領和控制提出的條約。






條約內容


1901年3月2日美國國會通過的普拉特修正案如下:




為進一步履行在1898年4月20日該宣言所載的聯合決議,題為「承認古巴人民的獨立,要求西班牙政府放棄對古巴島的權威和統治,且從古巴及其水域撤出所屬的海軍和陸軍,並指示美國總統調動美國陸軍海軍以執行本法案」的宣言,現總統[3]授權「將古巴的政府與控制交付其人民」,因此在依照憲法在古巴成立政府後[4],無論是作為憲法的其中一個部分或在附錄條例中,都應確定美國與古巴的未來關係,大體如下:





「I.古巴政府永遠不得與任何外國勢力簽署將損害或有可能損害古巴獨立性的條約或其他契約,也不能以任何方式授權或允許任何外國勢力通過殖民、用於軍事或海軍目的或其他方式(的名義),來取得佔領或控制的島嶼任何部分的條約或其他協議。」




「II.政府不應承擔或約定任何公共債務和償付利息,亦不能為了償付前面所說的債務而建立合理的償債基金規定,全島的普通收入不足以支付政府日常費用。」





「III.古巴政府同意美國可行使干預維護古巴的獨立,以維持一個適當的為保護生命,財產和個人自由的政府,並履行巴黎條約施加給美國對古巴政府現在承擔和開展的義務。」




「IV.美國在古巴的軍事入駐期間的的這一切行為均被申請批准和確認,且所有合法的權利由此予以保留和保護。」




「V.古巴政府將執行,並儘可能提供已被雙方共同商定為必要的島內城市衛生計劃或其他計劃,以期阻止可能再次發生的流行病和傳染性疾病,從而確保對古巴人民和商業的保護,以及保護美國南部商業港口和居民情況。」




「VI.松樹島[6]應在憲法中的疆界中予以略去,其所有權由未來條約調整。」



「VII.為了能使美國保持古巴的獨立,並保護其人民,以及出於自己國防需求,古巴政府將出售或租借給美國總統將要商定的所需的煤或建立海軍基地的某些特定地點。」



「VIII.古巴政府將在未來保證上述與美國的協定永久在條約中有效。」





產生影響及現狀




美國佔據拉美的第一步



普拉特修正案是美西戰爭的直接產物,也是美國在新殖民主義擴張時期對本身國土周邊的拉美及美洲進行控制的結果。通過美西戰爭,美國最終奪取了古巴1868年到1898年的30年獨立戰爭的果實,事實上美國對美洲各共和國的控制最初是預期通過經濟控制來實現[8]。而通過普拉特修正案,美國則最終「合法」地掌握了古巴,從1902年成立古巴共和國,至50年代,歷屆政府均受美國控制[9]。







貿易限制



普拉特修正案也使美國干涉古巴內政成為理所當然和權責之內,扶持一個符合美國利益的古巴政府同時也是為了控制古巴商業及其種植業所不可或缺的。如在當時美國扶持的馬查多政府時期,美國根據是同古巴政府簽訂的貿易協議,禁止了古巴自產多種產品,強迫古巴從美國進口這些產品,使其成為自己的商品傾銷地,而1927年開始的經濟危機中儘管美國仍向古巴購買蔗糖等農產品,但是實際上它強迫古巴在出口糖時支付美國所規定的關稅。「這樣,限制了古巴蔗糖的出口,使糖價降到最低水平,使古巴經濟更加蕭條,飢餓遍布全國。」 [10]







松樹島和關塔那摩灣



依照法案條約奪取了松樹島(今天稱作青年島(Isla de la Juventud)特區)和關塔那摩灣,並在關塔那摩灣建立了美軍基地。松樹島直到1934年普拉特修正案廢止後才被歸還古巴,同年兩國簽署一項新的條約,保留了美軍對關塔那摩灣的租契,並允許古巴和其貿易夥伴免費使用此灣。租金原來為一年2000美元,以金幣形式支付;1934年同時也改成相當於1934年4085美元的等值通貨。除此之外還加入一項條件,規定祇有當美國和古巴政府雙雙同意後才能廢止這項租契,或美國放棄基地財產。






卡斯楚上台後,除唯一一次外,一直堅決拒絕兌付租金,原因在於他認為這個基地是非法的。儘管美國和古巴之間沒有外交關係,但美國同意將古巴的通緝犯遣返,古巴也同意將在關塔那摩灣犯罪的嫌犯押送至美國。





古巴人對美國佔領自己的領土一直極為不滿。1969年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52條規定,如果一款條約是在一方威脅或強行施加的情況下籤署的(在這裡就是1903年美國將普拉特修正案寫入古巴憲法),則此條約無效。古巴政府以此為據強烈譴責這款條約和關塔那摩美軍基地的存在。但事實上該條約實際上沒有追溯之前強迫簽訂的條約為無效。








古巴人反應和引發社會主義革命



較多的古巴人認為,普拉特修正案的提出是一個帝國主義侵犯其主權的行為[11]。古巴的Juan Gualberto Gómez參議員曾對修正案進行了譴責,「為了使美國有權決定,當自己受到威脅時而進行干預以維護其獨立,這就如他們可以在進入我們的房子,在他們願意的所有時間裡,無論白天還是晚上。」





法案所帶來的美國駐軍和對古巴的干涉導致的古巴利益缺失,促使古巴人民重新開展了獨立運動和反政府運動,期間,美國幫助巴蒂斯塔等親美派重新掌權。在其上台後,古巴有數萬人遭刑決或監禁,10萬多人流亡他國,上百萬人失業。而與此同時,美國資本近一步控制了古巴經濟,古美還重新簽署了《軍事互助條約》,據此,美國在關塔那摩海軍基地的軍警直接參与了日後的鎮壓古巴革命行動。[13]






參見古巴革命



最終美國的干涉、駐軍經濟控制、當時古巴政府的專制統治,成為了古巴革命的爆發點,客觀上推動了菲德爾·卡斯楚及七·二六運動等一系列左傾組織的社會主義革命,最終也使古巴成為了一個擺脫原先的美國商品傾銷地的反美社會主義國家。





睦鄰政策



美國在拉美的一系列軍事干涉,引發了拉美廣泛不滿,與拉美各國的矛盾衝突使得美國重新考慮一種更緩和的方式來進行控制和影響拉美,於是放棄軍事干涉,轉而通過扶持穩定的當地政府、建設當地國民衛隊、在經濟和文化滲透、對金融貿易的控制和政治顛覆等方面來影響拉美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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