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翼~ 2010-5-11 21:15
聊天版的所見所思
也許 有些人覺得 "我的提示" 很煩人
但試細想一下她的
尊重自己,尊重別人 這話是沒有錯的
在要求別人諒解自己之前
先分析自己的行為是否正常
聊天版 是一個公開的版子
你們認為公開的說 18+ 是一些正常的事嗎?
什至有人認為自己沒有調情,不過是在發情?
那我想知道 這東西沒有接近什至超過18+
己所慾 勿施於人
不要將自己喜歡的 認為正確的觀念強加於別人身上
琰容 2010-5-11 21:18
回應 羽翼~ 第 1 篇文章
翼~
琰抱喔~
因該說是自己喜歡的並不代表全部的人喜歡喔!
尤其是在公共場所
因該要到自己的地方再聊~
羽翼~ 2010-5-11 21:21
回應 琰容 第 2 篇文章
琰(抱抱
所以我才說己所欲 勿施於人
自己喜歡的
不等於個個都喜歡
言論自由
但不等於放肆
小蟬一隻 2010-5-11 21:27
唉...有時候是這樣的......
說己所欲 勿施於人
是對
可是他們未必想到給顧及其他人才會這樣= =
向晴 2010-5-11 21:34
回應 羽翼~ 第 1 篇文章
夜玥不是情色論壇
雖然論壇裡有些文章動漫也是有18限的情節
但那畢竟是個人自行觀賞的行為不會影響其他人
這樣赤裸裸的呈現給每一個會員都看到的18限話題
一定會讓人感覺不舒服
況且這裡未成年的會員實在太多了
成年的我們應該要有基本的 自律精神
向晴 2010-5-11 21:40
回應 染化※塞壬 第 5 篇文章
沒錯
可以自己開帖聊
有興趣的會員
想要聊的就會進帖了
羽翼~ 2010-5-11 21:41
回應 小蟬一隻 第 4 篇文章
因為她們都以自己為先
以自己為中心
別人的好心提醒
覺得是別人的錯
羽翼~ 2010-5-11 21:42
回應 向晴 第 6 篇文章
老實說一句
要算的話我是未成年
我覺得 人應該要有自覺
不是沒有例明的東西就可以做的
青蜓 2010-5-11 21:43
他~們.....的行為...
太沒有為身邊的人設想了~
很想事不是你想...就可以做的了~
小蟬一隻 2010-5-11 21:46
[quote]原帖由 [i]羽翼~[/i] 於 2010-5-11 09:41 PM 發表 [url=http://ds-hk.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691137&ptid=160744][img]http://ds-hk.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因為她們都以自己為先
以自己為中心
別人的好心提醒
覺得是別人的錯 [/quote]
雖然我都知....
可是...
有些事情是無法改變
向晴 2010-5-11 21:58
回應 小蟬一隻 第 12 篇文章
那建議將那玩意 搬家 吧
看放在那個版
小蟬一隻 2010-5-11 22:01
回應 向晴 第 13 篇文章
可是哪些會員會嗎??
會就不有這麼多的怨言
腐剎 2010-5-11 22:02
回應 向晴 第 13 篇文章
...既然爭議那麼多...
不如刪了吧.....
琰容 2010-5-11 22:16
回應 小蟬一隻 第 16 篇文章
其實琰都覺得不用到付費說!
小蟬一隻 2010-5-11 22:18
回應 琰容 第 17 篇文章
這不是我們的決定
不過...這都是無名對會員的....
腐剎 2010-5-11 22:19
回應 小蟬一隻 第 16 篇文章
那....等期限過後..
如果爭議還是太大...再拿掉吧...
羽翼~ 2010-5-11 22:20
她們令我無聊得去找香港法律
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138A條 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滿18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或作真人色情表演
(1) 任何人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滿18歲的另一人以製作色情物品或作真人色情表演,
而該另一人是或將會是該物品或表演中的色情描劃對象,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
(a) 在該罪行是就未滿16歲的人犯的情況下,可處罰款$3000000及監禁10年;
(b) 在該罪行是就年滿16歲但未滿18歲的人犯的情況下,可處罰款$1000000及監禁5年。
(2) 被控利用或促致年滿16歲但未滿18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的被告人,
如證明以下情況,可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a) 在指稱的罪行發生時,屬色情描劃對象以製作色情物品的人同意被如此描劃;及
(b) 所製作的色情物品只供被告人及該被描劃的人作私人用途。
(3) 被控利用或促致年滿16歲但未滿18歲的人以作真人色情表演的被告人,
如證明以下情況,可以此作為免責辯護—
(a) 在指稱的罪行發生時,屬色情描劃對象以作該表演的人同意被如此描劃;及
(b) 只有被告人一人觀看該表演。
(4) 為施行本條,對某人作色情描劃指—
(a) 將某人以視像方式描劃為正參與明顯的涉及性的行為,而不論該人事實上是否參與上述行為;或
(b) 以涉及性的方式或在涉及性的情境中,對某人的生殖器官或肛門範圍或(如該人是女性)
該人的胸部作視像描劃,但為免生疑問,任何為真正家庭目的而作的描劃,並不僅因它描劃(b)段
提述的任何身體部份而包括在該段的範圍內。
(5) 在本條中—
“色情物品”(pornography) 指—
(a) 對某人作色情描劃的照片、影片、電腦產生的影像或其他視像描劃,
不論它是以電子或任何其他方式製作或產生,亦不論它是否經過修改;或
(b) 收納(a)段提述的照片、影片、影像或描劃的任何東西,
並包括以任何方式貯存並能轉為(a)段提述的照片、影片、影像或描劃的資料或數據,
以及包含上述資料或數據的任何東西;
“真人色情表演”(live pornographic performance)
包括對某人作色情描劃的任何戲劇、節目、展覽、表演、娛樂、演出、陳列或其他種類的表演。
條文內容
第579章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 詳題
本條例旨在禁止兒童色情物品的生產、管有和發布;修訂《刑事罪行條例》,
以禁止利用、促致或提供未滿18歲的人以製作色情物品或作真人色情表演,
擴大該條例某些性罪行條文的適用範圍,使其擴及在香港以外地方對兒童作出的作為,
並禁止作出關於該等作為的安排和禁止該等安排的廣告宣傳;以及就相關目的訂定條文。
雖然沒什麼關係
但正常人都該知道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