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髏魔導師 作者:情終流水(全文完)



作者:情終流水
分類:小說/科幻•軍政
叢書系列:異想BK1010-10011914
出版社:鮮鮮
出版日期:2010/2/9

內容簡介:

骷髏魔導師:半身骷髏

唯有永生不死,才能超越人類的極限……

在光明神被擊敗之後,死亡世界平和地經歷了好多年的漫長歲月,然而,另一股勢力不甘寂寞,開始蠢蠢欲動……

這天,死亡世界意外迎來了一名魔族之女,她的到來,導致骷髏領地內所有的生命盡數滅王,只餘下一名擁有智慧,懂得「裝死」,而逃過劫難的半身骷髏。

就在領地內骷髏凋零之際,一道召喚魔法的出現,竟把這名半身骷髏召喚到了人間……

隨著他的現身,黑暗風暴將再度席捲人間,而他又會如何創下一個不輸給黑龍的骷髏傳奇?……

作者的話:

     人如果可以永生不死的話,那我首先會去睡一個大覺,等一、兩百年後再醒來。那個時候也許人類就可以上火星了。
     可以確定的是,電腦肯定已經被淘汰了,一人有一個智慧管家之類的,可以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真爽!
     我以前在寫不死生物的時候,常常在想,真正的死亡世界會是怎麼樣的呢?是荒涼?是死寂?還是壯麗?
     在寫《超級骷髏兵》的時候,沒有篇幅去寫,這次希望能寫出一個真正的死亡世界、靈魂的歸所。
評論(893)



這次我看完這個啦 ^^
一天看完了 =]
真得好期待
那條龍會做甚麼??



回應 eric1515 第 22 篇文章
eric1515這部更新較慢
這作者是沒在網路連載的
都要出書過10幾天才有文字
所以有更新會馬上po上



喔 @@
那就要慢慢等了~   
(要去找找有甚麼好看的~ )



我覺得格裡斯在思考時非常可愛ˇˇ
期待接下來的發展



期待下一集的發展!
不知那一條龍會做出什麼樣的大事來



第三集 重返死界
第一章 骷髏幼龍

     格裡斯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撿起小幼龍的頭骨,輸入一絲靈魂能量,然後向列娜菲高高舉起頭骨。

     原本死寂的幼龍頭骨在格裡斯的靈魂能量引導下,空洞的眼眶亮了起來,緩緩閃動著莫名的光芒。

     死亡世界裡誕生的那些不死生物,大多是由死亡氣息孕育而成,彙集了許多靈魂的碎片,所以本身就擁有生物的本能。然而,龍蛋裡的靈魂之火是由幼龍的靈魂孕育 而成,純潔得如同一張白紙,因為還沒出生,所以這個龍魂連最基本的生物本能都沒有。

     不懂得走,不懂得吃,這個靈魂連怎麼控制自己的軀體都不懂,所以它也不會自己敲破蛋殼跑出來。

     格裡斯用自己的靈魂能量,引導頭骨裡的靈魂,讓它懂得怎麼去控制自己的身體,因此,在它眼眶亮起來的下一刻,龍頭骨的下頷也張合了起來。

     「呀!它說什麼?它在說什麼?」列娜菲頓時轉悲為喜。看到幼龍嘴巴張合著,她還以為她的孩子在說話了,忙不迭地問道。

     格裡斯知道,這只不過是剛會控制軀體的幼龍下意識的動作,沒有意義。所以他沒有回答列娜菲,反而提出了一個問題:「它叫什麼名字?」

     「名字?」列娜菲頓時一愣。她的孩子還沒有出生就死去了,對一個龍蛋而言,名字並沒有意義,所以她根本沒取名字。

     按照龍族的慣例,名字是由雄龍的姓氏加上雌龍的姓氏,還有自己的名字所組成,可是幼龍現在的存在,還能得到雄龍的認可嗎?

     「它叫……叫……菲爾雅……菲爾雅,對了,它是雄的還是雌的?」猶豫了半晌,列娜菲決定不冠雄龍的姓氏了,就以自己的姓氏為主,然後她發現自己竟然還不知 道孩子是雄還是雌。

     格裡斯和列娜菲的視線在地上那堆骨頭裡掃了一遍,最後落到應該是幼龍骨盤的地方,發現應該有東西的地方現在空蕩蕩的,所有非骨質的東西早就腐蝕一空,哪還 分得清是雄是雌?

     人類的死靈法師們透過深入的研究,發現人類的骨骼,女性的骨盆會比雄性的寬一點,可是從來沒有法師們研究巨龍是不是也這樣。

     列娜菲看了格裡斯一眼,求助的問道:「你看得出來嗎?」

     格裡斯怎麼可能看得出來,不死生物從來就沒有雄雌的概念。

     一大一小兩個腦袋湊到一起,研究了半晌,還是分辨不出幼龍到底是雄是雌。最後列娜菲放棄這種無意義的舉動,無奈地說道:「就叫蘇珊娜•菲爾雅好了。」

     「你叫蘇珊娜,我叫格裡斯,她叫列娜菲。」格裡斯逐一指著場中的三個生物,在靈魂裡一個個重複各自的名字。

     這個幼龍的靈魂剛從龍蛋裡出來,純潔得有如白紙一般,根本沒有你我他這些概念,所以必須由旁人強行灌輸給她。就同人類剛誕生的嬰兒,必須靠父母進行啟蒙教 育一樣。

     格裡斯一邊用靈魂灌輸這些概念給幼龍,一邊翻著地上的骨頭堆,不時挑起一些骨頭與手上的幼龍頭骨比劃一下,最後翻出一根合適的接到頭骨上,然後用靈魂力量 引導幼龍的靈魂,剛接上的骨頭頓時動了動。

     列娜菲在旁邊又是激動又是緊張的盯著格裡斯的動作,看到這裡,她才算看明白格裡斯在做什麼。

     可是,她想幫忙卻無從下手,她的體形和爪子顯然都不適合做這種相對精細的活,只能在一邊乾著急。

     一邊接骨,一邊引導蘇珊娜接管自己的身體,慢慢的,一具幼小的龍骨逐漸成形了。

     身為一具骷髏,格裡斯對骨骼的結構是非常瞭解的,但他畢竟不是巨龍,對龍骨頭的瞭解有限,不時有把前爪接到後腳去的情況,幸虧列娜菲在一旁死死盯著,否則真給他接出一個四不像來。

     費了整整五個小時,格裡斯才把整副龍骨上千塊骨骼完整的拼起來,特別是拼到後面的時候,能活動大半個身體的蘇珊娜就不安分了,不停地動來動去,導致接骨的難度倍增。

     幸虧格裡斯有應付這種不安分靈魂的經驗,連唬帶嚇,終於讓蘇珊娜乖乖地讓他拼完所有骨骼。

     站起來的蘇珊娜,第一個動作就是撲到格裡斯身上。

     這是她表示親昵的動作,然而她是一條龍,即使是幼龍,從三米高的龍蛋裡爬出來,舒展開身體後,體長已經不止五米了,一下子把格裡斯撲倒在地。如果沒魔甲護著,格裡斯肯定散架。

     蘇珊娜將腦袋伸到格裡斯眼前,空洞的眼眶盯著倒在地上的格裡斯,靈魂中傳來陣陣迷惑的意念,似乎在問格裡斯怎麼會摔倒一樣,顯然沒有意識到這是自己造成的。

     列娜菲的大腦袋移到了半空中,目光閃爍的望著小幼龍。即使是格裡斯這樣不懂人情世故的骷髏,也可以看出這目光中蘊藏著的忌妒。

     她的孩子好不容易才誕生出來,卻對其他人比較親昵,她這個母親不忌妒才怪。

     格裡斯是一個很聰明的骷髏,在死亡世界時,他能靠著半個殘破的身軀存活下來,憑的不是實力,而是一種對危險的感覺和本能的狡猾。

     意識到列娜菲因為小幼龍的舉動,而對他產生了忌妒的情緒,雖然不一定會危害到自己,但格裡斯卻不會讓這種危險存在。

     伸手指向列娜菲,格裡斯在靈魂裡向小幼龍說道:「這是你的母親。」

     小幼龍轉過身,好奇怪地望著列娜菲,陣陣靈魂波動散發出來。她根本不懂母親是什麼,反正剛誕生的她對什麼都感覺到好奇。

     「她正說什麼?她在說什麼?」剛剛還滿臉忌妒的列娜菲,轉眼又激動起來,迫不及待的問道。

     列娜菲今年還不到一千歲,相對於龍族而言,她才剛剛進入青春期,性格還很直率,喜形於色,什麼情緒都表現在臉上。

     「她在問你,什麼是母親?」格裡斯如實翻譯道。

     「我……母……母親……我就是你的母親啊!」

     第一次和自己的孩子面對面交流,列娜菲有點不知所措,支吾了半晌才說出一句完整的話。

     小幼龍的靈魂裡又冒出大問號了,「我」又是什麼東西?

     對付這種情況,還是格裡斯有經驗。他繼續進行啟蒙教育,就像嬰兒牙牙學語時教他叫爸爸媽媽一樣,一個名詞一個名詞的灌輸給小幼龍知道。

     在用靈魂進行啟蒙的時候,格裡斯也沒有忘記用火焰文字把自己教的東西逐一比劃給列娜菲知道。他怕這條脾氣不算太好的紅龍會因為缺少參與感,忌妒地一口吞掉他。

     蘇珊娜畢竟不是人類的嬰兒,不需要那麼漫長的啟蒙時間,一些基本名詞說過一、兩遍後,她就能夠記住了。

     一個下午過後,她已經大致上懂得分辨「你」、「我」、「他」、「格裡斯」、「列娜菲」,還有「蘇珊娜」這個名詞,同時也學會了「巨龍」、「骷髏」、「骨龍」這些詞語。

     「蘇珊娜、蘇珊娜……」小幼龍叫著自己的名字,不斷地把格裡斯撲倒在地,玩得十分開心。

     心思單純的她,產生的情緒波也是單純的,不用翻譯,就連列娜菲也可以從這種情緒中感受到小幼龍的快樂。

     在龍蛋裡困了兩百多年,現在無論做什麼,都能讓蘇珊娜感到快樂。

     這種純粹的情緒很容易感染他人,所以格裡斯雖然被不斷撲倒,卻一點也不生氣,反而在蘇珊娜的感染下,主動陪她玩起了這種遊戲。而這種行為,對從來不會主動做任何事的格裡斯來說,是個很神奇的變化。

     感受到孩子的快樂,列娜菲的些許忌妒早就煙消雲散了。對她來說,只要蘇珊娜高興就行。

     突然,一股意識跨過遙遠的空間,觸動了格裡斯靈魂深處的烙印。

     此刻,正是亞克力斯中毒暈迷的第二十七天。傍晚時分,正好是蘇醒過來的亞克力斯望著窗外的遠景,念叨著格裡斯的那一刻。

     正不時閃避著蘇珊娜的撲擊,逗著她玩的格裡斯頓時停住了身影,轉頭望向了腓特烈帝國的首都方向。

     格裡斯靜下心靈後,亞克力斯的召喚頓時顯得更加清晰了。這是契約強行建立在主人與召喚生物間的靈魂連系,無論相隔多遙遠,都能連通彼此的靈魂。

     可惜亞克力斯不是正宗的亡靈法師,並且身受重傷,否則就懂得怎麼感應格裡斯的位置,然後一個召喚術就可以召喚他回去了。

     格裡斯一停下來,馬上被小幼龍撲倒在地。不過純真的蘇珊娜很容易就感應到格裡斯的情緒變化,不明所以的從他身上爬起來,歪著頭望著他。

     給小幼龍送去一個撫慰的靈魂波動後,格裡斯才轉向列娜菲,火焰文字一個接一個的燃燒起來:「列娜菲……」

     還沒說完,列娜菲的龍眼一瞪,生氣道:「小傢夥,你應該叫我尊貴的列娜菲大人。」

     她可是尊貴的巨龍,怎麼可以被一個小骷髏直呼名字呢?真沒禮貌!列娜菲很生氣,如果不是這個小骷髏剛剛喚醒了她的孩子,列娜菲一定會教訓他一頓。

     燃燒著的列娜菲三個字前面,馬上跳出了「尊貴」兩個字,後面也冒出了「大人」,格裡斯真是一點魔力也不浪費。

     「尊貴的列娜菲大人,我現在可以離開這裡了嗎?」格裡斯放出這段文字後,感覺有點怪怪的,他從沒用過這種語氣說話。

     「不行,你不可以離開,你走了,誰幫我翻譯孩子的話?」列娜菲並不打算還給格裡斯自由,毫不猶豫的拒絕。

     如果是平常的時候,在強大的紅龍拒絕之後,按照格裡斯的性格,他是不會再去爭取了。可是現在亞克力斯的情況似乎很不好,而亞克力斯的生死又關係到他是否能留在這個世界,所以格裡斯不得不爭取一下。

     「可是主人……」格裡斯一個字一個字的向列娜菲解釋起自己的情況。

     「你是說,如果你的主人死亡,你就必須回到死亡世界?」幸虧列娜菲的理解能力還不錯,不用格裡斯怎麼費勁就明白了。

     聞言,格裡斯的頭立刻點得像啄米的小雞。

     顯然,如果格裡斯被強行放逐回原來的世界,再去找一個會寫字或者能說話、可以幫她翻譯孩子靈魂波動的人是很困難的。所以考慮了半晌後,列娜菲便勉為其難說道:「好吧,先讓你回去救你的主人,對了,你的主人現在在哪裡?」

     「帝王城。」

     很少出門,更少去人類世界的列娜菲,哪知道帝王城在哪裡。經過格裡斯好一番解釋,她才知道即使是快馬疾馳,要從遠望森林到帝王城也需要三天三夜的時間,而且這還是不知疲憊的不死戰馬的速度,換成普通的馬匹,時間還得翻倍。

     更麻煩的是,為了要躲避魔獸,骨頭的軀體已經被格裡斯扔掉了。現在格裡斯連代步的工具都沒有,光靠兩隻腳,十幾天恐怕還走不出森林。

     列娜菲好不容易才讓孩子從蛋裡出來,正是培養感情的時候,格裡斯一走,她就沒法和自己的孩子溝通了。就算格裡斯肯回來,至少也是幾十天之後的事情,那萬一格裡斯不回來了呢?

     心裡糾結了良久,列菲娜不得不決定道:「我送你回去算了,快去快回。」以巨龍的速度,一天時間足夠在遠望森林和帝王城間來回一趟,甚至還能睡個很舒服的覺。

     「還要回春藤,列……尊貴的列娜菲大人,你知道哪裡有回春藤嗎?」若是沒有回春藤,就算他回去也救不了亞克力斯的命。

     「山腳下就有,走吧,快去快回。」說著,列娜菲伸出爪子把格裡斯捉了起來,依依不捨地望了小骨龍一眼。

     格裡斯忙轉向小骨龍,傳出一個讓她留在原地的訊息。

     不過剛學會分辨自己和別人的小骨龍,怎麼可能理解「留在原地」是什麼意思?她藍光閃爍的的眼眶盯著被爪子捉著的格裡斯,靈魂發出兩下歡快的意念,便快速撲了上來,前後爪緊緊抱住列娜菲的大腿,像樹袋熊一樣掛到了上面。

     看來之不能把她留下了,而且列娜菲也不太放心。蘇珊娜什麼也不懂,留她自己在洞裡,萬一不小心掉到深澗裡摔斷骨頭,那就麻煩了。

     不過,列娜菲自然不會讓蘇珊娜這樣掛在自己的腿上,那實在太不安全了。她小心翼翼的輕輕咬住蘇珊娜的頸骨,把她放到自己的背上。

     但還沒等她轉過頭,蘇珊娜就跳下來,再次貼著格裡斯,把自己掛到列娜菲的大腿上。

     對她來說,掛在哪裡不重要,重要的是能靠著格裡斯。這個小傢夥已經把格裡斯當成她最親近的人,完全不把列娜菲放在眼裡,畢竟以生命形式來論的話,格裡斯才真正算是她的同類。

     列娜菲不無忌妒的瞪了格裡斯一眼,然後心裡為難起來。

     照現在的情況,如果繼續把格裡斯捉在手上,蘇珊娜肯定也不願上去她的背上。但是,任蘇珊娜這樣掛著卻是很危險的事情,萬一飛到半空中的時候掉下來,就算是不死生物恐怕也得摔死。

     怎麼辦呢?難道讓格裡斯也上去自己的背上?絕對不可以,她是尊貴的巨龍一族,怎麼可以讓一個卑微的小骷髏騎到背上呢!

     安全,丟臉,安全,丟臉……

     一邊是面子問題,一邊是孩子的安全問題,艱難地衡量了許久,列娜菲才憤憤地把格裡斯扔到背上——還是孩子的安全要緊。

     「唰!」

     列娜菲張開寬大的肉翼,背著一具骷髏、一條骨龍,鑽出洞穴後,直接飛到了藍天之上。



第二章 生命終點

     清晨的帝王城沐浴在一片金黃的晨光中,巴爾是帝王城城防軍中一名很普通的鬥樓瞭望手。在鬥樓上被夜風吹了一夜後,巴爾正焦急的等待著同伴來換崗。

     緩緩升起的朝陽,逐漸把金黃的光芒灑遍他的整個視野,被映得很不舒服的巴爾轉過頭,避開正面的陽光,然後他便看到了讓他一輩子也無法忘記的景象。

     北面的天空同樣沐浴在金黃色的光芒之中,但在這片耀眼的光芒中,有一抹更加鮮豔的紅色越來越亮。

     開始,這抹紅色還被朝陽掩去半邊身影,等它越來越近,越來越亮,越來越清晰後,巴爾不由得張大嘴巴,渾身顫抖。

     「呵……呵……」巴爾拼命的想叫,卻又叫不出聲來,只能發出無意義的聲音。

     直到這個紅色的身影從他的頭頂上掠過,龍背上一個端坐的鎧甲武士就成了他一輩子也忘不掉的一幕。

     「當當當當當當當當當——」

     其餘的鬥樓響起了急促的、動魄驚心的警報聲。列娜菲的到來,把還在晨光中緩緩蘇醒的帝王城驚得徹底跳了起來。

     巨龍是世上傳說最多的生物,任何史詩歌劇、小說神話,就連吟游詩人們傳唱的故事,都少不了巨龍的身影,但是這種威名赫赫的生物,見過的人卻寥寥無幾。

     一來是由於巨龍所居住的巢穴一般都是深山大澤、人蹤罕至之地;二來,雖然巨龍一族從來不肯承認,但這個世界畢竟是人類佔據著主導地位,不小心引起與人類的衝突,吃虧的肯定還是巨龍。

     如果說單打獨鬥,可能大魔法師也不是巨龍的對手,但整個世界的巨龍充其量也就不到一百條,人類的數量卻數以億萬計。正所謂蟻多咬死象,所以一般沒什麼特別的事,巨龍不會出現在人類的城市。

     對這種傳說中的生物,人類是好奇的,但如果這種身軀遮天蔽日的龐大生物從觸手可及的頭頂上飛過,陣陣迫人的龍威壓下,屁滾尿流的人就不在少數了。

     列娜菲只是一頭不到一千歲的年輕紅龍,童心未泯,當看到地上的人類因為自己的到來而驚慌失措的時候,反而把飛行高度降低了許多,幾乎是貼著屋頂飛過,翅膀搧動時所產生的風壓,甚至還掀掉了幾間屋頂。

     當然,列娜菲緊記著族中長輩的教導,不敢惡作劇得太過分。

     一陣雞飛狗跳中,帝王城裡飛起了上百道身影,迅速向皇宮的方向集中過去。

     只有高級以上的魔法師,才擁有飛行的能力,帝王城不愧是一個大國的首府。光是高級以上的魔法師就不下百人。他們平常分散在城裡各處,不覺得有多少,現在一聚集起來,頓時聲勢浩蕩。

     他們第一時間就飛去保護皇宮,因為那是最有價值的目標。

     不過聚集到皇宮後,人家才發現巨龍的目標根本就不是皇宮,反而向城東的方向飛去。那是魔法學院所在的區域,德流仕的子爵府也在那個區域。

     怎麼可以讓別的生物在人類的城市上耀武揚威?就算那個生物是巨龍也不行!

     在腓特烈帝國的兩位大魔法師的帶領下,上百位高級魔法師分成兩部分,一半留下來守衛皇宮,另一半則氣勢洶洶的向列娜菲追去,打算把這條紅龍攔下來。

     不過,當他們追到列娜菲的身後,所有人頓時面面相覷、不知所措了起來——他們看到了列娜菲背上的格裡斯。

     「是他!亞克力斯閣下的護衛,他竟然騎在巨龍背上!」

     格裡斯的一身重鎧甲幾乎已經成為他的象徵,而在亞克力斯受傷的時候,許多法師都來探視過,當然也都看過寸步不離站在床邊的格裡斯,所以一看到這身鎧甲,就有許多人認出他來了。

     一條龍當然不能讓她亂飛,但如果這條龍上面騎著一個「人」,那就不一樣了。

     一時間,所有人的腦海裡都冒起一個名詞——龍騎士。

     歷史上根本就沒有龍騎士這種職業,高傲的巨龍絕對不會讓卑微的生物騎到自己的身上,恰好在巨龍的眼中,人類也是屬於卑微的一種。

     但是,這並不妨礙喜歡意淫的人類創作出大量的小說、詩歌,然後「騎」到巨龍的身上去。

     可是,當某一天,這種荒謬絕倫的描述成為事實後,見識再豐富的人也被嚇呆了,騎在龍背上的不是龍騎士,那是什麼?

     這個發現實在太令人震撼了,以至於所有人都忽略了趴在格裡斯身後的那一堆骨頭。

     幾十名高級魔法師氣勢洶洶的圍上來後,列娜菲頓時安分了許多,不再故意降低高度繞圈了,而是直接往格裡斯指示的地方飛去。

     雖然她時常把「卑微的生物」這類形容詞掛在嘴邊,但是在她的內心裡也不得不承認,再強大的巨龍也架不住人多。

     面對幾十位高級魔法師,恐怕就是族裡的金、銀、黑三大上位巨龍來了,也討不到好處,何況她這種下位巨龍。

     一條紅龍在天上悠閒的飛著,後面則跟著一堆猶豫不決的高級魔法師。畢竟紅龍沒有明顯的敵對行為,而且背上還騎著一個人,在沒弄清楚情況前,魔法師們也不敢亂動

     列娜菲終於飛臨了子爵府的上空。

     子爵府早在她到來之前就亂成一團。護衛們嚴陣以待,子爵府自己的法師能飛的全飛了起來,不能飛的也爬到了屋頂,如臨大敵。就在這種劍拔弩張的情況下,格裡斯從龍背上跳了下來。

     「大家小心!有人跳下來了,準備攻擊!」子爵府裡面響起了大聲的呼喊聲。

     「等等!那個人好像是亞克力斯閣下的護衛,我認得他的鎧甲!」馬上又有一聲呼喊,中斷了攻擊命令。

     「他從龍背上面跳下來啊!難道他是龍騎士?」

     「有龍騎士這種職業嗎?我們眼花了吧?」

     慌亂中,竊竊私語紛紛響了起來。

     此時,格裡斯正祭起羽落術,緩緩地從空中飄至地面。

     他沒想到自己的出現竟然引起了這麼大的陣仗,一時間也嚇壞了。幸好他也知道造成轟動的源頭是列娜菲,所以才會自己先跳下來,消除大家的戒備,否則列娜菲根本不可能降落。

     幸好他這身鎧甲狀實在太好認了,沒有人對他發出攻擊。不過為了安全起見,差不多落到地面的時候,他還是祭出了火焰文字:「我是亞克力斯的護衛。」

     上流社會是沒有秘密的。亞克力斯的神秘護衛從不說話,但懂得使用魔法化成文字來溝通的傳聞,在亞克力斯受傷的那幾天就傳遍了整個帝王城,小小的子爵府更是人盡皆知。格裡斯這個獨特的技巧一出,再沒有人懷疑他的身分。

     護衛首領立即命令護衛們收起武器,正親自過來打招呼。

     他的態度非常恭敬——他不得不恭敬啊!畢竟對方可是一個騎著龍、會用魔法的神秘劍士!

     「魔武雙修的龍騎士」,這類的稱號不斷出現在眾人的腦海中,這樣強大的人物,可不是他這種小小護衛能得罪的。

     等到眾人消除了敵意,格裡斯才敢向上招手,示意列娜菲降落下來。

     飛了一整晚,兩千多公里的距離,就算巨龍也累得不輕。格裡斯還要拿回春藤去救治亞克力斯,肯定不是短時間可以搞定的,不可能讓列娜菲一直飛在上面。

     列娜菲那龐大的身體一落到地面,頓時把子爵府後院那不算小的庭院擠得滿滿當當,甚至把一截院牆壓垮了,幸好沒人敢叫她賠償。

     碩大的龍頭環視了四周緊張兮兮盯著她的眾多法師護衛們,列娜菲很不滿的悶哼了一記,龍哼震得所有人的耳朵都一陣悶悶作響。

     如果不是嘴裡叼著蘇珊娜,列娜菲一定會罵格裡斯一頓。

     剛剛格裡斯從天空跳下的時候,不怕死的蘇珊娜也直接跟著跳下來。幸好列娜菲反應的快,一口叼住了小骨龍的頸骨,不然蘇珊娜摔下來還不是得粉身碎骨了。

     現在落到地上後,小骨龍又想掙脫龍嘴,去格裡斯的身邊。不過在這麼多緊張兮兮的人類環繞中,列娜菲哪裡敢放開蘇珊娜,只好緊咬著蘇珊娜不松嘴。

     列娜菲此舉正合格裡斯的意,要是被蘇珊娜給纏上了,他就什麼都不用做了。

     轉向護衛首領詢問能否給紅龍準備點食物,得到肯定的答覆後,格裡斯便走進屋裡,向亞克力斯的房間走去。

     ◇◇◇◇

     望著這個身穿鎧甲的威武身影,莉莉絲的心潮起伏不定。雖然她從來沒見過格裡斯,但從亞克力斯嘴裡,她早就知道了關於格裡斯的一切,可是今天的相見,卻打破了她所有對格裡斯的印象。這個就是丈夫所召喚的小骷髏?騎在巨龍身上的小骷髏?

     「你就是格裡斯?」莉莉絲不得不確認一下。

     格裡斯點了點頭,看著這個站在床前、眉目的氣質與亞克力斯有點相似的女人,三個火焰大字在他的身前冒起:「你是誰?」

     「我是莉莉絲。」

     這就是傳說中主人的妻子?聽到這個名字,格裡斯不由得認真的打量了莉莉絲幾眼,然後把回春藤遞過去。

     看到這一大卷綠綠的藤條,莉莉絲滿腔對格裡斯的好奇瞬間煙消雲散,只是難以置信的接過回春藤,激動的問道:「這……這……難道這就是回春藤嗎?」

     貝爾和腓特烈兩大帝國分別派出了數支強者所組成的精英小隊,這些小隊裡有知識淵博的魔法師、實力強勁的大劍師、經驗豐富的獵人……可是這些集眾多人才于一起的精英小隊,還沒有一個成功找回回春藤。沒有人會想到,單槍匹馬的格裡斯反而率先成功了。

     別人不知道格裡斯的底細,但莉莉絲知道。她知道半年前剛被亞克力斯召喚過來的時候,這個小骷髏還什麼屁事都不懂,過了半年卻成為了學會文字和眾多一級魔法,並擁有一級法師實力的小小骷髏魔法師。然而就算有這種實力,想在生長著回春藤的森林裡生存都有困難。

     昨天晚上醒了一回的亞克力斯,病情卻在晚間急轉而下,現在已經到了油盡燈枯的地步,隨時都有生命的危險。在這種絕望的情況下,突然間絕處蓬生,讓莉莉絲簡直難以置信。捧著回春藤激動了半晌,她才想起要叫人。

     「治療師!快!快請治療師!」

     五位遇襲的大魔法師裡,只剩下亞克力斯一個人還存活著,他的安危牽動著整個世界的目光。腓特烈帝國早就派出幾位頂級的治療和水系法師日夜守候在子爵府,加上貝爾帝國從國內派出的治療師,還有莉莉絲自己帶來的治療師,足足有十二人的醫療團隊輪流守候在房前。

     莉莉絲一傳喚,馬上有一大群人湧了進來。他們接過莉莉絲手中的回春藤,又是辨認又是準備醫治方案,立即忙亂起來。

     在眾人忙亂的時候,格裡斯走到亞克力斯的床前。

     也許是眾人的忙亂驚動了他,又或者是感應到格裡斯的到來,昏迷中的亞克力斯竟然醒轉過來。看著床前的格裡斯,他艱難的動了動嘴唇,微微地笑了笑。只是他中毒已深,瘦成了皮包著骨頭,這一笑比哭還難看。

     「你回來啦!跑去哪裡了?自己一個人亂跑什麼,要是走丟了,你還走得回來嗎?」笑了笑後,亞克力斯馬上板起了臉,聲音虛弱而沙啞地教訓起格裡斯來。

     這個從來沒在人類世界走動過的小骷髏要是走丟,恐怕很難找到回來的路,這是亞克力斯得知格裡斯失蹤後最擔心的事情。沒想到格裡斯真的回來了,而早已陷入昏迷的他,更不知道格裡斯居然是騎著巨龍回來的。

     雖然是教訓的話,格裡斯卻從中感受到了亞克力斯的關切,所以不以為意的點了點頭。

     名義上,亞克力斯是他的主人,可是實際上,這種召喚契約對他根本沒有約束力。

     召喚術很少會召喚高等級的生物,那是因為高等級的生物一般都擁有獨立的智慧。

     智慧越高的生物,性格就越高傲,很難臣服於別人,所以如果沒有絕對的實力壓制召喚生物,智慧越高的召喚生物越容易反噬。

     格裡斯的智慧足夠讓他無視召喚契約的約束,不過他畢竟只是一個小骷髏,面對亞克力斯這樣的大魔法師,一開始他只能乖乖的聽話,但是慢慢的,他卻真心認可了這個主人。

     亞克力斯對他很好,不但教他學會了文字,更教會了他掌握魔法這種力量。雖然亞克力斯常常把他支使得團團轉,但那些都是他力所能及的事,對他而言不算是辛苦的工作,而他得到的,卻是死亡世界中根本不可能學到的東西。

     也是因為這樣,格裡斯才會在亞克力斯受傷後,聽從特魯特的慫恿,冒險前往遠望森林。要是換作以前的格裡斯,對於危險的地方,他是有多遠躲多遠。

     雖然格裡斯不懂親人的意思,可是實際上,他早就已經把亞克力斯視為自己最親近的人,即使沒有召喚契約的強制約束,他依然會盡全力幫助亞克力斯。

     「回來就好。」亞克力斯的視野已經很模糊了,昨天醒過來後,他的病情就急速惡化,撐到現在完全是一個奇跡,是因為他的內心還有一些牽掛,才讓他支撐到現在。直到現在看到格裡斯完好無缺的站到自己面前,他終於放下了心,意識迅速渙散。

     「你什麼都不懂,以後不要自己亂跑,想去什麼地方,就讓莉莉絲和阿拉剛帶你去吧。儘量不要讓人發現你的身分,南方國家有些很極端的瘋子,會把你視為異端的。

     「如果不小心被發現了也不要怕,阿拉剛和莉莉絲會保護你的。我堂堂的帝國子爵,不需要理會那些宗教瘋子……」

     亞克力斯斷斷續續的喃喃說著,聲音越來越微弱,如果不是格裡斯是用靈魂來傾聽,恐怕已經聽不清楚他在說什麼了。

     正在商討治療方法的治療師和水系法師們,也發現了亞克力斯的情況。一個年長的水系法師走到床邊,雙於按在亞克力斯的胸前,溫和的藍光籠罩著亞克力斯的全身。

     滋養術是一種激刺身體的生機、增強抵抗力的法術,對一切負面作用都具有一定的效果,亞克力斯就是靠著這種魔法支撐到現在的。

     可是最近一個月,不斷的滋養術已經耗盡了亞克力斯的生機,現在這種法術,對他已經沒有一點效果了。

     幾位治療師見狀,對視了一眼,不約而同的點點頭。其中一位治療師走上前來,取出一把小刀切開亞克力斯左手的靜脈,用法術封住鮮血的同時,把回春藤插進血管裡,如此一來,血液流經血管的時候,同時也經過回春藤的脈絡,血液內所有的毒素都會被其吸收。

     本來這種做法,還需要配合一些藥物和魔法,回春藤也要做一些處埋的,可是現在已經來不及了,只好一切從簡。

     然而,格裡斯還是感覺到亞克力斯的生命逐漸消逝。他與亞克力斯之間一直存在著的契約聯繫越繃越緊,最終徹底斷絕。

     與此同時,亞克力斯的手也無力的垂了下來。

     「亞克力斯!」莉莉絲悲呼出聲。

     與此同時,格裡斯的身後,一個位面裂隙緩緩的張開……



第三章 重返死界

     亞克力斯一死亡,與格裡斯間的召喚契約就會同時中止,召喚法則會第一時間把召喚生物送回原來的世界,所以亞克力斯剛才那些話算是白交代了。其實他也知道自己死後,格裡斯會回歸原來的世界,可是病了這麼久,他早就病糊塗了。

     格裡斯迅速回頭看了一眼位面裂隙,靈魂之火為之一漲。頂著逐漸增強的吸力,格裡斯沖到床邊,一下子把床前忙亂成一團的治療師法師全擠到一邊去,然後伏下身,朝著亞克力斯吹了一口氣。

     格裡斯吹的當然不是空氣,他吹的是一縷靈魂能量。

     有著無形的靈魂能量沒入亞克力斯的身體,格裡斯才轉身望著莉莉絲,火焰燃起:「保護好軀體,我會回來的。」

     召喚裂隙的吸力增強得非常快,格裡斯剛寫完最後一個字,便被召喚裂隙吸得向後倒退。格裡斯用力穩住身體也止不住退勢,雙腳直接在地板上劃出兩條痕跡。

     如此強大的吸引力,幸好只作用在格裡斯身上,否則整個房間什麼都剩不下來。

     「保護好軀體?」看到格裡斯的話,莉莉絲不明所以的望了他一眼。

     亞克力斯的情況已經讓她無所適從了,哪有空深思這句話的含意,只好本能的點點頭。

     平時在家裡,她偶爾聽亞克力斯談起這個小骷髏,都對其頗多感慨,如今格裡斯如此鄭重的吩咐,應該有原因。

     看到莉莉絲點頭,格裡斯才放下心,腳下一松,嗖的一聲,整個身體就被召喚裂隙吸了進去。

     突然,窗臺方向傳來「咯吱咯啦」的一陣亂響,一具灰白的骨架硬生生的從窗臺裡擠了進來,用所有人幾乎看不清楚的速度,竄進了召喚裂隙中。

     還沒等房裡眾人回過神來,窗臺的光線陡然一暗,一個碩大的龍頭撞破窗臺,飛速的咬向竄進召喚裂隙的那具骨架。可惜太遲了,她的血盆大嘴在裂隙前閉合,連骨頭都沒咬到一根。

     召喚裂隙張開時是緩慢的,閉合時卻快如閃電,列娜菲咬下的同時,召喚裂隙也迅速閉合,轉眼便消失在空氣中。

     列娜菲瞪著巨大的龍眼,死死盯著位面裂隙消失的地方,呼吸越來越急促,鼻孔中噴射的氣息甚至帶上了灼熱的火花。她可是紅龍,紅色的火系巨龍,憤怒中真要吐出一口龍息,這棟樓是別想要了。

     護衛法師們連忙上前,無畏的擋在紅龍與莉莉絲之間,撐開護罩和抽出了武器。

     不過他們也不敢搶先出手,沒到不可挽回的時候,沒有誰希望和一條巨龍不死不休。

     好半晌,列娜菲才回過神來,龍眼冷冷的掃了一眼房間內劍拔弩張的眾多人類,悶聲哼了一記,緩緩的把頭縮回去,肉翼猛的一揚,健壯的後肢用力蹬地,在一聲憤怒的龍吟中沖天而起。

     在實力相等的情況下,巨龍是很講道理的。蘇珊娜是自己跑進去的,要怪就怪列娜菲自己沒看牢這傢伙。她不過是享用一下人類送上來的食物,轉眼就被蘇珊娜跑掉了,還一跑就跑進召喚裂隙中,連傳送到哪裡都不知道。

     跨越位面是一種很麻煩的事情,列娜菲沒有那種能力,不過族裡有長輩有。她現在只想儘快趕回龍島,找疼愛她的族中長輩,想辦法跨越位面,找到她的孩子。

     現在這種時候,她已經顧不上會讓族裡的人知道「自己孩子成為不死生物」這個問題了。

     列娜菲的離去,讓整個帝王城都松了一口氣。雖然集合了整個王城的精英,不會害怕區區一條下位紅龍,可是真要打起來,王城就損失慘重了。

     最慶倖的自然是子爵府房間裡的那十幾位法師護衛,他們可是正面面對紅龍血盆大嘴的人,而且這些人裡,沒有戰鬥能力的治療師占了一大半,沒被嚇得腿軟就很不錯了。

     在紅龍離去後,松了口氣之餘,莉莉絲也有時間仔細思考格裡斯最後那句話的意思。

     正如亞克力斯所說的,她並不是什麼事都不懂的貴婦人。沒結婚之前,她可是跟著亞克力斯等人,足跡踏遍了整個大陸。

     剛才心慌意亂來不及細想,現在靜下心來,她便意識到,格裡斯也許有復活亞克力斯的能力,否則不需要保護著亞克力斯的軀體,等他回來。

     而以他的真實身分和臨走前那奇怪的舉動,這種復活恐怕還和不死生物有關。

     不過只要亞克力斯能夠復活,管他是不死生物還是別的什麼,莉莉絲才不在乎。

     只要有一絲可能,都足以讓她振作起來。莉莉絲轉過身,悄悄整理一下剛才慌亂時弄亂的儀容,等她再轉過身來時,又變回了那個雍容華貴的子爵夫人。

     她向幾位隸屬於她旗下的家族法師下令,把亞克力斯的身體冰封起來,然後一行人打點行裝,以最快的速度趕回貝爾帝國。

     至此,五位元遇刺的大魔法師全部身亡,魔法編年史上,把這次刺殺事件命名為「黑色七月事件」。

     七月雖然已經過去了,但此事造成的影響卻遠遠沒有消除。五位大魔法師分屬五個國家,屬於腓特烈帝國的只有德流仕一位,其餘四個國家聯手向腓特烈的皇室施壓,要求賠償。

     鄰近的貝爾帝國,更是在莉莉絲一行歸國後,直接派出大軍封鎖了兩國的邊境,擺出一副進攻的態勢。

     在眾多國家的高壓下,腓特烈帝國不得不屈服,由皇帝親自發表聲明道歉,並支付一定的賠償。

     國與國之間劍拔弩張,民間更是風聲鶴唳。一時間,幾乎所有煉金術士協會的偵測和防身的魔法卷軸、飾品都銷售一空,而魔法界也開始研究這個對他們而言一直都顯得很神秘的深淵世界。

     ◇◇◇◇

     永遠昏暗陰沉的天空,永遠淡淡的籠罩著四周、如同煙霧般的死亡氣息,永遠乾枯開裂、毫無生機的土地,這裡就是死亡世界,往生者的國度。

     格裡斯對這裡太熱悉了,他在這裡待了二十個領主世代,閉著眼睛也不會迷路。而他所出現的地方,正是他一直待著的小山洞前。

     他剛站穩身子,還沒來得及打量四周的環境,一副巨大的骨架就從尚未閉合的召喚裂隙中跳出來,壓到格裡斯的身上。

     「你也來了?」格裡斯的靈魂掃了身上的骨龍一下,意外的問道。

     「咯!」蘇珊娜的靈魂回了一個無意識的聲音,碩大的眼眶直直的望著格裡斯。

     格裡斯不再問了,蘇珊娜現在的智力還不足以理解「也」、「來了」這樣複雜的詞語,問了也是白問。

     把骨龍推到一邊,格裡斯抬頭打量起四周。他以前所待的這個山洞位於領地很偏僻的地方,平常很少有同類會來這裡,因此十分的安全。

     山洞前面的空間,現在只有兩具正在遊蕩的白骨骷髏。它們此時都不約而同的把注意力集中在蘇珊娜身上,靈魂中充滿恐懼。反應快的那具骷髏已經開始轉身,準備逃離此地。

     蘇珊娜是由龍魂孕育而成的骨龍,靈魂之火天生就無比強大,起碼比一般的骷髏領主還要強大。

     當面對比自己強大很多的靈魂時,沒智慧的白骨骷髏反應是非常直接的,一是屈服,一是逃跑,絕對不會反抗。

     第一具骷髏跑了,而另外一具骷髏看到同類跑了,也反應了過來,轉身跑走。

     格裡斯靜下心來,用靈魂感應了一下整個領地。

     距離他被召喚離開前的那個大屠殺,已經過了大半年的時間。半年對不死生物而言實在太短暫,整個領地還沒有誕生新的領主,最強大的靈魂差不多只有灰骨骷髏的程度。

     這讓格裡斯稍微放鬆了一些。

     他的靈魂雖然不旺盛,卻十分凝煉,不會遜色於區區一具灰骨骷髏。何況現在他還學會了魔法,雖然能用得出來的全是低級魔法,可是在這個連領主都沒有的領地裡,自保是沒問題了。只要不碰上掠食者,在領地裡,他都會很安全。

     暫時的安全讓格裡斯有時間去思考未來的打算,於是他又坐在洞穴前,像以前那樣呆呆地望著灰暗的天空。

     早就把實驗室全部書籍都背下來的格裡斯,心裡非常清楚跨越位元面所需要的條件。

     首先,他必須要有足夠打破位面壁壘的實力。這至少需要大魔法師以上的實力,換句話說,格裡斯必須達到亞克力斯的層次。

     人類的亡靈法師之所以這麼容易就可以把死亡世界的生物召喚去人類世界,那是因為他們利用了召喚的規則。

     召喚術是由無數法師創造改良傳承下來的,本身就銘刻了死亡世界的座標。施放召喚術的時候,法師的意念穿過位面,借用魔法的力量連通兩個世界,所以能輕易的把這邊的生物召喚過去。

     如果想憑自身的能力穿越位面的話,因為另外一邊沒有相應的力量牽引,所以困難度會成倍增加。

     其次,他必須要有人類世界的準確座標。這個問題比較麻煩,召喚術裡有死亡世界的座標,但沒有人類世界的座標。

     從人類世界進入死亡世界容易,如果是靠自身力量穿越過來的,那穿越回去同樣簡單,因為在之前的跨越中已經認識路了。可是格裡斯是被召喚過去的,根本不認識路,哪可能有人類世界的座標?

     實力不足以跨越位面,又沒有準確的座標,格裡斯唯一的辦法,就只有找到天然形成的位面裂隙。

     人類世界的迷霧森林就有許多位面裂隙,有些連通了深淵位面,刺殺亞克力斯等人的黑暗侏儒就是從那裡來的。

     圖書館裡有一些書籍,記載了幾個人類世界常出現不死生物的地方,那裡肯定有位面裂隙連通死亡世界,否則不會出現這麼多形態不一的不死生物,所以只要找到位面裂隙,就有可能回到人類世界。

     正思索著,小骨龍忽然又用頭頂了他一下。

     格裡斯抬起頭,想讓小骨龍安靜下來,卻發現正前方的岩石後面,一個灰白的頭顱正探頭探腦,悄悄打量著他。

     剛才格裡斯感應了一遍領地,發現靈魂最強大的是一具灰骨骷髏。顯然,這個灰白的頭顱正是屬於領地最強大的那具灰骨骷髏。

     格裡斯離開這裡已經大半年了,對這些新誕生的骷髏來說,他就是一個入侵者。

     因為蘇珊娜這個不死巨龍的靈魂太強大,脆弱的白骨骷髏頭在沒有領主指揮的情況下,絕對不會去招惹他們,唯一例外的就是這具灰骨骷髏。文心手打組手打整理。

     身為整個領地最強大的靈魂,灰骨骷髏已經下意識的把這裡當成自己的地盤。有強大的生物侵入自己的地盤,他肯定不會甘心把地盤讓出來。

     所以,這個灰骨骷髏悄悄的過來偵察敵情,想看看敵人有多強大。如果和他差不多的話,他就會驅趕領地的同類為他戰鬥;如果比他強太多的話,他就會有多遠躲多遠。

     死亡世界,一切都是如此直接。

     靈魂感應是一種比較高級的技巧,一般都需要領主以上的不死生物才能夠掌握,只不過格裡斯特殊一點。

     在不斷躲避同類的漫長生活中,格裡斯早就學會不需要直接看到同類,就可以感應到對方靈魂的能力,所以他根本不需要看,就知道領地有這麼一個灰骨級別的同類。

     可是這個灰骨骷髏還沒資格掌握這種能力,需要親眼看到才能衡量出別人的實力。

     不過他畢竟只是灰骨級別的骷髏,智力有限,他的偵查實在是太過光明正大,整個腦袋都探出來,生怕別人看不到他似的。

     距離近了,格裡斯更能清晰的感應出這個骷髏的靈魂強度,差不多到了灰骨級別的中段。這個階段的灰骨骷髏,骨質已經非常堅固了,隨後就會慢慢金屬化,等全部金屬化後,就會成為領主級的白銀骷髏。

     不過即使是灰骨骷髏,赤手空拳下對付普通的枯骨骷髏,已經具有壓倒性的優勢了。畢竟在赤手空拳下,兩具骷髏打架,誰的骨頭硬,誰就厲害。

     所以慢慢的,有些骷髏就會總結出經驗,把那些被別人殺死的灰骨骷髏甚至領主的骨骼當成武器,從而戰勝更強大的敵人。

     可惜格裡斯並不是赤手空拳,光憑著身上的這件魔甲,他就算一動也不動地站著讓這個赤手空拳的灰骨骷髏打,也傷不了分毫。

     所以,格裡斯毫不客氣的用靈魂沖著這個灰骨骷髏咆哮一聲,然後下達了一個「過來」的命令。

     面對這些智力不高的骷髏,直接的命令更有效,更容易讓他們理解。何況死亡世界是一個強者為尊的世界,再多的花言巧語,也及不過一個強壯的靈魂。

     格裡斯的靈魂並不旺盛,在強度上甚至不如這個灰骨骷髏,所以這個骷髏退縮了一下,反而更用力的吼了回來。

     「吼——」蘇珊娜猛然一抖身軀站了起來,拉長脖子就對著灰骨骷髏吼了一聲。

     蘇珊娜雖然才剛出世不久,不過已經開始懂得分辨敵意和挑釁。格裡斯是她最親的人,被人挑釁那還得了。

     巨龍就是巨龍,即使蘇珊娜這個還沒活過一天的巨龍,龍魂也非同小可。一吼之下,灰骨骷髏被震得暈頭轉向。

     格裡斯也詫異的看著蘇珊娜,小骨龍竟然會主動維護他,這對一個剛剛開始啟蒙的初生靈魂而言,實在是一個巨大的進步。

     「不錯。」

     格裡斯在靈魂裡送出一個稱讚的意念,頓時讓小骨龍更加興奮,再次用力地沖著灰骨骷髏吼了幾聲,震得已經頭暈眼花的灰骨骷髏更加頭暈眼花。

     格裡斯安撫了一下興奮過度的蘇珊娜,再次對灰骨骷髏發出一個「過來」的命令。

     灰骨骷髏的智力雖然不高,但分辨形勢的能力卻是與生俱來的。這次他沒有猶豫,掉頭轉身就跑。

     再怎麼說,格裡斯也是活到二十個領主世代的存在,三番兩次的被一個誕生還不到一年的小小灰骨骷髏無視,脾氣再怎麼好也忍不住生氣了。一個疾風術加持在自己身上,格裡斯拔腳就向灰骨骷髏追去。

     低級的白骨骷髏是不會奔跑的,跑太快容易震散自己的骨骼,所以它們最多只能疾走。灰骨骷髏高級一點,能跑,但跑不快。

     格裡斯雖然是白骨骷髏,但他有魔甲包裹,可以保護全身的關節,跑得再快也沒問題。

     加持上疾風術後,格裡斯跑起來比人類全力衝刺還要快,幾息間就追到了灰骨骷髏的身後。

     咒語在靈魂中默頌著,元素在手中積聚,格裡斯朝著灰骨骷髏踩踏的地面一指,原本幹硬的地面陡然軟化。灰骨骷髏一踩上去,半個腳掌頓時陷了進去,還沒等他拔出來,地面的魔法元素猛然一震,消失的一乾二淨。軟化的地面瞬間回復原來的幹硬,把灰骨骷髏的半個腳掌黏在地裡。

     灰骨骷髏的身體為之一頓,向前栽下去,喀的一聲,膝蓋的關節被前沖的上身整個拉脫了。

     脫掉半條腿的灰骨骷髏,飛快的想從地上爬起來,但還沒等他撐起身,蘇珊娜那碩大的身軀便壓下來,自接把他壓趴在地上。

     小骨龍和格裡斯玩習慣了,壓人這招越來越熟練。被她那長達五米的身軀壓上,灰骨骷髏是一動也動不了。

     格裡斯把灰骨骷髏拉脫的那只小腿骨拔起來,示意蘇珊娜讓開一下,然後使用小腿骨在灰骨骷髏的腦袋上敲了一記。

     不死生物雖然沒有痛覺,但是中空的顱腔在被硬體敲擊的時候,會產生強烈的共鳴,把裡面的靈魂之火震得七碎八落。所以這樣敲骷髏的頭骨,比用棍子敲人的腦袋更慘痛。

     「跑!」

     格裡斯的靈魂吼了一聲,又在他的頭上敲了一記。

     連續兩次敲打,讓灰骨骷髏被震得神智都不清了,靈魂之火終於發出恐懼與抗拒的意念。所謂「抗拒」意念是指抗拒敲打,翻譯過來就應等於「不要打」的意思。

     格裡斯繼續恐嚇灰骨骷髏,大概的意思就是「聽話,不打;不聽話,打」之類的。於是,灰骨骷髏很誠摯的表示「聽話」。

     弱肉強食的死亡世界,關係就這麼簡單,強者為尊。

     灰骨骷髏表示「聽話」就等於臣服了,所以以後除非碰到實力明顯強大很多的敵人,否則他是不會背叛的,又或者某一天,他的實力超過了他所臣服的人。

     格裡斯把小腿骨扔回給他,讓他接回去。灰骨骷髏身上的骨頭都經過強化了,比普通白骨堅硬得多,只可惜關節依舊是最脆弱的部位,否則也不會被絆一下就脫掉。

     接回骨頭的灰骨骷髏站起來,傻愣愣的站到一邊。他這個樣子,讓格裡斯心中一動。

     剛才格裡斯叫住這個灰骨髏骷的目的,只是想詢問一下他離開後領地的變化,例如有沒有強大的掠食者在領地附近之類的訊息。畢竟灰骨骷髏的智力雖然不高,但勉強可以交流。沒想到這傢伙不打不聽話,打服就成了手下,這似乎沒什麼不好。

     一個人的力量是弱小的,再強大的掠食者,也不敢去招惹那些實力雄厚的領地。如果能把領地掌握在自己手裡,那安全就有保障多了,至少碰上掠食者的時候,可以有抵抗的能力。

     畢竟格裡斯還要尋找回到人類世界的方法,自然不可能像以前那樣整天躲起來,有必要增強自保的能力。

     以前他獨來獨往,不會想到這方面,但現在看到灰骨骷髏這樣子,頓時意識到,增強手下的數量也是增強實力的一種方法。

     湊巧的是現在領地還沒有領主,是他佔據領地的最好時機。

     想到手下,格裡斯頓時想起自己還有一個手下,就是當初在墓地收集的靈魂之火,然後附到戰馬身上的骨頭。

     認真算起來,骨頭才是格裡斯第一個手下。不過在遠望森林的時候,為了躲避魔狼,格裡斯把骨頭的靈魂抽出來,身體扔掉了。現在骨頭的靈魂之火還躲在格裡斯的身上。

     「偉人的主人,還有特魯特啊!你忘記特魯特了嗎?」

     似乎感應到格裡斯的想法,魔靈忍不住跳了出來。

     其實它從來都沒有安分過,從格裡斯得到這件魔甲後,這個魔甲時不時就會跳出來說一些沒用的廢話。不過格裡斯對沒有意義的話一向是自動忽略的,忽略得久了,他幾乎忘了這個魔靈的存在。

     現在,格裡斯又直接把特魯特給忽略掉了,因為在他心目中,特魯特算不上手下。

     死亡世界到處都是零散的骨骼,像格裡斯所在的這種骷髏領地,骨架更是遍地都是,格裡斯在地上搜尋了一圈,仔細的挑出一堆品樣比較好的骨頭,在身上比劃著,他首先要把自己的骨頭更換一遍。

     以前他是一具半身骷髏,上半身用了有二十個領主世代,修修補補,早就殘破不堪了。在人類世界材料不足,他沒法更換,現在材料隨手都是,自然要好好的更換一遍。

     換骨頭的時候,格裡斯忍不住開始想著那些領主或者王的金屬化骨頭,金屬化的軀體就不容易損壞,就算有少許磨損,也能緩慢的恢復,不需要像他這樣,骨頭用久了就一定要換。

     這些骨骼都是格裡斯精心挑選的,粗大堅硬,一換上去,整個身架頓時高了數公分,幸好魔甲是可以伸縮的,不然就穿不下了。

     換好骨頭後,他又挑出一副比較好的,把骨頭的靈魂之火安了進去。



第四章 占地為王

     對於領地裡的骷髏們而言,今天註定是它們記憶中值得紀念的一天。這一天,它們擁有了新的領主。

     這半年一直在領地裡橫行霸道的那個灰骨骷髏,在領地裡賣力的奔跑著,把四處遊蕩的骷髏們驅趕到一起。

     格裡斯爬上一塊大岩石上,用他的靈魂之火發出了征服的意念。

     雖然他的靈魂還沒有強大到足以讓所有人都臣服,不過不要緊,他的身後還跟著一頭靈魂比領主還要旺盛的不死巨龍。

     因為沒有領主,所以整個領地還沒有建立固定的秩序,對這些骷髏們而言,誰強大就向誰臣服是天經地義的,所以它們不約而同的向蘇珊娜垂下了頭顱。

     在它們簡單的智慧裡,誰的靈魂更旺盛,誰就更強大。其實真要論起實力,空有旺盛靈魂,卻什麼也不懂的小骨龍,根本不是掌握全系低級魔法的格裡斯的對手。

     可是這些智力低下的死腦筋骷髏,集體無視了「弱小」的格裡斯,而向「強大」的小骨龍臣服,這頓時讓格裡斯意識到,想要如臂使指的指揮這些同類,強大的靈魂看來是必不可少的。

     幸好,藉由蘇珊娜來狐假虎威,格裡斯的命令還是勉強可以得到執行。畢竟光論靈魂的強度,他也算是整個領地除了小骨龍和灰骨骷髏外的第三號人物了。

     整個領地的骷髏們團團圍在領地中心最高的那塊岩石上,格裡斯站在上面默默的計算著,一共是七百八十多具不同形體的骷髏,有的是人型,有的是馬型,有的是畸形,千奇百怪,各不相同。

     它們全部把目光集中到小骨龍身上,靈魂卻在傾聽著格裡斯講話。它們搞不懂為什麼靈魂更強大的領主大人,會聽另一個靈魂「弱小」的人的話,不過它們絕對搞得清楚,現在該聽誰的話。

     「強大的靈魂!吃!有?」

     格裡斯用這些骷髏能夠理解的話詢問著,這句話的意思翻譯過來就是:最近有沒有強大的掠食者出現在這裡?

     大部分骷髏都表現出茫然的情緒,只有小部分轉過頭,然後指著那具灰骨骷髏。它們的這種表現,意思就是說:這裡最強大的靈魂就是他,只有他在吃同類。

     灰骨骷髏在短短大半年時間裡轉變成灰色骨骼,靠沉睡自然壯大是絕不可能的,只有透過吞噬才可以。這是死亡世界的規則,就好像狼吃羊,羊吃草一樣天經地義,死亡世界大部分的領主都是這樣成長起來的。

     大部分人都對「強大的靈魂」和「吃」沒有體會,那就表示沒有掠食者來過。否則,提到這兩個詞,見識過掠食者的骷髏肯定有體會。

     格裡斯又詢問了幾個問題,一部分是透過它們的反應來得出答案,另外一部分卻全靠灰骨髏骷來回答,畢竟他的智力相對其他骷髏而言要高上一個等級。

     綜合上面的答案,格裡斯慢慢理清了他離開的這大半年裡,領地裡發生的變化。

     那個魔族女人屠盡整個領地後,零散的靈魂之火又慢慢地催生出新的骷髏。因為沒有領主,所以大半年來都沒有掠食者來過這裡。

     相對於強大的掠食者而言,普通骷髏的靈魂實在太弱小了,真正吸引他們的還是靈魂旺盛的領主,沒有領主,掠食者都不屑來這個地方。加上領地的骷髏都是剛誕生不到一年的,所以領地暫時比較安全。

     因此,格裡斯只有儘快使領地壯大起來,讓掠食者都不敢輕易招惹,這樣在死亡世界裡才算有了真正的安全。

     站在岩石上,格裡斯一邊思索著將來的發展,一邊觀察著腳下的同類們。大半年的時間,對永生不死的不死生物而言,是短暫到可以忽略不計的,除了灰骨骷髏有一定的自主能力外,其餘的骷髏都是渾渾噩噩的,只具備最原始的本能。

     這個層次的骷髏是最弱小的,有時候碰到危險的時候,它們甚至連躲避都不會。所以在死亡世界,數量最多的就是骷髏,可是最弱小的也是它們。

     只有成長到灰骨骷髏的層次,這些骷髏才會覺醒自主性,智力也會慢慢增長。現在的它們更像一根木頭,推一推才會動一下。

     怎麼才能增長這些同類的智力,讓它們覺醒自我意識呢?

     這個問題似乎深奧了點,格裡斯半晌也想不到好辦法,只好把這個想法扔到一邊去,先增強每一個同類的個體實力。

     骷髏雖然力大無窮、不知疲憊,但它們有一些很嚴重的弱點。普通骷髏的骨頭太脆,承受不起硬物的打擊,而且關節沒有保護,在劇烈的力向轉變中容易松脫。就像剛才灰骨骷髏那樣,奔跑中被絆一下就脫臼了,這還是灰骨骷髏,更低級的白骨骷髏更慘。

     只有等骷髏成長到領主或骷髏王的級別,軀體金屬化後,這種情況才會改觀。

     如果每一個骷髏都有一件魔甲,像格裡斯一樣可以保護全身的骨骼,那普通骷髏的實力起碼能增長十幾倍以上。

     現在的格裡斯不需要用魔法,赤手空拳都能消滅整個領地的所有同類,即使是灰骨骷髏也不例外。因為赤手空拳的同類已經傷不了魔甲保護的他。

     可惜,像魔甲這麼珍貴的東西不可能每人一件,不過背下整個圖書館的格裡斯,還是很容易從書中找到替代物。

     格裡斯在骷髏群裡環視了一遍,目光最終定格在那具灰骨髏骷身上。

     「從你開始,從現在開始,你的名字叫作安東尼奧。」

     格裡斯完全沒有取名字的天賦,從他幫那匹戰馬所取的名字就可以知道。安東尼奧這個名字,是圖書館裡那本叫《超級骷髏兵》的書中某個人物的名稱。

     雖然亞克力斯整天都在詛咒那個半吊子的作者,但不可否認,他取的名字比格裡斯取的要好多了。

     《超級骷髏兵》也是格裡斯看得最早、記憶最深刻的一本書,透過這本書,從來沒有離開過領地的格裡斯才算了解了死亡世界的所有物種。

     被取了名字的安東尼奧歪了歪頭,滿腦子疑惑的望著格裡斯。

     他從來沒有過名字,也不懂名字的意義,他一個骷髏,需要名字這種東西嗎?

     ◇◇◇◇

     有人說,死亡世界是荒涼的、死寂的。確實,這裡沒有花草樹木,沒有生命,沒有生機。

     也有人說,這裡是貧瘠的。這就大錯特錯了,整個死亡世界遍佈著各式各樣的礦產資源,金、銀、銅、鐵、煤、陶、魔晶……應有盡有。

     除了林木和動物這些生命形態的資源外,人類世界有的礦產這裡幾乎都有,而且藏量非常豐富。

     可惜的是不死生物對物質的需求量非常低,用不上這些資源。整個死亡世界裡,只有那些喜歡煉金的巫妖們,才會運用這些銅銅鐵鐵的東西。

     不過,巫妖們並不擅長提純,所用的材料更多是從那些屍骸身上剝下來的,同樣用不到埋藏在地裡的那些礦產。

     格裡斯在亞克力斯的實驗室裡待了大半年,在亞克力斯的奴役下,早就成了一名合格的煉金術士助手,加上他讀遍了實驗室的藏書,理論知識無比豐富。

     在他的記憶裡,領地的某一個地方有一個綠石礬礦。這種綠石礬是一種灰綠色的粉末狀物質,加熱後會融化成液態,加以攪拌後可以用魔法從中釋出一種透明的膠狀物,人類稱之為明膠。

     這是人類社會運用非常廣泛的一種材料,質軟,耐衝擊,可以配合其他材料再次加工,製作成包裹在車輪上的輪胎、墊在鎧甲內的墊片、鋪在床上的床墊……等。

     二次加工的配方和所需的工具比較複雜,只能在實驗室或者設備齊全的專業作坊才能生產。這裡空無一物,格裡斯赤手空拳的也弄不出來。

     不過明膠這種粗加工的材料很容易得到,而且格裡斯暫時只需要明膠就夠了。

     骷髏是最好的勞動力,它們力大無窮,不知疲憊,智力簡單的它們更不會有消極怠工的習慣。

     在安東尼奧這個灰骨骷髏的驅趕下,幾百具骷髏在離綠石礬礦一百多米的上方挖了一個直徑五米、深兩米的大坑。

     死亡世界沒有樹木,所以沒有木材可以充當燃料,不過這裡有火石,有煤,有火系魔晶礦脈伴生的火岩石,還有一窪窪由屍骸沉積多年後液化成的漆黑屍油,都可以充當燃料。

     綠石礬的融點並不高,格裡斯又讓骷髏們在土坑四周挖了一圈的溝,然後整個領地的骷髏們一起出動,把散落在四周的火石、火岩、屍油之類可以燃燒的燃料全堆進溝裡。

     領地沒有人工容器,數量最多的天然容器就是顱骨,靠著這些顱骨容器,幾百具骷髏花了一天的工夫,像螞蟻搬家一樣,一點點的把主坑和周圍的溝填滿。

     格裡斯一個火球術砸下去,溝裡燃起了熊熊的火焰,映亮了死亡世界那永遠陰暗的天空。

     這也許是這個領地第一次燃起火焰,至少在格裡斯的記憶中是第一次。通紅的火光映照下,所有骷髏都不知不覺的停了下來,用空洞的眼眶定定的望著那堆烈火,靈魂躍動起來。

     沒智慧的骷髏竟然對火焰有反應?

     格裡斯看著那些被火焰吸引了注意力的同類,心裡是一個大大的問號。

     骷髏們的靈魂正隨著火焰的燃燒而躍動著,每當一陣風吹來,讓火堆的火焰壯大後,所有骷髏的靈魂也會為之一壯。

     骷髏明明是討厭猛烈的陽光,卻對同樣散發著灼熱光芒的火堆產生共鳴,真是太奇怪了。

     不知是用火過多還是智力太高,格裡斯反而對明亮的火焰沒什麼反應,所以也搞不清楚為什麼會有這種情況出現。

     等了好半晌,也不見哪個骷髏回過神來,反正準備工作都幹完了,格裡斯就任由它們在火堆前發呆,自己一邊留意著坑內的綠石礬,一邊也觀察著這種變化對骷髏有什麼影響。

     不到半個小時,主坑的綠石礬就融化了,格裡斯默念著咒語,坑中融化的石礬液便緩緩地轉動了起來,像是有一隻無形的大手在攪動著它們,越轉越快。

     十幾分鐘的攪拌後,石礬液裡的雜質基本上都被融掉了,格裡斯撤掉魔法,讓綠石礬液在高溫中沉澱一晚,然後就可以提純了。

     提純是一件非常費魔力的事情,格裡斯花了兩天工夫,才從坑裡提純出大概一噸左右的明膠。

     安東尼奧看著眼前這一大坑冒著熱氣的透明膠狀物,本能的感覺到猶豫,這是任何生物對未知事物的畏懼。不過格裡斯沒有給他退縮的機會,看到安東尼奧猶豫不前,格裡斯走到他身後,一腳踹在他的身上。

     雖然這堆明膠高達數百度,但骷髏沒痛覺神經,也沒皮膚,骨頭更不是區區數百度的溫度能燙壞的,他根本不需要畏懼。

     安東尼奧在明膠裡撲騰了兩下,發現這些東西真的傷不了自己,也就放心了,只要小心別被明膠灌進顱腔內就行了。

     在裡面轉了一圈,全身都沾滿了明膠之後,安東尼奧才從裡面出來。他的暗灰色骨骼此時被一層透明的膠狀物完全包裹著,讓他看起來足足胖了一大圈,同時,滾燙的液狀明膠還在不斷的往下掉,就像正在融化一般。

     不過,一暴露在冷空氣中,明膠很快就凝固成了常溫下的固體形態,呈現出半透明的奶白色。

     安東尼奧很不安分的動來動去,不斷地屈伸著關節。逐漸凝固的明膠拉力漸增,把他的骨節束縛起來,若他現在不活動,等明膠徹底凝固後,他的行動就更困難了。

     等明膠完全凝固,格裡斯彈出骨刀,把安東尼奧腋下、胯下等地方修整一下,儘量讓明膠不妨礙他活動。

     「感覺怎麼樣?」格裡斯在靈魂裡詢問著。

     「感覺?」這樣的問題對安東尼奧的智力來說太過深奧了,他茫然的搖搖頭。

     早就預料到會這樣,格裡斯也不氣餒,走到安東尼奧身前,猛然在他的胸前用力一推。

     安東尼奧被格裡斯推得向後倒飛,雙腳離地,飛出三、四米後一屁股坐到地上,順勢還後翻了好幾個跟鬥。

     安東尼奧暈暈乎乎的站起來,毫髮無傷。

     格裡斯順手又拿起一根粗骨棒,朝著安東尼奧劈頭蓋臉的一陣猛敲。

     骨棒敲在厚厚的明膠上,發出砰砰的沉悶聲響,但在明膠的保護下,安東尼奧還是什麼事也沒有。換作以前被骨棒這樣敲,就算他是灰骨骷髏,骨頭至少也得裂了。

     無辜遭受這種攻擊,安東尼奧好半晌才反應過來,他也不敢反抗格裡斯,只能抱著腦袋竄開。格裡斯怎麼會讓他跑掉,一個風縛術就把他定在原地,骨棒不斷在他身上亂敲。

     安東尼奧的靈魂本能地發出尖叫、扭著身體閃避,閃了好半天,卻發現自己一點損傷也沒有。

     雖然他的智力不高,但是對這些關係到自身安全的事物卻有著本能的領悟,一下子就發現了關鍵。格裡斯的棒子再落下來後,安東尼奧不再閃避,反而用比較厚的地方去接,這樣一來,再敲下來的棒子反而被厚厚的明膠彈了開去。

     果然有效!

     格裡斯安心了,把其餘的普通骷髏也趕到池邊,逐一踢下去。

     安東尼奧在意識到明膠的好處後,靈魂格外的興奮。

     每一個在死亡世界存活的智慧靈魂,無論智力高低,都對力量有著無比執著的追求,因為在這個世界,力量才是保證存在的首要因素。

     邁著小步伐,安東尼奧奔跑起來,關節的每一次屈起,都受到明膠本身的拉力,彎曲的角度越大,拉力越大,等伸直的時候,借著明膠的收縮,關節更快的彈回來。雖然一開始可能會感覺到礙事,但習慣了之後,這種拉力反而幫助奔跑。

     安東尼奧越跑越快,越跑靈魂就越興奮。

     他從來沒如此肆意地奔跑過,因為劇烈的奔跑對全身關節都是一種嚴重的損耗,某些鬆弛的地方甚至會在奔跑中脫臼。可是現在不同了,有了一層明膠包裹,他全身的關節都保護得很好,奔跑時的咯吱咯吱聲全沒了,步伐邁得再大,也沒有那種雙腳要飛出去的感覺。

     越跑越興奮的安東尼奧跑出了幾乎人類百米衝刺時的速度,空中不時傳來他靈魂的興奮咆哮。

     這種高速奔跑在死亡世界是很難得一見的,只有那些上位骷髏和黑武士們才有這種能力。因此,整個領地的骷髏們,目光不約而同的投在這個忘乎所以的灰骨骷髏上。

     這時,其餘被格裡斯踢進池子裡的骷髏們,也陸續爬了上來。

     一大池的明膠,足足包裹了五十多具骷髏。這些附著了保護層的骷髏,行動能力都比之前好了許多倍,抗擊能力更是脫胎換骨,以前脆弱到一撞就散架,現在翻了好幾個跟鬥都一樣毫髮無傷。

     格裡斯看著這些被明膠包裹得胖了一大圈的同類們,滿意的點點頭。這層保護層不但可以保護它們的骨骼,以後有機會穿上鋼鐵鎧甲的話,更可以在裡面充當填充層。

     等全部同類都包上保護層,領地的實力就能憑空增強好多倍,心裡想著,格裡斯向安東尼奧下達命令,興奮不已的灰骨骷髏馬上幹勁十足的驅趕著所有骷髏繼續去生產明膠。

     為了趕進度,格裡斯又開挖了三個大池子,輪流開火,明膠被源源不斷的生產出來。

     ◇◇◇◇

     普爾森是一個巫妖,一個流浪的巫妖。和那些愚蠢的僵屍同類不同,巫妖是擁有智慧的屍巫,只有擁有完整意識和智慧的屍巫,才有資格被稱之為巫妖。所以死亡世界裡面的巫妖並不多,但大多都是實力強大、統領一方的人物。

     大部分的巫妖都擅長魔法和煉金術,特別是煉金術。和人類的煉金術不同,在這個物資匱乏、文明程度低下的死亡世界,煉金術完全走入了另一個發展方向,或許應該被稱為死亡煉金術。

     這裡的每一個煉金術,都和靈魂、屍骸、死亡分不開。每一根骨骼、每一個靈魂都是可供祭煉的材料,而死亡世界也只有這種東西最多。

     這些擅長煉金術的巫妖們,個個都穿著華麗的魔法長袍,手持威力強大的魔杖,全身戴滿了各種魔法飾物。這些裝備讓他們的實力大增,即使是亡靈法師們也不敢輕易招惹這種巫妖。

     所以一般來說,巫妖是強大的,但普爾森卻是特殊的一個。他剛剛在一場權力的爭奪中落敗,被趕出了自己的領地,全身的魔法飾物被對手收得一乾二淨。

     沒有了領地,沒有了魔法長袍、法杖等武器飾品,普爾森的實力起碼下降好幾個層次。

     不過實力再怎麼降,巫妖也還是巫妖,在這個死亡世界依然處於力量金字塔的上層,沒有方便快捷的魔法道具,他還有魔法。

     雖然巫妖的魔法水準沒辦法和那些得天獨厚的亡靈法師們相比,但在那些只有骷髏、屍巫的低級領地橫行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普爾森現在急需一個安全的地方,供他收集材料和祭煉道具,只要道具齊備,重新奪回屬於他的東西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一路行來,普爾森已經消滅了好幾個弱小的領地,收集了數個強大的靈魂和屍骸,這些都是祭煉道具的好材料,多多益善。

     前面這個領地,普爾森很久之前就來過一次了。那是一個骷髏領地,裡面最強大的只是一位白銀領主。

     這麼多年過去了,也不知道這個領地有什麼變化沒有,不過只要領地內沒有誕生黃金骷髏王,這個領地就沒有抵擋他的實力。

     拄著一根簡陋骨杖的普爾森,大搖大擺的緩緩走入了領地深處……



第五章 誓約之火

     格裡斯趴在一條溝壑裡,小心翼翼地打量著緩緩走來的巫妖。

     在他身邊的溝壑裡,上百具包著明膠保護層的骷髏一字排開,每個骷髏手中都提著一根粗大的骨棒,頂端綁著一些不規則的堅硬石塊,雖然簡陋但殺傷力陡增。

     這一百多具骷髏全都儘量減低自己靈魂的波動,靜靜地等待「副」領主大人的命令。

     為了讓這些智力低下的同類們能準確執行他的命令,格裡斯可以說是費盡了苦心。

     這段時間,一有空他就訓練這些骷髏們,從最簡單的走、停、蹲、跳這些基本動作一點一點的訓練,到現在終於勉強能做到叫它們動就動,叫它們停就停的程度。

     不過以普通骷髏的智力也僅止於此了,再複雜的命令它們也學不會。

     除了訓練這些同類之外,格裡斯還在領地幾個關鍵地方布下了偵察道具「鷹之眼」。

     這種道具的製作並不複雜,最主要是銘刻的符文要準確。這對格裡斯而言是輕而易舉,他那可以媲美複製術的描寫能力,成功率都是百分之百。

     幾百個鷹之眼一灑下去,整個領地外的所有變化都瞞不過他,所以普爾森一出現就被格裡斯發現了。

     一個巫妖,即使是落魄的巫妖,也不是整個領地可以抗衡的。因此,格裡斯第一時間讓整個領地的同類們躲起來,希望找不到目標的巫妖不要進來。誰知道這個巫妖似乎很熟悉這裡的環境,筆直的往領地最中心走來。

     幾百具骷髏就算躲得再隱秘,但只要找不到目標的巫妖用心搜尋,所有人都將無所遁形。

     這幾百個同類是格裡斯在這個世界安身立命的基礎,他在這些同類身上費了這麼多工夫,絕對不願意輕易放棄。沒有這些同類,他一個人在這個世界生存只會更危險。

     躲又躲到不掉,放棄又不願意,那只有拼了!

     格裡斯在鷹眼裡看得很清楚,那個巫妖渾身上下沒有一點飾物,手上只有一根簡陋的骨杖,看起來非常落魄的樣子。而格裡斯會魔法,還有幾百個裹著明膠軟鎧的同類,更有蘇珊娜這頭強壯的骨龍可以依仗,趁那個巫妖大意輕敵之際,應該可以一舉拿下他。

     於是,格裡斯帶領著其中上百個骷髏,埋伏在巫妖前進路上的溝壑,靜靜地等待著巫妖走進它們的包圍圈。

     普爾森毫無防備的走著。

     這樣的低級領地,以前他在各大領地間收集材料的時候,一路上都不知道消滅了多少個,根本沒有什麼能危及到他的安全。

     所以當他的雙腳陷入流沙之中時,他還以為自己真的踩到流沙坑了。直到一堆奇怪的骷髏沉默的從周圍的溝裡跳起來,飛快的朝他撲來時,普爾森才意識到不妙,但已經遲了。

     格裡斯早就把一個流沙術提前佈置在普爾森前進的路上,一等他走進流沙術的範圍,馬上發動,下陷的流沙頓時吞噬了巫妖的雙腳。

     等骷髏們跳起來後,普爾森已經來不及拔出雙腳,只能倉促的祭起魔法,但骨杖還沒來得及舉起,一片破空聲便響起。

     被格裡斯訓練了一段時間的骷髏們已經能掌握投擲這種技巧,雖然沒有準頭可言,但幾十個骷髏朝著同一個目標投擲,總有一些能砸中。

     拳頭大的石塊籠罩了普爾森周圍的空間,如此近的距離,他根本沒有躲避的地方,只能匆忙地祭起防護盾。

     石塊的殺傷力不高,但是將近一百多塊石頭砸下來,也讓普爾森倉促祭起的防護盾轉眼爆掉。一塊石頭頓時砸到他的嘴上,把他那稀稀落落的門牙全砸掉了。

     這種情況下,普爾森哪還施展得了法術,忙不迭地捏爆了用來保命的唯一一個骨戒,又一個防護盾閃現在他身上。

     這個事先封存的保命魔法比之前倉促施展的要強很多,又是一波石頭雨咂下來,卻被硬生生擋了下來。

     此刻的普爾森又驚又怒,驚的是眼前這些骷髏長得太奇怪了,骨架子外竟包了一層透明的東西。幾乎走遍整個死亡世界的他從來沒見過這種骷髏,就連包在骨骼外面的那層東西他也不認識。

     而怒的是,就算包了一層東西,骷髏也還是骷髏,竟然膽敢伏擊偉大的普爾森巫妖大人,太可惡了。

     趁著防護盾擋下骷髏的另一波石頭雨,普爾森聚攏魔力,只要再撐過兩波石頭的攻擊,他就能夠把劣勢扳過來。

     投擲石頭的只不過是一部分骷髏,另一部分此時則直接朝普爾森撲上去,這些骷髏中,跑在最前面的就是安東尼奧了。

     這個傢伙抄著一根可能是大象腿,還是飛龍腿之類的粗壯骨棒,一陣風似的沖了上來。

     普爾森這輩子還是第一次見到跑得這麼快的灰骨骷髏,簡直跑出了黃金骷髏王的氣勢。他的魔力還沒積到一半,安東尼奧就已經沖到身前,掄起手上的骨棒就往普爾森的腦袋敲下去。

     骨棒的頂端綁著數顆不規則的石塊,向著外面的部分都異常尖利,充滿了殺傷力。

     魔法防護盾對魔法的防禦力很好,對物理攻擊的效果就差了一籌,之前又先擋過一波石頭雨了,現在安東尼奧這一棒敲下來,骨棒固然是被彈了開去,防護盾卻也應聲而破。

     骨棒被震開的安東尼奧毫不氣餒,反手抄回來,又敲了下去。

     普爾森本想積點魔力,施展一個大範圍的攻擊魔法,一口氣把這些骷髏滅掉,可是沒想到安東尼奧跑得這麼快,他積存的這點魔力剛好夠放一個防護盾。

     防護盾剛撐起來,破聲空又從他的身後響起。格裡斯不知什麼時候跑到普爾森的身後,骨刺急劇的顫動著,一下子就刺破了防護盾。

     特魯特這件魔甲有很強的破魔能力,當德流仕和亞克力斯切磋的時候,格裡斯從身後一拳就擊破了德流仕的魔法防護盾,而骨刺的破魔力比拳頭更厲害,被砸得暈頭轉身的普爾森哪擋得住?

     尖利的骨刺抵住普爾森的後腦,讓他的靈魂一片冰冷,連忙散掉積聚的全部魔力,一動也不敢動。他的腦袋可沒有那些黃金骷髏王這麼硬,擋不住尖利的骨刺,一捅下去他就完蛋了。

     「我投降,有話好好說。」扔掉骨杖,普爾森大聲叫道。

     熟悉的靈魂波動讓格裡斯愣了一下,隨即認出了這個巫妖。

     在格裡斯這麼多年的記憶中,有一幕印象很深刻的場景——一個身穿華麗法袍的巫妖,法杖一頓地面,熊熊烈火吞噬了四面八方,那個巫妖赫然就是眼前這個高呼要投降的傢伙!

     他那身法袍呢?他的法杖呢?他怎麼會變成這樣子?

     格裡斯的心裡冒起一連串問號,手裡一緊,尖銳的骨刺一下子刺進了普爾森的頭皮裡。

     「不要殺我!」普爾森魂飛魄散地叫道。他現在都有點糊塗了,前一刻他還勝券在握,即使被砸得手忙腳亂,他也不認為一群低級骷髏有能力傷害他。他還準備撐過的兩波攻擊,穩住局面後再反擊,誰知道轉眼間就被頂住了要害。

     而且因為格裡斯是從後面悄悄潛上來的,注意力被前面的安東尼奧吸引住的普爾森,甚至連自己被誰制服了都不知道。

     這一切都怪他太大意了,本能的以為這種低級領地沒有能傷害他的存在,等被制服後已經後悔莫及了。

     「你的武器、法袍、首飾呢?」格裡斯也知道巫妖的大部分實力都來自裝備,眼前這個巫妖的靈魂強度只有領主級別,沒有那些魔法道具,實力充其量也就是中高級魔法師的水準。

     不死生物間是用靈魂來溝通的,格裡斯一詢問,普爾森馬上就感知到格裡斯的靈魂強度,這也讓他羞憤欲死。

     他竟然被一個領主級別都沒有的傢伙制服了!

     這傢伙到底是什麼物種?

     擅長使用物理攻擊的只有骷髏和黑武士,而連領主級別都沒有,卻有這麼清晰表達能力的,只有可能是黑武士了。

     普爾森不敢回頭張望,只好耐著好奇,乖乖的回答,「全都輸掉了。」在那場爭奪權力的鬥爭中,落敗的普爾森用全部的財產換回了自己的性命。現在的他別說首飾、法袍,身上連一縷布都沒有。

     怎麼處理這個傢伙呢?格裡斯沉默了一下,雖然丟掉了所有的道具,但巫妖畢竟是巫妖,如果不偷襲的話,整個領地全部出動也不一定能制服他。為了避免意外,幹掉算了。

     想到這裡,格裡斯手臂一緊,正想把骨刺向前一送,巫妖卻大聲叫道:「不要殺我,我可以向你奉獻忠誠,以後你讓我幹什麼都行,千萬不要殺我啊!」

     普爾森不是什麼寧死不屈的硬漢,感覺到格裡斯的靈魂強度,他就知道事情不好了。

     如果是比他更厲害的人光明正大的擊敗他,他投降求饒,可能還能撿回一條命。可是身後這個靈魂如此弱小,靠偷襲得手,為了防止他脫身後反撲,最大的可能就是幹掉他。

     這是聰明人最正確的選擇,除非身後這個是笨蛋。

     在格裡斯沉默下去,殺意卻陡增時,普爾森就明白對方的選擇。這個時候想保住性命,唯一的方法就是讓弱小的格裡斯有隨時制服他的能力,唯有這樣他才有可能保住性命。

     普爾森從來都不是寧死不屈的人物,為了保住性命,讓他做什麼都行。

     「巫妖普爾森以自己的靈魂起誓,永遠效忠于戰勝他的偉大主人,向他奉獻所有的一切……」

     也不管格裡斯答不答應,普爾森就大聲地念頌起來。隨著他的頌唱,他的靈魂緩緩地釋出一種奇怪的波動,最後在他的身前組成一朵幽藍的火焰。

     感應到火焰中傳來的波動,格裡斯歪了歪頭,最後好奇的問道:「這是什麼?」

     「……」普爾森頓時有種想撞牆的衝動。他竟然栽在一個連誓約之火都不認識的傢伙手裡!為什麼他這麼倒楣?

     「這是誓約之火。」雖然心裡憤慨,但普爾森不敢不回答。格裡斯的骨刺還死死的頂住他的腦袋,一點鬆懈也沒有。

     「這是忠誠誓約的誓約之火,代表我向偉大的主人您奉獻的忠誠。接受我的忠誠之後,偉大的主人您的吩咐,我不敢不從,讓我做什麼我都不敢違抗,我就是您最忠心的僕人。」

     普爾森唯恐解釋得不夠詳細,儘量把忠誠誓約的好處描述清楚。

     「有這種東西?」格裡斯懷疑地問了一句。如果真的有這種東西,收服安東尼奧的時候他就不用費這麼多腦筋了。就算現在,他和領地裡的骷髏們也沒有什麼強制性的約束關係,靠的完全是實力的壓制。

     幸虧普爾森的靈魂強度只有領主級別,雖然巫妖不是靠靈魂強度來衡量實力,但骷髏們是。

     它們以為自己的敵人也只有領主的實力,和它們的骨龍「領主」一個等級,所以它們才敢在格裡斯的指揮下向普爾森進攻。如果普爾森的靈魂明顯強過小骨龍的話,這些骷髏們是絕對不敢攻擊他的。

     「……」普爾森深深感覺到一種遇人不淑的無奈感,一時間連解釋的力氣都沒有了。

     身後這個傢伙竟然連誓約之火都沒聽過,這樣任他再怎麼解釋,也很難讓這個傢伙相信,畢竟這關係到自身的安全,沒有十足的把握,沒有人會冒險試驗。

     「當然有,偉大的主人,那確實是誓約之火,特魯特曾經見過的。」被格裡斯無視太久的特魯特,慢慢的摸清楚格裡斯的喜惡,這種關鍵時刻它更不能不表現一下。

     「有什麼作用?」格裡斯在心裡問道。

     身為魔靈的特魯特只能夠和格裡斯一個人溝通,可是它這個主人的性格十分古怪,對那些與自身無關的話題全部習慣性忽略,這對於很難安分下來的特魯特簡直是一種折磨,就像急性子碰到慢郎中一樣難受。

     難得格裡斯主動詢問,特魯特終於找回些許存在感,自然要打醒十二分精神的回應,「所謂的誓約之火嘛,自然……」

     特魯特剛擺出一副長篇大論的架式,就立刻被格裡斯打斷了:「有什麼作用?」

     「呃……你接受了他的誓約之火後,你的命令他必須聽,不聽你可以懲罰他,讓他很痛苦。」特魯特十分不甘心的長話短說。

     「什麼命令都要聽嗎?」格裡斯心裡想著,如果讓他去自殺,不知會不會聽呢?

     「你讓他自殺他都必須聽。」仿佛是感覺到格裡斯心中所想,特魯特肯定的回應道。

     「解除的方法有嗎?」如果有解除方法的話,過幾天這巫妖自己偷偷解除掉就危險了。

     「沒有。」特魯特馬上肯定的回答道,不過他在自己心裡加上一句「至少特魯特不知道」。

     「不過……」頓了頓,特魯特接著說道:「如果你不小心死掉的話,忠誠誓約會自動解除。」

     「能不能讓安東尼奧它們也奉獻這種誓約?」

     忠誠誓約真的有效的話,那就解決了安東尼奧這些骷髏隨時都會背叛他的危險了。

     「它們太笨。」特魯特不屑的應道。誓約之火可不是一群智力簡單的骷髏能夠運用的。

     格裡斯點點頭,他第一次意識到,這個魔靈除了能控制魔甲外,還有點別的作用。想了想,他接著問道:「那要怎麼接受誓約之火。」

     「把它吸進體內就行了。」特魯特道。至少它的上一任主人都是這樣做的,骷髏應該也是這樣吧。

     普爾森的靈魂一片冰冷,提心吊膽著等著格裡斯的決定。他的忠誠是現在唯一可以付出的東西,誰知道格裡斯竟然不認識,鬱悶得他想撞牆。

     他身上什麼道具都沒有,又用不了魔法,只能任人宰割。腦袋上頂著尖利的骨刺,陣陣冰冷的寒意直透入他的靈魂中,這可是一擊就刺破魔法防護盾的武器啊!他的骨頭又不硬,一下去就穿了。

     這是普爾森第一次感覺死亡離自己這麼近,彷佛過了一個世紀般漫長,身後的傢伙才動了,輕輕一吸,接受了他的誓約之火。

     瞬間,普爾森的靈魂幾乎控制不了自己的軀體,差掉軟倒在地上——他終於撿回一條命了。

     人類等生命種族可能會有一些寧死不屈的傢伙,但不死生物絕對非常少,因為他們有著永恆的生命。

     人類再多也就一百幾十年的壽命,早死晚死也不過是多了一百幾十年,但對不死生物來說,一邊是永生,一邊是死亡,只要不死就一切都有可能,所以只要腦筋沒什麼問題,一般都知道怎麼選擇。

     這個時候,普爾森才敢轉過身來,一邊高呼著「拜見偉大的主人」,一邊借機看看這個成為他主人的人到底是什麼東西。

     目光一落在格裡斯身上,普爾森的靈魂就為之一跳,被偷襲落敗而產生的不忿之情頓時煙消雲散。

     以他的閱歷,一眼就認出了格裡斯身上穿的竟然是魔甲,擁有破魔和禦魔,同時物理防禦力超強悍的魔甲!

     有這件魔甲,他一個丟失了全部家當的落魄巫妖,哪裡還是格裡斯的對手,除非穿著魔甲的是一具低等白骨骷髏。

     難怪他的防護盾一下子被擊穿了。魔甲的破魔骨刺,起碼得七級以上的防護盾才能去撐得住,但是電光石火的戰鬥,誰有這麼多閒情去佈置七級以上的防禦盾。

     普爾森的魔法首飾裡是存了幾個七、八級的防禦魔法,可惜全輸了出去。遇到格裡斯,只能說他禍不單行。

     他已經儘量避開那些強大的領地,專挑這些小領地,誰知道會在這種弱小領地裡撞到格裡斯這種對手。

     為什麼一個穿魔甲的傢伙會出現在這裡呢?魔甲的主要材料是魔界才有,難道這傢伙是從魔界來的?

     普爾森的腦袋裡冒出了好幾個問號,同時開口道:「尊貴的主人,請賜下您的名諱,您忠誠的僕人普爾森恭候您的吩咐。」

     普爾森這個僕人做的可比特魯特專業多了,那個魔靈除了「偉大的主人」外,想不出別的詞。

     「格裡斯。」

     格裡斯報上自己的名字,想了想又問道:「你有名字嗎?」

     死亡世界裡有太多沒名字的靈魂了,如果沒有,格裡斯準備幫他取一個。那些書裡還有一大堆名字,短時間內用不完。

     「普爾森,我叫普爾森•奧爾曼,一位來自怨魂領的巫妖。敬愛的主人,請問您是一位魔族嗎?可否賜予我一睹您尊貴容貌的榮幸?」

     普爾森極盡阿諛之能事。他現在要儘快搞清楚格裡斯的身分和喜好,以便他更好的應付這個身穿魔甲的傢伙。

     身為堂堂的巫妖,普爾森當然不甘心向其他人奉獻忠誠。在那場讓他失去所有的戰鬥中,他也沒有向勝利者奉獻忠誠,現在竟然輸給一個靈魂強度還不如他、只不過靠著一件魔甲逞威的傢伙,普爾森怎麼可能會甘心?

     剛才是為了保住性命迫不得已,現在安全了,他自然要想法辦解除這個誓約。

     特魯特說忠誠誓約無法解除,這是錯誤的。只要主人這方願意,誓約隨時可以解除,否則的話就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格裡斯死了,一種是普爾森死了。某一方死亡後,這種誓約就會自動中止。

     雖然現在普爾森因為誓約的約束,沒辦法親自動手幹掉格裡斯,但死亡世界到處都是意外,只要製造一個不會危及到他的場合,讓「意外」幹掉格裡斯,那他就自由了。

     因為打著這樣的念頭,普爾森才會這麼爽快的投降。

     容貌?自己的樣子有什麼好看的?

     格裡斯有點搞不懂普爾森這個請求的意義,不過他的樣子也不是見不得人的,和整個死亡世界隨處可見的骷髏頭沒什麼差別。他隨手便掀開了面罩,露出猙獰的骷髏腦袋。

     見狀,普爾森全身一震,傻了。

     剛才他還說,除非這件魔甲穿在一個白骨骷髏身上,否則他這個失去所有道具的巫妖怎麼可能是對手,沒想到對方真的就是一具白骨骷髏!

     短時間內,普爾森第二次有了撞牆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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