骷髏魔導師 作者:情終流水(全文完)



作者:情終流水
分類:小說/科幻•軍政
叢書系列:異想BK1010-10011914
出版社:鮮鮮
出版日期:2010/2/9

內容簡介:

骷髏魔導師:半身骷髏

唯有永生不死,才能超越人類的極限……

在光明神被擊敗之後,死亡世界平和地經歷了好多年的漫長歲月,然而,另一股勢力不甘寂寞,開始蠢蠢欲動……

這天,死亡世界意外迎來了一名魔族之女,她的到來,導致骷髏領地內所有的生命盡數滅王,只餘下一名擁有智慧,懂得「裝死」,而逃過劫難的半身骷髏。

就在領地內骷髏凋零之際,一道召喚魔法的出現,竟把這名半身骷髏召喚到了人間……

隨著他的現身,黑暗風暴將再度席捲人間,而他又會如何創下一個不輸給黑龍的骷髏傳奇?……

作者的話:

     人如果可以永生不死的話,那我首先會去睡一個大覺,等一、兩百年後再醒來。那個時候也許人類就可以上火星了。
     可以確定的是,電腦肯定已經被淘汰了,一人有一個智慧管家之類的,可以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真爽!
     我以前在寫不死生物的時候,常常在想,真正的死亡世界會是怎麼樣的呢?是荒涼?是死寂?還是壯麗?
     在寫《超級骷髏兵》的時候,沒有篇幅去寫,這次希望能寫出一個真正的死亡世界、靈魂的歸所。
評論(893)



第六章 地下堡壘

  「尊敬的主人,這些骷髏怎麼都變成這樣了?包著它們身上的那些透明東西是什麼?」

  事到如今,普爾森只能認命了,跟著格裡斯走進了領地最深處。一路上,他終於忍不住問出了這個困惑了他良久的問題。

  他堂堂一位巫妖,精通死亡煉金術,並走遍了幾乎整個死亡大陸,卻根本沒有見過包在骷髏身上這種透明的、軟軟的、有彈性的東西。

  見識不凡的他一眼就看出了明膠的優點,包在骷髏的身上就等於多了一層保護層,防禦力可能比不上那些皮粗肉厚的僵屍,行動卻靈活了好多倍。

  就是這層透明的東西,讓最脆弱的骷髏一下子有了和僵屍一較高下的實力,如果整個死亡世界的骷髏都包上這麼一層,憑它們龐大的數量,哪裡還有僵屍們立足的地方。

  「明膠。」格裡斯簡潔的回答著。

  明膠?普爾森心裡喃咕著,沒聽過這種東西,嘴上忙不迭地問道:「從什麼地方來的?」

  這可是一種全新的材料,看一百多個骷髏都包著厚厚的一層,顯然這種東西並不稀少,不知道有什麼特性呢?能不能用在煉金術上呢?普爾森不愧是巫妖,一下子就想到了煉金術上面去。

  「地裡。」綠石礬都是從地裡挖出來的,明膠也可以算是地裡來的。

  地裡能挖出這種東西來?普爾森雖然滿肚子疑問,但看到格裡斯沒有細述的打算,他也識趣的沒有再追問。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死亡世界的不死生物們一般是習慣性的按種類來聚居的,比如骷髏的領地就很難看到僵屍。

  不過進到領地中央位置,普爾森卻看到一條骨龍正屁顫屁顫的跑到格裡斯身前,親昵地用頭拱著他的身體。

  蘇珊娜的體型太大,而且又好動,很難安穩下來,偷襲這種高難度的行動實在是不適合她,所以格裡斯把她留在了領地裡。

  如果說巫妖、亡靈、黑武士這些是高級不死生物,那不死巨龍就是超級的不死生物。

  她們連靈魂都有別于普通的不死生物,有著自己獨特的名字,稱之為不死龍魂。

  不死巨龍,在死亡世界絕對是位於食物鏈最頂端的生物。

  事實上,不死巨龍只是統稱,之下還細分為骨龍、屍龍和靈龍,分別對應了骷髏、僵屍和亡靈這三種原生態的不死生物。

  普通的骷髏是沒有智慧的,但最弱小的骨龍、屍龍,也擁有相當於人類水準的智力。

  就連蘇珊娜這種直接在龍蛋裡孕育出來的骨龍,龍魂的強度已經不比領主級別的骷髏弱了。而那些由成年巨龍的靈魂所孕育出來的真正不死巨龍,實力簡直難以想像。

  所以蘇珊娜的出現,直接把普爾森嚇了一跳。

  他想不到這個平平無奇的小領地竟然還藏龍臥虎,不但有格裡斯這種怪物,還有一條骨龍。

  他這個落魄的巫妖,憑著一根破骨杖欺負欺負那些骷髏、僵屍還行,真要碰上骨龍,即使是蘇珊娜這種小骨龍,也沒什麼勝算。

  「這……這……」

  普爾森指著小骨龍,不知道說什麼才好。看來他輸的真不冤,就算不偷襲,一條骨龍加擁有魔甲的格裡斯和一百多具骷髏,收拾他真是太容易了,他怎麼就這麼倒楣在這種時候跑到這裡來呢!

  聽普爾森「這」了好久,格裡斯還以為他在問蘇珊娜的名字,轉頭說到:「這是蘇珊娜。」

  在領地裡待了這麼多天,看到的都是骨頭架子,現在看到了另外一種新的物種,小骨龍也好奇的打量著普爾森。

  巫妖實際上就是有智慧的屍巫,也稱作僵屍。他們的軀體除了骨骼之外,還有枯槁腐朽的皮肉,像乾屍一樣。按照人類的審美觀來看,屍巫比骷髏更難看。

  不過屍巫這層枯槁的皮肉可不像乾屍那樣腐朽不堪,在死亡氣息的浸染下,這層皮比干牛皮還堅硬。所以沒智慧的僵屍也有著銅皮僵屍、鐵皮僵屍之類的等級,就是以皮肉的堅硬程度來劃分的。

  至於巫妖,他們是有智慧的屍巫,肉體的強弱已經無足重輕,重要的是他們可以運用更加強大的魔法。

  因為不死生物沒有血管、血液、經絡之類的東西,除了黑武士之外,其餘的物種都沒法運用鬥氣這種力量,魔法就成了他們唯一的選擇。

  普爾森是一個天生的巫妖,在蘇醒的那一刻就擁有完整的智慧,沒有經歷過僵屍這一階段,肉體保存得非常好,除了缺少水分和失卻彈性外,和活人差不了多少。

  非常有風度的一彎腰,普爾森鞠躬說道:「尊貴的骨龍大人,格裡斯主人最忠心的僕人普爾森向你問好。」

  整段話,蘇珊娜只聽懂了格裡斯這個詞,不過這就夠了,知道普爾森是屬於格裡斯的,小骨龍打量他幾眼後就不理他了。對不能成為她玩具的東西,小骨龍的興趣不太大。

  領地最中心的位置,是由兩座丘陵包圍起來的一座小山谷,山谷深處以前是領主們居住的洞穴,現在已經被格裡斯佔據了。一百多具骷髏正在洞穴裡忙碌著,一筐筐的石頭、泥土被源源不斷的清理出來。

  在改造完領地內所有的同類之後,格裡斯就開始了這個領地的改造工作。深知死亡世界危險的他,對安全有著普通人難以想像的執著,在以前還是半身骷髏的時候,他就寧願在小小的洞穴裡待著,也不願到處亂跑。

  總體來說,格裡斯是個極度珍惜生命的骷髏,所以為了活下去,格裡斯千方百計的增強自己的生存能力。

  不過自身實力的增長是要循序漸進的,著急不來。更嚴重的問題是,格裡斯現在的實力已經進入了一個瓶頸階段,無論他怎麼冥想練習,自身的魔力都得不到絲毫的增長。

  魔力停止增長,意味著他無法運用更高級的魔法,即使他已經把圖書館裡所有的魔法書都背下來,他也依然只是一個一級魔法師。

  自身的魔力增長不了,他就只能另想其他的辦法。

  同類們的改造,讓整個領地的實力陡然提升了一大截,面對危險也有了一定應對的能力。不過這樣還不夠,死亡世界的強大存在實在太多了,亡靈法師、黑武士、死亡騎士、不死巨龍,甚至巫妖,都不是這些改造過的骷髏可以應付的。

  當這些強大的存在出現在領地裡,打不打得過自然不用問,逃不逃得掉都是一個問題。所以格裡斯準備改造出一個「打不過可以守,守不住可以逃」的環境。

  築城太顯眼,雖然格裡斯讀過的書裡有數百種築城的方法,但在強敵環繞的死亡世界,越顯眼的東西越容易招來禍端。

  所以,格裡斯決定挖地洞!

  骷髏就是天生最好的勞力,特別是「加裝」了明膠保護層後,骷髏的承重能量暴增了數倍,上百公斤的大石頭,一個骷髏隨手就能抱走。換成人類的話,至少要初中級的劍士才有這個能力。

  一群不知疲憊、力大無窮、任勞任怨的勞力,日夜不停地工作著,硬生生的在地下挖出了一條深達兩百米,長達數公里的地道。

  地道的另一頭,通向領地外的一個隱蔽所在,出口用石塊封堵、各種雜物掩蓋偽裝,以便在最危險的情況下啟用逃生。

  這還只是第一階段的工作,有了逃生的通道,第二階段就要沿著地道的兩邊擴建,打造成一個易守難攻的地下堡壘。

  跟著格裡斯一走進山洞,普爾森便看到一段大約一百米長,用大量碎石和長條石建構起來的走道。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普爾森至少算個內行,一眼就看出了這截通道的妙用。地面和四壁填充的大量碎石頭,有一種能吸收和抵消魔法能量的作用,是一種簡易的魔法屏障。如果有人想用魔法來攻擊洞穴,這截通道就可以讓十成的魔法效果減弱到五成。

  填充了碎石,骷髏們開始用長條石蓋在上面,掩蓋住裡面的碎石。如果有誰不熟悉情況,在這裡運用魔法,達不到應有的效果時恐怕會吃悶虧。

  聯想到格裡斯讓灰骨骷髏在前面吸引他的注意力,自己卻繞到後面偷襲他的那一幕,普爾森不禁在心裡罵了一句:「陰險。」

  過了筆直的通道後,水準的地面陡然向上傾斜至少四十五度。地面被修整得十分平整光滑,平常的時候走上去自然是輕而易舉。但如果有敵人攻進來,在通道頂端有人壓制的情況下,這平整的石坡就成了要命的障礙。

  通道的頂端是一片面積寬闊的空間,一根根腰身粗、比通道寬度短一點的滾石堆在旁邊,需要使用的時候就可以推過來、滾下去……

  「喀吱……喀吱……」

  刺耳的聲音響起,普爾森轉頭望去,只見一隊骷髏正拽著繩子,把一塊平整的大石板懸掛到屋頂上。

  如果敵人沖進了平臺上,退到另一邊後砍斷繩索,石板砸下來……

  在腦海裡模擬機關發動後的情形,普爾森的心裡升起毛骨悚然的感覺,真是太惡毒、太陰險了!

  幸虧他還沒進領地就落敗了,真要給他闖進領地,然後被引到這裡,猝不及防下石板砸下來,他就成肉餅了。

  普爾森心裡不住後怕,不斷想著:「是誰佈置這些陰險機關的?」

  他一路行來看到的那些佈置,設計者明顯是建築業的大師級人物,很懂得運用地形和材料,在有限的空間裡佈置出最強的防守能力。

  雖然這只能防備一些低級生物,但也已經足夠了,有了這些佈置又準備充足的話,別說普爾森現在落魄了,就算以前的全盛時期,沒有防備的闖進來也只有死路一條。

  而且在他看來,那些防禦設置還沒修建完畢,一些看起來很不協調的地方,恐怕也是防禦設置安設的部位。

  到底是誰設計這些機關的?

  普爾森不相信一個骷髏有智慧佈置這麼複雜的防禦機關,出了名的死腦筋骷髏根本不是這種料。別說格裡斯區區一個白骨骷髏辦不到,就算是黃金骷髏王也沒有這個智商。

  換句話說,這個骷髏後面,還隱藏著一位出謀畫策的智者。

  看著格裡斯的背影,普爾森覺得自己這個新主人越來越神秘了。

  其實,普爾森猜對了一半,這些機關確實不是格裡斯設計的,他只不過是照本宣科。

  實驗室的圖書館裡有一本書叫《城市防禦體系設計大全》,格裡斯只不過在裡面挑選一些能夠用在密封空間,又有材料可以佈置的設計,照搬到這裡來而已。

  這是一個以魔法力量為主導的世界,戰爭的進攻與防禦自然脫離不了魔法,所有城市的建造也都和魔法息息相關。亞克力斯的圖書館裡有很多類似的書籍,看起來和魔法沒什麼太大的關係,其實卻是魔法的深層次運用。

  比如說,城牆的防魔處理。

  沒有經過防魔處理的城牆,只要一個小小的地陷魔法都可以讓它崩潰。因為只要在城牆下面的土基掏出一個空洞,城牆自身的壓力就會讓整截城牆垮塌。

  格裡斯在地底下挖坑目的是為了掩人耳目,免得被死亡世界的強大存在盯上,可是地穴本身是非常不安全的。

  要是碰到精通土系魔法的法師,幾個地動術下去,地穴就塌了,跑都沒法跑。

  所以,地穴的防魔處理變成非常必要。像地道入口填充的那些碎石,就是防魔處理中最簡單的一種,元素穿透不規則的碎石時,威力便會大幅度的減弱。

  其次,最常用的是銘刻魔紋。

  為了抵消魔法力量對物體表面的破壞,最常用、最經濟的魔紋就是震盪魔紋,這種魔紋沒有屬性,不需要先啟動、無反噬、佈置安全方便,因為這眾多的優點,成為了防禦魔紋中最常用的一種。

  它的作用原理很簡單,只要事先銘刻在物體的表面,遇到魔法攻擊的時候,魔紋會馬上吸收攻擊魔法的元素能量,然後自身震盪起來,從而把魔法震碎。

  這就像用棍子去敲鼓,鼓面震起來又把棍子震開的道理一樣。

  在震盪魔紋高速震盪的情況下,沒有什麼魔法能保持原本的元素結構,火球術砸上去就變成火焰,爆炸不了;風刃一劈上去,馬上被震散成一股風,什麼也劈不開。

  最重要的是,震盪魔紋還可以靠攻擊它的魔法來提供能量,一點成本都不需要付出。

  原理雖然簡單,卻非常實用,那些室內魔法練習場的牆壁,全都用這種魔紋加固過。

  另外,震盪魔紋的弱點不在於自身,而在於銘刻魔紋的物體。如果用物埋攻擊在魔紋上劃一道痕,破壞它的魔力回路,魔紋就會失效。

  同時,因為魔紋生效的過程中有,一段是吸收攻擊魔法的元素能量來啟動魔紋,所以只要瞬間的衝擊力強到足以破壞主體材質的結構,在震盪還沒來得及啟動前擊碎主體也可以。

  簡單來說,原本只需要三級魔法就可以擊碎的物體,銘刻了魔紋後至少需要五級的魔法才能擊碎。三級到五級只相差兩級,但困難度卻翻了不知多少倍。

  總體來說,震盪魔紋不是最有效的防禦手段,卻是最實用、最廉價、最安全的。

  可惜的是,整個領地只有格裡斯一個人懂得繪製魔紋。

  這可是一項大工程,需要加固的地方太多了,就算格裡斯有著讓亞克力斯也忌妒的複刻能力,也沒辦法縮小工作量。領地裡的其他傢伙智力、智商都太低了,格裡斯想教也無法教。

  不過,現在好了,普爾森可是個巫妖,智力絕對能夠勝任,說不定這種魔紋他早就懂了。就算不懂,格裡斯也可以教他,這樣一下子就分擔了格裡斯一半的工程量,速度能快上一倍。

  「這、這個是魔紋?」看著格裡斯在石壁上銘刻的符文,普爾森激動得都有點顫抖了。

  事實上,格裡斯猜錯了,普爾森並不懂魔紋。整個死亡世界,只有亡靈才有完整的傳承體系,其他的生物更多是憑著口口相傳,甚至自我摸索,去掌握各種複雜的能力。

  這個世界沒有文字,沒有書籍,而且很少會有一個真心的、毫無保留的、願意傳授知識的老師。

  這裡是死亡世界,弱肉強食才是法則,而且這裡的生物都是永生不死的,每多一個掌握力量的存在,就等於多了一個爭食的敵人。

  誰也不會這麼傻,教會了學生,卻餓死老師。

  一般的情況下,只有那些擁有領地的領主,才會有保留的教導向他效忠的子民。這種有保留的教導,肯定不會把最厲害的知識傳授下去,想掌握更強大的力量,只能靠自己去搜索。

  這種知識的傳承,效率和安全性都非常的低,在危機四伏的死亡世界,也許一個意外,就會讓一個掌握獨一無二技能的靈魂消失,從而讓這種技能失傳。

  所以,整個死亡世界的力量體系發展得七零八落,非常不完整,而且整個世界都這樣了,單就某一個體系上來看,這種情況就更嚴重了。

  如果說咒語是魔法的語言,那魔紋就是魔法的文字。像震盪魔紋,就是魔法文字按一定的結構組合而成的,學過魔法文字的只要一看魔紋,就可以知道它的作用。

  然而,普爾森得到的傳承並不完整,造成他只學會了說,卻沒學會寫,根本就不算懂魔紋。

  不過他雖然不懂,卻不代表他不知道魔紋的存在。

  在石壁上銘刻了一個震盪魔紋,格裡斯轉過身來,向普爾森說道:「學會它。」

  「什麼?」普爾森以為自己聽錯了,難以置信的問道。想學習知識,最簡單的方向就是向強大的領主奉獻忠誠,不過普爾森沒想到格裡斯這麼快就肯教他東西,而且一教就是魔紋這種高等級的知識。

  如果能學會魔紋,學習和掌握魔法的力量時就可以更容易。這可是魔法體系的基礎,學會了這些之後,研究和摸索新的魔法肯定會比不懂魔紋的人快上許多倍,光是這一點就足夠讓普爾森激動不已。

  「學會它。」

  格裡斯重複著自己的話,然後開始在石壁上銘刻第二個魔紋,這一次,他放慢了速度。

  普爾森的心裡升起一種難以形容的狂喜。

  當然,魔紋並不是這麼容易學會的,也不是什麼人都有格裡斯這種天賦。就像繪畫一樣,畫一幅畫作給從來沒有學過繪畫的人臨摹,能畫對比例就很了不起了。

  魔紋雖然沒有繪畫那麼複雜,但想畫得準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魔紋一旦不準確,就沒有效果。

  石壁上的魔紋銘刻講究統一性,所以不能給普爾森做實驗,普爾森只好抱著一塊石板跟在格裡斯的身後,照著銘刻時的筆劃順序,一筆一劃的臨摹起來。

  普爾森以十二分的激情投入到學習中,花了兩遍的時間硬生生的把震盪魔紋的結構和筆劃背了下來。不過他記下來容易,畫得準確就很難了,這需要時間去反復練習。

  發現普爾森的狀況,這讓格裡斯很不理解。他當時學這些東西的時候,只要臨摹一遍,到了第二遍就能畫得一模一樣,為什麼普爾森不行呢?難道他比自己還笨嗎?

  普爾森足足花了三天時間,才徹底掌握了震盪魔紋,也能夠完整的銘刻出來,地穴的加固工作頓時加快了許多。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了,很幸運的,這段時間一直沒有強大的掠食者出現在領地附近,格裡斯的工作也進展得很順利,挖掘出來的地下堡壘已經初具規模了。

  順著那條長達數公里的地道向四周拓展,形成一個方圓數公里、深達兩百米,有著數條主要通道的地道體系。

  所有關鍵部分都經過強化加固,足以承受七級以下的魔法衝擊,即使是七級以上的魔法,也需要好幾次才能對主體結構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壞。而有了這幾天的時間,格裡斯早就可以順著地道,撤退到魔法無法波及的地道深處去,甚至還可以通過其餘的幾個出口逃之夭夭了。

  當然,這種情況只有在碰到不可戰勝的敵人的時候才會發生,如果是低級的骷髏、僵屍,能不能闖得過佈滿機關的洞口還是個問題。

  有了這個進可攻,退可守,守不住還可以跑的地下堡壘,格裡斯的安全終於有了保障,不用再像剛回到死亡世界時那樣惶惶不安。

  格裡斯想著,現在,是時候尋找返回人類世界的方法了。

  像他之前設想的那樣,最快返回人類世界的方法,只有通過天然的位面裂隙。這樣的裂隙肯定存在於死亡世界的某些地方,否則人類世界不會有那些經常出現不死生物蹤跡的地方。

  不過死亡世界的面積太廣闊,靠格裡斯自己慢慢搜尋,恐怕幾百年、上千年也不一定能找得到,必須藉助大量的人力。

  在這個過程,肯定會涉及到與別的領地交流。如果沒有自保的能力,碰到有人打他主意的話,格裡斯就完蛋了。

  現在格裡斯勉強有一定的自保能力,可以考慮派人手去收集情報。不過他發現,自己現在可以用得上的人似乎只有普爾森一個,只有普爾森有這個智力勝任這種搜尋工作。

  地穴的主體加固工作基本已經完成了,普爾森也變得無所事事起來。這段時間,他一直跟在格裡斯的身邊,話題常常「不經意」的往魔紋學方面靠,真讓他套出了不少有用的東西。

  「你知道哪裡有通往人類世界的裂隙嗎?」格裡斯向普爾森問道。

  普爾森這個巫妖在死亡世界生活了這麼久,又不像格裡斯這樣整天躲在同一個地方,而且格裡斯聽他說過,似乎他把整個世界都走遍了,所以可能會有這方面的情報。

  「位面裂隙我倒知道有幾個,但哪個通往人類世界我就不太清楚了,主人說的是哪個人類世界?」普爾森問道。

  「哪個人類世界?人類世界有好幾個嗎?」格裡斯頓時愣住。

  「那當然。人類是生命力最頑強、生育能力十分旺盛的物種,哪個世界都有他們的身影,人類佔據主導地位的世界就有好幾個。」普爾森頓了頓,又接著說道:「我們這裡也有人類,聽說他們在靈魂山脈裡建起了一座城堡,已經好幾百年了。」

  這個消息比剛才的更讓格裡斯震驚,難怪普爾森會說人類是生命力最頑強的物種,連死亡世界都能活得下來,還有什麼地方難得住他們?

  這可是一個寸草不生的死寂世界,連一個活物都沒有,這些人類靠什麼活下來的?

  「聽說他們在城堡後面的山谷開闢了一些土地,靠地熱和魔法光源種植糧食。」聽到格裡斯的問題,普爾森不太確定的說道。

  他除了確定有一批人類在靈魂山脈的深處建了一座城堡之外,其餘的都是道聼塗説的。他連這些人類有多少人,來這裡有多久了都不確定。

  「人類嗎?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回到人類世界的方法呢?」格裡斯像是自言自語,又像在詢問普爾森似的說道。

  普爾森想了想,說道:「尊敬的主人,他們應該沒有這種方法,否則也不會留在這裡了。對於那些活著的人類而言,我們這個世界的環境實在太惡劣了。」

  普爾森的猜測非常有道理,格裡斯忍不住有點失望。沉默了半晌,他還是問道:「靈魂山脈在什麼地方?離這裡遠嗎?」

  「遠,我們這裡是死亡世界最邊緣的地方,靈魂山脈在中部,去那裡要跨越半個死亡世界。」

  說到「半個死亡世界」的時候,普爾森的語調拉得有點高,仿佛那半個死亡世界是多麼遙遠的距離。

  雖然不清楚半個死亡世界有多遠,但格裡斯還是打消了去看看的主意。這一路上不知道要穿過多少個強大的領地,冒著巨大的風險,為的只是一個微不可微的可能,太不划算了。

  那接下來,該怎麼找到位面裂隙呢?想到這裡,格裡斯愣愣的坐在地上,發起了呆來。



第七章 埋伏攻擊

     鋼牙是一具僵屍,一具銅皮僵屍,一身枯硬的皮膚泛著古銅色的油光,就像風乾的臘肉。

     不過銅皮、鐵皮這些是人類劃分的等級,鋼牙並不懂得這些是什麼意思。他只知道自己的身體比普通的同類要硬,力氣也比它們大,所以鋼牙是領主。

     死亡世界裡,大多數的低級不死生物是沒有名字的,即使是骷髏王和屍巫王,也不一定擁有自己的名字。

     鋼牙的名字是一個巫妖取的。曾經有一個巫妖經過鋼牙的領地,殺死了前任的領主,卻在離開的時候看到了鋼牙。

     鋼牙有著一口明顯修補過的銀色牙齒,一張開嘴,滿嘴銀光,非常顯眼。當然,僵屍不會去補牙齒,這口鋼牙應該是鋼牙生前補過的。

     如此鮮明的特徵,讓那個巫妖非常吃驚,不但沒有為難他,還給他取了鋼牙這個名字。

     強者的賜名是一種榮譽,鋼牙這個名字就陪伴著他度過往後的歲月。

     也許是因為那位巫妖的庇護,或是別的原因,鋼牙的領地從此再也沒有掠食者出現,讓他可以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現在的鋼牙已經成長到銅皮僵屍的最後階段,慢慢向鐵皮等級轉變,也許再過幾百年,他就可以成為一名鐵皮的僵屍王。

     不過這段時間,鋼牙很奇怪的發現,自己派去隔壁領地掠食的屬下紛紛有去無回,不知所蹤了。

     一個不死生物想要快速壯大,吞噬同類的靈魂是最快的方法,但一個領地的靈魂有限,全靠自己領地供應,不用多久領主就成了光棍司令。

     雖然鋼牙的智力不高,但不能吃光自己手下這個道理,他還是懂的。所以從很久以前,他就會派出自己得力的手下去周圍的領地掠食。

     掠食是一種很普遍的行為,如果是安東尼奧這個灰骨骷髏,他的掠食範圍就只能局限於自己領地之中。鋼牙的實力在附近的領地已經算很強大了,所以他敢掠食其他領地的靈魂。

     而像普爾森這種巫妖,在裝備道具完好的時候,除了一些強大的領地不敢招惹外,所有低級的領地都是他掠食的範圍。

     所以掠食者是不分強弱的,越強大的掠食者,掠食的範圍就越大。

     每隔一段時間,鋼牙就會派出幾個強力的屬下去附近的領地,掠奪一些靈魂回來供他進食。

     其中有一個領地在大約一年前,因為一位強大的存在去了那裡,毀滅了整個領地,把所有靈魂都消滅了,所以有大半年時間,鋼牙都沒再派人去那個領地。

     直到幾個月前,有屬下回報,說那個領地的活動再次頻繁起來,鋼牙才想起派人去掠食,可是奇怪的是,派出了好幾批屬下,沒有一個能回來。

     鋼牙知道有古怪,但他的智力不足以讓他推測出發生了什麼事,所以他選擇了最直接的方法,親自過去看看。

     這幾個領地是鋼牙固定的掠食範圍,鋼牙絕不容許別人染指。

     挑選了十幾個強力的屬下,又挑選了一百多個最弱小的屬下,鋼牙一行人浩浩蕩蕩的往那個領地殺去。

     強力的屬下自然是用來打敗那些可以戰勝的敵人,而那些弱小的屬下則是在碰到不可戰勝的敵人時用來拋棄的。

     鋼牙的智力雖然不高,可是存活了這麼多年,已經本能的總結出一些活命的技巧。

     ◇◇◇◇

     這段時間以來,普爾森已經不再想要坑害格裡斯而重獲自由了,至少暫時不會有。如果有什麼人傷害格裡斯的話,他還會盡全力保護格裡斯的安全,因為他還沒有學齊所有的魔紋。

     好不容易碰上像格裡斯這樣肯傳授他知識的傻瓜,不把存貨掏乾淨,普爾森怎麼肯甘休呢?反正他擁有無盡的壽命,效忠個一百幾十年不算什麼,可是學東西的機會幾千年也不一定會碰上一個。

     看到那群僵屍,普爾森第一時間也想跳起來,準備好好的表現,以討好格裡斯,讓格裡斯能把更多東西傳授給他。

     不過還沒等他跳出來,就被格裡斯制止了。

     來的只是一群僵屍,則果連改造過的骷髏都對付不了這群僵屍,格裡斯真要考慮這種改造是不是有價值了。他打算透過這群僵屍,來檢驗一下改造骷髏的戰鬥力。

     沒有表現的機會,普爾森也不著急,他已經把目標鎖定在為首的那具銅皮僵屍身上。他的死亡煉金術極度缺乏材料,而銅皮僵屍的皮就是很好的一種材料。

     ◇◇◇◇

     當鋼牙等僵屍進入包圍圈後,安東尼奧第一個從溝裡跳出來。

     他身上的明膠保護層已經被他改造得面目全非,本來很均勻的明膠層,在關節的部分被他有意識的加厚。而在膝蓋和手肘這些重要的關節上,還被他用皮條仔細的纏繞了好多圈,以防止長期活動後,明膠層與骨胳脫離。

     這些細節上的修整,完全沒有經過格裡斯的指導,全部是安東尼奧自己想出來的。

     知道這件事的時候,格裡斯非常欣慰,這表明安東尼奧的智力有非常大的成長空間,而且正在快速的成長中。

     安東尼奧手中抄著一根兩端粗細不一的碩大骨棒,細的一端要用雙手才握得過來,粗的一端比他的頭顱還大,就這樣抄著狂撲過去,姿勢端是剽悍至極。

     鋼牙沒想到竟然會有人埋伏,不過就算知道,恐怕他也不會懂得埋伏是什麼意思。所以,當上百具骷髏從溝裡的石頭後面跳出來的時候,鋼牙一時間愣住了。

     這些低級的不死生物,一盤散沙就是最適合它們的形容詞,看到這些有敵意的骷髏群後,鋼牙帶領的僵屍呆了一下,亂哄哄的散了開來。

     格裡斯手下的骷髏就比僵屍們有組織的多了,一部分骷髏擋在前面,一部分骷髏在後面扔石頭。

     荒蕪的死亡世界,隨處可見的石塊就是最常見的武器,撿起就能用,配合骷髏的力氣,每一塊扔出去都呼呼作響,雖然沒什麼準頭可言,但是在近距離下,殺傷力不容小覷。

     石頭挾著淩厲的呼嘯聲,覆蓋了鋼牙等僵屍所在的位置,然後就是一連串好似石頭砸在牛皮上的悶響。

     鋼牙等僵屍幾乎毫髮無傷,只有幾具僵屍被砸塌了鼻子和門牙。這對大部分都沒有鼻子和門牙的僵屍而言,算不了傷害,反而把鋼牙徹底激怒了,仰頭髮出一聲憤怒的咆哮聲。

     「吼!」

     格裡斯錯估了僵屍的防禦力,它們那身被死亡氣息浸染過的皮肉無比堅韌,比處理過的老牛皮還有過之而無不及,擋不住刀槍劈砍,但鈍鈍的石頭還是綽綽有餘,僵屍最不怕的就是這種鈍器的攻擊了。

     憤怒的僵屍們散亂的撲了上來,舉著它們鋒利的雙爪,就要把眼前的骷髏們撕成碎片。

     骷髏位於不死生物的最低那一級,並不是沒有道理的,即使這些敵人只是多了一層皮肉的僵屍,就不是普通骷髏可以抗衡的。它們皮粗肉厚,赤手空拳的骷髏幾乎沒有傷害它們的方法,而骷髏沒有防護的骨骼更擋不住它們的撕扯。

     一般情況下,一群普通骷髏不一定能殺得了一具僵屍,不過只要殺得了一具,就能殺得了全部。因為骷髏唯一比僵屍優勝的地方,就是身手比較敏捷,骷髏只需要負擔骨骼的重量,身體可比僵屍輕多了。如果對手是能傷害得了僵屍的骷髏,那僵屍連跑都跑不掉。

     這是鋼牙經過這麼多年總結出來的經驗,所以他才敢大搖大擺的親自帶人來看個究竟,因為他知道這個領地已經沒有領主了,就算有領主,也傷害不了他,所以他無所畏懼。

     可惜,這個領地已經沒有普通骷髏了,在格裡斯的領導下,這個領地的骷髏超出了鋼牙等僵屍的理解。

     不說後面那些扔石頭的,就說擋在前面的那些骷髏,每一個都有武器。敲成片狀的石片一邊磨利,一邊綁在骨棒上,就成了石斧;條狀的石條一端磨尖,綁在骨棒上就成了石矛。

     一群抄著石斧、石矛的骷髏,捅穿了那些沖在最前面的僵屍身體。

     雖然號稱銅皮僵屍,但也只是號稱而已,即使是鋼牙自己,身上的皮肉也沒有鋼鐵那種防禦力,更何況那些普通僵屍。它們的皮充其量也就和皮甲差不多,赤手空拳奈何不了它們,有武器在手就不一樣了。

     石矛撕裂了它們的皮肉,穿進了身體裡去,在它們還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奮力再捅,石矛立即穿過它們的身體,把它們串到上面。

     同時,扛石斧的緊隨而上,抄著石斧專往脖子的位置砍去,三兩下破開皮肉,僵屍的整個腦袋就被砍了下來。

     沖在最前面的僵屍都是鋼牙的得力屬下,可是一個照面就被放倒了三五個。其餘的僵屍震驚到茫然無措,這個結果超出了它們的認知,什麼時候僵屍反而不是骷髏的對手了?

     就連鋼牙一時間也反應不過來,不過安東尼奧並沒有留下太多的時間讓他思考,沖到他的身邊,大棒子掄了過去。

     安東尼奧的骨棒被格裡斯修整過,粗的那一端,骨節上被敲出一個個小孔,上面插著碎石片,尖利的一端露出外面,看起來猙獰無比,殺傷力比狼牙棒毫不遜色。

     皮粗肉厚是僵屍的一大優勢,經常戰鬥的僵屍很懂得利用這種優勢,所以僵屍很少會去防禦、抵擋敵人的攻擊。鋼牙也一樣,不招不架,自顧自的伸手抓向安東尼奧。

     骨棒狠狠的敲在鋼牙的臉上,血是沒有了,碎肉倒是不少,一陣碎肉紛飛,鋼牙的臉上被刮出好幾道刮痕,徹底毀容了,身軀也被沉重的力道掄得向後一仰,蹭蹭地退了兩步。

     不過鋼牙的臉皮實在是太厚了,骨棒頂端插著的那些碎石片竟然被刮掉了好幾個,一整面的牙都被刮沒了。

     一時間給敲懵了,鋼牙晃了晃腦袋才恢復過來,滿腦子迷惑的望向安東尼奧手中的大棒子。

     會用武器的骷髏,鋼牙並不是沒碰過,但安東尼奧的表現明顯超出了一個普通灰骨骷髏的層次,這一下力度之重,連他都有點承受不了。

     「難道面前這個是領主?」鋼牙心想,但很快又自我否決了,「不對,雖然表面裹了一層我不認識的東西,但這個骷髏的靈魂強度明顯沒有達到領主的級別。」

     不等鋼牙想明白是怎麼回事,安東尼奧的大骨棒又敲了下來。吃了一次虧的鋼牙沒敢再用臉去接,雙手抬起來護到臉上。

     砰的一聲悶響,骨棒砸在他的手腕上。

     「吼!」

     鋼牙雙臂一張,一手架開大骨棒,一爪抓向安東尼奧的頭顱。

     僵屍最有攻擊力的就是它們的爪子,那在死亡氣息浸染下的雙手,指骨突出皮膚,結成堅硬無比的骨指,奮力之下甚至能洞穿岩石。

     等級越高的僵屍,爪子越堅利。要是到了屍巫王的境界,斷金切玉都不成問題。

     如果真的被鋼牙抓上,安東尼奧的頭顱肯定會洞穿幾個指洞。可惜還沒等鋼牙伸出爪子,安東尼奧就溜到他伸手不及的地方了。

     這個灰骨骷髏可是相當的狡猾,當初剛碰到格裡斯的時候,只*了一眼就轉身逃跑,雖然沒跑掉,但也可以看出他的性格,怎麼可能這麼容易讓鋼牙傷到。

     骷髏唯一比僵屍優勝的地方就是靈活性,閃避起來,鋼牙再多幾隻手也逮不住安東尼奧。

     看到敲了自己一棒的敵人竟然毫髮無傷的跑掉了,鋼牙很生氣,邁著雙腳大步朝安東尼奧追去。

     但是不管再怎麼大步,鋼牙也追不上一具骷髏。僵屍身上的皮肉雖然防禦很強,但也造成了關節屈伸的障礙——他的膝蓋是直的,怎麼可能跑得過骷髏?

     鋼牙還沒跨出兩步,安東尼奧已經跑出七、八米,轉過身好整以暇的舉著棒子在等他。

     如果鋼牙的智力再高一點,他就不會埋頭直沖了,可惜以他的智力,這種情況下根本想不出別的應變方法,只會朝前沖。

     安東尼奧抄起骨棒,用力往後揮動,肢體擴展的時候把裹在身上明膠越扯越緊,扯到最緊的時候,安東尼奧順勢向前一揮。

     安東尼奧的智力水準由此可見一斑,別的骷髏都不會利用明膠的這種彈性,只有他會。這也是為什麼鋼牙覺得他的力量和領主級別的骷髏差不多的原因。

     鋼牙一直盯著安東尼奧,怎麼可能再被砸中,他雙手一架就擋住了骨棒。不過同樣的,還沒等他伸出手,安東尼奧又跑到了他夠不著的地方。

     怒火在鋼牙的靈魂之火中熊熊燃燒,什麼都不管不顧了,埋頭就追在安東尼奧的身後,也不理追不追得上。

     追著追著,不知過了多久,鋼牙突然感到腳一緊,接著失去平衡,一下子栽倒在地上。他回頭一看,腳下絆了一根皮繩,七、八個拖著皮繩的骷髏正圍上來。

     鋼牙的腦裡頓時冒起一串大問號——他的同類怎麼全都不見了?

     拿著皮繩的骷髏們把皮繩扔過來,想套在他身上。鋼牙咆哮著,想甩開那些皮繩,安東尼奧卻趁機跑了回來,掄起大棒子就直往他頭上敲。

     鋼牙擋住棒子,撐起身想撲向安東尼奧,沒想到腳上又是一緊,纏在腳上的皮繩又把他拉趴下了。

     鋼牙連忙彎下腰,想扯斷腳上的皮繩,但安東尼奧的棒子又在狠命敲他的腦袋。顧了腳顧不了頭,鋼牙委屈死了,憤怒的咆哮兩聲,誰知又有兩條皮繩搭到他的身上,把他的雙手纏住了。

     不一會,鋼牙就被纏得結結實實,像木乃伊一樣動都沒法動。

     圍捕他的骷髏們散開後,鋼牙憤怒的支起頭來,這才發現他帶來的那些同類幾乎和他得到同樣的待遇,全都被綁成一團扔到了一邊。不知不覺間,他的那些屬下全被收拾了。

     「吼!吼!吼!」

     鋼牙奮力的掙扎著、咆哮著,試圖要掙脫身上的皮繩。其實直到現在,他那可憐的智力還是沒搞清楚發生了什麼事,從有記憶以來,他還是第一次被人綁起來,他甚至連綁在他身上的是什麼東西都不認識。

     「喀,砰!」

     安東尼奧非常惡劣的學著鋼牙的樣子,張大嘴口,可惜沒皮肉的他無法發出像鋼牙這樣的咆哮聲,只撞得牙齒喀喀作響,還差點咬斷了一顆牙,氣得他在鋼牙的頭上狠狠敲了一記。

     「吼!」

     格裡斯在靈魂裡朝著安東尼奧吼了一聲,制止他這種虐待俘虜的行為。和這些智力低下的同類打交道久了,格裡斯粗魯了許多,很多時候,簡單而粗暴的吼叫咆哮更容易讓同類接受。

     被格裡斯吼得太多,安東尼奧已經習慣了,毫不在意的又在鋼牙的頭上敲了一下,這才轉身走到一邊去。

     「偉大而慷慨的主人啊!」見大事已定,普爾森連忙蹦出來,一個馬屁先拍上去:「一具銅皮僵屍的皮您可以賜給我嗎?您的僕人普爾森非常需要合適的材料去施展死亡煉金術。」

     「死亡煉金術?」

     格裡斯聞言不由得為之一愣。他跟在亞克力斯的身邊時,煉金術就見得多了,死亡煉金術和煉金術有什麼差別?

     「您不知道死亡煉金術?」普爾森恭敬的語氣中帶著一絲藐視味道。

     雖然他搞不懂格裡斯這個白骨骷髏為什麼會有這麼高的智力,更想不通格裡斯怎麼會懂得魔紋這麼複雜的東西,但他不認為,格裡斯會有那個能力理解什麼叫煉金術。那可是比魔法更神秘和複雜的體系,能把平平無奇的東西變成具有神奇威力的力量。

     格裡斯搖搖頭,他只懂煉金術,做為亞克力斯的助手時,他整天和煉金術打交道。憑他那變態的記憶力,幾乎嘗試過所有的煉金術,而所有的步驟和過程他都記得比亞克力斯還清楚。光從實驗的操作水準來說,他絕對比亞克力斯這個大魔法師還要高。

     「這是一門神奇和複雜的高深學問,您想理解恐怕比較困難。不過不用擔心,您忠誠的僕人普爾森就是一位出色的死亡煉金術士。」雖然垂著頭,但普爾森的語氣完全是居高臨下,他在鄙視格裡斯。

     格裡斯轉過頭來,上上下下認真的打量了普爾森幾眼,忽然問道:「你懂煉金術嗎?」

     死亡煉金術就是在煉金術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主要的思路和概念差不多,不過因為材料和設備的關係,兩者在具體的操作上差了十萬八千里,所以說懂,普爾森肯定懂一點點,但這一點點只能算個大概。

     「大概知道一點。」雖然不知道格裡斯為什麼會這樣問,但普爾森只好如實回答。

     「死亡煉金術和煉金術,有什麼差別?」得到肯定的答覆,格裡斯便問道。普爾森剛剛說他無法理解,但如果死亡煉金術和煉金術差別不大的話,那他肯定可以理解的。

     至於普爾森語氣中的不屑與鄙視,說實話,格裡斯根本沒聽出來。

     雖然偶爾鄙視一下格裡斯,但格裡斯的詢問,普爾森也不敢不答,畢竟他的誓約之火還掌握在格裡斯的手上。

     想了想,普爾森才說道:「死亡煉金術又叫作亡靈煉金術,主要是以靈魂、屍骸、死亡氣息……等與死亡和靈魂有關的東西為主要材料,透過系統的方法改變材料特性的一種方法……」

     格裡斯頓時明白了,這根本就是煉金術,只是材料和工具不一樣而已。

     不過,亞克力斯的實驗室有一大堆燒杯、試管之類的工具,死亡世界應該沒玻璃吧?

     格裡斯點了點頭,示意自己明白了,然後接了一句話:「這個僵屍不能給你。」

     剛被打斷話頭的普爾森,頓時有著什麼東西堵住嘴巴,想吐又吐不出來的感覺。

     他一開始的打算,就是希望格裡斯能把這個銅皮僵屍賜給他,用來煉些防身的道具,想不到自己費了半天勁,最根本的目的卻沒達到。

     格裡斯其實也很想見識一下所謂的死亡煉金術,不過這個銅皮僵屍卻不能給普爾森。這具僵屍的靈魂強度已經到了領主級別,看他帶著這麼多的屬下,顯然也是一方領主,格裡斯現在急需增強自己的勢力,帶人去進攻別的領地,動靜太大,現在這批送上門來的僵屍來的正是時候。

     一百多具僵屍,一具一具去收服太浪費時間,如果能收服一個領主,就等於直接收服一個領地。收服了這具銅皮僵屍後,不光是眼前這一百多具僵屍,連它們領地沒跟過來的僵屍也全都歸到格裡斯手下了。

     用一個領地去換一個見識死亡煉金術的機會?格裡斯才不會這麼傻,何況想見識死亡煉金術也不一定需要這具銅皮僵屍才行。

     鋼牙看著這個走到他身前穿著鎧甲的東西,憤怒的張開他那有著整齊銀色牙齒的大嘴,扭動身軀想撲上來咬。嘴巴是他現在唯一可以動的武器了。

     可惜,全身都被綁住的鋼牙怎麼可能咬得到格裡斯,迎上來的是一隻穿著鐵靴的大腳,一下子把鋼牙的牙踩掉了一大半,鼻子、眼睛什麼的全陷了進去。這下子,鋼牙估計得改名叫「沒牙」了。

     鋼牙一下子傻了,這個穿鎧甲的東西更不好惹啊!

     踩著鋼牙的腦袋,格裡斯在靈魂中向鋼牙咆哮著,大概的意思翻譯過來就是:「聽不聽話?」

     鋼牙身為堂堂一個僵屍領的領主,怎麼可以這麼輕易屈服?他猛的一甩腦袋,掙脫格裡斯的大腳,張嘴又咬了過去。

     「啪!」大腳又踩下他的腦袋,把他的頭踩進了幹硬的地裡。

     「吼吼!」格裡斯的靈魂吼著。

     「吼!」鋼牙更大聲的吼了回來。他可是領主級別的不死生物,靈魂可比格裡斯的旺盛多了,吼聲也更震撼。

     「多,弱,不聽。」鋼牙吼完後,還用一些非常簡單的詞彙,表達了一些意思。

     果然不愧是領主級別的僵屍,智力又高了很多,竟然還能表達自己的意思,雖然只是一些非常簡單的詞彙,可是足夠讓格裡斯意外了。

     詞彙雖然很簡單,不過格裡斯還是聽明白了,鋼牙是在說格裡斯這邊人多欺負人少,而格裡斯比他弱,所以他不會屈服。

     低級不死生物的智力不高,不過它們都是死腦筋,很難真心臣服在比自己更弱的靈魂之下。

     格裡斯有十幾種方法可以讓鋼牙臣服,不過最簡單的一種就是在公平的情況下戰勝他。

     格裡斯在靈魂裡吼了一聲,示意手下的骷髏把鋼牙放開。

     一少了束縛,鋼牙掙扎幾下,松出手,幾下就把身上的皮繩扯斷。

     「吼!」

     重獲自由,鋼牙第一個動作不是攻擊格裡斯,而是轉身,幾步擠開身後包圍他的骷髏,使出這輩子最快的速度,往來路狂奔而去。

     鋼牙的智力是不高,但絕對不傻。這種擺明有輸無贏的局面,就算他能打敗格裡斯,也很難在眾多骷髏的包圍下擊敗那個拿骨棒的灰骨骷髏。

     鋼牙那簡單的智慧能想得這麼多已經很不錯了,可惜他還是想漏了一點——僵屍怎麼可能跑得過骷髏呢?

     蹭蹭蹭幾下,安東尼奧已經跑到他的身後,揮起骨棒就準備向他的頭上敲去。

     「吼!」格裡斯咆哮了一聲,制止了安東尼奧。讓安東尼奧動手,到時鋼牙肯定又會不服,還不如他自己直接動手。

     格裡斯開始用靈魂吟唱著咒語。以前亞克力斯聽不到格裡斯的靈魂吟唱,以為他會默發魔法,其實不是,格裡斯也是需要念咒語的,只不過是用靈魂在念,速度快很多。

     而習慣用靈魂傾聽的不死生物,都可以清晰聽到格裡斯的吟唱:「無所不在的土之精靈,吾以格裡斯之名義……」

     其實格裡斯一直搞不明白咒語到底是怎麼回事,以前他以亞克力斯的名義吟唱咒語,魔法有效果,以自己的名義,同樣有效果,但取消這一句,咒語就沒效果了。

     鋼牙忽然發現,腳下堅硬的地面竟然變得鬆軟無比,四周的沙土迅速往中央流去,一下子把他的雙腳帶著往下陷去。

     流沙術是一個可強可弱的魔法,最弱的威力範圍只有一、兩米,波及的範圍越大,破壞力就越大。威力最可怕的時候會變成範圍闊達數公里的土系禁咒——流沙地獄,這可是能吞噬吞噬整個城市的恐怖魔法。

     鋼牙第一次見識魔法,是在那個為他取名字的巫妖手上,這種神秘而強大的力量,讓鋼牙一輩子都記憶猶新。

     再一次感受到魔法的力量,鋼牙一時間連掙扎都忘記了,眼睜睜的看著流沙吞噬他的下半身,一直吞到腰部才停了下來。

     格裡斯走到鋼牙伸手抓不到的地方,彈出骨刺,頂在他的額頭,靈魂咆哮著:「聽不聽話?」

     鋼牙那原本凶厲的靈魂波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絲畏縮的意識:「魔……法?」

     魔法這個詞彙,費了鋼牙好大一陣工夫才想得起來。

     一聽到這句話,格裡斯就意識到,鋼牙害怕魔法。

     其實很多人都害怕魔法,因為魔法代表著一種力量,任何生物都害怕強大的力量,只不過鋼牙對魔法有心理陰影,反應激烈了點。他的前一任領主,就是喪生在那個巫妖的魔法下,連靈魂都被掏出來。

     害怕就好辦!格裡斯一手用骨刺頂著鋼牙的額頭,另一隻手掌心向上虛握著,騰的一下,掌心冒起了熊熊的火焰。

     把掌心的炙熱火焰緩緩靠向鋼牙,讓火焰的熱量灼烤著鋼牙的靈魂,格單斯再次問道:「聽不聽話?」

     鋼牙的注意力瞬間被那團火焰吸引去了,恐懼的尖嘯了一聲,拼命的掙扎起來,試圖離那團火焰遠一點,可是他的下半身還陷在地裡。

     這種程度的束縛對骷髏而言不算什麼,關骨屈伸著,掙扎一下就出來了,可是僵屍就不行了。僵屍的關節無法大幅度的屈伸,全身硬邦邦的,根本跳不出這樣的沙坑。

     感受到火焰那逐漸增強的熱度,鋼牙越發的用力掙扎,可是倉促之間根本不可能掙脫沙坑,反而越陷越深。驚慌之中,他甚至連格裡斯的威脅都沒有聽到。

     直到格裡斯第二次用靈魂咆哮那個問題,慌亂中的鋼牙這才聽清楚。他猶豫了一下,看著幾乎燒到他臉上的火焰,最終還是奮力吼道:「聽!火……熱……遠!」

     鋼牙屈服了,在臣服與消亡之間,他選擇了前者。

     格裡斯停止把火焰移向鋼牙,但也不移開。鋼牙的智力顯然要比安東尼奧的高一點,能運用一些簡單的詞彙來表達自己的意思,不知道他懂不懂忠誠誓約呢?

     格裡斯試探著要求鋼牙奉獻誓約之火,可是鋼牙卻對誓約之火這個詞彙感到一片茫然,顯然不懂得奉獻誓約之火的方法。

     「睿智的主人,領主或以下的骷髏和僵屍是不懂得奉獻誓約之火的。」普爾森看見格裡斯的動作,連忙說道。

     這麼簡單的常識,這個骷髏竟然不懂!普爾森再一次在心裡鄙夷一下。

     他真搞不懂這個骷髏,增加這麼多低級的僵屍、骷髏幹什麼。就算整個領地的骷髏和再多一倍數量的僵屍加起來,也不是全盛的普爾森的對手。即使是現在的普爾森,只要格裡斯和那條骨龍不動手,他就有把握全滅整個領地的骷髏和僵屍,最多只是多費點工夫。

     這些低級的不死生物,在死亡世界只是屬於食物,格裡斯增加得再多,碰到高級不死生物時就是一堆炮灰。

     不能得到誓約之火,這種隸屬的關係就始終有隱患,鋼牙可以向格裡斯臣服,同樣也可以向更強大的存在臣服,就算背叛,格裡斯也沒有有效的懲罰手段。

     這並不是杞人憂天,因為格裡斯的靈魂強度很弱小,還不及安東尼奧這個灰骨骷髏,更別說鋼牙這個領主級別的僵屍,而不死生物更多是透過靈魂強度來觀察對方的強弱。

   格裡斯掌握了魔法的力量,實力並不能用靈魂強度去衡量,但別人看不出他的實力,肯定不會輕易向他屈服。換作一個骷髏王或屍巫王之類的過來,只要吼一聲,鋼牙就動都不敢動了。

     就連安東尼奧,真正臣服的也是蘇珊娜那條骨龍,只不過骨龍很聽格裡斯的話,由格裡斯行使她的主人權力而已。

   幸好鋼牙的智力比較高一點,沒安東尼奧這麼死腦筋,否則也不可能向靈魂比他弱了幾階的格裡斯屈服。但這種沒有強制力的隸屬關係,碰到更強大的壓力時,很可能會有叛變的可能。

     是時候想辦法提升一下自己的靈魂強度了,在魔力無法增強的情況下,增強靈魂強度也是一種增強實力的有效方法。

   帶著安東尼奧等骷髏和鋼牙等僵屍回到領地中心,只見地下堡壘的入口,一大堆的骷髏圍在那裡,不吵也不鬧,也不知道在看什麼。

   埋伏鋼牙等僵屍的時候,格裡斯只帶了一百多具骷髏過去,餘下的六百多具骷髏依然在地穴裡挖著洞,怎麼現在都跑到出口來了?

     發生什麼事?格裡斯靈魂一縮,馬上提高了警惕。不過看那些骷髏的表情,似乎不像發生危險的樣子。

     走進一看,格裡斯發現有一百多具骷髏正團團圍著一具白骨骷髏。那具白骨骷髏的靈魂正不停地吱吱喳喳的,似乎是在述說一件什麼事,可惜它的詞彙太匱乏,根本不足以清楚的陳述一件事。

     不過這已經夠格裡斯驚奇的了。陳述事情本身已經是比較複雜的行為,以這些骷髏的智力,應該不足以進行這種行為才對。可是這個骷髏卻真的是在陳述某件事,雖然匱乏的詞彙不足讓它表達清楚自己的意義,但這個骷髏的智力明顯超出了它應有的水準。

     其實這並不是個別現象,這段時間以來,格裡斯常常感覺到領地裡的同類,智力水準似乎都在提高。只不過這一直是他的感覺,沒辦法去比較,直到現在這個在陳述事情的骷髏出現,才讓格裡斯確定領地的同類智力水準真的是在提升。

     為什麼會產生這種情況呢?

     如果只是個別的現象,還可以用靈魂品質之類的理由去解釋,可是這種整體的變化,顯然是有某種原因導致的。

     整個領地的骷髏都參與了地穴的開掘工作,難道是因為勞動可以提升骷髏的智力?

     格裡斯在實驗室裡,看過一本講述人類本源的書籍,裡面就有過一個觀點,說是人類的勞動導致了人類智慧的增長。雖然這種觀點被主流學術界嗤之以鼻,但也講述了一個可能。如果人類的智力可以在勞動中提升,那骷髏也有這種可能。

     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地下堡壘有古怪,在裡面待久了才導致智力提升。可是格裡斯在裡面待的時間也不比其他骷髏短,為什麼感覺不到自己智力有變化呢?

     格裡斯百思不得其解,不過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領地的同類智力真的增長了——大概從弱智的水準,提升到人類一個月嬰兒的水準。

     從這個骷髏的陳述裡,格裡斯聽到最多的詞彙是「洞」、「掉」、「散了」這幾個詞,好像是某個骷髏掉到某個洞裡,摔散架了。

     地下堡壘哪來能把骷髏摔散架的洞?

     雖然這段時間的工程,讓地下堡壘不斷的向下延伸,但向下的通道都做了階梯和斜坡,想摔也摔不到底。

     「怎麼回事?」格裡斯撥開人群,走到那個骷髏身前問道。

     「洞」、「掉」、「散了」、「深」、「吵」,那個骷髏再次反反覆覆地重複這些詞彙。

     格裡斯費了好大的勁才聽明白,應該是有骷髏掉進一個洞裡摔散架了,那個洞很深,洞裡很吵。

     不過這只是格裡斯的猜測,真正的情況還要親眼看過才知道。畢竟據他所知,這個地下堡壘哪來什麼洞啊?




第八章 地下坑洞

     為了防止意外,格裡斯把自己能拿得出的最強陣容召集了起來,骨龍蘇珊娜、巫妖普爾森、安東尼奧和剛加入的鋼牙。就連鋼牙手下那一百多具皮粗肉厚的僵屍,他也全部帶上,這樣碰上危險的時候能擋久一點。

     同時,他抽調一部分骷髏到地下堡壘的機關控制部分,如果碰上危險就迅速退回來,利用這些機關來防禦。

     地下堡壘的入口在領地中心那兩座丘陵的中間,不過那座丘陵只高出地面二、三十米,根本沒有太大的擴展空間,所以除了入口的那個防禦斜坡處,整個堡壘是不斷向下延伸的。

     主通道就已經深入地底一百多米了,在這個基礎上,格裡斯還在不斷的向下挖,反正主體工程差不多完成了,多出來的勞動力閑著也是閑著,能挖多少是多少。

     格裡斯真正的想法,是把堡壘擴展成一個地下城,只是這個目標太遙遠。格裡斯最希望的還是儘快找到回人類世界的方法,但沒時間費這種功夫,所以只好把那些閒散的勞動力投進去。

     而現在,這些拼命挖坑的骷髏們,似乎把地底挖穿了。

     格裡斯一看到那個深不可測的坑洞時,心裡第一個升起的就是這個想法——它們把地底挖穿了。

     整個坑洞大約四、五米的直徑,不規則的斜斜延伸,直到眼睛看不到的地底深處。

     不死生物是用靈魂來觀察外界的,它們的視線距離比人類的肉眼要遠得多,而且不大受黑暗的影響,除非是特別強烈的光芒,才會讓它們看不見東西。連格裡斯都無法「看」到坑洞的盡頭,可想而知這個坑有多深。

     沒有人知道死亡世界的地有多厚,至少格裡斯不知道,真要挖穿了,那這個坑洞又會通向什麼地方呢?

     因為這個坑洞是斜斜延伸下去的,垂直到坑壁斜面的距離大概有二、三十米,一具骨架摔在下麵的坑壁上,全身散成無數片,有些骨骼甚至不知道彈到哪裡去了,只剩一個頭顱還完好的,頷骨一張一合。

     忽然,一陣猛烈的風從坑洞深處吹出來,刮出一陣淩厲的呼嘯聲。

     格裡斯心中一動,頓時明白那個骷髏所說的「吵」是什麼意思了。刮出來的風除了帶起淩厲的風聲外,裡面還夾雜著雜亂無章的靈魂尖嘯。

     普爾森靜靜的傾聽了一會,忽然說道:「是怨靈的尖嘯。」

     在屍巫這個類別中,沒智慧的會被分類為僵屍,有智慧的分類成巫妖。亡靈也是這樣,有智慧的靈體就是亡靈,沒有智慧的分類為怨靈,本質都是不依託實物而存在的靈體。

     如果人類世界是人類佔據主導地位,那麼死亡世界,佔據主導地位的就是亡靈。他們天生就擁有完整的意識和極高的智力,並且是整個死亡世界唯一擁有完整傳承體系的物種。

     人類能在人類世界佔據主導地位,那是因為數量,而亡靈卻是靠著智慧。他們的數量和滿世界的骷髏、僵屍相比,簡直是微不足道。

     死亡世界,數量最多的其實並不是骷髏,而是怨靈。它們是由一片片殘破的靈魂碎片化生而成,沒有形體,沒有智慧,只會憑著一些殘缺的本能而活動。

     怨靈充斥著整個死亡世界,隨處可見,不過因為怨靈並不擁有完整的靈魂之火,很多時候,它們甚至不被認為是一種物種。它們的地位更像人類世界那些連螻蟻都不如的小草、樹木。

     然而草木之類的,還有生物依靠其為生,怨靈卻是連最饑不擇食的掠食者也不願意用它們充當食物。它們殘破的靈魂碎片攜帶著偏執的負面情緒,能讓最鐵石心腸的靈魂也為之煩躁,沒有誰願意為那一丁點的靈魂能量去忍受這種讓人煩躁不安的負面情緒。

     在風中挾雜的尖嘯聲,表明了坑洞下面肯定聚積了一群數量非常龐大的怨靈,否則尖嘯聲不可能如此的雜亂無章。

     和骨骼、屍骸一樣,怨靈也是死亡煉金術最常用的材料之一,不過因為數量太多了,沒有什麼價值,只有當數量特別龐大的時候,才值得花費工夫去收集一下。

     格裡斯從地上撿起了一塊石頭,在上面放了一個偵測術,然後用力的往坑洞下扔去。

     石頭落到坑壁,又反彈到對面的坑壁,就這樣彈跳著滾進坑洞的更深處,激起一連串的碰撞聲。

     碰撞聲持續了很長的時間,聲音也越來越遙遠。因為連串碰撞的關係,格裡斯附在石頭上的偵測術支撐沒多久就失效了,可是直到魔法失效,石頭還沒落到盡頭。

     普爾森不由得為之咋舌,這個洞得多深啊?偵測魔法失效之前已經落下了四、五公里,這還沒到盡頭。雖然是坑洞是傾斜的,但垂直距離恐怕也有二公里以上,那就是兩千多米的深度,難道這個洞是通到地心的嗎?

     這麼遠的距離,那些怨靈的尖嘯還能隨著風傳到這裡來,真正數量可能比原先想像的還要龐大數倍。

     怎麼辦?

     望著深不可測的漆黑坑洞,格裡斯的靈魂急速律動起來。地下堡壘可是他在這個世界安身的基礎,沒有地下堡壘的庇護,一碰到強大的掠食者,他連迴旋的餘地都沒有,所以絕對不能輕易放棄。

     思索了好半晌,格裡斯最後還是決定先下去看看,至少要探清楚下面有什麼不可招惹的強大存在,否則這樣丟在這裡,只會成為一個巨大的隱患。

     「普爾森,你探路。」格裡斯打定主意後,當場命令道。

     「啊?」

     聽到格裡斯的命令,普爾森還以為自己聽錯了,難以置信的驚叫起來。格裡斯竟然叫他去探路?探索這種未知的地方,探路是最危險的工作,隨時都會有意外發生的。

     雖然他已經效忠了格裡斯,不死生物間的效忠可沒什麼權益可講的,地位就等同於人類世界的奴隸,背黑禍你來,送死你去是最正常不過的。可問題是格裡斯手下一堆的骷髏、僵屍,為什麼會讓自己這個巫妖去探路,這不是大材小用嗎?

     看到老巫妖沒有動作,只是愣愣的望著他,格裡斯不由得催促起來。這裡面只有他和老巫妖才有急速下降的能力,羽落術可以讓他們無視這個坑洞的深度,一級級的跳下去。

     安東尼奧和鋼牙這些骷髏、僵屍可沒這個能力,只能慢慢的爬,等他們爬到下面,那要等到什麼時候。

     縱使心中非常不情願,普爾森卻不敢違背格裡斯的命令,嘴裡念頌著,施加了幾個防護盾和羽落術在身上,率先跳進了坑洞之中。

     坑洞的直徑大概有十來米寬,呈不規則的橢圓形,幾乎是筆直的斜入地底深處,越往下,坑洞的直徑越寬大。

     格裡斯跳到下面那個摔散架的骷髏旁邊,撿起它的頭顱扔到上面,才接著往下走。

     他的這個舉動,讓普爾森非常不理解。這種低級的白骨骷髏摔壞就摔壞了,有必要救它嗎?每個月,死亡世界都會催生數以百萬計的低級骷髏,除了淪為高等物種的食物,這些骷髏一無是處。

     「沒見過世面的骨頭架子!」普爾森在心裡非議著,同時為自己的遇人不淑而哀歎。

     這個坑洞無比漫長,普爾森在前小心翼翼的下落,可是直到落下了好幾千米的距離,也沒看到坑洞的底部,只不過越往下,坑洞的空間越寬闊,直徑最長已經達到上百米。

     一路跳下來,他們就陸續看到一些怨靈。怨靈有著半透明的霧狀形體,當然,這是因為格裡斯他們是不死生物,才能透過靈魂感知到怨靈的存在,如果是普通的人類,用肉眼是無法發現這些怨靈的。

     地面上是一隻只飄蕩的怨靈,而這裡卻是一團一團的出現,它們糾纏一起,聲嘶力竭地發出淒厲的哀嚎。

     越往下走,這些一團團的怨靈數量就越多,直到後來,幾乎充斥了整個坑道。

     「數量至少有五、六百萬隻。」普爾森暗暗估量了自己能看到的怨靈,數量已經高達數百萬,而坑道此刻還沒有到盡頭。在看不到的坑道盡頭,怨靈的數量恐怕還要翻個幾倍。

     一、兩隻怨靈沒什麼價值,因為它們比最低級骷髏還要沒用,甚至不被承認是不死生物的一種,但是數以百萬計的怨靈聚集在一起,價值就不可估量了。

     雖然這些充滿怨念的靈魂碎片,不能吞噬掉以壯大自身的靈魂強度,可是如果把這些怨靈聚集在一起,提煉一下的話,就是非常好的煉器材料。

     比方說,光用怨靈就可以提煉出怨靈珠,那可是用來製作法杖最好的魔力增幅材料。

     也可以刺激這些怨靈,讓它們互相吞噬,最後很有機會可以誕生惡靈。那是天生擁有強大精神力、擅長使用精神攻擊的生物,如果經過訓練,可是能讓骷髏王甚至巫妖王都退避三舍的可怕存在。

     骷髏對於魔法傷害是完全免疫的,用火球射擊骷髏,透過火球爆炸的衝擊波可以炸散它們,因為這是物理傷害,但它們絕對不會被引燃。

     而沒有形體的亡靈,對物理攻擊是完全免疫的,劍棍之類的武器根本砍不到亡靈。

     但是整個死亡世界所有的生靈,包括這些不被承認的怨靈,都無法免疫精神攻擊。只要有靈魂的生物,都無法無視這種直接攻擊靈魂的攻擊方式。

     所以一個惡靈,很多時候甚至比骷髏王或者巫妖王這些上位不死生物更加可怕。

     普爾森非常心動。丟失了幾乎所有道具的他現在急需各種材料,數量如此龐大的怨靈集群對他而言簡直是一個寶藏。如果不是格裡斯還跟在後面,他就要下手收集這些怨靈了。

     越往下,怨靈的數量果然翻倍增加,密密麻麻的遮蔽了整個空間。這些半透明的煙霧狀靈魂碎片竟然把視野全部遮住,可想而知數量有多龐大。

     不過數量越多,普爾森就越興奮。這些怨靈足夠他去煉製上百隻惡靈,訓練過之後組成一隊惡靈大軍,到了那個時候……嘿嘿,那個奪走他領主之位,把他趕出領地的傢伙,還需要放在他眼裡嗎?

     傾斜的坑道壁轉為水準的,終於到底了。這個坑洞通到這裡,足足有十幾公里,如果計算垂直深度的話,恐怕也不少於五千米,真讓人懷疑這裡是不是直通死亡世界的地心了。

     因為在後半段的路程,數量龐大的怨靈遮蔽了視野,所以直到盡頭,他們才發現原本細長的坑洞,不知什麼時候變成了一個一眼望不到對面的龐大地下空間。

     怨靈漫天飛舞,遮天蔽日,視野所及之處全都充斥著一團團的煙霧,只有很偶爾露出的空隙,才能讓他們一窺這個龐大地下空間的一角。

     格裡斯原本還想說下來探路,可是現在不把這裡的怨靈清乾淨,根本找不到路。

     「主人,怨靈擋路,無法再往下探查了,我們是不是先把這些怨靈收集起來?」普爾森說道。

     「收集怨靈?」格裡斯也正為這些遮天蔽日的怨靈為難,一聽到普爾森的話,倒是好奇起來:「怎麼收集?有什麼作用?」

     「作用太多了。」普爾森一時不知從何說起,死亡煉金術離不開骸骨、怨靈,大部分的死亡煉金術都需要到怨靈,不過需求量並不多,隨便幾個就夠了。

     大量的怨靈只有兩種作用,一是可以用來煉製怨靈珠,二是可能煉出惡靈,這兩樣都需要數量非常龐大的怨靈。

     很多年以前,普爾森就花費過很多的精力去收集怨靈,足足費了他好幾年的時間,才收集夠煉製一顆怨靈珠的怨靈。可惜那顆怨靈珠鑲嵌在法杖上,被侵佔他領地的那個傢伙一起搶去了。

     之所以要花費這麼多時間和精力,主要是因為需要的數量太大。怨靈雖然隨處可見,隨便哪個領地要翻出一百個是輕而易舉,但要收集到數萬隻就不是那麼容易了。

     而煉製一個怨靈珠起碼需要五、六萬隻怨靈,當時的普爾森,大部分時間是浪費在尋找怨靈的路上。

     如果他當初能找到這種怨靈密集的地方,哪裡需要幾年,一天就夠煉製好幾顆怨靈珠了。

     「收集怨靈的方法很簡單。」普爾森邊說著,邊張開嘴巴,在手掌上輕輕吐了口氣。他吐的不是空氣,而是靈魂氣息。

     這道靈魂能量在普爾森的手掌上燃起了幽藍的火焰,映亮了四周的一團團煙霧。

     就在火焰燃起來的那一刻,四周淒厲的哀嚎為之一靜。那些漫無目的、飄蕩在空中的煙霧全都緩了下來,注意力似乎被火焰吸引了。

     「怨靈是靠吸收游離的靈魂能量為生的,像這種靈魂之火對它們有著致命的吸引力。以它們那簡單的智力,根本不會意識到靈魂之火的強度不是它們所能承受得起的。」普爾森說道。

     還沒等他說完,整個空間沸騰了起來,數之不盡的怨靈發出刺耳的尖嘯,用它們所能達到的最快速度,瘋狂的朝普爾森手中的靈魂火焰撲去。

     正如普爾森所言,靠游離靈魂能量為生的怨靈,根本承受不起聚攏成火焰的靈魂之火。最先的一隻怨靈還沒等撲進火焰中,就被火焰化成了游離的能量狀態。

     可是身後的那些怨靈根本沒有意識到危險,依然義無反顧的一個接一個地投向了靈魂之火。

     看著一個個怨靈在靈魂之火上化成游離狀態,而後面還在源源不斷的湧上,普爾森的臉上無可抑止的現出了興奮的表情,只可惜那枯槁的臉部肌肉讓這種表情變得無比的猙獰。

     太豐富!太多了!太暢快了!回想起以前他一個地方一個地方的搜尋怨靈,現在這種伸手一招就源源不斷的感覺實在太爽了!

     短短幾息的時間,已經有數百隻怨靈投入普爾森手上的靈魂之火,被煉化成游離狀態的能量越來越密集。

     普爾森望著左手的火焰,心念一動,那些游離的靈魂能量便紛紛湧向他的另一隻手。

     每一個不死生物都是控制這種游離能量的高手,低級的不死生物也是靠它們為生的。

     看著那些源源不斷投向靈魂之火的怨靈,格裡斯忽然想起在某本書中看到的一個詞,「投向烈焰之蛾」。這種只為追逐某些東西而不顧一切的行為,看起來真是壯觀。

     整個空間的怨靈似乎都在行動了,視線所及之處,一團團的煙霧有序的飄動,集體朝著靈魂之火所在的位置湧來。

     無形體的怨靈在格裡斯的靈魂視野中都是半透明的,像一團煙霧狀的東西,所以不會遮蔽可見光。但是幾個呼吸之後,普爾森手中的靈魂之火,光芒還是消失了。

     怨靈的密度居然能遮蔽靈魂之火發出的光芒,就連普爾森的身影也被漫天的怨靈掩沒了。

     這種情形只會讓普爾森更加興奮,怨靈越多,煉製出怨靈珠的速度也就越快,那游離的靈魂能量在他的右手掌心越聚越多,快要凝出實體來了。

     忽然間,普爾森的神色為之一變,那些瘋狂湧向他掌心的怨靈也為之一頓,隨即緩緩的散了開來。等顯露出普爾森的身影時,格裡斯才發現,他手上的靈魂之火竟然熄滅了。

     靈魂之火被怨靈硬生生的撲滅,這聽起來無比荒謬的事情竟然發生了!

     活了這麼漫長的歲月,普爾森還從來沒有聽過這種事情,就像一群螞蟻把湖水喝光一樣荒謬。

     然而,龐大的數量,讓這些怨靈做成了這絕無可能的事情。

     雖然出了點狀況,可是普爾森反而越發興奮了。怨靈的數量越多,價值就越大,可以做的事情也就越多,所以越多越好。

     他的右手上,彙聚在一起的游離能量已經顯現出實體來,像一團漆黑如墨的煙霧,聚成一團不斷翻滾著。用不了多久,收集的游離能量就足夠凝結出一顆怨靈珠了。

     再吐出一口氣,重新燃起靈魂火焰,緩緩散去的怨靈再次瘋狂起來。

     為了避免靈魂火焰再次被怨靈撲熄,普爾森的左手虛握起來,讓靈魂火焰在掌心燃燒,幽藍的光芒從掌縫中透出,以吸引那些怨靈,這樣同一時間撲進火焰中的怨靈不會太多。

     源源不斷的怨靈湧進普爾森的手中,不知道過了多久,另一隻手上的那團黑霧驟然暗了一下,仿佛把四周的一切都吞噬一般。不過這只是錯覺,很快的,普爾森的右手就重新回復正常,一顆圓溜溜的黑色珠子靜靜地躺在他的手上。

     這就是怨靈珠?看著普爾森手上的珠子,格裡斯剛想讓他扔給自己,還沒開口,普爾森已經自覺的把珠子扔了過來。

     有好東西,主人先享用,這是奉獻了忠誠的屬下應有的覺悟,普爾森還是很自覺的。

     最主要的是,這裡的怨靈實在太多了,能煉製不知多少顆的怨靈珠。格裡斯再怎麼霸道,也不可能全部拿走,而普爾森現在只需要一顆怨靈珠,就夠用來煉製一根好法杖,以後再也不用赤手空拳了。

     格裡斯用心的端詳手中的怨靈珠,這顆珠子只有一個眼球般大小,通體光滑,散發著黑色玻璃般的光澤。

     格裡斯把靈魂小心的探進去,馬上感覺到一股淒厲無比的怨恨情緒,讓格裡斯這種粗線條、從來不懂得害怕的骷髏也感到靈魂為之一冰,一種冰寒的感覺在他的靈魂彌漫開來。

     忙不迭地把靈魂收回來,格裡斯狠狠的穩住心神,好半晌才緩過勁來。果然不愧是怨靈破碎後的游離能量凝聚而成的,裡面所積聚的怨念,簡直傾三江五湖之水都洗滌不淨。

     悄悄留意格裡斯狀況的普爾森見狀,心中升起一陣快慰,他是故意不提醒格裡斯的。

     剛接觸怨靈珠的不死生物,都習慣性的用靈魂去探查,一探就要吃個大虧。怨靈珠裡所積累的怨念,在沒提防的情況下,就算是上位不死生物也得吃個大虧,而且智力越高的傷害越大,心裡怨恨越多的吃虧越大。

     格裡斯智力雖然高,但顯然心埋並不陰暗,對怨念是什麼東西更是沒有概念,所以很快就擺脫這種負面情緒的影響。

     回過神來,格裡斯心有餘悸的看了手上的怨靈珠,靈魂中有種把它扔到一邊去的衝動,這可是他第一次對某種東西產生這種情緒,可見怨靈珠裡的怨念有多可怕。

     不過,最後格裡斯還是沒有扔。他能感受到普爾森那興奮的情緒,顯然這些怨靈確實具有很高的價值,否則這個見多識廣的巫妖不會這麼興奮。

     很快的,第二顆怨靈珠也凝結好了。這一次,普爾森沒有管格裡斯,直接把怨靈珠揣到自己懷裡去了。

     抬頭一看四周的怨靈,漫天遍地的怨靈看起來一點也不見少,普爾森看了格裡斯一眼,見他沒有別的吩咐,便自顧自的忙起來了。這麼多怨靈,當然不可能全煉成怨靈珠,煉製幾個惡靈才有價值。

     普爾森向四周的地面看了看,似乎在尋找什麼,只可惜怨靈太多了,遮蔽了視野,身邊能看到的地方竟然找不到他需要的東西。

     普爾森在找一些骨骼,死亡世界號稱屍骸遍地,隨處可見,沒想到這個地下洞竟然找不到一節骨骼。

     沒辦法,普爾森猶豫了一下,伸手把自己的左手尾指的第一節指骨扳了下來。

     他可不是那種隨時可以更換骨骼的骷髏,身上的皮肉一離體就等於永久失去了,就算以後能把指骨接回,那些皮肉也是接不回來的。

     普爾森的左手在拿著指骨的右手上一圈,一個透明的防禦罩頓時罩上了他的右手,然後他的右手一緊,掌心騰的冒起一朵幽藍的火焰,猛烈的燃燒起他掌心的指骨。

     幽藍的火焰並不是那種燃燒物體的火焰,指骨在火焰的灼燒下,不但沒有被燒毀,反而越發新鮮起來。

     普爾森可是一個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巫妖,肉體早就乾枯硬化了,新鮮這個詞怎麼也用不到他的身上。可是在火焰的灼燒下,那段指骨真的泛起一種血氣,皮膚仿佛也在恢復彈性。

     「你在幹什麼?」看著普爾森的舉動,格裡斯好奇的問道。

     「我在煉製一個道具,等會煉製惡靈的時候會需要用到。」普爾森如實應道。

     死亡煉金術?格裡斯目不轉睛的盯著這一幕。在普爾森的嘴裡,他聽過幾次死亡煉金術這個詞,眼前這一幕的變化應該就是死亡煉金術吧?

     沒有試管,沒有燒瓶,沒有一堆堆的材料,這煉金術和格裡斯記憶裡的相差太多了。

     「惡靈是可以煉製的嗎?」格裡斯不解的問道,看得書多,他自然也知道所謂的惡靈是什麼,那幾乎可以算是不死生物的一種,聽普爾森的意思,竟然可以煉製出來?

     「當然,惡靈本來就是怨靈相互吞噬產生的,只要製造一個怨靈無法共存的環境,它們就會自動吞噬對方,直到剩下最強大的一個,如果數量足夠的話,就能夠產生惡靈。」普爾森一邊煉製著自己的指骨,一邊給格裡斯解說道。

     這並不是什麼高深的知識,而是死亡世界的常識。格裡斯已經教會了他很多魔紋學的知識,普爾森自然不吝嗇於回饋一些常識,而且格裡斯的詢問他不敢不答,現在不過是回答的詳細一點而已。

     「怨靈相互吞噬……」

     聽到普爾森的話,格裡斯忽然想到了一點什麼,轉頭望向四面八方、漫天飄動的怨靈煙霧。

     指骨連皮帶肉燒成了藍色後,普爾森熄掉手上的火焰,那截節骨卻仿佛繼續燃燒的炭火般,冒出藍色的火星。

     在那朵幽藍火焰燃起的時候,四周的怨靈不像先前那樣發瘋,因為普爾森事先用防護罩遮住火焰的外溢。怨靈不是靠眼睛或靈魂來感知物體的,所以根本感覺不到被護罩護住的靈魂火焰。

     直到把指骨煉成冒著藍色光星、如同炭火般的東西後,普爾森撤掉手上的防禦,把指骨往地上一扔,四周的怨靈再次瘋狂起來。

     普爾森的指骨經過煉製,變成了充滿靈魂能量的道具,這對怨靈來說,不但是能讓它們瘋狂的食物,更是最好的容身之處。有了這樣一個容身之處,它們不但可以隨時壯大自己,更不會隨時都有還原為游離能量的危險。

     一時之間,整個空間的怨靈再次飄動起來,比之前兩次更加瘋狂的投向指骨中。

     無形體的怨靈可以直接附在指骨上,形體更能滲入指骨之中。但一個指骨的空間畢竟有限,即使是無形體的怨靈,也容納不了多少。而且指骨的靈魂能量是有限的,誰也不願意和別人分享,投入指骨中的怨靈為了爭奪生存的空間,本能的廝殺吞噬起來。

     格裡斯忽然望向空間的深處,堆滿怨靈的空間,在那一團團怨靈的後面,傳來一種很微弱的波動,仿佛有什麼東西正在靠過來一樣。不過怨靈實在太多、太吵雜了,讓格裡斯確定不了這種感覺是真還是假。

     不過,這足以讓他提起十二分精神,自從剛才普爾森解釋了惡靈產生的過程後,他就隱約有種不妙的感覺。

     普爾森的注意力全部投在了指骨上,經過第一輪的廝殺,終於有兩隻怨靈脫穎而出,氣息壯大了數十倍,悍然碰撞到一起。

     這種低級的靈體戰鬥方式就是這麼直接,毫無花巧的碰撞到一起,誰先撐不住,誰先消亡,勝者佔據對手的能量,消化後壯大自身。

     直接的戰鬥方式,勝負也來得直接,下一刻,其中一個撐不住破碎,被另一個吞了進去。然後,還沒等勝利者成功消化剛得到的能量,源源不斷的怨靈一湧而上,又把它撕成碎片。

     碎落的能量被其餘的怨靈分食,轉眼又變化出七、八個氣息比普通怨靈強壯十數倍的大怨靈,更激烈的廝殺在彼此之間展開。

     普爾森看得津津有味。每一個掠食者的靈魂中都有爭強鬥勝的因數,普爾森也不例外,這種激烈殘酷的搏殺能讓每一個掠食者的靈魂都為之沸騰。

     怨靈的數量太多,短時間內湧進指骨裡,讓這場搏殺的變數更大。普爾森以前根本沒有煉製惡靈的打算,因為湊不齊數量高達幾十萬的怨靈。

     如果慢慢收集的話,那先煉製過的怨靈肯定占盡優勢,後面來的怨靈絕不會是前面大怨靈的對手,一批批的來,一批批的吃,最後成長起來的肯定是最先的那個大怨靈,一點懸念都沒有。像現在這種,大家處於同一起跑線的較量,沒到後期根本不知道誰勝誰負。

     那七、八個新的大怨靈相互廝殺在一起,其中的三個被一個大怨靈逐一撕碎吞噬,頓時成為最強大的那只。

     可是這個時候,餘下的幾個人怨靈竟然放棄敵對,聯起手來向最強大的那只發動進攻,最後拼得幾敗俱傷。

     這一幕看得普爾森嘖嘖稱奇,這些沒有智慧的怨靈在廝殺壯大之後,殺戮的本能也在增長,竟然懂得連弱勝強了。

     就在普爾森專心看著怨靈們的廝殺時,忽然靈魂中響起格裡斯的聲音:「小心。」

     話音剛落,普爾森身上的防禦罩猛然一亮,然後他的靈魂陡然一黑,心裡湧起了差點把他的靈魂都焚燒起來的強烈怨恨。

     普爾森身前的煙霧如同潮水般向四周分開,那些沒智慧的怨靈此刻如同碰上貓的老鼠一樣,瘋狂的退避著,最終把它們遮蔽的東西亮了出來。那是一團比四周那些怨靈組成的煙霧要凝實許多的霧團,飄散著的體型足有一人高的直徑。

     這麼一大團的煙霧,如果是怨靈所組成的話,起碼有數千計的怨靈,但是這個霧團卻只有一個意識波動。這麼大的一團煙霧,竟然是一個靈體。

     惡靈!

     格裡斯心中恍然,剛才他就覺得有點不對勁,漫天遍地的怨靈存活在這個空間裡,怎麼可能平安無事呢?在它們存在這個空間不知道多長的時間裡,是否曾經相互廝殺過,是否產生過超越怨靈的存在呢?

     現在這團煙霧證實了他的預感是對的,這裡果然有惡靈存在!




第九章 天生惡靈

     惡靈是天生懂得精神攻擊的靈體,它們的智慧無法和亡靈相比,但這種天生的精神攻擊能力卻能讓所有的不死生物都為之頭痛。如果經過學習和訓練,就算是骷髏王、巫妖王這些上位不死生物也不太願意招惹它們。

     普爾森全身劇烈顫抖著,顯然陷入了可怕的夢魘之中。毫無防備的情況下,惡靈的精神攻擊一下子侵佔了普爾森的靈魂。他身上的防禦罩是防禦物理和魔法攻擊的,對這種精神攻擊的效果不太好。

     格裡斯祭出一個火球,奮力的朝那個惡靈扔去。

     那個惡靈不閃不避,任由火球穿過它的身體。這個惡靈是天生的惡靈,並沒有受過訓練,根本不知道火球術是什麼東西,只是本能的感覺到火球傷害不了它,所以完全沒閃避。

     對付這種靈體,光系的法術是最好用的,但格裡斯是個骷髏,基礎魔法幾乎都有涉獵,就是光系魔法怎麼也用不了。強行使用應該是可以的,但恐怕沒傷到敵人就先傷到自己了。

     而火球術能對靈體產生傷害的只有元素傷害,那些高溫爆炸的衝擊波之類的,惡靈都是無視的。可是惡靈的軀體是不定形的霧狀,火球無法擊實,光是穿過去的時候造成的那點傷害,根本沒什麼效果。

     惡靈靠相互吞噬、殘酷搏殺,最後才成形,戰鬥本能非常強大,可惜這個惡靈這輩子還是第一次碰到火球術這種魔法,根本沒有應對的經驗。

     在火球穿過惡靈的身體時,格裡斯扔出火球的那只手虛捏,火球爆散開來化成一團火焰,徹底吞沒惡靈所在的位置。

     如果說火球穿過去就像一滴開水滴在身上,那爆開的火球就如同一盆開水潑到身上,造成的傷害是不可同日而語的。

     惡靈發出一聲淒厲的尖嘯聲,火燎似的從火焰之中竄了出來,組成它身體的那團煙霧都為之縮水了不少。

     一開始,因為普爾森收集怨靈的舉動激怒了惡靈,所以惡靈的注意力全放在普爾森的身上,直接把格裡斯這個靈魂弱小的傢伙無視了。沒想到格裡斯一個小小的火球術竟然造成了如此嚴重的傷害,爆怒的惡靈頓時拋下普爾森不管,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格裡斯的身上。

     眼前的景物如同有一個圈在收緊,然後又炸開,所有的一切都扭曲了起來,然後格裡斯就看到了「普爾森」。

     不是被趕出領地、全身裝備被扒個精光、落魄無比的普爾森,而是格裡斯還是半身骷髏的時候,那個全副武裝、裝備華麗的巫妖。

     手上握著一根雕刻得非常精美的骨杖,杖頂鑲嵌著一顆拳頭大的漆黑珠子,身上披著不知名材料製成、華麗無比的法袍,然後,「普爾森」向著他笑了,乾枯的臉孔現出猙獰的笑容。他的這個樣子和當初路過領地時,格裡斯聽見到的一模一樣。

     獰笑著的「普爾森」舉起骨杖,往地下一頓,一圈烈焰熊熊燃起,向格裡斯撲來。

     這種烈焰根本傷不了現在的格裡斯,何況普爾森現在還向他奉獻了忠誠。格裡斯心念一動,這個衣著華麗的「普爾森」身上的裝備就消失個精光,火焰也被「普爾森」自己手忙腳亂的撲熄了。

     見到巫妖不起作用,「普爾森」便消失了,然後一個巨大的頭顱從地上冒起來,紅色的鱗片、血盆大口,正是列娜菲。

     「列娜菲」朝著他憤怒的張開大嘴,一股龍息就要噴射而出。格裡斯心念一動,骨龍蘇珊娜出現在身邊,然後格裡斯翻身騎上蘇珊娜,紅龍嘴中的吐息再也噴不出來了。

     紅龍也沒有效,「蘇珊娜」也消失了,然後一陣馬蹄聲響起,一個騎著地獄火焰馬的苗條身影從遠處行來,火焰馬的馬蹄踏著熊熊烈焰,雙目冒著滾滾濃煙。

     格裡斯二話不說,馬上趴到地上,熄掉自己的靈魂之火。

     等格裡斯再次燃起靈魂之火的時候,所有的幻象全部消失得無影無蹤,還是那個充滿怨靈的地洞,紅龍和魔族女人也沒出現過,普爾森還是那個被扒光裝備的落魄巫妖。

     只不過,普爾森抵受精神攻擊的能力差遠了,惡靈已經把目標轉向格裡斯,可是普爾森直到現在都沒有恢復過來,依然全身顫抖的深入自己建構的夢魘之中。

     惡靈注視著格裡斯,靈魂無比的焦躁,不知所措。它只是一個天生的惡靈,沒有經過訓練,空負天生強大的精神力,卻沒有相應的攻擊手法,只有隨著本能而生的恐懼和怨恨兩種。

     可惜它碰上的是格裡斯這個怪胎,天生就沒有怨恨這種情緒,而在格裡斯記憶中能讓他恐懼的存在,格裡斯都有相應的反制手法,根本無法把這種恐懼放大。

     從來沒碰過這種情況,惡靈頓時沒轍了。

     惡靈能讓上位不死生物頭痛的,就是這種防不勝防的精神攻擊能力,而精神攻擊對付智慧越高的、心思越複雜的生物就越有效,反而對那些沒有智慧的骷髏、僵屍效果不大。

     格裡斯的智力雖然高,但心思單純,正是克制精神攻擊的優勢,不過最主要還是因為這個惡靈是野生的。如果他碰上的是訓練有素的惡靈,在層出不窮的精神魔法下,再單純的心思都擋不住。

     惡靈束手無措,就輪到格裡斯發威了,又是一個火球術射過去。

     惡靈不愧是從廝殺中成長起來的靈體,戰鬥本能非常強大,馬上向旁邊一飄,閃過火球。

     格裡斯不是靠火球攻擊的,而是靠火球爆開的元素能量來靠成傷害的,可是格裡斯剛想再次握爆火球時,惡靈的精神衝擊瞬間擊中了格裡斯的靈魂。

     只看過格裡斯的一次攻擊,就把握住這種攻擊的套路,就算以格裡斯這種智力,也不一定能在電光石火的戰鬥中把握這些關鍵,更別說智力並不高的惡靈了。可它偏偏做到了,顯示出惡靈戰鬥本能的可怕,那可是上萬次戰鬥中得到的經驗所形成的本能。

     格裡斯馬上又陷入同樣的幻境之中,即使有所防備,他那羸弱的靈魂根本不足抵抗這種強度的精神攻擊。

     幻境叢生,自然沒辦法遙控火球自爆,不過同樣的幻境經歷過一次了,格裡斯有了應付的經驗,很快就從幻境中脫身而出。

     不過惡靈再一次精神攻擊,顯然不是為了傷害格裡斯,而是為了爭取時間。當格裡斯再次睜開眼睛的時候,那團煙霧已經化成了一片陰影,淩厲的撲到格裡斯的面前,兜頭把他罩了進去。

     沒有形體的惡靈無法使用物理攻擊,精神攻擊無效的話,它基本就等於廢物一個了。不過任何不死生物,包括惡靈這種半靈體,都可以使用一種本源的攻擊手段——吞噬。

     它不會向普爾森使用吞噬,普爾森畢竟是領主級別的不死生物,只差一步就凝結靈魂之心,靈魂無比強大、一吞噬起來,被吞掉的肯定是它。

     而格裡斯的靈魂只是普通骷髏的水準,雖然凝煉,但強度比不過安東尼奧這個灰骨骷髏,惡靈就是欺負他的靈魂不夠強。

     惡靈本來就是無數的怨靈相互吞噬最後誕生的,這一攻擊手段運用的簡直是爐火純青。

     「殺……死……啊……」

     格裡斯感覺到彷佛有數千萬個怨靈對著他的靈魂瘋狂尖嘯一般,那淒厲的嘯聲震得格裡斯的靈魂劇顫不已,然後一陣沉重的壓力擠壓他的靈魂,把他的靈魂扯向不知名的深處。

     一瞬間,格裡斯就意識到發生什麼事了。在很久很久之前,他還是半身骷髏的那段時間,偶爾也有幾次避無可避的碰上這種靈魂間的直接較量。雖然他都僥倖的獲勝,但其中的兇險卻深深刻進他的靈魂之中。

     吞噬是靈魂與靈魂間最直接的較量,容不下一絲花巧,誰的靈魂更旺盛,更凝煉,誰就勝利。就算你穿著堅不可摧的鎧甲,握著無堅不催的神器,也沒有用。

     格裡斯奮力的在尖嘯聲中穩住心神,卻沒有用,他的靈魂依舊被緩慢的、堅定的扯向不知名的深處。文心手打組手打整理。

     靈魂實在太弱小了,就算他會用魔法,就算他身穿防禦力驚人的魔甲,可是他的靈魂依舊只是普通骷髏的強度,根本無法抵抗惡靈的吞噬。

     中了惡靈的精神衝擊,渾身劇顫不已的普爾森忽然全身一震,猛的睜開雙眼。惡靈把注意力轉到格裡斯身上後,精神衝擊缺乏引導,最終還是讓他掙脫出來了。

     清醒過來後,普爾森第一時間就搜索惡靈的身影,並猶有餘悸穩住自己的心神。他是給惡靈搞怕了,這種精神攻擊防不勝防,幸虧這個惡靈是天生的,攻擊手段不多,否則今天他就要消亡在這裡了。

     很快的,他就發現了纏在格裡斯身上的那團煙霧,一個凶厲的靈魂正在瘋狂撕扯著格裡斯的靈魂。

     普爾森下意識祭起魔法,可是沒等施放出去,他就心中一動。

     被格裡斯擊敗,被迫奉獻忠誠、普爾森一直都沒真正心服。換作哪一個領主或者就連普通的巫妖,向一個普通骷髏臣服都不會甘心,即使這個骷髏非常聰明。

     忠誠誓約不會牽連到靈魂,只要格裡斯一死,普爾森就自由了。

     動不動手呢?回想起這段與格裡斯相處的時間,很多時候,格裡斯並沒有把他當成屬下,就連魔紋這種高級的知識也毫不隱藏的傾囊相授。有格裡斯在的話,可能還有更多的好東西能讓自己學。

     可是這樣擺脫控制、重獲自由的機會並不多,以格裡斯的性格,再有這樣的機會恐怕很難了,動不動手呢?

     就在普爾森猶豫不決的時候,忽然間,格裡斯的身上爆起一陣讓他感覺非常討厭的氣息。

     還沒等普爾森想明白那是什麼氣息,煙霧包裹下的格裡斯,軀體竟然閃耀出一陣潔白的耀眼光芒。

     惡靈淒厲的哀嚎聲劃過了所有人的靈魂,那團煙霧也心急火燎的從格裡斯身上彈開。

     潔白的光失去遮擋,閃亮了四周的空間。擠得密密麻麻的怨靈在光芒的映照下如冰雪般消融。轉眼間,以格裡斯為中心七、八米的範圍內,變成一個沒有怨靈的空間。

     對付惡靈最有效的是光系魔法,在這個危急關頭,格裡斯最終還是使用了光系魔法中的「聖光閃耀」。

     聖光閃耀是一個低級魔法,不具備攻擊力,一般都是光系魔法師用來表演或者在戰鬥中閃瞎敵人眼睛的小伎倆,可就是這種小伎倆,用到不死生物身上比火系、水系的魔法更有殺傷力。

     惡靈瞬間承受了比烈火焚身還要強烈數倍的傷害,煙霧起碼縮小了五分之一。像它這種無軀體的靈體,光系傷害是最直接的。

     全身魔甲的格裡斯看起來毫髮無傷,只是頭盔眼孔的位置冒著死氣濃濃的黑煙。他的靈魂被直接波及,如果不是有魔甲的保護,他那脆弱的靈魂早就煙消雲散了。

     但不管怎麼樣,格裡斯總算擺脫了惡靈的吞噬。「嗖嗖嗖」連響,三個火球呈品字形射向退後的惡靈。

     格裡斯強忍著靈魂的傷害,怎麼也要把這個惡靈先消滅,否則再給它撲上來吞噬,他自己可不一定能再承受起聖光閃耀了。

     惡靈的反應很快,但閃得了一個,閃不了第二個,三個火球在惡靈的前、後、左三個方向同時引爆,爆出的火焰完全吞沒了它。

     連遭攻擊的惡靈發出尖嘯,沖出烈焰後頭也不回的朝空間深處飛去——它逃跑了。

     差一點就死在惡靈的手上,格裡斯可不敢讓它這麼輕易跑掉,下次恢復過來而被它偷襲的話,他的運氣不一定那麼好了。

     射出一個火球直追惡靈的身後,格裡斯施加了一個疾風術在自己身上,便向著惡靈逃跑的方向追去。

     沒有形體的惡靈在移動的時候要比普通人快多了,幾下就鑽進了密密麻麻的怨靈堆裡。格裡斯加持了疾風術,堪堪能追得上它,但沒追出多遠卻腳下一滑,五體投地的摔在地上。等他爬起來,惡靈已經鑽進怨靈堆裡,不知去向了。

     格裡斯懊惱的低頭看向腳下,想看看是什麼東西絆倒自己,這一看卻把他嚇得愣住了。

     絆倒他的,竟然是一根骨頭!一根足足有三米長,有他頭顱那麼粗的巨型骨頭!

     這到底是什麼生物的骨頭啊?





     敬請期待《骷髏魔導師》精采續集

     下集預告:

     亞克力斯的「死亡」,讓格裡斯不得不重返死亡世界。為了要回到人間,並救治亞克力斯,格裡斯首先要做的是壯大自己。就在他努力之際,遠方卻有龍等不及了!為了找回蘇珊娜,列娜菲找上了被族中視為禁忌的一個「人」……



目前一個月出一本
5月底才會有後續
耐心等待...^^



雖然一個月才出一本
很慢
可是我想要看格裡斯征服這些骷髏
所以我願意等



等好久喔.....



快點更新吧



格里斯越來越會思考了
雖然以前呆呆的樣子很有趣
可是所謂主角是要成長的
期待啦~~~~



第四集 死亡世界
第一章 龍族禁忌

     中央山脈的北面是一片荒涼的世界,數十萬公里的範圍都是荒涼到寸草不生的荒漠。這裡人蹤罕至,被人們稱之為蠻荒之地。

     在蠻荒之地更北面的地方,是冰雪的世界。這裡常年被潔白的冰雪所覆蓋,只有每年七、八月氣溫最高的時候,才有部分低海拔的地方冰雪消融,顯露出一些綠色的植被。

     這裡,是野蠻人的家園。

     野蠻人是一種身體強壯、智力低下、文明程度很低的亞人種,外型和人類相差無幾,但更加強壯、體表多毛,生存能力非常強悍。

     也只有這種生命力頑強的野蠻人,才有能力在寒冷的冰雪高原存活下來。

     不過野蠻人畢竟是智力低下、文明程度落後的種族,雖然憑藉著先天的優勢在冰雪高原活了下來,但高原上貧瘠的資源無法提供他們發展壯大的需求,因此生活極度艱辛和困苦。

     所以,在綿延上百萬公里的冰雪高原裡,野蠻人的總人口數量還不足五十萬,比不上大陸中央那些最小的人類公國。

     惡劣的環境限制了種族的發展,野蠻人中少數的智者深刻地認識到,只有走出冰雪高原,他們才有發展的空間。

     冰雪高原的更北面,是更加寒冰荒涼的冰封之海,想要走出冰雪高原,就只有往南。

     但是,南方的蠻荒之地外,全部都是人類的世界。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每隔一段時間,野蠻人就會在族內智者的帶領下,穿過蠻荒之地,試圖闖進那個被人類佔據著的、常年都有綠色、果實一年熟幾次、河流擠滿豐盛魚類的美好世界。

     照理說,野蠻人平均身超過兩米,體重一百公斤以上,光憑蠻力就能和人類那些修煉十幾年的劍士相較高下。其中出類拔粹的勇士和酋長,更是能和大劍士甚至劍聖單挑也不落下風的強悍人物。但每一次,他們都毫不例外的被轟回老家去。

     畢竟野蠻人再強悍,一個野蠻人還是打不過十個人類戰士。全族人口不過五十來萬的野蠻人,即使傾巢而出,隨便一個大帝國都能把他們淹沒了。像貝爾和腓特烈這種大帝國,全國人口都是數以億計的。

     何況人類最厲害的並不是人數,而是文明。強弓強弩、戰馬戰車、利劍鐵甲、源源不斷的後勤保障,每一條都是野蠻人拍馬也追不上的。當全副武裝的戰士對上披著獸皮的野蠻人……只能說實在太欺負野蠻人了!

     然而,儘管每一次都在人類面前碰得頭破血流,野蠻人卻從來沒有放棄這種以卵擊石的行動。原因在於冰雪高原的資源不足,能夠養育的野蠻人有限,所以當新的野蠻人誕生後,為了給他們留出生存的空間,年長的野蠻人就需要離開。

     而既然要離開,與其爬到雪山活活餓死凍死,還不如轟轟烈烈的戰死,如果幸運的話,還能闖進人類的花花世界,享受一把再死。所以每隔十幾年,當冰雪高原再也無法容納多餘的野蠻人時,年長的野蠻人就會成群結隊,一路向南。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人類和野蠻人都習慣了這種隔十幾年就發生一次的戰爭,以至於人們都忘記了戰爭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也不奢望它什麼時候會結束。

     這是一場為了爭奪生存空間的戰爭,沒有對與錯,沒有勝與負,只有戰神要塞前那堆積如山的白骨。

     半個月前,又一波野蠻人的進攻開始了,將近十萬的野蠻人從冰雪高原闖下來,穿過荒蠻之地,撲向了戰神要塞——這是唯一穿過中央山脈,直抵人類世界的關口。

     戰神要塞聳立在這裡已經上千年之久,守軍換了一代又一代,從來沒有讓野蠻人踏足要塞後面的土地一步,這次也不例外。準備充分的守軍,很快就打退了野蠻人的第一波進攻。

     野蠻人大軍從冰雪高原下來的時候,每個人只會帶兩天的口糧,而走過蠻荒之地就要花費兩天的時間,所以到了要塞之下都已經饑腸轆轆。因此,他們把第一波戰死的同伴屍體搶回去吃了——當然,更受歡迎的是極少數不小心摔下城牆的人類守軍屍體。

     靠著同伴與敵人的屍體,十萬野蠻人在戰神要塞下強攻了半個月,大部分陣亡,少部分淪為俘虜,落到奴隸商人們的手中。

     心思純樸的野蠻人身強力壯,經過一段時間調教後,會成為最忠實的奴隸,很受一些深閨婦人的喜愛。

     此時,圓月之下,剛經歷了半個月廝殺的戰場上惡臭熏天,血腥味與屍體腐爛的味道夾雜在一起,熏得打掃戰場的人類士兵都不敢久留,只有那鋪天蓋地的蚊蠅和食腐的烏鴉才會在這裡逗留。

     白骨堆裡,一個披著斗篷的黑影站了起來,默默的在屍骸堆中翻揀著。

     過了好一會,黑影忽然低聲頌唱起咒語來:「不甘往生的亡者,你們的靈魂在這無根之地飄蕩,當光明降臨,在烈日中消亡……」

     隨著他的頌唱,屍堆上飄起了縷縷幽藍的光芒,飄向他的手中,不一會就聚起了一朵旺盛的靈魂之火。

     黑影和格裡斯在帝王城外墓地所做的一樣,正借著屍體沒消散的氣息祭煉出靈魂之火。這樣祭煉出來的靈魂之火,不會像那些靠魔法虛擬出來的有時限,只要不過度消耗,可以永久長存並且能夠壯大,和那些自然誕生的靈魂之火沒什麼兩樣。

     靈魂之火成型後,黑影把它按進了之前挑揀出來的那具骨骼中。

     骸骨是野蠻人的,高大而粗壯,骨骼起碼有普通人類的三倍粗。在嘩啦啦的骨骼碰撞聲中,一具高達兩米的粗壯骷髏被無形的大手拼湊起來,威武的聳立在黑影的面前。比起那些人類骸骨形成的骷髏,野蠻人骷髏的體形實在強壯太多了。

     若有若無的頌唱聲再次響起,屍骸群裡微弱的靈魂能量再一次聚集,在黑影的手中聚化出另一朵靈魂之火。不過,這朵靈魂之火比先前的那朵小了三分之一。

     黑影捧著這朵靈魂之火,送到剛成形的野蠻人骷髏面前。每一朵靈魂之火都銘刻著壯大自己的本能,面對這種送上門來的美食,剛成形、還懵懵懂懂的野蠻人骷髏,二話不說就把頭顱湊了上去。

     還沒等野蠻人骷髏把這朵靈魂之火消化掉,黑影又捧上了另外一朵靈魂之火給它。

     野蠻人骷髏當然不會客氣,接二連三地吞了四朵靈魂之火。雖然每一朵都只有它最原始那朵的三分之一大,但四朵靈魂之火吞下去,野蠻人骷髏的氣息頓時壯大了差不多三倍。

     當第五朵靈魂之火捧上來時,野蠻人骷髏就沒有把頭顱湊上去了。

     和人類進食一樣,這種吞噬靈魂之火的行動也需要一個消化的過程,否則一個領地的最強者一口氣吞掉整個領地的同類,豈不是立刻就能進化成領主甚至骷髏王?

     沒有這個消化的過程,所吞噬的能量不會成為自己的一部分,所以野蠻人骷髏不打算吃了,它需要時間去消化消化。

     但是顯然,場中占主導地位的並不是它。只見黑影的雙眼部位微微泛起一絲紅光,映亮了黑影的一雙橢圓形瞳孔、如同蜥蜴一般的眼睛。同時,野蠻人骷髏的靈魂中響起了一個生硬的、不容置疑的聲音:「吃。」

     然後,野蠻人骷髏就發現自己的身體失去了控制,頭顱不由自主地朝眼前的靈魂之火湊去。

     接下來,是野蠻人骷髏一生中最痛苦的一刻。一朵接一朵的靈魂之火強行灌進它的體內,把它的靈魂撐得疼痛欲裂,最後砰的一聲炸散開來,把它的整個頭顱炸成了十七、八片——短時間內吞噬過多能量的結果。

     望著散成一堆的野蠻人骷髏,黑影迅速掏出紙和筆,一邊在嘴裡喃喃念叨著,一邊在紙上書寫著:「野蠻人的骨骸至少需要三個基數的靈魂之火驅動,以兩個基數為單位,一共吞噬了十八次……十八乘二等於三十六,加三等於三十九個基數……」

     黑影不光在寫,還念念有詞的計算起來。算了半天後,黑影忽然歎了一聲,把紙張卷了卷,塞回自己的懷裡,自言自語道:「還是不行,承受力還不到三十九倍,和山丘矮人差不多。要是有巨龍骸骨的話,那就好了。」

     黑影的話音剛落,遠方的夜空中忽然傳來一聲清澈的龍吟。高亢尖銳的聲音劃破月夜的寧靜,頓時讓數裡外的戰神要塞沸騰起來。

     連續激戰了半個多月的要塞守軍,本已放鬆的神經又被這聲龍吟激得再次繃緊,熟睡的士兵從各個角落裡被趕了出來,大型的城弩和投石機還來不及封存,立即可以啟用。因為這一聲龍吟,戰神要塞進入了警戒狀態。

     戰神要塞還亂作一團的時候,一個紅色的龐然大物就已經降臨了戰場的上方,在那一堆堆野蠻人屍骨的位置盤旋著。

     火紅的鱗片在圓月之下反射著點點光芒,即使在深夜中也清晰可見。這是一條紅色的巨龍,她的名字叫做列娜菲。

     地上的那個黑影遠遠見到這只紅色的龐然大物,也不見他如何動作,身影就漸漸模糊,與黑夜融為了一體。

     列娜菲在戰場上盤旋了兩圈,碩大的龍眼如探照燈似的掃視著地面,卻什麼也沒發現。最後她無奈的張嘴,巨大的聲音傳遍了整個戰場,就連戰神要塞之內也清晰可聞。

     「阿巴克,你出來吧!我知道你在這裡,有事要找你幫忙。」

     巨大的聲音如雷般在戰場上滾了一圈,卻什麼變化也沒有。

     反倒是戰神要塞那邊的守軍,聽到紅龍的話語,知道列娜菲對要塞沒威脅,頓時鬆了口氣。

     只是不認識阿巴克的人類都很好奇,這個阿巴克是何方神聖,竟然能讓一隻紅龍請求幫助?

     阿巴克這個名字在人類的世界寂寂無聞,可是在龍族之內卻是一個禁忌,一個提起來就能夠讓所有雄性巨龍都無地自容的禁忌。

     他是一個龍人,一個巨龍與人類的混血兒。

     說到這個話題,可能會有一大堆生物學家跳出來反駁,說人類與巨龍的分屬兩個物種,生殖方式不一樣,不可能產生混血兒;更有人說,巨龍體型太龐大,生殖器太大,塞不進去之類的……但千千萬萬條理由,也抵不過阿巴克一個。

     他真的是一個龍人,一個巨龍與人類的混血兒,一個有著人類的體型、人類的飲食習慣、巨龍的鱗片、迷你的龍尾和淡淡龍威的龍人。

     光是龍威就能證明,他的確是一個擁有巨龍血統的生物,而那些龍鱗更是和真正的巨龍一模一樣,只是縮小了許多倍。

     巨龍的鱗片是獨一無二的,即使是巨龍一族的遠親亞龍,都不可能長出這種鱗片,所以就算是最權威的龍族長老,也不敢否認阿巴克的巨龍血統。

     但最讓龍尷尬的一點是,沒龍知道阿巴克的父親是誰。

     整個龍族只有不到一百條巨龍,其中雄性只有四十七匹。因為沒有龍敢承認自己是阿巴克的父親,所以這四十七條巨龍全部都有嫌疑。

     雖然很多傳記小說裡,都把龍族描述成性淫的生物,但實際上,巨龍還脫離不了冷血動物的範疇——他們的智慧再高絕也擺脫不了種族的天性,時間不到,他們根本不會發情。

     不過一旦進入了發情期,巨龍也會對非同類進行超友誼行為。畢竟巨龍的數量太少了,彼此的領地距離天南地北的,情緒一上來,想湊到一起非常困難,所以找一些別的生物解決一下生理需要是很正常的。

     只是這些「別的生物」一般都屬於大型的亞龍類,比如雙足飛龍、地行龍之類,體型同樣龐大,足以承受巨龍「征伐」的生物。

     巨龍和人類的差別,不亞於人類與兔子、螞蟻之間的差別。因此人類和巨龍發生超友誼關係,就像和兔子、螞蟻發生關係一樣駭人聽聞,簡直就讓人龍共憤。

     整個巨龍一族都被這件事情刺激了,特別是那些成年的雌性巨龍。他們憤怒的闖進了巨龍之島,強烈譴責做出此事的雄龍,並要求大長老嚴查此事,絕對不能輕饒那個罪魁禍首。

     至於那些雄性巨龍,更是恨死了這個敢做不敢認的傢夥,因為查不出真凶,也沒有哪條雄龍勇敢地站出來承擔此事,所以雌性巨龍最終把懷疑的目光放到了所有雄性巨龍的身上,弄得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所有雄龍在雌龍面前都「振作」不起來。

     這件事情發生的時候,列娜菲還是幼龍。她沒有像成年的雌性巨龍一樣義憤填膺,反倒對那個可憐的龍人投注了很多關注。

     龍族當然不願意承認這個龍人身上的龍族血統,有些惡毒的雌性巨龍更提議燒死這個不應該出現在世上的怪胎。不過這個提議被太長老當場否決了,並嚴令所有巨龍不得傷害他。

     最終,龍人阿巴克被巨龍一族選擇性的忽略,所有巨龍都被告誡不得承認阿巴克的存在。

     列娜菲當年在龍島的時候,曾經見過這個龍人。

     當時只有七、八歲的小阿巴克,被一堆巨龍包圍在中間,瘦小的身體還沒有普通巨龍的一個指甲大,但他臉上卻沒有一絲惶恐的表情,反而興致勃勃、好奇地打量著周圍的巨龍。

     直到列娜菲成年之後,她才慢慢意識到,也許就是因為當初阿巴克這種純真的表情,讓大長老狠不下心來消滅他。

     當時的列娜菲還小,從來沒離開過龍島的她第一次見到巨龍之外的其他生物,所以對阿巴克很好奇。

     別的巨龍對小龍人敬而遠之的時候,只有列娜菲偶爾會去找小龍人玩耍,最後,她還送了一顆足足有小龍人拳頭那麼大的火系魔晶給他。這對視亮晶晶物體為生命的巨龍而言,是很難得的大方。

     最終,阿巴克被送離巨龍之島,隨便扔到一個原野上任其自生自滅。

     而直到成年之後,列娜菲才從上任配偶,也就是蘇珊娜的父親那裡,瞭解到阿巴克後來的經歷。

     阿巴克繼承了龍族漫長的壽命,瘦小的軀體更蘊含了超比例的強壯體魄和龐大精神力,所以他成了一個強大的暗黑魔法師。

     事實上,他成為暗黑魔法師是迫於無奈的選擇。畢竟像人不是人、像龍不是龍的龍人,在任何種族中都會被視為怪胎,只能和那些同樣見不得人的暗黑職業者們為伍。

     當蘇珊娜跟著黑龍跳進位面裂隙的時候,列娜菲差點瘋了。如果不是一堆人類強者盯著她,列娜菲恐怕真的會拆了子爵府,再血洗帝王城。

     最後,她只能怒吼幾聲,然後灰溜溜的離開城市。而在心急如焚了半天之後,列娜菲猛然想起成為暗黑魔法師的阿巴克。

     暗黑魔法師可以說是最瞭解不死生物和死亡世界的職業,而擁有強大精神力,活了六、七百年的阿巴克,絕對是世上最強大的暗黑魔法師。列娜菲認為阿巴克肯定是最瞭解死亡世界的人,也許在他那裡,會有跨越位面的方法。

     病急亂投醫的列娜菲顧不上自己與阿巴克足有六、七百年沒見面,也不管投身黑暗的龍人是否還記得她這只只有數面之緣的紅龍,千辛萬苦、費盡周章的從同族長輩那裡得到了阿巴克的消息。

     哪裡有鮮血,哪裡有戰爭,哪裡有死亡,那裡就會有暗黑魔法師的身影——所以,列娜菲來到了戰神要塞。

     「阿巴克,我是列娜菲,當年送過你一顆火系魔晶的紅龍,你還記得我嗎?」列娜菲叫了幾遍都沒見有反應,最終不得不把當年的那一點交情也搬出來。

     「原來是你,當年的那只小紅龍,長大了……」

     列娜菲的耳邊忽然響起一股嘶啞的聲音,一個黑色的影子徐徐地從地下升到半空。

     看著那個纏繞著濃烈黑暗氣息的影子,列娜菲瞪大眼睛,遲疑的說道:「你是阿巴克?」

     黑影全身裹在斗篷裡,看不清樣貌,即使看得清,六、七百年過去了,彼此還認不認得對方都很難說。

     「我已經忘記自己的名字了,如果你問的是當年在巨龍之島收過一隻小紅龍火系魔晶的那個龍人,我就是。」阿巴克的語氣帶著一點怨憤,但不是針對列娜菲,而是針對列娜菲說的這個名字。

     阿巴克這個名字,是他被巨龍們帶回巨龍之島後才取的。在龍語中,阿巴克是怪胎的意思。

     邊說著,阿巴克邊掀掉斗篷的頭罩,露出一張長滿青色龍鱗的人類臉孔。臉孔的鼻子部位向前略微突出,沒有耳廓,耳孔縮在腦側突起的耳骨下。任何人一看,都會認為這是一張巨龍與人類特點相結合的臉。光是這張臉,就足以證明他人龍混血兒的身分。

     「你還記得我?」列娜菲有點驚訝。她想找阿巴克,完全是抱著病急亂投醫的心態。就連她自己都不認為當年只有七、八歲的小阿巴克,會把一隻只見過幾面的小紅龍記在心裡幾百年。

     「當然。」阿巴克伸手進懷裡摸索了一陣,掏出一顆紅色魔晶,說道:「你是世界上唯一一個送過我禮物的人。」

     阿巴克說起這句話來,就像陳述一件無關緊要的事情一樣平淡,但聽在列娜菲的耳中,卻沒來由的感到一陣心酸。難道這六、七百年裡,阿巴克連一個朋友和親人都沒有嗎?

     以前她一直聽族裡的同類說,阿巴克是龍族的恥辱,現在看起來,龍族的血統對於阿巴克來說,何嘗不是一種負擔?

     「需要我幫什麼忙?」阿巴克問道。

     如果是別的巨龍,他唯一感興趣的就是巨龍的那具軀體。可惜,深知龍族實力的阿巴克再怎麼膽大包天,也不敢打這個主意,無論是活的還是死掉的巨龍,褻瀆她們的軀體都將引起龍族的憤怒。

     不過,列娜菲是世上唯一一個和他有點交情的人,如果不太麻煩,他很樂意幫一下忙。

     「哦,是這樣的……」

     列娜菲連忙把事情的經過說了一逼,包括龍蛋超過孵化期都孵不出幼龍而成為死蛋,然後誕生出一條不死巨龍,卻把一隻小骷髏當成親人,最後跟著去了死亡世界的詳細經過。

     阿巴克目不轉睛地望著列娜菲好半晌,才緩緩的說道:「你的意思是要我破開位面裂隙,陪你到死亡世界去找一條完全不當你是親人的骨龍?」

     「她是我的孩子。」列娜菲固執的說道。不管是骨龍還是什麼東西,蘇珊娜都是從她生的龍蛋裡孕育出來的,都是她的孩子。至於蘇珊娜對格裡斯比對她還親,那是因為……

     「蘇珊娜還小,所以才會認錯的。只要她回到我身邊,很快就會明白誰才是她最親的人。」列娜菲像一個被人搶去最心愛玩具的小女孩,充滿醋意的說道。一千多歲的列娜菲,在巨龍一族裡確實只能算是小女孩。

     「這不是重點。」

     阿巴克抓了抓腦袋,尖硬的指甲劃過鱗片,刮起一陣咯咯叭叭的聲音:「我的能力勉強可以破開位面裂隙去到死亡世界,但是所有魔力都會消耗一空,短時間內絕對回不來。而且位面裂隙越大,消耗的力量就越多,我能破開的裂隙,你肯定鑽不過去。」

     還有一些關鍵的問題,阿巴克沒有說。死亡世界是個充滿危險的世界,破開位面時不知道會被傳到哪裡去,如果不小心闖進了一個強大不死生物的領地,魔力消耗一空的阿巴克連逃跑的能力都沒有了。事實上,搞不好就算有魔力也不一定跑得掉。

     就是因為太危險了,所以雖然阿巴克擁有跨越位面的能力,卻從來不敢到死亡世界轉一圈。

     現在這條不知天高地厚的紅龍,憑著幾百年前的一點小交情,竟想讓他冒著生命危險到死亡世界跑一趟?太難為他了吧!

     不過,雖然為難,阿巴克的內心卻有種東西在蠢蠢欲動。對他這種暗黑魔法師來說,死亡世界就是一個冒險的樂園。那裡有數之不盡的骸骨、隨處可見的靈魂、濃厚的死亡氣息和暗元素,一切一切都強烈吸引著他。

     在這個世界上,阿巴克不敢輕易冒犯巨龍的屍骸,但如果在死亡世界,誰還管這種事情?就連龍族的手也伸不到那麼遠。

     不過,收益與風險是並存的。死亡世界是個很危險的地方,骷髏王、巫妖王、亡靈聖者等上位不死生物隨處可見,甚至還有黑武士皇帝和死亡騎士,乃至不死巨龍。憑阿巴克的實力,想在死亡世界站穩腳步並不容易。

     但是如果加上一隻火系的紅龍,情況就不一樣了。最起碼,有一隻巨龍在身邊,生存的機率大多了,碰到不可戰勝的敵人,還可以逃。

     只是,跨越位面和體型、實力有著很密切的關係,體型越大、實力越強的生物,跨越位元元元面所需要的能量就越大。阿巴克隨時可以帶著一、兩個普通人類跨越位面,但想帶上一隻紅龍,多幾個阿巴克都辦不到。

     「你一定會有辦法的。」列娜菲並不是喜歡動腦筋的龍。因為擁有強橫無匹的實力,所以大部分的巨龍都不喜歡動腦筋。太傷腦筋的事情,他們更習慣威脅別的生物去幫忙。

     「你一定要幫我。」

     跨越位面這種事情,阿巴克更有發言權,不需要列娜菲去傷腦筋。她要做的就是監督阿巴克,讓他盡心盡力幫忙。

     從列娜菲強行把格裡斯帶走就可以看出來,她並不是一條講道理的龍,雖然阿巴克是龍人,但畢竟不是龍,列娜菲真要蠻橫起來,也不需要向他講道理。

     不過有求於人,列娜菲暫時還不會用上威脅的手段,語氣中更多是帶著企求的味道。這對一向高傲的巨龍而言是十分難以想像的,由此可見列娜菲對蘇珊娜是多麼的在意。

     阿巴克裝模作樣的思索了半晌,最終帶著為難的語氣說道:「帶上你跨越位面去死亡世界,需要很多的魔晶和一些十分稀有的材料,我沒錢買得起。」

     實力不夠跨越位面,是可以用些折衷的方法,比如傳送陣或者蓄力魔陣、魔晶之類的,但是這些取巧的工具無一不是非常的昂貴。

     身為一個存活了六、七百年的暗黑魔法師,阿巴克的身家相對於普通人來說是非常豐厚的,但再怎麼豐厚,也湊不起一個位面傳送陣的百分之一。事實上,沒有富可敵國的財富,根本別想弄出一個傳送陣。

     不過,傳說中每一條龍都擁有富可敵人的寶藏,他誇大點難度,或許就能掏多點巨龍的寶藏出來。

     「魔晶我有,金幣也有一點,不夠可以拿我的寶藏去換。」雖然十分不舍,但列娜菲也很明白,想要別人用心、用力幫忙,就不能讓別人出力又出錢,所以這句話她說得非常痛快。

     反正她成年才不過五百多年,五百多年積累下的財富不算多,沒有也不可惜。以龍族的壽命,她還有十幾個五百年的壽命呢,到時再攢就是了。

     「那就一言為定了。」阿巴克忙不迭的說道。能有一條巨龍主動陪著去他夢寐以求的死亡世界闖蕩一番,不但不收保護費,連路費都自備,說不定還能從路費裡賺上一筆,這種好事一輩子也不一定能碰上一次。

     一想到死亡世界那如山般的巨龍骸骨,甚至遠古種族的骸骨,阿巴克的心就情不自禁的興奮起來。

     然而,當他跟隨著列娜菲回到龍穴,看到那一堆閃亮亮的水晶、玻璃、瑪瑙之類的寶藏時,這種興奮就蕩然無存了。

     他甚至忽略了對方是條巨龍,竟然沖著列娜菲跳腳大罵:「這就是你的寶藏?你的這些東西一文不值!」

     列娜菲龍目一瞪,鼻孔冒出濃煙和灼熱的火星,裂開血盆大嘴問道:「你想言而無信嗎?」

     獨一無二的龍人也無法承受巨龍的怒火,阿巴克還能怎麼辦?只能吐血的掏空自己的收藏,再從列娜菲那堆寶藏時挑揀出一些魔晶湊一下,希望能湊夠往返死亡世界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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