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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歷史] 卡爾馬聯合

卡爾馬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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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馬聯合(丹麥語、瑞典語、挪威語:Kalmarunionen,1397年-1524年),亦作卡爾馬聯盟或卡爾馬同盟,是14世紀末至16世紀初由丹麥、瑞典(包括部份的芬蘭)和挪威(包括冰島及格陵蘭)組成的斯堪的納維亞共主邦聯。



1397年6月在瑞典卡爾馬城結成的斯堪的那維亞國家共主邦聯,挪威、瑞典和丹麥三個王國共同擁戴一個君主[1]。各國交出其主權,但無損各自的獨立地位及分歧的利益。不過從1430年代開始,瑞典貴族對於丹麥及霍爾斯坦在管治中所佔的主導地位大為不滿,成為了聯盟繼續的阻礙,並引起糾紛。到了1523年瑞典貴族古斯塔夫·瓦薩成為了瑞典國王後,聯盟瓦解。卡爾馬聯盟在翌年正式結束,從瑪格麗特一世開始,歷任5位君主及12位攝政官,合共93年;但挪威及其海外屬地仍然繼續以丹麥-挪威的名義繼續由奧爾登堡王朝管治多個世紀,直到雙方結束聯盟關係。





聯盟/帝國成立

一名畫家描述波美拉尼亞的艾利克於1397年6月13日加冠衛冕聯盟的成功有賴瑪格麗特一世的功勞。她是丹麥國王瓦爾德馬四世的女兒、挪威國王哈康六世的王后。瑪格麗特在10歲時就嫁與哈康六世,二人的兒子奧拉夫四世獲確認為挪威王室的繼承人。1376年,奧拉夫從外祖父繼承了丹麥國王的王位,成為了丹麥的奧拉夫三世;而母親瑪格麗特則成為了奧拉夫三世的監護人。1380年,哈康六世逝世後,奧拉夫接任成為挪威國王,丹麥及挪威兩國王國從此成為一個共主邦聯,由一個兒童擔任君主,由他的母親擔任監護人。原挪威屬地格陵蘭島、冰島和法羅群島亦從此開始受丹麥統治。




然而,在奧拉夫得以成年並正式掌權以前,他在1387年逝世。瑪格麗特使丹麥議會選舉她為攝政者,但不能使用「太后」的稱號。翌年2月2日,獲挪威確認為攝政者。之後,她收養了姊姊的孫兒、即波美拉尼亞的Vartislav王子的兒子,並為他改了一個北歐化的名字埃里克。瑪格麗特策劃挪威議會確認埃里克成為挪威王位的繼承人[2],儘管他在王位的繼承線上並非第一人。結果在1389年,埃里克順利當上挪威君主,而瑪格麗特依然擔任新君的監護人。




是時,瑞典與梅克倫堡公國是共主邦聯,由阿爾伯特擔任國王。當時阿爾伯特與貴族的領袖有爭議。1388年,阿爾伯特的政敵推選瑪格麗特擔任由他們控制的瑞典部份的攝政者,並承諾協助她征服餘下的瑞典領土。當時,他們的共同敵人都是漢薩同盟與及德國對斯堪的那維亞經濟的影響[3]。當丹麥及瑞典聯軍在1389年擊敗阿爾伯特被俘釋放後,由於未能在3年限期內清付聯軍苛索的6萬馬克軍餉,阿爾伯特被逼放棄王位[4],使瑪格麗特在瑞典的地位得以鞏固。這時,三個北歐王國都在同一位攝政者之下統一。瑪格麗特承諾貴族原有的政治影響力及特權在聯盟下不變,而她所扶植的埃里克自從在1389年成為了挪威國王之後,亦很順利的在1396年接掌丹麥及瑞典的王位。




1397年6月17日,丹麥、瑞典和挪威的代表在瑞典南部一個距離丹麥邊境很近的城市卡爾馬一個堡壘內舉行會議,並簽訂《卡爾馬條約》。條約約定三個王國共同擁戴同一位君主,建立永恆的聯盟。這一位君主必須從上一任離世的君主的各個兒子中挑選。各國雖然組成聯盟,但仍然保留了各自的王國地位,而內政亦保持獨立,並根據各地原有的法規,由當地的議會管治;不過外交和國防事務則由共同君主總攬。在卡爾馬,年僅15歲的埃里克在丹麥及瑞典的總主教加冕之下,成為三國的共同君主,但瑪格麗特依然繼續掌有聯盟的控制權,直到1412年逝世為止。




紛爭


聯盟的穩定,在於三國共同選租一位共主;但是,在聯盟時期,丹麥國王並不總是可以兼任瑞典攝政或國王,這主要是由於各種利益關係,使舊君駕崩時,各國(主要是瑞典)按自己的需要而選出君主。



聯盟成立後,瑞典人對於丹麥人經常與德意志地區的什勒斯維希、荷爾施泰因、梅克倫堡及波美拉尼亞交戰並不高興,因為瑞典當時的經濟以向歐洲大陸,特別是德意志地區出口鐵為主。聯盟初期,瑪格麗特一世的懷柔手段使丹麥王室受到各國貴族的擁戴,但後來丹麥王室不斷企圖控制挪威和瑞典的內政事務,導致聯盟的離心離德。



頻繁的戰爭一來影響了瑞典的收入,二來由丹麥主導的中央集權政府亦引起瑞典人的猜疑。因此,瑞典樞密院要求政府維持相當限度的自治。 當巴代利亞的Christopher在1448年駕崩後,引起了聯盟的權力真空。瑞典選出了卡爾八世擔任君主,意圖透過選出一位來自瑞典的君主來重新建立聯盟。翌年,卡爾八世亦被挪威選為君主,但有指選舉的票數裡,荷爾施泰因的票數比瑞典和挪威的票合起來還要多。就此事件,丹麥樞密院決定任命奧登堡的克里斯蒂安一世為丹麥君主。在往後的70年,聯盟一直為瑞典及丹麥的權力鬥爭及戰爭所佔據。




在位時期。在這些間隙里,瑞典的實際統治者通常是從本國貴族中選出的攝政官。三國的聯盟把整個北歐地區置於一個國王的統治下,有利於北歐國家對抗德意志漢薩同盟在波羅的海和北海的貿易壟斷地位。



為打破漢薩同盟對波羅的海貿易支配繼續對外擴張,丹麥經過長期戰爭吞併了德意志的什勒斯維希和霍爾斯坦。丹麥奧爾登堡王朝的克里斯蒂安一世取得了德意志地區什勒斯維希和荷爾施泰因的統治權。15世紀末,丹麥王室和瑞典貴族的矛盾激化,反對聯盟的衝突不斷爆發。克里斯蒂安二世於1520年率兵攻佔了被瑞典反對派貴族控制的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並且殺害了大批參與起義的瑞典貴族。1521年瑞典貴族古斯塔夫·瓦薩在達拉納重新招募了一支反抗丹麥的軍隊。1523年,古斯塔夫·瓦薩在漢薩同盟的幫助下攻入斯德哥爾摩,丹麥軍隊戰敗,瑞典恢復獨立。



克里斯蒂安二世(1513—1523年在位)於1520年親率重兵攻克被瑞典獨立派佔領的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並且屠殺了大批參與叛亂的瑞典貴族,史稱斯德哥爾摩慘案」。事件引發了達拉納起義,在1521年把丹麥軍隊攆走。再次獨立,讓古斯塔夫·瓦薩於1523年6月6日再次當選成為瑞典國王,恢復瑞典的主權,並使聯盟瓦解。直到現在,古斯塔夫加冕當日仍然是瑞典的國慶,但要到2005年,瑞典國慶才正式成為法定假期。




解散之後

瑞典恢復獨立後,卡爾馬聯盟已經瓦解,但丹麥和挪威仍然維持著聯盟國家。1536年,當一場內戰完結後,挪威在未被事先知會的情況下,被丹麥樞密院單方面取消王國的地位,降為丹麥的省[5],並由丹麥副王和官吏統治。雖然挪威方面的議會並不承認此事,並保持其獨立的行政架構及法律體系[5],但這件事實際上令到挪威原先的領地:冰島、格陵蘭及法羅群島成為了丹麥的直接領地。17世紀,瑞典為爭奪波羅的海霸權和對挪威的宗主權,不斷與丹麥交戰。



1645年丹麥歸還了耶姆特蘭和海德爾峽灣。1658年,瑞典最終收復了斯堪的納維亞半島上長期被丹麥佔領的南部沿海的斯科訥和布胡斯。1809年,俄羅斯帝國兼并了瑞典統治下的芬蘭。拿破崙戰爭後,根據1814年《基爾條約》,丹麥被逼把挪威割讓與瑞典。在當時的挪威總督克里斯蒂安(Christian Frederick)的領導下,挪威宣告獨立,並舉行制憲會議,推舉克里斯蒂安成為挪威國王。



經過了短暫的武裝抵抗,瑞典同意挪威的獨立,但要求挪威與瑞典王國建立跟先前與丹麥相同的聯盟國家架構。1905年,挪威以和平的方式從瑞典獨立。1944年,冰島脫離丹麥獨立。法羅群島和格陵蘭至今仍為丹麥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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