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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趣聞] 買消夜算深夜遊蕩? 少年進派出所

買消夜算深夜遊蕩? 少年進派出所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飄浪。JT 您是第520個瀏覽者
〔自由時報記者錢利忠/新北報導〕少年半夜到住家附近的超商買東西,這樣算不算深夜「遊蕩」?需不需將少年載到派出所,再通知家長去領人?

新北市板橋區16歲少年「小楊」,9日凌晨3點多,到自家附近的超商買東西途中,卻被新海派出所警員帶回所裡盤查,小楊將初體驗PO上網,還說:「以後半夜不敢買東西吃了!」網友議論紛紛。

被帶回警局開勸導單

記者昨天電話訪問小楊,採訪當時經過,小楊說,當時警察就問他幾歲,那麼晚出來做什麼?他都據實以告,還手指著超商說「我去買東西吃」;但員警隨即告訴他,未成年人深夜不能在外逗留,依法律規定要帶他回警局開「勸導單」;小楊PO文說,他雖然體恤警察執勤辛勞,但擔憂「勸導單」會寄到學校。

少年言行外表都無違常

新海派出所所長王志豐昨天表示,9日凌晨確有一名16歲少年單獨在新北市板橋區龍泉街附近「遊蕩」,少年衣著整齊,並無違常行為,也向員警說明要去超商購物,但員警認為凌晨3點購物有違常理,懷疑少年的說法,才將他帶回派出所。

警方︰家長不願接回少年

警方後來電請家長接回,但少年的家長不願前來,最後由警員開車送少年回家;王所長說,因少年無違常行為,所以勸導登記表(即勸導單)僅由警局內部留存,未寄送學校。

新北市警局少年隊隊長吳俊輝昨被問及相關程序時表示,依法,深夜12點至清晨5點,未成年人若在外「遊蕩」,警方為保護人身安全會實施「勸導」,若連絡不上家長則會護送回家,至於有治安疑慮的場所平日就會安排臨檢,若少年只是到超商購物,經員警判斷無違常行為、無安全顧慮時,僅會「口頭勸誡」早點回家。

對小楊的半夜購物遭遇,網友看法兩極,有人認為「好扯」,並指幾年前也遇過同樣情況,且直到早上,警方才放人;也有人為小楊打氣:「沒啥好怕的啊,你又沒做錯事!」另有網友認為,未滿18歲,命不是你自己的,在成年前只好繼續唱「哥哥爸爸真偉大」。

新北市警察局今年統計少年不良行為,上半年共勸導2萬1105名少年,「深夜遊蕩」者有1萬0550人,平均每月1758人。





內容來源 : 自由時報

[ 本帖最後由 TWJT 於 2012-9-1 00:38 編輯 ]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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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兔子住山上的話...
進警局的可能就是我了
腐眼看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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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love1314520 第 2 篇文章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飄浪。JT
兔子是不打自招啊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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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見人見智吧!
畢竟警察也只是遵照規定去做事而已∼
查的嚴,會被認為是執法過度
但萬一出事時,又被認為沒在做事
民眾為難,警察同樣為難呀(笑)

P.S 基本上,看完整篇報導後,我個人比較在意的...
  是那句"警方後來電請家長接回,但少年的家長不願前來"
  這個問題應該比這個事件更讓人在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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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半夜出門真的挺危險的
警察只是在執行他們的勤務而已
畢竟要是出事的話沒人可以承擔後果不是
所以應該是見仁見智了
民眾為難 警察難為呀
而且這篇報導我有再報紙看到過
最後這孩子的父母不願意帶他回去....這是我比較在意的問題
痛苦難過的心轉換成思念
而思念成為回憶之玥
關於你的所有已深深刻畫我心
永不失去

夜色ソ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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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新聞後續報導大多數是沒有的...
因為兔子是貪吃兔
住在市區多方便阿~
腐眼看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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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警察也太盡責了吧...= =
現在是暑假期間,這個時間醒著很正常吧?
而且半夜肚子餓了...去附近買東西會很過份嗎= =
如果有認為我違規的地方我馬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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