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陪你經歷的人,最後不能陪你一生》作者:山河永寂【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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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個問題,其實我覺得,是低估了陪伴一生的難度,也高估了共度難關的痛苦。而不可替代和不可離開之間,也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
我曾經不止一次地深切體會到,愛是一種激烈的迸發,就好像精衛填海,夸父逐日,要的就是這種義無反顧,壯烈地前進。也許有一天,愛人對你說,天黑了,我要光。你便噗的一聲,燒了自己,僅餘下一聲沉重的嘆息,便化作英勇的火炬。
世人求愛,刀口舐蜜。殊無歡喜,已近割舌。愛情裡,好像就只有得到這樣獻祭自我的慈悲和無畏,才算滿足。埃及人曾說,被釘上十字架不是浪漫,自己走上十字架才浪漫,大概便是這種感覺了。
所以,我覺得,陪心上人去經歷苦難,並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愛情本就是一場讓人甘之如飴的劫難,我陪你走了很久,是我的榮耀和幸福,但這和「我會陪你一生」之間,並不能劃上等號。
有人說,災難和時間是檢驗兩個人能不能在一起的最好標準,其實不是的。災難應該是兩個人的助燃劑。
我們都要死了,所以我們可以拋去未來的負擔,我們可以忘卻未來的真理無窮,門當戶對、三從四德這些狗屁不通的東西都給我滾開,在生命最後的寸許光陰裡,我們愛一寸有愛一寸的歡喜。
此時愛情就是一切。因為,我們不再擁有時間。
你看,其實只有時間才能證明愛情,而災難卻讓真愛氾濫滔天。《泰坦尼克號》裡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然而,即使經歷過了災難,即使我們願意為對方付出生命,也不能以此來脅迫愛人一定要跟你永遠在一起。這應該是一段關係裡最應保持的尊重。
愛情最容易沖昏人的頭腦,所以我們應該保持清醒,很多看似有因果關係的兩點,其實仔細想想,應該是完全無關的兩極。比如「我愛你」和「我想跟你在一起」,以及「我想跟你在一起」和「現實下,我能跟你在一起」。
記得有人提問「我愛你,但是我不再喜歡你」是什麼意思,有一個回答其實和這個題目很匹配:「如果你即將死去,我會用命來換你活下去;但是如果你過得很好,我就再也不想見到你。」
我不知道這位答主的經歷,不過這個回答就解釋了,共度難關的愛情,往往不能變成陪伴一生的婚姻。
如果只是共度苦難的話,有愛情就夠了;可是如果說共度餘生,只有愛情並不足夠,有時甚至都不需要愛情。
一套200萬的房子,一段異國不能相見的時光,一次未來選擇上的衝突,一次酒後亂性的背叛,甚至只是一個足夠作的岳母,便能毀掉一段十多年的良緣。
我聽過最離譜的故事便屬,男方母親不同意的原因是「你屬羊,剋夫」。
真事兒啊,不吹不黑。
你說,為什麼不能走下去?我也只能兩手一攤說,沒理由,看緣分吧。或者說,在還能共剪西窗燭的時候,好好珍惜眼前人。
所以,如果題主的愛人陪題主走過眾多苦難,最後卻沒能走下去。請不要怪他變心,只是因為共度難關是幸福,但是陪伴一生,這承諾太重,我們一輩子只能許給一個人,請原諒他的慎重。
「餘生,請你指教」,這代表著一個人對於另一個人的最高敬意。如果只是「陪伴經歷」便能獲得這樣的良人,那未免也太過簡單,有些人刷了一輩子,都沒爆出這麼一把武器。
再說,若是這麼輕易,古今中外多少至死不渝的痴男怨女,豈不是白白殉情了。
其實能有一個人在你一無所有時陪你走過最艱難的日子,便已經是足夠好的人生,尤其是年輕時的男生,無論分手時多麼受傷,都要感謝姑娘贈予你的,她最靚麗的幾年青春。像我這種連動手術都是自己一個人去的人,你可知我有多羨慕你。
心裡有個人,苦了累了倦了的時候想想她曾經那麼用力地跟我在一起,心裡便暖洋洋的,也就不會那麼苦那麼累那麼倦了吧。
夫復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