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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話] 論法律,全部老師都要坐監..............

論法律,全部老師都要坐監..............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暗影魂 您是第747個瀏覽者
某所大學的法律系,有一天教授考學生法律問題。

教授向學生提出的第一個問題是:『什麼叫詐欺罪?』
學生回答說:『比方說,如果您不讓我考試及格則犯詐欺罪。』
教授非常詫異:『怎麼解釋?』
學生說:『根據刑法,凡利用他人的無知而使其蒙受損失的人則犯詐欺罪。』 。。。。。。。
從頭細數命運由甚麼鑄成 心境每秒在註釋生命
密雲曾蒙閉給沾濕的眼睛 認定雨天找不到星
沒有光末路憑目光照明 火花擦碎後更加豐盛
天國近才會記得不死本領 誰曾忘掉這種悟性
今天火鳥在洪爐外飛舞在懸崖上看雲裡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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