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通過同性婚姻法
(法新社)2010年7月15日 星期四 20:35
(法新社布宜諾斯艾利斯15日電) 阿根廷 參議員今天在國營電視台直播當中,進行具里程碑意義的投票,讓阿國成為拉丁美洲第1個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國家。
這項獲得總統費南德茲(Cristina Fernandez deKirchner)政府支持的法案,歷經15小時激辯後,以33票對27票通過成為法律。阿國是羅馬天主教佔多數的國家,某些人對此持保留意見,但法案仍順利通過。
執政黨領袖皮謝托(Miguel Pichetto)說:「這是歷史性的一天。」
反對黨激進公民聯盟(Radical)參議員莫拉萊斯(Gerardo Morales)表示,阿根廷社會已改變,並強調法案的目標是保障少數人的權利。
法律上將不再以丈夫和妻子作為稱呼,而使用「締結婚姻關係的雙方」。
同性伴侶在領養、社會福利和家庭義務上,享有與異性戀者相同的權利。
阿根廷成為拉丁美洲第一個全國允許同性婚姻的國家。其他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還包括荷蘭 、比利時 、西班牙 、加拿大 、南非、挪威、瑞典 、葡萄牙 和冰島。(譯者:中央社鄭竹雅)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715/8/j6i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