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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蝙蝠俠)暗戀》作者:沫問【完結】短篇。

《(蝙蝠俠)暗戀》作者:沫問【完結】短篇。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悠于 您是第1219個瀏覽者
文案:

「哥譚市未來的恐懼,你是我的。」

瘋子,只有瘋子才能配。

【TIPs】:
ヾ瘋人院短篇集之二,本文三觀不正,請謹慎閱讀
ゝ蝙蝠俠原著中小丑與女小丑如何認識的故事,如果不認識女小丑一樣可以看,把女主當做原創吧。
ゞ說是蝙蝠俠同人,但老爺不會出現!

內容標籤: 英美劇 情有獨鍾
搜索關鍵字:主角:HarleenFrancesQuinzel ┃ 配角:小丑/JackNapier ┃ 其它:
【連載文請勿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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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這是我第N+1次路過那扇鐵門了,門上只有一扇透明玻璃窗。

  我很多次都有朝裡面望進去過:空曠的房間,雪白的牆壁,中央只有一把背對著我的黑色皮沙發靠背椅,和一個露出了點棕綠色毛髮的腦袋。

  每當我想看個仔細時,都會被同事催促著快些離開。

  我叫Harleen Frances Quinzel,哥譚市阿卡姆瘋人院的見習治療師。

  剛來這時,每當問起其他同事那扇鐵門裡關的是誰時,他們很簡單地反問:「這裡的哪扇門裡關得不是瘋子?」

  是的,瘋人院裡只有瘋子,沒有名字。

  這個關押瘋子的地方是極其壓抑的,沒有人會主動和我這位實習生談話,只有我的導師兼同事Dr.Joan Leeland,自從一個月前來到這時,就一直由他帶著我適應和熟悉這裡的工作。

  「Quinzel,你替我準備一下工具,今天該輪到414號房的病人了。」導師Dr.Leeland披上了那件白大褂。

  414號病房,那個空曠到只有一張皮椅子的大房間。

  作為見習生,我還沒有資格進去病人的房間,Dr.Leeland總和我說:「如果時機不成熟,一旦進去了,你也會瘋的。」

  瘋嗎?不可能的。只是見一眼瘋子,又不會被傳染。

  所以我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拎著他的工具箱,在保安的協助下,用一把又一把鑰匙,打開那道繁瑣的門。

  待門重新關上後,我才被允許接近,貼著玻璃窗,看著Dr.Leeland面對著我的方向,準確說是面對著椅子上的人,一言不發地治療。

  治療?或許應該換個詞更恰當。說是治療,其實就是喂你一堆各色的藥丸和做著各類電擊刺激實驗,藥丸每天一把,電擊一週一次。

  沒瘋的人,一輪以後,也會瘋。

  『治療』期間,我的臉一直貼在玻璃窗上。

  那是把皮轉椅,我希望它動一下,只要動一點點,我或許就能看到除毛髮以外的東西了,只要一點。

  ——可惜它沒有。

  黑色皮轉椅上仿佛不是個活物,我甚至無法下定義他是個人類。那些個享受『電擊』待遇的人,即使再頑固,身體的本能還是會帶著全身肌肉抽搐。

  可是椅子上的東西沒有,就像第一次見到一樣,一動也不動。

  瘋子的最高境界?

  Dr.Leeland重新從裡面打開了那扇門,再轉身從上至下將鎖一把把鎖上,最後把鑰匙串拆成了三把,一份給了保安,一份自己留著,最後一份大概是準備鎖進醫院的院長室。

  「Dr.Leeland,裡面究竟是誰?」好奇,很好奇。

  他無奈地冷笑了一聲:「本市半年前最瘋狂的殺人魔,你別和我說你不清楚。」

  ——我不清楚。

  我是三個月前調到哥譚市來的,一個月前被分配到了這,真的,一點都不清楚。

  再一次透過那扇被我用手指摸了幾道模糊的窗朝裡看,靜止不動的黑色皮轉椅,露出了一小簇的黃褐色毛髮。

  就在這時,它動了,椅子動了一下,很小幅度的,我看到了一隻扶在座椅上的手,是那種被白色油漆浸染過的白。

  「Quinzel,走了,我們今天需要治療的病人比較多。」

  我應了他一聲,再扭頭時,皮轉椅已歸回了原位,沒有移動一分一毫,仿佛之前的一切都是我的錯覺。

  沒有再多問,我跟上了導師Dr.Leeland。

  我承認,好奇是會逼瘋人的。

  越是猜不透那裡面是誰,我就越是想知道。那件房間就像一間潘朵拉魔屋,時時刻刻在吸引著我。

  每次路過那件病房時,我都會止住腳步盯著玻璃窗發呆,胸腔內的心臟『撲通』直跳,明明從未相識,但我的感覺告訴我,裡面的人在等著我去認識,越快越好。

  三個月的實習期終于滿了,我可以正式接觸病人了。

  我是治療師,不是一輩子的助手。

  當然,導師絕對不會讓一個新手治療師接觸一個危險的病人的。

  等待,繼續等待……

  我推著自己的工具推車,依舊一次次地路過那個病房,停步,心跳,注視,離開。

  405號房,依舊是不起眼的瘋子,我看著治療單上的號牌,金屬制的鑰匙吊在我的手腕上。

  接觸的鑰匙再多,也不是我需要的那三把。

  又一次地路過,在掃過那扇玻璃窗的同時,我對上了一雙眼圈四周塗著深褐色油彩的黑色眸子,這一次,我情不自禁地愣在了原地。

  三個月,這是第一次看見這把黑色皮轉椅面朝玻璃小窗。

  仿佛漂染過的白色面龐上,嘴角兩側有著兩道猙獰的裂痕,而這一切,又被近乎誇張的紅色油彩襯托的維妙維肖。時刻在笑,那雙眸子微微睜大,然後伴著一種挑釁的眼光揚起了下巴。下一刻,他轉了回去,面對我的,又成了那黑色的皮椅背。

  ——他是活的。

  ——小丑?瘋子?

  我以為我的好奇心在被滿足後會將他徹底忘掉,但我越陷越深了。

  只要閉上眼睛,就滿是那張塗抹著白色油彩的臉與那張以不可思議弧度彎起的嘴角,那雙眼睛,更是一次次地重現在我的記憶裡。

  不是恐懼,這種心情絕不是恐懼。

  ——興奮、渴望以及……佔有欲。

  想再見他一次,一次也好!

  414號房治療日,Dr.Leeland卻請了病假。

  正如他說的,時機成熟了,我該進去了。

  保安,院長,一人手裡握著一把鑰匙,而我手上的,則是Dr.Leeland上鎖抽屜裡的那把。

  別問我怎麼弄到的,我只是給他們看了下鑰匙,再說明是Dr.Leeland拜託我今天替他治療的,這便被相信了。很簡單,不是嗎?

  我推開那扇鐵門時,手不自覺的有些發顫,推著『哐嘡』作響的工具推車,我轉身關上了門。

  望著黑色皮轉椅,我又一次出了神。

  我發現我戀上了他,從第一次透過那扇玻璃窗時就戀上了他,沒有過語言,只見過一面。

  『一旦進去,你也會瘋的。』

  我想我已經瘋了,在第一次透過玻璃看那張皮轉椅的時候。

  我的一隻手撫上『撲通』直跳的心口,終於要正式見面了,我暗戀了三個月零四天的戀人。

  平復了一下心情,我一步步靠近,視線從黑色皮椅背開始,扶手,藍白條子病服,最後是那張染得淒白的可怖的臉.

  他的雙手雙腳都用粗控制袋綁在椅子扶手和椅腳上,臉上除了油彩與嘴角的大口子賦予他面部的猙獰外,沒有看出其他情感,似乎也沒有任何對自己醫療師會被調換的驚訝.

  將電擊傳感頭套固定在他的腦袋上,我扭頭透過門上的玻璃窗觀察外面的情形,院長和保安正在相視著聊天——終於不用再透過那扇窗看裡面了。

  我碰了一下小車上機器的電源,佯裝打開了開關,這裡最大的優點就是隔音效果好,外面聽不見裡面,裡面也聽不見外面.少個機器的嗡嗡聲,絕不會被察覺……

  「嘿,你叫什麼?」我繞到他的正身前,像是在和一個再正常不過的人打招呼。

  他起先是目光呆滯地盯著我,接著低下頭,嘴角的笑意緩緩加深,接著森森地笑了起來,全身也隨之開始顫抖,仿佛放才聽了一個再好笑不過的笑話,「我叫什麼?」他重複了一遍我的問題,笑聲依舊沒有停下,

  「我還差一步就把哥譚市變成地獄你竟然不知道我的名字?」他的語調詭異,似乎對我的問題十分不滿。

  「我三個月前才來到這。」我聳聳肩,一臉輕鬆,其實心口裡的那塊紅色的塊狀物快蹦出來了。

  ——我想,他的笑聲,也很迷人。

  「那麼我告訴你吧親愛的小姐。」他壓低了聲音,示意我湊上前去,「我是joker,哥譚市過去與未來的恐懼。」

  接著我感覺到耳廓被什麼濕潤的東西劃過,我退後了一步,沒有慌張.只是伸出一隻手觸上了被他的舌苔掃過的地方,臉有些微微發燙。

  鐵門在身後被關上,我下意識地再一次撫摸那只有些發紅的耳朵。

  回過頭,黑色的皮轉椅從沒有過的讓我心馳神往。

  第二天,我就和Dr.Leeland提出讓我做小丑的治療師。

  他坐在他的辦公桌前,用一種你是不是瘋了的眼神打量了我一通。

  最後他同意了,不過留給了我一句話:

  「好好幹姑娘,我可不希望以後在他的隔壁見到你。」

  我只是笑,沒有回答。不過,他也沒要求我回答不是嗎。

  從後來的一週一次,到現在的一週三次,我與他見面的次數越來越多。

  「親愛的,你叫什麼?」那一次,他扯著血紅的嘴角,問了我的名字。

  我緊盯著那張塗抹著油彩的淒白臉角,「Harley Quinn。」我如是回答。

  或許只有那位歌劇丑角的形象,才能配的上身為小丑的你。

  光只是看著他,我就會很滿足。我已經被他那奇妙的人格魅力征服了。

  我想,是時候了。

  又一次的『治療』結束,我裝作不經意的撇過保安與院長手裡的鑰匙,推著工具車離開。

  我現在還記得先前彎著嘴角和他說過的話:「哥譚市未來的恐懼,等我帶你離開這。」

  他再一次開始大笑,如果雙手不被捆綁,我猜想他一定會一手去捂住半張面孔,另一種手去按住肚子。

  最後,他終於不笑了,而是把那對黑色的眼眸眯成了縫。「看來你比先前的位更會治病。」

  是的,好想好想得到你,我的Joker。

  Dr.Leeland說的沒錯,瘋子,是會傳染的。

作者有話要說:  短篇,萬字內搞定!

  女小丑原本是原著內的人物,後來電影竟然果斷忽視了她!於是只能寫同人來滿足一下。

  貼一段東西説明不認識女主的人:

  女小丑,原名Harleen Frances Quinzel,原本是阿卡姆精神病院中的一名實習生,工作的過程中她對於小丑有著強烈的興趣,並以歌劇丑角Harlequin 化名為Harley Quinn 多次接觸,最後深深的愛上小丑,幫助小丑脫逃成為他的助手。但同時,他們之間忽冷忽熱而飄忽不定的關係,也加強了兩人瘋狂性格的塑造。

  
☆、中

  我親手用繩子勒斷了保安的喉嚨,從他的腰間扯下那把鑰匙。

  腳邊多出了個翻著白眼的冰冷屍體,我卻無暇顧及,現在我的手上,掛著三把鑰匙,414號病房的鑰匙。

  這是我第一次殺人,沒有恐懼,只有興奮。我有預感,這一定不是最後一次。

  ——看來,我也瘋了。

  現在是淩晨三點,那位為阿卡姆瘋人院效忠了五年的保安的冰冷軀體正靜靜躺在某個不起眼的角落裡——屍體,永遠是最安靜的。

  我悄聲無息地靠近他所在的房間,掏出三把鑰匙,開始依次打開門鎖。

  手心開始冒汗,我記得先前勒斷那保安的喉嚨時,自己都沒有那麼緊張。

  『哢嚓』一聲,最後一把鎖被打開,我環視了下周圍,除了走廊上昏暗的照明燈,沒有瘋人院的巡邏人員。

  親愛的joker,我來了。

  我推開了門,前方黑色的皮椅轉了過來。他似乎預料到我會來一樣,嘴角的深紅勾勒得猙獰,被固定在椅子把手上的雙手,手指有節奏地敲打著把手端。

  我沖他彎起嘴角微笑。

  「親愛的,等了多久了?」

  「一直在等。」

  他回答的很平靜,平靜地像是個周密的謊言。其實,就是謊言,但我就是愛被他騙。

  小心翼翼地解開他全身上下的捆綁帶,從頭到腳,他被綁得嚴嚴實實。

  仿佛他就是個無惡不作的罪人,大概只有這樣才能將他『封印』住一般。

  一直到解開最後一根捆綁帶,我們都沒有再說過一句話。

  在他踏出病房門的那一刻,鋪天蓋地的警報聲將我們掩埋。真是的,我明明做的很乾淨的。

  他不緊不慢地回頭看了一眼那個房間,像是在做最後的告別,而我,也再也不需要透過那扇玻璃窗看他了。

  ——他就在這,我的身邊。

  先前還空曠的走樓上,逐漸迴響起警衛的腳步聲。

  他回過頭來看我,臉上的瑟白在紅黃相間的警報燈的映襯下更加讓人看得不真切。

  「親愛的,你不是空手來的吧。」

  「那是當然。」

  我帶了一支槍與一把刀。

  早就預料到了,他用得著。

  我跟在他的身後,看著那些日夕相處的認識的或是不認識的同事倒在了血泊中。

  沒有同情與憐憫,我的眼裡,只有他。

  從病房到瘋人院的門口,槍擊聲,旁人的叫聲不絕於耳,可這是我第一次覺得時間過得如此之快。

  光看著他的背影,我似乎就已經很滿足了。

  漆黑的夜,彎成牙兒的月,瘋人院的鐵門口,我回望那座殘破的房子。

  然後呢?

  我似乎從來沒有想過救出他後的然後……

  他邁著步子,朝著與鐵門相反的方向前進,我動了動唇,發了個音,卻沒能吐出個單詞來。

  「怎麼了,我親愛的Harley?」他半扭過頭,眯著眼睛看我。

  「你願意讓我跟隨你嘛?我的Joker。」

  「不不不!」他左右搖晃著一根手指,用彆扭的語調一連說了三個『不』,隨即轉過身,勾著嘴角那抹鮮紅著靠近我。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這個意思難道是要拋棄……

  「這種問題怎麼能出自女性之口呢?應該由我來問。」他的語句讓我重新燃起了希望,期待地看著她。

  他的語調帶著笑意,卻伴著黑夜裡最深處發出的冷瑟:「你願意嗎,和我一塊毀掉哥譚市嗎?」

  「樂意至極,我的joker。」

  不假思索,我的聲帶已經先一步我的大腦發出了聲。

  Hi,哥譚市,他……不,我們,我們來了!

  ***

  這些個先前跟著小丑的戴著油彩面具的跟班們,是第一次看到老大身邊有女人出現。

  那個女人有著一頭褐栗色的頭髮,身材凹凸的玲瓏有致。他們不約而同地同時吞了一口口水,齷蹉的想法毫無遮掩地寫在了臉上。

  個別興奮的幾個吹起口哨,試圖想引起她的注意,可她的目光寸步不離她前方那個滿臉都是油彩的男人。

  終於有了不規矩的,一個身材魁梧的男人脫掉面具,大膽地靠近,手滑過凹凸有致的臀部,結果……

  ——啊!!

  一聲慘叫,他的手上立馬被劃上了一道深刻的印記。

  那個女人只是瞥了她一眼,用刀背在他的手背上蹭了蹭,順勢擦去了上面的血跡。

  她用女人獨有的聲音,在這個男人堆裡開了口:「下一次,就是這只手了。」

  聲音不大,但只要是在場的,都聽見了。她臉上的表情和嘴角帶著的笑容,讓這些多多少少見過血的人都被震撼住了。

  一類人,她和我們,是一類人。每一個人的心中都這樣默默地達成了共識。

  小丑就在這,可他似乎對這一切都視而不見,至始至終一句話都沒有說。可即便這樣,這個突然而至的女人,依舊在在場一個個『壞蛋』的心中,留下了一個難以磨滅的印象。

  ***

  畫著濃妝,Harleen給自己的臉上也抹上了油彩,一頭金髮紮成兩束,肆意的順著臉頰散在肩上,她為自己親自挑選的紅黑相間的小丑裝,將她有致的身材包裹住。

  她扯著笑容,光明正大地帶著一幫穿戴有小丑面具的『壞蛋』們邁進銀行。

  「命是自己的,錢是國家的。請大家配合一下!」

  她動聽的聲音在銀行大廳內迴響。

  「砰!」

  保安的手悄聲無息的上移,還沒碰到配槍,他就已經失去了這輩子再動的機會了。

  當用著小丑給她的搶,第一次親手用這種熱兵器去結束一個人的生命時,她就明白了,自己適合的地方,是這個世界。

  看著富有活力的生命在自己的跟前一點點掙扎、無助、絕望,最後歸於平寂,Harleen漸漸愛上了這種感覺,很愛。

  有的人,不知道前面是不屬於這個社會主流的道路,所以他不知道目標與方向,只知道一直走、一直走,最後驚恐交集地回望那早已觸及的社會的底線。

  而Harleen覺得,自己是那種看得清楚的人,明知道前面是萬丈深淵,她也勇往無前地走下去,跟在那個人的後面,走下去,一步不停。

  「呦呦呦,已經有不乖的孩子受傷了?」小丑最後一個從大門進來,輕而易舉地跨過那具屍體。

  背棄過去的一切,將人類社會所有的仁義與道德踩在腳底下是什麼滋味?

  血腥卻美味。

  殘忍卻獨特。

  一位原本白色純淨的女醫療師,到一位把人名當草芥的地獄惡魔,一夜之間,就是這麼簡單。

  正如今天還與你骨肉相親的兄弟,明天就是接著你向上爬的背叛者。

  這個社會,有時候太過險惡,與其背地裡默默地策劃著陰險,還不如光明正大的做個強盜!

  Harleen玩弄著手上的槍,看著戴著面具的『壞蛋』們往袋子裡飛速塞著錢。

  將視線投回小丑的身上,他的一舉一動,就如伊甸園的紅色禁果,無時無刻在吸引著她。

  當警車聲從遠處傳來時,她依舊不緊不慢地跟在小丑身後,坐上那輛滿載著金錢與壞蛋們的防彈運鈔車的副駕駛坐。

  從車窗伸出頭,扯著笑容舉起手槍對準後方越趨越近警車。一個輪胎,兩個輪胎,在幾聲巨響後,後方的警車一個個扭曲著無規則的曲線,最後互相撞在了一起。

  Harleen朝槍口輕輕吹了口氣,一縷白煙消散,她將目光重新凝聚在小丑的身上。

  從瘋人院起,她就開始被他吸引,這就像是撒旦對某個地域小鬼有著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一樣自然。

  或者也不全是,她就像是一把利刃,而他就是她的刀柄,在沒有他之前,她一直沒找對自己的位置。

  第二日,哥譚市所有的報紙與新聞頭條都是有關小丑歸來的消息,以及他身旁那個同樣穿著另類服裝畫著小丑裝的女人。

  ***

  時間像拉鍊一樣吱溜被拉開的老長,殘破的肉體與乾涸的血跡,她早已對這些東西麻木了,但她對小丑的癡迷依舊不變,日復一日。

  那一夜,她溜走了他的房間,爬上了他的床,在近乎得手時卻被他從房間裡扔了出來。

  他第一次用槍指著她,用那令她著魔了的語調,吐露著這樣的話:「寶貝兒,再有下次,你可就見不到第二天的黑夜了。」

  而她雙手合十握著,眼睛亮灼灼地盯著他。越發對他癡狂了,這樣的小丑,就是她最初所欣賞的,所暗戀的。

  Harleen的腳下本該是一條乾淨的,順暢的路,但她卻選擇走上那條被鮮血塗滿,屍體橫亂的通向深淵的岔道。

  不只是因為他在那條道上,還因為她本該就屬於那條背馳於倫理的小徑。

作者有話要說:

  那麼久才更……我……

  人稱轉換了,後期第一人稱太難掌握,應該不會有什麼不適應吧=W=

  
☆、下

  空曠的牆壁,雪白的牆壁。

  她回到了這裡,阿卡姆瘋人院。

  不同的是,過去,她在鐵門的外面替人治病,現在,她在鐵門的裡面被人治病。

  那一日,她的joker成功逃了,而她卻被那位身著蝙蝠披風的男人帶來了這裡。

  再一次踏進這所瘋人院的時候,她似笑非笑地扯起笑容,與她曾經的導師,Dr.Joan Leeland相視。

  ——如果時機不成熟,一旦進去,你也會瘋的。

  這位導師,似乎從一開始就猜透了七八分。

  瘋?

  Harley可沒覺得自己是瘋了,她攻讀博士學位時所研究的專業就是瘋子的心理。

  過去她經常覺得,她對瘋子的瞭解甚至超過自己。

  她有理智,她在做她想做的事,她只是將自己人性最深層的一面展現了出來,把真正的自己展現了出來。

  如果說Harley的外面披了一層惡魔的皮,那麼這個社會上的多數人,若是破開表層的面具,內部就是一張張撒旦的面容。

  ——本性,與其埋葬,不如展現。

  當美好的一群羔羊圍住了一直狼,你猜羊會不會吃狼?

  異己,總是被排他的存在。

  ***

  Harley抱膝坐在房間中央的皮椅上,她記得第一次見到他時,他也是坐在與這類似的皮椅上。

  沒有孤獨,沒有寂寞,Harley依舊扯著嘴角在笑,不知疲倦。她從沒後悔過踏進那間病房,之後的記憶夠她慢慢回憶一輩子之久。

  ——吱啦

  病房的門被打開,Harley曾經的導師,推著一小車治療器械走了她身旁。

  「以你的資歷,本不必這樣。」他往針管裡沖入藥劑,擠壓著下端,細細密密的水珠從針口一絲絲滴出,「Quinzel,後悔嗎?」

  看著那管針劑一點點注射進自己的手臂,Harley竟笑出了聲來。

  她的joker,過去是不是也經常被打入這種會讓人全身麻痹的液體呢?

  「你會把病治好嗎?」

  治病?無病談什麼治。

  想到這,她的笑聲更響了,清脆,環繞這狹小的牢籠。

  「你真的瘋了。」穿著白大褂的導師用了陳述句,已經認定,那個原本和他從事一個職業的同事兼學生,已經被惡魔改變了,徹頭徹尾。

  沒有瘋,Harley沒有瘋,她只是和普通人走上了不同的道而已,危險,卻刺激,違背倫理,卻順應本心。

  ***

  Harley是被熟悉的笑聲突然驚醒的,那種肆無忌怠,卻具有特色的笑聲。

  她的眼底先是露出了不可置信的震驚,再而嘴角勾起,瘋狂的喜悅從心底湧出。

  聽到隔壁病房的大門被打開——那個被空置了許多些日子的414病房——她整個人都貼上了靠近的那堵牆。

  「我的Joker,是你嗎?」她不是不信,只是想聽到他的聲音。

  「哦甜心~你也在這嗎?」

  她在這。

  他在這。

  他們都在這。

  又一次,一起了。

  如果排除那堵牆的話。                        

作者有話要說:

  我一直在想我會拖多久……

  鑒於對不起那40個收,我把它更完了。

  這是篇報社(報復社會)文章,所以內容過於赤│裸……不過我碼的很爽。

  這是HE對吧,對吧?
【連載文請勿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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