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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大兵在我身邊,因為他的耳環在月光中閃閃發亮,他身上從頭到腳是T恤、軍用背心、往後梳的黑髮,以及九釐米葛拉克手槍――全都同夜空般漆黑。相襯之下,連膚色都黑了一點。里卡多•卡洛斯•曼諾索不愧是隻古裔美籍變色龍。
相對之下,我是匈牙利與義大利裔混血,湛藍眼珠與白皙肌膚,在夜間埋伏時,就沒辦法像他那樣巧妙偽裝。
現在是十月底,十月和煦的小陽春漸至盡頭。大兵和我蹲在派特森街與威克利夫街轉角的繡球花叢後。對我們來說,暖和的氣候一點也不舒適,我倆作伴一點也不愉快,其實,幾乎沒啥事情能讓我們高興。因為我們已經蹲了三小時,長時間的蹲姿,已將任何一絲好心情磨到分毫不剩。
我們盯著派特森街五千零二十三號的平房屋簷,因為聽說肯尼•曼庫沙會來找他女友茱莉亞•塞勒塔。不久前,肯尼•曼庫沙對加油站員工(碰巧也是他前任好友)的膝蓋開了一槍,被警方起訴。
曼庫沙找了文森•帕盧代保公司保釋他出獄,重回文明社會的溫暖懷抱。他被釋放後立刻失蹤,也沒出席三天後的初步
聽證會,這可不是文森•帕盧樂見的事。
既然我總是從文森•帕盧的損失中獲利,我以比較投機的觀點看待曼庫沙的失蹤。文森•帕盧是我堂哥,也是我老闆。文森雇我當賞金獵人,專門抓回逃離法網的壞蛋。肯尼的保釋金是五萬美元,抓回他可以讓我淨賺百分之十的保釋金,這筆錢有部分要分給大兵,當作他協助逮捕行動的酬勞,剩下的要拿去付車貸。
有時候大兵會和我合作。大兵酷到爆炸,是貨真價實的王牌賞金獵人。我請他幫忙是因為我還在學習這行的竅門,需要許多協助,而他只是看我可憐才伸出援手。
「別以為他一定會出現。」大兵說。
這個可能也在我心中轉過,所以此刻防衛心很重,也許是覺得被踩到痛腳的關係。「今天早上我跟茱莉亞談過,對她解釋過她可能會被當成共犯。」
「所以她決定合作?」
「倒不是,其實是我告訴她,肯尼在槍擊案發生前,有時候會跟丹妮絲•巴克洛斯基出去。」
大兵在黑暗中微笑。「丹妮絲的事是假的吧?」
「沒錯。」
「妳真是讓我驕傲,寶貝。」
我對於扯這個謊一點罪惡感也沒有,因為肯尼是個下三濫,茱莉亞的眼光應該放高一點。
「她似乎已經改變主意,叫肯尼不要過來,不打算報復了。妳知道肯尼住哪裡嗎?」
「他到處搬。茱莉亞沒他的電話,說他非常謹慎。」
「他是初犯?」
「對。」
「或許要住進大牢裡搞得他很緊張,也可能他聽了很多撿肥皂的故事。」
我們看到一輛小卡車開近,靜了下來。那是豐田的四輪驅動車,深色,剛出廠,還掛著臨時車牌,加裝了汽車電話天線。豐田車減速,停在屋前的車道上。駕駛下車,走向大門。他背對我們,光線昏暗。
「妳覺得呢?」大兵問道,「那是曼庫沙嗎?」
我離得太遠,沒辦法確定。那人的高度和體重符合曼庫沙的外型,曼庫沙二十一歲,身高一八三,八十公斤重,深棕色頭髮。他四個月前從軍中退役,體格精壯。我有幾張他在代保時拍的照片,但從這個角度無法比對。
「有可能,但沒看到臉,我沒辦法保證。」我說。
屋子大門打開,那人進了門。
「我們可以彬彬有禮地上門,請教他是不是我們要找的人。」大兵說。
我贊同地點點頭。「應該可以。」
我們站直,調整一下槍帶。
我穿深色牛仔褲,長袖黑色高領毛衣,深藍色防彈背心和紅色帆布鞋。我將及肩捲髮綁成馬尾,塞在深藍色棒球帽裡。掛在腰際的尼龍網布槍帶中塞了把五發的點三八史密斯-威森手槍和手銬,一罐防狼噴霧塞在背後。
我們走過前院,大兵拿一把四十五公分長,鏡面圓周二十公分的手電筒敲門。大兵說這把手電筒很亮,而且還能很有效地在頭上敲個窟窿。幸運地,我從來沒有機會見證任何敲打畫面。我光是看「霸道橫行」 就能昏倒了,所以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無法忍受太多血漿。如果大兵非得在我面前敲人頭骨,我打算閉上眼睛……然後,或許換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