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實在接受不能,到現在依舊在想著”我們那四年到底算什麼!?”(1F的親)
過了3-4個月後, A 跟我說, 她仍不會放棄男方, 她還說, 「被搶了再搶回來就好了!」(2F的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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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回復這類的問題的。
因、一直認為這種事只能當事人自己想清楚、旁人其實説現實一點、是完完全全幇不上忙的。
況且又何必將自己的想法加諸在他人身上!
毎一個決定影響下一個事情的發展・・・
讓我想回的原因只因上寫的那2點!
我不知是不是多数的失戀者都是這樣的想法、
但、不止失戀的人、包括周圍的朋友不覺這2點的想法有問題麻?!?
分手本就是“心動”這種東西不存在了、
一但不存在的東西、何來那幾年到底算什麼之説、
變心的人的心中、以往那幾年的時光算是浪費自己的時間!
這一切的想法只不過是自己的不甘心罷了!
不要以為交往了或結婚了就一輩子就是自己的、
只能説: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指上行説的内容)・・・
爾、説被搶了再搶回來就好了的人的想法就更誇張了、
這種一搶就能随随便便搶回來的男人也要、
這世上不是就只剰這一個男人;就算是只剰這一個男人不要也罷!
你的朋友是値得更好的男人來愛・來寵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