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床”道“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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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笫”有什麼說頭?又不炒作緋聞,且筆者年屆古稀,思想守舊,對緋聞毫無興趣。
隻緣收藏家馬未都在《百家講壇》上說,“床”從戰國到宋代的1000多年中是由坐具轉為臥具的,唐代處於一種變革時期,用於坐和睡的“床”都存在,李白“床前明月光”裡的“床”應該是指用於坐的“胡床”。馬未都還說李白的《長幹行》:“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所繞的“床”就是馬紮子。此論一處,立刻招來指責。其實,馬未都先生的話是一家之言,沒有錯。隻是人們習慣了標準答案,忽視了詩無達詁的現象。試想,如果有人把李白《靜夜思》的另一版本“床前看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山月,低頭思故鄉”拿出,定會招來板磚。
按《辭海》的說法,床是“坐臥之具”,有三個義項:供人睡臥的用具,古時亦指坐榻,如胡床,《孔雀東南飛》有“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安裝器物的架子,如琴床;井上圍欄,古樂府《淮南王篇》:“後園鑿井銀作床,金瓶素綆汲寒漿”。
王力先生在《古代漢語》中講常用詞時也說,床有一解是“漢以後由西域傳入的一種坐具,叫‘胡床’。”《史記﹒高祖本紀》:“沛公方踞床,使兩女子洗足”,也當是坐具。李白寫醉僧懷素的《草書歌行》詩雲:“吾師醉後依胡床,須臾掃盡數千張”,更是胡床無疑。《百家講壇》的壇主不少,對歷史都有大膽想象,有不同看法盡可存疑。“床前明月光”的床,是坐是臥,盡可見仁見智,不必強求一律。
順便說一下“床笫”,床笫(z□)本意是指枕席,多指私褻之意。床笫之私即夫婦之隱私,見於《左傳》:“床笫之言不□閾”,意思是床上的話不可傳出門檻,不像現在演藝界的某些人生怕隱私緋聞傳不出去。漢語中早就有“床笫”這個詞。“床笫”是指床和墊在床上的竹席,亦泛指床舖。《周禮》中就有“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笫”。
笫和“第”相似,常有人寫成或念成“床第之私”。漢語中沒有“床第”這個詞,“床”與“第”也無法搭配。“第”是個多義字,有“次第、第級”義;有“編排、編次”義;有“品第、評定”義;有“科第、及第”義;有“府第、宅第”義等。這些“第”無論從哪個字義來說,都無法與“床”字相連成詞。通過議論馬未都先生的見解,能把床笫弄明白,在口頭上和文字中減少一點“硬傷”,也功德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