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印尼法官的判決》作者:佚名【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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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印尼的法官,Marzuki,帶著難過的心情審判著一宗偷竊案。一位老奶奶被控偷竊木薯。
這位老奶奶訴說著自己的狀況,她的家境貧窮,孩子病了,孫子挨餓,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偷木薯的。
可是木薯園的經理堅持要把她控上庭,以示懲戒。
這位法官讀了控詞,吸了一口氣,看著老奶奶說:「對不起,奶奶。我不能夠不遵守法律,法律終究是法律,所以我要判你有罪,你需付罰款一百萬印尼盾(大約等於新台幣3,500元),否則必須坐牢兩年半。」
老奶奶哀傷無力的低下了頭。
突然間,法官把法官帽摘下,從錢包裡掏出了一百萬印尼盾,放進了法官帽。
然後對著法庭裡所有的人說:「在公正的名義之下,我也要判處這裡的所有人有罪,罰款是每人五萬印尼盾(大約等於新台幣175元),因為在這個城市生活的你們,竟然讓一個人挨餓,以致她必須偷竊食物給她孫兒吃。」
法官把帽子傳了出去,在場的每個人都付了五萬印尼盾,包括了木薯園的經理。
在退庭之前,已經獲得了三百五十萬印尼盾的罰款。
這些錢除了替老奶奶繳付罰款以外,老奶奶帶著快樂又感動的心情把剩餘的錢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