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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花非花,GAME非GAME

花非花,GAME非GAME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河馬仔 您是第725個瀏覽者


有人話人生如遊戲,其實都非常正確,因為如果在充滿痛苦的世界下沒有各種各樣的遊戲存在的話,實際上難以想像,所以人類自遠古歷史基本上不停地開發各種各樣的遊戲。

由於一種遊戲未必人人喜歡玩,例如A君喜歡打RPG,B君喜歡玩音GAME,C君喜歡玩BOARD GAME等等,所以遊戲的發展也越來越多元,所以同樣聚集了不少的愛好者聚首一堂。

而當一個遊戲聚了多支持者之下,再加上一些基本的配套,也可以做到營運的目的。但由於以前的約定俗成下,覺得『戲無益』,所以有好多的相關遊戲相關的活動也升格為『娛樂』,雖然本質是一樣但聽起來GRAND一點。

但其實創作遊戲非易事,絕對要『勤有功』才能做出可以玩得長又有味道的遊戲,自古以來的不少經典遊戲也變成現代的競技項目,這類遊戲玩的時侯千變萬化而要活用腦,當然創作者更是設計的天才吧。

去到現代手機年代,APPS GAME更是大行其道,一日都不知道有多少個遊戲出場,而一些大熱遊戲更是課金寶藏,但不知為何近期就聽到不少朋友講有不少是『垃圾』『驚』,而且有好多遊戲營運不到半年已GAME OVER,真的是『花非花霧非霧GAME非GAME』。

其實主要原因是開發遊戲實非易事,錢已用了一堆之餘,營運更是難事,而由於APPS世界之貪新忘舊之超快步速生存模式,基本上有些遊戲之本質及遊戲性是相當重疊,玩得多自然剌激不了玩家,在這環境下只好進入一個惡性循環,不停在一些之前成功的模式上嘗試分多杯羹,最後成功例子自然越來越少,因為最後就只有價格鬥價格。

制作遊戲需要的是時間,如只是單以改CHARACTER但玩同樣的遊戲實際上與老虎機及彈珠機沒分別,玩A與玩B也只是本質上的一樣,只要那個CHARACTER的『剩餘價值』用完便GAME OVER,但如果可以有時間的話,現在未必會變成這個現象的。

(文 : 河馬仔)
(插圖 : MONO-Land)
(逢星期二和大家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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