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
仙說個題外話
還有就是各位大大看了錢萬別打我阿XD
就是阿
台灣的法律有規定
現在是12年國教
國教就是義務教育
以前是9年
意思是
只要孩子年滿6歲
政府有義務
要供應那個人讀書(學費是政府負擔大部份,人民一部份)
以前是9年(到國中畢業),現在是12年(道高中畢業)
換句話說
就是每個人最基本一定要國中畢業或高中畢業(看他是9年貨12年)
如果因為家庭因素或其他
在義務教育的時間範圍內
無法繼續讀書
政府有義務
一定要派人去了解狀況
如果是沒錢或父母虐待或其他原因
一定要處理(例如沒錢就是政府供應他上學,他自己不用付錢)
因為義務教育是人民的權利也是義務,而對政府來說則是義務
而且在各國小國中高中都有通報制度
只要發現有人該上學而沒上
就一定會通報給地方政府
他們會派專人來處理
還有
每位教師有義務在發現自己的學生有可能被虐待時
一經了解如果是事實
就一定要通報給地方政府
一樣他們會派專人來處理
如果沒有這樣做
那位老師就會觸法
受法律的制裁
而且其實一個小孩有沒有被虐待
並不難辨認的
例如在關節處有瘀青
異常害怕被人碰觸等等
還有阿像小受這種案例,他父母會被強制停使親權及監護權
然後小受會被寄養到他成年,他父母是沒有權利知道孩子在哪等等的優
換句話說就是他父母會連孩子也看不到,因為他的相關資訊會被保護起來
所以在現實裡
要發生如小受這樣的狀況是很難的
哈哈
如果現在還有人只有小學畢業,國中蓮肄業都沒有
如果被媒體報導出來
我想那些相關負責人最少會被民眾批死吧
而且他很可能會丟掉他原本的工作(基本的處罰)
哈哈
咳...我說完了
各位大大看了千萬別打我阿
我知道這只是小說
只是哈哈
因為有學過
再加上此文的背景在台北
所以看到了手癢而以
不小心打太多了
長話短說
這篇真是太好看了
看了好幾遍都不膩阿
文中的小攻小受一家人真是幸福阿 羨慕
寶寶也很可愛的說
[ 本帖最後由 t79626 於 2013-1-29 04:45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