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娜的鬼故事系列-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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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問我,討厭一個人討厭到要殺死他,應該用什麼方式?
這是個有趣的問題,通常這種念頭幾乎每個人都會閃過腦袋,想要殺的對象從父母、師長、同學、朋友、情人、兄弟姐妹……亂七八糟,無一不足。
而會想要去殺人的人,只會去想,並不會真的去做,畢竟殺人真的很麻煩,因為麻煩的不是殺人的過程,是爽快地殺了人之後,屍體的處理。
要怎麼殺,才不會搞得破綻百出,弄得自己也成了陪葬品,若是為了報復而被逮到,那實在太不划算了。
所以,殺人包含了一開始的計劃周詳及到最後還能不被發現的縝密,而它有個名詞,叫「謀殺」。
嗯,預謀殺人,在刑法上第二十二章,第二百七十一條,它的正式名稱叫「殺人罪」,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換句話說,殺人不一定要用命去賠,只要做得好就行,這也算法律漏洞,跟逃漏稅一樣,鑽得漂亮就不用付出代價。
喔,我說錯了,做什麼事都要付出代價,就算不是實質上的代價,至少也是良心上的譴責,但那是對有良心的人而言。
對我來說,殺了讓我恨之入骨的人不會讓我懷有愧疚,我只需要做得漂亮點,讓他永遠消失在這世界上。我的良心只會用在那些因為我不施捨零錢就有可能餓死街頭的乞丐上。
每天都有人失蹤,這些人到底都上了哪?每年的統計數字都在昇高,一個結構愈矛盾複雜的社會,失蹤數字也就慢慢地穩定成長,因為大家都做得很漂亮。所以只是「失蹤」,而不是「死亡」,誰說謀殺不是一門藝術呢?
廢話講夠了,回到正題,要怎麼讓一個人「消失」得漂亮?
這是個學問,有部電影是這樣的,一個丈夫因為生意失敗,想要用老婆的保險金來翻本,雇了個帥到讓人栽跟斗的殺手去宰了他老婆,還要讓一切看起來就像是意外,而那殺手的手法也挺另類,先是勾引她,玩弄她,卻不一口氣殺了她,拖拖拉拉地讓她給發現了一切,最後連老公也扯出來,搞得該死的人死不了,不該死的全死光了。
所以,謀殺首要是乾淨俐落,確定目標後,宰就對了,不要有任何情感的牽扯,免得節外生枝,但用什麼方法宰又是個傷腦筋的問題。
這就要看殺人的人有多變態了,有的人喜歡用工具虐待,看著對方血淋淋地一口氣一口氣地沒了呼吸,還要眼睜睜看著他死,口中可能還會唸著:「我等的就是這一刻,我要你到死都記得我。」
嗯,他記得了,但也死了,報復的快感只有這個人活著的最後幾分鐘,通常這都是被憤怒衝昏了頭,毫無建樹。老實說很沒意義,我個人並不認為這樣的殺人手法是學問,更別說藝術了。
所以把人宰得鮮血淋漓絕對不是我的選擇。
除了見血,再來最常見也最方便的應該是窒息,用繩子、用塑膠袋、用枕頭,如果有時間,寫一千種會讓人悶死的工具都可以出一本書了,總之只要讓這個人不能呼吸,就能達到目的。
但是,那真的很噁心,若是有機會見到窒息而死的屍體,那絕對真的是經典,尤其是絞殺,當一個人的呼吸道被緊緊束縛住時,首先他的五官會因為擠壓而凸出,不用說在那個當下凸出的眼睛是對著你的,除非你事先把他的眼睛挖出來,否則你要是用力點,眼珠子因為顱內壓過高蹦出來也是有可能的,再來他會因為掙扎而面孔猙獰,相信沒有人會想死了個爛人,還要被他的死相給嚇得往後二十年都睡不好覺,更別提之後脫肛啦、排泄物全都流出來啦……想都覺得噁。
這也不是我的選擇,至於其他什麼溺死、火燒、用毒……千百種死法都會有破綻,也麻煩的要命,可控制的因子並不在你身上,任何事都會有變數,而謀殺又只能一次,不會因為你這次殺得不好,還能重來一次。
所以我的謀殺方式是,自殺。
當然不是我叫他去自殺,他就會乖乖地去死,要有這麼容易,賓拉登早就死了幾萬次了。
我曾看過一篇文章,有個老婆發現老公不忠,她懷恨在心,心想一輩子的青春歲月、無怨無悔對待這個男人,最後他竟然去外頭養了個體重只有三十六公斤,年齡只有她一半的小婊子?
這怎麼能不恨呢?但她殺人的方式就令我相當欣賞,而她的武器就是耐心,還有一手精緻的廚藝,她花了八年的耐心,把她的丈夫從一個風流倜黨的魅力男子飼養成了一頭豬,她那負心的丈夫毫無所覺地變成了肉體炸彈,高油高脂高鹽的料理配上他的好胃口,最後讓他心血管爆裂,死在妖嬌小狐狸的裸體上。
我想我要的手法跟這位智慧女士差不多,但我沒這麼多時間,耐心可能也不足,然而謊言及手段就是最好的催化劑。
我要殺的人,就是我的上司。
嚴格說起來,這個人在幾個月之前還是我同事,而且還是我最好的朋友,他老婆還是我學妹呢,光是我們的關係就沒完沒了地牽扯不清,若不是他硬生生從我手上奪走晉升之路,我想我們的友誼是可以維持一輩子的。
職場如戰場,親兄弟都可以為了利益反目,好朋友的橋樑當然也可以只是裝飾品,尤其當我知道我苦心經營多年的人脈及馬屁全都被他的冷箭給射下馬,而我竟然淪落到當他的助手。老實說我還真差點暴走了,差點想要把他活活玩死,然後在他最後一口氣時對他說:「我等的就是這一刻,我要你到死都記得我。」
終究我是忍下來了,我的內在還是個文明人,並不擅於殺戮,更不想下半輩子花在牢裡看人捅屁眼,或著被捅。
每個人都有弱點,所以要擊垮一個人就要從他的弱點下手。他相當迷信,這點我從他老婆口中問出來的,據說是因為他在外地求學時,曾撞見有人搶劫並且殘殺了一名女子,他卻沒有當機立斷地報警,導致那名女子大量流血而死亡,他曾因此還求助心理醫生,說他有了創傷症候群。
真是笑死人,被搶的不是他,他竟然會因為這樣嚇得有了心理創傷,此後每逢初一十五,他必定祭拜,搞不清楚到底是在拜誰。
總而言之,迷信這點很好用,我決定嚇死他。
我想我把情緒藏得很好,他對我可說是毫無防備,很多事情都是經由我做的決定,他也完全信任我,本來嘛,他的這個位置原本就是我的,沒道理做得比他差勁。
我的復仇從他的車子開始,我在他的車子座椅下安裝了定時錄音帶,時間一到就會發出聲音,我錄了許多恐怖電影慣用的女鬼哭聲,接著在他的車盤下夾了一隻死狗,然後趁他不注意時把手機鈴聲換成女人的尖叫聲。
這招很好用,他完全陷入一種既莫名其妙又恐慌的程度,當他的車子底下發出屍臭味時而引來警察時,他的表情真它媽的爽快!
但這些還不夠,這只是嚇他,還沒讓他嚐到苦頭,我用他的名義挪了公款,在暗中幫他成立了一個秘密的帳戶,把A來的錢全轉到那裡去,那些金額大到讓他跳兩百次黃河也洗不清,最後我還去調查了當時他見死不救的女子,找了個妓女陪他玩一陣子,硬是讓他以為那個妓女就是當時那名女子附身來找他。
花了不到半年,他精神耗弱,在家上吊了。
我雖然復仇了,卻一點都不好玩,甚至有點失落,我處心積慮想要他死,他卻這麼容易就掛了,一點反抗都沒有。
我殺了一個人,卻沒有半個人跟我分享,於是我只好到他墳前,把一切都告訴他。
「我要告訴你,」我帶了鮮花,素果及香燭,細心幫他把墳頭的雜草除掉,「你車上的女鬼哭聲是假的,那是我放的,我只是要嚇嚇你,」我說,倒了一杯酒給他,「還有那隻死狗,也是我夾在底下的,有點臭,我知道。」
坐在一旁的水泥矮牆上,我歎了口氣,「還有那些錢,那也是我搞的,可惜你一毛錢都沒花到,還被人以為畏罪自殺,真是有夠冤枉。」
我把杯子敲了敲他的,一口喝掉,又說:「喔,對了,還有那個叫什麼君的女人,她是個妓女,也是我找來假扮的,她跟你害怕的那個女人一點關係都沒有。」我聳聳肩,全說出來了,他也死了,只能靜靜地躺在墳墓裡聽我把真相說出來,拿我一點辦法都沒有。
原來殺人一點都不好玩,連有趣都稱不上,我甚至想著下次若有需要再殺人時,也許該用傳統一點的方法,雖然無法同時顧及到藝術的層次,但過程應該有趣多了。
我把杯裡的酒喝光,其餘全都留給他了,然後坐上這台嚇死他的車,他老婆便宜賣給我的,反正我也開得很順手。
我扭開鑰匙,緩緩駛離了位於山區的墓園,車子小心平穩地開在沒有護欄的山路上,繼續想著我的殺人記事。
接著,莫名奇妙地,真的是莫名其妙,我完全沒有想到會有個「咔」地一聲,像彈簧跳起,我還沒反應過來,耳邊傳來一個男人的聲音:「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嘻嘻嘻……我統統都知道了……」
誰?知道什麼?
我被這聲音嚇了一大跳,車子在山間小路打了滑,就快要撞上一隻小狗,我又急急打了兩圈方向盤,另一邊就是沒有護欄的山崖。
然後,然後……
我掉下去了。
我正在下墜,用很快很快的速度往下墜,我必須要說我腦中完全空白,連死亡的可能都沒想過。
接著,接著……
碰!
擋風玻璃受到了衝擊,整個碎裂,其中一大片玻璃碎片直插刺入我的脖子,鮮血開始狂奔而出。
我這時開始想……
如果你問我,討厭一個人討厭到要殺死他,應該用什麼方式?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