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到19世紀,歐洲出現了所謂的圈地運動(enclosure movement)。在這段時期,羊毛製品的銷售量大幅增加,商人們為了滿足以及增加羊毛的數量,因此而使用不同方法把圈佔和合併耕地,而其中的方法包括了把公地私有化、強迫小農民售出土地等,以增大牧場面積。由中世紀到18世紀,整個歐洲的農業體系十分相似。封建社會的農業體系通常使用敞田制(open field system)。最早追溯到十二世紀,在英國,少數公用田地被圈起為私有田。而這一運動在十五和十六世紀迅速展開,此時羊毛成為相當具有利潤的商品。16世紀至17世紀,圈地行為被羅馬天主教會公開指責,反對圈地行為的法令也被頒布。然而18世紀歐洲農業的機械化要求寬闊、集成的農田,之前的敞田制成為了瓶頸。之後一系列的政府行為,使圈地運動於1801年被合法化.
中世紀的歐洲,在西起英格蘭,東至烏拉爾山,南迄庇里牛斯山脈和阿爾卑斯山脈,北至丹麥和瑞典南部的廣大平原上,大體都盛行敞地制(open field system)。敞地制起源於農村公社的土地形式。每年收割後,莊園主和教堂的條田、農民的份地都按慣例撤除各自設置的籬笆、柵欄等物,敞開作為公共牧場。敞地以外的公有地名為莊園主所有,實屬農民共有。田地的分散給農民的耕種和管理帶來諸多不便。因此,在12世紀中葉,英國就有人將分散在各片大田的條形地通過交換而合併起來。這種趨勢在盛行敞地制的各國都是共同的,只有先後之別。13世紀,英國莊園主根據《默頓法令》,圈佔公有地以至份地。在14、15世紀農奴制解體過程中,圈地現象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