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樂音悠揚,餘音繞樑,資深指揮家身著燕尾服站在最前排、最顯眼的位置,看他氣勢如虹的揮舞著指揮棒,在一片如癡如醉中劃下最後一個音符,結束這場規模龐大的演奏會,宛如完成一項最神聖的使命。
如雷的掌聲響起,眾樂手鞠躬回禮,布幕落下,莊達佑隨即起身,將琴弓隨手一插,琴弓完美的貼合在他的手掌與大提琴之間。
看他熟練又輕鬆的神情,彷彿自己是流浪的劍客,這漂亮的一招便是刀劍入鞘,沒什麼了不起,可是身處氣質上乘的古典音樂世界,在旁人看來,他著實是特立獨行的。
所謂特立獨行,並不單指他耍帥似的收拾他吃飯的傢伙,還有他的髮型、上台演奏時的打扮、休閒時的活動,及平時的座車。
他的髮型是「停機坪」,也就是小平頭的變種--會留這種發型的,最常見的就是美國大兵了,而以一個大提琴手來說,這種發型並不搭軋,如果再加上他充滿侵略性的眼神,簡直像是把琴弓當軍刀,隨時準備割人家喉嚨了。
不上台時,他身上永遠看不到有扣子的衣服,他有各式背心、迷彩服,還有運動服、休閒服,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大軍靴,走起路來簡直比美國大兵還跩,然而看到這身打扮,還有誰會將他與古典樂聯想在一起?說他是職業傭兵還比較像。
達佑喜歡冒險,不練習時就攀岩、運動、打獵、騎馬、參加恐怖冒險營、玩真刀真槍,甚至還報名過一些不可思議的挑戰節目……說得清楚點,如果他不是不怕死,就是個大變態!
而如果他真的那麼愛從事冒險活動,幹麼不去當個冒險王就好了,還跑來裝模作樣的玩古典樂?
這自然是有原因的--
莊家有個老爺子,本身明明是學音樂的,偏偏跑去從商買賣土地,結果可能是錢賺太多了,有損陰德,導致妻子無法與他白頭,於是這個老頭又放棄事業,跑去學命理,想看看老伴為什麼不要他先走了。
這一學倒學出興趣,竟學了十幾年,還拿莊家上下幾十口人做實驗,當然,也不會獨漏達佑這匹野馬。
他剛出生時莊老爺還學藝不精,頂多只能算算他的個性,看將來有沒有成就,如此而已;過了幾年,他懂事了,莊老爺批命的能力也見成熟,竟鐵口直斷他沒有搞藝術的命,後來還會成為流浪漢,到老才見安定。
嗟!他為什麼要聽他的?他要是相信命運掌握在別人手裡,又怎麼會成為今日的野馬咧?
不過,莊老爺花了時間和金錢去學命理也不是白學的,更少達佑的個性就如莊老爺說的很難受控制,要不是他堅決打敗命運之說,肯定不會走入音樂這一行,而是跑去當個名副其實的流浪漢。
事實上,達佑不安於室的本質並非莊家第一人,舉個現成的例子,他父親的流浪癖就比他更嚴重,自從二十年前與母親離異後,他便浪跡天涯、居無定所,並且另娶了三任老婆,可卻都不得善終,十年來都沒再回過莊家,最近一次聯絡,是他三年前寄來的一張明信片,莊家人早就不敢期待他回來團聚,且已習以為常。
然而這一切,莊老爺子算中了嗎?很令人氣餒的,他算中了。
那麼,莊老爺子說達佑今年將有大變化,真會應驗嗎?
呃,好吧!他這匹野馬眼看是快拴不住了,但要變也要挨到明年再變,否則他對抗命運之說那麼多年,到頭來還是全盤輸給那個老滑頭,這不是比砍了他的頭更叫人不能接受!
至於會有什麼變化,老滑頭沒說,他也不想知道。
「嘿!大俠!先前我看到你和一個東方人在說話,是你朋友嗎?」金發碧眼的史密斯過來打招呼,他是同團的大提琴手。
為了遠離爺爺愛算命的魔爪,達佑到美國定居、學習音樂,並在國家樂團任職,完全不接受批命的干擾。
近來好萊塢吹起中國風,幾部拍攝精緻的武俠片,打響其國際知名度,成功打進西方市場,不僅深獲好評,更引起西方人對中國武打的興趣,所以達佑的「刀劍入鞘」立刻令他被人聯想為深諳武功的大俠,名號不脛而走。
「是我祖宗,你有興趣?我可以幫你們撮合、撮合。」達佑故意胡說八道,他和這名同儕還滿熟的,知道他並非同性戀。
「你這個神經病!我只是好奇你們談什麼談那麼久?」
達佑這個人最沒耐心聽人說話了,每每跟他說幾句話,他就動來動去,好像身上長蟲一樣,巴不得重點說完就閃人,而他竟破例安靜的和那名東方男子談了近半小時,所以史密斯才會這麼好奇。
「我下個月要去台灣,我哥要開個人獨奏會,我是神秘嘉賓,聽說愛德華也接受了邀請。」達佑終於告訴他。
「你哥哥開獨奏會?怎麼不早說!幫我留張票。」史密斯趕緊報名。
達佑的哥哥莊達彥是個小提琴家,在樂界評比奇高,現下要開個人獨奏會,想必一票難求。
「去年新年你不是才在這裡看過他的演出嗎?」達佑瞟他一眼。
「好音樂怎麼會嫌多咧!而且上次你哥哥來紐約時,談到你們台灣的算命學,我很想去見識、見識。」史密斯興致勃勃的道。
「你要去便去,幹麼跟著我?再說我最討厭算命了,你跟著我,永遠沒機會見識到何謂算命!」達佑恨恨的瞪著他。
「嘿!」史密斯不由得被他瞪得矮了半截,「中國不是禮儀之邦嗎?你這是什麼待客之道?」
「抱歉!我拿的是綠卡,當美國人很久了,不爽我嗎?來單挑啊!」達佑皮皮的哼了聲。
「跟我這個真正的美國人講美國人?你是沒見識過美國人的厚臉皮嗎?太自不量力了!你機票訂了沒?幫我訂你旁邊的位子。」
就這樣,達佑帶著一個跟屁蟲回台灣,因為他如果不照史密斯的話辦,他往後的日子會更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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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意臻是個好動的女孩,而且好色。
所謂好動,就是她喜好戶外活動,不管是團康,聯誼、爬山、健行……什麼都好,只要開口找她,她一定準時赴約。
因為她討厭閒閒沒事待在家裡,她討厭那個家,所以巴不得天天有藉口逃離!
羅家是個社會階層不高的家庭,羅母在工廠上班,常常為了加班沒空做家事;羅父雖名為出租車司機,但其實是個賭徒,家裡的財務狀況永遠入不敷出--但,家境不好並不是她討厭這個家的原因,畢竟她不是虛榮的女孩,不會因為家庭狀況不如人就瞧不起自己的家。
若要說,她討厭的,應該是父親愛賭這件事才對,想有哪個人能容忍家裡有個賭徒的?即使那個人是她的爸爸,她也要罵他不負責任。她國中畢業就得開始打工賺學費,全都是這個任性的老頭害的!
而意臻更討厭她的哥哥,因為他是個以考大學為名,老是向家裡要錢的豬頭!
不是她故意貶損他,但以現在大學錄取率近乎百分之百,他也能落榜來看,不是豬頭是什麼?更何況他老是以長子自居,對家人頤指氣使的,偏偏父母卻都縱容著他,她看了心中就有氣!
他憑什麼?就憑他身為男丁,還虛長她幾歲就可以指使人嗎?啐!滾遠點,讓她耳根清靜點。
家中唯一讓她心服的,就只有姊姊了。
姊姊非常負責,而且負責得太過沒分寸,為了增加家裡的收入,她毅然決定高中畢業就不再升學,不但白天開父親的出租車賺錢,晚上還端盤子兼差,忙得姊妹倆都沒時間好好說上一次話。
意臻少了談心對象,對家的排斥感不由雪上加霜,每天都祈禱自己能早日脫離苦海,可惜逃離的費用太高,她的課外活動又花了不少錢,所以她只好繼續窩在那個討厭的小地方,偶爾向姊姊調點頭寸。
嗚……她不過是個高中剛畢業的十八歲少女呀!為什麼她的少女時代是這樣過的?真是太機車了!
至於好色呢,是指意臻這個人說話葷素不忌,只要對方是公的,她就敢跟人家講黃色笑話,管他是老是少,半生還是不熟。
其實她長得相當精靈可愛,削薄的短髮不胡搞,粉嫩的臉頰不化妝,平板的身材不賣弄風騷,清脆的聲音也不亂發嗲。
從外表,完全看不出她是個愛虧男人的好色女,可是從她嘴裡吐出來的,男人不是帥哥,就是「酷面」,除了不屑家裡那兩個男人,懶得理他們外,她對討厭的男人開的玩笑尤其過火。
有一次,一個色老頭開著Lexus到加油站加油順便來把妹,雖然把的不是她,是另一個綁馬尾的俏麗女孩,但意臻仍忍不住對他開了個「鐵杵磨成繡花針」的玩笑。
剛開始,她主動出擊,不斷誇獎色老頭的車多帥,開這種車的男人又有多瀟灑,一定有很多美女自動黏上來等等,搞得色老頭心花怒放,有見風轉舵的意圖。
可是到了中場,重頭戲來了--
「鐵杵磨成繡花針」是說古代有個好色皇帝,每天沉迷於美色、不問政事,眾卿家束手無策,不知如何規勸才可免於被砍頭的命運,後來一位聰明的大臣鼓起勇氣告訴皇帝一句話,「鐵杵也會磨成繡花針啊!」於是皇帝為了寶貝著想,從此便非常節制。
「帥哥你年紀也超過五十了,每天有這麼多美女陪你,可能早就磨得跟針一樣了吧!」意臻用甜膩膩的聲音問道。
色老頭雖然有錢開高級房車,但小時候沒唸過什麼書,連鐵杵磨成繡花針都聽不懂,所以聽得有些模糊,不過,他總算還聽得懂「針」有多細小。
「嘿嘿,小美眉,妳要不要上車來,我免費給妳看看我有多粗!」他色膽包天的問。
「哎呀!人家還在上班耶,怎麼不等到下班了再問?沒誠意!」意臻嗔道。
「妳幾點下班?」色老頭以為有希望,連忙追問。
「嗯,人家肚子餓了,想不起來啦!」她可愛的說。
「妳想吃什麼?我請客!」色老頭急於表現。
「我喜歡吃香腸嘍!但是只請我吃,這麼多同事看著,多不好意思。」她故意眨眨眼,伸伸丁香小舌,一語雙關,逗得色老頭差點現場解開褲頭。
當時已經是晚上十點,色老頭色慾熏心,當下從皮夾裡掏出兩千元,伸手想拉她--
「小美眉,我們去繞一圈再回來,買點東西請大家吃,相信妳的同事不介意幫妳代一下班吧!」他本想一張繳了油錢,剩下的就當成給大家的紅利,但意臻卻巧妙的躲開來,鈔票落在為他加油的男工讀生手裡。
「這樣啊!我問問我男朋友好了。」她說著跑到對面的加油區,笑嘻嘻的邊和某個男孩說話,邊向色老頭打招呼。
色老頭這下臉都綠了,回頭趕忙抽回一張鈔票,找完錢後便識趣的離開。
「你又在戲弄人家了啊!」與她交情好的男工讀生了然於胸的說。
「嗟!他要是不給戲弄,我還戲弄不起來咧!」她輕哼了聲,不在意的道。
「我是怕有一天,我這個冒牌男友會被人蓋麻布袋。」
「不會啦!長腿帥哥,你跑快點就行了!」
「只怕到時連腿都被人打斷。」
「哦,不知道沒有腿的人都怎麼辦事哦?」說沒兩句,她的話題又繞回這方面打轉。
「妳的腦袋只裝了這些東西嗎?小色女!」男工讀生用力壓了下她戴了工作帽的頭。
「在電視上看到美麗卻雙腿殘障的女人,你沒想過怎麼跟她炒飯嗎?」意臻沒停止她的好奇。
「沒有大腿夾緊的感覺,肯定少一味,而且很多姿勢都不能做。」人家女孩子這麼放得開,男工讀生也不遑多讓。
「哈--你想過!」她像挖到了天大的秘密一樣開心,連忙跑回對面大聲嚷道:「各位,我們的帥哥傑想用各種姿勢和沒腿的女人炒飯!」
「喂!是妳先開始的耶!」男工讀生急急忙忙的追上去。
這名工讀生叫阿傑,意臻總是喚他帥哥傑,他們兩人才認識一個禮拜,但已經因為有點色色的話題而混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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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讓哥哥發現他回來了,達佑接受音樂會協辦單位的招待住進五星級大飯店,而不回莊家位於陽明山的豪華大宅。
奇怪的是,這件事竟然被神通廣大的莊老爺給發現了,氣得達佑摔壞了飯店兩組電話,因為他最不想見的就是這個人了。
可是莊老爺再怎麼說也是他爺爺,他親自打電話上來,說他在樓下的Lobby等他,他還能怎樣,直接叫他去死嗎?那可不行,老人家年紀一大把了,如果真的不幸就近掛了,到時家人怪他咒死他可怎麼辦?
既然老人家死不得,那就拉個墊背的好了。於是達佑拉了史密斯同行,打算真的受不了時,就踢他兩腳出出氣。
「喂!臭小子,你可回來啦!爺爺三年都沒看過你了。」莊老爺坐在漂亮的淡綠色沙發上,揚揚他的掃帚眉,一臉喜悅的道。他身邊還跟著一個司機兼保鑣的壯年男子。
「有什麼好看的?我還不是這樣,住紐約、搞音樂,『安定』得很!」達佑故意強調安定兩個字,目的是要讓爺爺明白,他的算命學在他身上根本無用武之地。
「這是史密斯,跟我一樣是拉大提琴的。這是我爺爺。」他簡單的為雙方介紹一下,不等兩人寒暄,便自顧落座,疑惑的問:「你怎麼知道我在這裡?老滑頭。」除了工作人員外,這件事應該是被保密的呀!為什麼他爺爺會知道?
「達彥獨奏會的神秘嘉賓是我孫子,人又是我推薦的,當他到達台灣,協辦單位自然要禮貌性的知會我。」莊老爺一臉老奸巨猾的說。
「靠!」達佑說著用力踹史密斯一腳。
幸好史密斯還沒坐下,動作靈活,又訓練有素,這下竟然躲過了。好險!
莊老爺對孫子輕慢的態度一點也不在意,回頭笑著對史密斯點頭致意,用英文道:「史密斯,達彥曾經寫信告訴我,達佑承蒙你照顧了。」
「尼爾在信中提到我?真是太榮幸了!想不到他還記得我。」史密斯欣喜若狂的叫道。他聽得懂一點點中文,可一句也不會說。
「我這個孫兒優點不少,人緣佳更是不用多說,哪像阿佑,你敢拿他當朋友,我還真佩服你的勇氣。」他瞟了眼孫兒。
「我哪裡差了?才剛回來,你就馬上跑來求見,還有誰比我更有魅力的?」莊達佑超屬的揚著下巴。
「我知道你不會來見我,才特意跑來堵你;而你不想聽我說命理,我今早特意卜了個卦,就是要你非聽不可。」莊老爺就是愛挑釁。
「嗟!果真是個無聊的老頭,只有老頭子才會幹這麼無聊的事。」達佑忍無可忍的翻起白眼。
「卦象說你今天會遇到一個改變你一生的人,遇見了嗎?」莊老爺神秘兮兮的問。
「我今天遇見很多人,每個人都可能改變我的一生,但絕不是你想的那種改變!」達佑說完朝他敬個舉手禮,又道:「我去外面抽根菸。」打算丟下他和史密斯,獨自快活去。
再聽老滑頭說下去他準會「破病」,還不如溜出去抽根菸爽快。
走到飯店門外,他燃起一根菸,自在的抽了起來。
沒錯,就如老滑頭說的,他們已經三年沒見了。老滑頭年事已高,一年難得出一次遠門,就算要出遠門也不會是去看他,大部份是拜訪老朋友,而雖然莊家人每年都會在中秋節這天聚會一次,但這三年來他始終沒回過台灣,所以祖孫倆就這樣一晃,三年未曾相見。
內疚嗎?才怪!反正莊家人口多得是,不差他這一個,沒什麼好內疚的。
說來奇怪,老滑頭生了十名子女,可是沒一個跟他住,其實他這個人脾氣並不壞,也沒什麼怪癖,但就是子孫緣薄,據他自己說,他和親人相剋,飯吃多了反而會害他早日歸西,所以還是分開住來得好。
嗟!又是算命。因算命而無法享天倫之樂,算他活該,怨不得別人!
不過,看來老滑頭並不難過,他們就不必為他白操心了。
達佑的父親是莊老爺的么兒,也是莊老太太生前最疼愛的一個,可是他們這一房的命運卻很坎坷--父親離婚、出走、漂泊;大哥雖有成就卻必須娶個有特定八字的女孩,管他愛不愛;而他呢?為了反抗命運之說而過著勉強自己的生活,無所謂快不快樂。
因為種種前因,所以莊老爺給予的關注才特別多吧!
個性的關係,爺孫倆老是鬥來鬥去的,也許莊老爺認為這是增進親情的方式,但達佑覺得根本沒什麼幫助,依然不屑老滑頭的命理之說。
而到底老滑頭的預測準不准呢?用個比較貼切的形容詞,他不只是准而已,而是「狠」準!
自他懂事以來,這個老滑頭還沒算錯什麼大事件,加上這幾年老滑頭開始研究道術及神通,簡直如虎添翼,都快變成活神仙了。
只是老滑頭到底想幹麼呀?想當神仙也不要拿自己的子孫當實驗對象啊!
說他今天會遇到改變他一生的人,真的嗎?
不管是真是假,老滑頭的目的都達到了。他是故意來給他好看的,雖說他努力抵抗命理之說,但老滑頭的威信已立,他受影響的程度仍不小。
現在才早上十點多,難道他一整天都必須在心裡偷偷臆測,誰是改變他一生的人?
踩熄煙屁股,達佑燃起第二根菸,不禁開始憂心起爺爺的預言來……
第二章
非例假日的二流PUB裡依舊高朋滿座,意臻這個不甘寂寞的女人又參加聯誼了。
新學期開始她就要上夜二專了,工作也已由小夜轉日班,高職畢業後的空窗期,夜晚實在閒得發慌,有活動當然要參加嘍!管他二流三流、高級低級,反正她不想待在家裡。
本次活動是由同學小P負責的,不是什麼大陣仗,只有三男三女而已;女方都是意臻的同學,男方則是某三流大學的學生,大家都是初識,連主辦人也不例外,只有一面之緣而已,也就是上次聯誼的續攤。
不過既來之則安之,年輕人容易混熟,昏暗的環境中,很快地,一群人開始百無禁忌的聊了起來。
其中有位男孩很逗,幾乎跟意臻一樣愛說有顏色的笑話,他嘿嘿嘿的冷笑,看著她道:「這個東西很奇妙,聽說東方人比較短,西方人比較長,和尚則是用不到。妳敢不敢去問問那邊那個老外,」他指著同排最後一桌的一個外國人,「問問他有多長,並請他大聲告訴我們?」
「這個簡單!」意臻笑笑,一拍桌子,瀟灑的轉身往老外的桌子走去。
真是小兒科!不知道她羅意臻天生就愛這味兒嗎?
目標桌總共坐了四個人,三男一女,只有一個老外坐在正中間,很明顯他就是她要找的人,可是她越走,就越發現自己的目光被坐在右手邊的東方臉孔所吸引住。
他是個搶眼的男人,而且相信不論身在何處都是搶眼的,因為他有張漂亮卻剛毅的臉、充滿野性味道的劍眉、彷彿洞悉一切的銳利眼神,結果他只是若無其事的坐在那邊而已,不知道是來獵豔的還是來被獵。
總之他看起來傲慢得像頭公獅,彷彿天塌下來都與他無關,除非來了入侵者,他才可能有所行動。
而意臻這個又瘦又扁的小女孩當然稱不上入侵者嘍,迷途羔羊還比較貼切,所以他也只是懶懶的抬眼盯著她。
就這樣,意臻在老外的面前站定,眼睛卻盯著達佑不放,一時間也不知道自己來幹麼,連她自己都覺得有些莫名其妙。
「有什麼事嗎?」左手邊的東方男子問。
「呃,我想問……」意臻發覺自己還盯著那頭公獅看,連忙掉頭面對發問的男子,「嗯,這個老外會不會說中文?」
「不會。」男子回道。
「不會更好!」她將兩手撐在桌面上,然後伸出一隻手,用蹩腳的英文說:「Hello!My name is 羅意臻,What is your name?」
老外不疑有他,也伸出手與她握了下,大方的回,「Duncan?Smith and Hello!」
「我和朋友打賭,」意臻放棄自己的爛英文,改用中文慢慢說:「請你幫個忙,跟著我念,OK?」
「What?」史密斯不明所以的左右看了下。達佑仍沉默不語,倒是左手邊的男人很樂意幫她解釋。
意臻看他大概懂了,便道:「我。」
「我?」史密斯配合著說。
「Louder,please。」她示意他站起來,自己則退到一邊,讓他可以看見她的桌子。
史密斯有趣的笑笑,站了起來,就見意臻用雙手圈住嘴,大聲對著朋友桌大喊,「我的--」
「我的--」史密斯有樣學樣,也圈住嘴喊道。
「勃起--」
眾人這時發出曖昧的聲音,史密斯回頭看看朋友,似乎覺得這只是無傷大雅的玩笑,於是繼續配合。
「勃起--」
「長度是--」
「長度是--」
「九公分!」
「九公分!」
九公分一出,所有人不是趴在桌上就是跌倒在地。
大家都知道東方男子勃起的標準長度是十二公分左右,西方男子應該不只。現下老外承認自己只有九公分,難怪大家要跌成一團。
這時意臻聽見後方傳來一陣低沉的笑聲,突然身體產生一種異樣的感覺,只覺得那聲音無比性感。她驚訝的轉頭看了身後男子一眼,只見他別開頭抱著肚子笑,笑得全身都在抖動。
史密斯終於發現自己出糗了,連忙拉著友人問發生了什麼事。
「還沒完!」意臻出手阻止,要史密斯的注意力回到自己身上。她再度圈起嘴,再喊,「這是--」
「這是?」史密斯開始有些遲疑,聲音沒剛才那麼大了。
「直--徑!」她仰頭長嘯,以爆發似的狂吼做結束。
史密斯感染了她的瘋狂,索性不顧一切的大吼,「直--徑!」
最後兩個字一說完,現場掌場四起,狼嗥聲不斷。
意臻滿意的拍拍手,回頭向史密斯道了聲謝,再與他一握,鞠個躬完美的退場。
臨行,她又看了達佑一眼,結果發現他也在看她,眼裡多了一分有趣。
但事情到這裡便打住了,意臻回到她的位子,達佑也回頭和朋友聊天,整晚都沒有進一步的行動。
「喂,意臻,我是要妳問問那老外的名字而已,妳怎麼問他這種問題?妳的思想很邪惡哦!」回到座位,出題的男孩表情曖昧的對她擠眉弄眼。
「我知道!西洋人的比較長嘛!Duncan?Smith,天曉得怎麼拼,不過翻成中文是鄧肯史密斯,五個字,還是很長;和尚用不著,只用法號。這種恐龍時代的笑話你以為我沒聽過嗎?敢在我面前賣弄!」意臻坐回自己的座位,得意揚揚的蹺起二郎腿。
「哇!辣哦!要不要和我去續攤?」
「嗟!等哪一天你直徑九公分的時候再通知我,我會去試吃的。」意臻說著坐姿向前,拿起桌上的吸管,唱作俱佳的表演起來。「剁下來!我切切切切!切成薄片,倒麻油、加辣椒、爆炒三分鐘,咬一口……嗯?怎麼縮水了?吃不飽啦!」假裝吃完,還一臉不屑的樣子。
「哇!妳好毒啊!當妳的男人不就要穿護具才敢睡覺?」
「穿護具那有個屁用!我上面和下面都長牙齒,最好的方法就是都不要伸進來。」
「哇咧Orz!」看字的外型就知道,意思就是一個人手撐地,跪在地上磕頭。
「我還Or2咧!」這個屁屁翹的比較高。
大夥看她玩得這麼辣,乾脆玩起時下最In的「國王遊戲」來。
「國王遊戲」是種紙牌遊戲,顧名思義就是抽到國王的人可以下達指令,不管內容是什麼,照辦就是了。這時若是沒有紙牌,用紙條代替也可以。
很多年輕人將國王遊戲玩得很鹹濕,他們這一群也不例外。
有人要求拔三根最接近鼠蹊部的腿毛吞下去,有人要求舔股溝,有人要求舔腋下的汗水,更有人要求來段舌吻,情況是越來越失控。
現下所有人全投入瘋狂的遊戲中,方才的插曲不過是今晚節目的一小部份而已。可是在意臻心中,那異樣的感覺始終揮之不去,即使她一直都背對著那名東方男子而坐,還是得努力克制自己不回過頭去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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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的另一頭,厚臉皮的史密斯正請同桌的友人喝酒,為他直徑九公分的大寶貝慶功。
他舉杯輕敲了下自己左手邊的酒杯,饒富興味的道:「很可愛的女孩子,她哪才多看了你一眼哦!」
「是嗎?她看你比看我多。」達佑回道。
「少在那邊吃味,看得出她看我們兩個的眼神不同。」
「當然不同,你也知道自己什麼尊容。在台灣,即使長得像殺人犯,只要是西洋臉孔,女孩子一樣主動ㄔㄨ過去。」何況史密斯長得又斯文又俊美,在這裡才坐了一個鐘頭,就有二十幾個女孩子自動靠過來詢問,平均三分鐘一位。
「瞧你口氣酸的,我也注意到你多看了她兩眼啊!」
「我是看這個小女孩,沒胸又沒屁股的,可惜了一張清麗的臉。」達佑若無其事的否認。
「原來你是嫌棄她呀!我還以為你怕和別人搶,那桌說不定就有她的男人。」史密斯故意靠向他,遙望著意臻那桌道。
「我要是真的喜歡她,還怕和別人搶嗎?老子今天就是沒心情搞一夜情!」達佑嘴硬的推開他。
雖然他沒心情搞一夜倩,但那女孩的確勾起他的興趣,這點是不容否認的。在他內心深處,爺爺的預言仍威脅著他,他不想認識任何一張新面孔。
「嘿,你轉性了,開始像個音樂人了!」史密斯訝異的道。他自認為搞古典樂的都有氣質、品德,不屑一夜情,而達佑顯然一直不符合這項標準。
「吵死了!笑面虎,喝你的酒吧!」達佑煩躁的吼道。
可以確定的是,今晚,他不會再看那女孩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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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歸瘋,不甘寂寞也有個時限,意臻還算守規矩,她總是儘量趕在午夜十二點前瘋完,然後回家洗澡睡覺。隔天還得早起上班呢!
第二天,她邊打哈欠邊與假男友阿傑哈拉起昨晚的豐功偉業,說到生動處,瞌睡蟲禁不住也全部跑光光。這時,連有車子進來都不能讓她閉嘴。
「那個酷面有夠爆笑的,後來我趁著大家在交換電話號碼的時候,一把搶過他的手機……歡迎光臨!請問加什麼油?」她上前招呼加油客,等客人調下車窗的這段期間,還不忘回頭繼續道:「他的電話簿裡竟有我的電話!原來我們曾聯誼過,不過那一次人數太多,沒機會說話,他說他很想認識我。」
車窗降了下來,露出一張有點面熟的臉孔,這時意臻並不在意,反正這個行業有點地緣性,也許這位客人曾讓她加過油啊!
可是坐在車裡的人對她印象可深了。
「嘿,美眉,這麼巧,原來妳在這裡打工啊?」男人說。
「呃,對不起,你是……」她疑惑的探頭問。
「我們昨晚在PUB見過,記得吧?」他笑著說。
意臻一經提醒,仔細將來客瞧了一遍,這才發現他是昨晚PUB裡那名老外的朋友。但不是讓她感覺怪怪的那位,而是她左手邊,帶著一個女孩的那位。
「我想起來了!帥哥,你女朋友咧?開著這麼拉風的車,怎麼沒她帶出門?」她開心的問。剛才還在哈拉昨晚的事呢!想不到就來了個目擊證人。
「她還要上班啦!對了,我旁邊這位妳不知還有沒有印象?」男人將身子往後靠,讓她能看見坐在他旁邊的達佑,然後又自作主張的降下後面的車窗,接著道:「史密斯坐在後面,妳要不要跟他打聲招呼?」
意臻沒料到「怪人」也在車上,只來得及瞥見一眼,便又將目光調向後座。不過那一眼已足夠讓她發現他又用那種深不可測的眼神在看她了,害她全身又漾起一陣陣怪怪的感覺。真是超詭異的!
這人到底怎麼了?連個基本禮貌都不懂嗎?連聲嗨都吝嗇給予,會不會是聽不懂中文啊!看他的氣質並不像個道地的台灣人,甚至有點粗魯可怕,唔,說不定是日本山口組的呢!
「哈囉!史密斯。」她很自然的打招呼,史密斯也回了聲哈囉,可惜一句中文也不會講,兩人沒什麼交集。
「九五加滿。」開車的男人道。
這時阿傑接手幫忙,一時間,意臻也忘記剛才跟他哈拉到哪裡了。
油箱的油正在滋滋加滿中,三方都沒說話,過了一會兒,阿傑突然用手肘推推意臻,「喂,小臻,要不要和我們聯誼?這邊很缺女孩子耶!」
「你們?你們那幫都是小孩子吧!下學期開始我就是大專生了,你們這些小毛頭才不想和我們這些老女人混咧!」
「我們才差一歲,妳看起來一點也不像老女人!」
「至少比你大。」
「外表看不出來。」
「是啊,還很登對咧!」
「誰說不是?」
「嘿嘿,不會吧!」她賊賊的將他從頭瞄到腳,「你哈上我了哦,帥哥傑?」
她是瘦長型的身材,他也是,兩隻排骨精站在一起,外型上是還滿登對的,但是……做那檔事時會撞到骨頭吧?想想就覺得好痛!
「從頭到尾都是妳在哈我好不好?我是給妳機會耶!」阿傑用力給她瞄回去。
「哇嗚!第兩百二十三位,你是第兩百二十三位自以為被我看上的男人!」
「幹麼?妳每次主動跑來跟我哈拉,不是對我有意思哦?」
「主動跟你哈拉就是對你有意思哦?那我的花名冊人數早破千了!」
「妳說我的手很漂亮。」
「是很漂亮啊!長長的手指、膚色均勻,比我的還漂亮。」
「那來比一比呀!」
「比什麼比?想比我中指的長度嗎?聽說中指是女孩子的深度,信不信?」意臻惡作劇的對他比了中指,但只是一晃眼而已,快得讓人來不及看清楚。
「想知道妳的深度,還不如用我的中指試一下。」阿傑也來句狠的,同時亮出自己的中指。
「怕你啊?來去廁所呀!」意臻下意識的反應。
「好啊!」阿傑也不遑多讓。
「好啊!」她繼續挑釁。
「好啊!」看誰ㄍㄧㄥ得久。
「好了,先生,總共是一仟一。」意臻面帶微笑,瞬間已將目標轉向。
男客人將錢數給她,笑道:「你們這對小朋友真好玩,現在的年輕人平常都是這麼說話的哦?」
「想聽更辣一點的嗎?來跟我聯誼啊!」她隨口說道,但沒指望聽到回答,就轉身去打發票。
阿傑將贈品拿給客人,她送出發票,一笑,「謝謝光臨,歡迎您再度光臨!」她彎身,符合車子的高度,指了指他隔壁座的達佑,又道:「那位酷哥別這麼酷嘛!害我底褲都濕了。」
這是她第一次針對怪人做出評論,想不到效果超出她的預期。只見他深邃的眼睛一瞪,嚇得她兩腿差點軟了。
幹麼?開不起玩笑啊!她是在讚他有魅力耶!
嗯?等等!他瞪她,表示他聽得懂中文嘍?
對了!昨晚在PUB,他聽到她的九公分笑話時也笑了,當時好像沒人翻譯給他聽。
嗟!既然懂中文,幹麼老擺酷臉?她又沒得罪他。
果然是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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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行進中,車箱內的溫度似乎陡降了兩度,陰沉得有點可怕。
自從離開那個加油站,達佑那張酷臉就繃得死緊,好像人家欠他幾百萬似的,真怕他再繃下去會皮開肉綻。
後座的史密斯不經意的拍了下他的肩膀,結果竟被他反射性的抓住,要不是他突然驚醒回神,史密斯真怕自己的手臂會不保。
「你幹麼?我又不是咬上你的蛇!」史密斯驚魂未定的埋怨。
此時達佑的腦中立刻浮現一條戴著那女孩面具的蛇,一口咬中他脖子的影像。
「沒什麼。」他吐口氣,力持振作的道。
「莊先生,我沒做錯什麼吧?」開車的人問。他是音樂會主辦單位派給達佑的臨時助理,兩人稱不上朋友。
「沒有。」達佑將頭一撇,極力否認。
沒事才怪!昨天他明明已經過關了,自認為沒遇上什麼可以改變他一生的人,而且決定音樂會結束後,立刻飛回美國,沒人會影響他的決定。
可是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偌大的城市裡,怎麼兩人又遇上了呢?
剛才她一開口和他說話,他整個人都硬了--包括他的小兄弟。
她不會就是改變他一生的人吧!
他實在不該為了見幾個朋友而提前一天來台的,他應該今天才來,大睡一覺後直奔音樂會,隔天打包回美國,這樣鐵定不會遇上那個花癡美眉。
幸好只剩今晚,只要平安渡過,他就有贏的把握。
老滑頭不要太得意,他一定會撐過二十九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