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世紀初,一些冒險者乘著由挖空的原木做成的船從阿姆斯特爾河順流而下,並在河周圍的沼澤濕地之外修建了堤壩。「阿姆斯特丹」這個詞最早於1275年10月27日被記錄在冊。當年,荷蘭伯爵弗洛瑞斯五世(Count Floris V)免除了通過這座大壩的費用[1]。史料將最早居住在大壩周邊的居民叫做「homines manentes apud Amestelledamme」。到了1327年,這個名稱演化為「Aemsterdam」。與奈梅亨、鹿特丹與烏特勒支等更古老的荷蘭城市相比,阿姆斯特丹的歷史相對比較短暫。2008年10月,歷史地理學家克里斯·德·邦特(Chris de Bont)聲稱,早在10世紀,阿姆斯特丹周邊的土地就已經存在開墾的痕迹。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當時該地區已經被開墾。肥沃的土地可能尚未有人耕種,這可能是生產泥炭所留下的痕迹。
17世紀被認為是阿姆斯特丹的黃金年代。荷蘭商船從阿姆斯特丹開往波羅的海、北美洲和非洲,以及今天的印尼、印度、斯里蘭卡和巴西,由此構建了世界貿易網路的基礎。荷蘭東印度公司與荷蘭西印度公司(Dutch West India Company)發行的大量股票為阿姆斯特丹商人所擁有。這兩個公司所奪得的海外屬地後來演變為了荷蘭的殖民地。阿姆斯特丹也在此時成為了歐洲航運和世界融資的中心[7]。160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阿姆斯特丹辦公室開始出售自己的股票,並成為了世界上第一家證券交易所[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