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黑奴貿易出現在中世紀及之前。在那時黑人就經由撒哈拉商道、尼羅河及印度洋由阿拉伯人販賣到南歐、阿拉伯世界以及波斯甚至南亞等地。在奴隸交易中,奴隸可以如物品一樣交易,奴隸的親人也可以像物品一樣交易。但是在古代社會由於生產力普遍低下,這種奴隸交易實際上作為一種普遍現象,而並不是黑人所特有的,因為同樣的亦有白人被賣為奴。在古代的伊斯蘭國家,人口買賣是合法的。根據Elikia M』bokolo 在《外交世界(Le Monde diplomatique)》一書中寫道的,「跨越了撒哈拉,通過紅海,印度洋港口,跨越了大西洋,非洲奴隸至少遭受了10個世紀的奴役(9世紀-19世紀)以造福於穆斯林國家……四百萬被奴役人民通過紅海出口,另四百萬通過斯瓦希里港口到達印度洋」。有些中東國家如沙烏地阿拉伯,奴隸制度也一直持續到1960年代為止。花剌子模帝國時代拍賣最多的則為白種的俄羅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