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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隨便吃人家請的 《金莎》!【已檢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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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牙蚊*
時間:
2007-1-1 21:34
標題:
不要隨便吃人家請的 《金莎》!【已檢閱】
截至警方破案並告知被害人為止,
>
被歹徒『性侵害』的被害少女,還不知道自己已經被性侵害了。
>
>
> 偽裝型迷姦食品飲料最最可怕的藥效如下:
> (1) 、無異味或苦澀味,15
> 分鐘內產生頭昏、全身發軟並昏迷的藥效反應。
> (2) 、發生藥效後,自你 昏迷開始再往前 2-4 小時的記憶
> 都會清除掉。
> (3)
>
、藥效過程中,中斷大腦記憶,被害人不會有任何一絲一毫的印象。
>
>
> PS :換句話說,你醒來後,完全不記得 2-4
> 小時以前和以後的事情,
> 包括見過的人、說過的話、經歷的任何事情
> …完完全全不會有任何印象和記憶。
>
> 偽裝型迷姦食品飲料的外觀:
>
由於該迷姦食品飲料已經偽裝成市面上各種的飲料食品、咖啡即溶包,
>
>
傳統系列改良品有:奶精或砂糖、泡麵、各式巧克力、糖果、粉末狀
> .. 等,
> 請您自己隨時提高警覺並小心,並注意您的生活有沒有任何
> 『空白時間』,
> 萬一如果有
> 『空白時間』,那強烈建議您在第一時間到醫院驗傷;
> 作緊急處理希望大家要當心 …!
>
> 最近收到 …有人在推廣這些東西,我覺得很可怕!
>
> 希望大家轉寄給女性友人,
> 或者,跟自己的女姓朋友提醒不要亂吃陌生人給的東西喔!
>
> 尤其是,金莎巧克力
> …《通常朋友的朋友是你更應該小心的對象!》
>
> 不要再看到金莎就眼睛一亮了 …
作者:
如嫣
時間:
2009-10-3 09:25
太可怕了陌生人的東西不要亂吃
作者:
elaine107e
時間:
2009-10-31 10:46
太可怕了﹗我還滿喜歡吃金莎的說﹗
作者:
屁屁
時間:
2009-12-6 20:02
我吾太鍾意食金莎巧克力
其實主要係講吾好食陌生人既野..
作者:
smallhikaru
時間:
2009-12-9 14:30
無可能有個陌生人請你食野你會食掛..
作者:
伊蝶
時間:
2009-12-10 09:26
雖然我對金莎還好!!!
不過這藥也太可怕了吧!!!
作者:
sammi仔
時間:
2010-1-15 14:44
真的嗎......可天天都有人請我食...
作者:
逼咕
時間:
2010-1-17 05:25
我有吃過陌生人的金莎欸....
不過沒有失去記憶@@
作者:
vivianlau0810
時間:
2010-1-19 16:18
我經常都有空白時間...
那是因為我都狂發呆
作者:
燁嫿
時間:
2010-2-1 18:29
恩......
真的要小心點
尤其是女孩子
作者:
aaa22216
時間:
2010-2-10 19:12
我....常常虛度時間在發呆上
所以...我的空白時間多到我也不清楚了呀~~~~~
作者:
樂ˇ
時間:
2010-3-23 23:35
好恐怖喔 >"<
陌生人給的食物都好危險 "
作者:
emma07
時間:
2010-4-29 18:21
以家啲人真係咩都諗得出架~~
好彩我吾係好鐘意食[金莎]姐!!
作者:
AsakuraDark
時間:
2010-4-30 09:59
好可怕阿
剛剛還在猶豫說要不要看這篇
作者:
Lovely*
時間:
2010-5-17 20:50
糟糕了,, -
我可很喜歡很甜食啊,, -
什麼人給我我也吃的啊... -
但我的朋友只有學校的女生 -
[我不是經常夜遊的小混混啊.v.] -
作者:
羊咩咩
時間:
2010-5-22 20:41
為什麼指定金沙哩??
不過還是謝謝大大提醒
作者:
琰月
時間:
2010-5-22 20:50
其實應該是陌生人的東西不要亂吃~~
作者:
cat9311
時間:
2010-5-30 10:54
陌生人的東西不要亂吃啦
作者:
慕芯
時間:
2010-7-27 20:54
金沙很好吃說..
自己去買就好了..
作者:
vivian000
時間:
2012-2-26 13:05
是阿~是阿~
這種迷姦要真的好~恐怖!!
真不知道那些人會不會良心不安............
作者:
梓萱
時間:
2012-2-28 12:59
現在的犯罪真是日新月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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