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論壇意見]
已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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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呆受
時間:
2012-12-22 00:28
標題:
已解釋
如題!
可讓他們在該區
留下自己的Fb
讓他們互相認識認識
如果不能的話
也沒有關係!
[
本帖最後由 小呆受 於 2013-2-6 22:05 編輯
]
作者:
小蟬一隻
時間:
2012-12-22 01:06
其實你們也可以在本壇的facebook專頁內交流
作者:
小呆受
時間:
2012-12-22 17:03
引用:
原帖由
小蟬一隻
於 22/12/2012 01:06 發表
其實你們也可以在本壇的facebook專頁內交流
可是根本就不知道
他們在夜玥的帳號是什麼
每次加人時
他們的第一句話是
請問你是誰?
作者:
ebony
時間:
2013-1-8 14:02
標題:
回應 小呆受 第 3 篇文章
因為我們都是在壇內熟識對方後才加對方臉書的
畢竟臉書是較為私密的聯絡管道
像我自己也不會想加完全不知道是誰的人,
所以會希望知道自己加的人是誰
所以加人或被加會先自介或問對方是誰XD
[
本帖最後由 ebony 於 2013-1-8 14:46 編輯
]
作者:
小呆受
時間:
2013-1-20 01:05
清楚
明白
理解
答案就是不能
是吧
歡迎光臨 ☆夜玥論壇ק (http://ds-hk.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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