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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拖拉機上的駱駝》作者:倪一寧【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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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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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2015-4-14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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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拖拉機上的駱駝》作者:倪一寧【完結】
2008年,杭州出了樁不大不小的新聞,交警攔下了一個開著拖拉機的青年,原因聽來荒謬,拖拉機上,站著一頭駱駝。警方問訊後得知,這駱駝是他在新疆買的,他一路開著轟隆隆的拖拉機,運著不服水土的駱駝,從南疆走到了南方。警方做主,把那頭駱駝賣給了附近的動物園,又給了他一筆交通費,讓他回了福建老家。這年輕人太配合,第二天就坐火車走了,沒給記者們發揮的餘地,也沒給新聞發酵的時間。
告訴我這則過氣消息的,是朋友老K。那時我們一桌人入深巷,過小院,尋到了一傢俬房菜館。桌上花煎蛋異香滿口,芝麻菜燒豆腐能鮮掉眉毛,沸騰大砂鍋裡燉肉皮和蘑菇,濃湯從喉口熱到指尖。老K的笑話奇譚最下飯,我們對著一鍋明晃晃的,映得人滿臉生光的白飯,催問他後來。
老K得知這宗新聞後,立刻奔往杭州找人,當然,他也撲了個空。但他通過朋友知道了年輕人的戶口所在,是閩南的一個小村落。月底,他驅車前往,房子是空的,問了左鄰右舍,說他若干年前進城務工,沒回來過,再問下落,就搖頭了。老K在空房子前坐了會,撣了撣屁股上的塵土,起身想走。一個鄰人追了出來,自稱是本地中學的教師,他遞給老K一張紙條,請他留下聯繫方式:「等肖飛回來了,我跟他說,外面有人來找過他。讓他給您回電話。」
對了,那年輕人叫肖飛。
他們互換了號碼,老K之後換了幾份工作,幾次住址,號碼倒是從不變動。他定期給那個鄰居打電話,問肖飛有消息了嗎。
那是2013年,老K說,他大概是世界上唯一一個,無親無故的,惦記著肖飛的人了。在他都快質疑這個事情的合理性時,肖飛打來了電話。他語氣沉穩,說謝謝您的關心,我目前在泉州擺夜宵攤,您要是有興趣,可以過來長談。
老K擱下電話就去了泉州。他按照訊息,找到了那個螺螄攤,挑了角落位置坐下,不遠不近地觀察店家。夫妻倆配合默契,閩地嗜甜,丈夫爆炒魷魚時都大把撒糖,妻子就穿梭在幾桌客人間,添酒加筷,偶爾扭頭,尖聲督促兒子寫字別磨蹭。等客人散得差不多了,街上轉冷清,老K終於起身,對著陌生的四四方方臉的漢子發問:「你就是肖飛?」
那次長談,老K大失所望。肖飛對五年前的壯舉很不上心。煤氣要換了,下周兒子開家長會,夫妻倆得派個代表去,這批食材不怎麼新鮮... ...他記得每一樁柴米油鹽的瑣事,但是不記得那場轟轟烈烈的遠行。
老K試探著問他,怎麼想到買一頭駱駝呢?
他用圓溜溜的眼睛瞪著老K:「我喜歡駱駝呀,想買一頭帶回家。」
他穿過甘肅、陝西、湖北,然後陡然一轉,兜向西南,再經兩廣、江西,直到在杭州被攔下。他走了整整一年,開著輛風塵僕僕的拖拉機,上面站了頭駱駝,走的都是偏僻鄉鎮,治安不嚴,媒體不勤,只有居民注意到他。前半段行程靠積蓄,一旦錢花光了,就把駱駝借給人拍照,照一次五塊錢,騎上去十塊。
問他想念駱駝嗎?他先點頭,繼而笑起來:「去動物園挺好的,我們小區沒法養大型寵物。」
老K講述這次平淡無奇的相逢時,我們站在院子裡。剛下過雨,泥土軟塌塌的,我穿著尖頭靴子,鞋跟不斷地往下陷,我心猿意馬地聽後續,其實全在尋找堅硬幹燥的土壤,中途聽見有人問老K:「那他這一路很辛苦吧?」
「窮人家孩子,怎麼樣都是苦的。」
「不替他策劃個節目?講講一路見聞,也能紅一把。」
「想啊。可他壓根不覺得這事牛逼。對他來說,這就是牽著駱駝回了趟家。」
我總算站到了一塊小小的花崗岩上,蹭著岩石邊緣,一點點刮掉鞋底的泥:「那他繼續擺小攤?這事對他來說,就沒什麼深遠意義?」
「他沒想那麼多,做了就做了。他就是圖好玩,有意思,不指望靠這個賺錢出名。話說回來,你人生又不是閱讀理解,哪來那麼多富含深意的片段?」
我邊捋頭髮邊「哦哦」,意興闌珊了大半——想想看啊,眼神桀驁的少年,開著一輛隨時散架的拖拉機,和一頭寂寞的駱駝作伴,這簡直就是《後會無期》和《少年Pi》的合訂版啊。字幕組都快提煉出金句了,怎麼啪嗒一下,就轉成了蔥香煎豬肝的深夜大排檔?好端端一個震撼中產,呼應背包客,召喚小清新的題材啊,就這麼被浪費了。
他不想出名我能理解,安心蟄伏在夜市... ...也能理解,想不通的是,他怎麼就能任由那次大膽的遠行過去呢,怎麼就能呼吸平穩地,讓這段拉風的往事乾脆利落地消失呢?換句話說,他怎麼就能放任那次旅行,從「有意義」變成「有意思」呢?
初中時寫週記,寫到實在沒得寫了,就寫一隻蒼蠅叮過期牛奶的過程,囉里吧嗦了八百字,被老師點評為「有意思」,同時規勸我,要把目光多投注於「有意義」的事物。我很是赧然,在傳統價值觀裡,「有意義」是比「有意思」更高級的存在。它是卒章顯志中的那個「志」,是畫龍點睛中的「睛」,是不虛擲的總和,被敬畏的原因。哪怕我私下認定,「有意思」像是黃蓉哄騙洪七公的那席菜,是百無一用的天花亂墜;「有意義」卻像郭靖,是牛嚼牡丹的政治正確。
後來讀沈復的《浮生六記》,有點驚詫於,一個男人居然能如此心安理得地淪陷於「有意思」、「無意義」的人生,他攛掇妻子女扮男裝隨他外出,把漫天亂嗡的蚊子當作群鶴,他有點無能,有點輕浮,在文人中也不算養尊處優一生完好,但我始終羨慕他,不為別的,單為他身上那股與生俱來的,對命運的駕馭感。
在風險多多的世間,能夠安心地享用純粹的樂趣,不再試圖歸納人生的段落大意,實在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我周圍有許多人——包括我,都樂意把自己經營成一爿生意,我們竭力從閱歷、閱讀、閱人中提煉出實際功用、世俗智慧,甚至有趣談資也好。剛學打扮的小姑娘,總是要把每種眼影都上色一遍的,她手頭統共只有這麼些工具,捨不得不物盡其用。剛動筆的新人,也總是沾染著一種要把話說絕的狠勁兒,覺得這樣才酷。導致我很羨慕羅素或是泰勒斯之類帶有哲學意味的行文方式,它們多半輕描淡寫,好比我絕不會為我的信仰而獻身,因為我可能是錯的。像沒落地紳士摘下寬簷帽,歡快地行了個禮,又飛揚著走遠了。
捉摸不定的愛情、吊兒郎當的旅行、為爆米花而生的電影,它們都屬於「有意思沒意義」的族群,都是取用時標明了「量力而行」的存在——缺乏安全感的人,請勿近身。
像胡適,他總把女朋友們放在最後,甚至放在所有萍水相逢的男性——以及爵士樂團之後。一個舊中國鄉村里長大,成長期為經濟問題困擾的人,是捨不得坦然地享受愛情的,爵士樂團都有可能成為跟特定人群的談資,建立某種社會關係的墊腳石,愛情卻是一個純然的把玩的物件,他不好意思對自己那麼好。
毛姆出名後感嘆說,以後去度假,總算可以沒心沒肺地躺沙灘上,不必費心策劃景色描寫了。大眾的旅行、戀愛、叛逆,都近乎「主題先行」的行為藝術,只有對命運持有充沛安全感的人,才能讓駱駝站在拖拉機上,走過兩個時區。但話又說回來,只有活給自己看的人生,才能夠剝離掉虛榮心表演慾自我感動的外殼,露出一點赤膽忠心。
就像我此刻說,不必給每一段經歷添加有意義的註腳,這話是真心的,但放在洋洋灑灑的文末,怎麼看都像是假的。
但那也沒辦法,有人能活成走在拖拉機上的駱駝,不疾不徐地,踱步在小小的車板上,慵懶地回應路人驚詫的目光,有人就只能踩著尖頭靴子,不斷尋找堅硬幹燥的地面,好讓自己不陷下去。
我也只能讓自己不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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