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執拾著宿舍中的行理,我把一個殘舊的公文袋放進去行理箱,但之後又忍不住拿出來再看一次,這個袋子裝的是我哥哥的遺物,都是一些信件、照片和日記本。
在我很小的時候,父母因為車禍過身,唯一的哥哥又被外公帶走,我對哥哥的記憶只停留在當天我哭糊了臉,拼命用白胖的小手抓著他喊“哥哥!不要走!”,之後一直也沒有再聯絡,直至五年前腦腫瘤結束了他只有十九歲的年輕生命。
哥哥死後,我唯一拿走的走是他的日記和情書,我已記不起哪天心血來潮翻開這本日記,偷窺別人的回憶。只是我猛的發現,自己好像走入了這個本應與我無關的故事,更走著同一條舊路...
我哥是個冷冰冰的人,雖然長得俊秀,但因為木無表情,不苟言笑又不合群,所以在班上屬於那種消失了也沒多少人察覺的幽靈人。班上無論是男孩子玩意、放學後的課外活動還是關於女孩子的話題,他都不會參與。慢慢所有人都覺得他沒有感情,這個世界上好像甚麼也吸引不了他。
在哥哥短暫的生命中,只有一個人走進過他的生命。有一封信是在他病情惡化,得悉自己只餘三個月壽命時寫的,這封信最後並沒交到收信人的手上。
賢:
我曾以為自己是個沒眼淚的人,因為再可憐的人間慘劇,都不能令我皺一下眉頭,更遑論流淚。但我錯了,至少我也流過三次眼淚,第一次是你高燒不退,仍在夢囈時喚我的名字;第二次是你為了替我撿回弟弟的照片而給汽車撞倒,渾身是血還只顧問我有沒有受傷;最後就是你為了陪我去北海道,而推掉了去希格大學直接修讀碩士的特別生資格。
天底下怎會有這麼一個傻瓜,竟然為了一支風中殘燭而放棄光明的未來?你說得對,我的確是因為想你改變主意而避開你,好來好去不好嗎?我甚至有想過不如自殺死了就算,這樣大家也不用痛苦,我不想你後悔,更不想你怨恨我。
不過我很後悔認識了你,也很怨恨你。本來在我的生命中甚麼都沒有,甚麼也是灰色的,沒甚麼值得高興,自然也沒有甚麼值得難過,但你卻硬是要闖入我的生命,在一張白紙上潑上不同的顏色,這三年裡,我曾快樂得連睡覺也帶著笑意,可我也試過痛苦得徹夜不能成眠。
因為你,我終於知道原來笑不只是表情那麼簡單,是因為從心底深處覺得快樂;因為你,我才知道原來嫉妒可以讓人幹出很多蠢事;因為你,我第一次不想面對自己的病,第一次按捺不住脾氣,第一次不想死,想要更多時間,想繼續活下去,想陪著你。
我完全受不了自己因為你而方寸大亂,那種身和心的完全失守令我很痛苦。為什麼要讓我遇上你?為什麼我要在乎你,在乎到做夢也會夢到你?為什麼你要那麼著緊我,著緊到你晚了一點打電話給我,我也會以為你發生了甚麼意外?我一直以為,離開這個世界是種解脫,沒有甚麼值得留戀,但現在只可以說愛上了你,是我這輩子唯一的失算。
我才不要記住你,這種痛苦一輩子已經夠了,我才不想輪迴了一次之後,又再經歷同樣的苦楚,更不想把你那雙貓眼石眼睛印入腦海中。我才不要你等,在我死後,你最好忘掉一切,重新找一個比我漂亮、比我更適合你、比我更...愛你的人。
@ @ 偉
我不知道哥哥為什麼沒有把這封信交給他的情人,或者到最後,他還是想他的情人惦記他一輩子吧。一個無情的人寫得出這樣的情書嗎?那究竟是誰可令一個冷漠無情的人傾出他所有的愛?
小偉:
你甚麼都不要說了,你應該知道只要是我決定了的事,就一定不會改變主意,全港只有五個的留學資格又怎樣?肯克貝爾收我當徒弟又怎樣?這比得上你為我掉的那滴眼淚嗎?
小偉,我跟你說,你是一個大胖子,一個天秤上不論放了甚麼,黃金也好,鑽石也好,肯克貝爾也好,只要另一端放的是你,就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比你重。但我不會為了減低你的罪惡感而說我不在乎,肯克貝爾是我最崇拜的人,入讀希格大學和成為他的學生是我十歲開始的志願,天殺的我竟然要親手放棄這個機會,而且拒絕了這次天大的恩澤,我這輩子也不用再指望入讀這所學校。
你聽著,我不會叫你不要內疚的,因為你一定要覺得對不起我,你要用你剩下的生命賠給我,在你餘下的日子,你想的人只可以是我,陪著你愛著你的人當然也只可以是我。如果你真覺得很對不起我的話,只要你不要用“喂”來喊我就行了,說實在的,我也挺喜歡自己的名字。
我們很快就會在北海道了!到時你就可以去那個你一直想找的地方,不過別跟我說你又想去別處,為了這次旅行,我已經花盡了所有的零用錢,我可不想要一個五時花六時變的老婆。
小偉,我愛你,不止這一輩子,就是下一輩子,再下一個輩子,你也是我的,無論你下一輩子變了男也好,女也好,醜八怪也好,我翻轉了這個地球也會把你找出來!我不是要上演甚麼隔世生死戀,我只想下一輩子,我們可以用最平凡的方式相遇、結合、一生一世,或者只要給我們多點時間也好,三年實在太少了。
聽著,你不可以再說自己活在世上毫無意義和沒有存在感,你活著最大的意義就是被我愛上,被我保護,你存在的最佳證明就是我的眼、我的腦,我的心,當你永遠的離開了我的時候,帶走的不止是一個完整的生命,還有一顆完整的靈魂,我將會變成活在思念牢籠的行屍走肉。所以不要再避開我,不要再把一切往身上扛,在你走後,我將不可能再感到快樂和幸福,所以不要這樣對我,把我們僅餘的時間都糟蹋在無謂的堅持和歉疚中。
我們還有三個月,你甚麼都不要想,甚麼痛苦絕望都由我來承擔,而你只管把這三個交給我,為我、為你留下一個記憶,一個烙印。不過你要做的不止這樣,你還要拼命的記住我!下一輩子再來找我!這次我不止會等你一個晚上,我會等你一輩子!
賢
謎底原來是個霸道、臉皮厚又難纏的男人。那為什麼看完這一封情書卻把我感動到哭了一整個晚上呢?當然現在再看卻足以把我推到地獄的深淵。曾經,我為了這一段迴腸盪氣的生死絕戀感到痛徹心扉,對這個痴情專情的男人充滿了遐想,那管只見一面也好,現在我恨不得時光倒流,打住我該死的好奇心,不去碰那本日記、那封信,還有...那個人。
而曾經,我覺得哥哥很可憐,現在我很羨慕他,有一個愛自己愛得義無反顧的人,有著愛人與被愛的自信。只是如果讓他知道,那個他用生命來愛的男人因為他的死由活潑開朗變得乖僻古怪,他泉下有知,會否再為他流下第四次的淚?
拖著行理箱,我慢慢步出房間,準備到那個地方,做一個關乎我一生的決定...
第一章
俗語說得好,“馬善被人騎,人善被人欺”,套在我身上是最適合不過了。
我叫做卓俊,是A大學音樂與藝術系的三年級生。別說我自誇,在這所出了名一個學位有都有千個人在爭的名校,我也可以憑著成績每一年也得到全額的獎學金。不過除了這點,我也沒甚麼可以再自誇了。
除了喜歡男人這“癖好”外,我是一個平凡不過的男生,而且運氣爛得要命,連交個好男友的運也欠奉。我勉強也算是談過兩次戀愛,對於這兩段短命感情,我曾這麼對我的表弟形容:「一段死於無知,一段死於白痴。」
我和第一個男友分開,無知在我低估了初戀的殺傷力:他忘不了他的初戀情人,所以他就說:「我知道你對我很好,我也沒遇過像你這樣貼心的男友,但我真的忘不了他,對不起。」
自己試過之後,才知道原來單是“初戀”這兩個詞語已具有殺傷力,這兩個字包含了眾生男女對愛情的憧憬,少不更事、面紅心跳、衝動莽撞,明明愛得刻骨銘心,卻宿命式的不能開花結果。不過我和我的初戀男友卻沒到這個程度,我們是兩個男人,根本由一開始就不可能開花結果,開菜花,結蘋果就可能會!不過我也為他哭過幾回,現在是偶有聯絡。
之後的那一個就更只可以用孽緣來形容,會一頭栽在一個連糖衣也沒有的陷阱上就是我白痴。我也知道他是出了名的花心大少,他從來也沒有欺騙我,擺出來就是一個不會為了一株樹放棄一個森林的架勢,我也沒奢望自己可以留得住他,不過就是死在他的甜言蜜語中。
我們的交集本來就不多,最後磨得大家都生厭,連做愛做的事都不能併出一丁點火花的時候,他就這麼跟我說:「我曾以為你的溫柔可以留得住我,可是我始終覺得比起家貓,還是野貓比較吸引我。」這個人徹頭徹尾就是一個爛人,和他分手,我身邊的人都說是解脫呢。
不過這人真是嫖、賭、飲、蕩、吹一樣不缺,最近碰到他,還好意思一見到我連寒暄也免了就直接攤開手掌問我借錢,我就說:「你不如去當Money Boy好了,又可和男人玩,沒手尾跟之餘又可賺錢,不要再去糟蹋一些正經認真的良家男孩!」
誰知他就跟我說:「我不想當零號!」你不當是你的事,幹嘛跑來問我借錢?我的錢都是以前打暑假工辛苦賺來儲起,掰開全都有血有淚呢,而且他根本不是借,是搶,還是一去不回頭那種。算了,我都很習慣了,連面對這樣的爛人我也狠不下心,失去了拒絕的先機,就連分手後也讓他吃得死死的,唉,反正這個世界就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唉,都是那句:人善被人欺!
這兩人一個是大情聖,不安於室;一個是痴情郎,戀舊棄新,總之兩個也不要我。他們可算是兩個極端,但都說我很溫柔。說真的,被這樣讚美我一點也不高興,還好像被針子札了幾下,因為他們和我在一起,需要的只是我的溫柔而不是我。其實我自己都不知自己那裡溫柔?經常扯大嗓門罵他們也溫柔?常嘮叨他們也溫柔?可是連我身邊的渾蛋朋友也這麼說,也許是因為我會照顧人吧。
我跟中華英雄一樣命犯天煞孤星,我的父母在我四歲的時候,因為車禍過身,大我三歲的哥哥又在五年前因為先天性的腦腫瘤而去了天堂陪父母。當時外公帶走了哥哥,而我就住進了姨母葉芷琇的家,不過姨母和姨丈因為工作而經常往返香港和台灣,常常也不在家,所以大部份時間都是我和表弟凌秀楓相依為命。
由弟弟變了哥哥,說實在初時也很不習慣,我也需要別人照顧,倒過來還要我照顧人。就因為這樣久而久之我就很會照顧人,差點嚴重到見到別人的嘴角沾了東西也想要替他擦的程度。
不過有兩點我就較華英雄幸運。第一,我是個同性戀者,完全沒想過生孩子,當然就不會像華英雄那樣怕會刑剋到兒女而要受骨肉分離之苦,因為我認為從未有過比曾經擁有而失去好,起碼沒試過那種甜,自然就沒那麼苦。
第二,我更不怕影響到身邊的人,我身邊那票經常欺負我的朋友如果因為被我刑剋而死,還便宜了他們升上天堂呢。因為死神要不是看在他們是被人害死的話,他們這群髒物可能連看看天國的機會也沒有,更遑論定居!不過話雖如此,但認識到這一堆gay的朋友我都還算幸運,因為大家都是g,所以無需避諱和隱藏,在他們面前總算可卸下平日沉重的偽裝。
而我最想剋死的就是我的天敵董星賢。這可惡的男人是我的同學,已經休學三年,上年才回校繼續唸二年級。他說話尖酸刻薄,性格古怪又孤僻,我都不知道是否上一輩子得罪了他,這傢伙專是針對我,跟我找碴。這人是鉅富兼A大校董董世永的兒子,如果把董家的資產全都兌現成現金拿去燒,真可以連續燒三個月以上!
不只性格,這男人連外型古怪都不行,明明是帥哥,卻染了一頭搶眼得嚇人的紅髮,戴著副礙眼的綠色眼鏡,還要穿一身奇裝異服,何謂之奇裝異服?有沒有見過人上身是運動裝,下身卻是西褲還要配名廠皮鞋?這就是這傢伙的拿手好戲,他自己不介意,我還不想站在他身旁丟人現眼耶。
因為周星馳的《少林足球》中一句“地球很危險,你還是回火星吧。”之後,大家都稱他火星人,不止,他身邊還跟有四個嘍囉,金、木、水、土星人,一行五個外星人。如果將來我有錢,我一定會去征服火星,不能征服火星人,征服火星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