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這種議題真要吵起來ㄉ話...
真ㄉ是沒完沒了...
對於這個世界而言(以刻板印象來說)
男配女可算是天經地義...
在老一輩的觀感來說...
同性戀是不可取的,不是因為別的...
就因為同性之間不該有著超過朋友的情誼...
其實也不能怪他們...
畢竟他們以前被教導的就是這種想法...
要他們接受同性戀,倒不如拿槍斃了他們還快...
男為陽,女為陰,唯有陰陽融合,才能孕育下一代...
這就是老一輩的觀點...
社會的變遷與思想的進步讓以前的「不允許」變成了現在的「可接受」...
同性戀從以往的偷偷摸摸變成現在的光明正大...
老實說,我很欣慰也很感概...
以往的社會輿論拆散了許多同性情侶...
如今社會大眾可以很自然的接受同性戀(大部分)...
其實也不必再爭論些什麼...
當一個人真心愛上一個人時...
給予祝福那就夠了...是男是女...
那是其次,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