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譽市民
等級: 4 - 略有小成
HP(生命值): 0 / 39
MP(魔力值): 32 / 1928
EXP(經驗值): 96 %
原帖由 比翼雙飛 於 2012-11-28 11:14 發表 就在不觸及版規的情況下努力令自己的帳號跨越對方設置的權限丫,不然還能怎麼辦? 發帖者有權利設置給甚麼權限的會員看到自己分享的東西,這是很理所當然的不是嗎? 原創或轉載也好,發帖的都是很辛苦的。 如果說自己就是那種不愛說話也沒有時間留言的人,那就沒辦法了。 這個世界,沒有付出怎可以要求有收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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