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很討厭廢死團體一直干擾別人的政策
如果今天國家很富有,那把壞人關起來當苦力當到刑期結束,當然沒意見
如果今天要花納稅人的錢,去養這樣的人,你看他們願意不願意
不要說他們在監獄裡也有做零工,為了關押花費的警力、人力、物資,那些恐怕都補不回來
國外有些監獄也是可以花錢升級變豪華的,犯人也可以在監獄裡過爽爽= =
所以只要他有錢,又死不了,你會覺得關著他只是不讓他出去犯案而已
是說廢死也可以免除冤獄的風險,可是少養一個犯人如果可以多養兩個孤兒呢?
所以這就要看當地的風俗民情去取捨,而不是一昧地喊著人權人權
犯人有人權,那受害者呢? 事後的補償永遠比不上沒有發生
當然預防發生很重要 但是如果當地那麼猖獗,要花多少年才可以教育出來?
那這中間的受害者就是倡導下的犧牲者
而且即便在所謂的"已開發"國家,強*什麼的還是會發生 而且也不是一個國家一年只有一件
哪來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