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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佈驚悚] 日落之後

日落之後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雷倩倩 您是第1214個瀏覽者




作者:史蒂芬.金
原文作者:Stephen King
譯者:林立仁
出版社:皇冠
出版日期:2010年08月30日



宛如日落時分搭上了夜行列車,
  
窗外微微閃現的燈火,彷彿若隱若現的人生微光。
  
十三個讓心靈震顫的故事,訴說出生命的種種況味……

  


就在日落之後,史考特遇見了怪事!那些死於九一一事件的同事,原本應該早已毀於大火中的遺物,竟然神秘地出現在他的公寓裡!他害怕地立刻把這些東西全都扔掉,但沒過多久,它們卻又自動回來了……

  


就在日落之前,圖書推銷員莫奈讓一個自稱又聾又啞的背包客搭上了自己的便車。當那人睡著時,莫奈忍不住說起自己的滿腹委屈:老婆外遇又盜用公款,連女兒的大學學費都沒了!兩天後,警方找上莫奈,告知他的妻子與情夫竟然被人殺死了……

  


就在丈夫詹姆士的葬禮後,憂傷的安接到一通只有她聽得見鈴聲的電話,電話彼端竟是已死的詹姆士!安問起死後的世界,並向詹姆士訴說來不及說出口的愛意;多年之後,當安再次回到舊屋,看到答錄機顯示有一通未接來電,她滿懷希望地回撥,聽到的卻是……

  


在一九九九年的那場車禍中,史蒂芬.金只差一點就會喪命,從此死後的世界就成為他小說題材的豐富創意來源。




在《日落之後》的十三個故事中,當想像力開始奔馳,生與死的界線變得如此模糊,而愛得以穿越重重障礙,完成救贖。在大師筆下,日落之後,生命,才真正開始!

[ 本帖最後由 雷倩倩 於 2010-9-3 15: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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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那個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談史蒂芬.金的《日落之後》



  在長達三十幾年的作家生涯中,史蒂芬.金共推出了數十本小說,但如果你才剛開始接觸他的作品,想以最迅速的方式了解他這些日子以來的寫作風格演變,那麼我想,從他的短篇小說集作為切入點,或許會是相當不錯的方式。





  這本《日落之後》,是金所推出的第五本短篇集。在出書時間較早的三本短篇集《玉米田的孩子》(Night Shift, 1978)、《史蒂芬.金的故事販賣機》,以及《惡夢工廠》(Nightmares and Dreamscapes, 1993)裡,收錄的作品大多充滿濃厚的恐怖小說風格,縱使有部分短篇並非如此,但就所佔比例來說,卻也終究仍屬少數。




  而在他一九九九年發生了那場嚴重的車禍意外後,其創作風格則日益偏向以角色為重,以長篇作品來說,總是不惜花費大半本篇幅來詳細描述角色的心境及過往遭遇;想當然耳,這樣的變化,在他的短篇中,自然也有著相互對應的蛛絲馬跡。




  他的第四本短篇集《世事無常》(Everything’s Eventual, 2002),收錄了他於一九九四年至二OO一年間寫就的短篇小說,其中共有三篇是他在車禍後所撰寫的作品。而在這三篇之中,便有兩篇為非恐怖小說,讓人能隱約察覺到他在寫作風格上的變化;而這樣的情形,到了這本二OO八年推出的《日落之後》中,則開始變得更為明確。




  《日落之後》共收錄十三篇短篇小說,除去最初發表於一九七七年的舊作〈地獄來的貓〉外,均是他在二OO三年後所寫的作品。但值得注意的是,縱使《日落之後》擁有不少略帶恐怖色彩的短篇,但其中的恐怖驚悚感,卻也與他過去大多數的短篇作品有極為明顯的不同之處。在他過去的短篇中,超自然事件與喪心病狂的惡徒,往往會成為使讀者緊張不安的主要因素,但在《日落之後》所收錄的作品裡,史蒂芬.金筆下的恐懼卻變得更為貼近真實人生,讓恐懼的來源一轉成為對死亡的困惑、核子戰爭、九一一事件、路邊偶發的暴力事件、身體健康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擔憂、失去配偶的痛苦等這類總讓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不時感到惶惶不安的真實畏懼。




  當然,本書的部分短篇同樣也有著超自然事件的存在,但這回,那些常理無法解釋的事,只不過是讓情節得以繼續推進的手段,大多並非故事核心所在,進而使《日落之後》比起他過去的短篇集,更能映射出他現今的心境及人生觀點,也令讀者得以窺見他一路以來的風格轉變。





  不過喜歡他過往恐怖小說的讀者們也無須擔心,以上所提及的,主要仍是在於比例上的顯著變化。在《日落之後》中,照樣有著幾篇為人熟知、金氏風格濃厚的恐怖驚悚作品。例如〈薑餅女孩〉,便可讓我們看見他再度描述女性的堅毅面相,呈現一則主角奮力抵抗惡徒及生活困境的故事;而在〈N〉裡頭,我們亦能看見一個以遠古邪惡力量作為主軸,充滿強烈「克蘇魯神話」氛圍的純正恐怖故事,就風格而言,亦與他知名短篇〈耶路撒冷之籤〉有所呼應(雖然金在本書的後記中提及,〈N〉是一篇向十九世紀恐怖作家亞瑟.馬琛致敬的小說,但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亞瑟.馬琛的作品也同樣影響了開創「克蘇魯神話」系列的作者霍華.菲力普.洛夫克萊夫特,是以在整體風格方面,依舊給予讀者一脈相承之感)。




  而這樣的情形,或許也正是《日落之後》如此有趣的原因。這本短篇集的確能讓我們看出金在寫作風格上的轉變,但在此同時,卻也仍舊擁有足夠的篇幅,讓人見到他對恐怖小說創作那永不稍減的熱情,並使他的忠實書迷不但擁護如昔,同時亦因創作風格上的改變,使其作品獲得更為優秀的評價,令他在二OO九年時,憑藉《魔島》及《日落之後》同時奪下史鐸克最佳長篇小說及最佳短篇小說集的獎項,再度彰顯出他在恐怖小說界中無人得以取代的重要地位。




  每當日落之後,世界總是會轉化為一個我們既熟悉又陌生的不同面貌,而這樣由書名而生的連想,對於史蒂芬.金的創作歷程來說是如此,對於這本短篇集的每個故事來說,自然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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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1
啞巴Mute

告解室共有三間,中央那間的門上亮著燈,沒有其他人在等待告解。教堂內別無他人。窗戶射入彩色光線,在中央走道上照出一個個方塊。莫奈走向那個營業中的告解室,他關上門,坐下,右方的小滑門打開來。紗網另一邊傳來神父的聲音。「孩子,你好嗎?」

莫奈也不認為那是標準問候語。但沒關係。和往常一樣,一開始他無法回答,就他想要告解的事情來說,這有點好笑。
「很久沒告解了?需要給你一點提示嗎?」

「不用,我記得。神父,我有罪,請赦免我。」
「嗯哼,有多久沒告解了?放輕鬆──這就像騎腳踏車一樣。」

但他有好一會兒說不出話來,只是看著釘著的檔案卡,喉嚨不斷抖動,雙手捏成一團,越捏越緊,最後變成一個大拳頭,在大腿上來回摩擦。
「神父,我可能犯了個滔天大罪。」

如今輪到神父不發一語。啞巴,莫奈心想。如果有那個字的話,那會是個白色的字,只要打在檔案卡上,那個字就會消失。
紗網另一邊的神父再度開口說話,語調依舊和善,但多了點嚴肅。「孩子,你犯了什麼罪?」

莫奈說:「我不知道,請你告訴我。」



莫奈來到高速公路北向入口匝道時,天空下起了雨。他的手提箱放在行李廂裡,他的業務提箱──那種四四方方的大手提箱,兩個提箱上都印有沃夫公司的壓花標誌,莫奈是個業務員,業務範圍涵蓋整個新英格蘭地區。這是個星期一早晨。上週末他過得很糟,非常糟。他的妻子離家出走,搬去一家汽車旅館,旅館房間裡可能不只她一人。而且不久後她可能就會去坐牢。屆時一定會有流言傳出,而不貞只會是其中一部分而已。




他的西裝翻領上別著一個鈕釦,上頭寫著:問我有史以來最佳的秋季書選!
只見匝道口站著一名男子,身上穿著破舊衣服,手中拿著標語。莫奈接近那名男子時,雨下得更大了。那男子雙腿間夾著一個破舊的背包,腳上穿著骯髒的球鞋,球鞋的魔鬼氈貼片已經鬆脫,翹了起來有如歪斜的舌頭。那個要搭便車的男子沒戴帽子,更不可能帶傘。




起初莫奈只分辨得出那張粗陋的標語上畫了個紅色嘴唇,嘴唇上又畫了一條黑色斜線。再靠近一點後,他看見畫了斜線的嘴唇上方寫著:「我是啞巴!」嘴唇下方寫著:「可以讓我搭便車嗎???」



莫奈打了方向燈,準備轉上匝道。那男子把標語翻過來,只見另一面畫了個耳朵,畫得一樣粗陋。耳朵上方寫著:「我是聾子!」下方寫著:「請讓我搭便車好嗎???」




莫奈從十六歲開始駕車,行過數百萬里路,這段期間,他從未讓人搭過便車。今天他毫不遲疑地轉動方向盤,在匝道口靠邊停下。照後鏡上繞著一個聖克里斯多福的聖牌,前後不停晃動。他打開車門。今天他覺得自己已經沒什麼好損失的了。



搭便車的男子坐了進來,把破舊的小背包放在又濕又髒的球鞋間。莫奈心想,看看他,那傢伙的味道一定不好聞,結果一點沒錯。他說:「你要去多遠的地方?」




那男子聳聳肩,指著匝道,然後彎下腰,小心地把標語放在背包上方。他的頭髮又黏又稀疏,還有些白頭髮。



「我知道方向,可是……」莫奈發現那男子根本聽不見他說話,便等那男子直起身來。那男子繫好安全帶,瞧向莫奈,彷彿在問是什麼讓他們停留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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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去多遠的地方?」莫奈問道,這次他逐字清楚唸出,但那男子仍舊只是瞧著他,於是他問:「你會讀唇語嗎?」並碰碰自己的嘴唇。



那男子搖搖頭,做了些手勢。莫奈在儀表板上放有一本便條紙,便在紙上寫下多遠?莫奈要一路開往德里市,路程有兩百六十公里。他討厭在這種天氣開車,僅次於漫天大雪。更不用提這傢伙──他的新乘客了。那男子看看便條紙,又瞧向莫奈。莫奈想到,也許這傢伙也不識字,但那男子看得懂問號。那男子指著擋風玻璃外的匝道,然後雙手開合八或十次,表示一百二十或一百六十公里,如果他真的知道自己在打什麼手勢的話。



「好吧,」莫奈說:「管他的。到了你要去的地方,拍我的肩膀好了。」



那男子茫然地望著他。

「呃,我猜你應該會拍我肩膀吧,」莫奈說:「假如你真有個要去的地方。」他朝照後鏡看了一眼,開車上路。「你幾乎什麼都聽不見,是不是?」

那男子仍然望著他,聳聳肩,把手掌貼在耳朵上。



「我知道,」莫奈說,他漸漸明白了。「幾乎什麼都聽不見。就像電話線斷線。但今天我幾乎希望自己能和你易地而處。」他頓了頓又說:「幾乎啦。想聽音樂嗎?」



那男子回過頭,望向前方。莫奈得好好嘲笑自己一番。不管德布西、AC/DC、或洛許•林博的廣播節目,對這傢伙根本沒有差別。他設定巡航速限,用大拇指打開CD包裝,把CD插入播放機內。他心想,技術上來說,這已經是張二手CD了,不該拿去送心愛的獨生女,反正他還可以替女兒再買一張,但前提是他得有錢可以再買一張。



結果李德的專輯很不錯,他邊聽音樂,邊思考錢的問題。能否有錢再替凱西買張CD是他最小的問題。事實上凱西真的想要也需要的是台新的筆記型電腦,但甚至連這個也不是他的大問題。如果芭芭拉真的做了她所說的事──也就是學區辦事處確認她所做的事──那麼即使他仍保有這份工作,他也不知道女兒唸凱斯西儲大學最後一年的學費要從哪裡來,這才是個大問題。



他把音量轉大,想淹沒自己的問題,也奏效了,但當車子開到加德納市時,最後的樂聲逐漸淡去。那男子的臉和身體轉向乘客座的窗戶,莫奈只看得見他那件骯髒褪色的粗呢外套背後,兩綹過於稀疏的頭髮纏在一起,散落在領子上。外套背後原本似乎印有圖案,但已褪去,難以辨識。



這可憐的傢伙就這樣過了一生,莫奈心想。

起初莫奈分不出那男子是在打盹或看風景,後來他發現那男子頭往下傾,呼出的氣息弄霧了車窗,才判斷那男子應該是在打盹。為什麼不打盹?比奧古斯塔市南部的緬因州高速公路更無聊的,只有在寒冷春雨中的奧古斯塔市南部的緬因州高速公路了。



莫奈還有其他CD放在中央控制台裡,但他並未翻找,而是打開車子的音響系統。車子經過加德納收費站後──他沒停車,只是減速,這就是電子收費系統的神奇之處──他開始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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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結婚,」他說:「今年五十五歲,我老婆五十四歲。」



他略加思索。雨刷在擋風玻璃上來回掃動。「五十四,芭芭拉五十四歲。我們結婚二十六年了,生了一個小孩,是女兒,可愛的女兒,叫凱西─安。凱西在克里夫蘭唸書,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讓她繼續唸下去,因為兩個星期前,在毫無預警的狀況下,我老婆像聖海倫斯火山爆發那樣。原來她在外頭有個男朋友,兩人交往快兩年。那男人是個老師,但她叫他牛仔鮑伯。原來那麼多個晚上我以為她去合作推廣中心或讀書會,結果她是去跟那個他媽的牛仔鮑伯喝龍舌蘭酒和跳排舞。」



真可笑,每個人都看得出來,根本就是場情境喜劇,如果真有所謂的情境喜劇可言的話。但他的眼睛──雖然沒流眼淚──卻感到刺痛,彷彿爬滿毒藤。他瞧了那搭便車的男子一眼,那男子的身體幾乎整個轉了過去,額頭倚在乘客座車窗上。可以確定他是在睡覺。幾乎可以確定。



莫奈並未張揚老婆的外遇,凱西還不知情,只是她那無知的泡泡就快破了。「她今年五十四歲,」他說:「這是我沒辦法釋懷的地方。這表示她跟那個真名叫羅伯•亞道斯基的傢伙,是從她五十二歲的時候開始交往。五十二歲!我的老天,她戴雙光老花眼鏡耶!而她居然上了這傢伙!就在果林汽車旅館,他們兩個在那裡生活了起來!我給她一棟巴克斯頓鎮上的好房子,車庫可以停兩台車,她還有台長期租用的奧迪轎車,結果她拋棄這一切,每星期四晚上跑去牧場騎士酒館喝得爛醉,更別提這牛仔鮑伯他媽的已經六十歲了!」



他聽見自己破口大罵,告訴自己應該停止這種行為,卻見那搭便車男子動也不動,然後他明白自己根本用不著停止。他在車子裡,車子開在九十五號州際公路上,在太陽的東方和奧古斯塔西方的某個地方。他的乘客是個聾啞人士。他想破口大罵就破口大罵。所以他破口大罵。



「芭芭拉把一切都打亂了。她的態度不挑釁,也不感到羞恥,她看起來似乎……很平靜。可能是彈震症候群吧,或是還住在幻想世界裡。」



她說有一部分是他的錯。「我常出差,這是事實。去年出差超過三百天。她自己過活,我們只生了一個女兒,你知道,女兒唸完高中後就飛出籠子了。所以是我的錯。牛仔鮑伯和其他一切都是我的錯。」



他的太陽穴劇烈跳動,鼻子幾乎完全塞住。他用力吸氣,吸到眼前出現黑色飛蚊,卻無法得到紓解。反正鼻子沒什麼問題。在他的腦袋裡,他終於覺得舒坦多了。他很高興自己載了那個搭便車的男人。他大可一個人在車子裡說這些話,但是……



雨越下越大,變成了傾盆大雨。莫奈想也不想就把時速降到八十公里,其他車輛紛紛按喇叭從他左側車道駛過,每輛車的尾巴都拖著一朵水雲。就讓他們去按喇叭好了。他販賣有史以來最佳秋季書選(或有史以來最佳春季書選,或包含食譜、減肥書、《哈利波特》翻印本的「夏季驚喜」書選)以來,保有悠久的零車禍紀錄,他想繼續保有這項紀錄。



他右邊那個便車男稍微動了一下。

「所以我問她怎麼可能光買內褲和吊襪帶就花了十二萬多,」莫奈對他沉默的同伴說:「我不覺得生氣──至少當時不覺得生氣,我猜可能是因為我太震驚了──可是我真的很好奇。然後她說──態度還是一樣,不羞恥,不挑釁,好像在夢遊:『是這樣,我們熱中買樂透,想說可以補回來。』」



莫奈頓了頓,看著擋風玻璃上的雨刷來回掃動,腦海閃過一個念頭,想要猛然向右轉動方向盤,開車去撞前方水泥天橋的橋墩。他拋開這個念頭。稍晚他會對神父說,他之所以打消這念頭,部分原因是童年就被灌輸禁止自殺的古老觀念,但最主要的是,他就算要死,也想再聽一次李德的專輯再死。



再說,他不是隻身一人。



於是他沒有自殺(沒有載著他的乘客共赴黃泉),而是以不快不慢的八十公里穩定時速從天橋下開過(有大約兩秒時間,沒有雨滴落在擋風玻璃上,之後雨刷又開始忙碌起來),繼續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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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他把車開進停車場,只見裡頭停著四輛車,聚在褐色休息站旁,休息站前方擺著四台販賣機。莫奈覺得那四輛車看起來像是被留在雨中受凍的孩童。他把車停好,那男子一臉疑惑地看著他。



「你要去哪裡?」莫奈問道,儘管他知道問也是白問。

那男子想了想,看看四周,明白了他們所在之處,然後望向莫奈,像是在說,不是這裡。



莫奈向後指著南方,揚起雙眉。那男子搖搖頭,指指北方,再比兩個拳頭,雙手張合了六……八……十次。基本上和先前一樣。但這次莫奈看懂了。他心想,那男子的世界簡單得多,可能有人教那男子說,路邊那個像八的記號象徵的是無限。



「基本上你只是亂比,是不是?」莫奈問道。

那聾啞男子只是看著他。



「對,你在亂比。」莫奈說:「呃,我想這樣好了,你聽我說故事──雖然你不知道你在聽──所以我載你到德里市,那是最遠的地方了。」他靈光一閃。「我可以載你到德里收容所,你在那裡可以吃點熱的,有吊床睡,至少可以休息一晚。我得去小便,你要小便嗎?」



那聾啞男子看著他,臉上帶著耐心與茫然。



「小便,」莫奈說:「尿尿。」指了指自己的胯間,忽然想起這裡是休息站,於是莫奈改為指向休息站牆上的廁所標誌──黑色的男人側影和黑色的女人側影。那男子懂了,堅定地搖搖頭,用拇指和食指比個圓圈,表示沒問題。這讓莫奈面對一個棘手的問題:是要把啞巴遊民先生獨自留在車上,還是要叫他下車在雨中等他上完廁所……無論如何,那男子應該都會知道他為什麼要在這裡等候。



他判斷,這根本不是個問題,車裡沒有現金,他的個人行李鎖在後車廂。後座雖然放著他的業務提箱,他不認為這傢伙會偷走兩個三十公斤重的箱子,拎著它們往休息站出口跑。再說,他要怎麼舉起那個「我是啞巴!」的標語?



「我馬上回來。」莫奈說,那男子只用佈滿血絲的眼睛看著他。莫奈指指自己,又指指廁所標誌,然後再指指自己。這次那男子點點頭,又用拇指和食指比了個圓圈。



莫奈走進廁所,撒了泡尿,感受極致釋放的美妙滋味。自從芭芭拉捅出大樓子以來,這是他頭一遭感覺好了點,他心想,自己可以度過這個難關,也可以幫助凱西度過難關。他記起某個老德國人(或俄國人,這聽起來就像俄國人的人生觀)的名言:那些殺不死我的,都使我變得更強壯。



莫奈走回停車處,嘴裡吹著口哨,經過投幣式樂透彩券販賣機時還給了個「好哥們」掌擊。他在車裡沒看見那便車男,起初他以為那男子躺了下來……倘若如此,他得把那男子給「噓」起來坐直,這樣他才能坐上駕駛座。但那男子並不是躺下,而是不見了。他帶走背包和標語,撤營了。



莫奈檢查後座,只見「沃夫公司」業務提箱仍然安在。他又看看置物箱,只見裡頭放的瑣碎證件行照、保險卡、美國汽車協會會員卡仍在原處。那遊民留下的只有氣味,並非難以忍受的氣味:汗味和些微的松樹味,也許他曾在野地裡睡覺。



莫奈覺得自己好像看見那傢伙站在匝道入口,舉起標語,耐心地翻面,等候某個善心人士完全看清他的身體障礙。倘若如此,莫奈會把車停下來,再讓他搭一程便車。莫奈覺得彷彿任務尚未完成,應該要把那傢伙送到德里收容所──這樣才會有完成任務的感覺,這樣才算事情了結,可以合上書本。無論他在其他地方如何失敗,他都喜歡把事情做完。



但那男子並不在匝道入口,他「不假離營」。等到車子經過寫著「德里市,十六公里」處,莫奈看看照後鏡,才發現那個陪伴他數百萬里路程的聖克里斯多福聖牌不見了。那個聾啞男子把聖牌偷走了,但這件事並沒有破壞莫奈的樂觀心情。也許那男子更需要那塊聖牌,莫奈希望那塊聖牌能帶給他好運。



兩天後──那時他已在普勒斯克島販賣有史以來最佳秋季書選──他接到緬因州警局打來的電話。他的妻子和亞道斯基在果林汽車旅館被人毆打致死,兇器是一段裹著旅館浴巾的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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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可以請你打開你那邊的門嗎?我想給你看樣東西。」

神父沒有答話,直接打開門。莫奈拿下脖子上的聖克里斯多福聖牌遞了過去。聖牌及其成堆的鍊子從莫奈的手傳到神父的手上,兩人的手指稍微碰觸。



神父默然不語,思索了大約五秒,然後說:「這個聖牌是什麼時候還給你的?是不是在那家旅館找到……」

「不是,」莫奈說:「不是在那家旅館找到的,是在巴克斯頓鎮,也就是我家找到的,放在以前是我們的臥室的梳妝台上,旁邊是我們的結婚照片。」



「上帝啊。」神父說。

「可能是我去上廁所的時候,他記下了我家的地址。」



「你也提過那家旅館的名字……還有那個鎮……」

「朵立鎮。」莫奈同意說。



神父口中第三次說出他老闆的名字,然後說:「那傢伙不聾也不啞囉?」



「我可以確定他是啞巴,」莫奈說:「可他一定不是聾子。聖牌旁邊有張紙條,是從電話簿上撕下來的。他一定是趁我跟女兒去葬儀社挑棺材的時候溜進我家的,後門開著,但不是給人撬開的。他一定聰明到懂得開鎖,可是我想應該是我出門忘了關。」



「紙條上寫什麼?」

「謝謝你載我一程。」莫奈說。



「那你的妻子和情人死了,你高興嗎?」

莫奈的內心立刻說是。他大聲說:「我覺得鬆了口氣。神父,很抱歉我這樣說,可是只要想到她捅出的大樓子──還有整起事件的發展,未來將不會有審判,保險理賠金可以靜靜地做出賠償,把金額補回去──我覺得鬆了口氣,這樣有罪嗎?」



「是的,孩子,很抱歉告訴你,但這樣是有罪的。」

「你能赦免我的罪嗎?」



「唸十遍《玫瑰經》和十遍萬福瑪利亞。」神父迅速答道。「唸《玫瑰經》是因為缺少博愛──這是嚴重的罪,但不是不赦之罪。」

「那萬福瑪利亞呢?」



「因為你在告解室裡使用了不當言語。而且還得告解通姦行為──你的,不是她的──可是現在……我不是想反覆討論這件事,可是你確定沒有准許那個人去殺人嗎?或是用任何方法鼓勵他嗎?我認為我們在說的是不赦之罪,而不是可赦之罪,所以我必須詢問我的精神導師的意見才能確定,可是……」



「沒有,神父。可是你覺得……會不會是上帝派那個人來坐在我車裡呢?」

他內心知道神父立刻說是。只聽得神父大聲說:「這是褻瀆上帝的話,要唸十次《玫瑰經》。我不知道你遠離教會多久了,但你難道連這點也不知道嗎?好了,你要不要再說點別的,好再多唸幾遍萬福瑪利亞,還是可以結束了?」



「可以結束了,神父。」

「那麼。只要你照我的吩咐唸經,你的罪就被赦免了。去吧,孩子,別再犯罪了。好好照顧你女兒。孩子只有一個母親,無論母親做了什麼事,都是她母親。」



「是的,神父。」

紗網另一頭的身影稍微移動。「我可以再問個問題嗎?」



莫奈百般不願,但又坐了下來,他已經想離開了。「可以的。」

「你說警方認為他們可以逮到那個人。」



「他們說只是遲早的問題。」

「我的問題是,你希望警方逮到他嗎?」



莫奈只想趕快離開,回到車裡,回到自己的私人空間,唸經懺悔,所以他說:「我當然希望。」

開車回家的路上,他又多唸了兩遍萬福瑪利亞和兩遍《玫瑰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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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本書內容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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