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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言情] 冤家宜解不宜結【再見冤家之1】 BY:樓雨晴

冤家宜解不宜結【再見冤家之1】 BY:樓雨晴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f0122000 您是第791個瀏覽者


丁群英從小就討厭言洛宇。
他言小弟家庭幸福,成績傲視群倫,備受師長寵愛,
還是個正直善良、溫柔體貼的俊美少年。
而她丁大小姐卻蹺課闖禍、打架鬧事無一不精,
是個「氣蓋群雄、勇冠群英」的校園大姊頭!
他們的生活八竿子打不著,偏偏她就是看他不順眼,
每天不照三餐「招呼」、「招呼」他,她就全身不對勁!
可是,為什麼當她傷心難過的時候,想到的只有他?
她初戀,他幫她寫情書、計畫減肥告白的時機;
她家變喪父,他陪著她走過最難熬的時刻。
無論她對待他多麼粗魯惡劣,他從來沒有離開她身邊;
原來,冤家從小結下了,就是解不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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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認識她,是言洛宇完美人生中,所有不幸的開端。

  這個開端,始於他幼稚園小班。

  在為這個不幸做說明之前,他得先為自己做個簡單的介紹。

  他,言洛宇,出生於相當幸福美滿的家庭,這個家庭中,有一個在國中當教師、私底下卻很不會說話,人際關係弄得一團糟的爸爸;一個每次進廚房都要先叫消防車在一旁待命的媽媽;加上大他十一歲,古靈精怪以捉弄他為樂的姊姊,還有在這當中水深火熱的他。

  但,這依然改變不了,這是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的事實。

  雖然,爸爸教他做人要誠實,這條言氏家訓害他吃了不少苦頭。

  例如國中時,坐前面的女生問他:「我的臉是不是很圓?」

  他認真端詳了下,誠實回答她。「是有點嬰兒肥。」

  然後一巴掌就轟上他左臉頰了。

  他曾經很質疑,無時無刻的誠實,真的是必要的嗎?

  把這個問題拿去問智商一九五、聰明無比的姊姊,她也很慎重地拍拍他的肩。「弟,要相信爸和姊姊,這絕對是正確的、高尚的、完美的品格所必須具備的基礎要件。」

  是這樣的嗎?可是他一直懷疑,她那時不敢直視他,又不時瞄他左臉紅腫的行為,有相當大的偷笑嫌疑。

  後來他才想起,自己一直忘了問,既然這是正確、高尚且完美的品行,那如此告訴他、並鼓勵他的姊姊為什麼都沒有在遵守?好奇怪對不對?

  不過無妨,這依然無損這是個幸福美滿的家庭的事實。

  雖然,他又必須補充,他那個家事白癡的老媽,在他六歲那年差點毒死他,原因只是他一時年少無知,相信了她的保證而吃了那鍋傳說中的「謀財害命五毒湯」,被回家後嚇壞了的爸爸送進醫院洗胃,母子二人的大名差點出現在報紙的社會版頭條。

  直到現在,媽媽依然堅稱那叫「恭喜發財五福湯」,不過關於這一點,他比較傾向於姊姊的說詞,那是以生命為代價所換來的慘痛領悟。

  還有無數次,他們一家四口差點葬身火窟……

  於是在某次的家庭會議中,基於家中成員的身家安全為考量,以三票對一票通過,掌廚大位落在父親手中,廚房從此列管為母親的禁區,並貼上「狗與媽媽不許進入」的標語嚴格執行。

  但、是——他依然堅稱這是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再再雖然,他還得加上一點,他有個特立獨行、考試拿鴨蛋像家常便飯的姊姊,但是爸媽從來不罵她,還會幫她統計次數,有一陣子他甚至懷疑,集滿十個鴨蛋是不是有棒棒糖吃?

  有一次期末考時,姊姊連著考了八科滿分,回家時,媽媽直瞪著成績單問:「女兒,你吃錯藥啦?考這什麼鬼成績?」

  姊姊聳聳肩,回了句:「因為我不爽。」

  「誰惹你大小姐不爽?」

  「地中海照明燈。」就是爸爸學校那個地中海禿頭的教務主任啦,頂上光亮都可以拿來當照明燈使用了。

  事情的始末是,地中海照明燈拐著彎諷刺爸爸連自己的女兒都教不好了,來學校真是誤人子弟。姊姊輾轉得知,隔月的考試就卯起來給地中海照明燈難看了!

  那是他四歲半時的事,於是他認清了一點,惹熊惹虎就是別惹葉洛希!

  還有無數次,她發現到他的「美色」有多好用,以一客麥當勞兒童餐拐他穿裙子、戴假髮拐騙班上的色狼男同學來達到任何她想達成的目的,害他在那個尚不識人心險惡的七歲半,差點失去了純純的處男之吻。

  雖然如此,他還是苟延殘喘地活下來了,因此他還是決定在餘生繼續堅稱這是個……什麼東西,噢,對了,美滿幸福的……家庭?

  扯遠了。

  他還沒說到主題對不對?

  好,現在要正式進入主題了。

  認識她,是他完美人生中,所有不幸的開端。

  這個開端,始於他幼稚園小班。

  為自己做完簡單的介紹,接下來就是要為這個不幸做說明了。

  這個不幸事件的禍源,名叫丁群英。

  很中性化的名字,名字的主人更中性化,於是他一時不察,就很不小心地把她誤當成小男生了;再再然後,老師、同學也跟著他很不小心地把她當成小男生;再再再然後,他們梁子就這樣結下來了!

  同學開始嘲笑她長得不像女生,說他長得都還比她漂亮有氣質。

  於是她氣呼呼地問他:「言洛宇,你說,你老實說,我真的長得很不像女生嗎?」

  「……很不像。」爸爸說,做人要誠實。

  那是他第一次,吃到女孩子賞的鍋貼……更正確地說,是很不像女孩子的女孩子賞的鍋貼。

  他哭著回去告訴爸爸,誠實很痛,他不要誠實了。

  但是爸爸說,男孩子要有志氣,怎麼可以因為一點點痛就改變原則。

  原則?誠實就已經讓他痛成這樣了,他不敢想像原則會害他變成怎樣,他的不幸又不會因為誠實和原則而有所改變。

  他很擔心、很擔心,因為他就坐在她隔壁。

  從他「誠實」的那一天起,他的日子就變得很難過,這個小惡女從此以欺負他為畢生職志,偷畫他的作業簿、推他一把害他跌倒、搶他的養樂多等等,諸如此類數不清的惡形惡狀。最最過分的是,有一天同學又笑她男人婆,圓嘟嘟的像只胖小豬,連言洛宇這個男生都長得比她好看一百倍……

  接著她就火了!

  「什麼我沒他好看?他長得那麼漂亮,說話嗲嗲的,根本就是個娘娘腔!」

  「我……我不是娘娘腔……」他好無辜地小聲辯解。說話太大聲喉嚨會痛啊,聽得到就好了嘛,這樣就是娘娘腔了嗎?

  「不然你就是女生!」

  「我、我不是……」

  「我不信!」她直接地、準確地、迅速地往他胯下偷襲——

  「哇——」一聲驚天地、泣鬼神的哭嚷傳遍幼稚園,驚動了師長、驚動了被聯絡到校的父母。

  「媽媽、媽媽——」他在母親懷中,哭得好不淒慘。

  「怎麼了,小宇,告訴媽媽,誰欺負你?」

  「她!」小小的手指,準確無誤地指向丁群英。

  「她怎麼欺負你?」

  「她——嗚嗚!她抓人家的蛋蛋,好痛——」

  一旁的大人,全部張口結舌,反應不過來。

  「不會吧?兒子,你被性騷擾了嗎?有沒有SM?有沒有——」

  「初晴,你可以不必那麼興奮。」丈夫哭笑不得。

  有嗎?她有表現得很興奮?稍稍收斂了些,讚許的眼光忍不住瞄向才四歲多一點點的摧草女色魔。好樣的,這丫頭有眼光,懂得挑上她兒子這種極品,真是太猛了……啊,不是、不是!這丫頭不要命了,敢對她兒子伸出祿山之爪!

  小洛宇暫時忘了哭泣。「什麼是性騷擾?」

  「就是、就是……唉呀,像抓蛋蛋就是了!」 

  「那我也要抓她的蛋蛋!」嗚嗚!笑她的人又不是他,為什麼他要被她罵?還要被抓蛋蛋?不公平。

  「她沒有蛋蛋可以讓你抓啦!」哈哈,兒子報復心很重哦!

  「初晴!」言氏大家長好笑地瞪了妻子一眼。「不要亂教小孩。」

  言孟春往旁邊一看,女孩眼神不馴,緊抿著唇不願認錯。

  他說,小孩子鬧彆扭是常有的事,請老師不必放在心上,然後將兒子帶到一旁安撫情緒,順便教導他做人不可以記恨,要友愛同學,例如「我也要抓她蛋蛋」就是絕對不可取的行為。

  「可是她也抓我的蛋蛋啊,而且很用力!」爸爸說要友愛同學,可是抓人家的蛋蛋是一種友愛的行為嗎?

  也對啦,這是身為男性的恥辱。

  言孟春盯著兒子憤憤不平的表情,設法安撫。「因為她不知道這樣會痛。」

  「她還咬我的耳朵!」

  「她在和你聯絡感情。」

  「她用腳踢我的屁股!」

  「……她不小心把腳伸太長了。」挖空腦漿擠出這一句。

  「上次做勞作,她故意用臘燭滴我。」 

  「……」言孟春歎氣。「兒子,你到底受了多少性虐待?」

  所謂的命運,其實是為了因應老天爺耍賤而延伸出來的名詞,為人在倒楣時,喝涼水都塞牙縫的帶賽遭遇找個合理的解釋。

  舉個例子來說。

  你有沒有過這樣的經驗?出門前還晴空萬里,不過才多眨了兩下眼睛,一場大雨就將你淋成落湯雞;好不容易七手八腳找出雨衣穿上,發動機車騎沒幾公尺,又是一片朗朗天晴、花好月圓,路過的人全像看白癡一樣地看著你?

  再例如,平時明明走兩步就有一家機車行,讓人懷疑你不開機車行就落伍了,可是莫名其妙被戳破輪胎,真正需要時,卻神奇地在方圓百里找不到半家,只能牽著車逛大街,還要催眠自己,當作是在溜狗……

  再再例如,一場颱風可以疾風豪雨到連台北捷運都淹水,偏偏就是水庫不下半滴雨,然後看著新聞中家家戶戶淹水淹到膝蓋,掃都來不及,還要高呼「節約用水」……

  這個就叫命運!

  而,對言洛宇來說,他的「命運」就是遇上遇群英。

  真的,如果可以選擇,他寧願去經歷上述幾項,都不要遇到她。

  他們的緣分開始於幼稚園小班,也結束於幼稚園小班,升中班時,他就沒再見過她,為此,他痛哭流涕,感激得不知所云。

  但是,什麼叫孽緣你知道嗎?什麼又叫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你知道嗎?就在他過慣安逸日子,完全失去危機意識時,衰神冷不防地又倒打他一靶。

  在他國小一年級,新生入學之後,他再度陷入水深火熱之中,原因無他,右座芳鄰正是昔日舊識,丁小姑娘是也。

  最悲哀的是,他這隻小豬頭居然沒能在第一時間認出她來,及時逃命;更豬頭的是,他還犯了相同的錯誤——在開學的第一天,天真無邪地問她:「你是男生還是女生啊?我看不出來耶!」

  可以想像他會有什麼下場了吧?新仇加舊恨,她簡直把他欺負得沒日沒夜、沒天沒良!

  兩人的座位中間被劃上一條楚河漢界,這個不光是他們,走遍所有低年級的教室桌面都找得到,比較過分的是,她不只命令他不可以越界,每次越界就打他手背,就算沒越界也打——因為規矩是她訂的,她說有就有,不許有異議,而她自己卻可以常常越界……他幾乎每天都是紅著手背回家。

  班上打躲避球時,她從頭到尾鎖定他卯起來K,而且勁道十足,有一次還把他K到流鼻血。

  打掃工作做完時,她故意把他負責的區域弄髒,再去報告老師說他偷懶沒打掃……

  這些也都算了,她還帶頭叫他娘娘腔,說他一點都不像男生,害班上的男同學也跟著唾棄起他來,不敢跟他一起玩,怕被一同歸類在娘娘腔的行列……

  他哪裡不像男生了?他只是說話輕聲了點、動作秀氣了點、長得比較像媽媽,這樣而已啊,噢,對了,還加上考試分數比她高,然後她就氣得跳腳了!

  真的,他也不曉得為什麼啊,而且他表現得愈是無辜,她就欺負得愈帶勁!

  偷偷告訴姊姊這件事,姊姊只是涼涼地說:「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只能說你笨得很夠本,你自求多福吧,我也救不了你了。」

  姊姊的落井下石,讓他清楚地見識到什麼叫「手足情深」!

  所幸,這樣的日子也沒維持多久,一年級下學期開學時,他就沒再見過她,導師說,她轉學了。

  因此,他又偷來幾年安逸時光,世界依然美好,陽光依然燦爛。

  直到上國中一年級——

  讓他再重複一遍,什麼叫命運?什麼叫孽緣?如果還是不清楚,看看他,相信每個人都會有相當深刻的體悟!

  是的,他和丁群英又成為同班同學了!

  他的座號,就在她後面一號。

  初初看到同學名冊時,他簡直想呻吟了,很明顯的,上帝再次挑上他見證「命運」的公信力。

  歲月,讓她改變了許多,以前,她只是名字中性化、外表中性化而已,現在,她連行為舉止都中性化過了頭,這還是客氣的說法,事實上,和男人比豪情氣魄,請叫她第一名,她簡直就和她的名字一樣:氣蓋群雄,勇冠群英!

  就他所知道,校內校外人人都必恭必敬喊她一聲:「大姊頭!」

  他不知道她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以前她雖然打壓他,可那也僅止於對他個人的小惡作劇,她對每一個同學都是相當友愛的,上課認真、作業準時交,在師生之間也算是甜美可愛的好學生。

  不像現在,她永遠是最後進教室,最快離開的,蹺課闖禍、違反校規的事一定有她的分,我行我素得讓全校師長頭疼。

  心裡,有那麼一點難受。他是第一個把她誤當成男孩子的人,幼稚園時期,她心靈是真的受到創傷了,她今天變成道地的男人婆,和男人比氣魄……總覺得自己也該負上一小部分的責任。

  所以對她心血來潮的惡整行為,他始終容忍著,他早有心理準備了,遇上她日子不會太好過。

  自取其辱地又跑去問阿姊,她說——

  「弟,送你一句話,冤家宜解不宜結,就你這點智慧——唉,你鬥不過她的。」附贈一聲悲憫歎息,有模有樣地搖頭走人。

  每次跟姊說話,都會讓他嚴重質疑自己的智商,覺得自己笨到這種地步,不自殺謝罪實在對不起天下蒼生。

  不過……鬥?!他沒有要跟丁群英鬥什麼啊!是姊誤會什麼,還是他說錯什麼了?

  雖然,他必須承認,這些年過去,丁群英依然不改其志,以捉弄他為樂。

  他忘了誰說的,好像是四叔吧!他說:「女人是這個世界上最記恨的動物。她會忘記她交過幾個男朋友、會忘記她做過幾次處女膜重整手術、會忘記她欠你錢……但是,她只要恨一個人,海枯石爛都不會忘記詛咒你,所以,要讓一個女人記住你最好的方法,莫過於讓她恨你。」

  這些話,在丁群英身上得到了印證。

  至少,在她這麼努力地表態之後,她清楚地讓他瞭解一件事,她很討厭他,非常非常地討厭;而他也清楚地確認了一件事,這輩子,他只要碰上她,就絕對沒什麼好事!

  他也認命了,盡可能地有多遠避多遠。

  他們的緣分一向來得快,去得更快,國一結束,因為學校的能力分班,成績向來名列前茅的他,自然被分到前段班,與後段班的她雖然同處一個校園,但要碰在一起,機率其實不大。

  她現在如何?他並不很清楚,也不會特別去關切。有一回打掃時間,他負責清掃體育器材室,正要推開門時,剛好看見丁群英也在裡頭,那時她正好接過同學遞給她的香煙吸了一口,接著——拚命地咳!

  她,明明不會抽煙吧?

  來不及深入思考,就看見訓導主任往這裡走來,他下意識地,擋在半開的窗戶前大喊了聲:「訓導主任好!」

  裡頭的人嚇到了,趕緊熄掉煙蒂由另一個窗口丟出去。

  幸好,訓導主任沒聞到煙味,也沒多做停留,點了下頭就離開。

  他鬆了口氣,回頭瞄了一眼,對上她有些複雜怪異的凝視眼神。

  當時,他其實也沒多想什麼,直覺就是做出幫她掩飾的行為了!

  當然,他並不會指望因為這件事,兩人就能化敵為友,因為四叔也說過:「就算你做了一百件讓女人感動的事,只要做一件對不起她的事,她記住的永遠是對不起她的那一件,而不是感人肺腑的一百件。」

  有時他覺得好奇怪,既然女人是那麼糟糕又麻煩的生物,那他為什麼要娶四嬸,還生了個小小麻煩?

  但是後來的這件事,又讓他認同了四叔的話,女人確實很糟糕!

  早上升旗典禮完,他的桌椅被推倒,書本散了一地,還囂張地附上一記大腳印;放學回家時,發現腳踏車的輪胎遭不明人士戳破,唯一的嫌疑犯是誰,他連想都不必!

  從小到大一忍再忍,他終於決定他受夠了!

  就在某一天,又讓他撞見她和同學打架,他一時在氣頭上,想也沒想便去通知訓導主任。

  她看不順眼的人就活該要被她扁嗎?為什麼要任她這麼為所欲為下去?總要有個人告訴她,什麼叫規矩!什麼叫人與人相處之道!

  因為這件事,她被記了兩支小過,並且咬牙切齒地當著他的面撂下狠話:「言洛宇!你以後最好有多遠閃多遠,不要再讓我看見你,否則你他XX的我見一次扁一次!」

  他愣愣地,看著她離去的身影,背脊僵直,似她倔強的性情。

  他沒有錯,阻止校園暴力,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他不該感到內疚,但是看到她嘴角帶傷,怨恨瞪視他的眼神,以及往後每一次經過中廊,視線對上那張處分公告,他就是沒有辦法克制歉疚的感覺由心底升起。

  之後,他更少看到她了,反正他們不對盤,其中一個人遠遠看到對方都會繞道而行。

  他是師長、同學眼中的模範生、乖寶寶,違反校規的事,打死也不會做,考試成績傲視群倫,聰明、有氣質,前段班的同學以他為典範;而她是學校的頭痛人物,校內校外的學生之間有糾紛,首推她仲裁交涉,她豪氣干雲,不讓鬚眉,後段班的同學以她馬首是瞻。

  他們王不見王,各有不同的生活圈,也不會有交集。

  就這樣,一直到國中畢業,他沒有疑問地考上第一志願的市立高中,有關她的消息,瞭解得就更少了。

  現在回想起來,雖然他們幾乎從不包紙尿布後就結識——好吧,改成結仇會貼切些——但實際相處的時日,其實不超過兩年,這樣的緣分,不知該算深或淺?要說深,翻開國小、國中的畢業紀念冊,班上隨便一個同學都比他們同窗還久;但要說淺,他們好像每繞一圈,又會不小心碰在一起……

  兩年同窗,他還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實一點都不瞭解這個女孩子。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節,和誰都能打成一片,獨獨對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記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過錯,專挑他來作對,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他們之間有什麼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為什麼會這麼不爽他,真要認真算起來,他才是比較倒楣的那一個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較值得慶幸的是,他們的孽緣真的就到此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學校作威作福、魚肉同學,他並不清楚,反正從此橋歸橋,路歸路,要是接下來還有可能再成為同學,那他言洛宇的頭就剁下來讓人當西瓜劈!



  第二章

  是的,他的頭不會被剁下來當西瓜劈,因為他讀男校,除非她變性,否則別說同班,連同校的可能性都等於零。

  但是他忽略了一點,命運的公信力是不容挑釁的。

  他有說過,他們的孽緣很深厚吧?

  他有說過,老天爺很喜歡挑他來耍賤吧?

  他有說過,他們不管怎麼繞,都會碰在一起吧?透過她,不需要任何科學證明他就已經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圓的!  那天放學回家,騎著腳踏車經過社區公園,不經意瞥見公園內有點眼熟的身影,害他差點倒栽蔥!

  幸好及時穩住車頭,要不然騎腳踏車「犁田」,回去準被姊笑死。

  下意識裡,他完全不多作停留地快速給它騎過去,或許是習慣吧,他們就像磁之同極,本能地互斥,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她說了,要他離她愈遠愈好,否則見他一次扁一次!他一點都不打算見識女人言出必行的魄力,尤其是這個威風八面的大姊頭!

  隔沒幾天,他又在同樣的時間、同樣的地點看見她。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下來,次數一多,他不小心留意到她的舉動——喂流浪貓狗?她?要狠扁人從不手軟的大姊頭?!

  不會吧?她哪時變得這麼有愛心了?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每天放學經過小公園,他會往特定的方向望去,搜尋那道熟悉的身影。漸漸地,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比較沒那麼糟糕了。 

  一個會喂流浪動物,溫柔安撫它們的人,應該壞不到哪裡去吧?

  爸爸也不擅於表達情感,但是對那些流浪的小動物卻很有愛心,常常餵食它們,他從小看到大,耳濡目染下,對於愛護小動物的人,會讓他產生莫名的親切感。

  這一天,學校有輔導課,他上完課回家時,夕陽已經半隱入地平面,他打算趕在夕陽餘暉完全消失之前回到家。

  就在繞過每天回家必經的小公園,正要彎進社區的巷子裡時,一旁的狀況引起他的注意。

  丁群英?

  初步判斷,她似乎遇上麻煩了,誰教她平時愛惹是生非,這下吃到苦頭了吧!

  這其實不干他的事,他該做的,是當作沒看到,然後依原定計劃在天黑前回到他溫暖可愛的家,洗個香噴噴的澡,品嚐爸爸細火慢熬了兩個鐘頭的人參香菇雞湯!

  但是當角落大打出手後——

  哇咧!七個打一個?是不是男人啊!

  不管她平時如何威冠群英,至少此刻他看出她招架得很吃力,在一拳逼上她左臉頰的同時,他毫不猶豫地撿起地上的石頭砸去——賓果,正中紅心!

  「丁群英,上來!」

  那顆石頭引起她的注意,她回過頭,錯愕地瞪著他。

  「發什麼呆?快點!」他又催促,這次她沒有遲疑,俐落地跳上腳踏車後座,他立刻埋頭用力地踩踩踩——

  但是,他得附帶說明一點,這是腳踏車,不是一般電影英雄救美的場景中必定會出現的拉風機車,有一飛千里的能耐,而且他也未滿十八歲,沒有駕照,所以……

  呃,那不是重點啦,總之,後座的丁群英實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摟住他的腰——

  「啊!」他驚叫一聲。

  「鬼叫什麼?又沒要強暴你!」不摟住他的腰,身體怎麼平衡?怎麼找到施力點?

  丁群英白他一眼,長腿往前伸,佔去一半腳踏板的空間,助他一「腳」之力。要真想靠他這龜速逃命,她還不如跳下來和後面那群窮追不捨的傢伙決一死戰痛快些!

  「可是、可是——」這樣不算強「抱」嗎?而且,她摟得會不會太緊了些?從沒和親人以外的異性如此親密,他面頰微微泛起紅潮。

  「閉嘴!你再羅嗉我扁你!」沒見過男人像他這樣龜龜毛毛的!

  世上怎麼有這種事?救人還要被罵、被扁,言洛宇在心中頻頻歎氣。

  「左轉。」她冷不防命令。 

  「噢。」謹遵懿旨。

  在社區附近繞了幾圈,甩掉後頭緊追不捨的人後,他依著她的指示將她送到家門前,這才發現她住的地方和他家居然只隔兩條巷子。

  丁群英跳下後座,雙手抱胸,斜睇著他。

  「干、幹麼?」用這種眼神盯著他,他會頭皮發麻耶!

  「你很不怕死哦!」都說了叫他有多遠閃多遠了,他還敢插手管她的閒事,不相信她會言出必行,把他扁成豬頭嗎?

  「那、那我回去了。」他掉轉車頭,識相地摸摸鼻子閃人,不礙她的眼。 

  「等一下啦!」她沒好氣地叫住他。「這次不算,好歹你幫了我一回,你以為我那麼不識好歹哦?」

  「呃……」如果點頭,她會不會一拳揮來?

  「喂,問你一件事。剛剛你幹麼要幫我?你明知道我不爽你很久了。」乘機看好戲,報一點老鼠冤不是更痛快?

  「嗯……」這種事放心裡就好了吧?說出來多失禮。 

  「男子漢大丈夫,有話就直說,嗯嗯啊啊的,你演A片啊!」她不耐煩地吼他。「到底為什麼?!」

  「我們……是同學。」 

  「同學?」嘲諷的眼神瞄了眼他身上的制服。「雄中耶,我可沒那個榮幸。」

  讀雄中又得罪她了嗎?他研究她的表情,斟酌著詞彙。「可是……我們很早就認識了啊!你不覺得我們很有緣嗎?」今天換作是別人,也會和他一樣這麼做的。

  「那叫冤家路窄吧?」

  「……」他又無言以對了。

  「算了算了!」她揮揮手。「反正我欠你一個人情,有需要可以隨時來找我討。」

  他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你 不討厭我了嗎?」四叔不是說,就算他做了一百件事,她記得的永遠是他對不起她的那一件?

  「誰說的?下次見到你,我照扁不誤。」亮拳以茲證明。

  「……」四叔英明!

  突然有種山窮水盡,多說無益的感覺。「那,再見。」

  「跟一個下次見面要扁你的人說再見?」 

  「……」埋頭,騎車。

  這一回,她沒再攔住他,看著他離開視線,忍不住朝天翻了個白眼,沒好氣地輕哼:「愣頭愣腦的白癡!」

  雖然,她說過要他沒事最好少出現在她面前,否則下次見面依然照扁不誤,但是每天下課經過小公園,他還是會習慣性地朝裡頭望去,給她一記微笑當作打招呼。

  就只是那一秒的眼神交會,一記淡淡的微笑,他不會停留,而她也會當作沒看到地別開頭去,完全不給他好臉色。

  每日夕陽西下前的小小交集,似乎成了他們之間無須宣之於口的自然默契,甚至是生活中的一部分,習慣了之後,沒那麼做反而覺得哪裡不對勁。

  沒錯,這天下課,沒看到蹲踞在公園角落與流浪小貓喁喁低喃的身影,回家之後的言洛宇就開始坐也想,站也想,洗澡也想,吃飯也想了……

  「喂,思春了哦?」葉洛希在餐桌底下踢了踢他。

  「哪有?」

  「還沒有?明明就坐立不安,一副慾火焚身的樣子!」 

  「洛洛,你弟才十六歲,不要亂教。」言孟春嚴肅地糾正。

  「老爸,你太小看人類的爆發力了,小叔五歲就會泡馬子了。」葉洛希更不以為然。

  葉初晴哼了兩聲。「既然我們說的是人類,你沒事幹麼拿一隻配種用的獸類來比較?」

  「啊,也對,失言失言!」

  「這——」愈扯愈不像話。

  言孟春徹底投降,好擔心地看著兒子,多怕他純潔的心靈被污染啊……

  言洛宇像是沒聽到,心不在焉地扒著白飯。 

  「小宇?」起碼洛洛有句話沒說錯,兒子今天真的有點小反常。

  白飯扒到一半,突如其來地冒出一句:「爸,我等一下可不可以把今天剩下的飯菜拿去餵公園附近的流浪狗?」她今天沒去,那些小貓小狗一定餓壞了。 

  「噢,好啊!」言孟春愣愣地點頭。兒子一整晚光扒白飯,想的就是這件事? 

  晚上八點,提供照明作用的公共路燈一盞一盞亮起來,言洛宇提著今天晚餐的剩餘來到小公園,大方分送父親的手藝,看著小傢伙們圍在他身邊滿足地大快朵頤,他淺淺微笑。 

  「好吃嗎?我爸的廚藝不是蓋的吧?每次吃他做的東西,都會覺得當他的兒子好幸福哦!」他搔搔小白狗的脖子,小白狗在他掌心蹭啊蹭地,像在撒嬌,讓人倍感窩心,他逐漸有些明白她天天來餵這些流浪動物的原因了。

  她是不是很寂寞?所以才找這些不會拒絕她的小動物陪她?

  他不是她,也無從得知她心裡在想什麼,但至少,她讓他覺得——比較不像以前那樣避之唯恐不及了。

  「她雖然外表凶巴巴的,但還是有很可愛的一面,你們說對不對?」逗著啃魚骨的小花貓,他笑笑地下了結論。

  遠遠的,丁群英就看見一個呆子低著頭傻呼呼地自言自語,不曉得在念哪一國的經,慢慢走近,看清公園燈柱下那個闖入她地盤的入侵者——

  「又是你,言洛宇!」這傢伙跟她有仇嗎?走到哪裡都陰魂不散,連喂個流浪貓狗他都要來搶?!

  「你來了?」他將今天遲了些許的笑容給她。「今天比較晚哦!」

  「我有說要天天來嗎?」口氣很衝!她彎身倒出飯菜。「小黑,過來。」

  他又說錯什麼了嗎?看來她今天心情似乎不大好。

  言洛宇好無辜地低頭摸摸在他腳邊輕蹭進食的小白狗,尋求它的認同。

  「小、黑!我叫你過來!」丁群英看了更火。這群叛徒!餵了它們這麼久,居然比不上才餵過一頓飯的陌生人!

  言洛宇左右張望了好幾下,確定她指的是他腳邊的這隻。坦白說,他就是瞪凸了眼,都找不到它能被叫成小黑的理由。 

  「它、它好像是白色的……」他小小聲糾正,懷疑她是不是有嚴重色盲?

  丁群英冷冷瞟他一 眼。「它眼珠子是黑色的。」她就要叫它小黑不行嗎?要他管!

  他愣愣地張口,發不出聲音。

  好……奇怪的邏輯。

  「小白!」她再喊,他又瞪住她,被她一記火眼金睛掃回來。

  噢,好好好,因為它眼白是白色的嘛!他看著毛色全黑的狗狗,努力催眠自己舉一反三。

  「咪咪!」 

  ……沒關係,又沒人規定狗不能叫咪咪。

  「小強!」

  ……無所謂,蟑螂又沒有申請專利,貓絕對可以被叫小強。 

  「小笨宇!」

  這個……就有點過分了哦!指桑罵槐嘛!

  慘了,再這樣下去,他會精神錯亂。

  丁群英一一點名,發現真的沒人——不,沒貓沒狗理她,她真的是火到最高點了!

  言洛宇好同情地偷觀她。他能理解這些小傢伙的心情,爸爸煮的東西,真的會讓人不吃到吐就捨不得放下筷子,更別提是這些沒志節的小傢伙們了。 

  「好,你們好樣的,不過來是不是?大不了我走!」什麼世界啊!不是說狗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貓是靈性的動物嗎?叛徒,一個個都是叛徒!連它們都不要她——

  起身之際,手腕被握住!

  「言洛宇,你右手想打上石膏就再給我抓緊一點沒關係!」她恨恨地瞪住他捉握的五指。

  「不要生氣,它們只是餓了,你又那麼凶,它們才會不敢靠近你。」不介意她的壞脾氣,他溫溫地說道,手沒放。

  「要你教!」他以為他是誰?一個突然闖入的外來者罷了,喂一頓飯就了不起了嗎?  他起身,繞到她面前正要張口——

  「你怎麼了?」最先接觸到的,是她眼底淡淡的淚光,還有額上的血跡。

  「關你屁事。」被握得有點緊,緊到手腕發熱,她粗魯地甩開。

  「你又打架了?」 

  「要報告教官嗎?去啊!」她冷諷。「要不要我把我們學校的電話告訴你?」

  他就知道,她還在記恨。

  他輕歎。「打架不好,你自己也會受傷,而且你父母——」

  「言洛宇!你有完沒完?!雄中的資優生了不起啊,我父母怎樣不關你的事,我畢不了業更不會死,你再多說一句,我保證我會揍你!」

  被女生一天到晚威脅要挨他實在不是多光榮的事,而他更是清楚地知道,她打起架來強悍不輸男人,幾個大男人都會被她修理得金光閃閃了,他必須羞愧地承認——好吧,真要動手他絕對打不贏她。

  發狠地撂完話,他這個被威脅的人都還沒腳軟,她反而先蹲下身去,將臉埋在膝上。

  氣氛靜得有些怪異。她——該不會在哭吧?

  這一刻,他竟奇異地看穿她外表強悍,內心其實極其脆弱,所以才會用更尖銳的芒刺武裝自己,尤其針對他……  其實他也不懂,為什麼她對他會特別尖銳敏感?他明明沒做什麼。

  也許是感受到她的無助,飽餐過後的阿貓阿狗一一趨靠向她,圍在她腳邊,安心地偎靠撒嬌。

  看她伸手安撫每一隻飽足後的貓兄狗弟,他輕道:「你看,我只是有利用價值而已,它們的心還是向著你的。」

  「這還用你說?」她不領情地輕哼,嫌他太吵!

  言洛宇蹲身,隔著一小段距離審視路燈下的她。

  額頭上的傷還帶點紅腫,應該是砸出來的,可是她其他地方並沒有傷口或青紫,有可能會是打架而來的嗎?

  每次走進家門前,丁群英都要再三猶豫。

  仔細聆聽了一會兒,裡頭靜悄悄的,應該是睡了吧?

  她鬆了口氣,推開客廳的紗門,一陣沖天的酒氣撲鼻而來,她必須要暫時閉氣才能不被醺昏。

  她打開屋裡所有的窗戶讓空氣流通,沖淡這股由煙味、酒味融合而成的難聞氣味。回頭審視凌亂不堪的客廳,彎身收拾滿桌的杯盤狼藉,地上的空酒瓶、花生殼、煙屁股,還有——碎掉的玻璃杯。

  她摸摸額頭上的紅腫,血跡已經凝固,但是心中長年滴血的傷口,從來沒好過。

  雙腿一彎,她跌坐在凌亂的地面上,抱著膝將臉埋入。

  如果可以,誰不想當個人見人愛、師長歡迎的好孩子?她要是認真讀書,不見得會比言洛宇差啊!問題是,她必須沒有一個酒鬼父親、拋家棄女的母親和從來不曾安寧過的家庭……

  她是不學好,她是喜歡用拳頭解決事情,那是因為她沒有學好的空間,那是因為這個環境教會她,必須夠強悍才能保護好自己,成績於她而言,根本是不實用的廢紙一張!爸爸不會因為她考了好成績就少喝點酒,更不會因為她一張漂亮的成績單而停止發酒瘋。

  長久以來,活在沒人在乎、沒人關心的角落久了,從不指望有誰懂她的心情,只能在流浪貓狗身上尋求慰藉。今晚,意外有人慰問相陪,卻是她一直以來最排斥的人——

  為什麼要針對他?

  為什麼特別討厭他?

  為什麼就是看他不順眼?

  直到稍稍懂事之後,才明白自己的心態,原來,她只是嫉妒。

  嫉妒他有人疼、有人在乎。

  嫉妒他有溫暖的家庭、恩愛的父母。

  嫉妒他哭泣時,有人把他抱在懷中慰哄。

  嫉妒他擁有她最渴望、卻一輩子都得不到的東西……

  為什麼同樣的年紀,卻那麼不公平?在什麼都還不知道的年歲時,每天看著他的父母輪流牽他的手到幼稚園上課,親親他的臉頰道別,她就是氣!只能不斷地欺負他,以取得內心的平衡。

  更多年之後再遇見他,他仍是父母、師長的寵兒,擁有數不清的關愛;而她,連想找個在乎她的人,都好難。

  溫暖安逸的成長環境,造就了他溫潤如水的脾性、清逸文雅的氣質。反觀她,髒話滿口、舉止粗野,任誰看了都會皺眉……

  差好多,真的好多。 

  這樣的差異,讓她在看見他時,就是沒辦法給好臉色,處處惡整。

  她一直以為,他心裡一定恨死她了,可是在同學鼓吹下學抽煙那一次,他幫忙掩飾的行徑,著實讓她感到相當意外。

  後來,這個她一直覺得單純得像白癡的資優生,不知不覺讓一票女生芳心暗許,得罪了一堆泡不到妞的失戀人,居然一點警覺心都沒有。

  當她知道他腳踏車被放風、課本桌椅被惡搞時,她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莫名的火大,揪出那些人單挑!

  也許是想還他的人情吧,她丁群英不欠人。

  沒想到,她生平第一次良心發現,他居然扯她後腿,送她兩支小過當回報,她氣得險些沒腦中風。

  這個笨蛋!他果然只適合被虐待,她以後要是再對他好,她就是比他更笨的世紀大笨蛋!

  就算……他的笑容很溫暖。

  就算……他今晚的陪伴很窩心。

  就算……他安慰人的嗓音還滿好聽的。

  就算……就算……唉!當個世紀大笨蛋會不會很丟臉?



  第三章

  下課之後,言洛宇站在車棚外,禮讓同學先行,等人潮漸少才牽出他的腳踏車,手機正好在這時響起。

  「喂?」

  「小哥,你下課了沒?」另一頭傳來甜甜的嗓音,正是他二叔的女兒,言子萱小姐。

  「正要回家。」 

  「那你可不可以順便繞過來我們學校接我?」

  「好啊,可是你的護花使者呢?」他笑笑地調侃。萱萱和懷恩這對小青梅竹馬早是公認的一對,家族中每一個人都很習慣拿他們取笑。

  「他明天要考試,留在學校和同學溫書啦!我爸媽去看朋友,晚上不回來了,我今天要去吃大伯煮的飯。」 

  「好,那你等我十分鐘。」切斷通話,他在十分鐘後順利接到萱萱,兩人一邊聊著兒時的趣事,說說笑笑地相伴回家——

  過十分鐘了。

  丁群英下意識又看了一下表。

  他今天比較晚,可能是有什麼事耽擱了。

  旋即,她又放下看表的手。呿,她才沒在等他咧,這傢伙超礙她的眼!

  在心底用力說服自己一遍,低頭搔搔趴臥在她腳邊的「小黑」,抬抬它的腳,無意識逗弄了幾下,不知不覺又往腕表瞄上一眼。

  輕柔的銀鈴笑語隨風飄來,她視線順著看去,是那個礙眼的傢伙,他一向空曠的後座,今天多了個人,她一手壓在校服的百褶裙上,一手輕輕扶著他的腰,馬尾隨風翩飛。

  很甜美的一個女生。

  經過小公園時,他視若無睹地騎過去,逕自與漂亮美眉談笑風生。

  哼,稀罕!

  交女朋友了不起啊?囂張什麼?

  總有一天,她也會追到心目中的白馬王子,換他來嫉妒她。

  從小到大,樣樣不如他,至少這一項,她一定要扳回一點顏面!

  悶悶地別開頭,手上的枯枝戳著地面的落葉。她才不會承認,習慣了他每天一記暖陽般的笑容,突然間沒看到,心裡頭怪怪的——

  「啊!」一直到洗完澡,在客廳坐下時,言洛宇才驚叫一聲,突然想起他今天忘了跟丁群英打招呼了!

  都是萱萱啦,一直跟他講話,害他騎過頭了!本來今天想問她心情有沒有好一點的…… 

  「被鬼打到啊?」葉洛希白他一眼。

  「對呀,小哥,你嚇死人了。」

  「呃……」總不能說,他忘了給某人一記笑容吧?家人會以為他瘋了。

  如果他這時特地跑去找她,就為了補那記笑容,恐怕連丁群英也會以為他瘋了。

  「那個……家裡沒水果了,我去超市買些水果回來飯後吃。」勉強擠出這個理由,溜到門口穿鞋。

  「小哥等等我,我也要去。」言子萱一蹦一跳地跟來。

  「可是……」他還想說什麼。

  「順便幫我買一包靠得住,三號的。」葉洛希冷不防追加一句。

  ……有這種臉皮超厚,叫弟弟買衛生棉像家常便飯的姊姊,夫復何言?

  「我要一份晚報。」父親由廚房探出頭來。 

  「還有順便幫我看看有沒有最新的食譜。」阿娘也來湊一腳。

  他實在很想說:媽,請不要再為你的廚藝掙扎了,死馬是醫不活的……

  他歎了口氣,認命地統一回覆:「好。」

  這對愛情鳥又在幹麼?

  丁群英由展示架取下狗罐頭,盯著超市另一頭的兩個人。

  挑選好水果,他不曉得低頭在她耳邊說了什麼,她抿著小嘴偷笑,輕輕點頭,跑到展示架的另一邊。

  丁群英問了個身,沒和他們打照面,他們經過時,隱約聽見他叫了聲「萱萱」。

  「萱萱」?!哼哼!也不怎麼樣嘛,一聽就像是A片女主角的名字。

  拿了衛生棉回來,言子萱不死心地抱著他的手臂繼續ㄋㄞ。「好啦,人家要吃冰淇淋——」

  「不、行!懷恩才交代你上個月生理期痛得臉色發青,不可以再讓你吃一口冰,你想下個月也痛得下不了床嗎?」

  「厚,你快變得跟魏老先生一樣了啦!」她跺了跺腳嬌嗔。

  魏老先生?他失笑,懷恩要是知道他的小女朋友這樣形容他,不曉得會是什麼表情?

  「好啦,不然等一下買豆花補償你?」他捏了捏她氣鼓鼓的嫩頰,好言輕哄。

  「好吧,不滿意,但勉強可以接受。」 

  經過書架時,瞄到上頭的食譜,兩人對看了一眼——

  「要買嗎?」他誠惶誠恐地詢問她的意見。

  靜默了三秒—— 

  兩人同時回答:「還是算了!」

  生命誠可貴啊!

  提著購物袋走出超市,他刻意繞了遠路經過小公園,沒看見丁群英的身影,他有些失望。

  之後,他一連數日,下課經過小公園時都沒看見她,不知是沒時間還是刻意,但他看那些阿貓阿狗還是被餵得飽飽的,也許她改了餵食的時間吧!

  週末假日,丁群英漫無目的在街上遊蕩,從百貨公司一路逛到新倔江。

  她一向這樣殺時間,掘江人潮多,她讓自己淹沒在人群中,比較不容易有被孤獨吞噬的感覺,反正她沒地方可以去,東晃西晃,一天自然就過去了。

  走啊走的,突然被前方一對小情侶吸去目光。

  男的很俊,白淨斯文的書生氣質不輸言洛宇,每一個舉動都自然流露出對女孩十足的寵溺呵護,女孩任他攬著肩,笑得甜到心坎底,很令人羨慕的一對……

  但,那都不是重點,而是——這女的好生眼熟啊!

  她瞇起眼,牙齒開始磨了起來,指關節扳得喀喀作響。

  什麼好生眼熟,根本就是那個A片女主角,叫什麼「萱萱」的!

  他們邊逛街邊分享一支熱狗,她咬了一口,再遞到他嘴邊,俊俏男孩順勢咬下去,並且幫她擦去嘴邊沾上的番茄醬,兩人態度之親密,不下於她那天看到的,可是最重要的是,她身邊那個人——不、是、言、洛、宇!

  媽的,這渾蛋女人居然給她劈腿!

  她也不曉得自己在氣什麼,就是看不慣有人欺負言洛宇老實,玩弄他的感情,有一個這麼優秀的男友疼她,她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渾、蛋、透、頂!

  她一時氣沖腦門,在女孩仰首,甜甜地往男孩頰上啾上一口時,撲上前分開他們,一拳狠狠揮過去! 

  「王八蛋!你不知道她有男朋友了嗎?」

  「啊!」魏懷恩被打得眼冒金星,一時竟然招架不住。

  要命,沒見過女人出拳這麼狠,勁道十足咧!

  甩甩頭讓腦袋稍微清楚些,再聽她這麼說,他奇怪地朝女伴投去一眼。「萱萱,她說你嗎?」

  「廢話,不是她還有誰!」

  「可是……我沒有啊……」萱萱小小聲的辯解。

  「你是說我污蔑你?!」

  「我、我不敢。」她那麼凶,她要是點頭,會被扁成肉餅吧?

  「聽到了吧?我警告你,離她遠一點,不要去破壞人家小倆口的感情,否則,下次你走在路上最好小心一點,不要被我堵到!」撂完狠話,又像來時那樣,刮陣旋風離去。

  魏懷恩盯視她離去的背影,問道:「萱萱,你認識她嗎?」

  「沒見過,大概認錯人了。」言子萱心疼地伸手撫撫他紅腫的臉頰。「痛不痛?現在的人好可怕哦,見人就打。」

  魏懷恩笑笑地握住她的手。「沒關係,你以後自己小心一點就好了。」 

  「那我們去吃冰?你的傷口需要冰敷。」 

  「少來。」什麼爛借口啊?想吃冰想瘋了。

  看她一轉眼就拋諸腦後,忘了有這回事,他卻放不下心。

  唉,這個心思單純的小丫頭,該不會得罪了什麼人而不自知吧?

  要不要告訴他?

  丁群英拎著貓狗罐頭往公園去,考慮了兩、三天,始終拿不定主意。

  人家說純純的初戀最甜蜜,受到的傷害也會最大,吉洛宇要是知道他的小女友背著他亂搞,一定會很傷心吧?

  可是如果不說,任他投入感情,愈陷愈深,到時造成無法彌補的創傷,那更糟吧?

  「丁群英!」

  「沒看到我在想事情啊!」她頭也沒回,甩甩手,揮蒼蠅似的。

  左思右想,苦惱了半天,地甚至脫下鞋子擲茭,還是沒答案。

  哎喲,白癡啊!他傷不傷心關她什麼事?她顧慮這麼多做什麼?幹麼一想到他春陽般溫暖的笑容會黯然失色,就莫名地感到不忍咧?

  她抓抓削薄的短髮,煩躁地踢了踢石頭。

  「丁群英!」

  「吵死了,滾開啦!」

  嘖,煩煩煩!

  就說這個人是笨蛋嘛!小女友腳踏兩條船,還傻呼呼拿她當寶似的寵著,老是分不清好人壞人,被人欺負也像沒脾氣、沒神經一樣,搞不清楚狀況,她幹麼要認識這麼麻煩的人啊!

  一路踢著石頭往公園方向去,又是搖頭、又是皺眉、又是歎氣——

  「丁群英!」

  有完沒完?她這下真的被惹毛了,火大地回頭就嚷:「吵吵吵,你叫魂啊——」聲音卡住。

  見鬼了,這傢伙幾時在她身後? 

  「你心情還是很不好嗎?」被她凶習慣了,倒也不覺得怎樣。言洛宇跳下腳踏車踏著,留心審視她的表情。

  他一路在她身後喊她好多次了,她看起來似乎心事重重。

  還不是因為你這二百五!

  她在心裡嘀咕。

  「你是不是有什麼事?要不要說來聽聽看?說不定我幫得上忙。」

  幫——忙?!

  拜託,有事的是你好不好?

  她有口難言,恨恨地閉上嘴。

  「你是不是不好意思?沒關係,不要跟我客氣。」

  不好意思?還——客氣?

  哇哩咧——「客你的死人頭啦!你他媽要真有這麼閒,怎麼不先管好你自己的事?都自身難保了,還想管到我這——」慘了,一時衝動脫口而出後,她就有些後悔了。

  「我?我很好啊!」他眨眨眼,一頭霧水。

  丁群英簡直快內傷。

  不行,再不說出來她會嘔死!

  「你……那個……嗯,就是……」糟糕,要怎麼說才夠婉轉,不會傷害到他純情又脆弱的少男心?她抓抓頭,一臉為難。

  「哪個?」他好笑地望住她。從沒見率性直爽的她這副模樣,她不是一向有話直說的嗎?

  「哎呀,就是你那個萱萱啦!你知不知道她背著你交男朋友?!」她一急,嚷了出來。慘了,好像還是不夠婉轉。她本來就是有什麼說什麼的個性,哪知道要怎麼婉轉?

  一說完,就開始擔心地頻頻留意他的表情,只見他眉頭愈皺愈緊——

  「有嗎?萱萱亂交男朋友?」等一下要記得打電話問懷恩,看她最近都和誰來往,萱萱一向都是很自愛的女孩子……

  「我想她不太可能會變壞吧,不過還是謝謝你的關心。」想了半天,終於有了結論。

  丁群英差點吐血!她忠言逆耳提醒他,結果他居然丟給她這幾個字?

  「厚,言洛宇,你這個笨蛋,你還年輕,幹麼那麼死心眼?」

  「謝謝,可是年輕不是變壞的理由,還有,我年輕和萱萱變不變壞……兩者之間的關聯在哪裡?」他已經很努力在理解她的話了,可是——她的思考邏輯真的很奇怪啊,哪有人會把白狗叫成小黑? 

  「你在裝傻嗎?」她咬牙切齒。和這傢伙說話會腦中風。

  去他的婉轉,她受夠了!

  「那個萱萱到底有什麼好?靠一張甜美的臉蛋釣男人而已,你就那麼愛當水電工嗎?」

  呃呃呃?

  這次的思緒飄太快了,他就算坐噴射機都追不上。 

  「可是……我不會修水電啊!」本來還想問萱萱的甜美和他當不當水電工有什麼關係的,可是她的表情好像要砍人了,他不敢問。

  「你、你、你——」耐性告罄,丁群英本欲冒火,在看見他那張「我沒殺人」的表情後,竟出其不意地笑出聲來。

  不會吧?這純情的傢伙,連這麼經典的A片都沒看過?

  「你想問水電工的事?」

  「呃,你會說嗎?」她笑得——很詭異耶!他總覺得有哪裡不對勁。

  「改天告訴你。」

  經驗告訴他,如果不想她的拳頭「不小心」停在他的鼻樑上,最好不要問她為什麼不能現在說。

  跟在她身後走進小公園,聽她嘴裡吆喝著:「咪咪、小黑、小白、小笨宇,吃飯嘍——」

  唉,他又要精神錯亂一次了。

  回頭見他還杵在身後——「你怎麼還沒滾啊?」

  好傷人的嫌棄。

  「不滾就快幫我找狗。」

  他摸摸鼻子,很識相地跟著喊:「咪咪、小黑、小白、小——小笨宇。」唉,他怎麼覺得愈喊愈有自我羞辱的感覺?

  「小笨宇?小笨宇!」 

  她的喊叫聲不大對勁!

  他趕緊繞回來,蹲在她身邊。「怎麼樣?」

  她由草叢裡抱出傷痕纍纍的小白貓,右後腿還流著血……

  「誰那麼過分啊……」她氣憤得眼眶飆淚。 

  「走!」他拉了她起身。

  「幹麼啦?」她小心翼翼護著掌心的小白貓,怕震動到傷口,不敢用力甩開他的手。

  「找醫生幫它處理傷口啊!」他牽出腳踏車,一邊撥手機。「喂,懷恩,你現在有沒有在診所……那好,我現在過去,有只小貓受傷了。」

  一等他掛掉電話,她立刻迫不及待地問:「怎麼樣?」

  「沒問題,上來吧!」 

  一路上,言洛宇告訴她,那個叫懷恩的,是他四嬸的乾兒子,也是一個對小動物很有愛心的人,將來的志願是當獸醫師。他很上進,從國中開始就會自己打工賺取學費與人生經驗,雖然他其實不缺錢。

  而現在,不上課的時候,他多半是在一家私人獸醫診所幫忙,為往後的獸醫之路儲備足夠的知識與經驗。

  但是,她絕對、絕對沒料到,言洛宇口中「有為上進」的青年會是他——那個在掘江挨了她一拳的男生!

  「啊!」魏懷恩一見到她,立刻機警地倒退一大步。

  而她身邊這個少根筋到欠揍的大男生居然還天真無邪地保證。「懷恩你放心,貓不會咬人,而且它很乖。」

  貓是不會咬人,可是你身邊的女生會揍人啊!

  「是你?!」丁群英瞇起眼,顯然也認出他來了。

  有這樣的交情還搶人家的女朋友,更加罪無可恕!

  受過教訓,魏懷恩很清楚那樣的表情代表什麼,下意識再退一步,他臉上的青紫到現在還沒全消呢。

  「洛宇,你認識她?」 

  「對呀,我們以前是同學……呃,懷恩,你表情有點扭曲,你們見過嗎?」

  她的表情……似乎是在威脅他,敢抖出一個字試看看!

  「呃……呃……你說受傷的小貓在哪裡?先處理這個好了。」魏懷恩機靈地及時轉移注意力,在她一記「算你識相」的眼神中接過小白貓,初步端詳了下。「看起來有點小糟糕,不過只是皮肉傷而已,我能處理。」 

  「到底行不行啊?」丁群英露出質疑,不放心地跟在他身後。

  魏懷恩笑笑地沒說什麼,先剃掉傷口附近的貓毛,再俐落地處理傷口。

  「可憐的小笨宇,一定很痛吧?」它一直喵喵叫,她看得好心疼,眼淚差點飆出來。

  「你叫它小笨宇?」魏懷恩有些驚異,也有些好笑。

  「不行嗎?」她惡狠狠瞪回去。「它本來就笨,外來的入侵者搶它食物吃,它只會呆呆看著,被打又不會還手,任人欺負成這樣,只會喵喵叫,笨死了。」

  「有道理。」魏懷恩點頭附議,玩味的眼神瞟向她旁邊。

  三條黑線不小心給它滑下,言洛宇的左額頭,她說的……是貓吧,呵呵,是貓,真的是貓啦,他提醒自己千萬不要對號入座。

  除了拚命幹笑,他完全不敢多吭一句。

  「好了!」將所有的傷口處理妥當,他抬頭說:「我看把它留在這裡,讓我多看顧兩天好了,等它好一些,你們再來接它。」

  「那就麻煩你了,懷恩。」

  「不會。」

  「對了,你上次問我的那本書,我後來在我們學校的圖書館找到了,改天拿來給你。」

  「謝啦!」

  一來一去,聽得丁群英一把無名火燒起。「言洛宇,你豬頭啊,幹麼對他那麼好?」

  「我不該嗎?」 

  「你該嗎?他搶了你的女朋友耶!」丁群英實在受不了了,再不說出來,她個人內傷事小,他被賣了還向人道謝那才冤枉!

  搶……女朋友?他?!這是什麼時候的事?

  兩個大男生直愣到外太空去。 

  「那個……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

  「誤會?都親親摟摟了還誤會,是不是要捉姦在床你才會覺醒啊?二百五!」沒見過神經比他更大條的人,她快氣死了。

  「你、你先別生氣——」怎麼辦?她的拳頭好像有揮出去的傾向,兩個男生貪生怕死地直直退到牆邊。

  「別生氣?!反正你相信我就是了!」她在幹麼呀?好心被當驢肝肺,她怎麼能不氣?

  「我相信你啊,可是——」 

  「那就離他遠一點,下次交女朋友自己放精明點!」

  「我會的,但是——」

  「沒有但是了!」

  他歎了口氣——「問題是,我根本沒有女朋友啊!」她到底誤會什麼了?

  「沒、沒有?!」她被口水嗆了下。「你再說一遍!」

  「我發誓!」他以不下於屈臣氏廣告的誠意舉起右手。

  她臉色黑了一半。「那、那個萱萱……」

  「我沒告訴你嗎?她是我二叔的女兒,我的堂妹。」指了指身邊的魏懷恩。「他內定的女朋友。」

  我沒告訴你嗎?!丁群英咬牙切齒地重複。

  她相信,此刻她的臉部肌肉絕對是扭曲的。

  胡攪蠻纏了一陣,結果人家只是他的——堂、妹!只有她自己在那裡替他著急,氣得半死之後才發現,一切全是她自己多事雞婆?

  這是什麼爛笑話?

  「她臉色好難看。」魏懷恩扯了扯他袖子,小小聲說。 

  「丁群英,你還好吧?」言洛宇謹慎地發問。

  「你最好閉嘴!」她咬牙,恨恨地轉身。她發誓,以後他的事,她再也不要管了,就算他會被賣掉都一樣!

  言洛宇呆呆地看著她離去,很無力地發現,他又把她惹毛了,雖然他依舊什麼都沒做。

  免費看完一出烏龍劇,魏懷恩拍拍他的肩當做安慰。「你不追上去嗎?」

  「追去幹麼?」讓她揍嗎?聽說她揍人很痛耶!

  「看到她為小笨宇哭,你有沒有與有榮焉的感覺?」

  這絕對是取笑!

  言洛宇嘴角抽搐了下。「我幹麼要和一隻貓與有榮焉啊!」

  「是嗎?」他笑了。「有沒有意思收留受傷的流浪貓?」 

  「再看看好了,媽媽不知道會不會讓我養,姊姊又好喜歡捉弄弱勢的小動物……」

  「我說的不是裡頭這隻,是外頭的。」他下巴點了點,示意他看向人行道上的那個。

  「咦?」丁群英?

  「她有一雙受傷小貓的眼神。」接觸多了受傷無助的動物,他對那種渴求溫暖與撫慰的眼神並不陌生。

  是這樣嗎?」難怪她老是豎起芒刺,尖銳得像只小刺蝟,原來她只是在自我保護。

  「懷恩,我先走了,小貓就麻煩你了。」他推開大門,快步追上她。「丁——」

  「滾開!」她頭也沒回,直挺挺地往前走。他還想說什麼,她倏地煞住腳步。

  「你,往那邊走。」她指了反方向。

  「可是——」

  「再敢跟過來就給我試試看!」她放狠話威脅,完全不給上訴空間,扭頭就走。

  「……我沒有跟著你。」盯著她走遠的背影,慢半拍的他只能對著空氣喃喃自語。

  他家和她同方向啊!他只是想問她,要不要順路載她回去而已……

  看了看她指的那個方向,他為難地歎了口氣。



  第四章

  凌晨十二點。

  丁群英拖著疲憊的身軀推開家門。反正也沒人會關心她幾點回家。

  每天、每天,她總要讓自己累到撐不住,才會踏進這裡一步,這裡頭的一切,都讓她覺得沉重,如果可以,她盡可能地不想去面對。

  家,應該是最溫暖的避風港,不是嗎?她的家,卻讓她怯懦得想逃——

  「你死到哪裡去了!」一隻煙灰缸迎面砸過來,要不是她閃得快,現在已經腦袋開花了。 

  「打工。」習慣了這樣的陣仗,她面無表情地往內走。

  「打什麼工?你賺那點錢,塞牙縫都不夠!」

  「我養活自己夠就行了。」 

  「你這什麼話?我虧待你了嗎?沒有我,你可以長到這麼大?」見她頭也不回地往內走,丁父惱羞成怒,火大地喊:「不准走!你就跟你那個不要臉的媽媽一樣,都看不起我對不對?」

  丁群英停住。「跟男人跑了的是媽媽,你不要拿我開刀。」

  「你這是什麼口氣!我是你老子,教訓兩句不行嗎?你看看現在幾點了?你還有把我放眼裡嗎?」

  「我就算早回來,家裡就會有人等我嗎?」她太清楚他又賭輸了,心情不好拿她發飆,如果不是沒地方去了,他也不可能回家。

  「他XX的!我說一句你頂一句,皮在癢了是不是!」一陣難聞的酒氣撲鼻而來,他抽起皮帶就往她身上掃。

  她伸手要擋,皮帶抽過她的掌心一陣疼痛,她皺眉,在皮帶落在她身上前反射性地抓住。

  「你夠了沒有!」她已經不是那個年幼無知的小女孩,只能躲在牆角無助悲泣,她懂得保護自己了!

  「你好啊!敢跟我大小聲了,了不起了嘛,那還回來做什麼?給我死到外面去,反正你也不把這裡當成你的家——」

  呵,父不成父,子不成子,這還是家嗎?

  她甩開皮帶,頭也不回地轉身衝出大門,跳上機車狂飆。

  她能去哪裡?她該去哪裡?

  停在大街上,望著暗暗沉沉的夜,倔強地不允許淚水流下,別開的頭看見一旁的公用電話——

  那一刻,她無法解釋地拿起話筒,投了硬幣,下意識地撥了國中畢業紀念冊中,唯一記住的一組號碼——

  凌晨一點。

  言洛宇被電話鈴聲吵醒,睡意濃重地伸手拿起話筒,意識還處於半朦朧狀態。

  「喂——」

  「言洛宇,你睡了?」

  沒錯,他作息正常,固定十一點會上床休息,現在正是他好夢方酣的時候。

  認出另一頭的聲音,他坐起身。「丁群英?」

  「嗯……」  短暫的一陣沉默,他睡意也沒了。

  「丁群英,你沒事吧?」她怪怪的。他們的交情,沒到可以半夜打電話哈啦,順便叫對方起來尿尿的地步,她一定有什麼事,而且找不到人,只剩交情不怎麼樣的他。

  「你……可不可以出來?」 

  他想了一下。「公園前面等我,可以嗎?」

  「好。」

  十分鐘後,言洛宇換下睡衣,用最快的速度來到小公園,她已經等在那裡了。

  街燈之下,她清冷的身影,看來格外孤單無助。

  地上多了個影子,她抬起頭,看著他。

  她沒想到他會真的一通電話就半夜裡出來找她,鼻頭有些酸酸的——

  「你要我出來,就是打算瞪著我發呆到天亮嗎?」

  她揪住他手腕。「跟我走——」 

  「你——要幹麼?」他被她拉著跑,搞不清楚狀況。

  她跳上機車,命令道:「上來,敢不敢?」

  不會吧?他瞪著機車的表情像看到怪物。「我們還沒成年——」

  「我叫你上來!」 

  「你沒有駕照——」他還試圖勸她打消主意。 

  「你不上來就算了,不稀罕。」

  她已經發動引擎了,他沒多想,立刻跳上後座。她這個樣子——他很不放心丟下她一個人,要是出了什麼事,他會一輩子良心不安。

  丁群英油門一催,像火箭筒般疾射而去,他差點倒栽蔥。

  哇咧!這馬力會不會太強了一點?

  「丁、丁群英——」狂風吹痛了臉頰,這車速簡直讓他腦袋發昏,一個疾速轉彎,車身偏斜打滑了下,他驚叫,心臟險些由喉嚨跳出來。

  天!不要這樣考驗他的心臟強韌度啊!

  他想勸她放慢些,但是虛弱的聲浪飄散在強風之中。

  她像要發洩什麼,在高雄市的各大馬路上穿梭疾駛,有一度他偷偷瞄了下時速表,指針所在的位置讓他差一點血管爆裂。 

  「丁群英,你冷靜點,有事我們慢慢說!」他喊道,想盡辦法讓她聽進去。

  「你閉嘴!言洛宇,我討厭你,你知不知我有多討厭你,從小就討厭——」她用盡肺腔裡的空氣嘶吼。

  他愣了下。

  既然討厭,為什麼要找他出來?不會——是想和他同歸於盡吧?他們有這麼深的仇恨嗎? 

  他張口想說什麼,一顆水珠打在他臉上,溫的。他伸手摸了摸,她的狂吼再度傳來——

  「我討厭你比我幸運、我討厭你成績好、人緣好、脾氣好,我討厭你半夜可以安安穩穩地睡在溫暖的被窩裡,有人噓寒問暖,我討厭、我討厭——為什麼我不是你!」

  言洛宇啞然。

  她討厭他,卻渴望成為他……

  他懂了,有些心酸地懂了,她從來就不是故意要跟他作對。

  這一刻,他突然不怕了。

  他的手,輕輕圈在她腰上,低聲安慰。「丁群英,你不要這樣——」

  「你不是我,你不會懂,你不會懂——」

  吱——刺耳的煞車聲響起,他一鼻子撞上她的背。

  是的,他不懂,臨檢警察也不懂,所以他們得進警局解釋兩隻未成年的小鬼為什麼會大半夜狂飆在高雄市的大馬路上。

  凌晨三點半。

  言孟春被一通電話緊急call來警局。

  第一,違規超速。

  第二,兩個人都沒戴安全帽。

  第三,也是最最重要的,他們未成年,不但沒聽孫叔叔的話,深夜在外面遊蕩還無照駕駛。

  這樣兩隻目中無人的小鬼,簡直是挑釁警察杯杯執勤的效率,不抓他們進警局,實在對不起全台灣此刻正乖乖躺在被窩ㄛㄛ困的小朋友!

  言洛宇心虛得抬不起頭來,不敢面對父親。

  言孟春從頭到尾沒說什麼,做完筆錄後,詢問執勤的員警:「我可以帶我兒子回家了嗎?」

  內勤人員點頭同意,他走了兩步,見兒子沒跟上。

  「爸——」言洛宇欲言又止,看了看靜靜坐在一旁,面無表情的丁群英。

  言孟春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懂了他的意思。「警察先生,這個小女生怎麼辦?」

  「等她的家人來接她吧!我們打了很多通電話,一直聯絡不到她的家人。真是的,現在人父母都不知道怎麼當的,孩子半夜在外面遊蕩都不管,難怪社會問題一天比一天嚴重。」

  一顆大汗珠由額角滑落,言孟春尷尬地陪笑。「那我可不可以順便幫她辦交保手續?」

  「啊?你願意的話當然再好不過。」

  僵直著身軀的丁群英微微一動,抬眼看了看這對父子。

  辦好手續走出警局,言洛宇又瞄了眼身後的女孩。「爸,我可不可以先陪她回去?」

  言孟春來回審視了下他們,輕點一下頭。「早點回來,你媽還在等你。」

  一前一後,沉默地陪她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們都沒有開口交談,直到站在她家門前,她僵立著,遲遲沒有動作。

  「你不進去嗎?」見她只是發呆,他輕聲問。

  「你不要管我,你先回去。」她靠著鐵門蹲下身,抱著膝頭將臉埋入。

  她雙肩隱隱顫動,言洛宇大略猜得出她在哭泣,他就地蹲下,沒有任何動作,就只是靜靜地陪著她。

  十分鐘、二十分鐘過去,她情緒似乎平靜了點,他拍了下她的肩,遞出面紙。「好一點沒有?」

  「你怎麼還沒走啊!」白了他一眼,接來面紙胡亂擦一把。「你爸不是叫你早點回去嗎?」

  他搖搖頭。「沒有關係,我陪你。」 

  丁群英沒好氣地瞪他,胸口莫名地充斥一股暖流。

  「算了吧,你最好早點回去,等一下你會被罵得很慘。」她咬了咬唇。「還有,以後我會離你遠一點,你爸媽不會樂意我和你走太近的。」

  「你又怎麼知道我爸媽會不准我和你來往?」

  「廢話,用膝蓋想都知道。」這種有教養的家庭,她只會被歸類成病菌之流,最好和他們優秀的兒子徹底隔離,免得被帶壞。

  言洛宇盯著地面。

  會嗎?爸媽會禁止他和丁群英見面?可是她並不壞啊,如果他這樣說,爸媽有沒有可能相信他?

  「你快回去啦,我也要進去了。」她揮揮手,直催促他。

  言洛宇還是不大放心,頻頻看她。「你真的沒事了?」 

  「沒事啦!」早就不是第一次了,反正她爸發完酒瘋,睡一覺醒來就什麼都忘了。

  「噢。」他轉身,走了兩步,她又喊住他。

  「言洛宇!」

  「還有事?」

  她彆扭了下,輕輕吐出:「對不起。」 

  「為什麼要說對不起?」 

  「你跟我不一樣,今天……我不該硬拉你出來的。」

  「沒有什麼不一樣的,而且,我是自願的,你並沒有逼我。」笑笑地說完,他獨自走上回程。

  回到家,父母已經坐在客廳等候。

  他心虛地走上前,低垂著頭囁嚅:「爸、媽,對不起。」

  言孟春盯視了他足足三分鐘,然後問:「你覺得你錯了嗎?」

  自小被教導誠實,他沒有隱瞞,坦言道:「如果再來一次,我還是會這樣做,她沒有什麼朋友,我不能不管她。」

  「所以關心朋友,並沒有錯,你是錯在讓爸媽擔心,還有處理過程糟糕了些而已。」言孟春點出問題所在。他一手教出來的兒子,他還會不瞭解嗎?這點基本的信任他還有。

  沒等到預期中的責備,言洛宇愕然仰首。

  領悟過後,他眼眶一陣濕潤。一直到現在,他才體會到丁群英為何會羨慕他到痛恨的地步,他擁有的,真的好多好多!

  他彎身,感性地輕摟了下父親。「爸,我現在才知道,原來我真的好幸福。」

  言孟春耳根一陣發熱。「你幹麼學你媽那招——」

  「我怎樣?」父子倆臉皮一樣薄。葉初晴好笑地拉來兒子坐在身邊。「那女孩到家了嗎?」

  「嗯。」他遲疑了下。「爸,媽,我可以繼續和她做朋友嗎?」

  「你從哪裡判斷我會阻止?」言孟春搖搖頭。「那女孩本質不壞,只是個性好強倔強了一些,如果沒有人在旁邊引導,未來可能真的會走岔路。小宇,你要是做得到,盡可能地幫她一把。」

  「真的嗎?」丁群英又猜錯了!

  「笨兒子,你爸年年帶最難搞的問題班級,什麼樣的學生沒見過?真以為他眼睛是看高不看低的啊!」葉初晴敲了他額頭一記,為老公伸冤。

  言洛宇還是天天在小公園見到她,與她一起喂流浪貓狗,不同的是,從那一晚過後,丁群英比較不會擺臉色給他看了,有時還和顏悅色得讓他嚇破膽。

  不能怪他沒種,而是從認識她以來,哪一回沒讓她又吼又叫的?至今還沒嘗過她拳頭的滋味,連他都感到意外。

  有一次她突然問他:「喂,你每天放學在這裡跟我廝混,被你爸媽知道真的不會怎樣嗎?」

  「不會。類似的話你已經問過十八遍了!」這是第十八次的回答。

  她淡哼。「我可不想再害你。」

  「我爸媽沒罵我,也沒處罰,你真的可以不必放在心上。」他知道她雖然嘴裡不說,但那天晚上的事一直讓她很內疚。

  丁群英不答,抓起小白狗的兩隻前腳晃了晃。「小黑,你信不信?」

  小黑兄極不捧場,鼻子噴了噴氣,別開臉。她大笑——「你看吧!」  言洛宇面色如土。真是虎落平陽啊!

  「是真的啦,我媽還要我轉告你,有空可以來我家走走,我爸煮的菜很好吃哦!」

  「不要。那是你家,又不是我家。」那是他的幸福,不屬於她的溫暖,她不要。

  「你幹麼要這樣想?我們是朋友啊!」

  這個詞彙稍稍震動了她,她抬眼,近乎自言地喃道:「是嗎?我可以把你當朋友嗎?」

  言洛宇也知道,她問的不是他,而是自己。

  兩人住的地方只隔兩條巷子,街坊鄰里之間的談論多少有所耳聞,包括她的成長環境。以前不熟,也就不會特別留意,現在想想,漸漸能夠體悟是什麼造就她這樣的個性。

  對人與人之間的情誼,她極度不信任,更不會輕易地接納與付出。

  那天之後,他又不死心地對她洗腦了好幾次,但她就是不為所動,死也不肯踏進他家門一步,他擔心他再多說一次,久違的拳頭可能又要重出江湖了。

  某天吃晚飯時,媽媽突然冒出一句:「丁群英的爸爸常常這樣發酒瘋,那她不是常常半夜被趕出家門,她有地方去嗎?」

  不要懷疑,那些三姑六婆的耳語,就是透過媽媽的貢獻,不然他又不住丁群英家隔壁,哪會清楚那麼多事。 

  媽媽說的,也正是他擔心的,可是那天晚上陪她大高雄飆一圈,順便進警局簽個到此一遊後,她就打死不肯再撥電話給他了,他也不曉得她會去哪裡,大概又是在大街上漫無目的地繞到筋疲力盡才回去吧!

  「要是這樣,你把她帶到家裡來好了,她一個女孩子在外面很危險。」言孟春沉吟了下,說道。 

  「對啦,我床上沒有野男人,可以分她一半。」葉洛希扒飯之餘,附和一句。

  他把家人的意思轉達給她,她沒說什麼,他也不曉得她到底聽進去沒有。

  直到某天夜裡,寒流來襲,外面氣溫冷得可以把人凍成冰棍,他正和被窩纏綿得難分難捨時,意外接到她的電話。

  「丁群英,你人在外面嗎?」 

  「……對。」

  他二話不說,穿了外套出門。他告訴她,今天很冷,不適合飆車,否則到時一箱斯斯感冒膠囊都不夠他們吞,堅持把她帶回家。

  那是她第一次走進他家,一如她所想像的整潔宜人,溫暖得刺痛她的心。

  他告訴她,他們家有一間很大的客房,因為二叔、二叔,還有小叔一家人常常回來聚會,就把兩個房間打通,設計成通鋪,她來的話,不用擔心沒地方睡。

  他還說,本來姊姊叫她跟她一起睡,但是他不想虐待她,因為姊姊是世紀大懶女,不會做家務,生平也無大志,唯一的志向就是嫁個和老爸一樣的男人來幫她收拾房間,很了不起的志願吧?沒人會相信她是智商一九五的天才,連他都不信。讓她睡在姊姊那種豬窩裡她可能會懷疑他在報仇。

  他又說,二叔生了一個女兒,叫言子蘋,三叔的女兒言子萱她應該見過了,還有四叔的女兒言子茗。很奇怪吧,上一代全生男的,這一代反倒陰盛陽衰,他這個言家唯一的男丁從小被包圍在大小女人中,被蹂躪得很可憐,連她都笑過他娘娘腔,有一陣子他真的曾經質疑過自己的性別。

  可能是家族遺傳,男人們賭運超差,但是客房裡麻將、撲克牌、四色牌、「十八豆仔」和碗公,凡是能賭錢的,什麼賭具都有,因為他們家的女人超愛賭、也超會賭的,那幾個女人湊在一起簡直讓他精神崩潰,改天她可以參一腳。

  他還說……說了好多好多,直到兩個人都累到不行,纏裡著厚厚的被子,各自在通鋪兩頭睡得東倒西歪,最初的尷尬彆扭,完全沒機會發揚光大成失眠,隔天還是被言洛宇的父親叫醒的。

  他們一家人,都沒有以怪異的眼神看她,態度自然得像是她早上在這裡醒來是再正常不過的事,還留她下來吃早飯。

  「不了,我要先回去了——」總覺得自己的存在很突兀,她無法自在。

  「時間還早,不急。」言洛宇的母親堅決將稀飯塞到她手中,命令她吃完才可以走,還吩咐兒子順便送她去上課。

  言洛宇沒騙她,他爸的廚藝實在好到讓人差點連舌頭都吞下去,他的家人也全都很好相處。

  一次、兩次、三次下來,時日一久,她逐漸適應這一家人給的溫情,不再有最初的彆扭。

  混熟了之後,走他家反而像在上廚房,他們也都沒拿她當外人看待。

  有一次載她上課的途中,言洛宇突然問她:「你現在還常常蹺課嗎?」

  對厚,經他這麼一問,她才發現,她這學期準時到可以拿全勤獎了耶!從第一天在他家過夜,隔天他送她上課開始,就算她沒在他家過夜,隔天他也會到她家門前等她,順道載她去上課,她已經很久不再有一節沒一節地上課了,以前趕得及看降旗就不錯了,現在卻天天參加升旗典禮,誰教他太準時了!

  「如果你覬覦的是我的全勤獎,我可以貢獻出來給你。」

  言洛宇把車停在她的校門口前,回頭看她。「反正已經坐在課堂上了,如果可以,多少聽一點課好不好?」

  「知道了啦,你不要一副教官嘴臉好不好?我早飯才剛吃完,會消化不良耶。」捶他肩頭一記,擺擺手打發他。「言教官,你上課快遲到了哦!」

  「你今天休假,不用去打工對不對?我爸叫你過來吃晚飯。」

  「好好好,你快走啦!」週遭「關愛的眼神」愈來愈多,他都沒發現嗎?他這身制服太招搖了,一流名校的書生型男孩跟三流高職的流氓大姊頭站在一起,要不引起側目也難。

  打發他離去後,她進到教室,平時沒什麼往來的同學吃錯藥地圍到她身邊來挖八卦。「丁群英,那個每天載你來上課的,是不是你男朋友啊?」

  「不是。」她拿出英文課本。就算看不懂也要做做樣子,不然她會被煩死。

  「少假了啦,你們態度那麼親密,你還把手抱在他腰上。」

  廢話,早上車流量高,她不扶好難道要倒頭栽,在大馬路上被輾成肉餅?

  「只、是、朋、友!」她字字清晰地闢謠。 

  「男朋友就男朋友,幹麼否認啊?雄中耶,這樣你不是很有面子?」

  口氣酸得咧!你以為人人如你,虛榮得要死啊? 

  「說啦,你偷偷告訴我,我不會告訴別人的。」同學湊上來,一副講悄悄話的架勢。 

  有沒有搞錯?她們交情幾時好到可以勾肩搭背了?

  她又不是腦袋壞掉,告訴這個「行動擴音器」,不出一天,全校都會知道了,而且還會被加油添醋一番!

  「真、的、不、是。我有喜歡的人了,而且他也不是我會喜歡的型。」

  「那你喜歡哪種型?」

  「英武、果斷、有魄力,有大哥風範的那種人。」

  「是哦,好可惜,他很帥耶!」喃喃自語了一陣,突然若有所悟地瞪大眼,指著她咿咿唔唔。「難、難道你——你喜歡的是裴、宇、耕?!」

  啊,完蛋,失言!

  「我、我的意思是——」 

  「我知道、我知道,你不用不好意思!」女同學像發現新大陸,興奮地跑開。

  丁群英頭痛地呻吟。可想而知,今天放學之前,大姊頭丁群英傾慕校園大哥大裴宇耕的消息將會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第五章 

  「丁群英、丁群英!」一連喊了數聲,發現她的神魂還在周遊列國,言洛宇只好勞動自己,伸手在她面前揮了揮,作招魂儀式。

  「抖什麼抖?你中風哦?」丁大小姐回魂,白了他一眼。

  過沒三分鐘,又掉回列國神遊,爹叫不理,娘喊不應,連爸爸端來她最愛吃的抹茶蛋糕她都沒反應。

  言洛宇無奈,坐到她面前。「你最近好奇怪,有心事嗎?」

  「是有一件……」她隨口漫應,還在托腮哀哀歎歎。

  「要不要說來聽聽?」

  也好,朋友是幹麼用的?當然就是玩樂打屁,有事時出出餿主意用的。

  「呃,我問你哦,追男生要怎麼追?」

  言洛宇差點跌下椅子。「你有對象了嗎?」

  「早有了好不好?」以前只是被動地暗戀而已,從沒想過要有下一步動作。 

  好啦,她承認,她就是孬種嘛,很多事情都只敢想想,不敢真正去付出、去爭取,要不是言洛宇這怪胎罵不走、嚇不怕的,她可能連這個朋友都沒有。 

  裴宇耕的事也一樣,如果不是被那個多嘴八婆一搞,弄得人盡皆知,她可能永遠都不會去思考行動的可能性。

  「可以說說是怎樣的一個人嗎?」言洛宇好奇地追問。 

  「他哦——」偏頭思考了一下。「他個性很狂,想做的,不會在乎別人的眼光;不想做的,誰來勸都一樣。蹺課永遠比上課多,校規完全不看在眼裡,很酷吧?第一次看到他時,我簡直迷死他了,在來我們學校之前,也不曉得他轉過幾所學校,聽說由北到南都讀透透了,沒人敢收這匹脫韁野馬,他老爸頭痛得要死。他習慣靠拳頭解決事情,可是絕對不欺凌弱小,大哥風範和地痞行徑是有差的哦,他就是天生的大哥,校園裡每個人都很服他。」

  言洛宇凝思了會兒。「聽起來和你好像。」

  「你也這樣覺得?」她興奮地坐直身子,很高興得到他的認同。「我就說我和他是天生一對嘛,我們一定會合得來的!」

  「可是,他知道你的心意嗎?」

  「現在校園裡傳得如火如荼,他耳朵要是沒聾應該聽到了。」

  「那不一樣,這種事,還是要親自去說比較有誠意。校園傳聞很多啊,像以前我們學校不是就傳校花喜歡我,其實根本也沒那回事。」

  「誰說沒有?」還讓他差點被一群人整死,這二百五不會到現在還以為那是謠言吧?「她哈你哈得要死好不好?秋波頻傳到眼睛都快脫窗了,你是情感接收神經殘廢了還是怎樣?居然一點都感受不到!」

  「咦?有嗎?」他後知後覺地思考了一下。「算了,那個不重要。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你的告白。」 

  「告——白?!」她抓抓頭,這可難倒她了,叫她打架還比較行,告白?一輩子沒告過。「要怎麼說?」

  「不知道怎麼說就用寫的,這總容易多了吧?」

  「寫情書哦……呵、呵呵!」她尷尬地傻笑,同樣一輩子沒寫過啊!「我文筆……不大好耶。」 

  「沒關係,盡量真誠地把心裡想說的話全部寫出來就對了。」他從抽屜翻出一疊信紙塞到她手上。「不夠的話我姊那裡還有。」

  於是,這廂溫書準備明天的小考,那廂振筆疾書,埋首寫情書。

  一個鐘頭後——

  「好了!」丁大俠女豪情萬千地揚揚手中的革命物。「你幫我看。」

  「噢。」低頭讀了幾行……這、這是情書嗎?要他說,他覺得比較像——挑戰書吧?髒話滿篇不說,字跡丑到他眼睛差點瞎掉!有些字還得用力瞪好久才能分辨出「疑似」哪一個中國字。

  「有什麼問題嗎?」他幹麼一臉想大便的樣子? 

  「丁、丁群英,我覺得,你髒話可以少寫一點……」停了下急忙補充:「如果可以不要寫那是最好啦。」

  「我哪有?」她喊冤。 

  「例如這裡——『第一次看見你,我心裡就在想:拷,這男生真他XX的有個性』,你一定要這樣寫嗎?」

  「可是我當時是真的這樣想啊,我只是忠實反應我那時的感覺而已,你不是說要真誠嗎?」

  「那你也不必『拷』他啊!」更不必……多禮地問候他媽媽。

  「拷是髒話嗎?」

  算了,他們認知有差異。

  「還有一些錯字……」說錯字算是客氣了!事實上,她根本分辨不出錯在哪裡!

  「哪裡?」 

  「不是一見『終』情,是一見『鍾』情。」裴姓大哥大是怎樣?長得很驚天地泣鬼神嗎?一見就要為感情送終?

  「不是一樣嗎?」很奇怪地看他一眼。

  「不一樣!還有這個——我『粉』喜歡你,是『很』。」他拿筆寫給她看。

  「可是網路上都這樣寫。」

  「問題是你不能這樣寫!」他快瘋了!

  「噢。」雖然覺得他很龜毛,但還是乖乖聽他的,收回來重寫。

  十分鐘過後,一張信紙被丟在地上,陣亡。

  二十分鐘過後,第二張信紙,壯烈犧牲。

  三十分鐘過後,第三張信紙追隨先烈,革命失敗。

  第四張、第五張、第六張……」本信紙見底了,丁群英盯著滿地的信紙屍體,好生感慨——

  「唉,出師未捷身先死,常使信紙淚滿襟。」

  言洛宇挑眉望去,不錯嘛,她還知道這首詩,有得救。 

  「不行了,我投降,握筆寫字簡直比握拳揍人還困難,最多就是這樣了,不要拉倒!」她丟開筆,最後一張信紙扔給他,整個人直接癱倒在他床上裝死。

  言洛宇撿起滿地的信紙,一一讀了遍。

  算了,她能力最多也就這樣而已了,再逼下去可能會出人命。 

  「不然我綜合你這些信的精華,幫你重寫一封好了,不過你自己回去要多練一下字,我寫完你自己要再抄一遍。」

  「知道啦!」隨手撈來枕頭蒙住臉。 

  「你是不是下個禮拜期中考?不多少讀點書嗎?」

  嘖,煩!

  咕噥歸咕噥,還是聽話地爬起來,伸長手。「拿來!」 

  言洛宇把她上次丟在他這裡的數學課本遞過去。「不會的話我可以教你。」

  「好啦好啦,你先讀你的,明年要考台大的人話還這麼多。」

  言洛宇眼神放柔,淺淺笑了。

  她其實很關心他吧?不然不會一天到晚擔心他考不上好學校,都還有一年呢,比他爸媽還緊張。

  低頭又看了眼滿桌的信,他合上課本,凝思了下,低頭專心寫起生平第一封的代筆情書。

  但是,言洛宇千想萬想也想不到她會沒救到這種地步!

  隔天,他將寫好的情書交給她,讓她重新謄寫。

  第一次,上頭的字跡讓他極度希望自己立刻失明!

  他把感受坦白告訴她,於是她又重寫了第二次。

  這一回他說,他用左手寫都比她好看,如果她不希望裴宇耕懷疑她裝義肢,最好再寫一次。

  直到第三次,他還是不滿意,她終於決定她受夠了。

  「言洛宇,你他媽龜毛夠了吧?是我談戀愛又不是你談戀愛,意見那麼多!」

  「我只是覺得,起碼你要讓他分辨得出你寫什麼東西……」他才想問咧,她平時是不寫字的嗎?用那種讓人看了眼睛像被雷打到的字體寫出來的情書,不管內容如何感人肺腑,注定都要失戀的。

  「我就是寫不出你那手漂亮的好字嘛,你殺了我,我還是辦不到啊!」她更火大。「不管了,就用你寫的好了,反正他也不知道我的筆跡。」

  那種鬼畫符……基本上也沒有所謂的筆跡可言吧?他在心中喃喃自語。

  接著,問題又來了。在她送出情書之前,他先聽到一聲直可比擬命案現場的淒厲叫聲。

  「你幹麼啊,嚇死我了!」撫著餘悸猶存的胸口,回頭見她站在體重機上,那神態和他看到她的字體時沒什麼兩樣——活脫脫被雷劈成焦屍的扭曲表情。 

  「五、五十公斤……」她抖著不輸貞子的恐怖聲音,完全無法接受打擊。

  「還好啊!」又不是五百公斤。 

  「你懂什麼!像你這種天天吃海陸大餐還是纖細輕盈的人,怎麼會明白連吸空氣都會胖的人的悲哀?」她殺到他面前,指著他的鼻子忿忿不平地控訴。

  「你又不胖……」他低噥,再補上一句:「就算胖,那也不是我的錯。」歇斯底里地怪到他這裡來,很不理性耶! 

  「誰說不是你的錯?你三天兩頭挖我來吃飯,明知道言叔的手藝只要有味蕾的人都無法抵抗,你存心陷我於不義嘛!」

  那是你自己貪吃好不好?

  他歎氣。「就算是這樣,那也沒關係啊。」

  「當然有關係。我現在要去告白耶,你叫我怎麼用這副肥胖臃腫的身體去告白?」

  你也知道你只是去告白而已?是不是用肥胖臃腫的身體沒太大差異吧?又不是獻身,要不要全身去角質啊!

  他揉揉額頭。「腰圍只是多一、兩寸而已,根本看不出來,你不要想得那麼嚴重。」

  「一、兩寸還而已?!」她又尖叫,在屋子裡頭煩躁地繞圈圈。「不行、不行,我一定要減肥!」

  這就是戀愛中的女人嗎?患得患失的心情,連平時最大而化之的男人婆都注重起外表來。他輕笑,覺得這樣的丁群英也滿可愛的。

  她撲向鏡子前面,左右端詳了半天,一瞼認真地轉頭問他。「呃,你老實講,我臉是不是有點圓?」

  下意識裡,言洛宇本能地退開一大步,雙手護住頰,防備地瞪住她。

  「你幹麼?」

  「那個……以前也有人這樣問過我這個問題,我就說:『是有點。』結果左臉頰紅腫了三天。」

  「哈哈!誰教你笨!」 

  「還有一次,一個鄰居問我——沒見過有男生膚質好到這種程度,你是拿SKII當水喝?還是真的要一天只睡一個小時才能像你這樣吹彈可破?」

  那倒是。言洛宇遺傳到母親的好相貌,俊美得男人嫉妒、女人羨慕也就算了,最過分的是,他怎麼曬都曬不黑,痘痘打死都不冒一顆,一個男生膚質比女人還好,好到想揍他,這像話嗎?

  「那你怎麼回答她?」她接問。 

  「我還是很誠實地告訴她——我喝開水,沒喝SKII,而且你要是真的只睡一個小時,那吹彈可破的會是你臉上的痘痘——」

  沒說完,她已經捧著肚子笑倒在地。

  天!這人怎麼呆得這麼可愛啊!活該討皮肉痛,她完全可以想像他的下場。

  言洛宇極其哀怨地瞪著沒半點同情心的損友。「你不要笑,我現在是真的很怕女生問我這種問題。」

  「笨哪!以後你一概回答『天生麗質』不就好了?」這是適用於所有女人的共通的標準答案。

  「那怎麼行?這樣是違背良心。」

  她一頓,收住笑,危險地瞇起眼,步步逼近他。「叫你說我天生麗質很、違、背、良、心?!」

  完蛋!嗅到一絲危險氣息,他如臨大敵地直搖手。「不違背、不違背。」只是違胸違心而已,他偷偷加上一句。

  「這還差不多。還有,我警告你,以後不要拿美食誘惑我,從今天開始,我要執行斷食減肥法!」她一豪情萬千地宣告完,言洛宇馬上皺起眉頭。

  「可是這樣很傷身體耶。如果你一定要減的話,我幫你問一些比較健康的減肥方法,你照我說的來做好不好?」 

  「好啊!」反正她也沒減過,不知道要怎麼減。

  數天之後,言洛宇問朋友、上網查資料、參考無數本書,然後擬出一份完美的減肥計劃表。

  這份完美減肥計劃表中,包含了低熱量、低油脂、高健康指數的每日食譜、瘦小腹、減大腿的健康操,還細心地列了一長串常見飲食的熱量對照表讓她引以為戒,簡直完美得無懈可擊。

  他每天督促她,將計劃表徹底執行,不讓她隨便斷食,免得到時減肥沒減成,反而把身體搞壞。

  也不曉得她哪裡聽來的,居然天真地想三餐只吃蘋果,不要命了!談個戀愛也沒必要這樣拚老命吧?

  執行了一個多月,似乎有點成效,體重少了一公斤,雖然不滿意,但勉強可以接受。他說的也沒錯,她又不是要馬上獻身,曲線完不完美還沒那麼重要,可以留待以後再慢慢努力,所以她正式宣告 她丁大小姐現在要告白去也!

  上課前,他照慣例送她到校門口,輕拍她的肩幫她打氣。「加油哦,我等你的好消息。」

  「謝啦!」要是真的成功,他就是最大功臣,她會記得送上一份媒人禮的。

  言洛宇見她自信滿滿,也才放心去學校,今天他們學校期末考。

  「你也要加油哦,沒考第一名不准回來見我!」她衝著他的背影大喊。

  「知道了!」帶著彼此的祝福,各自往目標努力去了。

  考試期間,他掛心著丁群英不曉得告白得順不順利,有點無法集中精神,在考堂與考堂間的空檔,本來想找她問問情況,但是她沒有手機。問她怎麼不去辦一支?現在手機便宜得要死,沒手機的人簡直不敢說他住台灣。

  她的回答是,她太孤僻,朋友少得可以,又沒人會找她,拿手機幹麼?

  沒人會找她?那現在是怎樣?他不是人?

  早上去上課前,她有和他約好,不管結果怎樣都要打電話告訴他的,每節考完

  他都會刻意開機留意有沒有什麼訊息,但是手機靜悄悄,什麼都沒有。

  這表代情況樂觀,還是不樂觀?

  腦子裡一直掛念她的事,考試時稍稍分神,小小錯了幾題,不過事前準備充足,應該不影響全局。

  一放學他就迫不及待去她家找她,問明情況。

  按了很久的門鈴,沒人應門;跑去她打工的速食店,說她今天輪休;去小公園找她,也沒看到人……不得不承認,他開始擔心了。

  剛回到家,還在門口脫鞋,就聽到客廳的母親在喊:「小宇,你的電話,是群英哦!」 

  「噢!」他一聽,快步上前接過話筒。「丁群英,你跑到哪裡去了?」

  「沒去哪,就亂逛。」她聲音有氣無力的。 

  「算了,你先過來再說——」 

  廚房的父親探出頭來。「叫群英快點過來,我們等她吃飯。」 

  「噢。」他忠實傳達。「我爸叫你快點過來吃飯。」

  她今晚話很少,埋頭猛吃,他再遲鈍也猜得出來,一定是表白出了問題。

  飯後,她躲進房間裡,言洛宇就坐在對面看她,她一句話也不說,指腹順著木質地板的紋路輕畫,他開始思考拿角落那堆賭具來轉移她的注意力的可行性有多少……

  「喂,你考得怎麼樣?」反倒是她先問了。

  「還不錯。」他順著話頭問下去。「那你呢?表白得怎樣?」 

  「糟透了!」她悶哼,臉埋入圈起的雙臂與膝蓋之間。 

  「喂……」她該不會在哭吧?言洛宇小心翼翼,食指點了點她的肩。「說出來會不會好一點?」

  「一言難盡啦……」她一臉要死不活,開始敘述今天的告白經過。

  本來和他道別後,她就要直接殺到裴宇耕教室找他的,但是他這個人和她差不多,校規拿來當壁紙貼,遲到從不心虛,沒到更是正常。她一直捱到中午過後,才聽說裴宇耕來學校了,第一站是教官室——因為他昨天又和校外學生打架了。

  她在他走出教官室的半路堵到他,二話不說地把信塞給他——

  「你該不會就用平常跟人下戰帖的那種態度吧?」言洛宇忍不住插嘴,她形容的用詞,讓他很難不往這個方向想。

  「你管我!」

  ……唉,敗筆!他考量了這麼多,怎麼就忽略了糾正一下她的儀態?平時怎樣也就算了,可是表白耶!起碼擠出一點女人味來吧?

  然後她又說,裴宇耕眼也沒眨地將信丟回她身上,告訴她:「拎北不識字,用念的。」

  她也還真的攤開信,背課文一樣,條理分明地念給他聽,在人來人往的教室走廊。未了,還向他邀功——她一個字都沒念錯哦!

  言洛宇連續張口、閉口了三次,不曉得該說什麼才好。這兩個人真是——絕配!有人可以告白告到殺光所有的情調,也實在是不容易了,枉費他文情並茂、感人熱淚的情書……

  「然後呢?他有什麼反應?」擦擦臉上的黑線條,他故作堅強地問。

  然後啊……然後裴宇耕就一把抽過那封情書,隨便挑了一行內容問她:「桀騖不馴這四個字怎麼寫?」

  於是,她當場就被問倒了。

  「拷!你再唬爛啊!當拎北的腦袋是裝大便的嗎?你大姊頭要是寫得出這種信,我頭剁給你煮湯喝!」 

  呃呃呃?裝大便的腦袋煮的湯……能喝嗎?

  「你看,他也拷我,你還說這是髒話!」她不服氣地舉證反駁他。

  「拷」是不是髒話一點都不是討論的重點吧?

  言洛宇有些無力地擠出聲音。「你承認了嗎?」 

  「不承認行嗎?他都說我和他是同一種人,拳頭揍人很痛他相信,但要說我有本事寫出這麼漂亮工整的字體,他立刻去跳愛河給我看。」

  言洛宇啞口無言。他以為裴宇耕是屬於豪情落拓型的人物,不拘泥於小節,應該不會思考太多,沒想到他第一時間就洞悉一切,這點真的是失算了。 

  「就算情書是別人代筆,但是你的心意是真的,你的感情也是真的,你沒有這樣告訴他嗎?」

  「沒用啦,他又被退學了,這次可能會回台北去吧!他老爸氣死了,要就近管教他,不讓他在外面亂來了。」生平第一次的初戀,就這樣玩完了。

  言洛宇觀察她的表情,輕問:「你很難過嗎?」

  「廢話,第一次那麼喜歡一個人,而且還被拒絕,怎麼可能不難過?」她往後仰躺,手枕在腦後,睜著眼看天花板。  見她情緒低落,連說話都無精打彩,言洛宇不曉得該怎麼安慰她。「我、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算了啦,什麼都不用說,你在我身邊陪我我就很安慰了。」

  「噢。」他跟著並肩仰躺,陪她數天花板的螞蟻。

  有一段她刻意掠過,沒有告訴他。

  在她很努力告訴裴宇耕,他們有多相配、多合適時,裴宇耕冷笑,涼涼拋來幾句:「哪裡合適?拳頭一樣硬?脾氣一樣沖?個性一樣偏執?別開玩笑了!我沒事找一個和我一樣的人來當女朋友幹麼?練拳擊?照我們這種個性,一吵起來,可能會一不小心就失手打死對方吧?」

  咦?她呆住了。這點她倒沒想過。 

  「我都已經在笨了,你大姊頭更豬腦。你以為你真的喜歡我?你嘛幫幫忙,那叫親切感,因為我們真的太像了,看到我就像看到另一個自己,可見你他媽超級自戀。」

  「難道你有喜歡的人了?」不然怎麼講得頭頭是道?

  「還沒,不過那個人肯定不會是你,我要找就會找一個脾氣夠溫順,可以笨得任我欺負到死的女人,你,離這個目標還有一條長城的距離。」

  他還說,叫她早點醒一醒,如果還沒,他可以做做善事,送她兩拳助她清醒。

  「你說我們是同類人,難道你也爹爹不疼,姥姥不愛?」她好奇地問了句。 

  「媽的!你再給我靠麼一句,信不信我踹得你牛頭不疼、馬面不愛!」 

  幹麼?惱羞成怒啊?!要換作言洛宇就不會——

  想到這裡,她愣了一下。

  裴宇耕也不耐煩了,送她一記大白眼,臨走前丟回一句——「有空跑來跟我啦咧一堆豬頭豬腦的屁話,怎麼不回頭去看看那個為你寫情書的人還比較實在?」

  言下之意——

  她突然坐起身,直直瞪著身旁的言洛宇。

  他的意思是,言洛宇比較適合她嗎? 

  「怎麼了?」言洛宇被她盯得心裡直發毛。 

  「算了,沒事。」她又倒回通鋪上。 

  裴宇耕的意思,應該是說,個性上要能夠互補,彼此配合才走得下去,兩個太像的人只會硬碰硬,撞得頭破血流,總有一方身段要放軟。 

  言洛宇對她,一向溫和得沒有脾氣,可是這樣就會有愛情嗎?也不見得吧? 

  畢竟感情這種事情,太複雜了,成因不明,元素不明,不是幾個公式就算得出正確答案的,她和言洛宇可以很好很好、像哥兒們一樣兩肋插刀,卻不一定要成為情侶。 

  十七歲即將結束之前,他陪她見證了第一場初戀,也陪她度過失戀的低潮期,往後的歲月,更一同見證了彼此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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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成績一向離譜的丁群英,在升高三時,明顯有了起色,老是被他拉著一起讀書,想不進步都難。

  或許有一部分,也是因為言家人的關懷吧!

  當然,她也知道言家父母不是她原先所想像的膚淺,以成績來論斷一個人的好壞,但是她自己就是會產生那麼一點點心理作用,總是怕言洛宇和她在一起會被帶壞什麼的,更討厭別人這樣想。說穿了,她就是自卑。

  高三那年的寒假,言家父母知道她沒什麼親人,酒鬼父親不提也罷,十天半個月見不到人是常事,他們要言洛宇叫她到家裡一起過年,別讓她一個人孤零零地吃團圓飯。

  那一年,是她有生以來,過過最快樂、最溫暖的農曆新年,也終於知道,長輩關愛所給的壓歲錢是什麼感覺。

  言洛宇沒唬爛她,言家的女人真的超能賭,也超會賭的,從除夕夜開始,賭桌上就廝殺得風雲變色,日月無光。

  聽說言氏家訓中還有一條「賭桌無母女」,可是,也不必六親不認到這種地步吧?

  言家另外成家的三兄弟也和往年一樣,攜家帶眷地回來齊聚一堂,吃團圓飯時是很熱鬧,領紅包時是很爽,但是一群人湊在一起,大小賭桌一開,言家儼然成了小型地下賭場,還得有人在門口把風,以防警察臨檢!

  言家男人真的不是賭博的料,手氣也實在爛到匪夷所思,被硬拖下水的言洛宇頻頻向她求救,她實在看不過去,幫了他幾把。

  直到他扯了扯她的手,苦著臉在她耳邊說:「我快瘋掉了,想辦法把我救出去吧……」

  丁群英看他可憐,說要買點零食和飲料,順便把他偷渡出去。

  「呼!總算解脫了——」買完零食在回家的路上,他還企圖討價還價,問她可不可以不要那麼早回去,他那群姊姊妹妹好恐怖。

  「是你自己沒用好不好?」他個性太溫和了,不適合賭桌上的殺戮,言家女人又個個都是狠角色,難怪他吃不消。 

  「茗茗才十三歲耶!連她都會耍心機,太可怕了。」

  「誰像你這麼老實!賭桌上還講仁義道德咧,活該輸死你!」

  「我沒騙你吧?我姊、蘋蘋、茗茗、萱萱,這四個人湊在一起,會讓人精神崩潰,我不要玩了,絕對絕對不要。」眼看家門愈來愈近,他還在試圖掙扎。「啊,對了,說到萱萱我才想到,你上次不是說要告訴我萱萱和水電工的關聯?」

  她腳步一頓,斜瞥他一眼。「你真的想知道?確定?」

  「確定、確定。」點頭如搗蒜,反正怎樣都好,不要再逼他上賭桌就行了。 

  「那是源於一部——嗯,『愛情動作片』。你想看?」

  動作片?他直覺聯想到成龍那一類的武打片,可能再加一點愛情文藝片的成分吧——

  「好啊。」 

  「在我家,我回去拿。」

  於是,他們又順路繞到她家,拿了那片傳說中的「愛情動作片」,光明正大的拒絕言子蘋的吆喝,兩個人窩上樓去看影片,他還順便撈了一包杏仁果和魷魚絲,準備好好欣賞萱萱和水電工之間據說「感人肺腑」的愛情故事。

  但是影片一播放,他立刻傻眼。

  怎麼……一開始就是浴室裡洗澡的香艷鏡頭?還是三點全露的那種洗法,害他尷尬得眼睛不曉得該往哪裡看。

  然後浴室沒水了,水電工正式出場。

  好奇怪,不是修水電嗎?怎麼——在浴室調起情來?接著就開始做,從浴室做到沙發,從室內做到室外,做得天搖地動,日月無光……

  嘴巴上的魷魚絲掉了下來,他整個人杵在那裡,說不出一句完整的話來。

  什麼愛情動作片,這、這根本就是……

  「丁群英,你怎麼……」他無地自容,臉紅又困窘地指控。「你怎麼可以騙我!」 

  「我哪裡騙你了?這的確是一男一女的愛情動作片,有動,也有做啊!你嫌他們還不夠賣力演出哦?」

  他錯愕,找不到話反駁。 

  「喂,你快噴鼻血了。」她調侃,上下掃了他一眼。「你該不會起反應了吧?」

  真是夠了!

  他羞愧地捧著熱到可以把荷包蛋煎到八分熟的臉蛋。「我、我要下去了——」他現在覺得,下樓被賭桌上那群女人生吞活剝都好過留在這裡任人調戲羞辱。

  「是去沖冷水澡吧?」她冷不防冒出一句。

  「你——」他回頭瞪她。

  「不要這樣看我哦,原諒我無法幫你解決困擾。」

  「我、不、需、要!」他咬牙聲明,恨恨地轉身。

  「你在暗示,你其實是性無能?」

  砰!重重的關門聲是他的回答。

  丁群英靜默了三秒,旋即爆出驚天動地的大笑,笑得眼淚都流出來了。

  哈哈哈——她再也找不到比他更純情的男生了,十八歲了耶,看A片還會害羞得面紅耳赤,說出去誰相信?

  她彎腰抱著笑疼的肚子,想到他離去時的樣子。

  他無言的抗議最多也只能做到這樣了,不過——他生氣時好可愛!

  「咦?你不是說要和群英看影片嗎?怎麼又下來了?」葉洛希瞥了眼坐到她旁邊的弟弟。

  「看完了。」其實是根本沒辦法看下去。

  「有這麼短的影片嗎?」言子蘋奇怪地看一眼牆上的鐘,他們上去好像還沒半小時。

  「能這麼快看完的,大概只有大愛電視台的宣導短片或是A片了。」葉洛希隨口說了句。

  咚!正中紅心。他臉蛋燒得更厲害了。 

  「姊,你不要亂講!」這叫作賊心虛。

  「既然是亂講,你緊張什麼?」洗牌之餘,又多瞄了他兩眼。「臉那麼紅,你該不會把人家群英給『怎樣』了吧?」 

  「什麼東西怎樣?」另一桌已經在聽牌的葉初晴聽到,分神問了句。

  「老媽,我告訴你——」 

  「沒事!媽,你不要聽姊胡扯。」言洛宇急忙打斷。

  丁群英正好在這個時候下樓來,言家的子萱小姑娘天真無邪,搶先問了句:「群英姊,小哥有沒有對你怎樣?」

  丁群英瞄了他一眼,心裡快笑翻了。「他能對我怎樣?我拳頭可比他硬。」 

  「問題是,有些時候比硬的不是拳頭,那就麻煩了。」從小就有內定男友的人,說出來的話就是不一樣,了不起!

  「喂,你們夠了吧?」她們真的是女人嗎?臉皮一個比一個厚。

  言子茗戳了戳身旁魏懷恩的手背。「小哥好像生氣了耶。」

  「沒關係,你假裝聽不懂就好。」魏懷恩更羞愧好不好?萱萱那些話到底是從哪學來的?他絕對不會承認是他帶壞的,三叔會劈了他!

  「我本來就聽不懂啊!他在生什麼氣?」唯一一朵沒被污染的純情小花,言家小子茗,真是令人感動。 

  「沒事,我出去走走!」言洛宇倏地起身,丁群英見狀,趕緊追了上去。

  他坐在門前的階梯上發愣,她輕輕坐在他旁邊,拉拉他褲管。「真的生氣啦?」

  「沒有。」

  「明明就一臉不爽,還說沒有。是因為萱萱——」

  「不要再跟我提任何關於萱萱或水電工的事!」臉蛋又熱辣辣地燒紅,讓他彆扭鬧得更加沒氣勢。

  「我指的是你堂妹萱萱剛才說的話耶,你在想什麼?」她口氣滿是訝異。

  「這種事沒什麼好驕傲的吧?」他面無表情。 

  「我好奇啊!看看又不會少一塊肉。」

  「你以後……」他頓了頓。「不要輕易和男生看這種影片,很危險。」男人衝動起來,有時是很不理智的,她拳頭再硬,也未必敵得過男人的野性。

  「知道啦,你當我豬腦哦!」那是他咧,別人還沒那榮幸。

  停了下,她像抓到他話中的語病,要笑不笑地湊近他薄薄的臉皮。「呵呵,你承認了,你剛才其實有反應——」

  「喂!」他低嚷,紅暈未褪的臉頰又開始凝聚血色。「你別鬧了!」

  「該交女朋友了哦!」她戲謔地調侃。 

  「要你管!」不知不覺,把她慣用的說話語氣、用詞脫口而出,他閃身避開她,頭也不回地進屋。

  呵呵,會耍小任性了耶,好可愛的男生。 

  她輕輕地、輕輕地笑著,眼底眉稍漾滿愉悅神采。

  這不是她的家,可是她人生中的歡笑,卻是從這裡開始,似乎,只有和這個男生在一起時,才能讓她感受到真正的快樂——

  人的一生中,總會有幾個重要的轉捩點,改變你的一生,而對丁群英來說,人生中最大的一個轉捩點,沒有疑問的,是在遇上言洛宇之後。

  如果不是遇上他,也許她會依著原有的叛逆性情與生活模式,無所謂地放任自己沈淪,走偏人生路,因為空虛的手心,從來就沒有什麼是她能緊握、爭取的。

  但是,他將一份溫暖的情誼放進這雙空虛的掌心,她握牢了,原本茫然的人生,逐漸有了方向。

  她不自覺地受他影響,開始念起書來,遠離逞兇鬥狠的生活模式;憤世嫉俗的野性,被他無時無刻掛在臉上的溫和淺笑磨平……

  本來,她連高職混不混得畢業都不甚在意,現在,她不但高職畢業了,還打算繼續升學。 

  因為他說,如果可以,多讀點書總是好的。所以她聽了他的話,學會爭取自己的未來,和他一起努力,他考大學,而她考技專院校。 

  他們互相支持、互相打氣,他考試時,她在外面陪考,幫他買飲料消暑,比他還緊張;而她考試時,他在外面拚命幫她整理下一節考科的考前衝刺重點,多撈幾分算幾分。

  以他的實力,沒有意外地考上北部的第一志願;而她根底實在太差,這陣子多少讀了些,勉強讓她撈到附近一所二專來蹲。

  今年九月,他就要北上求學了,她當發起人,主動約了他的三個堂妹和魏懷恩出來,找一天給它瘋狂地玩通宵,算是幫他踐行。

  回到家時,灌了好幾瓶啤酒的她,已經微醺到連站都站不穩了。

  「你小心一點。」言洛宇一手扶住她,不讓她搖搖晃晃地跑去撞壁,另一手忙找鑰匙開門,帶她進客房,幫她脫鞋,攤開薄被,又到浴室擰了條毛巾要給她擦臉,結果她擤了擤鼻涕又遞還給他。

  他盯著上頭那一團,為這條毛巾還要不要留而思考了三分鐘。

  「喂,你過來,我有話要跟你說。」她拍了拍身邊的位置。

  「等一下。你要不要喝水?」

  「好。」

  他又用了三分鐘倒來一杯水。

  她不安分地踢掉被子,爬到他身邊,結果他又哭笑不得地發現,她把倒來給她喝的水拿來漱口,漱完又吐回杯子裡。更噁心的是,她還像小孩一樣,含著一口水仰頭玩漱口泡泡,有幾滴還噴到他身上來。 

  「你很髒耶。」他決定把那條毛巾洗一洗,再拿來擦她的嘴,沒好氣地說:「現在的專科生都像你這麼沒衛生嗎?」

  「呵、呵呵!」她一逕地傻笑,爬到他背上,攀靠著他的肩。「大學生耶,我好高興喔!」

  「是我去讀又不是你去讀,你在高興什麼?」 

  「你一定不相信,我比你還要高興。」她嘟著嘴,自言自語。「其實我考不考得到學校都無所謂,反正我本來就沒打算要讀,有也算狗屎運撿來的。可是你不一樣,你天生就是讀書的料,考不考得上對你來說很重要,我幫你拜了那麼多廟,要是還不行,我會去拆了所有文昌帝君的神像。」

  原來她那陣子老是找不到人,又莫名其妙借他的准考證影印一堆,就是為了這個嗎?

  他笑她傻氣的行為。「考試是靠實力,幹麼去怪文昌帝君?」就算要求,也替自己多求些保佑,她比他還需要運氣呢。

  「寧可信其有啊,我又不能幫你讀書。」她在身上東摸西摸,摸出一個繫了紅繩的平安符。「這是我去旗山的天後宮幫你求來的,聽說那間媽祖廟很靈驗哦!」

  旗山天後宮?

  她特地大老遠跑到旗山去,就為了求一個平安符?

  他微訝,偏頭凝視貼在他肩上,微醺的醉顏。「那你怎麼不早拿出來?」

  「唉喲,這麼婆媽的事,我怎麼做得出來嘛!」她鬧脾氣地捶了他一記。

  明明彆扭,卻還是做了,跑到那麼遠的地方,為他求一個平安符,求他在台北的平安,也求她在高雄的心安。

  他心裡暖暖地感動著。 

  「你要記住,我是你的朋友哦!生死換帖的那種。大學生涯多彩多姿,你在那裡會認識很多人,交很多朋友,但是絕對不可以忘記我。」

  「不會。」他溫溫回應。 

  「你一個人在那麼遠的地方,要自己放機靈點,台北人都很聰明的,以你這種個性,被賣了都還不知道……」

  「我有這麼糟嗎?」他好笑地道。 

  「當然有!你老是被欺負了都沒關係,以前我就把你欺負得很慘啊,你還不是乖乖任我爬到頭頂上去……你又從小到大都沒離開過家,知道要怎麼照顧自己嗎?還有——」她叨叨絮絮講了一長串。

  他更想笑了。「丁群英,你已經把我媽該講的台詞都搶光了。」

  「我不放心嘛——」她放輕了嗓音,眼皮緩緩垂下。

  沒再聽到她發出任何聲響,他回頭,放輕動作,把趴在他肩上睡著的丁群英移回枕頭上,再拉好被子——

  她突然抓住他的手——「你要是有事,一定要告訴我哦,有人敢犯到你頭上,我會幫你扁他!」

  聲音逐漸模糊得聽不見,確定她這回是真的睡著了,他抽回手,盤腿坐在她身邊凝視她的睡容。

  他其實是意外的,沒想到平日只會對他大呼小叫的丁群英,內心竟然如此關心他,今天要不是喝醉酒,她可能也沒勇氣說出來。

  她啊,口是心非,動不動就威脅要揍他,可事實上,她的拳頭卻比誰都還要維護他。

  他輕輕扳開她的手,抽出緊握在掌心的平安符戴上,帶著淺淺的微笑,幫她關上房門。

  世事難料,這句話再貼切不過。

  在言洛宇動身北上前,丁群英家中,發生了極大變故。

  說家變,對她來說也言過其實了,她的家早就名存實亡,還有什麼變故能影響她?

  這個變故,了不起就是她那個從未盡過一天責任的不肖父親把摟子捅大了,賭桌上豪情萬丈過了頭,將他們唯一遮風避雨的小窩給玩掉了。他自己倒好,醉到不省人事,馬路上車子一撞、兩腿一伸,也就什麼感覺都沒了。

  乍然得知時,她哭不出來,也沒有任何的感覺,就是平平,平平地接受了這個事實,靠著少許的保險金處理完父親的後事,她也兩袖清風,無事一身輕了。

  整個過程中,她沒掉一滴淚,言洛宇一直陪在她身邊,幫忙她處理所有的事情,還刻意延後北上的時間,留下來陪她。

  他想,初逢喪父之慟,她心裡一定很難受,雖然她表現得很平靜,還直催促他快走,別耽誤了註冊的時間。

  「不會,還來得及。我明天晚上坐夜班車上去就好了。」他這麼回她。 

  「幹麼要這樣?趕夜車很累的耶,我真的沒事啦,不用你陪。」趕他不走,她還自己打電話幫他訂車票。

  「是我自己想多留一下不行嗎?」他搶走話筒。

  她呆呆的,看著空掉的手掌。 

  「群英——」她茫然的表情,讓他的心臟微微揪了一下。

  這是他第一次,單喊她的名字,溫溫柔柔的嗓音,飄進她空冷的心房。

  「對不起,你——借我靠一下。」雙手攀上他的肩,將臉埋入。她不是為那個不負責任的男人哭,絕對不是,她只是需要發洩一下而已,發洩完就沒事了——

  言洛宇輕拍她,胸膛吸納她的淚水。

  她肯釋放情緒,不再壓抑自己,讓他放心多了。

  這就是他不敢離開的原因,她個性太倔了,什麼事都會藏著,自己扛起來,除了他,她不會在任何人面前釋放真實的自已。

  本來爸媽和他商量的結果,是希望她住進來的,九月即將面臨的學費也想先幫她墊付,她現在連個落腳的地方都沒有,一下子要面對那麼多事,怎麼應付得過來?

  但是她拒絕了,說她現在戴孝,不方便住他家,並且在最短的時間內租了間小套房住進去,不願意麻煩任何人。

  「這孩子,堅強懂事得讓人心疼。」爸爸歎息著這麼對他說。

  可是這樣的堅強,是硬撐起來的啊,他看了很不忍心。

  於是,上台北前一天,他提出存折裡的存款交給她。

  她不肯要,但他極為堅持。

  「我知道你根本沒有辦法應付,你不要連在我面前都逞強!」

  她繃著臉,堅決不收。「我自己會想辦法,大不了——」

  「大不了不讀書了,對不對?你好不容易才考上的耶。要你讀書是我的意思,你就聽我一次會怎樣?」他微微動了怒。「你不讓我爸媽幫你就算了,這是我自已從小存下來的壓歲錢、獎學金,你難道連我的心意都不肯接受?你到底還把不把我當朋友?如果你真的那麼介意,大不了你以後再慢慢還我,我又沒有說你可以不用還!」 

  她第一次被他罵,一愣一愣地反應不過來。

  「幹麼這樣瞪著我看?要揍我嗎?好啊!反正我今天跟你卯上了,你一天不收下我就一天不去台北,要嘛大家都別讀了,看誰狠!」因為他知道,在她心目中,他能不能讀書,比她讀不讀更重要。

  「你、你……」太過分了,誰教他耍這種賤招的? 

  她微微張口,好半天才擠出聲音。「你自己去台北讀書,也需要用到錢啊……」

  「放心,我這裡夠用。」

  丁群英歎了口氣,投降了。

  現在才知道,原來個性比水還溫的男人,一旦固執起來,也是沒人招架得住的,他以前只是有心讓她!

  看來,她是不用太擔心他了,他根本不像表面那麼好欺負嘛!扮豬吃老虎的傢伙!



  第七章

  在丁群英再三保證她真的沒事之後,言洛宇這才在隔天坐夜班車北上。 

  這期間,他打了好幾通電話回家,除了報平安,也問問丁群英的近況,知道她一切安好,準時註冊、準時上課、準時打工,空閒時就往言家跑,陪他父母聊聊天、做做家事,生活平靜規律。

  剛開始,他每到周休,就會趕禮拜五的夜車回家,陪父母吃個飯,讓他們放心,也和丁群英聚聚,然後再坐禮拜天晚上的車回台北。

  後來課業加重,家人要他別南北奔波,怕他身體吃不消;丁群英也說,大學生嘛,就是要好好享受校園生活,他應該多和同學往來聯誼,拓展生活圈,而不是一天到晚往家裡跑,他才逐漸減少回南部的次數,改為寫信與電話聯絡。

  每次寫回家的信裡頭,總有那麼一封是給她的,就像他答應過她的,不管外面的朋友再多,永遠不會忘記還有一個她。

  有一次他問她:「你要不要來台北找我?」

  「找你幹麼?」 

  「你都不會關心我,看看我在這裡過得好不好哦?」他很失策地往自己臉上貼金,當然,也淋到她潑來的那盆冷水了。

  「你有什麼好看的?又不是癡情女千里會情郎,你沒這等身價,讓本姑娘放棄花花綠綠的鈔票,不顧一切去千里尋夫啦!」開玩笑,請假要扣薪水的耶。

  ……算了,當他自取其辱。

  她後來終於去辦了一支手機。她一天到晚在外面東奔西跑,很難找得到人,有了手機後,他無時無刻都能聯絡到她。

  她從不打電話給他,反倒是他一有空閒,總會記得打個電話問候她,說說生活瑣事,關心彼此的課業狀況能否應付等等……

  第一個學期即將結束前,他撥了通電話給她。

  那時,她剛挨完主管的訓,臉色很臭地走出來,就聽同事在喊:「丁群英,你家的Mr.言來電。」

  頓時,她健步如飛,快速撲向手機。「喂?」她沒留意,眼神在接起電話的那一瞬間放柔了。

  另一頭愣了下。「你在忙嗎?」 

  「知道就好,有屁快放。」說是這樣說,每次還不都是啦咧半天還不肯掛。 

  「噢,那我告訴你,我放寒假了,今天晚上會回家,你要不要過來?」

  「沒被當哦?不會吧?」

  「謝謝你的詛咒,很抱歉讓你失望了,沒有。」他輕輕笑開,恐怕他要是真的被當,第一個敲他頭的人就會是她,他還會不瞭解她嗎? 

  「真可惜,老天不長眼。」她輕哼。 

  「你這麼不想見到我啊?損友!」

  「又沒特別帥,見了更不會通體舒暢,百毒不侵,要見來幹麼?」

  「真過分!本來我還想說我很想念你的,現在我決定收回這句話。」

  心臟不小心漏跳了一拍,她表情不大自在地輕哼。「你說話幾時變得這麼噁心了,我雞皮疙瘩都冒出來了啦!」

  「那你晚上到底要不要過來?」

  「好啦好啦,你自已路上小心,到客運站打個電話給我,我去載你。」雖然嘴上毫不留情,但又總忍不住細細叮嚀。

  掛了電話,唇畔的笑意仍是收不住。 

  「怎麼樣?你男朋友要回來啦?」同事靠過來,取笑了兩句。

  共事稍微久一點的人都知道,這丁群英的手機從來不響,只要響起來,就絕對是那位神秘的Mr.言。

  沒人知道他的全名,手機上也只顯示一個「言」字,不管怎麼問,她就是不肯說,不過誰都看得出來,這個「言」對她來說,是生命中份量極重的一個人。

  「他不是我男朋友啦,你不要亂講。」丁群英低聲駁斥。

  「還說不是!每次接到他的電話,心情都會好上一整天。你看你看,眼角眉梢都在笑呢!」 

  「要你管!」她一閃身,應付客人的點餐去了。

  她生命中的快樂,本來就是從遇上言洛宇之後開始,只有他才能讓她真心地微笑,她不需要否認。

  他們才不會瞭解言洛宇對她的意義,她又何必多說?

  當天,丁群英向店長請了一個小時的假提早離開,回家洗個澡,換件衣服後,趕在言洛宇預估的到達時間去接他。

  言孟春知道兒子要回來,早早就買了一堆菜,擔心他一個人住外面都是隨便吃吃,難得回來總要準備滿桌的菜。

  「一家之煮」在廚房忙著當「孝子」,言洛宇就坐在客廳與好一陣子不見的母親話家常,聊啊聊的,就說到手機的事上去了。

  「我們那個孤僻的丁小姐終於開竅了,有朋友找她啦?」

  他記得她說過,不辦手機是因為沒有朋友找她。 

  「沒有吧?她好像還是一樣,每天上課、打工,不然就是在我們這裡混,沒看到她有什麼朋友耶!她那支手機是為了要讓你找她方便才辦的,笨兒子!」

  「她這樣不行啦,你有空勸勸她,試著放開心胸去接納別人。她那麼怕孤單,又老是不敢付出,難道要孤僻一輩子啊?」

  「群英的個性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太極端了,不要的話就不要,要的話就挖心掏肺,她啊,太害怕受傷了,個性就難免封閉了點。」直到現在,能讓她真正敞開心胸接納的,始終都只有她這個呆兒子。

  接著,他們又聊了些他在台北的生活,包括課業、交友,一句「媽,我交女朋友了」,差點讓她把茶噴出來。

  「你、你說什麼?」 

  「需要這麼意外嗎?我十九歲了,談個戀愛很正常吧?」他奇怪地看了眼母親怪異的反應。

  「你——很喜歡她嗎?」葉初晴問得結結巴巴。 

  「她對我很好,個性、各方面還滿合得來的,和她在一起感覺很舒服,就試著交往看看了。」

  在一起感覺很舒服?原來她兒子那麼隨便!「難道你和群英在一起的感覺就不舒服嗎?」

  「那不一樣,我們是哥兒們。」

  「哥兒們?我不曉得群英幾時變性了。」葉初晴沒好氣地。「要我提醒你嗎?兒子!你的哥兒們是道道地地的女人!」 

  「無關性別,那是一種感覺,就像她說的,生死換帖的那種交情。」

  生死換帖?!你怎麼不說生死相許?厚,你敢說我還聽不下去咧!

  葉初晴撐著有些痛的額頭。慘了,兒子沒事給她搞這出,群英要是知道了,一定會哭死。 

  雖然群英不說,但是誰都看得出來,她是在等他!她不交朋友,不和任何人來往,一有時間就往他家跑,幫他關照家裡,打點東打點西的,辦的手機成了他的私人專線,活似王寶釧在苦守寒窯,有哪個哥兒們是這樣當的?這笨蛋看不出來,群英有多愛他嗎? 

  她一直以為,他們最後會在一起的,只差這兩隻沒談過戀愛的小菜鳥幾時開竅而已,現在弄成這樣……心裡對群英,總是有那麼一點抱歉,是她的笨兒子辜負人家一片深情了。

  「啊,群英……」她有些心虛地驚喊,發現買完醬油的丁群英不曉得幾時站在門口,她、她、她——該不會都聽到了吧?

  丁群英牽動唇角,扯開極淡的笑。「我先把東西拿去廚房給言叔。」

  她進廚房之後,就沒再出來,幫著言孟春張羅食材,忙到開飯後,才一起坐下來享用晚餐。

  葉初晴一直惴惴憂慮地留意著她每一分細微的表情變化,她那個笨兒子還像沒事人一樣,淨扯些不痛不癢的話。

  「好久沒吃到爸煮的菜了,一個人住在外面,想吃都吃不到。」

  「沒關係,你的分我幫你吃掉了,不用太嫉妒我。」丁群英嘻嘻哈哈地接了一句。

  「喂,你有沒有良心啊,這樣刺激我!」他笑罵,打劫了她碗裡一塊椒鹽排骨以茲報復。 

  「你土匪啊,還來!」她伸筷要去搶。

  葉初晴看在眼裡,心裡頻頻歎氣。這群英也夠癘害了,還能天下太平的跟他笑笑鬧鬧。

  「好了、好了,你們都幾歲人了,吃飯還這樣玩,幼不幼稚啊!」

  「聽到沒有,幼稚!」丁群英吐吐舌。「你以後要是也這樣跟女朋友搶東西吃,失戀就不要回來找我哭!」

  「女朋友?」錯過第一手消息的言孟春怔了下,咬著貢丸瞪他。

  「對呀,爸,我交女朋友了,我們學校外文系的女孩子。」

  嘖,你是嫌人家傷口不夠深哦?還要多踩兩下才爽。

  第一次,葉初晴好想扁死她的蠢蛋兒子。

  夫妻倆同時看向丁群英,憨厚的言孟春可不像妻子,他藏不住話,直覺就冒出一句:「那群英怎麼——」辦?

  「是是是,言叔,我也會努力交男朋友的,你不用一直提醒我。」她接得飛快,笑容更燦爛了。「吃飯啊,不要光說話。」

  看了看這廂刻意昭示的燦笑,再看看那廂無知無覺的傻小子,夫妻倆對望了一眼,同時逸出被打敗的一聲歎息。

  那天晚上,丁群英在言家過夜,許久不見的兩人窩在客房的通鋪上頭,一人抱著一條厚棉被裹著,天南地北打算聊到天亮。

  「喂,怎麼突然想到要交女朋友?」記得他對感情的態度,一向內斂低調,不會特別去思考這方面的事,否則國中時也不會讓校花暗戀到快內傷了還沒發現。

  「你不是說,我該交女朋友了嗎?」他聳聳肩,回了一句,使她回想起A片事件,兩人相視,忍不住大笑出聲。

  「你這麼聽我的話哦,真孝順。叫聲媽來聽聽。」忍不住虧了他兩句。

  他搖搖頭,吃不消地道:「牙尖嘴利的,好男人都被嚇跑了,難怪你交不到男朋友。」

  她怔了怔,旋即不服輸地回嘴:「要你管!你看好女朋友,別讓她跑掉就行了,管我那麼多!」

  他們各自倒頭往反方向躺去,就像以前那樣,有一句沒一句地純哈啦。

  「喂,你很喜歡她嗎?」丁群英推了推他。 

  「當然。」不然幹麼跟她交往?

  「要不要說說看,你的她是怎樣的人?哪裡吸引你?」 

  「她哦,個性吧!敢於直言,清楚自已要什麼、不要什麼,確定了就勇往直前,執著地去追求。」

  「你就是那個她『執著的追求』?」

  他笑笑地。「或許吧!有時候我覺得她和你滿像的,喜歡上了,就不會別彆扭扭地裝矜持,你知道嗎?她直接在人來人往的樓梯上就叫住我,大喊:『言洛宇,我喜歡你!』我當場傻眼,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反應。」

  「您老抬舉了,我可沒那麼有種。」她要是喜歡一個人,有辦法把「我喜歡你」大聲說出口嗎?不,她想,她會隱藏起來,不讓對方發現。也許是怕再一次被拒絕,也或許,她一向不擅於爭取,從以前到現在,面對任何事都是如此。

  「我說的是性情,你和她都是那種乾脆俐落,不會拖泥帶水的個性。」

  她淡哼,繞回原話題。「聽起來還滿浪漫的啊,總比在走廊念情書,還被抓包,發現那不是我寫的好太多了。」 

  他悶笑。「是啊,任何情況,絕對都會比你那個好、很、多!」他一定要加重「好很多」三個字,她的表白實在很經典。

  像想到什麼,她側過身問他:「喂,你們接過吻沒有?到幾壘?有沒有花前月下?親吻?愛撫?還是——」很巧,她今天躺的方位,視線剛好到他腰部。

  「喂,你在看哪裡!」他下意識把棉被裡得更緊。「你很色耶,老是想那種有的沒的。」

  「問問會死啊!」她倒回原位,懶懶地嗤哼。「是你自己說她熱情奔放的啊,那我當然就會往那裡想。」 

  「沒有啦。你知道我的個性,就算她不介意,我也不打算那麼快。這種事還是一步步慢慢來,等感情夠穩定了再說。」

  「純情的處男。」她下了結論。

  他臉上泛起紅潮。「你夠了哦!」

  「好吧,你自己去慢慢來,那片『萱萱與水電工』還在我那裡,哪天有需要再跟我說一聲,不夠的話我同事還有。」

  「……」算了,他跟她無法溝通。

  「你一直說我,那你自己呢?不要忘了,我們同年,我都交女朋友了,你還在孤家寡人。」

  「喲,炫耀了。」

  「那是因為,我希望你也能得到幸福啊!只要你肯放開心胸跨出那一步,你會發現,這個世界還是有很多人值得你愛的。」

  「好啦,我盡量啦,你真囉嗦。」她翻了個身,逕自睡去,不再搭理他。 

  又來了,每次談到這個話題,她就逃避。 

  言洛宇輕歎,挪了下枕頭,合眼睡去。

  許久、許久之後,房內靜得只剩兩人平穩規律的呼吸聲,確定他已入眠,丁群英緩緩坐起身,曲起雙腿,下巴抵靠在膝上,愣愣瞧著他的睡容。

  許多過去的畫面閃過腦海。初識時,她的惡意刁難;被逼出家門時,他義氣的相伴;深夜裡飆車、進警局、他蹲在門口陪她發洩完情緒;無數次凶他趕他,他還是堅持留在她身邊;幫她寫情書、計劃減肥求愛的過程,見證她的第一場初戀;當她失戀,還是他在身邊安慰鼓勵;她父喪,家變,是他始終在身邊支撐她熬過來;她升學,是他堅持,極力相助……

  好多、好多,她人生中,所有重要的時刻,都有他。

  眼眶裡有酸酸的感覺,她吸了吸鼻子,硬是把未成形的水霧逼回去。她伸出手,輕輕撫過他沈靜俊雅的面容——

  「笨蛋,我幸不幸福無所謂,你快不快樂才是最重要的,你一定、一定要比我幸福,知道嗎?」她輕輕地、輕輕地,含淚笑罵。

  寒假結束,米蟲兼死老百姓的糜爛日子也宣告終結,言洛宇認命地包袱款款回台北,繼續過他「離鄉背井」的生活,偶爾和親友通通信、講講電話。

  有一次和丁群英講電話時,聊到他女友對她很好奇—— 

  「你白癡哦,幹麼在她面前提到我?」 

  「可是,我們感情那麼好,一定會提到的啊!」

  「誰跟你感情好了,你不要亂講話!」她吼他。

  言洛宇靜默了下,感覺到她這次是認真的,不是嘴巴上耍耍賤而已。「你不高興我這麼說嗎?」

  「廢話。沒有一個女人會高興自己的男友嘴裡老是提到另一個女人的名字,你用點腦袋好不好?」

  懂了她的意思,他笑出聲來。「你想太多了,毓雯知道我們是好哥兒們,她沒有誤會,也不會吃醋,她還說很想認識你呢!」 

  「她怎麼說你就怎麼信哦?」女人是最口是心非的動物,他到底懂不懂?!

  「她沒必要騙我啊!」

  「反正你以後少提到我就對了啦!」都交女朋友了,腦袋還那麼二百五!女人就算在意,她會親口跟你承認她小心眼嗎?這傢伙實在「天真無邪」得氣死人!

  又過了幾個禮拜,她在上課時,他又打了通電話過來,不想錯過他的任何一通電話,她當機立斷地偷偷由後門溜出去接電話。

  結果他居然告訴她,他和毓雯在逛街,看到一款很帥氣的背包,覺得很適合她,問她比較喜歡白色還是咖啡色的。 

  「你家小雯雯呢?」這個比包包的顏色還重要,得先弄清楚。

  「在我旁邊啊。那不重要啦,你先說你要什麼顏色。」顯然,他們無法取得共識,言大公子比較執著包包的顏色。

  「不重要?!」她當下嘶吼出聲。

  他在和女友逛街時,買東西送另一個女人,還當著她的面打電話問人家喜歡什麼顏色……

  如果這個還不叫重要,那什麼才叫重要?幫他收屍嗎?她要是他的女友,鐵定會一掌劈死他!

  「你幹麼那麼大聲?嚇到我了啦!」他在另一頭抱怨,冷不防補上一句:「還是你其實比較喜歡紅色的?」

  「我、我——我喜歡你個死人頭啦!」厚,這個白癡!

  「你到底在氣什麼?包包,還是我?」他還在莫名其妙,不懂她為什麼突然對他發脾氣。

  「我氣你豬頭啦!都叫你不要在她面前提到我了,你反倒更囂張,當著她的面打電話給我,你現在是怎樣?女朋友還要不要交?」

  言洛宇靜靜聽她罵,才慢慢接口:「我都說她不介意了,你何必一直擔心這個問題?」

  「她不介意,我介意行不行!反正你以後少打電話給我,尤其在她面前!」

  她的口氣很差,而他確實也被傷到了。「群英,你最近真的很奇怪,老是顧慮這個、顧慮那個的;不准我提你的名宇、不准我打電話給你,接下來呢?是不是要我連信都別寫了?為什麼交女朋友就要改變這麼多?這樣還像你說的生死換帖嗎?群英,我不懂你了。」

  「不懂就不要懂,去他的生死換帖,當我在胡說八道行不行!我那時喝醉了,說過什麼我現在一概不承認,反正你給我讀好你的書、談好你的戀愛就行了,否則我們乾脆連朋友也別當了,免得到時變成破壞你初戀的兇手!」她一口氣吼完,用力切掉電話。

  才一拿開手機,淚水僻哩啪啦掉了下來,她坐在樓梯上,把臉埋進腿間,拚命地宣洩淚水。

  而另一頭的言洛宇發著愣,對著斷訊的手機。

  「怎麼了?你們好像談得不是很愉快。」一旁等待的女友走過來,關懷地詢問。

  「我們吵架了。」這是從他們當朋友以來,第一次吵架,不是習慣性的鬥嘴,而是真正意見分歧的吵架。

  周毓雯研究他的表情,問道:「你很介意?」

  他不解地抬眼。為什麼最近他老是聽到「介意」的問題? 

  「雯,你很介意我對她太好嗎?」

  周毓雯聳聳肩。「你不是說,你們只是哥兒們?」 

  「是啊……」言洛宇淺歎。他也不曉得她是怎麼了,變得好多心、好敏感。

  「好,那我告訴你,如果你們真的『只是』哥兒們,那我不會介意。」

  「但她似乎很介意這個問題……」他喃喃道。 

  「所以你們就吵架了?」 

  他點頭。「我知道她是為我好,可是——」他想了好久,悶悶地吐出一句:「我不喜歡這樣。」

  周毓雯盯視他,苦笑道:「看來你在乎她的感覺,更甚於我這個女友。」

  他敏感地一怔。「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她突然笑出聲來。「只是覺得你很可憐,莫名其妙搞得兩面不是人。」 

  他神色微窘。「你不要糗我了。」

  「好啊,不糗你。我們不是還要去看電影,走吧!」親親熱熱地挽起男友手臂,買零食看電影去了。

  但是整部電影演了什麼,完全沒進到他的腦子裡,手中摟著女友,心思卻飄得老遠——



  第八章

  在那通電話中吵了一架之後,言洛宇沒再撥過電話給她,話明明是她自己說的,可是她反而學會了盯著不會響的手機發呆。

  一個多禮拜後的下午,她意外地收到一份由台北寄來的包裡,裡頭有一封信,以及一隻白色的背包。

  群英:

  我懂你的意思,你希望我用心經營生命中的第一段戀情,怕我會糊里糊塗,粗率地毀了它。在你心裡,總認為我對感情接收過度遲鈍,國中時的校花事件,造就我在你心目中永遠的朽木形象,但是請容我狡辯一下,當時我的心思真的不在那裡,沒有察覺是很正常的!沒有一個國中生會每天風花雪月,自戀的觀察每個女生有沒有暗戀他的嫌疑,OK?

  其實我也明白,如果不是關心我,你不會那樣發脾氣。我向你保證,毓雯是我的女朋友,我會全心全意地對待她,好好和她走下去,但是我也希望你明白一點,「毓雯是我的女朋友」並不會影響一絲一毫「丁群英與我生死換帖」的事實,我不可能說為了怕毓雯可能會如何,就及裝沒有你這個人的存在,掩飾對你的關懷,你知道我不是那麼虛偽的人,我做不到那樣。也許就像你說的,這真的會讓毓雯心裡有那麼一點點不舒服,不論她嘴裡承不承認,但是我們心胸坦蕩,為什麼要怕人誤解呢?說好要一直當好哥兒們的,不是嗎?我不打算因為毓雯而改變這個約定,但是我也會聽你的話,多用點心去體會她的感受,這樣可以嗎?

  還有,我依然固執地認為這個背包很適合你,我猜如果是你,應該會選咖啡色,但是你給人的感覺已經夠灰色了,我不認為你還適合再一路灰灰土土下去,換個心情看世界吧,你會發現,人生還是很美好的,因此,我挑了白色。

  好吧,我承認我是有陰謀的,十九歲了,再讓人叫你男人婆似乎不大妥當,請你以後動作不要太粗魯,白色容易髒,我確定我不會幫你洗。

  PS.仗勢我人在台北你扁不到,再放肆地補上幾句:從沒看你穿過裙子,如果你容許我得寸進尺的話,再配條白色的裙子會更好。

  洛宇 於掛念你的台北凌晨

  「這個笨蛋!」看完後,她笑罵,將信摟抱在胸前,笑著流淚。

  於是,近一年又過去,言洛宇在學業上一貫穩紮穩打;感情上,與周毓雯持續交往,感情與課業一樣穩。

  至於和丁群英之間,以前常常三天兩頭就要通個電話,說說教授有多變態,報告有多難寫,同學有多賤骨頭,巷子口的魯肉飯有多難吃,世界簡直悲慘到活不下去……

  而現在,通話次數寥寥可數,只要讓彼此知道對方一切安好就可,偶爾回南部,見個面,一起吃飯,再各自纏一條棉被聊通宵……

  為了不讓她再發脾氣,他真的把她的話聽進去了,深摯的情誼化為淡淡地、淡淡地往心底儲存。

  這是他們之間無須言傳的默契,他們都知道,自己在對方心中無可取代的地位,那是不需要靠密集的聯繫也不會動搖的,只要對方有事,另一個人都可以義無反顧,沒有第二句話。

  也許,這就是君子之交淡如水吧!

  每次回去,總免不了向父母問上一句:「群英還是沒交男朋友?」

  得到的答案,永遠是千篇一律的搖頭。 

  她到底在等什麼?快二十歲了,連個正式的戀愛都沒談過一次,心裡真的一點都不覺得嚮往或遺憾嗎?

  他曾提過要幫她介紹,同學裡面有幾個比較沒那麼人渣的,還充得了場面。

  她只是涼涼笑諷,回答他。「算了吧,大學生呢,我高攀不起。」

  他實在沒轍,也投降了。 

  本以為他會一直這樣過下去,到畢業、到時機成熟,然後和毓雯承諾一生的約定——

  但,人生劇碼並不這樣鋪排。

  毓雯生日這天,他們約好了和彼此共度,整天濃情相依,直到夜裡,上貓空喝茶談心,風景很好,氣氛對了,包廂門一鎖也沒人會不識趣地硬闖進來,真的,一切都對了,她的意思也表達得夠明顯,是很適合自然而然地讓一切發生……

  一年多的交往,其實也差不多了。

  他這麼告訴自己。

  所以當她柔軟誘人的唇湊過來時,他本能地貼上,濃情溫存的深吻、撫觸…… 

  她很主動地碰觸他,他是男人,當然不會沒感覺,二十歲生日這一天,她打算把自己獻給他,允許他成為生命中第一個男人。

  可是當她伸手脫去他的上衣時,無法解釋的,他一陣恍神,有那麼零點零一秒產生不確定的感覺。

  他在不確定什麼?氣氛棒到不行,女友很柔情似水,而且就在他懷中啊!

  他必須咬牙承認,女人絕對是全世界最敏感的動物,就那麼一秒,她居然就察覺到了,停下了所有的動作,定定地望住他,而他還該死地被望得很心虛!

  「你的心在哪裡?」一陣沉窒過後,她冒出這一句。 

  他答不上來,這麼明顯的「標準答案」就在他懷裡,他居然答不出來!

  因為他眼睛看著的,是胸前的平安符,丁群英給的平安符。

  那一刻,他覺得呼吸困難,完全沒有辦法面對她,起身退開,腦子亂得連他都無法解釋為什麼!

  「洛宇,我很愛你,你知道的,但是,你真的愛我嗎?」 

  「我真的喜歡你……」如果不喜歡,幹麼要和她交往?

  「喜歡,但不是愛。」

  他訥訥地,無言看著她。

  「你知道嗎?今天對我來說,其實是一項賭注,賭我在你心裡的地位。你不是那種性與愛可以分開來的人,如果你毫不遲疑地確定就是我了,那我會很欣慰的把自己給你,可是——你猶豫了。洛宇,我很失望。」 

  「……對不起。」他也弄不懂,自己為什麼會這樣。

  「其實,你心裡一直穩穩地佔著一道身影,她比我還早到,我不是笨蛋,就算一開始沒發現,後來也該有所警覺,只是我一直以為,我可以取代。但事實上,它存在得太牢固,牢固到扎根深植,與你共存,也許你沒有察覺它的意義,但是潛意識裡你會有反應,而那個反應——就是對我的抗拒。」

  他啞了聲,說不出一句話來。

  他很清楚她所指的那個身影,確實一直以來都佔了他心中不小的份量,但是他以為,那和他的愛情不會有衝突……

  「我以為,你可以理解的,我和她——」

  「只是哥兒們?」她替他說完,笑得苦澀。「記得我跟你說過什麼嗎?如果『只是』哥兒們,那我根本不在意,但結果我發現,不只。」 

  不只?那還有什麼?還有什麼,是哥兒們以外的模糊地帶,複雜情緒?

  「你很清楚那是什麼的,不用我說。」哥兒們,不會讓他在與女友親密時,腦海裡想著她;哥兒們,不會遠在台北,仍心心唸唸地惦著遠在高雄的身影;哥兒們,不會無時無刻,連逛街時都本能地想到她適合什麼、想要什麼……

  「就這樣了吧!洛宇。我努力過,所以我不會怪你,你可以好好地想想,你要的到底是什麼,如果思考過後,你的選擇還是我,我會等你回來找我。」

  說出來可能離譜得沒人會相信,女友生日當天,本該耳鬢廝磨、溫存繾綣到羨慕死一堆男人的浪漫之夜——他們分手了。

  分手之後不到一個禮拜,緊接著就放春假,利用一個禮拜的假期,他回家一趟,算是沉澱心情,好好理清自己的想法。

  母親好死不死,就挑在這個節骨眼問他:「啊你不是和女友交往一年多了?哪時要帶她回來看看?」

  在吃飯時說這種事來影響每個人的食慾,實在很不道德,但他還是說了,平平靜靜地說了——「我們剛分手。」

  「啊?」父母異口同聲,表情像被鬼打到。  抬頭望向另一個方位,丁群英挾菜的手停在半空中,呆呆瞪著他。

  那天晚上,「東倒西歪」的老規矩睡法中,她問他:「你分手,和我有關係嗎?」

  他兩手枕在腦後,由他這個方位,剛好可以看到窗外的星星。「我沒有辦法說與你完全無關,但是更多是我自己的因素——」

  「我不懂。」她皺著眉,大學生就是這樣嗎?說話愈來愈深奧了。

  「沒關係,你不必懂。」他挪出一隻手,揉了揉她長長些許的頭髮。「比較有女人味了哦。」她以前總是把頭髮削得短短薄薄的,像個小男生。

  「我跟你說正經的,你不要鬧我!」丁群英拍掉他的手,不爽地瞪他。 

  他歎了口氣。「我還需要自己冷靜地好好想想,等我確定了,第一個就會讓你知道,好嗎?」

  相關話題到此為止,沒人再提過。直到他回台北,半個月後與她通電話的一個夜裡,他清楚地告訴她。「我和毓雯,到此為止,不可能再復合了。」

  她沉默了好一會兒,沒立刻搭應。 

  這就是他思考過後的結論了嗎?到底為什麼?她想不通。

  「你——」她發了聲,又停住。 

  「你想問什麼?說啊,沒關係。」他柔聲包容。

  「你不是——很喜歡她嗎?」她記得他這麼說過,她一直以為,這段戀情對他很重要的……

  「喜歡,但不是愛。」他回了句毓雯當初對他說過的話,現在他懂了,徹頭徹尾地弄懂了。「今天我約她出來,把事情談開,很完整地結束了。」 

  「什麼事情這麼嚴重?」居然搞到一年多的戀情吹了。

  「與她無關,是我的一些心態問題,很多事情以前總是看不清楚,現在弄懂了,就沒辦法再當作沒這回事,繼續和她走下去……」

  「喂,你愈說愈玄了!」講解禪機啊?她是俗人,慧根不夠好不好? 

  「沒關係,我說過你不必現在懂。」他笑笑地轉移話題。「群英,你還是不想交男朋友嗎?」

  「你又來了!我說一百遍了,你老人家耳背啊!再有一百零一次,我真的會揍——」

  出乎意料的,這回他說:「好,那就別交了,我陪你。」 

  丁群英呼吸一窒。

  他、他這話什麼意思啊?他——要陪她?

  掛掉電話的這一夜,丁群英失眠了。

  之後的無數個夜裡,變成南北兩頭地抱著電話,讓對方的聲音伴彼此入眠。

  沒了考量,更不必顧忌太多後,他感覺到她自在多了,他們很輕易地找回以往笑鬧無狀的美好歲月。

  她說:「電信局你家開的哦!電話都不用錢。」 

  他回她:「沒關係,我會把帳單帶回高雄,和你對分。」 

  「你想呼死!」

  「丁小姐,你太直接了。」 

  「如果你現在在我面前,我的拳頭會很『直』的『接』到你的鼻樑!」

  他大笑。「你呀,還是這麼暴力,難怪沒人敢要。」

  「要你管!」

  他喜歡聽她說這句話,比對其他人說時,還要放柔了些許,像是——撒嬌。

  不一定要常常見面,隔著一條電話線,心也可以很暖、很暖。

  「群英——」他猶豫了下,輕問:「你下個禮拜四……要做什麼?」

  「做什麼?就上課、工作啊,你問得很白癡耶!」

  「我是說……算了,沒事。」

  「到底什麼事啦,男子漢大丈夫,講話不幹不脆的。」

  「那……你可以把晚上的時間空出來嗎?」

  「幹麼?你要打電話給我?」

  沉默了下,他輕應。「……嗯。」

  「好啦好啦,那天晚上我會沐浴淨身,焚香祝禱地等你,夠了吧?」

  他大笑。「誠意上來講是夠了。」

  掛掉那通電話,丁群英並沒有想太多,仍是每天工作、課業兩邊忙,一直到禮拜四那天晚上——

  中午過後天氣就陰陰暗暗的,氣象報告說有中度颱風登陸,傍晚風力雨勢就會轉強,提醒民眾做好防台準備,也列出降雨量較高,可能淹水的地區…… 

  丁群英下了班後就直接往言家去,看看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反正言洛宇打她住處的電話沒人接的話,就會直接打他家的電話,這點默契他們還有。

  在清點防台用品時,發現電池可能不太夠用,她立刻就說要出去買。

  「我看還是別出去比較好,雨愈下愈大了,要是真的停電,可以用臘燭。」葉初晴擔心她的安危,不贊成她出去。 

  「沒關係啦,又不是很遠。用臘燭總是不比手電筒安全,而且冰箱裡也沒什麼菜了,要順便買一點回來,明天雨要是還下很大,言叔也不方便去買菜啊!」她笑笑的直要葉初晴放心,拿了雨傘快步出門。

  一個小時後,風力雨勢更強了,路邊比較不牢靠的招牌、枯枝被強風掃落到馬路上,她買足所需用品趕回來,衣服已經濕了一大片。

  她在門口收傘,撥了撥被雨水淋濕的發尾。「要命,外面風真大,沒事還是別出門比較好。」

  葉初晴在她進門時剛好掛掉電話,抬起頭,皺眉說:「小宇剛剛打電話回來,說他在回家的路上了。」 

  正在擰乾褲管水分的手僵住,丁群英一臉錯愕。「白癡啊!他在這個時候回來幹麼?」

  「不曉得,好像說——有重要的事吧!」 

  「有什麼重要的事不能多等一天?等明天晚上周休再回來不行嗎?我會被他氣死!」她二話不說,拎了雨衣往身上套,隨口丟下一句:「我去客運站接他!」

  「等等,群英——」葉初晴想叫住她,但她火速騎了機車出門,一晃眼便不見人影。

  半個小時後,言洛宇拍掉身上的雨水進門。

  「咦?小宇,怎麼只有你回來,群英呢?」言孟春探頭,看看兒子空無一人的身後。 

  「群英?我剛打電話回來,媽不是說她在我們家?」言洛宇更一頭霧水。

  「她一聽到你回來,著急地趕去接你了。」

  「颱風天的,她怎麼不好好待在家裡,我自己會坐計程車回來啊!」言洛宇呻吟了聲,拿起電話撥了幾個按鍵——鈴聲在他身後五公尺響起。

  要命,她急著出門,沒帶手機!

  和半小時前的她如出一轍,言洛宇心急地抓起車鑰匙就往外跑。「爸,我去找她,不能讓她在外面傻等!」 

  「喂——」言孟春同樣沒機會把話說完,和從廚房端著熱茶出來的妻子對看一眼。

  這兩隻小的在搞什麼鬼?

  再二十分鐘過後,丁群英打電話回來,說他手機打不通,無法聯絡到他,問他有沒有和家裡聯絡?

  「小宇回來過了,聽說你去接他,又很急地出門去找你了。」

  「什麼?這個笨蛋,颱風天還到處亂跑!」

  你自己還不是一樣。葉初晴搖頭歎氣。「群英,我看你先回來好了。」

  「我先找到他再說,不然他一個人傻傻地在外面晃,很危險。」強風豪雨,讓她聲音聽得不是很清楚,但卻感覺得到,她態度極堅決。

  「可是群——」電話斷訊了。  隔十五分鐘,換言洛宇打電話回來問消息。 

  「媽,群英有沒有打電話回來?」

  「有。她說打你手機打不通。」

  言洛宇看了看自動關機的手機。「可能是基地台被強風破壞了,我這裡也撥不出去,只能找公用電話。她現在到底在哪裡?」

  「她說在客運站沒等到你,跑去公車站等,以為你會坐火車,再等不到她可能要去機場找人了。」誰教他回來的交通工具從來沒固定過,時間趕會坐飛機,不趕的話就坐火車一站一站慢慢陪它耗。

  他歎氣。「我在客運站也沒找到她。如果她再打電話回來,你叫她先回家——」

  「回她家還是回我們家?」葉初晴好笑地問,記得群英剛剛好像也是這樣說的耶,這兩個人如果真這麼有默契,為什麼感情路上繞半天,一直錯過?

  「回我們家!你告訴她,務必要等我,我有事跟她說。晚一點我會再打電話回來確認她到家了沒。」

  「喂,小——」咋!又掛斷了。

  這兩個人——擺什麼烏龍啊?明明很簡單的事,被他們一搞,連她都覺得好像很複雜了。大雨天的,玩你追我跑很有趣嗎?

  敗給他們了!

  「小宇——真的不愛群英嗎?」坐在旁邊的丈夫皺著眉頭苦思,表情比便秘拉不出來還困擾。

  他們一聽到對方有事,第一時間就做出反應,完全沒考量到自己,這樣全心全意為一個人,難道不是愛情?

  「連你這塊號稱全世界最沒知覺的木頭都察覺到了,你兒子到底是什麼材料做成的?石頭嗎?」笨死了!真想把他塞回肚子裡,免得丟人現眼。



  第九章

  掛掉電話後,言洛宇依照母親給的訊息,打算到火車站前碰碰運氣。

  今天不是假日,又加上颱風夜,火車站內人潮比以往減少許多,大概只有腦袋不清楚的人,才會在這種鬼天氣四處晃。

  他苦笑一聲。

  他腦袋是不夠清楚啊,從遇上丁群英這命中注定的冤家後,就沒再清楚過了。敢情真是被她欺負得太嚴重了,連腦袋都被她搞得一團亂……

  來來回迴繞了好幾圈,沒找到熟悉的身影,他下了手扶梯,放眼車站外,不遠處一件果凍色的雨衣吸去他的目光。

  那件雨衣沒什麼特別的,真要說的話,是背上印的「哈姆太郎」圖案。

  他們家茗茗對卡通有種變態到幾近偏執的喜愛,有一次看到這樣式的雨衣,立刻產生狂愛到不行的情感,而且還獨樂樂不如眾樂樂地一口氣買了十件、八件的,分送給每一個人。

  要他一個大男生,背著大大的哈姆太郎出門,那還不如殺了他,這一點他的立場和四叔完全不謀而合,產生革命情感。

  不過那些小女生倒是喜愛得很,丁群英就有一件……

  他沒多想,揚聲大喊:「群英!」

  另一邊,低頭牽出機車的丁群英停下動作,扭頭看過來——

  他完全無法多想,衝上前用力地一把抱住她。「你嚇死我了!幹麼不在家裡等我,我很擔心你知不知道!」

  她愣愣地,整個人陷在他的身體之中,感覺他緊到不能呼吸的擁抱。

  雨勢愈下愈大,打在他們身上,幾乎敲痛肌膚,但是他們一點都感覺不到。懷抱之下,有一方暖暖晴空。

  她本來很氣、很氣的,打算見到他的第一件事,立刻質問他這隻豬頭,為什麼非要在大颱風天跑回來,不要告訴她台北沒氣象新聞可看!

  如果他的回答讓她不滿意,她會扭下這顆腦袋丟給言叔燉湯!就算那是一顆有本事考台大、讀研究所的腦袋也一樣!

  但是當兩隻落湯雞進到家門後,互看了一眼對方的狼狽,幾乎在同時,兩人都笑了出來。 

  「快去洗個熱水澡啦,別感冒了。」她笑著把他推進浴室。

  「一起洗?」他本能地衝口而出,話說得太快。

  她臉色罕見地一紅。「敢滿腦子不正經,想死啊!」

  「啊,不是不是,你誤會了。我是說分開一起洗……呃,也不對,我指的是時間的一起,不是地點的一起,你懂嗎?也就是說……」他挫敗地歎氣。「我到底在講什麼啊!」

  她大笑。「被雨淋到腦袋不清楚了啊你!」她哪會不懂他的意思,他同樣會擔心她感冒,要她也快去洗澡,換下濕衣服。

  「快進去啦,我會去隔壁的浴室。」一手推他進浴室,幫他關上門,轉身要走時,浴室的門又打開,他探出頭來。

  「群英,你等一下洗好,到我房間來。」 

  「是,大少爺。」

  十五分鐘後,言洛宇迅速洗完頭,沖了個熱水澡出來。

  看看時間,十一點三十五分——

  正想起身去找她,房門剛好被推開。

  他露出欣喜的笑容,朝她招招手。「群英,快過來!」

  「我一過來你就死定了!」丁群英一邊擦著濕發,準備清算總帳。「你最好給我說清楚,為什麼非要在今晚趕回來?明天就禮拜五了,你多等一天是會死嗎?我拳頭很久沒揍人了,你想嘗嘗它的滋味就直說,我會成全你,犯不著——」

  他拉開背包拉鏈,遞出一份包裝好的禮物,笑笑地打斷她的數落——「二十歲生日快樂,群英。」

  她活似被鬼打到,忘了本來要說什麼,張著有如被塞進一大顆鴕鳥蛋的嘴,發不出聲音來。 

  「傻啦?」他伸手在她眼前揮了揮。「我早猜到一定連你都忘了今天是自己的生日,對不對?」

  她愣得連禮物都忘了要接過來。「你怎麼知道我生日是今天?」

  「我每次問你,你都不肯告訴我啊,我只好、只好——」

  「只好怎樣?」

  他垂下頭,坦承罪行。「你皮夾有身份證。那個日期應該是正確的吧?」有些人會晚報戶口,希望她不是。 

  「你、你——」難怪他那天晚上會突然莫名其妙地問她有沒有空,原來,他那時就打算好要趕回來了!

  她匆匆背過身,咬著唇。

  討厭,胸口好像塞了什麼東西,熱熱的,好想哭……

  「群英、群英?怎麼不講話?」他心急地喊了兩聲,繞到她面前。

  「啊、啊不過就是小小的生日而已,你幹麼特地跑回來,有病啊!」她低垂著頭,悶悶地說。

  「那不一樣,往年隨便過去就算了,可是二十歲是很重要的階段,一定要有個儀式,見證你的成年禮。」

  「那你生日是哪天?」 

  「過去兩個月了。」 

  「那……誰幫你過?」

  「沒有,那天課排得很滿。」 

  「你看你看!你自己還不是沒過二十歲生日!」她找到漏洞,用力反駁他。

  「那更不一樣。過生日的意義,是要讓自己知道,這世上還有人記得你,反正我知道爸媽會記得我,從小到大,我過了很多次生日,多這一次少這一次並沒有差別,可是你……我想,你沒過過生日吧?」

  早料到的,她那樣的成長環境,不容許抱太大的期待,連關懷都少得可憐,誰會去記得她的生日呢?

  她不想哭的,尤其在他面前,但是霧氣就是不由自主地凝結,一顆顆凝聚成水珠,掉了下來。

  「沒有……從來……沒有……」她哽咽。從沒人替她過過生日,她也早就學會不刻意去記那一個日子了。 

  他伸手,拭去她頰上的淚,輕聲告訴她:「如果沒有人記,以後,我來記。」

  她仰首,淚光盈然的眸子望住他。 

  「對不起,回來得太晚了,來不及準備蛋糕。因為今天剛好期末考,實在走不開,只好考完再趕最快的一班車回來,幸好還沒過十二點。不過,不管有沒有蛋糕,許願這道慣例是絕對不能省去的。」他想了想。「不然我先關燈,你自行想像眼前有個三層大蛋糕,許完願我再開燈。你先想想看要許什麼願望,三個哦,兩個說出來,一個放在心裡。」

  「隨便什麼願望都可以嗎?」

  「對。你想好了嗎?快十二點了。」

  她定定凝視他。「想好了。」

  「好,那我關燈了。」他按掉書桌旁邊的附設開關,一室暗了下來。

  他剛回過身,一道溫軟的觸覺落入唇際,領悟到那是什麼後,他瞪大了眼,動彈不得。 

  一秒,兩秒,三秒,他沒動,她也沒動,就是唇貼著唇,感受彼此的溫度而已,然後,她退了開來。 

  他火速拍開電燈開關,微喘著瞪她,還不敢相信剛剛發生了什麼事。

  她臉頰略略泛紅,盯著地板不看他。

  呃……是不是該說點什麼?

  氣氛有點干,喉嚨也有點干,他干干地擠出聲音。「這——是你的第一個願望嗎?」

  「你自己說什麼願望都可以的。」她悶聲低噥。

  是啊,但他沒想到她許的願會是這個啊!

  「那、那第二個呢?」

  她抬眸,那樣的眼神——和剛剛一模一樣!

  才剛閃過那樣的念頭,她就已經一大步跨上前,仰頭迎上他的唇。

  不、不會吧?他心臟麻了一下。

  「今天我生日,壽星最大。我沒談過正式的戀愛,想知道接吻的滋味到底是怎樣,反正你現在又沒有女朋友,不必怕人誤會。」碰了碰他的唇,又說:「有經驗的人別發呆,帶一下新手行不行?」

  她難得任性一次,這輩子,大概也只有今天有這個勇氣了,往後,就是給她一輩子,她都做不出此刻的行徑。

  反應過來,言洛宇張手往她腰間摟去,另一手貼在她背脊輕撫,密密貼上柔唇,輾轉柔吮了片刻——

  她張大眼瞅著他,直勾勾地!

  他失笑。「閉上眼睛,不要這樣看著我。」

  「幹麼要閉?我怎麼知道你會不會對我怎樣?」

  「要是真會『怎樣』,那也一定會是你要求的。」他沒好氣地。

  「那不就得了?沒理由一定要閉吧?」沒這麼近距離看過他,她想看啊!

  「你見過有誰接吻是這樣大眼瞪小眼的?」他忍不住咬牙。

  在這當日討論這個真的很沒情調,但是——她就是有那個殺光氣氛的天分!

  「閉就閉嘛,幹麼吹鬍子瞪眼睛的?問問都不行,小器!」

  真是——夠了!

  他低頭堵住她的嘴,不讓她再多說一句破壞氣氛的話來。

  「呀——」她的輕呼聲,被他全數吞沒。他密密地貼上朱唇,品嚐她的柔軟——原來她拳頭硬歸硬,該軟的地方還是很軟,他掌心柔柔挲撫她的背脊,安撫她的情緒,等著她慢慢放鬆,跟上他的步調。

  那是很女人的本能,她迎上前,身軀親密地與他相貼,張手攬住他,不自覺地啟唇,想感受更多、更多屬於他的氣味、他給的溫柔。

  「嗯……」這聲似有若無的柔吟,是她發出來的嗎?她不敢相信,意識昏亂地攀附著他。

  她淺促的氣息與他交融,他吮著,深入探索,舌尖輕輕牴觸,感受到她青澀的回應,身軀微微顫抖,不知是無措還是期待。

  憐惜泛滿心胸,他更加抱牢她。 

  她沒想過自己也會有這麼軟弱的一天,虛軟得幾乎站不住腳,只能由著他支撐自己的重量,心臟跳得好急、好狂,呼吸急促—— 

  「你看起來快窒息了。」他淺淺退開,抵著她的額輕喘,眼眉含笑。

  「是啊,交過女朋友的人就是比較了不起嘛!」她涼涼道,用話酸他。

  他沒回嘴,笑笑地撥了撥她已經留過肩的發。「你的第三個願望是什麼?」

  她身體一僵,掙開他懷抱,別開頭淡哼:「你不是說第三個要放在心中,不能說出來?」 

  「偶爾例外一次沒關係。」 

  「我沒有例外的意願。」口風咬得死緊,就是不說。

  他深深看了她一眼,微笑帶過。「沒關係,那就別說了。許完願,拆禮物吧!」

  丁群英動手拆開包裝,打開紙盒,看清裡頭的東西時,訝然地仰頭。「你這個人心機好重!」

  他居然送她一條裙子,還是白色的長裙!

  他笑笑地,接受她的指控。「我依然覺得,你穿裙子會很有淑女氣質,買白色可以阻止你動作粗魯,而且你身高夠高,穿長裙會很漂亮。既然你不聽我的話,那我只好自己買,別人送的生日禮物是心意,你不可以不穿。」

  聽聽看!這是什麼話?

  心機重不重?惡不惡劣?賤不賤? 

  「男人婆要有什麼淑女氣質?腳長是為了踹你這種死小孩方便,不是穿長裙用的!」

  「可是我真的很想看啊!」

  「你想看我就該穿給你看?你算老幾啊!」

  他不死心地做著最後掙扎。「真的完全沒有商量的餘地嗎?」

  「有,你讓我一腳踹到牆上去掛著,我就考慮。」

  他瞪她。「你很固執耶!」

  「你又幹麼一定要我穿裙子?」 

  「女人味啊。不要以為外表不重要,就算長相已經回天乏術——」

  「你、再、說、一、次!」她掄拳,眼神陰陰地逼近他的臉。「回什麼東西?」

  「呃,我是說,外表是改變不了的,但是穿上裙子會讓你多些女人的韻味,比較容易讓男人愛上你,不管你信不信。」 

  她沉默了,無聲收回張牙舞爪的拳頭,低著頭不曉得在想什麼。 

  「群英?」他成功說服她了嗎? 

  「穿上裙子就會讓男人愛上我,你們男人的愛情居然只值一條裙子。」真是廉價得悲哀。 

  他絕倒!「丁群英,你快讓我生氣了!」

  「你才莫名其妙咧!快一輩子沒穿裙子了,你現在叫我穿,我會彆扭到連路都不會走,信不信我馬上跌得拘吃屎給你看?」

  「你——」瞪了她數秒。「算了,我投降,反正你連只值一條裙子的價值的愛情都沒本事拿。」

  「錯,本小姐是不屑拿!」

  後來結論到底是什麼?他忘了,只記得丁群英穿不穿裙子的問題讓他們爭論了快兩個小時。 

  凌晨三點,她睡著了。 

  言洛宇下樓來,想倒杯水喝,客廳隱約傳來的談話聲讓他止住步伐。

  「他們這次——會在一起嗎?」言孟春憂心地問著妻子。

  「你沒看到他們剛才親成那個樣子嗎?我發誓,剛才他的手絕對有伸進去群英上衣裡的意圖,只是怕被扭斷而已。嘖,你兒子比你熱情多了。」他們也真夠活寶了,前一刻才親得難分難捨,下一刻居然可以為了裙子的事爭得臉紅脖子粗。

  言洛宇臉孔微微發熱,他應該先關好門的!

  活到二十歲,現在才發現父母原來有偷窺的不良嗜好。

  「那個不是重點,而是,小宇到底明不明白群英的心意?她已經愛了小宇很多年了,再讓她這樣沒有結果地等下去,連我看了都好不忍心。」言孟春輕輕歎息。

  「怪誰?任何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群英有多愛他,偏偏小宇就是感覺不到啊,你能去跟他說嗎?這種事還是要他自己有感覺才行,半點都不能強求,如果他還沒有那樣的認知,你去說了只會造成他的心理負擔。」

  「可是我覺得……」言孟春心虛羞愧地坦承。「我們好像在護短,讓群英委屈了。」

  踩到這個死穴,葉初晴無力地趴在丈夫腿上。「這孩子也太讓人心疼了,想到小宇剛交女朋友的時候,我看她明明心痛難過得想放聲大哭,還硬是強撐著笑臉和他打打鬧鬧。什麼好哥兒們,只有小宇才會相信這種鬼話,那只是她的保護色,讓她可以無顧慮地親近小宇,而不必怕為難了誰。她啊,把小宇看得比什麼都還重要,他開心,她也就開心了。」

  「小宇去台北讀書的日子,她一有空就往這裡跑,犧牲了自己交友的權利,其實她要真有心,哪會沒人追求?但是她情願放棄那些,代替小宇陪伴我們,父親節、母親節從沒少過禮,貼心得不輸自己的兒女,有時我都在想,不知該把她當女兒還是兒媳好。」言孟春附和,因為這樣,更覺得愧對群英。

  「那要去問你兒子啊!」

  「問題是,小宇自己真的搞得清楚嗎?」

  ……夫妻倆對視,以一聲無言的歎息作結。

  唉!當人父母真命苦,小時候把屎把尿,好不容易拉拔大了,又要為孩子糊塗的感情帳操一堆心,上輩子不曉得欠了多少兒女債沒還。

  言洛宇在樓梯口靜靜佇立了好一會兒,如來時那樣,放輕了腳步往回走,沒驚動任何人。

  回到房裡,他拉開抽屜,底層壓了成疊的信紙,一張張都寫滿扭曲字體——那些曾經讓他看了很想死的字體。

  一張又一張,她揉成團,他又一一攤平,一一細讀,然後收藏。

  他也意外自己居然會一留就留到現在,每次整理東西,總想著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封情書,值得紀念,也就捨不得丟了。

  不還給她,是因為以她粗線條的性格,大概沒兩天就讓她拿去餵了垃圾桶,他才想替她保存下來,也許很多年、很多年以後,她再看到,會很懷念那段年少時,純純的初戀情懷。 

  他已經想到那麼長遠的事了,理所當然地認定,他和她永遠不會分開,在他與她,對這段朦朧曖昧的情感都還無所覺的時候。

  他一一收好信紙,依著固定方式放回原處,關上抽屜,走到床前坐下。

  剛剛和他爭辯得累了,也不回客房,倒頭就往他床上躺,存心報復地佔去大部分床位,讓他沒地方睡。

  他極溫柔地笑了,撫了撫她熟睡的臉蛋輕喃:「笨蛋,沒有人二十歲的生日願望會這樣隨便浪費的!」

  隔天,丁群英醒來時,已經沒看到言洛宇了。

  刷牙、洗臉完,下樓來時言孟春已經做好早餐。她看了看空空餐桌旁,順口問了句: 「言嬸,洛宇人呢?」

  「坐最早的一班車趕回台北去了。他說今天還要考試,不回去不行。」葉初晴咬了口蛋餅,撥空回她。

  「這麼早?那他起得來嗎?」早知道他今天還要趕回去,昨天晚上就不和他吵那種沒營養的話題,讓他早點睡了。他沒睡飽,今天有精神考試嗎?

  「沒差吧!反正他根本整晚都沒睡,早上我去他房裡叫他時,他一直坐在床邊看著你發呆。」

  「呃……」她羞愧地垂下頭,大概猜得到他瞪著這個佔他床位、還睡得四平八穩兼流口水的女土匪,眼神會有多憤恨。

  葉初晴笑笑地又說:「他看你睡得那麼甜,不忍心吵醒你,要我轉告你,等他考完,如果你可以少詛咒他一點,讓他不被當掉的話,一放暑假他就會回來,回來後會再去找你。」

  丁群英輕笑。「憑他的實力,還怕我詛咒啊?」

  「是啊。」葉初晴望住她,若有所思地說:「群英,想要什麼就放手去要吧,順著自己的心意去做,別去顧忌那些有的沒的了。」

  一口蛋餅卡在喉嚨,她嗆咳了幾聲,苦笑連連。「言嬸,你在說什麼啊!」

  「你自己說的啊,有實力就什麼都不用怕,很多事只要你肯爭取,又怎麼會輸給別人?只是你一直在虧待自己,默默地退,一度退到幾乎連自己的容身之處都沒有。群英哪,該對自己好一點了,你這樣洛宇要是知道,他也會心疼的。」 

  丁群英啞然,找不到一句話反駁。 

  她以為……她以為她隱藏得很好的,只要不讓人知道,就不會讓誰為難……

  「我、我可以嗎?」真的可以這樣嗎?自私一次,順著自己的心意,掌握她想要的?

  「可以。只要你想。」葉初晴眼神溫柔而縱容,以看待自己孩子的同等憐惜。 

  而後,丁群英低頭沉思。

  其間,她們沒再交談,各自安靜吃完早餐。

  窗外,一夜狂風驟雨後,天氣放晴了。

  出門前,她深深吸了口氣。 

  什麼時候,也該輪到她的人生風停雨息,綻放朗朗晴空。



  第十章 

  她說得沒錯,有實力,是不必怕詛咒的。

  儘管一夜沒睡,又在二十四小時內南北來回,累到快睜不開眼睛看試卷題目,但他還是順利地考完了,成績單漂亮得讓人想痛扁他,足見實力還真是個可怕的東西。

  這個恐怖的傢伙到底是不是人類啊?她猜,就算把他吊起來,三天三夜不給他吃喝,這個變態依然考得出好成績。

  暑假過後,他順利升上大三,而她「千辛萬苦」,好不容易掙扎到這張畢業證書。

  她沒急著辭掉速食店的工作,而是利用多出來的時間,另外再找份兼差的工作,雖然肉體很累,但是領薪水時會很爽!

  言洛宇也接了幾個家教,沒辦法常常回南部,但是透過電話,總是一再歎息。「為什麼要這樣?把身體搞壞怎麼辦?」

  「不會啦,你忘了嗎?我壯得跟頭牛一樣,你要是回來,乖乖站著讓我揍一拳,就會知道我雄風不減當年。」

  還雄風咧。「你又把自已當男人了。」

  他們見面的次數不多,但是每次見面,會更加珍惜共處的時光。他們之間,從一開始就是這樣,淡淡地、淡淡地,沒有濃烈的色調、言語的堆砌雕琢,更沒有明確的關係劃分,無聲的互動,已經包含太多。

  有幾次,他總會不經意地又問起:「你還是不想來台北看我嗎?」

  「拜託,我現在每天光是工作就忙得要死,哪有時間?何況一來一回車錢很貴耶!」

  「大不了我提供食宿和來回車資。」因為他手氣背,沒抽到宿舍,只好和兩個同樣衰尾道人的同學在外面合租房子,她來的話,住的地方不是問題。

  「你幹麼老叫我去台北?很奇怪哦!」他有空再回來就好了啊,不孝兒子總該讓父母看看吧?

  「……」他靜默了下。「沒什麼,你自己小心身體,不要太累了。」

  「知道啦,羅嗉的老阿伯。」

  講完這通電話後的一個連續假期,他搭車回高雄。算一算,從上一次回來的時間到現在,又將近兩個月沒看到她了。

  他一到站,等不及回家,背著隨身的背包就先到她工作的地方找她。估計時間,他到的時候,她差不多要下班,時間剛好。

  推開玻璃門,強力的冷氣迎面而來,他一眼就被櫃台邊熟悉的忙碌身影給吸引住,帶著笑容走上前。

  「您好,請問要點什麼?」很公式化的笑容,一邊整理紙巾,連頭也沒抬。  

  「一杯可樂和中薯。」 

  「好的,請稍等。」纖指俐落明快地敲著收銀機。

  她也夠扯了,居然沒認出他的聲音來。

  不甘被徹底忽視,他輕叩了兩下桌面。「我可以另外要求美女坐台嗎?」

  她愣了下,抬頭的瞬間,驚喜笑容立刻燃亮了臉龐。 

  「不行耶,本店不提供這項服務,你得去酒店找,如果你有需要的話,我可以給你名片,這家小姐素質不錯……不過我中薯可以多給一點。」她也有模有樣地回答他。

  他偏頭想了一下。「好吧,勉強接受。」

  排在他後面的客人聽到,居然冒出一句:「小姐,我也要小姐坐台,如果沒有,我的薯條可不可以也加量?」

  端著可樂和「加量」的中薯上樓時正好聽到這句,他笑得差點撞到樓梯扶手。 

  「言洛宇!你他媽給我小心一點,敢翻倒我叫你拖地。」她不爽地吼他。

  這聲吼叫,可引來同事的注意,紛紛投來「關愛的眼神」。

  原來他就是那個神秘的Mr.言啊!總算現身了,大家可好奇得很呢!

  誰教這火爆大姊頭個性冷僻得要死,平日除了工作之外,絕對不讓人接近她方圓三尺之內,怎不讓人對那個近得了她的身,還讓她牽牽掛掛,露出思春笑容的Mr.言又欽佩又好奇呢?

  其中一個比較行動派的同事,找了個機會就溜上樓去「整理環境」,拖把東拖拖、西拖拖就拖到他這邊來了。 

  言洛宇縮了下腳,避開拖把。他特地挑了個可以看到櫃台的視野,一邊喝可樂,一邊欣賞她工作時的模樣。

  過了一會兒,發現拖把還是在他腳下徘徊,他暫時收回目光,不解地抬頭。

  「有問題嗎?」 

  「有。」女同事十足八卦姿態地彎低身子。「你真的是丁群英家的Mr.言嗎?!」

  他淺笑。「應該是吧,她認識的男孩子中,姓言的好像就只有我而已。」如果爸爸不算的話。 

  「厚!我們大家都對你好奇得要死耶!這丁群英每次接到你的電話,都會開心上一整天,如果聽到你要回來,更是比中樂透頭彩還爽,誰惹她都不會生氣哦!」

  「是嗎?我不知道我的電話有這麼大的魅力。」

  「你才知道哦!她這個人個性超酷,很難接近耶,你到底是怎麼辦到的?」

  「她獨來獨往慣了,但是沒有惡意的,請別放在心上。如果——嗯,我是說,她在這裡工作的狀況還好吧?可以幫個忙,關照她一下嗎?」

  「這麼關心她啊?你是她男朋友?」 

  他笑笑地吸了口可樂,沒否認。 

  「我就說嘛!丁群英還說不是!男朋友這麼帥,又不是帶不出門,幹麼怕人家知道啊!」活似狗仔隊嗅到新聞氣息,決定明天拿來當頭條,散播八卦散播愛!

  「你確定你還要繼續興奮嗎?群英好像在瞪你了。」言洛宇很抱歉地潑來一盆冷水,澆熄她的亢奮。

  女同事吐吐舌,趕緊閃人,繼續拖她的地。

  等了半個小時,她下班了。等她交完班,他和她一起走出速食店,手裡還拿著沒喝完的可樂。 

  「渴不渴?」他將喝一半的可樂遞到她嘴邊,她三兩口吸光,丟進垃圾桶,一起走向她停車的地方。

  等紅綠燈時,他無言地伸手握住她。她輕輕一顫,抬眸對上他,而後,將他才拿過可樂,微微泛涼的指堂——牢牢交握。

  回到家,才剛停好車,他低低喚了聲:「群英——」

  她一回頭,便落入一道溫熱的胸懷。她聽到一聲淺淺的歎息,然後,唇上一陣酥麻,他低頭封住了她的訝異。

  他的吻,有些迫切、有些狂熱,這接觸對她來說還是很陌生,她懊惱自己有些拙於應對,緊張地揪緊了他胸前的衣服。

  而後,他稍稍退開,摟在她腰間的手還是沒放,灼熱的視線盯視著朱唇,水嫩,微腫。 

  「今天——不是我生日。」她聲音微顫。 

  「我知道。」

  「那是你生日?」 

  「不是。」

  他輕撫著她留長的發,低低歎道:「原來,全世界,真的只有我不知道——」

  爸、媽、她的同事,身邊所有的人,都知道。見到他的那一刻,她眼中的喜悅、熱切,從來就不是秘密。

  「不知道什麼?」她一臉迷惑。他學到她沒邏輯的說話方式了嗎?

  他俯下頭,輕吮了下粉唇。「知道嗎?群英,吻你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吻你的理由,不是只有生日而已。

  只是簡單一句,他懂,她也懂,不需再說更多。 

  這一句話,成了每個思念的夜裡,最溫柔的甜言,最暖心的蜜語。

  她依然忙兼差、忙賺錢;而他也依然忙課業、忙社團、忙家教……兩人見面的次數,並沒有比以往增加多少,但是夜裡,拖著疲憊的身軀,從電話那一頭聽到對方的聲音,便能感覺心暖暖地、踏實地律動。

  每隔一陣子不見,他又會不期然地在電話裡問起:「你要不要來台北走走?我可以帶你到處玩哦!」

  拐哄利誘到最後,甚至不知所云得連這種話都出來了——「想不想看現場活春宮?我同學告訴我,哪裡常有車床族出沒哦,你不必再向同事借『愛情動作片』了。」

  他把她當什麼?世紀女色魔嗎? 

  後來問的次數一多,她恍然領悟到—— 

  他,是不是想看看她?

  大三下學期的某一天,當他們又講起電話時,她在另一頭聽出他聲音有些沙啞,還不時夾雜幾聲輕咳。

  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最近日夜溫差大,不小心感冒了。

  「有沒有去看醫生?」她關心地問。

  「有,還打了兩支針,剛剛吞了藥丸——」說到一半,旁邊隱約傳來開門與男孩子的說話聲——

  「言洛宇,你還在講哦?剛剛才吊完點滴,『破病』的人還不早點睡,真那麼想她,不會叫她上來看你?」

  話筒好像被掩住了,對話聲變小,她必須很仔細才聽得到。

  「好啦,你先去睡啦,我還沒講完。」他刻意壓低了音量。

  「真是受不了你。」室友翻翻白眼,哼著歌離去。「愛情的力量,小卒仔有時也會變英雄……」

  這絕對是調侃。

  言洛宇任人取笑,拿回話筒又繼續。「我們剛剛說到哪裡?」

  「說到你該睡了。」她沒好氣地。都生病了還逞強,任性的死小孩。

  「哪有?我還沒告訴你,那個護士有多殘暴,把我手臂戳到瘀青了,現在手還腫一塊,室友說要幫我熱敷,結果差點把我手臂燙熟,這些人都好恐怖……」

  丁群英靜靜聽著,唇畔泛起淺笑,頭一回有股衝動,好想飛奔到他的身邊,緊緊抱住他……

  一直到走出台北車站,她都還不太敢相信,自己真的做了這麼衝動任性的事。

  嗜錢如命的丁群英、從不請假的丁群英、要她放棄全勤獎金簡直要她的命的丁群英——這次居然發狠地一口氣請了四天假,店長、同事的下巴全掉了下來,扶不回去。

  在她告訴言嬸,她要到台北找洛宇時,言嬸欣慰地笑了,對她說:「你早就該去了。」

  她,真的該好好的,正視自己的渴求,順著心意認認真真地爭取一回。她,想要牢牢地把握住他。

  依著言洛宇來信所寫的寄件人地址,她對照了一下門牌,按下八樓A棟的門鈴。

  開門的是一個長相還算帥氣的男孩子,年齡和言洛宇相近,他打量著她,眼神困惑。「請問你找誰?」

  「言洛宇是住這裡,沒錯吧?」

  「找洛宇?」男孩又多看了她兩眼。「哦,我知道了,你就是那個讓他沒日沒夜抱著電話、用拳頭談戀愛的『野蠻女友』!」

  丁群英斜瞥他。「那你現在是要自動請我進去,還是要讓我的拳頭開路?」還野蠻女友咧,電影看多了!

  「啊,請進請進!我對你好奇很久,早就想見見你了!」

  她一移動,他這才看得更清楚,瞪大眼意外道:「咦?洛宇不是說你從不穿長裙的嗎?」她穿啊,而且還很好看。 

  丁群英腳步一頓,回過頭。「他到底把我形容得多野蠻?」死小孩,真的是皮在癢了。

  「呵、呵呵!」比言洛宇機靈一百倍的男孩立刻倒退一大步,絞盡腦汁想轉移注意力。「啊,我想起來了,難怪我老覺得這條裙子很眼熟,就是去年他發神經,突然把一票人挖出去,叫我們幫他挑來送你的生日禮物嘛!你知道他怎麼說嗎?他說他沒幫女孩子挑過衣服,不大會選,要我們幫他出主意,免得挑丑了,讓你有借口不穿,還說什麼我比較禽獸,女朋友一大堆,挑衣服這種小事應該比和女人交配還簡單。你看過這種人嗎?有求於人還不忘倒打我一靶,太狠了!」

  丁群英輕笑。「你要習慣,他這個人一向只說實話,不懂虛偽那一套,如果誰覺得中靶,那……」她聳聳肩,語意不言自明。

  「……你更狠。」他悶悶低噥,轉身倒了杯水給她,在她對面坐下,細細審視了她半晌,冒出一句:「坦白說,你沒毓雯漂亮。」只能算得上清秀而已,沒有讓男人在第一眼就傾倒的本錢。

  她喝了口水,懶懶挑眉。「那又怎樣?」

  「洛宇常提到你,那時我們都對你很好奇,連毓雯那種漂亮又大方的美女都被比了下去,現在看到你,再回想洛宇形容過的那些,我發現,你在某部分的氣質上,與毓雯有異曲同工之妙,說不定他被毓雯吸引的,就是這分熟悉的感覺,進而交往。說穿了,他不自覺用變相的方式在愛著你,只是那個笨蛋自己都沒發現而已。」 

  「是這樣嗎?」她垂眸,輕撫杯緣。「那個笨蛋人呢?」

  「剛剛退燒,吃完藥睡著了。」男孩指了指左邊盡頭的房間。「你要去看看他嗎?他盼你盼很久了,你說不來就是不來,他多哀怨啊!」

  丁群英順著他指的方向,旋動未上鎖的房門。

  床上的他正安睡著,她坐在床邊,掌心貼上他微微發熱的額頭、臉頰,想到什麼,她拉高他左手的衣袖,果然看到臂上打針沒推散的微腫痕跡,她又走出房門,問明哪一條是他的毛巾,浸濕擰乾到人體肌膚能接受的熱度,敷上他手臂微腫處,輕輕推揉。

  他半夢半醒地睜開眼,看了她一下,喃喃說了句話,藥效發揮,又沈上眼皮,迷迷糊糊地睡去。

  丁群英輕輕笑了,低罵:「笨蛋。」

  耳邊,柔柔地重複著他那句似有若無的呢喃—— 

  「我好想你,群英。」

  「啊!」低喊了聲睜開眼,言洛宇茫然地眨眨眼。他記得好像有看到群英耶!是不是作夢啊?

  伸手想揉揉眼睛讓自己更清醒,發現右手臂動不了,他扭頭看去,這下可完全傻眼了。

  群、群、群——英? 

  她什麼時候來的?怎麼沒告訴他?不然他一定會去接她,絕對不會這樣睡得像死豬一樣……

  太多情緒塞在胸口,當他慢慢消化了這道消息的衝擊,所有的激動反而化為涓涓細流,柔柔暖暖地流至四肢百骸。

  他靜靜地凝視枕在他臂彎睡得香甜的容顏,淺淺的幸福笑意由唇角泛開。

  「你要不要來台北找我?」

  「找你幹麼?」 

  「你都不會關心我,看看我在這裡過得好不好哦?」 

  「你有什麼好看的?又不是癡情女千里會情郎,你沒這等身價,讓本姑娘放棄花花綠綠的鈔票,不顧一切去千里尋夫啦!」

  他瞭然地笑了,指尖柔柔描繪她的眼眉、五官,指腹挲撫著軟嫩唇瓣。

  「群英、群英——」他低低喊了幾聲,她眨動眼睫,對上他溫柔的凝視。「醒了沒?我想吻你。」

  沒。一半神智還在和周公拔河,但她本能地伸手攬住他,在他低頭貼住她的唇時,本能張嘴回應他。

  結束了一記長得兩人都快透不過氣來的深吻,稍解滿腔思念之情後,他俯視著她,低聲抱怨:「要來怎麼不告訴我?」

  「那要問你啊,笨得要死,連照顧自己都不會,我當然要來看看你死了沒有,好代替你爸媽收屍。」她臉色有些紅,倔強地哼道。

  他不以為意,笑笑地輕咬她唇瓣。「我好想你。」

  她張口、閉口,好一會兒才彆扭地低道:「我有聽到了啦!」

  「你真的應該叫醒我的。」他輕歎,與她頰貼著頰,淡淡流洩溫存,雙手戀戀不捨地與她交握。「什麼時候要回去?」

  「……我請了四天假。」

  他微愕,驚喜地撐起身子望住她。「真的?」

  她不甚自在,嘴硬地補上一句:「如果沒車床族可看,我現在就回去!」

  他笑得胸膛都震動了,纏膩著她柔軟的身子,啃咬她的耳朵笑罵:「色女!死性不改。」

  「你管我!」捶了下他的肩,被他咬得渾身酥麻,嬌軀無意識地偎蹭著他的身體。

  「糟糕——」他低低呻吟,喊了聲。「群英——」

  「幹麼啦?」她身子輕顫,有些恍神。

  「你那片萱萱與水電工還留著嗎?」 

  「還在。問這幹麼?」

  「我想,我可能用得上了。」

  「啊?」傻眼。

  他低吟,在她耳邊啞聲道:「群英,我想要你。」

  「嗯……呃……那就要啊!」她不知所云地漫應。

  「可以嗎?」她真的聽懂他在說什麼嗎? 

  「嗯……可以啊……」 

  「問題是——我敢打賭,外面至少有一隻以上的變態在偷聽。」室友的死人德行他再清楚不過了。

  真是要命,花好月圓時機正好時,前女友投懷送抱他還滿腦子遲疑,現在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的,他偏偏產生性衝動,言洛宇,你搞什麼啊!

  「你管他!」

  「他們如果闖進來怎麼辦?」

  「我盡量叫小聲一點就是了。」

  「……」是啊,這就是他的群英啊,率性、直接,幾時管過別人的眼光?

  他順著頸項,吮出淡淡粉色情慾,指掌順著嬌軀曲線,感受被子底下的美好春光,挲撫到腰間,他頓了頓。「你穿裙子?」

  丁群英白他一眼。「不行嗎?」

  她說,不稀罕一個會為了一條裙子愛上她的男人,但卻還是穿著他送的裙子來見他…… 

  她的真心,那麼明顯、那麼深摯啊……

  將臉埋在春光大洩的酥胸前吮嚼,一手徘徊在腰間,遲遲不捨得挑開那小小的暗扣。「看你穿裙子,一直是我最大的希望,你好不容易肯穿了,居然要我親手脫掉它,實在很捨不得,要是你以後都不肯再穿怎麼辦?」 

  她咬牙切齒。「言洛宇,你龜毛夠了吧?到底要不要脫?」 

  「那你要答應我,下次再穿給我看。」

  「不脫拉倒!我——」他反應迅速,立刻封住她的嘴,吻去即將而來的咆哮,右手沒有遲疑地解開長裙暗扣,她配合著踢蹬著,讓它順利離開修長的雙腿,比起平時穿緊身牛仔褲,這實在是再簡單不過的事,便宜了男人的豬哥性!

  「原來你一直要我穿裙子,是為了好脫!」她睨他一眼。

  「天地良心,我絕對不像你,無時無刻,滿腦子不良的黃色思想。」她修長的雙腿觸感極好,他指掌來回流連,捨不得移開。

  「是,你君子,你光風霽月。」那他現在在做什麼?蓋棉被,純聊天?

  不甘任人宰割,她禮尚往來,動手剝光他衣服。 

  這也容易,因為他穿著輕便的睡衣,她簡直游刃有餘,意猶未盡地東摸摸、西碰碰。 

  「啊!」他倒吸了口氣。「群英,你的手在幹麼?」

  「鬼叫什麼?試試看和小時候有什麼差別嘛!」小器鬼,她全身都被他撫遍了,借她摸一下會死啊!

  他閉了下眼,忍受這甜蜜的折磨。「好,那結論是什麼?」 

  「size不同。」

  他微微臉紅,因她大膽的言行而急喘。 

  丁群英瞄他一眼。「那你呢?感覺有什麼不一樣?」

  他咬牙,盡可能不讓自己丟臉地呻吟。「天堂與地獄。」

  「所以現在不會痛得哭著喊媽媽,指控我欺負你了?」她戲謔了句。看看他有多丟人,被小女生欺負得哭著找媽媽。

  「丁小姐。」他死命ㄍ一ㄥ住,一字字清晰地吐出。「你搞清楚狀況了沒有?等一下會痛得哭著喊媽媽的人,絕對不是我!」

  她挑釁地挑眉。「不試試看怎麼知道?」

  「好啊。」他笑道:「要掀開被子嗎?」

  「不要!」她拉緊了棉被,臉紅地瞪他,一副他敢掀她就跟他拚命的表情。 

  他會意地笑了。 

  她呀,老是表現得多熱情大膽,骨子裡卻純情得可以,連裸裎相見都會無地自容,就像對他,明著對他說話總沒好口氣,十足冤家,暗著卻又愛他愛得沒了自我……

  他眼神暖熱,胸口漲滿濃濃的炙熱情潮,深睇著她。「可以了嗎?」

  「嗯。」不知為何,臉蛋熱熱的,不太敢迎視他這種從未有過的狂熱凝視,將臉埋進他肩頸之間,主動攀住他。

  他沒有遲疑,堅定地填滿她體內空泛,充實了慾望,也充實了人生,這一刻,他更加清楚地瞭解當初毓雯眼中的悲哀,原來他那時少的,只是這種堅決——

  義無反顧,生死相依的堅決!

  他淺淺退開,再更深地迎入她的生命。

  「群英,你第三個生日願望是什麼?」第一個,膽怯地不敢要求太多,想著能偷吻他就好。

  第二個,是想光明正大,好好地看著他,吻他一回。

  她不說,他其實什麼都知道。

  他甚至猜得到,她那個沒說出口的第三個願望是什麼。 

  他暗示過,試圖問她,如果當時她有足夠的勇氣說出口,爭取她想要的,他在那時就會答應她。

  但是——她沒說。

  她怯懦地不以為自己要得到。 

  「你早就猜到了對不對?幹麼還問。」她彆扭地不肯看他,一陣酸酸麻麻的感覺沖刷著身體感官,她張口咬住他肩頭,怕自己意亂情迷,不自覺說出那埋在心底,藏得太深、太沉的心事。

  他憐惜地摟緊她,感受他們帶給彼此的感官歡愉,以及心靈撫慰。

  「群英,我有沒有說過,我很高興遇見你,被你一路欺負到現在?」

  「嗯哼!」這人有被虐傾向嗎?

  「那我有沒有說過,我會一直陪著你,到永遠?」 

  「……」哼應聲變輕了。

  「所以我不用說,你應該也知道……我其實很愛你,對吧?」

  肩頭有濕濕熱熱的感覺,他將她摟得更緊。 

  今後她的任何情緒,都有他收容,包括歡笑、眼淚。 

  有些話,不必多說,他懂,她也懂。 

  他不會有更多的甜言蜜語,也說不來那一套,只有一顆很真、很真的心,以及一句永不折扣的承諾——不離不棄。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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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記    樓雨晴

  意外!這絕對是意外!

  一直到寫完這本書,睛姑娘都還不大能理解事情為什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四季風情】結束之後,這一系列人物早就該封箱冷凍了,我沒有再動他們的慾望,一丁點都沒有!

  ……就算、就算真的要寫,了不起就是葉洛希。

  不是這個配角比較受到大家矚目,不是她一九五的了不起智商,不是更多亂七八糟的理由,而是……這理由說了你們會扁我,她年紀比較大。

  是的,她年紀比較大,不會害我為了一尾小主角,把四位最佳男主角給寫老了。

  ……好吧好吧,再了不起,加個魏懷恩好了,誰教青梅竹馬是我的罩門,擁有此位樓姓窩囊作者所無法抵抗的魔力。

  可是……誰來告訴我,為什麼寫出來之後,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

  我還是沒有寫葉洛希的慾望,挖空腦漿也沒有。 

  不合作的腦袋,出了這本「冤家」的雛型,晴姑娘一直掙扎著不要讀它和言家扯上關係,何苦為了一本書,去破壞四位帥氣有型的男主角在各位心目中的印象咧?

  但是想來想去,男主角的特色,以及所有要件,實在是要命的切合言洛宇啊……好吧,我投降了,反正我早就承認自己是一尾失敗的窩囊作者,沒必要白費力氣再去企圖和主角們對抗什麼了。

  首先,晴姑娘得聲明一點,這是一個全新的故事,真要說和言家有什麼關係,誠如先前所言,只是借用一下背景而已,請不要拿【四季風情】的殘餘印象去看它。一開始,真的沒有打算寫成系列,所以當小編問我要不要掛系列名時,本人毫不猶豫地答:「不要!」

  沒想到寫完後,反而有更多想法冒出頭來,窩囊作者又戰敗了…… 

  各位不難發現,這當中的言家小配角,都沒有很明顯的著墨,也就是說,我並未確定能寫多少出來,請各位不要對任何一個角色抱持太多的期待,本人真的沒有駕馭主角的能力啊!

  什麼?不信?!說我在推卸責任?

  好,舉個例子來講。

  七月這本書的檔期早早就排定了,這期間,小編問了我N次對七月新稿的構想,我給了起碼超過三種的版本,也幾乎一度要下筆去寫了,結果最後出來的是那些版本之外的言洛宇,小編心臟如果不夠力,怕會在電話另一端吐血身亡了……

  所以,千萬不要問我以後的事,本人再怎麼鐵齒銅牙,也算不準主角們未來的動向啊,他們根本不聽我的話!

  請學著我看開一點,每出一本就當是撿到的,OK?

  心理建設到此為止,接下來的版面空間留給讀者們,還請繼續捧場。

  七月七日晴 結局篇

  之一(文\王素貞)

  七月七日,屏東——

  一位老婦人走到兩座相連的墳前,將一束艷麗的菊花放在墓碑前。

  「瀚宇,天晴,你們還幸福嗎?我過得很好,嫁了位愛我的丈夫,日子還算平穩,已有個七歲大的孫女,很湊巧的,她是在七月七日生的,為了紀念你們,我將她取名為天晴。只願地能像天晴般開朗樂觀——」

  「呵,沒想到我竟然跟你一樣。」

  驀然出現在身後的聲音讓地驚嚇地轉身。

  眼前兩鬢已星星斑白的男人讓她覺得眼熟。「你是——」

  「唉!沒想到你竟然認不出我來,其令我傷心,我不禁要懷疑原來我已是這麼老了,才讓你對我加此陌生,唉……」

  「難道你是——齊光彥?!」

  「不然你以為我是瀚宇啊?」他白了她一眼。

  可惡,現在才認出他來,虧她還是他大學時代的「唯一」一個女性好友呢!

  看清楚,是「唯一」喔!看她多麼地偉大。

  「你剛才怎麼說你和我一樣?」她趕緊岔開話題。沒辦法,據她對他的瞭解,他這人可是出了名的愛記帳,就算是經過歲月的洗禮,大概還是和從前一樣容易記恨。

  「因為我也有一個孫子啊!」他露出笑容。「名叫瀚宇。所以我現在腦中有一個想法,你猜得到嗎?」

  她的孫女叫天晴,他的孫子叫瀚宇,難不成…… 

  「你——」 

  「你滿聰明的嘛。你孫女呢?」 

  「我把她放在瀚宇生前的房子庭院前,那你孫子呢?」怎麼不見人影?

  「和你一樣。」

  她頓悟他話中的涵義——他把小瀚宇丟在庭院。

  小小身子努力、努力地往樹上爬,終於,她爬到樹上了,地坐在樹上抹掉額上的汗。

  「呼……好累……」

  忽然,她看見樹上掛著青綠的東西。「啊,有楊桃!」好興奮,抱穩樹幹站起身,摘下眼前還青綠綠的楊桃,隨便擦了下,她張開嘴,咬了口——

  是立即地,眉心蹙起。「好酸!」她要跟奶奶說她永遠都不要吃這種水果了!雖然酸,但她還是痛苦地把嘴裡的楊桃吞下去,因為奶奶說不可以浪費食物。

  唉,沒辦法,她真是個乖小孩啊。

  「在樹上很好玩嗎?」

  小天晴把視線往地上看。「你是誰?而且我在樹上好不好玩又關你什麼事了?」

  「是不關我的事,但是你會掉下來。」因為她所站的那根樹幹已出現裂縫。

  她插著腰,很得意地對他說:「哈哈哈!我才不會被你騙到呢!我爬樹的技巧那麼好,才不是你說我會掉就會掉啊——」話才說到一半,正欲斷裂的樹幹卻很不給面子硬生生地斷了。

  「小心。」小瀚宇張開手想接住她,可是……接是接到了,但不是手,而是身體,此時的他被她壓在下面。

  她趕緊從他身上爬開,看著他緊皺的眉頭,她心慌。「對不起、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他會不會死掉啊? 

  天晴的淚,一滴又一滴地落下,滴在瀚宇的手臂上。

  「我這受傷的人都沒哭了,你哭什麼?」他用著很輕很輕的力道擦拭她臉上的淚。

  「我怕你出事嘛……」看著他擦破皮的小腿及手臂,淚水瞬間蓄滿眼眶。「會不會痛痛的?」望著他受傷的四肢,她的心悶悶的,好難受。

  「不會痛。只要你沒事就好了。」

  「我再也不要爬樹了。」她忽然冒出這句話。

  「為什麼?」 

  「因為你受傷了。」她的心,也像跟著受傷,痛痛的。

  他溫柔地摸摸她的頭。「下次你掉下來的時候,我會接住你,也不會讓自己受傷的。」

  下次掉下來?說得好像地一定會再爬樹似的。 

  「真的?」

  「真的。」

  「那你叫什麼名字?」

  「齊瀚宇。你呢?」

  「秋天晴。奶奶說,這個名字是她朋友的名字,而且啊,我的生日剛好和她同一天呢!」她講得好開心。

  「哪一天?」

  「七月七日,就是令天喔!每一年的七月七日都下大雨,害我都不能在我生日的時候出去玩,今天天氣睛了,奶奶卻帶我來這裡,把我放在這裡,害我好無聊喔……人家想放風箏,看著風箏自由地飛翔著……」她靠在他身上,說著說著,她的眼皮變得好重好重,困了……

  「我可以陪你去放風箏。」

  「好哇,可是我好想睡覺……等我睡飽之後你要陪我去放喔……」她揉著眼,睡意愈來愈濃。

  「好,我答應你。」

  「不可以再食言了,以前你都騙我,我要緊緊握住你,不讓你偷跑……」她把她的小手和他的手十指緊緊交纏,密不可分。

  以前都騙她?

  可是他們今天才見面啊!

  算了,他聳肩。

  「我不會再食言了,晴。」一句話,未曾深思便脫口而出。

  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說出那句奇怪的話,但望向靠在自己身上的她,他有一種失而復得的感覺。

  睡意侵蝕著他,他也困了。

  「喂,你看、你看。」劉心蘋拍拍齊光彥的肩。

  眼前躺在草地上睡得香甜的小人兒們,讓人感覺好溫馨。 

  齊光彥和劉心蘋相視而笑。 

  是你們吧?

  地抬頭望向湛藍的晴空——

  天晴,瀚宇,歡迎回來。 

  這一年的七月七日,天空好藍,好藍。 

  遠處,傳來蟬兒的嗚叫,和風,徐徐地輕吹著,葉子,隨風搖曳……

  有種名叫「幸福」的種籽,發芽了……

  之二——(文/陳怡菁)

  追著、跑著……很辛苦地,只是想趕上前頭的他。 

  她不曉得為什麼要這麼累,到底是為了什麼?

  只是……只是覺得前面有一個很重要的人,她得去見他,一定。

  赤裸的雙足在地上奮力邁開,她不痛,只是心酸,心裡有一種酸酸痛痛的感覺,彷彿就是來不及了、遲了,那種空洞茫然的懊悔,無邊無際。 

  身體輕飄飄的,像是沒有重量似的,很容易地就趕上前面的他。

  差一點的,她知道就差遠麼一些,他們將永遠無法相見。 

  還沒出聲,像是約好似的,他回頭了。 

  見著她,不走了,本是空洞的眼底滲了一絲情緒,她懂,那是愛戀,對她最深的愛戀。

  原本快要遺忘的記憶,霎時潮湧而來,讓她差點無法呼吸,好深好沈的情感,是她和他呀。

  為什麼會忘記?明明很愛、很在乎的呀,為什麼會不記得?茫然的眼眸滑落後悔自責的淚水。

  他緩緩地朝地伸手,她知道,他沒忘記過她,是她不好,錯得太深,竟然將最愛、最在意的他給遺忘,其是應了她說過的話,把心藏得太深,連自己都看不清楚了……

  毫不猶豫地奔向他,狠狠地撞進他的懷裡,將他抱得緊緊,死也不放。 

  不怕了呵,什麼也不怕了,不會再有顧忌,只要在這裡,就能好好相愛了吧,她好想好想愛他啊。

  他拭去她的淚,看著用生命愛上的女孩,小心翼翼擁著她,深怕一用力,她就碎了。

  她抬眼,冰冷的小手擁上他。「陪了我,值得?」啞聲問。

  覆上她毫無溫度的手,他淡笑。「值得。」很理所當然的回答。

  她輕輕將自己的唇貼上他的,淺淺地感覺著,溫存著。是了,她要定他,絕對不鬆手。

  一旁的鬼官冷然地開口:「他和你不同,你是陽責盡矣,他則輕賤壽命,合該過橋受輪迴苦。」催促著他,就要他上橋。

  「不,他不能走。」她拉住他,緊緊不放。

  他歎息,柔聲安慰著。「劃擔心,我去輪迴,說不定我們還有機會相見,也許,下次見面,就不會是這種情況了。」

  她不放,苦澀地反問:「如果遇不見呢?如果我沒辦法見著你該怎麼辦?」已經錯過一次,她不想再錯過。

  說是簡單,其實他也怕兩人不再有交集。輸過,他是自盡,能有什麼好下場嗎?

  「他這種壽命未盡卻輕生的人,大多是排不上六道,好一些的也只能渝為牲畜類。」冷面鬼官看著緊捉不放的她說。

  她怔愣。「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喃喃低語。

  他啞然,不忍地摟緊地,心疼她的脆弱,眼角濡濕,回答不了地的話。

  無能為力呀,只是想和她一起過日子,只是想和她一起等著七月七日晴,只是想守著她讓她快樂呀。 

  就只是這麼一點微小的心願,為什麼不能實現?為什麼他們不能得到幸福?

  「我陪他。」她注視著冷眼旁觀的鬼官。 

  無情緒波動的鬼官眼底閃過一絲詫異,半瞇起眼說:「他是自作自受,你陪什麼?」

  「他為我,所以,我為他。」

  「不許,我不准。」他狠狠地打斷兩人談話。「你要是敢跟來,我就不原諒你。」

  她大喊:「不公平,不公平,你就能追著我來,為什麼我不能跟著你去?你太不公平了!」

  「那不一樣。」他是怕她一個人太寂寞,怕她哭,怕……自己真的失去她。 

  「哪裡不一樣?」她流著淚,顫聲說:「加果你又消失了,我該怎麼辦?我不要你又不見了。」

  他溫柔地親了下地的額頭。「我答應你,不會丟下你。」

  她悶聲哭泣,雙手環上他的頸子,埋進他的懷裡,不讓他見著臉上的悲哀。

  一身白衣的鬼官笑了。「兄妹亂倫啊。」

  他僵了下,手仍是摟緊地,沒有放開。

  一隻小鬼走近,對著鬼官說了些話,白衣鬼官手一揮。「我知道了,下去吧。」小鬼應聲離去。

  白衣鬼官再看了他們兩人一眼,淺笑著。「罷了,問你們呀,現下有一個機會可以讓你們兩人還陽,雖然不是你們原本的身體,但也是一男一女,而且沒有你們在意的血緣關係,你們倆可願意還陽?」

  他抿唇。「為什麼?不是該我輪迴?」

  白衣克官別有深意地望著他。「有人代你受輪迴苦。」

  「誰?」

  唇角輕揚。「當然是自願輪迴的人。」

  會有人自願受輪迴苦?他不相信。

  「說吧,究竟願不願意?」

  他是心動了,能夠沒有關係地重新愛著她,他多想呀!

  她扯扯他的衣角,他低頭以眼神詢問,她搖著頭。「我不回去。」

  聽見她的回答,是啊,是啊,他怎麼沒想到呢?枉費他還是最瞭解她的人,竟然忘了最深的一層。 

  不回去,也回不去了,因為即使回去也不再是從前的彼此,熟悉的人是現在的對方,就算面容不一樣,她也不要啊,她要的是完整的他,不論身心,都該是原本的他。

  「不走了?」他輕聲低問。 

  「不走。」她肯定地頷首。 

  他抬頭回答鬼官。「我們不走。」 

  「不走?」白衣鬼官輕笑。「這裡可不是人間,雖然不必計較什麼關係,卻是永無天日呀,你們確定不走?」

  「嗯。」他微微一笑,笑裡有著堅定。

  白衣鬼官打開手上的折扇,挑眉說:「好吧,這裡對你們而言,也算是一個樂園,你們住下也好。」

  「跟我走吧。」說完,先往前舉步。

  他牽著她跟上,唇邊有著淡淡的笑;她也是,淺淺的酒窩漾在臉上。

  她知道,這裡不會有世俗,不會有哥哥。

  他知道,這裡不會有禁忌,不會有妹妹。

  他們知道,這裡不會有陽光,不會有晴天。 

  他們知道,這裡不會有兄妹,不會有分離。

  所以,沒有晴天也無所謂,他,會讓她覺得每一天都是放晴,會快樂,會幸福。

  這次,能幸福了吧。

  之三——(文/張詩涵)

  永恆

  永恆的定義是多久?

  一輩子夠不夠?

  一秒是否太短? 

  幸福這名詞對我們而言只是偷來的奢侈,

  對我來說,

  相處在一起的每一刻,

  度過每一個的歡笑淚水,

  那種感覺便已讓我感覺到了永恆。

  獨白·天翔

  我叫沈天翔。 

  見過我的人,都說我的臉和性子像極了我既帥又優秀的爸爸。

  聽完這些評語,讓我知道何謂睜眼說瞎話。 

  為什麼呢?唉……我看我還是講清楚說明白好了,雖然故事很老套,反正都是那一百零一種古老又挺乏味的劇情……但怎樣演卻都不爛的戲碼。

  在二十多年前,我是一名來過我爸爸診所的病人,在七月七日那天丟在門口的棄罌。

  從此,這天就成了我的生日。

  爸爸是到了我上中學時,才告訴我,那時,我沒有太大的情緒,因為我早已有感覺,但真正讓我感到震驚的,卻是接下來的對話——

  「你是為了什麼才收養我?」

  「……」沉默了很久,正以為獲不了回應的時候,爸爸淡淡的、彷彿自言自語的回答卻比告知我的身世更具有殺傷力。 

  「如果那時我沒看到你,或許我再也找不到在這世上繼續待下去的原因了。」 

  孤獨

  2003.7.7

  齊光彥永遠很難忘記,那麼失魂落魄的模樣會出現在沈瀚宇身上。

  「晴……睡了嗎?等等哥……我馬上就陪你睡……像小時候一樣……」 

  沈瀚宇不知道這些天自己是怎麼度過的,口中無意識地嘀喃自語,神情淒然,他的手一直緊緊握住沈天晴的手。

  齊光彥就這樣佇立在旁,什麼也沒做,直到——

  「等哥,哥馬上來陪晴,哥再也不會讓晴一個人孤單了——」

  聽完沈瀚宇的話,齊光彥衝了進來,毫不保留力道地K了沈瀚宇一記,並大聲喊道:「你在說什麼鳥話!」

  沈瀚宇恍惚地喃喃自語說著:「晴一個人會怕……我要陪她。」

  「沈、瀚、宇!」這是齊光彥咬牙忍耐的聲音。

  「我不能沒有晴……晴也不能少了我。」

  「你……」齊光彥聲音緩了些,但他也沒廢話地安慰沈瀚宇。看得出這種心已死的人,此刻也聽不下任何言語,他只是拍了下沉瀚宇的肩膀,對他也對自己說道:「我保證我不會讓我的好友,你,去做出任何傻事的。」

  重生

  2006.7.7 AM10:00

  晴,你好嗎?哥很好。

  好久不敢承認晴離開哥的事實,所以這麼久才能來看晴,晴一定會生哥的氣吧!

  這座墓碑刻著哥和晴的名字,晴看到了一定會罵哥怎麼做這麼不吉利的事情。 

  因為哥現在沒辦法陪晴,所以以這種形式,讓哥能陪著晴。

  今年的七月七日,依然是晴天。

  「好了?」吊兒郎當地叼著一枝草,萬年痞性不改的齊光彥開口。

  「好了!」看著痞子樣依然不改的好友,但卻是這些日子以來不斷扶持他、讓他度過這個階段的好友,沈瀚宇這些日子的心境已平穩很多,拍了下他的肩膀,溫聲道:「謝謝你!光彥——」

  「呃……別這樣,怪惡的,我都起雞皮疙瘩了。」嘴裡雖嘟囔著,但也不忘提醒道:「放心了?」

  「嗯……放心了。」

  2006.7.7 PM5:00

  齊光彥陪他回工作的醫院去,一路上交談很愉快,突然,他話鋒一轉。「你真的不打算再看心蘋了?」

  劉心蘋,這個和天晴一樣他所愧疚的女子,兩名女子都深愛著他,只是……她們真正要的,他,沈瀚宇,從來沒給得起過。

  「不了,讓她以為我不在這世上了吧!」他淡淡地說。

  「我想也是,那你現在呢,天晴走後,你都沒打算了?」

  「日子就這樣了吧,過一天、是一天了。」

  「你……唉……算了。」

  兩人隨即陷入沉默。快到醫院時,天空飄起細雨,兩人三步並兩步地跑向醫院,沈瀚宇突然在細雨中聽到一絲絲的……微弱哭聲……

  循著聲音走去,他看到一名被丟棄的棄嬰……沈瀚宇沒想什麼,就把嬰兒連小籃子一起抱向正等著他的齊光彥,對他說道:「我想我找到了,我該做什麼了!」

  翔舞晴空

  「翔舞睛空」——沈天翔先生個人畫展

  眸光搜尋,你的視線。

  腳步追逐,你的身影。

  感情路,雖——糾糾纏纏。

  姻緣路,卻——永無交集。

  「請問沈天翔先生,這幅您親自題詩的畫作有什麼特殊意義嗎?」

  「請問您是否有了心儀的女性?因為無法在一起,以畫作抒發情意嗎?」

  「請問是受了XX大師晝風的影響嗎?這次的作品感覺比較柔美。」

  「請問畫作中的男女主角,是您自己的故事還是您的好友呢?」

  「請問……」

  一連串的問題,沈天翔都溫和地一一回答。但畫作的那首詩,他僅是莞爾一笑,不多作回應,給了充分的想像空間。 

  記者的訪問過後,沈天翔回到私人的休息室,突然他的後背被猛力一拍—— 

  「嘿!小翔,怎樣,這次的畫展,又大大的提升你的知名度了!」 

  「光彥叔,托福。」聽來人的語調,就知道是爸的至交——痞子光彥叔了。當年頭一次開的畫展,還是靠光彥叔的人脈才有辦法。 

  「……小翔,怎麼還是叫我叔叔呢?應該叫光彥『哥』,來、重念一遍。」唉,被這小子給叫老,以後要怎麼把美眉呢?堅決否認自己步入中年危機的齊光彥相當堅持。 

  「呵……」忍住笑。「光彥『哥』,爸呢?」

  「等等吧!他要動個手術,不過他說一定會到。」嗯……很爽……雖然這小子的表情久揍地令人想扁。  沈天翔點頭。爸答應的事情,絕不會食言的。

  過了半小時,沈天翔瀏覽畫作時發現,有個女人,在他的畫前掉淚。

  「請問……這幅畫……勾起了你什麼回憶嗎?」他溫和地詢問道。

  女人愣住,也許從未在他人面前這般失態吧!沈天翔心想,看得出來是名保養很好、氣質不錯的職業女性,隨即見女人優雅地拿起手帕拭淚,邊用泣音道,「這幅畫的情侶……這首詩……像極了他們!」沒頭沒腦地說完後,女人轉身就走了。 

  隨即追過來的齊光彥,剛好看到女人離去的身影,他有三秒鐘的呆愕,對著女人的背影說著:「是心蘋!」

  這麼久了,瀚宇和天晴深刻的戀情還是難從她心頭淡忘吧!齊光彥無奈地想,思緒縹緲著。

  「是爸!」沈天翔的聲音傳出,拉回齊光彥的思緒。

  同樣地,沈瀚宇也和劉心蘋停在同一幅有題詩的畫作前,從最旁邊的畫開始,女孩的眼神不停地停留在男孩的身上,男孩也將所有的自光停留在女孩身上;再過來,男孩別離……女孩和男孩不斷經歷著情感的折磨,直至最後一幅男孩痛苦地緊擁著已虛弱的女孩。這首像由女孩嘴裡吐露出的詩,寫盡無法愛卻渴望愛的痛楚……沈瀚宇有感地悄然落淚了。 

  歲月流逝,不但沒有磨滅他對她的情感,反而更深刻地,烙印在心版上。 

  晴,你過得好嗎,我過得很好。 

  晴姑娘的小註解: 

  看吧、看吧,每次都罵人家變態,你們寫的又比我善良到哪裡去?還不是一個比一個更狠!我給過你們機會的,但後來晴姑娘意外地發現,來稿當中悲劇居然佔了超過半數,真是糟糕,你們好像被我帶壞了…… 

  親愛的各位,這回造孽的不是我了哦,獨罵罵不加眾罵罵,老是只怨我多沒意思啊,是不是?這會兒要射飛鏢請找對方向,謝謝!

  值得附加說明的是,各位的來稿都很精彩,但是我挑選的方式是,類似的型式當中,我只能挑一個作代表。例如「之一」當中的轉世類型就佔了八、九篇;「之三」的收養類型也有十數篇,也就是說,沒被選上的,不是你們寫得不夠好,而是我只能挑出三種不同的型式當代表,其餘必須忍痛割愛,我也很掙扎啊……

  再來就是礙於篇幅問題,有些內容不得不刪節,也請見諒。

  一口氣連看了三篇不同的結局,過癮了嗎?如果還意猶未盡,改天晴姑娘再找個機會公開前陣子開稿前,無聊耍賤寫的「七月七日晴之小小番外篇」,讓你們一次哭個夠。

  再次感謝各位的共襄盛舉,我們下回見,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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