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圖書館打工www是大學生,兼職
沒辦法囉,為了生活要努力嘛
畢竟我要負責自己的生活費
一個星期上班四次,一次約五個小時吧
是還好啦,就自己找時間念書啦,只是就比較難參加社團或系上活動了(雖然也不是很想參加啦)但看到同學辦活動還是會想,他們也學到了我沒學到的東西吧,雖然我也學到了他們沒學到的,各有優點吧
下學期還有宿舍的工讀,是澆花和夾報都不難,但可以折抵住宿費=)
啊啊老師也有問我要不要幫他查資料一個月大概會有二千吧也不重wwww就當經驗,畢竟將來沒意外我也是走相關行業,盡早熟悉、和老師混熟沒有壞處的(順帶一提,我念法律系啾咪
恩,結論是雖然打工是生活所不得已,但也我從中學到許多,假如沒有需要我還是會去吧,我認為工作經驗比社團經驗重要一些(個人看法啦)
只是如果不是生活所逼,我大概不會接那麼多,只會接和科系相關的吧,但現在這樣也沒什麼不好,多一點經驗,未來誰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