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臺北計程車司機的故事》作者:吳念真【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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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吳念真
有一天,我去坐計程車。臺北市大概七成以上的人都認得我,所以我在臺北很守規矩,走路一定靠右邊,不會一邊走一邊抽煙。那個計程車司機在聽古典樂,那音樂恰好是我當時唯一能接受、唯一喜歡的蕭邦。我很高興。他從後視鏡看到我。我說那是蕭邦啊。他說對啊。他很含蓄的說,導演你好,我常常想,如果哪一天碰見你,我一定要講個故事給你聽。我說,好啊,你講啊。他說,你就當成我自言自語好了。
他講故事的技巧不是很好,就是說他大學時有個非常好的女朋友,全班都以為他們會結婚。他大學畢業後去當兵,他女朋友在外商公司做事,做得非常好。他退伍之後,女朋友說不如我們一起開一個小公司,因為她在外商公司工作過程中認識很多客戶,也有很多經驗。兩個人就開始做。這個男人是本省人,女朋友是湖南人,她媽媽很會做飯,女朋友常帶他回去,她媽媽會煮很好吃的飯給他吃。
後來生意越做越大,從兩個人做到十幾個人。他一個客戶的女兒和他一起出差去馬來西亞,兩人就上床了。客戶知道後,一定要他負責。他那時候也知道這個客戶是蠻大的客戶,跟他女兒結婚也不錯,找到一個好的太太可以少奮鬥十年。本來他和女朋友計畫是做到四十歲,公司上市,他們就退休環遊世界。可是夢還沒有完成,他們就分手了。他女朋友很好說話,這樣再講什麼都沒有意義了。唯一抗議的是她媽媽。她媽媽有一天中午拿著飯菜到辦公室,一進來頓時鴉雀無聲。他很害怕,就站起來。她媽媽只是打他嘴巴,說,壞孩子,我不煮飯給你吃了。就一直哭著走了。他說那是他人生中最痛苦的事。
其實他跟妻子在一起也並不快樂,總有一種內疚和罪惡感,最後也就離婚了。最後很頹廢,生意亂七八糟,欠了一屁股債。臺北做生意失敗的人常常去開計程車,因為還是自己當老闆。可是不好的是常常遇見以前的客戶,還會打招呼,下車後會多給錢,他就會覺得很尷尬。後來他在機場排隊,遇見的正是當年的女朋友,很商業精英的打扮。他的第一反應是把後面的牌子拿掉,因為上面有他的名字。
他女朋友上來,直接說要去臺北市中心的私人醫院。他就低著頭,不想讓她認出來。那個女的沒有跟他講話,就開始打電話。第一個電話打回家,在外國,叫她女兒不要因為媽媽不在家就不上芭蕾舞課,叫她兒子記得吃維他命丸,游泳課要上。再打一個電話給澳洲的公司,說已經到臺北了,交代要做什麼事。然後打給她在倫敦的先生,說要買什麼東西。最後打一個電話給他們共同認識的一個同事,說我回來了,媽媽生病要開刀,我特地回來陪她,不久就要回去,想看看你們,你們一定要帶著小孩子來。然後就到了,下車。他想,還好,一路都沒有認出他來。結果那個女的突然轉回來,敲敲車窗,要他搖下來。她盯著他看,說,我都已經跟你講過了我自己十幾年來的人生變化,而你連Hello都不想跟我講一聲嗎?講完就走了。
車子已經開到我公司,他還沒講完一半。我就說沒關係,你講完我再走。聽完只是覺得人生慘烈,可是後來想起突然感覺很強烈,非常深沉。有一天晚上寫到這一段的時候感覺很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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