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節日休假主要有兩種,分別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49章《公眾假期條例》規定的每年17天(不包括星期日)「公眾假期」,和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規定的每年12天「法定假日」。公眾假期和法定假日除了日數不同外,適用對象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辦事處和政府部門是根據《公眾假期條例》的規定放假,其僱員可享每年17天公眾假期。如非上述機構,則只須根據《僱傭條例》規定的法定假日放假,其僱員僅得每年12天法定假日,但亦有個別機構給予僱員《公眾假期條例》規定的17天假期,下文將有詳盡介紹。另,有部份機構是全年運作,不論是根據哪一種假日放假,其僱員亦未必會在公眾假期或法定假日當天放假,或會以個別僱員輪流另日補假的方式放假。
呼~~呼
在月曆上的數字日子(假期)都會用紅色表示
每年頭都會望望數數有幾多天可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