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整理一下已有的規定和一些希望規則
半年以前的帖子處理時不做通知
不可以使用回覆才可看見的功能
引起罵戰、血腥、暴力以及談論死亡的帖子版主有權力鎖帖和刪帖並且視情況做處理,嚴重者禁言七'天
回覆至少中文字不可少於五個字,英文不可少於五個單字,扣除標點符號和發語詞、狀聲詞,一律禁止無意回覆如謝謝分享感謝語、表情符號、標點符號、字好多之類的無意回覆刪帖且扣威望一分
禁止外連
以上都是最基本的要求了......
6.重新確立提供資源朋友的重要性..嚴禁有會員不禮貌地催促發貼進度..如出現這情況..必須嚴厲處理
這點有點難,最多只能先口頭警告再做處分,最嚴重就是禁訪,輕則扣威望
((畢竟現在很多人都是認為我要求了就會有人達成的想法,所以如果不滿足我的要求那就是你的錯,所以說話就不好聽了......
((這就為啥琰少PO文的原因......不是PO文的人就是因該的,又不是欠你的......
5.討論增加查詢及投訴機制..用作解決管理上的紛爭
這條就是如果他們連論壇詢問處都不知道在哪裡的話,那就無話可說了......
4.對刻意破壞論壇秩序的會員不再容忍..必須嚴厲處理
這個的標準像是廣告之類的宣傳都是禁訪
口出惡言者禁言三天
這樣??
[ 本帖最後由 琰容 於 2012-3-11 14:03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