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半年後
莫海嵐走到家門口,聽見一陣辟哩啪啦響。
十三歲的小臉蛋面色紅潤像蘋果,還帶著點嬰兒肥的可愛,卻十足老成地搖頭歎氣。「唉,貧賤夫妻百事哀。」
不是她愛說,她媽真的很傻,好好的富家小姐不做,學人傢俬奔,那對象也要找好一點嘛!她爸爸也不是不好,起碼不嫖不賭不煙不酒,也不打老婆,就是太孝順、太友愛了一點。
一個公務員的薪水有多少,就三、四萬,要奉養父母、一個弟弟、兩個妹妹,加上他們的家庭……不多啦,這間地坪二十的三樓透天厝裡總共住了十五個人。
至於她的叔叔、姑姑們各自婚嫁後為什麼不出去獨立,要攜家帶眷住祖屋?台北房價貴,雙薪家庭不打拚個幾年,哪有辦法買新房?
問題是,她叔叔、姑姑們付不付生活費?人家要存錢買房,賺的錢當然是留下來,等著買新樓。
他們也不想住祖屋,既小又擠,但為了美好的未來,只得忍耐,暫避於父母羽翼下,等待機會,存夠了錢,自然天高任鳥飛、海闊任魚躍。
可父母年紀也大了,一身的病,早就無力謀生,全靠大哥獨力奉養,其他的兄弟姊妹……因為祖屋登記的是大哥的名字,難道白得「大筆」遺產的人還好意思跟「自力更生」的人伸手拿錢?
於是,非常「公平」地,莫海嵐的父親一肩扛起了養家之責,莫海嵐的母親則成了公婆的專職看護,莫老先生癱瘓十餘年了,莫老太太有一點老年癡呆。
從小莫海嵐就看著號稱很好命的爸爸,為了一家十餘口的生計到處奔走。媽媽曾經外出工作過一個月,就在那短短的三十天裡,爺爺病情反覆,送進加護病房兩次;奶奶出門走丟八回,媽媽賺回來的薪水還不夠補這些樓子,又被叔叔、姑姑們罵個半死,於是斷了幫忙賺錢貼補生活的念頭。
莫海嵐跟爸爸抗議,要爸爸把叔叔、姑姑們趕出去,不然就請他們分擔生活費,最起碼也貼一點飯錢。
爸爸用見到鬼的眼神看她,說她小小年紀心腸就這麼壞,絲毫不懂得尊敬長上、友愛兄姊,將來長大怎麼得了
真的是她的錯嗎?叔叔、姑姑大家都有工作,有在賺錢,為什麼不肯幫忙分擔一下家計?
過年的時候,所有的堂兄弟姊妹都有新衣服和紅包,就她沒有。
她問媽媽:「我們家的收入明明不少,怎麼過得這樣窮?叔叔、姑姑們整天喊手頭緊,卻能夠穿名牌、開名車,到底是為什麼?」
媽媽說:「一個人快不快樂不是看他有沒有錢,物質生活豐不豐富,而是在心靈上的滿足。」
莫海嵐不太明白,又問:「那媽媽本來是外公、外婆捧在手心裡的千金小姐,私奔嫁給爸爸後,卻什麼事都要做,這樣的日子快樂嗎?」
媽媽說:「對一個女人而言,能跟心愛的男人在一起就是天底下最大的幸福了。」
結論是:只要有愛情,吃風喝雨都能飽。
「可惜我的肚子只接受麵包,吸收不了愛情的養分。」莫海嵐摸摸凹扁的肚子,上了半天的輔導課回來,真的好餓。
但聽著屋裡的吵鬧喧嘩,她實在沒有勇氣進去蹚混水。
不如她先去公園喝水,把肚子喝飽。按照經驗,這種架頂多吵兩個小時,等她媽媽陪爺爺從醫院複診回來,煮好一大家子的飯,再到警局領回走失的奶奶,把全家人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她就可以回家好吃好睡了。
只是媽媽會很辛苦。莫海嵐想過要幫忙,煮飯呢,魚肉蔬菜丟過來,一個小時後保證開飯,只是她喊她的,別人繼續吵他們的,再順便嫌一下她的廚藝有多爛,做出來的菜比豬食還不如。
「他X的,不想吃的人滾出去!」她雙手扠腰、氣勢雄厚地回罵。
但最後總是她被圍攻得體無完膚,等待母親回來解救她於水火之中。
她超級佩服老媽的,不管是重病的公公、懦弱的丈夫、盛氣逼人的小叔小姑、常常搞不清楚狀況的婆婆……只有老媽一個人搞得定。
「那個家如果沒有老媽,鐵定垮。」莫海嵐霸著飲水機的出水口,邊喝邊叨念。
「麻煩的家,只有老媽才忍得住。」她已經喝了好多水,肚子脹得要撐著腰才能走動,但腹裡仍覺空虛。不填入真正的食物,就是不會飽。
「該死,別人喝水都能飽,為什麼我不行?」不管,繼續喝,喝到飽為止。
「唔……惡……」她還沒飽,倒是先反胃了。
「小姐,你是不是喝太多水,撐了?」一個男聲忽然在她對面響起。
莫海嵐從飲水機前抬起頭來,隔著飲水機,翻翻白眼。
「我有沒有喝撐與你何干?」她喜歡喝完吐、吐完再喝不成嗎?
「你如果喝撐了,可不可以讓一下,我已經等好久,快餓死了……」聲音的最後幾個字虛弱到被風一吹就散。
「餓?」他不是渴,是餓?跟她一樣?她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
「對,我好餓。」他皺著眉頭說。
莫海嵐這才仔細打量對面的男人──他還不算男人,太年輕了,膚色比她白,唇比她紅,頭髮也比她黑,好一個花美男。
「喝水會飽?」莫海嵐讓開了位子。
少年飛快一點頭,佔住了出水口,不要命地把清水往喉嚨灌。
那模樣像是暑假裡,小朋友上山抓蟋蟀,堵住蟲洞,大水一灌,蟲洞裡咕嚕咕嚕……就是這種聲音。
莫海嵐掩嘴輕笑。今天小公園來了一對喝水喝到飽的夥伴。
「喝吧,我看你能再喝多少水?順便請教一下,怎樣喝會飽?」
莫海嵐等了大概半小時,少年吐了口大氣,整個人癱在飲水機旁。
「不會吧,這樣就解決了?」莫海嵐太佩服少年喝水就會飽的特異功能了。「喂,你飽了?」
「飽?」少年拍拍肚子,一陣聲響,這是餓得慌的聲音。「光喝水怎麼可能會飽?」肚子越鼓,裡頭就越空虛啊!
「你不會沒錢吃飯吧?」難道她遇到一個流浪漢了。莫家的經濟狀況她清楚,是不能再濫發愛心了。她只能為他祈禱:阿彌陀佛,咱們各自保重。
「我有錢啊!」在莫海嵐走出他視線前,他即時喊道:「我只是不知道哪裡有東西吃,你可不可以介紹一下?」
「沒問題。」她飛一樣地來到他身邊。「相逢就是有緣,兄弟怎麼稱呼?」
「於捷。」
「莫海嵐。」她握住他的手,軟軟的,卻很有力,十指纖長,看起來沒做過粗活。「你是外地來的?來探親?觀光?還是偶然路過?」
「我剛從美國回來,現在住在──」於捷轉身,指著公園後頭那棟兩層的木造洋房。「那是我家的祖屋,我就住在那裡。」
「你家……那裡……」莫海嵐的臉色悄悄地由紅轉白再轉青。「鬼啊──」她轉身就跑。
「喂!」他拉住她的手。「大白天的,有可能出現鬼嗎?何況我有影子、有體溫。」再說世上也沒有像他這麼帥的鬼吧?
「對喔,大太陽的,鬼也會給曬得融化了。」她眨了眨眼,放鬆的同時,兩隻腳也軟了,癱坐在地,一半是被嚇的,一半是餓壞的。「你……怎麼會住鬼屋?」那裡很有名,電視節目常常去拍,還有大師說要去捉鬼,結果人卻瘋了。整個地區的住戶,沒人敢從那附近經過。
「誰告訴你那是鬼屋?」木造洋房是於家祖屋好不好?雖然於家移民很久,房子空了十幾年,但一直有請人隔三差五照料,屋況還不錯。
「鄰居的姊姊的朋友是做房屋仲介的,聽她說,那房子很邪門,仲介公司按照常例,接了案子,也準備了香燭拜地基主,可是到了現場,怎麼也點不著香,後來請師父去看,說是房子的主人移民了,但神主牌留在祖屋沒請走,現在要把祖屋賣掉,祖先不同意,就來鬧事。」
他臉上五條黑線。聽她說得頭頭是道,連屋主移民都知道,但是他們家沒想過賣祖屋啊!
「房子是我家的,我家人也確實移民了,但不到最後關頭,沒有人會賣掉祖產的。那些都是謠言。」難怪他覺得左鄰右舍怪怪的,他走哪兒,人群就散了,打招呼也沒人理,原來都以為他是鬼。
「那你是暑假回台灣觀光嘍?」
「我回來讀大學的。」其實他在美國已經申請了十二所學校,卻被父親一一駁回,兩父子明爭暗鬥大半年,他一氣之下跑回台灣。父親也很火,雖然怕獨子出意外,派了一組十二個保鑣暗中保護他,但保鑣只負責匯報各項需注意事件,他想要命令他們,要經過父親同意。現在父親還在氣頭上,怎麼可能幫助他?父親還指望他吃不了苦,爬回家求饒呢!所以他在台灣的這段日子到處碰壁。不過父親也不會氣太久啦,他有恃無恐,畢竟,他是獨子嘛!
她的頭點到一半,跳起來。「你……不是國中生?」
「我哪裡像國中生?」
「從頭到腳都像。」
「我十八歲了。」
「長得像十三、四歲。」雖然身形頗高,大概有一百八十,但生得一張很古典的娃娃臉,黑眉修長,淡雅有致,一雙鳳眼微微上挑,鼻樑挺直,雙唇紅潤……簡單地說,於捷很漂亮。如果他沒有喉結,身材又不是那麼高,她會以為他是女孩。
他握拳,忿忿磨牙,轉身走人。不跟小妹妹計較,免得別人說他以大欺小。
啊,不會這麼小心眼吧?一句話說錯就不理人。
「於大哥……」她可憐兮兮地拉住他,一個人在外頭晃,尤其又餓著肚子,真是又累又無聊,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難友,怎麼捨得輕易讓他離開?「對不起,我說錯了,你不是國中生,是大學生,別跟我生氣好不好?」
於捷一副吃到蒼蠅的樣子,好不鬱悶。
他從美國到台灣一個星期,還融不進這座小島的生活,想找鄰居哈啦兩句,人家避之唯恐不及,只好自己買份地圖到處晃,一邊認路、找車站、記餐廳。可惜成效不彰。
遇到莫海嵐是緣分。他吃膩了便利商店的便當,又不知上哪兒找東西吃,遠遠看見公園的飲水機,就想過來喝到飽頂個半天,沒想到,她這個小妹妹也是來喝到飽的。
可惜,這兩個人碰在一起,喝得兩個人肚子都快脹破了,還是咕嚕咕嚕地喊餓。
但他想,這不是普通的緣分,說不定她就是他在台灣的貴人,因此他第一個念頭就是跟她做朋友,請她帶他認識週遭環境。
當然,一切的前提是,她不會取笑或輕視他的長相。而她犯規了。
於捷睨她一眼,視線下移,一路滑到被她拉住的手腕。跟個小女生耍脾氣,未免少了風度。
但她看他的樣子實在是讓他很不爽,他從小就自卑這張臉生得不夠有英氣,但自己心裡想想沒關係,讓別人點出來就很糗。
撐著,男子漢大丈夫,讓一個小女孩嘲笑,顏面已丟,裡子不能再失。
「『小妹妹』,如果沒有其他事,請放開我,我要回家了。」小妹妹那三個字咬字特別清楚。
「於大哥……」
「我要回家了。」抬頭挺胸縮小腹,男子漢的氣勢一定要有。
「嗚……」她眼睛一擠,鼻子一吸,兩滴眼淚掉下來。
於捷投降。
於捷和莫海嵐扛著大包小包的東西來到他家。
他有錢,卻不知道上哪兒買東西,剛巧她口袋空空、肚子空空,乾脆跟他去一趟超市,又去黃昏市場逛一圈,什麼生活必需品、魚肉蔬菜、牛奶雞蛋,全都買齊了。她還帶他認識附近的公車站牌。
他掏鑰匙,轉開雕花大門的鎖,鐵門一開,她看得下巴掉下來。
「你家?!」
「剛才不是說過了?」
她探頭望一眼木造洋房,東方的掛燈配上西式建築,很有上海灘的味道,再來一台留聲機,放黑膠唱片,播一首「夜上海」,完全可以拿來拍戲了。
「有沒有人借過你家拍電影?」
「有。但我爸沒答應。」他彎腰,拎起大袋子進門。
「什麼戲?」她也提著一隻袋子跟在他身後。
他悶了半天,吐出幾個字。「殭屍先生。」
瞭解,難怪這裡會有鬧鬼的傳言。英雄所見略同,一見到這屋子,直覺想到的就是鬼啊、殭屍一類的。
「其實這房子蓋得很漂亮,三、五十年前,沒有一定的家產蓋不起來。你家很有錢吧?」
「多少家產才算有錢?」
「嗯……」她歪著頭想半天,其實也不太清楚。「能隨時掏出個千百萬現金吧?」
他算一下自己的存款,不太夠,加上他爸的就有,但他現在已經被踢出家門,於家的錢他無法動用,所以嚴格算起來……
「小康,稱不上富裕。」
「小康也不錯。」比她家好,她家是清貧。
看她突然鬱鬱寡歡的,他安慰道:「錢也不是萬能,日子過得去就成。」
「沒窮過的人總是這麼說。」在她看來,越不把錢掛在嘴邊的人,越不能挨窮。
「你家很窮嗎?」
「沒看我午飯都要去公園喝水喝到飽嗎?」
「別忘了,在公園喝水的不止你一個。」
「你那叫自找苦吃。便利商店什麼都有,不想吃飯,還有泡麵,偏要去喝水,怪誰?」
「那你試試三餐吃便利商店,吃一星期就知道是什麼滋味了。」現在他看到便利商店都繞路走,想吐。
「什麼滋味都勝過白開水的味道。」她幫忙把東西拎進廚房,朝地上一擱,渾身沒力,軟趴趴地靠著牆壁。「再難吃的東西,起碼填得飽肚子,不像水,喝再多,光是肚子鼓起來,手腳還是沒力。」餓啊∼∼餓到極點,四肢都在發抖。
「喂,你不會告訴我,你餓得沒力氣下廚吧?是你叫我買菜,說你會做飯的,現在東西都買了,你不煮,我也不知道怎麼把這些魚肉蔬菜弄熟。」
「這種糟蹋食物的事我可不敢做,會被雷劈的。」她甩甩手。「叫你買菜,我當然會做飯,不過……你真的敢吃我做的東西?」
「你要在我的菜裡放老鼠藥嗎?」
「誰會這麼無聊?」
「那有什麼不敢吃的?」
「我未成年。」
「你想說什麼?」再敢取笑他的臉,他就拿掃把轟出去。
「未成年就是小孩子,有人說……那個……吃小孩子做的東西會拉肚子。」那是她叔叔、姑姑們說的,堅決反對她下廚,一定要大嫂──也就是她媽親手料理一日三餐。
其實她有幫母親煮過飯,當然是私底下偷偷煮,大家吃了也沒事,但一說破就完了,全家人搶著跑廁所,說她菜洗得不乾淨。從此她不再光明正大做家事,吃力又不討好,何苦呢?暗地裡偷偷做,還能在叔叔的飯碗裡吐兩口口水。
「國中生不小了,在美國,你這個年紀時,我已經在打工賺學費了。」
看來他家就算有錢,也是有個限度,國中就要打工也挺辛苦的。
唉,她到現在還不知道打工的滋味。寒暑假時她有去找過工作,想賺點錢幫忙貼補家用,但沒公司願意僱用她,說是違法童工。
「我還以為不得僱用童工是全世界都一樣,想不到美國例外。唉,如果我住美國就好了。」可以早早獨立,不用待在家裡看人臉色,多幸福?
「喂,只是幫鄰居除草、帶小朋友、跑跑腿……不用扣上童工這麼大一頂帽子吧?」
「耶,你不是在公司或商店裡打工?」
「誰敢請啊?除非想吃官司。」
「那你光靠除草、帶小朋友、幫忙跑腿買東西就有錢賺?一個月能賺多少?」
「勤勞一點,一個月一千多美金有吧!」
「那也有三千多台幣耶!」她兩眼突然亮起來。「喂,商量一件事好不好?」
「只要是不犯法的就好。」他被她瞧得背脊發涼。奇怪,台灣的小女生都這麼古靈精怪的嗎?嚴格說來,她也不算小了,國中生就有一百六十五公分的身高,身形玲瓏窈窕,應該還有發展空間。
這是個還沒長大的小美人,不過性子很奇怪,有時粗魯、有時斯文,上一秒還在沮喪,下一刻就生氣勃發,伶牙俐齒,很會算帳,將女人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把戲使得很靈活,再過六、七年,說不定就是個顛倒眾生的大美人了。
「不知道哪個倒楣的傢伙將來娶了她,要煩惱一輩子。」他心裡想。
莫海嵐揪住他的衣服,兩排扇子似的睫毛扇動著。
「於大哥。」
「別……」他顫抖了下。「有事就直說,不要用這種眼神看我。」
「我怎麼看你了?」
「你知道母螳螂嗎?母螳螂勾引了公螳螂,好事辦完,轉過身就一口咬掉公螳螂的腦袋。」
她不說話,只是笑,笑得他全身汗毛起立敬禮。
「對不起,我錯了,你絕對不是母螳螂。」大男人怎麼可以跟一個小女孩計較?要反省自己、勇於認錯。
「我當然不是母螳螂,我是莫海嵐!但於大哥的說法實在太傷我的心了,嗚嗚嗚……」眼睛一眨,淚珠就滾滾而下。
她不去演戲真是太可惜了。但他真的怕人哭,尤其是小女孩哭。「是,我犯了大錯,你說吧,該怎麼罰,我沒有第二句話。」
「你請我吧。」真神奇,她的淚像水龍頭,說開就開,說關就關。「我的工資很低的,一個月三千就好,包你三餐加打掃屋子內外。」
「打掃就不必了,這房子有專門人員保養。你就負責三餐,還是每個月三千怎麼樣?」
「沒問題。」
「那就開工吧!我快餓死了。」
「我先給你煮碗麵墊墊胃。」她一邊說,一邊翻找袋子裡的麵條和蔬菜。她其實也餓得慌,手腳都快沒力了。
「不如晚餐就吃麵吧!多煮一點,你一起吃。」他又多拿了兩包面出來。
真幸福,她遇上一個大方的老闆,看來以後都不必為三餐煩惱了。
「煮兩包就夠了,我頂多吃半包。」她留下兩包麵條,其他的東西讓他分門別類放好。
「對了。」他從她手中拿過一把蔥。「我不吃蔥。」
「那你幹麼買?」
「是攤子的老闆送的。」在美國,哪裡有買菜送蔥姜蒜這種事?剛剛對方塞進袋子時,他也嚇了一跳。「不然等會兒你帶回家,別浪費了。」
「我也想。」但她帶回家以後,怎麼跟叔叔、姑姑們交代?說人家送的,他們會打破沙鍋問到底,那個「人家」是誰?說是撿來的,以後他們會要她每天「撿」一堆回家。都是一些非常麻煩的親戚,她盡可能地不與他們多糾纏。
「那先留著吧!」他又從她手裡拿走一包金針菇。「這是你買的,你說便宜,不買可惜,但我不吃。」
她有種不太好的預感。「除了蔥和金針菇之外,還有什麼是你不吃的?」
「番茄、青椒、菜心、苦瓜、牛肉、花枝、螃蟹、蝦子──」
「等等,還是說你願意吃的吧!」
「豬肉、雞蛋、牛奶、大白菜、魚我都可以,水果也不挑。我其實很好養的。」
「你這樣還叫好養?你根本是偏食過了頭!你知不知道每種食物都有不同的營養 」
「所以偏食對身體不好。這些東西我都會背了,問題是,什麼營養是不能被取代的?維生素A還是鈣、鐵、銅、葉酸?那些不能由食物吸收的營養,一顆綜合維他命就搞定了。人生不過百年,何苦虐待自己的腸胃,去吃那些噁心的東西?」
「那你怎麼不乾脆吃維他命過日子就好,健康又方便。」
「如果我已經七老八十,半隻腳踏進棺材裡,我會接受吃藥丸過日子的建議。但我現在正年輕,至少要好好享受幾年,再過那種『超級健康』的生活。」
「你說要享受,但是你自己看,買回來的菜裡有三分之一是你不吃的,要怎麼煮飯啊?」
「一樣啊。沒有蔥,香菜也不錯,都是為了增加香氣,不然隔壁的小院落裡種了一排薄荷、丁香、辣椒、九層塔,你想要什麼自己摘,保證都是最新鮮的。」
她突然笑得很邪惡。「也就是說,除了蔥,你接受所有的香草類植物?」
「應該是吧!」記憶中,他是不挑這個……迷迭香羊排就不錯,配上薄荷醬,他一個人可以吃完十盎司的肉,再加上一大客冰淇淋。
「那好,晚上就吃綜合涼面。」
「喂……」心有點慌,感覺她會弄出很恐怖的東西給他吃。「那個……」
「哪個?你有話就趕快說完,趕快出去,不要妨礙我煮飯。」
「喔。」他往外踏出一步,又磨磨蹭蹭地回來。「那個……海嵐,反正我閒著也是閒著,不如在這裡幫你。」
「隨便。」她指使他看著湯鍋。「水一滾,你就把麵條放下去。記得,要小心地用筷子將麵條撥開。等麵條煮好了,準備一盆冰水讓麵條過涼,這樣麵條才會Q。」
「我知道了。」他接過麵條、煮麵的筷子、網子等一大堆東西,跑到另一個流理台上工作起來。不愧是大少爺,沒下廚經驗,一下鍋子掉了、一下筷子掉了,弄得手忙腳亂。
莫海嵐趁他忙亂沒時間注意她的時候,迅速料理配菜。
於捷不吃蔥、姜、蒜、花枝、螃蟹……開什麼玩笑?如果照他的菜單做飯,大概每天三餐都是一樣的,那吃飯還有什麼意思?
她要挑戰,握緊手中的蔥。「就從你開始。」
一般不喜歡吃蔥的,是不愛那股味道,可是以熱油爆香的蔥就不同,會帶著一股油香,尤其是豬油爆香的蔥,香氣更濃郁了。
她把青蔥弄成細絲,用豬油炸得又酥又香,然後切成段;花枝打成漿,加一點鹽巴、薑末,就是最新鮮的花枝丸。
鍋裡放水,開火,先把大白菜放下去,接著是豬油炸過的青蔥、切成一小段一小段的金針菇、花枝丸,最後加上一罐韓式泡菜。
大火快煮,務必在湯汁收干前一刻關火。
這時,於捷已經煮好面,只等著她的醬汁完成,就可以飽餐一頓。
「OK!」她端著香氣四溢的鍋子來到飯廳。
「可以吃了嗎?」他興高采烈地問。
他做事仔細,麵條煮好後,分成一小團一小團放在冰塊上冷凍。不過……
「我的醬汁才剛好,放著涼一下。」
「吃著吃著就涼了。」他把鍋蓋打開,醬汁香辣的味道嗆得胃口都開了。「我先吃一口──唔,又冰又辣……過癮。你也吃啊!」
他好像沒發現她那些小動作,所以說,偏食這種行為不是改不掉,只是有沒有用對方法而已。至於他,既然請她掌廚,那些會妨礙工作的不良惡習,最好早早改了。就算他不改,她也會想辦法幫他改的,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