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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討論] 同性結婚真的不可?

I think b&b is ok!
if BL cannot get marry,I think it is unfair!
Also,a lot of place allow b&b get marry!
Original,hk people is withstand BL!
I hope that HK native can accept BL in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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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變性成女的話-Q-
我想應該是女吧@_@?
haha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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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同性或异性,反正我觉得只要是想在一起or真心爱着对方,都可以结婚,管他是bl or gl ,只是不知社会能否这样做,我也试问过我妈了,她说:gl 还让人比较能接受,因为女孩子都是有多一点的亲密动作,但如果男生是这样子的话,我很难接受。(家人都不知道我是腐女)
我想不论别人怎麽做,都有他自己的看法,旁人不宜多做评论,自己喜欢就好,古语都有说:人生短覱,所以开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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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國家是可以的吧
我覺得只要有愛就好了
為什麼要分性別呢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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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艾。 於 2010-8-10 14:15 發表
我覺得男男結婚也沒問題..
是香港報導的吧!
誰說一定要男女呢.
唉.有些國家也可以拉...
我同意!我記得老師說在美國有些城是開放同性結婚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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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很多人都已經接受同性結婚,但為甚麼香港就不可以?
反正他們結婚又不關他們的事,幹嘛要妨礙他人?
他們沒聽過妨礙他人的相愛會被豬踢死的嗎!!
甚麼是對、甚麼是錯?
我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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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這種議題真要吵起來ㄉ話...
真ㄉ是沒完沒了...

對於這個世界而言(以刻板印象來說)
男配女可算是天經地義...
在老一輩的觀感來說...
同性戀是不可取的,不是因為別的...
就因為同性之間不該有著超過朋友的情誼...
其實也不能怪他們...
畢竟他們以前被教導的就是這種想法...
要他們接受同性戀,倒不如拿槍斃了他們還快...
男為陽,女為陰,唯有陰陽融合,才能孕育下一代...
這就是老一輩的觀點...

社會的變遷與思想的進步讓以前的「不允許」變成了現在的「可接受」...
同性戀從以往的偷偷摸摸變成現在的光明正大...
老實說,我很欣慰也很感概...
以往的社會輿論拆散了許多同性情侶...
如今社會大眾可以很自然的接受同性戀(大部分)...
其實也不必再爭論些什麼...
當一個人真心愛上一個人時...
給予祝福那就夠了...是男是女...
那是其次,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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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男在一起,不一定要變性,兩人再一起開心就可以,我可以接受同性走在一起,
我覺得沒問題,沒必要理會別人怎看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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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在一起, 男男也好, 男女也好.. 結不結婚我覺得不是很大問題。
況且去婚姻註冊處不過是為了拿一張結婚証明書罷了~
不拿結婚証明也罷,!~
大可以自己舉辦結婚典禮!~找第三者證明他們已成為夫婦!(夫夫?!)
以前的老一輩很多都沒有結婚書, 只是簡單擺婚宴而已..
他們還不是一樣白頭到老~~
花這麼多唇舌跟迂腐的政府或人討論,都是白費的。
自己認為對的, 即可別人不認同, 也可以用自己方式, 去解決..其實根本不需要其他的認同去釐定對或不對....
所有事情也沒有真正的對錯, 很多時都是在於自己怎麼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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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多數人仍然很迂腐, 肓目跟隨固有觀念,
不懂變通, 食古不化,

而我們是明理的人,這些人是不會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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