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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文藝] 不只是朋友 by 橘子

不只是朋友 by 橘子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雷倩倩 您是第1362個瀏覽者



作者:橘子
出版社:春天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朋友三部曲,橘子繼《只是好朋友?!》之後,2010全新純愛作品:《不只是朋友。》

  

「這不是一個悲傷的故事,它甚至有點賤賤的好笑,我不太覺得看完這個故事會讓任何人掉下眼淚,除非,它觸碰到了你/妳人生中確實發生過的故事。」——橘子

  
我選擇了愛情,她選擇了友情,
  
差別只在於:我是在演戲,而她是來真的。
  
我能演多久?
  
得愛且愛,認了吧?

  

多麼希望 對妳而言 我不只是朋友
  
多麼明白 對我而言 妳不只是愛情
  
能不能夠 我們之間 不只是朋友? 

  
感情從來就不聽理智的話。

  

你的賞味期限只有三個月,
  
而我給自己的期限則只剩下三個月
  
我越來越害怕這會變成是延長賽,over time ,
  
因為人是會不甘心的,我知道,
  
而這正是絕大多數人在感情裡越輸越慘的原因:不甘心。
  
我越想越害怕,害怕我會變成自己以前瞧不起的那種人,
  
愛情賭徒,不甘心。
  
這一陣子尤其是這樣,這感覺尤其今天特別強烈。
  
會不會其實我該提早認輸,放自己一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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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故事完成三分之二左右的時候,我突然湧起這樣的感觸:我就要失去它了,這本好久不見的幸福純愛作品:不只是朋友。 而這真的是很神經,今年已經是我寫作邁入第十年了,早已經習慣開啟一個故事,然後完成它,最後把交出去,經由出版社、印刷廠以及通路之後,呈現在所有買下它的你們手中。早已經習慣了的過程,卻在故事完成三分之二左右的時候,突然湧起這樣的感觸,這故事就快要不再完全屬於我了,我和它不再是那麼的緊密相連:它依賴我完成,我為了它而存在,在完全私密的寫作過程當中,我們如此緊密依存,直到完稿,把故事交出。

  告別。




  我想起張惠菁在《告別》這本書裡寫下的文字: 有時候我會寫到我身邊的一些人。他們活著,吸收這個城市的廢氣,對我笑,跟我吵架,轉身離開,變成我不認識的人。 總是要在一段時間之後,我才明白。當初寫他們,就已經開始對他們告別。




  我總是會寫到身邊的人,認識的,只有一面之緣的,甚至只是聽到的轉述,然而再明白不過的是:我寫的,也不真正是他們,而是我想像中的人物,為了虛構的故事所存在的產物。我想起有幾年的時間,我甚至常常因此十分不悅,甚至很困擾究竟該如何解釋,才能讓對方真明白、他/她真的真的並不存在於我的故事裡、更不是我筆下的人物,他們是存在於他們自己的人生裡、而非我的故事裡。 後來我慢慢調適,最後,我放棄了解釋。



  然而,這本書的出現以及產生,確實是得感謝我的國中同學,還有facebook。當我們在fb重遇之後,這本書就這麼躍出我的指間、取代原本我想寫的故事,原本已經寫好三個章節的故事,就因此而作廢。不過,還是請讓我再廢話一次:這是個虛構的故事,存在著虛構的人物。



  而最後我想說的是:這不是一個悲傷的故事,它甚至有點賤賤的好笑,我不太覺得看完這個故事會讓任何人掉下眼淚,除非,它觸碰到了你/妳人生中確實發生過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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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1


不只是朋友



喜歡一個女生卻又不知道該怎麼告白,尤其擔心告白失敗會很沒有面子、自尊受創的話,假裝要幫她介紹男朋友、絕絕對對是個好主意;一來可以藉此知道她喜歡的男生類型會不會剛好就是我自己,二來則不管她喜歡的男生類型是不是剛好就是我自己、都要故意介紹一個(或許兩個)很弱的男生讓她打槍,如此才能在眼她眼顯得自己很優然後大加分;所以,當然,不能把交情太好的哥兒們介紹過去當這槍下魂,畢竟再怎麼重色輕友心眼壞也該有個限度的、我的意思是。




所以這會兒我就這麼試著問小艾:
「喂!劉艾波,我幫妳介紹男朋友要不要?」
『喔,我看你八成是愛上我了,不如就這樣,你直接介紹你自己來當我男朋友好了。』
如果小艾是這麼直接回答的話、那就太美妙了,只可惜認識小艾的這一陣子以來,我發現到她雖然外表甜美開朗但個性卻硬是難搞難纏,這麼說心儀的女生實在很不應該,不過劉艾波這個女的確實就是這麼一回事沒錯。
果真,帶著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甜美笑容,小艾愉快的說:
『喔,好啊。』然後,你看,馬上:『可是我有香港腳耶。』
「拜託喔,我是跟妳說真的啦。」
『真的啊,不信你看!』
踢掉高跟鞋,也不管這店裡還有其他客人正在坐著吃東西喝啤酒,小艾就這麼把腳丫子湊到我臉上,然後彷彿這才是重點似的得逞了哈哈大笑。
真是夠了。
『為什麼泡泡我不過去撒泡尿回來,畫面就變得這麼奇怪?』
『何銘彥說要幫我介紹男朋友。』終於肯把腳收回高跟鞋裡,小艾告狀似的說。
「然後你老妹就抬起腳來親我的鼻子,誰可以解釋這中間我有漏掉什麼嗎?」把杯子裡的啤酒喝乾,我沒好氣的接話。
『死心吧你、何同學。』
在泡泡說這句話的同時,我的心臟也幾乎就要狂奔衝上扁朓腺了!他看出來了嗎?該死!而小艾也看出來了嗎?早就?該死該死!而且他們兄妹倆還在私底下討論過了嗎?討論我明明暗戀小艾而且還瞥的要命但卻硬是每次每次都不敢告白還假意要幫她介紹男朋友而且還都是淨找替死鬼炮灰?該死該死該死!

回過神來,泡泡正在說:
『都跟你講幾次了、何同學,我妹她啊、根本就對談戀愛興趣缺缺,乾脆幫我介紹男朋友吧!』
「泡泡、你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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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要這樣?口氣差真多。』梳了梳俏俏的長睫毛,泡泡一點想要閉嘴的意思也沒有的哇啦啦說:『泡泡我啊,就喜歡笑起來酒渦很深然後胸肌大塊的男生,或者是有錢的品味老gay可以喔。』

「你閉嘴、泡泡!」

『重點是年紀不可以比我們小太多喔,不然撒起嬌來會好奇怪的,我說人啊、為什麼想談戀愛,無非就是想要能夠有個可以盡情撒嬌的對象嘛,呵∼∼』

「呵個屁,閉嘴!」

沒完沒了、真的是,不理他、我乾脆結束這話題:

『你們要走了嗎?還是再來一杯?』

『再來一杯!』

這對兄妹異口同聲的說。



第二杯蜂蜜啤酒上桌。

從去年的某個星期日下午,我們三個人第一次坐在這裡開始,這習慣好像就這麼無需言說的成型了:每個星期日下午三點鐘,我們三個人就會坐在這裡分享兩盤炸薯條以及各自喝掉兩杯500c.c的蜂蜜啤酒還有瞎聊些不經大腦思考的亂糟糟的沒營養廢話、好淨化彼此的心靈,彿彷如此一來才能夠有繼續把下一星期過掉的動力;沒有一天例外,打從我們三個人第一次坐在這裡喝啤酒、吃薯條、瞎聊天開始的那個宿命似的星期日下午開始,沒有一個星期日的下午、我們不是一起坐在這裡渡過的。

有夠奇怪的友情,每次想起這我們三個人的星期日下午時,我總是沒辦法不這麼想。



我和泡泡是高中同學,不過我很懷疑我們高中三年到底有沒有跟彼此說過一句話。我始終記得開學第一天在班上看到泡泡這傢伙時,心底就立刻有種『此人非我族群並且敬而遠之為妙』的意識感,泡泡這傢伙從高中開始就長得太漂亮而且打扮太時髦尤其作風太騷包,他外表明明可以是偶像劇裡那些迷死一缸子女生的花型男,但他一開口說話卻偏偏要像個諧星,這種男生在女孩子堆裡絕絕對對是個會導致戀愛市場嚴重失衡的殺無赦,但天見我憐的是泡泡喜歡的反正也不是女生而是男生,而且他很騷包,我知道我已經提過了但我就是忍不住要再提一次。

這個騷包泡。

當我們每個人都還在乖乖擠公車上下學的時代,這傢伙就開始風騷的開車來上課然後再開車到髮廊打工當洗頭弟。

當時班上有同學忍不住好奇問他為什麼要開車上下學、難道不怕被警察逮嗎?結果這傢伙直接了當的就回答:

『泡泡我啊,就是物色到每天經過的十字路口有個交通警察帥到爆!所以才故意每天無照駕駛經過他,看能不能哪天被他逮個正著還逮出個火花來,哈!』

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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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至於我們的班導師關心的則是為什麼他每天晚上都要到髮廊去打工是不是家裡沒有錢可是看起來明明就不是反正重點是這樣怎麼準備考大學呢?結果這傢伙當時是這麼個回答:

『因為我家阿爸不允許我讀美髮科,可是泡泡我啊又真的好想也只想當髮型設計師,所以沒辦法就只好折中這麼著了:十八歲以前歸他管,十八歲以後泡泡我就要好好做自己了。』

發現沒有?我真的很受不了他老是在話裡夾雜著泡泡我啊泡泡泡泡!

非我族群,敬而遠之,高中三年,沒說過話。



而後來之所以會和非我族群敬而遠之的泡泡我重新聯絡上而且還變成是朋友,完完全全、有夠單純的只是因為小艾,或者就這麼坦白的直接說是:男性荷爾蒙。

阿逵的男性荷爾蒙,一開始是。

事情是這樣的,有天阿逵突然虛偽的約我去吃西堤而且還是他要請客,因為已經認識這傢伙三年有了,所以當牛排吃完一撒下,不等他說、我就自己問了:

「好啦、說吧,這次你又要我幫你追哪個妹?」

『你有個高中同學叫作泡泡--』

阿逵話沒說完,我就爆笑開來:

「他是長的很漂亮沒錯,不過泡泡是男的啦、白痴喔!」

『我知道啦,』阿逵心虛的更正:『我後來知道了啦。』

然後阿逵就說啦,有天他不但是無聊到發慌並且還沒來由的深深感覺到如果再交不到女朋友他就會死,於是他老子就這麼一個個的逛起每個人的facebook,接著還嫌不夠的逛起每個人的好友名單,並且還是嫌不夠的再逛起這些好友名單的好友名單……如此這般,沒完沒了。

「沒完沒了,」打斷他,我說:「就是這麼沒有隱私,所以我後來都不上了,我看總有一天要把這帳號刪掉才行。」

『萬萬不可啊!』

「此話怎麼說?」



此話這麼說:

就是在這麼漫無目的的逛啊逛的時候,這一直交不到女朋友而且那天突然深深覺得如果再交不到女朋友他就會死掉的色胚阿逵突然被個帳號給吸引了目光,而此人恰恰好就是我好友名單裡的朋友的好友名單的泡泡。

『我承認一開始以為泡泡是女的,而且是正妹。』趕在我開口海虧他之前,阿逵快快的又說:『反正我就是停了下來逛他的facebook,然後在相簿裡發現到oh gad的!』

「什麼東西oh gad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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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他妹妹oh gad的。』

「我沒看過他妹妹,而且我跟他不熟,」再說照片又不準。「再說照片又不準。」

『所以我才更看要看看她本人是不是像照片那樣正啊!』

「如果本人只是夢一場咧?」

『那我也認了。』

「真感人。」想了想,我打鐵趁熱的假裝順道這麼提:「你期中報告寫了沒?」

『你真的是很賤。』把剛送上的冰咖啡一口喝了乾,阿逵壯士斷腕的說:『幫我牽個線然後見到面,報告幫你寫。』

「成交。」

看吧,男人為了荷爾蒙所願意做出的努力是很感人的。



結果比我想像中的還要簡單,簡單到簡直無以復加的程度。

我重新登入facebook發出加入泡泡好友的邀請,他接受了;我寫了封信簡短敘舊,他回信了,還開開心心的寫道他現在已經是設計師了,只花了兩年半的時間就出師了喲,是不是很厲害啊?信裡泡泡這麼表示著,高中三年對他的記憶也因為這句--只花兩年半的時間就出師了喲,是不是很厲害啊--而重新鮮明了起來,鮮明到簡直他媽的。

接著我再回信先恭禧他,還模仿他的語氣也外帶一句:你真的好厲害喲!然後直接說明有個朋友很想認識他妹妹,最後附上阿逵的連結,而這次泡泡回信的比較快,非常快,而且這次的回信也省去了寒喧問候和所有的一切,只直接了當的寫道:照片看不太清楚,不過這位阿逵同學的胸肌大塊嗎?

我當下認定泡泡應該是在開玩笑鬧著玩,所以我也這麼回信啦:胸肌是沒有仔細看過,不過每次打籃球的時候都會被阿逵的二頭肌撞到下巴有夠痛。

而,這是泡泡的回信:

我們見面吧,要約在有啤酒的地方喲,因為我妹不愛出門,只有啤酒才能讓她出動。

所以,這就是我對小艾的第一印象:喜歡大胸肌的女酒鬼,要命!

要命的兄妹檔。



要命的錯。

後來我才知道,確實小艾是真的只有啤酒的場合才肯出門赴約,但前提是還得有她哥哥同行才可以,啤酒和泡泡,缺一就不可。

然後我還知道,那天被小艾狠狠電到的,不只是阿逵,還有我自己。

並且我也知道,關於胸肌還有二頭肌,根本就是泡泡替他自己問的。

同時我們知道,不到一杯啤酒的時間,阿逵就被直接了當的打槍了。

『你不是我的菜,但還是謝謝你的愛。』

面對阿逵殷勤的告白,小艾的回答是這樣,就這樣。

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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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男廁裡,隔著一個小便斗,泡泡語帶埋怨的秋後這麼算著帳:

『何同學,傳說中的二頭肌咧?』

巧妙的挪了個角度好儘量不讓泡泡瞥到我的命根子,我學小艾的直接了當,說:

「騙你的,怎麼樣,哈∼∼」

『無恥。』泡泡說,『我記得你高中的時候是沒有這麼賤的。』

「說真的,二頭肌是你的要求還是你妹的?」

『泡泡我的,怎麼樣,哈∼∼』

「我倒是記得你在高中的時候就很賤。」

『隨你怎麼說。』

「我們高中三年有說過一句話嗎?」

『沒有。』

「不過沒想到我們居然滿處得來的嘛。」

『嗯。』

「嗯。」

同時抖了抖,然後拉拉鍊,移位到洗頭檯前面,我再問他:

「那,下次還可以再一起喝啤酒嗎?大設計師。」

還好我補了最後那四個字,因為眼前這大設計師立刻就從搖頭變成點頭:

『我看難喲。』

「為啥難喲?」

『小艾她啊,不會和對她有意思的男生當朋友的,徹底封鎖都來不及了,還一起喝啤酒咧。』

「為什麼?」

『那太麻煩了,她會這樣說。』



那就只好對不起阿逵了,我當下立刻這麼決定,畢竟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孫子兵法還什麼的不就這麼告訴過我們了嗎?尤其又是這麼一場荷爾蒙戰爭。

於是我提議:

「但我們還是可以一起出來喝個啤酒什麼的。」

『好啊,不過泡泡我只有星期日休假喔。』

「沒問題。」我說,並且為了明確指出這裡的我們指的是包含有小艾的我們而且不再被泡泡二連陰,於是我好誠心誠意的補了這麼一句:「不過為了防止別人以為我們是一對、因而妨礙到你被搭訕,所以找小艾一起來吧?嗯?」

『少以為我不知道你這賊小子腦子裡打的什麼鬼主意。』

本來我以為泡泡會這麼說,但是還好他沒有,泡泡只是把這話想了想,然後說:

『這倒是,多帶小艾出來走走也好。』


還好。

還好那天和泡泡一起去上廁所的人是我,還好那天在小便斗旁邊這麼問了泡泡,還好。

所以現在,我坐在這裡,喝著啤酒吃著薯條,望著坐在我對面的小艾,明明愛她很愛她愛到身體都痛了,但卻只能假裝自己對她一點意思也沒有,假裝。

假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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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子又出新書了,是說她出書的速度還真是快呢.

這也讓喜歡她的讀者不用等太久......

每次看橘子的書...都會讓我又笑又有點想哭....

她總是能用不經意的方式把內心無法語言的部份表現出來......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找來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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