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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趣聞] 醒後「菊花」疼痛, 男遭迷姦洗劫

醒後「菊花」疼痛, 男遭迷姦洗劫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rance 您是第2147個瀏覽者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位剛退伍的25歲男子,上(9)月因急著謀職,在網路聊天室與有意「幫忙介紹」工作的網友,相約在台北縣淡水住處見面,結果卻在喝下對方帶來的啤酒之後昏迷,醒來發現家裡被洗劫,且疑遭下藥迷姦失身,警方21日逮捕陳姓嫌犯,但他供稱是雙方自願合意性交。

被害人以「找工作」為暱稱,在網路聊天室探詢賺錢機會,因而和陳姓嫌犯搭上線,陳嫌謊稱要介紹工作,帶著啤酒到男大學生住處聊天,卻在啤酒內摻 藥,將被害人迷昏後,再進行性侵,臨走前還搜刮家中財物、手機、DV等。

受害人清醒後,發覺自己「小菊花」相當疼痛,而且家中財物被洗劫,於是前往醫院驗傷並報警。警方表示,陳嫌平常在路邊擺攤賣飲料,深夜就上網路聊天室尋找獵物,剛好被害人以「找工作」為暱稱,嫌犯謊稱可以幫忙介紹工作,相約到其住處討論,再以酒量等於工作量為由,慫恿被害人喝下已摻入管制用藥「舒樂安定」的啤酒。

不過,嫌犯辯稱和被害人是相約自願合意性交,但警方仍將他移送法辦。據了解,被害人向警方表示,其實雙方相談甚歡,已有做愛意願,但對方竟然將他迷昏,所以一定要控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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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被害人向警方表示,其實雙方相談甚歡,已有做愛意願]....
自願@0@.....''迷姦便可...但又偷竊...又罪加一等- -''
各位要好好遵守版規喔~
要不我就要代替月亮懲罰你!!(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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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有意願   
何必還下迷藥又洗劫財務
根本從頭到尾 心懷不軌吧
愛 從來都不是讓人肆意妄為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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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命之自己有意院還迷間∼

罵界是一定有問題咩∼
吾願用十年,換你一生天真無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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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我真笑左
不過他自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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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的重點就是最後一句壓XD
如果沒有迷姦+洗劫
未來可能還會又更進一步發展吧XDD
幻想中的星星如同夢境般優美~~~叫我"幻星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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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可是被迷姦後要控性侵 怎麼說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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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世界真係男女都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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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句我笑了XDD

那個犯人真傻
對方都有意思了還給他下藥
被害人自己說出來還真可愛

不過大家見網友還是要注意安全啦~
雖然我是阿慢
但是我不會慢過蝸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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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因為比人偷野仲要走佬所以先嬲到要控告…
原本有意願既話就算比人迷暈應該問題唔大先係…
非骸綱不愛!骸と綱吉が大好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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