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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HP)瑞德羅特》作者:多木木多【完結】

第 10 章 ...
  唐吉訶德•溫多斯是一個男巫。他任職於魔法部的魔法事故和災害司,負責處理由魔法和巫師引起的重大事故。
  去年夏天,在小漢格頓發生了一起殘忍的謀殺案,一家三口和一位客人當場慘死。麻瓜的員警對此束手無策,而溫多斯卻從這裡發現了巫師的身影。
  很明顯那些沒有任何傷口的屍體是由三大不可饒恕咒中的阿瓦達索命咒造成的。
  有一個巫師,犯下了殺害麻瓜的重罪。
  溫多斯是調查此事的其中一位巫師,他們有一個簡直是完美無缺的嫌疑人,毫無疑問,這件殺人案是他做的。
  這個人叫莫芬•岡特,他有著家族遺傳的瘋狂,他們一家子都是瘋子,包括已經去世的他的父親馬沃羅•岡特。他和他的父親曾經因為攻擊麻瓜而被捕,那個麻瓜正是被謀殺的一家人中的兒子。
  所以,這就是一個瘋子在某一天的夏夜裡,突然決定去報復那個害他和他的父親被關到阿茲卡班的麻瓜一家,他用他的魔杖殺了他們。
  莫芬•岡特被逮捕後,這件謀殺案就宣告破案了。可是溫多斯覺得仍有幾個疑點沒有找到答案,他想起在這次案件中唯一一個受到攻擊卻平安無事的麻瓜女孩,她是那個到裡德爾家做客的小姐的女僕,事後她被發現就躺在跟屍體一牆之隔的旁邊房間裡,被施了暈迷咒後藏在了桌子下麵,兇手還細心的用桌巾蓋在她身上遮住了她。
  這個女僕在麻瓜員警的偵破中什麼也沒說,溫多斯想找到她再確定一下,可是卻發現這位女僕在給女主人舉行過葬禮之後就失蹤了。小漢格頓的人說看到她提著行李上了火車,應該是回到倫敦去了。但他卻找不到她。
  一個麻瓜不可能躲得過一個巫師,溫多斯交上報告,認為這個謀殺案仍有疑點,還不能結案。他認為這個女僕是讓某個巫師給藏起來了,很可能那個人就是兇手。
  他的上司接受了他的報告,卻說:“溫多斯,如果真像你所說的這樣,那我擔心這個可憐的麻瓜姑娘已經遭遇不測了。那個兇手可是殺了四個人啊!”
  他也是這麼想的,不過還是沒死心。一直到了今年,跟禁止濫用麻瓜物品司的兩個人聊天時,聽說他們找到了一家專門把會縮小的鑰匙賣給麻瓜的店鋪,並追蹤買走那些鑰匙的麻瓜時,碰到了一家的女僕。
  “……聽說在她前面的那個女僕就是因為弄丟這些鑰匙而被辭退的。”
  “真可憐,希望她能快點找到新的工作。這一家的新女僕看起來還只是個孩子,她可真警惕!”
  “哦,我覺得還是因為我們穿的衣服不對。就像我說的,我們完全可以把鑰匙偷偷放進去,何必要敲門呢?你對麻瓜總是這麼好奇!”
  “她的女主人可真挑剔,我們坐在那裡不到半個小時她就叫了她十五次。”這個人清了清喉嚨,模仿卡波夫人的尖嗓子:“‘葆絲!葆絲!快過來!你又在偷懶了嗎?’”
  兩人一起笑起來,坐在他們後面吃午餐的溫多斯聽到了,他馬上問起關於這個女僕的事,在得知她的年齡、長相跟他要找的那個從小漢格頓失蹤的女僕極為相似時立刻就讓這兩人帶他去。
  在那間小茶室見到這個女僕的時候,溫多斯覺得她不像這個年齡的女孩子。他調查過她的事,她沒有父母,聽說父親是個酒鬼,母親則將她丟給了一間飯店廚房的廚娘就走了。她從小在廚房長大,會走路時就開始幹活,一直到她十歲時跟著拜德拉克小姐當了她的女僕。
  他是很佩服這個女孩的,認為她非常聰明。因為他在調查時得知,當時廚娘是想讓她去做妓女的,那樣她可以賺更多的錢。不知道她是怎麼說服廚娘送她去當女僕,聽說她每個月都會把工錢寄回來給廚娘。
  她在拜德拉克小姐身旁當了六年的女僕,負責做家裡所有的家務。包括打掃、做飯和洗衣服。小漢格頓的人都說她從不趁女主人不注意的時候偷懶不幹活跑出來玩,也沒跟村裡那些壞男孩勾勾搭搭,沒被他們的甜言密語哄得暈頭轉向。
  ‘她是一個很有規矩的女孩。’
  在謀殺案發生前,村裡的人都很同情她,因為她的女主人是個像花蝴蝶一樣的女人。
  ‘她總是繞著裡德爾家的湯姆轉,總是這樣!她看不出那個男人只是在耍她。村裡的人都知道他的名聲有多壞,他曾經跟流浪漢的女兒私奔!’
  可是謀殺案發生後一切都不一樣了,她的女主人死了,而她卻在辦完葬禮後就急匆匆走了,甚至沒有留下來等拜德拉克小姐的親戚過來。村裡人都認為她這麼急著走是因為偷了拜德小姐的錢。
  ‘真是看不出來!她居然是這樣的人!’
  溫多斯認為自己看到的會是一個溫順的、善良的,眼睛裡能看得出她有多麼聰明的女孩,他想先安慰她,然後在不會勾起她的傷心事的前提下了詢問關於拜德拉克小姐的事。
  可是他看到的卻是一個舉止乾脆,面容冷漠,眼睛裡透出警覺的人,她甚至不能被稱為孩子。他懷疑小漢格頓裡的人說的可能有一部分是真的了,他試探的問起了她在離開小漢格頓之後的去向,而她沒有回答,於是他直接問起了裡德爾府的謀殺案,在他還沒把話說完的時候她就打斷了他的話:
  ‘我都不記得了。’
  她回答的太快了。他更加懷疑了,可是緊接著看到她似乎也為她自己的反應而吃驚。他馬上知道或許她是在自己並不知情和沒有發覺的情況下被巫師施了遺忘咒,可能還有其它的暗示,所以她才會一聽到‘裡德爾府’就說不記得。
  溫多斯迫不及待的想給她檢查一下,看她是不是中了咒語,但事不湊巧,就是他拿出魔杖時街上發生了一起小小的事故,他擔心是巫師造成的——最近常有麻瓜傷害事件發生,他先去查看了一下,叮囑她留在這裡等他,可是等他回來她已經走了,他立刻去她的女主人卡波夫人的家裡找她,卻聽說剛才她的未婚夫來把她接走了。
  卡波夫人不停的高聲抱怨著:“我就知道這些年輕的女孩靠不住!她們總是在不停的跟男人拋媚眼,深夜跟他們出去約會!早知道我就不會雇傭她!我完全是好心!給了她這份工作!可她呢?就這樣走了!跟著她的未婚夫!我看她准會給人騙的!那種男人我可見多了!嘴裡說著要娶你,其實都是騙人的!他們手中有點兒錢,就這樣騙那些沒出過門的小姑娘!葆絲跟那些小女孩一樣!她也被那個男人給騙了!!”
  溫多斯被卡波夫人拉住,她不停的抱怨‘葆絲這樣的小女孩’是多麼的愚蠢,她突然的辭職又給她帶來多少麻煩。他想從她口中問出帶走葆絲的她的那個‘未婚夫’是個什麼樣的人,可是從她嘴裡說出來的東西亂七八糟,聽起來完全是兩個人。
  她一會兒說‘那種人我見得多了!他們就是用那張臉來騙小姑娘的!其實就是街邊的小流氓!流浪漢!’,一會兒又說‘有錢人家的少爺總是玩弄像葆絲這樣的小女僕,騙她們說會娶她,等過一陣子她們就會知道那根本靠不住!’。
  溫多斯回到了魔法部,他坐在桌前再一次翻看著裡德爾謀殺案的卷宗。他拿著羽毛筆在案卷上標出疑點,雖然沒有證據能支持他的觀點,可是他仍然覺得莫芬•岡特不像兇手。
  他找出關於莫芬•岡特以前數次襲擊麻瓜的卷宗,還有他的父親馬沃羅•岡特襲擊麻瓜和抗拒魔法部抓捕的卷宗,他對比了這三個案件,覺得裡德爾府的謀殺案不像是莫芬•岡特犯的。
  莫芬和他的父親都是瘋子,他們是巫師中的純血主義者,仇視、貶低麻瓜和有麻瓜血統的巫師,這樣看他確實有可能攻擊裡德爾府的麻瓜。
  他和他的父親自持身份高貴,看不起魔法部,認為這世上沒有人能管得了他們,所以他也可能會殺人。
  但是莫芬•岡特是一個瘋狂的人,如果是他幹的,那麼裡德爾府當時一定會像是打翻的湯鍋一樣。他絕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蹤跡就從他的家一路沖到裡德爾府,殺了人後再回到家裡直到魔法部的傲羅去抓他。
  裡德爾府的餐廳太乾淨了,而莫芬•岡特連他自己的鬍子都不刮,怎麼可能會記得整理謀殺案的現場?
  想想看,當時裡德爾府的人正在吃晚餐,所有的餐具和菜都擺得好好的,他們就那麼坐在那裡,餐巾還掖在領下,什麼都擺在原位人就死了。
  如果是莫芬•岡特,這可能嗎?他喜歡羞辱麻瓜,他可能會把菜扔到他們身上,讓他們狼狽不堪,好好捉弄他們一番後再殺了他們。他也可能會大吼大叫,讓當時就在廚房裡的下人們都出來看笑話,可能會嚇唬他們。
  他曾經攻擊過裡德爾家的兒子,讓他長著滿臉的紅腫的疙瘩躺了一個月,躲在家裡不敢出門,全村的人都知道裡德爾家的兒子生了怪病,全身長著奇怪的紅疙瘩,好像他在開著花的荊棘叢裡打過滾。
  從他的手段可以看出,他喜歡這樣做,讓人出醜。
  可是裡德爾府發生的謀殺案,所有的人儀容整潔,餐廳裡的一切都沒有改變——只是人死了。
  想起那個場面就讓溫多斯感到恐懼,從心底漫上來的恐懼。他想像著兇手冷靜、理智、有條不紊的做著這些事。
  他讓那些人就那樣擺著,是因為他以人的恐懼為樂,他那樣做就是要讓人害怕,讓所有看到這一幕的人都忘不掉他的手段。他不是為了羞辱誰,他是為了讓還活著的人記住這個教訓:
  ——恐懼他,服從他,聽他的話,不然,就會受到懲罰。
  溫多斯的羽毛筆哆嗦了兩下,幾滴墨水滴在羊皮紙上,他用魔杖吸走那幾滴墨水,沒有把自己那不著邊際的猜測寫在卷宗上,因為那實在太可笑了,他怎麼可以害怕一個兇手?莫芬•岡特已經被送到阿茲卡班了,這些天他實在是被這個已經完結的案件弄得頭暈腦脹了。
  他讓自己忘掉腦海中想的東西,把卷宗收起來,放到了‘結案’的櫃子裡,然後關上門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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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
  
  在卡波夫人家,葆絲遺憾的表示因為她要‘結婚了’,所以不得不辭掉女僕的工作。卡波夫人非常生氣,大罵她不守信:‘我是看你可憐才給了你一份工作!’
  可是不管她怎麼說,葆絲還是收拾了自己少得可憐的行李後告辭了,連工錢都沒要。
  湯姆一直站在卡波夫人家的大門口等著她,就像他真是她的‘未婚夫’。
  她被他送回了之前租住的房子,鄰居們看到她跟著一個從來沒見過的男人回來,兩人還那麼親密,紛紛熱情的來拜訪問候。他們似乎都認為她前段日子是外出旅行或看望親戚去了。
  她在大門前送走客人後進屋,看到湯姆坐在臥室窗臺前的椅子上。
  “我以為你走了。”她說。她很想表現的跟以前一樣,不想讓他發覺她的害怕,可是她覺得自己的聲音在發抖,動作也顯得僵硬。
  她把行李打開,把衣服掛進衣櫥,轉了一圈後不知道接下來該幹什麼,她不想跟他兩個人坐在屋裡卻無所事事。那她一定會露馬腳的。
  看到窗外的天色後決定出去買晚餐的材料。房子很久沒人住了,到處都積了厚厚的一層灰,廚房裡什麼食物都沒有。
  “你出去要做什麼?”他突然在她背後問。
  挽著籃子的葆絲鎮定的回頭說:“買晚餐的東西,你會留下來吃嗎?”既然他都‘求婚’了,那想必會留下來跟‘未婚妻’吃晚餐吧。
  他嘲諷似的笑了,好像看出了她的恐懼。
  “不,今天沒有時間,或許改天。”
  葆絲聽了松了口氣。
  “我會很快回來。”她保證般的說,然後像要逃一樣抓著錢包出去了。
  她很想就這麼逃走,甚至還考慮過錢包裡的錢夠買到哪裡的火車票,如果她租一架馬車趕到火車站後馬上坐上火車離開,說不定他就追不上來了。
  可是她仍是買了晚餐的麵包和蔬菜,又買了一磅牛肉就回來了,就像她真的只是去買晚餐的材料一樣。
  等她回來後發現湯姆還在臥室裡坐著,連姿勢都沒變。她僵硬的腦筋這才轉起來,明白了剛才他只是在看她的好戲,故意說不會留下來,其實就是想看她害怕失望的樣子。
  ——如果她真的跑了,現在一定更糟糕。
  她用土豆、牛肉和洋蔥做了燉菜,認真的做了一頓豐盛的大餐,然後才去臥室叫湯姆,等他們坐到餐桌前時已經是晚上八點多了。
  “太晚了,快吃吧。”她給他盛了一盤燉菜,切了幾片麵包遞過去,然後坐下來給自己盛了滿滿一盤的燉菜,大塊的牛肉和土豆堆成了小山,散發著濃濃的香氣。她切了兩片麵包,就著燉菜大口吃了起來,好像她已經餓壞了。
  在她吃了兩三口之後他才開始動刀叉,他的吃相比她好看多了,坐在椅子上背挺得筆直,把麵包掰成小塊泡在菜湯裡,慢條斯理的吃著。
  葆絲很快吃完了一盤,她又給自己添了一盤,看他到現在連三分之一都沒吃完,嘲笑的說:“你現在就像個少爺。”邊說邊張大口吞了一大塊牛肉,撐得兩頰都鼓起來了,用力的嚼著。
  他一點兒也沒生氣,不管是她粗俗的吃相還是她挑釁的話,反而笑著看她,繼續慢慢的吃。
  晚餐結束時他把面前的盤子吃得乾乾淨淨,幾乎都不用洗了,盤底的菜湯也被他用麵包擦乾淨吃了。倒是葆絲面前吃得亂七八糟,一些嚼不爛的菜梗和肉筋都被她吐在桌上,還有灑在桌上的菜湯,連她胸前的衣服都滴上了不少的菜油。
  她看起來跟他就像是兩個世界的人。她還是那個從小在廚房長大的幹活的葆絲,而他卻成了上流社會的貴族少爺。
  她把餐具胡亂堆在水池裡,料理臺上還有她做飯時留下來爛菜葉和菜根。她就這麼把那堆垃圾放在那裡,還沾著菜油的手草草在裙子上擦了擦直接從廚房去了臥室,然後就開始鋪床,一副準備現在就睡覺的樣子。
  湯姆靠在臥室的門上,笑著問她:“你總是這麼早就睡覺嗎?”
  她背對著他,使勁抖著床單,灰塵揚得滿屋都是。
  “我在卡波夫人那裡都快累死了,今天晚上想早點休息。”她說,問他:“你要留下來睡嗎?”好像只要他說是,她就立刻去拿另一床被子。
  他在她還沒換下來的沾著廚房污漬的裙子上掃了一眼,搖搖頭說:“不,今晚我有事,你休息吧。”
  葆絲客氣的笑笑,直接裙子也不脫就上了床。
  “那我睡了。”她說著就裹緊被子躺下了,背對著門口的他。
  湯姆捂著嘴,嘴角微微上揚。就算他知道葆絲這麼做是故意的,也沒辦法就這麼跟不修邊幅的她做什麼。
  ——他也根本沒想過要對‘葆絲’做什麼。
  湯姆知道他需要想一想怎麼辦,一切都被她打亂了。從在裡德爾府看到她開始,從他的阿瓦達索命咒射偏開始,如果當時他沒有因為認出她而射偏了咒語,說不定比現在更好。
  ——如果沒認出她就行了。
  他走過去就感覺到她緊張的屏住了呼吸。
  葆絲很聰明。第一次她看見他時,他正指揮蛇纏死比利的兔子。他欣賞恐懼,喜歡看到那些看不起他的人怕得屁滾尿流的醜態。他本來想用蛇把她嚇走,他想她是察覺到了的,當時她只是掃了他一眼就死死盯著兔子說:‘可以吃嗎?’
  他想了一秒才明白她指的是那只兔子。在此之前他從來沒想過要吃比利的兔子,他只是想殺了它,當蛇纏死比利的兔子時就像在他眼前的是比利一樣。然後他要用它去嚇比利,讓他知道不要招惹他。
  雖然他也很餓,而上一次吃肉不知道是什麼時候的事了。
  她繼續說:‘我可以幫你把它弄乾淨,我還可以弄來鍋和調料。’她很努力的說服他把兔子吃了。
  於是他答應了,他想吃肉,他還想看她會做什麼。他對她很感興趣。她飛快的把兔子提走弄好,拿著鍋和調料過來,她甚至還偷偷拿了一個空油瓶子。他看著她用燒熱的水把空油瓶子涮了涮,把帶著油花的水倒回鍋裡。
  ‘這樣會好吃點。’她說。
  他們分吃了那只兔子,只放了一點鹽,煮得半生不熟,連切都沒切的兔子肉,他跟她像野狗一樣用手撕著、用牙咬著,硬吞的把肉給吞了下去。
  很飽。那是他吃的第一頓飽飯,以後哪怕他到了霍格沃茲,每餐都可以盡情的吃,他卻再也沒有那種飽足的感覺,那種因為吃飽而全身都暖和起來、變得更有力氣的感覺。
  ——在他眼裡的‘葆絲’還是老樣子。穿著大得會拖到地上的裙子,上面都是廚房的污漬,十根手指頭都被冷水凍裂了,發紅發腫。
  他伏□,手搭在她緊縮的肩頭上,在她還帶著廚房的油煙味的頭髮上輕輕吻了一下,感覺到手下的她全身都僵硬起來。
  “晚安,葆絲。”他說完這句話就走了。
  等到大門關了,葆絲又在床上縮了十幾分鐘才敢爬起來,屋子裡看過一圈才確定湯姆是真的走了。
  她趴在餐廳的桌子上長出了一口氣,坐直身前後左右看了一圈,這房子就像她走的時候一樣。她不想回到這裡來,比起來有著卡波夫人那個可惡的主人的房子都顯得溫暖的像一個家。
  她毫無睡意,乾脆起來打掃,到了天亮時這房子已經煥然一新,堆著雜物的閣樓和大門外的花壇都讓她給清理乾淨了,連白色的柵欄都被她用抹布使勁擦得乾乾淨淨。
  隔壁的鄰居一大早聽到外面的聲音,推開窗戶看到葆絲挽著袖子蹲在花壇裡把碎石塊和垃圾都撿出來,驚訝的說:“小姐,您這麼早就開始打掃花壇了?您是想種些什麼花呢?”
  她扶著因為幹了一晚上的活而酸痛的腰站起來禮貌的向這位鄰居道早安,然後說:“我還沒想好。”
  鄰居很熱情,說願意陪她到熟悉的花店去選一些花種,她再次道謝。鄰居又看到她堆在路邊的從閣樓裡清理出來的垃圾,都是一些破舊的傢俱。
  鄰居驚叫道:“哦,這些可以賣錢的!您不是想就這樣扔掉吧?那可太可惜了!”
  鄰居很快下來跟她一起清理花壇,甚至幫她重新整理垃圾,告訴她哪些可以賣給收這些垃圾的人。
  “您似乎變得和以前不一樣了。”鄰居笑著說,“之前您很少出門呢。”
  葆絲只是笑了笑,過後又跟鄰居一起去了菜市場和花店,她還買回了一些傢俱,包括一個放在臥室裡的沙發。
  “您這是……”鄰居很好奇,“之前您似乎是一個人住,這段時間您到親戚家去了嗎?”鄰居們一直都很想知道獨身一人住在這裡的葆絲是什麼人?她的錢從哪裡來?看她的年紀不大,為什麼不跟父母住在一起呢?大家都猜葆絲在給人做情婦。可惜之前她住在這裡時幾乎不跟鄰居說話,也不參加他們的聚會,除了偶爾出門時打個招呼之外,鄰居們對她一無所知。
  葆絲笑了笑,毫不在意的說:“我要結婚了。”
  鄰居大驚,興奮的結巴著說:“哦!這可……這可真是一件好事啊!”她迫不及待的想問出更多的事,葆絲告辭了,她說她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家裡要好好收拾一下,您知道。”她許諾等房子收拾好了會第一個請鄰居來作客。
  等送走鄰居,她進了屋,放下買的東西後回到了臥室,看著裡面的那張雙人床半天不動。
  ——有什麼關係呢?她之前實在是想得太多了。不管湯姆是誰,不管他幹過什麼,她只要過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她有什麼好怕的?她能在蘇珊的廚房裡長到十歲,能在小漢格頓當六年的女僕,當初看起來那麼難過的日子她都熬過來了,她沒在廚房裡被打死,沒在當女僕時累死,她就不會被湯姆害死。
  湯姆只是湯姆,不會是別的人。至少對她來說,他就只是湯姆,她也只會把他當成湯姆。
  葆絲下定決心後,挽起袖子繼續幹活。她還有很多事要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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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
  葆絲現在住的這條街上都是一些普通人,一天到晚都很熱鬧。
  有鞋匠、鎖匠、木匠、花匠,有肉店、蔬菜店、水果店、麵包店,有時運氣好還能吃到新鮮的魚。
  家中的婦女多數都會在家裡接一些活幹,孩子們早上去上學,下午教堂的鐘敲三下前就放學回來了,到那時他們會在彎曲的小巷子裡歡叫著跑來跑去。
  葆絲六月時剛滿十七歲,看著還是個年輕的小姑娘。她之前一個人獨自住在那麼一幢房子裡,街上其他的人家都很好奇,也有不少的閒言閒語傳出來。
  ‘私奔’、‘情婦’是兩個有最多的支持者的說法。現在她突然搬走後又突然搬回來,還說要結婚了,那些平日裡無聊的婦人們都借著各種各樣的理由來拜訪她,想從她的口中問出一些‘新鮮’‘刺激’的東西。
  葆絲沒有理她們,她已經下定決心不管湯姆是說真的還是說假的,她是要做出個‘結婚’的樣子來的。
  她先跟房東買下了這幢舊房子,價格還算公道。然後她找了傢俱店和木匠訂制新的傢俱,請來工匠修理這幢舊房子,包括踩上去吱啞作響的地板和樓梯,還有已經完全不能用的閣樓。
  “天哪,你可真有錢!”鄰居夫人在過來時看到幾乎全都大變樣的房子時說。
  她買了全套的銀餐具,重新做了窗簾、桌巾、沙發巾,買來新的地毯和床單,一切看起來都像新的一樣,她甚至還想養一隻狗來看門,養一隻貓來捉老鼠,再養一隻鸚鵡掛在門前,閒時可以逗它說話。
  兩個月後,湯姆再次來看她這個‘未婚妻’時,看到她坐在舒適的新沙發上,腳下是新的羊毛地毯,面前的小桌子上擺著的是嶄新發亮的銀制茶具,紅茶和奶油的香氣飄散在屋子裡。
  葆絲歡喜的站起來迎過去,可為難的是他頭上沒戴帽子,身上沒穿大衣,手中也沒有手杖,讓她想殷勤一下都不行,最後只好指了指椅子請他坐下。
  “喝茶嗎?”話音未落她已經給他端了一杯,“加幾顆糖?”她把糖罐、牛奶都往他面前推了推,“這是新烤出來的餅乾。”她熱情的說。
  湯姆真的長大了,之前她都沒有仔細看過他。以前她要是故意這麼做,他會陰沉的瞪著她,一直瞪到她肯道歉為止。現在他卻從善如流的加了一顆糖,兩勺奶,慢悠悠的喝起了茶。
  他品了一口茶後就放下了杯子,對她說:“茶泡澀了。”他笑眯眯的伸手拿起茶壺站起來直接走進廚房,葆絲趕緊跟在他後面進去看他想幹什麼?
  他把茶全都倒掉,打量著重新貼過瓷片的廚房讚歎了一句:“看起來比以前漂亮多了。”然後他問她,“熱水呢?”
  他開始手把手的教她怎麼泡出一壺好茶。
  最後倒是葆絲被他弄得心神不寧,等兩人再次回到客廳坐下後,很長時間誰都沒開口說話,只顧著喝茶吃餅乾。
  葆絲再次振作起來,微笑著問他:“要留下來吃晚餐嗎?”
  湯姆端著茶笑:“如果方便的話。”
  那有什麼不方便的?葆絲做出了比上一回更豐盛的大餐,有雞肉,有牛肉,有漫著一層厚厚的油花的肉湯,有鮮脆的蔬菜沙拉,有水果,有餡餅,有小圓麵包和長麵包,有三種口味的布丁,把足夠坐五個人的長餐桌擺得滿滿的。
  湯姆欣然入座,仍是慢條斯理的吃,從八點一直吃到九點半,葆絲再次撐不住了,端著湯說:“我去給你熱熱。”就躲進廚房了。
  她在廚房裡東摸摸西摸摸,二十分鐘後端著飯後甜點出來了,看著他又吃了半個小時才全都撤下去。雖然沒吃完,可是每一道菜他都仔細品嘗過了。
  站在廚房裡葆絲再次焦急起來,她故意繼續在廚房裡打掃,把盤子都洗乾淨,把垃圾收拾起來,連料理台和地都細細的擦了一遍後,直到十一點半才出來,結果就看到湯姆坐在客廳裡,面前擺著一壺溫茶。
  ——她沒給他送茶。
  她盯著他面前的白瓷茶壺看,確定不是她家裡的茶具。難道他剛才出門買了茶具還附送了一壺熱茶?或者他是帶著茶壺來的?那茶放了一晚上也不可能是熱的啊。
  湯姆還在等著她,他雙手放在翹起的膝蓋上,好整以暇的看著她,像是一個合格的客人在等著主人如何安排他。
  葆絲深吸一口氣,微笑著問他:“已經這麼晚了,你要住下來嗎?”
  湯姆毫不意外她會這麼問,葆絲不會自欺欺人,事到臨頭她反而會先提出對她最不利的事,而這通常表示她早有安排。
  ——難道她真會讓他住到她的臥室裡去?
  他好奇極了,點了點頭說:“恐怕是的,這個時間已經租不到車了。”
  葆絲客氣的說:“那麼我先為您準備浴室,我也為您準備了浴巾和睡衣。”
  ——居然是真的?
  湯姆略微有些驚訝,不過倒不反對事情這樣發展下去。就算她是‘葆絲’,他也可以將她當成‘女人’。
  他順從的說:“好的,麻煩你了。”
  葆絲很快燒好了熱水,把浴巾和睡衣都放在浴室的門外,然後才去告訴他。等他進去後,她立刻去整理客房。
  ——幸好她早有準備!
  於是,等湯姆從浴室出來後,葆絲面帶微笑的領著他進了客房,裡面已經點好了燈,床鋪已經整理好了。
  “請您好好的休息吧。床單和枕頭都是新的,都在太陽下好好的曬過了,你完全不用擔心。”她這樣說。
  湯姆幾乎要哈哈大笑。他坐在床上,打量著仍然站在門口的就像一個招待客人的女僕的葆絲,連她臉上那無懈可擊的禮貌微笑和交握在身前的雙手,無一不是女僕的派頭。
  ——看來她是打定主意把他當成客人來對待了。
  他說:“那麼晚安。”
  她屏住呼吸鞠了個躬說:“晚安。”然後退了出去,關上門後才松了一口氣。
  之後,她就覺得自在多了。她檢查了門窗和廚房才回到臥室,躺到床上時仍不能相信一切都那麼順利。
  ——這就只有一個解釋:湯姆其實也沒有真心想娶她的意思。
  這既是好事,又是壞事。
  她扭頭看向窗外的月光。如果今晚湯姆要求住到她的臥室裡來,那麼她會相信他是真的想娶她,對她的幫助,不希望她出門工作的事都可以這樣解釋——雖然她不怎麼相信。
  可是他沒有這樣要求而是住進了客房。這才是正常的,畢竟她從來沒有從湯姆身上感覺到他喜歡她,一丁點都沒有。
  那麼,她就不得不繼續思考他為什麼做了那些事了。
  葆絲拉高被子蒙住頭。
  她並不願意相信湯姆真的跟裡德爾的謀殺案有關,就算他小時候陰險又惡毒,可那些小的惡作劇,包括把蛇放到孤兒院院長嬤嬤的床上去,或者用蛇去嚇唬其他的孤兒院孩子。那些都只是惡作劇,他至少還沒有真的傷害人。
  她不願意相信長大後的湯姆的惡作劇變本加厲,他居然跟殺人案有關!
  她後知後覺的發現湯姆恰好就姓‘裡德爾’,雖然不知道跟小漢格頓的裡德爾有什麼關係,不過既然有殺人案把他們聯繫在一起,那他們應該是有關係的,再加上湯姆的孤兒身份,他那古怪的從來沒聽他說起過的資助者。
  葆絲不得不這麼想:或許湯姆就是裡德爾家的孩子!
  既然有了這個開頭,那麼接下來的事情就很簡單了。
  很顯然裡德爾家有著風流的傳統,比如拜德拉克小姐一直在追求的湯姆•裡德爾,他就是一個花花公子,在村子裡聲名狼藉。他有很多劣跡,對女士也完全沒有應有的尊敬,甚至對他自己的名聲也毫不在意,證據就是他曾經跟流浪漢的女兒私奔。
  另一件事就是裡德爾家很有錢,這在小漢格頓同樣十分出名,聽說他們家幾代積攢下來的財富相當驚人。
  裡德爾一家三人都死了以後,他們的遺產聽說是讓一個遠房的親戚繼承了,那個人神龍見首不見尾,直到裡德爾家的葬禮都辦完了以後也只是律師出面了一下而已。
  ——可見這個人有多麼的不希望被人看到。
  葆絲認為湯姆在這裡扮演的角色可能只是一個小嘍囉。他之前說過他畢業了,那對他的資助可能也結束了,他找了一份在古董店的工作,她要說這工作聽起來可不怎麼有前途。他是個私生子,裡德爾家的遺產他是不可能有份的。
  所以她認為湯姆聽從了某人的命令,或許抄寫了一些檔打了幾個電話跑了幾次腿,他確實在裡德爾家的謀殺案中得到了好處,為了他自己的前途,為了一些錢,他完全可能這麼做。而謀殺案真正的兇手當然就是那個得到裡德爾家全部遺產的人!
  雖然她沒有證據,可是沒有那個人更像個兇手了。畢竟他得到了最多的錢不是嗎?
  私心裡,葆絲不願意把湯姆看成一個殺人兇手,她也不願意相信。對於能找到一個人比他的嫌疑更大,這真是讓她松了一大口氣。
  當她想明白這點後,對湯姆就不那麼警惕了。
  難怪湯姆總能給她很多的錢,原來是因為這個。所有的事都找到答案了,葆絲放心的睡著了,臨睡前還想了一下明天早餐的功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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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3 章 ...
  深夜,所有人都入睡了。
  湯姆推開葆絲臥室的門走進來,月光灑在床尾,她卷著毯子縮成一團,睡得正香。他坐在床邊抽出魔杖,使用了一個高深的魔法,不費吹灰之力就抽出了她的思想。就像他把謀殺的記憶放進莫芬•岡特的腦子裡一樣,這對他來說是小菜一碟。
  ——他從小就很聰明,在沒有魔杖的時候就知道怎麼使用他的力量得到他想要的東西。那時他還不知道那叫‘魔力’。
  看到葆絲腦中對他和小漢格頓的事作出的推論,湯姆愣了。
  就像小時候葆絲看到他用蛇纏死比利的兔子是以為他想吃它一樣,她對裡德爾府的謀殺案做出的判斷是:為了那龐大的遺產。
  有時他覺得葆絲很蠢,她的腦袋裡完全沒有理想,她永遠只記得怎麼讓自己過得更好些。更好的食物,更多的錢,如果能不用幹活,住在漂亮的房子裡,那她就滿足了。以前她就常這樣說,她想當女僕的原因就是因為女僕可以穿好看的衣服,更體面,不像在廚房裡幹活那麼髒那麼累。她說等她長大了,能夠不再工作就有錢花,嫁一個能養得起家的丈夫,住在獨幢的房子裡,每天都能吃到美味的食物,時常穿上新衣服,偶爾可以去逛街,買一些好看的小玩意。
  ‘那多幸福啊!’她這樣說。
  而他每次聽到都覺得普通人也只能有這樣的夢想了,他當然是不一樣的,他不是一個平庸的人,他以後一定會有變成一個偉大的人,人人都會畏懼他的威名。
  可是有時葆絲的想法會讓他覺得蠢的人是自己。
  比利的兔子,當時他很餓,很明顯吃了兔子比不吃兔子更好。至於比利,他完全不用空著肚子只為了要用那只死兔子嚇他,事實上比利最後還是嚇得夠嗆,因為他把兔子頭放到他的枕邊了,早上他的尖叫可真是,幾乎把整條街的人都吵起來了。
  而他也填飽了肚子。
  而裡德爾府的遺產,他從來沒想過要佔有那些錢,而那些錢確實應該是屬於他的。在裡德爾家所有的直系都死了以後,他是唯一留下來的人。以前沒想到時還不覺得,可現在他認為得到遺產的那個人占了不該占的便宜。
  ——讓他不滿的是兩次都是葆絲‘提醒’了他。
  難道這個庸俗的女人比他更聰明嗎?
  湯姆看著抱著枕頭睡得正香的葆絲,慢慢握緊了魔杖。
  他有很多機會可以殺掉葆絲。可是就像在裡德爾府裡,在她端著菜走進餐廳時,他明明已經舉起魔杖射出死咒,卻在認出她的一瞬間下意識的移開了魔杖,咒語射空了。
  當時他很慌,很著急。他沒有時間,匆匆決定不在這裡殺她,而僅僅是給她施了一個昏迷咒和遺忘咒,然後將她搬到隔壁房間,藏在桌子下面,為 不讓人太快發現她和餐廳裡的屍體,他用桌巾蓋在她的身上。
  之後他一直跟著她,也一再找機會殺她。有好幾次他躲在路邊,看著她往來於警察局和郵局,只要一個小小的絆腿咒,她就會摔倒在大街上,被往來的馬車和汽車撞成一塊破布。
  可是直到他跟著她回到倫敦也沒找到機會下手,等到她的錢用光了,要出去找工作,他不得已才現身給她錢。
  他想過很多次,怎麼殺了她,怎麼把屍體藏起來,怎麼偽裝成意外。他知道魔法部會去調查小漢格頓的謀殺案,他也知道傲羅和員警都在懷疑她知道內情。他告訴自己要慎重,不能急躁。
  他就快要畢業了,他想留校,變形課的教授鄧布利多正等著抓他的小辮子。他必須更小心才行。
  ——其實那天晚上他去小漢格頓,並不是想殺了他們的。
  他終於找到了他的家人,他終於要知道他是誰的子孫了,他相信他的魔力是來自一個偉大的血脈。
  斯萊特林,他是斯萊特林,霍格沃茲四位創始人的後代。他繼承了他的祖先的意志,他會改變這個腐朽的魔法界,讓斯萊特林的名字永載史冊!
  他會有比他的祖先更偉大的成就。他知道他一定會成功!
  他興奮不已的前往小漢格頓,甚至都不能再多等一分鐘。可等待他的是什麼呢?
  ——斯萊特林的後裔已經沒落了!這世界上最後的一支純血已經沒有了!
  他是斯萊特林的後代跟麻瓜的私生子!
  他甚至不能光明正大的說自己繼承了斯萊特林的血!因為他的母親是跟麻瓜私奔生下的他!他本來以為能找回一個高貴的身份,最後卻發現他永遠不能把自己的身世公諸於世。
  他恨拋棄他和他母親的父親,他恨他是個麻瓜。他本來以為生下他卻死去的母親不可能是給他一身魔力的巫師,他期待著他有一個偉大的父親,可是他的父親不但是個麻瓜,還是一個下流卑劣的傢伙。
  裡德爾一家沒有一個好人,哪怕他們是麻瓜,也是麻瓜中最噁心的。
  可他的真名卻偏偏跟他的父親,跟他的姓氏一樣。由生下他的母親給他的,用來紀念他們那像臭水溝裡的污泥一樣的愛情。
  哈哈哈哈哈哈!
  他不想去猜測到底他們是怎麼勾搭到一起的,湯姆•裡德爾英俊而富有,他的母親梅洛普•岡特雖然是個女巫,可卻像流浪漢一樣生活在一幢小破屋裡。他很難相信他們之間會有‘真正’的‘純潔’ 的愛情。
  他在學校見過很多,女學生矯柔造作,總是跟在有名聲又有權勢的男學生身後,男學生自大虛榮,誇誇其談,總是不停的吹噓家族或親友的功績用來妝點自已。男人的金錢和女人的美貌讓他們互相欺騙。
  他在知道了女人的膚淺之後,很擅長如何利用這一點來達到目的,一直以來他都做得很好,這讓他在學校裡就有了一群的追隨者。
  他很清楚,如果他不是表現得像一個真正的神秘的巫師貴族,那他絕對得不到這麼多的支持。
  他必須、他不能讓人知道這一切!
  ——雖然是臨時起意,可是他做得很好。沒有人發現,或者就算有人懷疑,但他也沒有留下任何馬腳。
  他握緊魔杖,看著熟睡的葆絲,起身離開這間臥室,開門走了。
  ——或許留下葆絲並非壞事。
  七月時他畢業了,他想留校。不只是因為他喜歡霍格沃茲,他喜歡在這裡的生活,他喜歡這座魔法城堡,這裡是斯萊特林留下最多智慧的地方,他知道他還有很多秘密都不知道,他甚至願意在這座城堡中用一生去挖掘斯萊特林留下來的財富。
  而且,這裡有很多的斯萊特林的學生。他們跟他有著一樣的心願,他可以在這裡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人。
  可是變形課的鄧布利多教授反對他留校,他說動了校長,將他趕出學校。
  他知道他會是下一任校長,沒有他的同意,他很難再回到霍格沃茲。
  他知道他不相信他,從前年他打開密室,死了一個麻瓜學生之後,他就覺得鄧布利多教授總是緊盯著他。
  當年他實在是太年輕了。找到斯萊特林的密室後他太興奮了,如果是現在,他有把握不會留下任何疑點,不會讓任何人發現。
  可是現在已經晚了。他所能做的就是更多的取信鄧布利多教授,他明白他在學校的一些言論讓這位教授警惕。
  ——如果,只是如果:他跟一位麻瓜結婚了,跟一個童年的好友有了一個家庭,那鄧布利多教授還會懷疑他嗎?
  湯姆這樣想著,融入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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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
  早上起來時葆絲發現湯姆已經走了,客房的床沒有人睡過。
  她沒有放在心上,只是發愁他這次離開沒給她留下錢。因為買下房子又換了新的傢俱,她已經把錢花得差不多了。正當她覺得是不是應該像這條街上的其他女人那樣找一些可以在家裡幹的活來賺些錢時,湯姆又來了。
  還不到十天他就來了兩次。
  他仍是留下來吃了晚餐,並在十二點之前告辭。他給了她二千塊錢,深深看了她一眼後說:“……我想你可能有些缺錢了,似乎你添治了不少的新東西。”
  這是一個非常有湯姆個人風格的警告。
  葆絲接下錢後幾乎是向他保證不會再亂花錢了。
  “差不多都弄完了。”她握著錢看了一圈她漂亮的新客廳。
  湯姆保持著一個月來三回的頻率,漸漸的周圍的鄰居都知道她的‘未婚夫’常常來看她。
  “他一定非常有錢吧?”鄰居好奇的問她。
  “他是幹什麼的?多大年紀?是你父母的朋友嗎?”
  鄰居提了很多問題,從他的長相到他的工作到他賺多少錢父母是哪裡人住在什麼地方,讓葆絲不解的是湯姆每次來幾乎都是在黃昏之前,周圍的鄰居應該見過他不止一次,可是她們似乎連他長什麼樣都說不出來。
  葆絲警覺的沒有透露湯姆的任何資訊,她也沒有說出自己以前在做女僕,從小當廚房女傭長大。她說湯姆在做海員,這是一個不管他什麼時候消失都可以找到理由的好工作。海員總是不安全的,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就不能回來了。
  鄰居在聽說她的未婚夫是做海員的之後,都對她十分同情,好像她已經當上寡婦了。她們邀請她一起去教堂,說:“葆絲,去祈求上帝保佑你的未婚夫吧。”
  葆絲開始每週去做一次禮拜,聽神父佈道,講解聖經。神父對她這個新的信徒十分照顧,送了一本聖經給她,每次禮拜結束都會找她說一會兒話,在得知葆絲不識字,看不懂聖經後就說:“沒關係,只要誠心祈禱,主不會怪罪你不會讀上面的字的。”
  葆絲卻試著向神父提出想學識字,哪怕每週只能學會念一句也可以。神父很願意幫助她,送給她一本舊字典,還找了一些淺顯的童話書借給她看。
  葆絲得到了一個可以光明正大學習的機會,她像以前上學時一樣,使勁的背字典、背聖經。當湯姆下一回來的時候看到了放在她床頭的聖經和擺在桌上的背寫單詞的廢紙,他拿起來仿佛好奇的問她:“……你信教了?”
  葆絲含糊的說:“約翰神父是一個很好的人。”
  她看得出來湯姆是想將她約束起來的,在這種情況下她的任何一個改變都會引起他的不安和反對。湯姆的想法很好猜,當他看不出這件事對他有什麼好處的時候,通常都是說‘不’。所以她不能直白的告訴他想念書,想識字,他會逼問她‘為什麼突然這麼想?’
  如果她說自己只是想學知識,這只會讓他發笑。
  他會認為這是她想脫離他的掌控的一個徵兆,他會反對到底,他會用各種方式阻止她。
  所以,她給他一個理由,一個可以轉移他的視線的理由。
  最後湯姆沒有反對她繼續去教堂,繼續‘學聖經’,他只是像一個嫉妒的男人那樣淡淡的提了提,讓她不要跟神父太接近。
  “為了你自己好。”他說。
  葆絲當然‘接受’了他的意見,並通過鄰居把這個‘煩惱’傳給了神父。鄰居覺得這很正常,海員長年不在家,當然會擔心自己的妻子有沒有情人。神父也很注意自己在教徒中的聲譽,後來他幾乎是對葆絲視而不見。
  葆絲繼續用字典學習,她借回來很多書,偷偷去打聽肯收女學生的大學,甚至想掏錢去旁聽。
  她想考一個學位。
  這些都是瞞著湯姆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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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章 ...
  在離葆絲的十八歲生日還差兩個月的時候,有一所大學給她寄來了入學通知書。
  在那天她終於跟湯姆說了想上學的事。
  湯姆聽了之後一邊飛快的轉著腦筋,一邊卻很平常的問:“哦?你想上學?葆絲,你從來都沒有告訴過我。你為什麼想上大學呢?”
  葆絲當時明明看出來了他在打什麼主意,可是能夠掌握自己命運這個誘惑太大了,她仍是一腳踏了進去!
  她想,不管湯姆有什麼目的,或者日後他還是會告訴那個小漢格頓謀殺案真正的主使者她也是知情人,可是在那之前,她總還是有希望的,她總要拼一拼!
  她略帶羡慕的說:“……當年你突然走了,院長嬤嬤告訴我有人資助你去上學,那時我就很想也去上學。”她看了他一眼,說:“我知道,只有念了書才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也可以不用當女僕,可以去更體面的地方工作,或許可以去當打字員,或者秘書,賺更多的錢,住在公寓房裡!”
  這些話倒有大半是真的。如果她有了學歷,當然可以不必只屈身當個侍候人的女僕。
  湯姆聽了她的話輕鬆一笑,多少有些相信了。確實他認識的葆絲也有堅強、不服輸的一面。不然她也不會反抗廚娘蘇珊跑去當女僕了,能從那個地方逃出來,她也是花了一番力氣的。當時他已經去了霍格沃茲,沒人幫她,她卻能靠自己走出來。他本來就不認為葆絲會認命一直呆在廚房裡,就算沒有蘇珊想送她去索菲亞那裡這件事,她也會想辦法離開的。
  她一直都想過得更好。這一點上跟他一樣,他們都不是容易安於現狀的人。
  如果她只是像孤兒院裡的女孩一樣的蠢蛋,那他也不會跟她當了兩年的‘朋友’。
  他已經知道怎麼控制葆絲了。如果人有野心,那麼他會助長他的野心,不停的讓他的欲|望越來越大。這本來是他對付斯萊特林的那些貴族少爺們的辦法,沒想到葆絲也是一樣。
  他早該想到的。
  想到這裡湯姆倒是有些遺憾。重逢後的他並沒有花多少心思在葆絲身上,而是將她當成了那些女人,認為只要給她錢或者愛情就能收服她。而當年的葆絲也早在他去霍格沃茲後很快就丟到了腦後,他並沒有多少機會想起以前的‘朋友’。
  ——其實他很意外,那天在裡德爾府他會那麼快的認出葆絲。
  作為一個已經遺忘在他腦海中很久的人他不該那麼快就認出她的。
  他很輕易的就讓葆絲進了一所學校,只要一個小小的迷魂咒,那些麻瓜就會在一張白紙上簽發入學通知和證明,那怕他想讓一條寵物狗進學校都行。
  葆絲拿著由校長特別簽發的證明進了學校,雖然學校裡的教授和學生都很吃驚她這樣一個沒有身份沒有錢也沒有家世的人是怎麼進來的,更別提她進校前根本沒有受過任何教育。這樣的人是怎麼進來的?
  各種各樣的猜測和流言圍繞在葆絲的身旁,有很多教授拒絕她進教室或接受她的選課,那些嚴肅的教授們看著她就像她是用某種不名譽的方式進來了,而他們要把她趕出去。
  葆絲一直堅持著,可是當她發現這樣下去她這個大學上和不上沒有區別的時候,她也無法保持鎮定了。
  那些教授很可能根本不會讓她畢業,如果她連教室都進不去,哪怕她可以自學,可是也無法修夠學分,甚至無法參加考試或答辯。
  她第一次覺得茫然了,甚至比被那些學校拒絕更茫然。如果說那一次是那些校長不肯給她機會,那麼現在她上了大學了,卻發現這種排斥不是一個兩個人的,而是整個社會的。
  當大家認為她應該是什麼樣的,她想改變就不會那麼容易。
  往常這個時間她應該抱著書去上課了。她會穿過這條街,鄰居們都會跟她打招呼,她會很高興的說跟他們說上兩句話然後趕快離開,免得遲到。
  可是今天她坐在窗邊不想動了,時間一分一秒過去,鐘錶敲過三點、四點、五點……太陽西下,已經是黃昏了。
  “咚咚咚。”臥室門被敲響。她回頭看到湯姆穿著簡單的襯衣,手中卻握著一根手杖站在門口。他又自己進來了,剛才就是用他手中的小手杖敲的門。
  他笑得很得意。雖然那個笑容很淡,很客氣,可是她看得出來他很得意。他是不是早就料到了?她會有這樣的下場。就算進了學校,可是就像校長拒絕她入學一樣,學校裡的人也是拒絕她的。他們認為她這樣下流的人不配受教育。就像酒鬼的孩子一樣是酒鬼,她是孤兒,所以就一定是不學好的,她看得出來那些人是怎麼看她的。他們認為她可能會偷東西,可能會偷錢,反正她不做好事。
  她當過廚娘,當過女僕,所以她跟他們比就是下等人。
  她永遠不可能跟他們一樣。
  認識到這一點的葆絲沒有自傷,或者感懷身世,從此一厥不振?不,她只是覺得不甘心!那些看不起她的人只是憑著沒有道理的臆斷就認為她是個什麼樣的人?
  他們憑什麼這麼對她?
  憑什麼?!
  湯姆看著坐在那裡的葆絲,她雙眼火亮,整個人都被憤怒包圍了。或許她不知道,她現在看起來就像一個失敗者。還是一個丟人的失敗者。因為她在還沒交手時就被人打敗了,她甚至沒機會出去跟他們喊一聲。
  那些不屑、輕蔑、鄙視已經把她打敗了。
  他輕輕的走過去,溫柔的攬著她的肩,用他的眼睛專注的同情的看著她,用他低沉的聲音說:“可憐的葆絲……別難過,我來教你怎麼對付那些看不起你的人!”
  葆絲沒有堅持多久就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他的身上,閉上眼舒了口氣。
  攬著她的肩,他順勢坐在她的身旁,沒有擁抱她,而是握著她的雙手,看著她的眼睛,像一個關心她的朋友那樣說:“交給我,葆絲,你會發現他們沒有那麼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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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章 ...
  一輛嶄新的最新型福特汽車停在學校門口,葆絲從裡面下來,提著鱷魚皮包,穿著毛皮大衣,脖子上的鑽石項鍊熠熠生輝。
  她吸引了很多的視線,現在她再進教室,教授們倒是不會讓她出去了。可是那揮之不去的視線仍然讓她如芒在背。
  她總覺得這樣並沒有讓一切變得更好,反而更糟了……
  那天她跟湯姆說了在學校裡遇到排斥的事,本來是一口濁氣堵在心口好幾天下不去了,可是真正說起來時,卻發現根本沒什麼可說的。她總不能埋怨所有人都不跟她說話吧?或者一見她過去,聊得好好的人都走開了或者不說話了?
  “……不,其實沒什麼。”她掩住嘴搖搖頭。說出來反倒覺得不算什麼,可是回憶起學校裡的氣氛,心情再次沉重起來。
  湯姆沒有同仇敵愾的罵學校裡的人,或者同情她的遭遇,他只是柔聲問她:“那麼,你想再回去上課嗎?”
  “不。”葆絲脫口而出,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我想先休息幾天。”她需要再想一想,既然已經上了大學,她當然不會就這麼放棄,可是也不能讓事情發展下去。她一定要想到一個辦法處理現在的這種情況然後再回去。
  湯姆撫摸著他手中的那根小手杖,慢悠悠的說:“我有一個辦法,能夠改變他們對你的態度。”
  “什麼辦法?”葆絲迫不及待的問。
  “葆絲,你要明白一件事。”他不屑的笑著說,“那些人根本沒有什麼了不起的,他們只是一群蠢貨。”
  從他口中慢慢吐出‘蠢貨’這個詞時,沒有粗魯和下流的感覺。
  可是坐在他面前的葆絲卻覺得像是被狠狠抽了一耳光,這讓她的臉突然變紅了。她不安的在沙發上動了動,有點後悔在他面前抱怨了。
  ——她忘了,她以前在他面前抱怨廚房裡的人時從來都沒得到過有用的建議。他是絕對不會為人著想的。
  她分神打量著坐在她面前的湯姆,他蹺著一條腿,把玩著小手杖,臉上帶著漫不經心的微笑,剛剛還用他那一口似乎是經過訓練的倫敦腔說著髒話。他真是跟以前完全不同了,完全看不出跟以前那個穿著孤兒院不合身的捐的舊衣服,頭髮讓孤兒院裡的院工剪得這裡禿一塊那裡禿一塊的瘦弱男孩有什麼關係。
  “走吧。”他拉她出門,“讓我來給你施一個‘魔法’。”
  說到‘魔法’時,他的語氣有一種微妙的變化。
  湯姆帶著她上街,用華服和寶石將她妝扮起來。然後對她說:
  “現在你可以放心的到學校去了,我保證他們都會爭先恐後的上來巴結你。”
  汽車、司機,毛皮大衣和鑽石。葆絲當了一個星期的活動展示櫃,然後他又來了。當她從汽車上下來回到家之後就看到他像個主人一樣坐在客廳裡,面前擺著熱氣騰騰的紅茶和茶點。
  葆絲好奇的往廚房裡看了看,雖然那裡不會有人,可是說不定湯姆會帶個女僕過來呢?這可真是一個難解的謎題。她回房換下衣服後再出廚房去看了看,灶台和水壺都沒被用過,那他是怎麼泡茶的?或者現在已經有叫餐服務了?
  她從廚房出來坐在他旁邊,他為她倒了一杯茶,說:“那麼,這一個星期過得怎麼樣?”他似乎很想知道。
  葆絲想起學校就皺起了眉,她先喝了口熱茶,又吃了兩個曲奇,覺得整個人都被甜食撫慰了。她聳聳肩說:“……就那個樣子吧。”她實在不想多說。
  他變得不快了,眉毛皺起來,聲音也變沉了,他說:“怎麼了?難道他們沒有對你變得更好嗎?還是沒人找你說話?或者教授仍然在上課前讓你出去?”
  聽得出來他不相信事情還是這樣。
  葆絲歎了口氣說:“當然不是。”早在她第一天穿上新衣服坐汽車去上課後,立刻就有人來找她說話了,男生女生都有。無一例外,他們都想讓她帶著他們到那些‘上流社會的俱樂部’去玩,也能認識幾個‘高貴’的人。
  ——她覺得自己在別人眼中從流浪漢或小偷變成了高級妓|女。
  就像她察覺的那樣,事情並沒變好,而是變得更糟。
  湯姆打量著她的神色,說:“你不滿意?”
  因為他的話中並無火氣,也沒有嘲諷的味道,葆絲誠實的點了點頭說:“明天我就不坐汽車了。”她也不會再戴鑽石了,也不會再穿那些漂亮的衣服了。她還是老老實實的去上課吧。
  “呵。”他輕笑,葆絲立刻警覺的抬起頭。
  ——他在嘲笑她?
  湯姆沒有理正等著他開口的葆絲,直到他喝完了一杯茶才說:“你突然變得富有,再突然重新變得貧窮,那等待你的一定會是比之前更加苛刻的對待。”
  葆絲想了一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之前學校裡的人認為她是用不名譽的方式進了學校,而她又展示了一個星期的富有,相信會有更多的人認為她的錢來路不正,而她如果又變‘窮’了,那些人只會認為她又倒楣了而已。會比之前更變本加厲的對她。
  她按著額頭,事情果然越變越糟了。她不能放棄這好不容易得到的上學的機會,可是繼續這樣下去,她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多久。而且她也發現了一件事,她的出身永遠跟著她。就像這次一樣,她貧窮,學校的人認為她是小偷,更因為她不明原因的入學而認為她用身體賄賂了學校的大人物。而她富有,大家也只會跟著這個方向繼續猜測,認為她終於釣上了一個大人物,而不會認為她就是出身體面的人家,是個跟他們一樣的人。
  就算她取得了學位,會不會還有人質疑她這學位是怎麼來的呢?如果她找到工作,會不會有人認為她這工作也是通過什麼手段得來的呢?
  ——她以前把一切都想得太簡單了。
  這其實是她失算了。當她只把目標放在吃飽穿暖,過得比在廚房,或者比在當女僕時更好時,那其實是跟這條街上其他的人一樣,跟她所處的社會地位是一樣的。她並沒有超出界線。而當她把目標放在更高,比如考取學位,找一個體面的工作,這時她面對的人群就不是跟她處在一個環境中的人了。
  是她沒有考慮到這一點,又因為想變得跟以前一樣,一時沖昏了頭。
  湯姆坐在那裡,看著葆絲捧著一杯茶,時不時的抿一口,眼珠不停的轉動著。她一定在想怎麼解決現在的問題,她也一定發現了,她目前是不進則退,已經沒有第二條路可以走了。
  他瞭解葆絲,她不會怨天尤人,不會在問題發生後推脫逃避。她會拼命的想辦法。
  ——可她現在已經無法可想了。
  湯姆嘴角含笑,給自己的茶杯里加了一顆方顆,慢慢的攪著。
  ——他會在她無路可走的時候給她一條路,引導著她順著他的方向走。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打斷她的思緒說:“葆絲,你很清楚,除非你換一個身份,不然,你永遠都擺脫不掉過去!”
  ——對,就像他一樣。他會埋葬掉自己的過去,不管是麻瓜的父親還是私奔的母親,他統統不要!他會給自己創造一個名字,他會給自己創造一個偉大的,讓魔法界所有的人都要仰視的未來!
  他放下茶杯,看著葆絲,誠懇的說:“葆絲,你是我的朋友。只要你願意,我會為你找一個好的人家收養你,你完全可以換一個全新的身份。你可以離開這裡,重新開始。我可以給你再換一所學校,換一個名字,到了那裡沒有人認識過去的你,你會擁有跟以前完全不一樣的幸福的人生!”
  ——而到了那時,你會為了保守自己的這個秘密,而成為我的俘虜。
  湯姆等著葆絲說‘好’,他等著她求他,求他給她找一個更好的身份。他等了一分鐘,卻看到她古怪的看著他,她說:
  “收養?湯姆,你沒問題吧。我都多大了?”
  他一怔,隨即仿佛是為了掩飾他的失措,他端起茶杯說:“有很多家庭願意收養像你這樣純潔可愛的姑娘,那些無兒無女的老人們會像疼愛自己的孫女那樣的愛你。”
  這個反應可不在他的預料之內。她為什麼反對?能有人收養是件好事啊。
  葆絲搖頭說:“別逗了。”她可從來沒想過再給自己找一對陌生人當父母,如果她有這個念頭,五六歲時就上街找那面目慈祥的老太太了。
  湯姆知道今天談不出什麼來了,他匆匆告辭。從葆絲家出來後,他知道自己其實是被她不同常人的反應給弄了個措手不及。
  ——葆絲看起來明明是這樣的人,她沒有太大的野心,只是想過得體面些,受人尊敬。那麼被收養是最好的一條路。她為什麼反對?
  湯姆深吸一口氣,陰沉的走向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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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
  湯姆回到了他的居所,那是隱藏繁華街道中央的一幢房子,它原本屬於某個巫師貴族的後代,現在則由他的‘信徒’獻給他做為臨時的住所。
  任何人,只要能為他服務,無不欣喜若狂。
  房子裡有一個家養小精靈,湯姆很討厭看到這種骯髒下等的生物,所以從來不許它出現在他的面前。
  他脫下的外套就像是被無形的僕人收進衣櫥,然後當他走到客廳坐下後,鞋帶自己打開,拖鞋飛過來輕巧的套在他的腳上,而同時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出現了剛剛泡好的茶。
  他喝了一口茶,舒了口氣,拿起桌上的今天晚餐的菜單看了看,抽出魔杖劃掉其中幾道他不想吃的,然後功能表就從空氣中消失了。
  他走進書房,桌上有剛煮好的咖啡,旁邊擺著奶罐和糖罐。他給自己倒了一杯,不喝,只是聞那股香氣。咖啡有成癮性,他從來不會讓任何東西能夠控制他,哪怕只有一點點也不行。
  他坐在書桌前翻看了一會兒面前的筆記和報紙,全無頭緒。他知道他的腦袋裡還想著剛才在葆絲家發生的事。
  他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他不明白為什麼葆絲會不願意被收養。
  如果說以前只是僅僅想如何處置這個‘童年好友’,那麼不知是從什麼時候起,他變得更想征服她。
  他不相信他會找不到她的弱點。
  這就像一個挑戰,他想知道在不殺她的前提下,他會花多久才能掌握她。這明明是一件很簡單的事。
  他得到了那麼多的忠誠,不知有多少出身巫師貴族世家的人跪在他的面前對他宣誓效忠,為了得到他的一句讚揚而不惜付出生命。有那麼多的人迫不及等的想要為他獻出一切,葆絲最後也會變得跟他們一樣的。
  ——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湯姆想到這裡微笑起來,他決定更認真一點,哪怕只是一件打發時間的小事情。現在他有很多的大事要考慮,他應該沒有時間來為葆絲這樣的小人物浪費精力。可是他又覺得這很有意思。
  ——葆絲是知道他的過去的人,她在他的回憶裡,跟孤兒院組成了他在成為巫師之前的一段可恥的記憶。
  征服她就像是打敗了那段回憶,包括其中的弱小的他。
  他想讓自己從一開始到未來都是強大的,不可戰勝的,讓人畏懼的。
  他開始挖掘回憶裡的葆絲。
  沒有小孩子會不喜歡父母。雖然不想承認,可是就算是他也曾經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被‘父母’這個魔咒糾纏著。
  像孤兒這樣從來沒見過父母的人,在小時候應該會幻想父母就在他們身旁,或慈祥或偉大。會疼愛他們,會給他們買好吃的蛋糕,會在他們生病時在床前照顧他們,會把他們抱在懷裡輕輕搖晃。
  湯姆不屑的撇撇嘴,這種‘溫暖’不是他想要的,只有那些平庸的人才會天天想著這個。
  葆絲從小的夢想就是有一幢自己的房子,每天在充滿陽光的廚房裡燉肉做蛋糕什麼的。她也總是提起想嫁人,似乎對她來說,嫁人就意味著再也不用工作的幸福生活。
  ——很務實的夢想。
  不管是當時還是現在,他都認為葆絲的這個夢想既好實現,又符合她的社會地位。能在未來找一個男人結婚的確是她所能得到的最好的結局了。
  他一直認為葆絲就是這樣,在有限的範圍內做可以實現的夢。雖然她的目標在他看來小得可笑,但是卻很適合她。
  ——既然這樣,成為一個體面的家庭的養女,這就意味著她可以得到更好的結婚物件。她為什麼不願意?不單是不願意,她就像從來沒這麼想過。
  或許是因為他提得太突然?她一時沒考慮好才會這樣拒絕?等她想過以後一定會迫不及待的想去當養女。
  湯姆讓這個念頭在腦中轉了一秒就把它否決了。不,葆絲不是在沒有考慮的時候就斷然拒絕的人,如果她對這件事不確定,她是不會拒絕的。她會說:
  ‘哦?是嗎?’
  湯姆在腦海裡模仿著葆絲說著這句話,簡直就像她就在他身旁一樣。她會給一個不確定的答案,就像她隨時會答應或者拒絕。
  她不會堵死自己的路。
  他長出一口氣,不得不承認他真是不知道葆絲到底在想什麼了。
  ——葆絲是個孤兒,她務實並喜歡家庭生活,卻拒絕當養女。
  湯姆覺得自己忽略了什麼。
  他想回憶起更多的葆絲,可是很遺憾的是以前他並沒有放太多的注意力在她身上,哪怕她是他在童年時說過最多的話的並不含敵意的人。
  可能正因為這樣,所以他一直認為不需要在意她。
  湯姆坐在書桌前沉思,幾乎快要錯過晚餐,而小精靈是不敢打擾他的。
  ……葆絲……葆絲。
  他想不起來葆絲曾經提過她的父母。唯一一次是他問起來,而她當時說:
  ‘哦,他們應該都死了吧。我聽蘇珊說過,我的爸爸是個酒鬼,可能在我出生前就死了。媽媽好像離開了,可能對她來說照顧一個沒有父親的孩子太困難?我沒有見過他們,再說誰知道這是真的還是假的?或許蘇珊也說不清我的父母是誰。’
  他還能想起她臉上不耐煩的表情,好像這是一件無聊的事。之前她正在鼓動他讓蛇去抓樹上的鳥。
  湯姆猛得明白過來了!他知道哪裡不對了!葆絲對父母沒有感覺,不管是好奇、憧憬,甚至是憎恨,這些她都沒有。
  他記得孤兒院裡的孩子們在提起他們的父母時,有各種各樣的反應:
  ‘我的爸爸一定會來找我的,他會來接我回家。媽媽會像書裡說的那樣為我準備一桌子的好吃的,讓我隨便吃,她還會在晚上坐在我的床前哄我睡覺,我的房間裡一定堆滿了他們買給我的禮物。’
  也有的人會在被人說起他讓父母丟掉後會大聲的為父母辯駁:
  ‘才不是他們把我丟掉的!他們一定不知道我在這裡!他們一定在找我!’
  ‘我的爸爸和媽媽很愛我,我只是先在這裡住一陣子,他們過幾天就會來接我了。’
  他們總是認為父母是愛他們的,並且不停的這樣告訴別的孩子,可是事實上不管他們等多久,他也從沒見過有孤兒是被父母接走的。
  ——像這樣的話他從來沒聽葆絲說過。
  也有人會因為父母的拋棄而憎恨他們——湯姆按住額角,他不喜歡想起自己的父母,不管是給他取了跟那個男人一樣的名字卻沒有給他留下隻言片語的母親還是那個離開後就從來沒想過要找他的妻子和孩子的男人。
  ——葆絲同樣沒有憎恨拋棄她的父母。
  他在記憶裡翻過來覆過去的回憶,不得不承認,葆絲根本從來沒有想起過她的父母,一次也沒有。
  ——就像他們是完全無關的人。
  他的頭隱隱抽痛,他站起來離開書房走進餐廳,用十分鐘解決掉晚餐後披上黑色的斗篷拿上魔杖準備出門。
  他快步離開,把那幢房子遠遠甩在身後。他打定主意不再使用這裡,他會再換一個新的住所。恰好時間也差不多了,他總是會過一段時間就換個地方住。他現在有很多的仇人,有很多人想抓住他,想知道他住在哪裡。而他不會被他們抓住。
  他深吸一口氣,深夜的寒冷充斥了他的肺,這讓他覺得舒服多了,在那幢房子裡溫暖的空氣幾乎讓人窒息。
  ——他把一個想法留在了身後的那幢房子的書房裡。
  比起葆絲從來沒把拋棄她的父母當成一回事,這會讓他覺得不停的被‘父母’糾纏的他還是個愚蠢的沒長大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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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章 ...
  葆絲和鄰居去市場買回了不少東西,火腿、土豆、洋蔥、乳酪、胡蘿蔔,她明天還要再去一趟,買羊肉、牛排和豬肉回來,如果能碰到便宜的火雞,她還要再買一隻雞。
  一個星期以後就是耶誕節了。
  她打算自己在家裡做蛋糕和糖果餅乾一類的小甜點,這樣可以省一些錢。因為自從上次湯姆離開之後,他已經數月不來了。她的錢快花光了,幸好她找了幾份新的工作。
  在門口跟鄰居告別之後,她回到家,在廚房把大籃子放下,把東西都放進櫥櫃裡又看了一遍,她覺得還應該再買點黃油,另外也可以再買點咖哩。
  現在還不到下午三點,她想先烤出一些小餅乾和曲奇,免到所有的事都積到最後幾天,那就太忙了。
  她秤量小麥粉和砂糖,再加入奶油、鮮奶、黃油和雞蛋,甜膩的香氣幾乎讓人無法呼吸。她在案板上墊好一張紙,然後將揉好的麵團?平,再用模具做出動物形狀的餅乾,放進烤盤,等烤箱熱了就推進去,記下時間,她開始收拾廚房,等餅乾烤好了,廚房也收拾好了。她把餅乾拾進盤子裡,等放涼了再放到盒子中。
  現在喝下午茶有些晚了,不過只有她一個人也不用太在意時間。想起她還是女僕的時候,什麼時候該準備下午茶那是雷打不動的,於是現在這樣只是稍稍不遵守時間就讓她有種偷懶的愉快感覺。
  葆絲哼著歌在廚房中輕快的轉來轉去,煮上一壺咖啡,再配上新烤的小餅乾,她可以端著它們到臥室去,坐在床上吃,在下午的陽光中享受一下。
  她推開臥室的門,窗前的沙發椅上正坐著一個人。
  “午安。”湯姆微微點頭說,臉上沒一絲笑。
  看到他的神色,本來想發怒的葆絲只露出了一個歡迎的微笑,說:“你來的正好,我烤了餅乾。”
  她又去拿了一個杯子,房間裡很安靜,沒有人說話。
  葆絲默默吃著小餅乾,她知道湯姆這是生氣了,等著她去主動‘承認’錯誤。這一招他以前常用,比如讓她在約好的牆根暗處多等十幾分鐘或者沉著一張臉不說話什麼的。就像現在一樣。
  她回憶著上次見面時的點滴,想著會是哪句話惹惱了他,可是思來想去,似乎只有拒絕當養女那件事。
  ——他是覺得自己的好心被辜負了嗎?
  葆絲很懷疑湯姆會那麼善良,所以這個當養女的事還是別答應的好些。她放下茶杯,清了清喉嚨,等他看過來後說:“湯姆,我昨天夢見了上帝。”
  ——說謊。
  湯姆冷眼看她怎麼掰下去。以前她也是這樣,喜歡隨便說些東西來搪塞,假的根本不會有人相信,為此她沒少挨廚娘蘇珊的打。有時他會覺得她這樣非常蠢,謊言的目的就是說得讓人相信。而她的表情就像是在說‘我已經說了,你就應該滿意了’,好像只要她肯這樣說些東西來敷衍就夠了,誰都不能要求她做得更多。
  從這上面他覺得葆絲內心也是一樣的傲慢,她會迫於處境說些軟話,但也僅止於此,而她表現的就是所有的人都應該明白,這是她所能做出的最大的讓步了。不然,她可是不會顧忌別人的面子的。
  葆絲一臉的虔誠,一手捧心面向窗戶,午後的太陽不太曬,正好照著她,讓湯姆能看清她身上的每一個小地方,包括她還拿在手裡的半塊小餅乾。
  “我在夢中看到一道金光,我的父母就坐在光裡,他們是多少的幸福啊!”她假意誇張的表演了一下,然後嚴肅的對湯姆說:“我想上帝這是在告訴我,我已經有父母了,所以不應該再得到別人的父母。”
  說完,她等他表態。
  湯姆端起茶杯,他沒有等太久,因為他看到葆絲已經伸手去端她的茶杯了,很明顯她覺得她已經給了他一個很好的理由了,他應該接受,如果他不接受,他想她大概會在他每次來的時候不厭其煩的再‘夢’一回上帝。
  他放下茶杯說:“哦,是嗎?看來你的上帝一直在保佑你呢。”他嘲諷的說。
  葆絲滿意的點了點頭,知道這件事已經結束了。結果他又說:
  “那麼,你認為你的父母已經去世了嗎?”他可記得他們是‘失蹤’了。
  “哦,我不知道。”葆絲很快的搖頭說,事實上她並不關心這輩子的酒鬼父親和出走的母親,如果是說她真正的父母,他們應該還沒出生呢。
  “我想上帝會一直看著這世上所有的人,不管是活的還是死的。”她說。
  湯姆從她的語氣中聽出來她已經不耐煩了,她認為這個話題已經結束了。他糾纏道:“可是,我想他們是希望你能得到幸福的,既然他們沒有給你,那麼一定不會拒絕你從別人那裡得到不是嗎?”
  “湯姆。”葆絲微帶警告的叫了一聲他的名字,她的眼神表示這個話題到此為止。可是他卻又說:“你不這麼認為嗎?既然他們對不起你,為什麼你不能得到更多呢?你完全不需要覺得對不起他們。”
  “可以了。”葆絲直接站起來去了廚房,她聽出了他話中有一些別的東西在。而她覺得危險,她不想跟他繼續討論下去了。
  “你要留下來吃晚餐嗎?今天我買了很新鮮的火腿。”他跟著她到了廚房,她背對著他說,一邊拿出火腿開始切片。
  “謝謝你的邀請,我很樂意。”他在餐廳坐下了。
  葆絲深吸一口氣,開始覺得他來意不善了。她願不願意當養女到底有什麼問題?他為什麼這麼在意?
  因為最近錢不夠用,所以晚餐她也只準備了土豆肉餡餅和洋蔥湯,又做了一道燉火腿,這是晚餐僅有的三道菜,就算她把鹽和胡椒等調料罐都擺出來也顯得餐桌太空。
  “今天很抱歉,沒有什麼菜。”她說。
  他沒說話,只是低頭喝湯。
  餐桌上的氣氛很壓抑,葆絲現在很後悔沒有買更多的菜,要是餐桌上的菜多一點,她至少有更多的事幹。等三個盤子都空了以後,她迅速站起來說:“我去做個甜點。”一邊發愁廚房裡已經什麼都沒有了,不然就只能吃下午烤的小餅乾了,可是那個不花時間。
  她在廚房花了十五分鐘,把餅乾搭成了一座小塔,用果醬在盤子旁邊點綴出花邊,再也變不出什麼花樣了,只好就這樣端出來。等她端著所謂的‘甜點’出來的時候,坐在餐桌前的湯姆看著就像在等著看她還能躲多久似的。
  葆絲不安的在裙子上擦了擦手才過去,天一黑湯姆就更嚇人了,如果是白天,在陽光下他就不會這麼可怕。
  ——她總覺得‘黑夜’和‘湯姆’同時出現會讓人有不好的預感。
  她壯著膽子把餅乾放下,轉身又要回廚房泡茶。她覺得他是想說什麼的,這讓她更加快腳步躲進廚房。而就算在廚房裡她也覺得他的目光刺在背上,讓她不安。
  她又用了二十分鐘泡茶,再出來時看到他還是用同一個姿勢坐在原位,就像剛才這幾十分鐘他動也不動。
  她放下茶杯,擠出個笑說:“這是我新買的茶,聽說是從印度來的,那個賣茶葉的人說這茶很香。”
  屋裡很靜,只能聽見鐘錶嗒、嗒走的聲音。
  葆絲僵直的站在餐桌邊,注意力全在身後的大門上。她不知道這是為什麼,可是她確實一直在想著逃走!
  就像有什麼在心底催她:快跑!
  湯姆發現了她的視線,看到了她蒼白的臉色和僵硬的手腳。
  ——是咒語要失效了?
  他不確定當初的遺忘咒有多大效果,但她應該是忘了那天夏夜在小漢格頓的裡德爾府發生的事,可是似乎也有人會想起來。
  要再施一次嗎?
  他抽出魔杖握緊。他沒有把握能準確的讓她將兩年前的事忘掉,除非將她這兩年的記憶全都……
  葆絲看到他拿出小手杖,松了一大口氣的說:“你要走了嗎?我給你拿外套,要我幫你叫車嗎?”她說著就往大門走去。
  有一種熟悉的感覺讓她回頭,看到在她身後的湯姆手中的那根小手杖對準她射出銀白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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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章 ...
  葆絲覺得自己最近幾個月實在是太幸運了。
  耶誕節前的一天她在路上被車撞了,然後就進了醫院。當然這些都是醫院裡的醫生告訴她的,她在醫院醒來之後發現自己的記憶似乎有些混亂,別說是發生車禍的那天晚上,她甚至記得昨天還是夏天呢。
  她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回了倫敦,因為她記得自己應該還在小漢格頓。或許她是跟著拜德拉克小姐到倫敦來的?她可能還不知道她出了車禍,不知道她會不會幫她付醫藥費。
  她沒有任何的外傷,連一塊皮都沒擦破,醫生說她實在是太幸運了,她也這樣認為,被一輛飛馳的馬車撞倒居然毫髮無傷,這還不夠幸運嗎?
  ——不過她大概被撞到了頭,所以才會記不清事。
  她知道有些車禍受傷後的人會發生記憶混亂,這很正常,過一段時間就會想起來的,所以她一點也不著急。
  她現在只發愁怎麼付醫藥費。她應該沒有這麼多錢?她記得這幾年她存下來的錢還不到兩百塊。
  或許她可以偷偷從醫院溜走。
  葆絲開始打聽護士巡房的時間,麻煩的是從她所在的病房出去一定要經過護士站,而那裡總會有兩個人等著接電話和接診。
  她只希望拜德拉克小姐能早點發現她不見了,問題是她連自己來倫敦是住在哪間旅館都想不起來。
  就在這時,她居然遇上了以前認識的孤兒院的孩子,湯姆。
  “……葆絲?”
  當時走廊裡人來人往,他手裡拿著藥,穿著一看就很貴的黑色斗篷,打扮的就像個貴族少爺。
  他先是回頭打量了幾眼和病房裡的其他病友坐在走廊裡曬太陽的葆絲,然後才走過來試探的叫她的名字。
  “你是葆絲,是嗎?”
  看到這樣一位體面的青年走過來跟她打招呼,葆絲立刻覺得自己的頭髮也亂糟糟的,病號服肥肥大大的也太難看了。
  她的臉瞬間紅了。
  “葆絲,真沒想到會在這裡見到你。”湯姆坐下來跟她聊天,說他這幾天喉嚨不舒服才來拿藥,然後又送她回病房,在得知她是出車禍才住院後立刻驚呼道:
  “天啊!謝天謝地你沒事!”
  然後他就天天來看她,病房的病友和護士包括醫生都知道了有一位英俊的、富有的青年來探訪她。
  幾天後醫生就請護士請這位紳士去辦公室聊了聊,想必也提了她那無人負擔的醫藥費。之後,他就來接她出院了。
  葆絲知道醫生找他,也猜到會跟他說什麼。可是在拜德拉克小姐不知去向的時候,她實在沒辦法付錢給醫院。所以她就算覺得這樣不好,可是也默認了醫生這樣做,心裡還在偷偷盼望說不定湯姆會給她付錢。
  結果等湯姆真的幫她付了醫藥費,她又覺得不好意思了。
  “那個……湯姆……我真的……”很抱歉。
  她結巴著站在他旁邊,而他正在幫她收拾行李。
  他抬頭說:“沒事,葆絲,你不用介意。”
  他租了汽車就等在醫院門外,他們出來後他問她:“送你去哪裡?”
  葆絲頓時啞巴了,而湯姆卻沒再追問,而是牽著她的手上了車,然後直接讓司機開到一個位址去。
  在車上葆絲小聲解釋了她在當女僕,而她的女主人可能還不知道她在醫院的事。
  汽車把他們送到了一間旅館門前,下了車後,湯姆給她訂了一個房間。在旅館的房間裡他問她有什麼打算?
  “你的女主人既然不知道你出了車禍,還住了一個星期的醫院,那麼她現在會在哪裡呢?你要回到她那裡去嗎?”
  拜德拉克小姐不是一個特別寬大的女主人,葆絲也是考慮到這一點所以在醫院的時候沒有請醫院幫她找拜德小姐,更是因為她現在失憶了,如果拜德小姐知道這件事,不知道還會不會繼續雇傭她。
  她不能告訴拜德拉克小姐自己出了車禍,住進醫院,現在還記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那麼她就必須有一個好理由解釋她這一個星期的曠工,可是不管她怎麼想都找不到一個好理由。
  湯姆還在看著她,可她能說什麼呢?說自己不記得主人住在哪裡嗎?不知道她是怎麼來的倫敦嗎?
  最後湯姆沒有追問她,而是握著她的手安慰道:“沒關係,葆絲,你可以先住在這裡,直到你的女主人來找你。”
  他給她付了十天的旅館費後離開了。這十天裡葆絲先是發了封電報去小漢格頓,因為拜德拉克小姐這六年來只有她一個女僕,如果她和她一起來了倫敦,那小漢格頓那裡應該沒有人在家裡了,她只能發電報給村裡的郵政所,或許有人會知道拜德拉克小姐來倫敦是幹什麼的,在什麼地方。可是電報很快回來了,卻是‘查無此人’四個字。
  葆絲回到了旅館,現在除了這裡她無處可去。湯姆為她付了十天的房錢,十天后她必須離開。他為她付了醫藥費和旅館費,她不能再麻煩他了。
  她在房間裡無所事事,到一樓的大廳裡坐著看起了報紙。她怕再增加醫藥費所以沒有跟醫生說,她覺得自己不像單純的記憶混亂。
  她覺得報紙上的時間是對的,對自己身在倫敦也不奇怪。可問題是她的記憶裡現在是夏天,而她‘應該’在小漢格頓。
  腦子裡的時間和身體感覺上的時間對不上……這是車禍引起的記憶混亂嗎?
  她胡亂翻著報紙,上面的東西看著都很熟悉,有些後續新聞她能馬上想起之前講的是什麼。
  ——她應該在倫敦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了。她真的是跟拜德拉克小姐剛到倫敦不久嗎?但拜德小姐的錢包應該不能支撐她在倫敦生活啊。
  旅館的人過來問她:“請問小姐,你在餐廳用餐嗎?或者給您送到房間裡?”
  “我去餐廳。”她想在餐廳聽一聽旁邊的人說什麼新聞,她想趕快想起所有的事。
  “好的,今天牛排很不錯,廚師買到了很新鮮的蘑菇。”
  葆絲表示她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品嘗了。
  蘑菇湯、牛排和小麵包,她沒有要沙拉,那土豆泥看著就知道是剩了一天的,就算拌了再多的奶油也一樣。
  晚餐後她回了房間不到十分鐘,湯姆就來了。他帶來了她的行李和一封拜德拉克小姐給她的信,信中斥責她無故曠工了十幾天,‘你知道你給我造成了多大的麻煩嗎?’,‘我再也不能忍受了!’。
  ——她被辭退了。
  “葆絲,你沒事吧?”湯姆扶著她坐下。
  “沒事。”她說著心裡一點底都沒有,她沒工作了,接下來她去哪裡呢?再找工作?可她的病還沒好,又一直住在小漢格頓,突然讓她去哪裡找工作呢?旅館也住不了幾天了,等旅館也不能住之後,她要去哪裡呢?
  湯姆把行李給她:“拜德拉克小姐讓我把你的行李都帶來了,她讓你不用再去找她了,她也不會再回小漢格頓。”
  葆絲打開行李,裡面的衣服居然疊得十分整齊?拜德拉克小姐連茶巾都不會疊!這行李是誰給她整理的?她又雇了一個新女僕?可她沒有錢啊。
  她想到了一個可能,喃喃道:“難道她要結婚了?”
  湯姆在旁邊,聽了這話就說:“是的,她看起來很幸福的樣子,穿戴也很體面。”
  她聽了十分驚訝!拜德拉克小姐這六年來追求的人是……!
  “……沒想到她真的跟裡德爾家的兒子結婚了。”她看向湯姆,忍不住想找人分享她的震驚。
  湯姆看起來也很吃驚,而且不像禮貌。他的臉色有些發黑。
  葆絲繼續說:“這也不奇怪。你大概不知道,裡德爾家的兒子是一個很……的人,聽說他曾經跟流浪漢的女兒私奔。”所以選擇跟比他大七八歲還沒有錢的拜德拉克小姐結婚。
  湯姆沒有說話。
  “他們還是挺相配的。”葆絲對這樁並不那麼相配的婚事下了定論,然後就專心整理自己的行李了,看來到倫敦來的這段時間她還買了不少的好衣服,裡德爾家還是很有錢的,這樣一切都能說通了,包括拜德拉克小姐為什麼能夠在倫敦住這麼長時間。
  湯姆陰森的看著她,緊握著他的小手杖。
  一定是因為她剛才說了他聽不懂的話,她真誠的說:“哦,真對不起,湯姆,我都把你忘了。謝謝你。”
  “不客氣。”他勉強笑了下,說道。
  “那麼,”他深吸一口氣,微笑著說:“你現在有什麼打算嗎?”
  葆絲一邊收拾行李,一邊想找自己的錢包被放在哪裡了,說:“我想我應該先租一間房子,然後再找個工作。”她突然想起來,站直身說:“我還需要再去找一次拜德拉克小姐,向她要一封推薦信!”不然她要怎麼找工作呢?比起當年把她介紹給拜德拉克小姐的蘇珊,當然是拜德小姐更體面,能從她那裡得到推薦信的話,很簡單就可以找到工作了。
  湯姆慢悠悠蹺起一條腿說:“你的女主人跟她的——丈夫已經坐船離開了。”說起‘丈夫’這個詞時,她似乎聽到他嘶嘶的咬著牙。
  他看了眼手錶,“他們兩個小時前剛走。”
  葆絲灰心的坐到床上,她當然也可以寫信過去向拜德拉克小姐追要一封推薦信,可是如果不是當面請托,她沒有把握說服她頑固的前女主人。
  “葆絲,如果你不介意,你可以先住到我家去。”
  湯姆這樣說,她驚訝的說不出來話。
  ——這可真是……她跟湯姆的交情沒那麼深。
  她馬上鄭重的對他說:“謝謝你湯姆,不過你已經幫了我很多了。我想接下來我自己就可以了。”她停了一下說,“等我找到了新的工作,我會把醫院的錢和旅館費還給你的,你可以把位址留給我嗎?”她站起來去拿旅館的便簽薄。
  “葆絲,我是認真的。”他沒有接紙和筆,認真的看著她說。
  葆絲站在他的面前,一時倒不知如何是好了。不過她還是打算拒絕的。在她開口前,湯姆又說:“我只是想幫一幫以前的朋友……你知道,當時只有你……”他握住她的手腕,修長的指頭像鐵箍一樣抓住她。
  “我現在已經有能力幫助你了,給我這個機會吧。我正好要到一個地方去,我打算在那裡工作。那是鄉下,雖然不能像在倫敦一樣,可是我想到那裡去生活。”
  “你願意……跟我一起去嗎?”他深情款款的看著她的眼睛這樣說。
  ——葆絲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答應下來的。
  她看著他的眼睛,蒙矓的說:“……好。”
  ——她居然真的答應跟他走了?!她一定是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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