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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HP)瑞德羅特》作者:多木木多【完結】

第30章

索菲亞已經快四十歲了,以往來找她的那些老主顧都不來了,她的那間小旅館也不開了,屋裡的姑娘們幾乎都走光了。她現在也只是吃老本而已,時常到她的侄女家去要點錢,她的侄女不愛見她,總是一見她來就說要出門。
  上個月蘇珊死在了家裡,過了兩天才讓人發現,醫生說她是凍死的,她的床邊都是空酒瓶。
  蘇珊沒有錢,她還欠著酒館的酒錢呢,也沒有親戚給她出錢辦喪事。索菲亞記得她以前養過一個女孩,可是那女孩跑出去給別人當女僕了,前幾年還記得寄錢回來給蘇珊,後來就沒有消息了。
  索菲亞還記得那個女孩叫葆絲,看眼睛就知道是個機靈鬼。當初蘇珊想讓那女孩到她的小旅館裡去工作,要是那個女孩真的去了,蘇珊也不至於連喝酒的錢都沒有。
  她不喜歡那個叫葆絲的女孩。在她的旅館裡住的姑娘們那麼多,個個都很開心的賺錢。她覺得自己辦了一件好事,她讓那些窮人家的姑娘們都有了份賺錢的工作,這有什麼不好的呢?
  那個女孩頭一回見到她就連笑也不會笑一下,她對她那麼好,每次去看蘇珊都會記得給她帶兩塊糖,她卻一點也不感激她。
  當蘇珊跟她說那女孩想去當女僕時,她就警告過她:“你不能讓她去。蘇珊,我可知道這些小姑娘在想什麼,她們可不會記得你的恩情,她轉臉就會把你給忘了的!”
  當時她一邊擺弄著她新帽子上的羽毛一邊說:“到我的旅館裡工作有什麼不好呢?所有的客人都很慷慨,他們會大方的給姑娘們買酒,請她們吃好吃的,給她們零花錢讓她們去買喜歡的口紅和帽子。”她說服蘇珊,“她還小,還不懂事,再大一點她就會明白這樣對她是最好的。能輕鬆的賺錢有什麼不好呢?”
  最後那個女孩果然一去不回了,除了每年會寄些錢回來,每到這時蘇珊都會到酒館裡痛快的喝酒,還會請她喝酒,錢總是花得很快。那間飯店的廚房也把蘇珊辭退了,因為她總是偷東西出去換酒喝。等到女孩不再寄錢回來後,蘇珊只好把家裡的東西拿出去換酒喝。她的旅館也開不下去的時候,兩人常常在一起互相抱怨這該死的天氣,該死的房東,該死的酒館老闆。
  蘇珊常常罵不再寄錢回來的葆絲,索菲亞也說如果那個女孩當初是到她的旅館裡去工作,那至少現在還有她可以去工作賺錢。
  現在蘇珊死了,連塊墓碑都買不起。可她卻在神父那裡看到了當初去做女僕的葆絲,她看起來就像個體面人,把蘇珊給忘得乾乾淨淨。
  ——她可真是太過分了!
  索菲亞毫不客氣的上前叫住她,在她看來,她應該照顧蘇珊,畢竟當初是她養大了她,最後還送她去當女僕,她現在能過得這麼好都是托了蘇珊的福。
  她要求她為蘇珊買墓碑、辦喪事。
  “除了你,還有誰能為她這麼做呢?”她用肩巾擦了擦眼角。
  梁珊不是很相信這個濃妝豔抹的粗俗女人說的話,她答應先跟她去蘇珊的家裡看一看。漢德太太抓著她不讓她去,在她看來索菲亞就是個騙子。
  “你可不能相信她的話!像她這樣的人我見多了!她就是想騙你的錢!”漢德太太瞪著索菲亞。
  “你這簡直就是最惡毒的污蔑!!”索菲亞立刻不低頭擦淚了,反正她的臉上一滴淚也沒有。她對著漢德太太尖聲道:“我可是個好人!上帝作證!”
  “哈哈!”漢德太太毫不畏懼,叉腰挺胸的擠過去道:“別想騙過我!看看你的樣子我就知道你是幹什麼的!像你這種女人怎麼敢進教堂?你應該下地獄!魔鬼撒旦才是你的夥伴!”
  兩個女人的聲音都不低,教堂裡正是擠滿了想在耶誕節前來教堂的人,幾乎所有人都盯著這邊,看起了熱鬧。神父在前面正被人圍著,不停的伸長脖子往這邊看,一臉焦急。
  在這裡吵起來實在太難看了。
  梁珊站得離她們遠了點,裝作與她們不認識。
  索菲亞的臉漲得通紅,氣得就像一隻青蛙鼓了起來,前後左右看過來的視線讓她格外不舒服,她不由得伸手摸摸自己塗著鮮豔的口紅的嘴巴和大紅色胭脂的臉,她的裙子也是舊的,穿在身上早就不合身了,所有的地方都緊繃繃的,讓她看起來像一隻大號的香腸。她痙攣的手緊緊抓著自己的帽子,上面的羽毛都快掉光了。
  漢德太太很得意,對面這個女人一看就不是什麼正經人,任何時候都不會有人看得起她們這樣的人。她更加高聲的說:“別想在漢德太太的面前騙人!別想看著安年輕就哄騙她的錢!你一定是聽說了她記不起來以前的事才想過來騙她的吧?就算是沒有眼睛的瞎子也能看出安跟你不是一樣的人!”
  被點名的梁珊下意識的站得更直了,低垂著臉,兩隻手規矩的交握在身前,安靜的站在一旁。
  教堂裡的人視線從她身上掃過再去看索菲亞,所有人都發出了然的歎息。
  ——的確是這樣,她們兩個完全不同,就像狗和驢。
  “太太們,太太們。”神父終於擠過來了,他滿頭大汗的說:“請到別處去吧,這裡的人實在是太多了。”
  他親自把她們三個送出了教堂,對於教會醫院的人來教堂的事滿口答應,商量好了就是星期天,他會為孩子們準備足夠的蠟燭。
  辦完了正事,梁珊對漢德太太說要跟索菲亞去蘇珊的家裡看一看。
  “如果是真的呢?我不想放棄任何的希望,或許這就是上帝給我的指示。”梁珊虔誠的說。
  漢德太太直搖頭,她覺得根本不用相信索菲亞的話:“好吧,安,如果你一定要去的話,那麼記住一件事,就是別給她錢!哪怕是一便士也不能給她!不然她會像吸血鬼一樣纏著你的!”
  梁珊感謝漢德太太對她的關心,然後就跟著索菲亞走了。剛才她一直就站在不遠處等著她們說完話,梁珊很清楚索菲亞是為了向她要錢,只怕漢德太太一走她就會開口了。
  ——她擔心她說的都是真的。
  索菲亞帶她去蘇珊的家,一路上不停的向她抱怨,說她忘恩負義。
  “是我照顧的蘇珊!你可是要報答我的!”她毫不客氣的命令著。
  梁珊笑著說:“我怎麼知道你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你知道,我生了病,什麼都不記得了。”
  “哼!”索菲亞不相信的看著她,說:“你只是在騙人!”可是她也沒有再說下去,可能是怕惹惱了梁珊就沒錢拿了吧?
  蘇珊的家在一條陰暗的小巷子裡,房間很小,裡面亂七八糟的。所有的傢俱都不見了,除了一張破床,上面甚至連枕頭都沒有。地上都是垃圾,空酒瓶滿地都是。
  索菲亞去鄰居家借了盞燈,借著昏暗的燈光,梁珊把這裡翻了個遍,可惜的是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也沒找著。
  她多少有些失望,本來以為至少會找到一張照片什麼的。
  索菲亞一直跟在她後面期待的盯著她,看她這就要走立刻嚷道:“等等!你……”
  梁珊回頭,她比劃著說:“你、你就這麼走了?!你不能這麼做!”她沖過來想拉住她。
  梁珊說:“你想做什麼?想讓我叫員警嗎?”她微笑著撣了撣手上的灰說,“如果你想這麼做,好吧,我一點也不在乎。”
  從剛才在教堂的事就可以看出來,如果員警來了會相信誰的話。是她?還是索菲亞?恐怕那很明顯,她是個身家清白的人,甚至還在教會醫院工作,再說在教堂的時候就有不少人看到索菲亞拉住她不放,有那麼多的證人呢。
  索菲亞立刻不敢碰她了,可是她也不能就這麼放她走!她需要錢!她絞著手說:“你不能走!我說的都是真的!”
  梁珊冷笑,左右看了看這破屋子,說:“那你讓我怎麼相信你呢?就憑這空屋子?”
  索菲亞張口結舌,她停了一會兒才想起來什麼似的說:“我的家裡還有一些蘇珊送給我的東西,你到我家來,我給你看看,到那時你就會相信我的話了。”
  哼,蘇珊送她的?恐怕是她趁人不注意帶走的吧?
  梁珊跟她約定了時間,她暗示道如果是真的,她會好好感謝索菲亞的。
  回到教會醫院後,漢德太太興奮的問她怎麼樣,連修女瑪麗亞姑姑都關心的靠了過來。
  梁珊遺憾的說什麼有價值的都沒找到,蘇珊已經去世了,她現在住的地方的鄰居都不認識她。
  漢德太太馬上說:“就跟我說的一樣!那人就是個騙子!安,你不能相信她!她就是想騙你的錢!”
  修女瑪麗亞安慰她:“別著急,安,上帝會保佑你的,你的親人一定還在找你。”
  梁珊表示下個星期日還想再去找索菲亞:“她說,她有一些蘇珊的遺物,或許能從裡面找到能證明我的身份的東西。”
  漢德太太大聲的歎氣,說:“安,你這個可憐的小東西!你被她騙了!”
  到了下個星期日,她向修女瑪麗亞請了假後就到索菲亞家裡去了,她果然拿出了一些衣物,說這都是她寄給蘇珊的,還有一些書。
  梁珊把衣服拿起來比在身上,確實很合身,她看得出來這些衣服都是手工縫製的,可能都是出自同一個裁縫的手,跟她身上的那件衣服一模一樣。她又看了看那些寄回來的書,裡面就有那本故事書,她拿過來翻了翻後面的中文故事,跟教會醫院的那本是完全一樣的。
  她的心裡已經確定了,可是卻表現得不屑一顧,說:“這又怎麼樣呢?這些衣服街上很多人都有,這些書也沒什麼出奇的地方,你怎麼能說這些東西是我寄回來的呢?我看你就是一個騙子!”
  她站起來假裝要走,索菲亞急得拉住她,又去櫃子裡翻出了一個皺巴巴的信封說:“這是你當時給蘇珊寄錢時寫的,這你總該承認了吧?”她把那個信封拍在桌子上。
  梁珊拿起來看,一眼就看出上面的字跡是自己的,她寫字有一個習慣,最後一筆總愛帶個小尾巴,卷一個小圈,不管是寫中文還是寫英文都是。
  “小漢格頓?”上面的地址是小漢格頓,她好奇的念了出來。
  “對,你在那裡當女僕。”索菲亞馬上說,說當初蘇珊和她費盡千辛萬苦托人給她找了這份女僕的工作,然後她就跟著她的女主人去了小漢格頓。她撇著嘴說:“我告訴蘇珊你不會再回來了,可憐她到最後都還記著你。”說著又假模假式的擦眼淚。
  梁珊問出了那個女主人的名字,決定要去查一下。都怪那個中文的故事寫得太模糊,有很多事都看不出來。
  ‘我在皇宮的廚房裡當廚娘,他是花匠收養的孤兒,每天午後我們都在廚房後面的大樹下見面,我會帶給他一小塊麵包,他會讓他的寵物給我帶上一枝玫瑰花。’
  要不是開頭寫出了伏地魔和哈利•波特,她可真看不出來這寫的是誰。
  ——這簡直就像一個真正的童話,誰看到也不會懷疑的。
  她給了索菲亞幾塊錢,雖然她不停的吵嚷想要更多。她也給蘇珊買了墓碑,給她辦了喪事。托了修女瑪麗亞的福,這件事還省了不少錢。
  梁珊說:“雖然我什麼都不記得了,可是這件事看起來像是真的。”
  修女安慰她說她還是可以繼續留在教會醫院:“既然你的家人已經不在了,可是這裡還是你的家。”
  漢德太太認為梁珊太輕易就相信了索菲亞的話:“這怎麼可能呢?怎麼看安你也不像是她們那樣的人!”
  她去警察局給蘇珊辦喪事的時候順便查了一下‘葆絲’,那裡的老員警還記得蘇珊,看來她在這一片很有名。對於當初蘇珊養的那個女孩,幾個常去酒館喝酒的老員警也記得,很快認出了梁珊,聽說她現在在教會醫院工作,看她的目光頓時和善了不少。
  “我記得,你以前才那麼高就常常去幫蘇珊買酒。”一個肚子像南瓜那麼大的禿頭老員警用手在靠在膝蓋的高度比了一下。
  葆絲•坡。
  這就是這個身體的真名。梁珊知道了以後並沒有感到很高興,她想起了在那個故事中一直是這麼形容那個最後嫁給伏地魔的女孩的。
  ——‘貧窮的女孩’
  所有的一切都對上了。
  梁珊拖著沉重的腳步向回走,她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這悲慘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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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章
雖然不願意相信,可很明顯這個身體的原主人的確有一個不平凡的人生。
  梁珊不知道接下去她還能怎麼辦。
  如果按照故事裡所說的‘魔鬼離開後,當初的小男孩長大了,他娶了那個貧窮的女孩,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那又怎麼會人事不醒的出現在教會醫院的大門口呢?
  她覺得這個故事有很多地方都是為了讓它更像個故事而做了一些修飾,她需要注意的是裡面的資訊。
  比如在結尾,重點不是‘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而是他們結婚了。
  ‘一個愛的精靈因此而誕生’是說他們有了個孩子。
  她重新把故事看了一遍,‘小男孩出門學習劍術,他向女孩發誓會成為騎士,直到十年後他們才再次見面,那時貧窮的女孩已經長大了,她還是穿著舊裙子,而男孩卻騎著駿馬,像一個真正的騎士那樣回到了她的身邊’,這是說伏地魔離開了很多年,然後是他主動回來找她的。
  她扳著指頭算了算,‘出門學習劍術’應該是去霍格沃茲上學了,他為什麼回來找她?她記得伏地魔那個時候應該忙著招兵買馬,似乎沒有人知道他離開霍格沃茲以後幹了什麼,後來再出現就是個大魔頭了。
  ——他為什麼特地回來找她?
  真愛。
  梁珊讓自己美了一秒鐘,然後就把這個念頭扔到一邊了。這是不可能的。她傾向於‘葆絲’當時應該掌握了什麼伏地魔感興趣的東西——這姑娘可真厲害。
  然後故事就結束了。梁珊急得抓耳撓腮,可也知道這大概是那個‘葆絲’所能做到的全部了,至少她寫出了足夠多的東西。
  後面有兩句話讓梁珊很在意:
  ‘如果魔鬼再次出現,記住,第二個愛的精靈才是制勝的法寶。’
  ‘愛、勇氣、智慧,與你同在。’
  梁珊盯著最後一句話看了很久,然後深深歎了一口氣。她曾經盼望過這真的是屬於一個叫‘葆絲’的女人而不是她的故事,哪怕是這個身體真正的主人也沒關係。可是最後這句話打破了她的美夢。
  ——葆絲就是她自己。
  最後一句話是梁珊的座右銘,有些不同,但她很喜歡,原句是‘責任、勇氣、行動力’。忘了是在哪裡看到的,從上學開始她就用這句話來鞭策自己:明白自己的責任,有勇氣去承擔,然後行動吧!
  所以,這一切都是她留給自己的資訊。可能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用到,她一定是很早就開始準備了。
  那麼她要怎麼做呢?
  梁珊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
  一方面,她很想逃避這件事。她想假裝這些跟她沒關係。另一方面,她又不是那種喜歡逃避的人。
  擺在她面前的有兩條路,第一條,假裝什麼都沒發生過,直到伏地魔跑來幹掉她。別說這不可能,既然她能突然出現在倫敦,還失去一切關於‘葆絲’的記憶,這就表示伏地魔至少是不希望‘葆絲’存在的。第一次只是消去她所有的記憶,下一次說不定會覺得她還是整個人都消失了更好。
  第二條,遵從故事裡留給她的資訊,主動出擊。
  ——‘如果魔鬼再次出現,記住,第二個愛的精靈才是制勝的法寶。’
  雖然她現在沒有‘第二個愛的精靈’,可是不打無準備之仗,她相信‘葆絲’一定做好準備了。
  梁珊只考慮了一個晚上就下定了決心。她跟修女瑪麗亞說想趁著耶誕節假期的時間到小漢格頓去,她拿出了從索菲亞那裡要來的那個信封說:“信裡說我在小漢格頓當女僕,我還有一個女主人,雖然不知道她還記不記得我,可是我想應該趁著這個機會去看望她一下。”
  修女同意她請假,甚至還替她買好了車票,讓教會醫院的司機送她去火車站。耶誕節前火車站格外的繁忙,來往的旅客很多,梁珊在司機的幫助下擠上了火車並找到了自己的座位,踏上了去小漢格頓的路。
  可是等火車停靠在一個小站時,梁珊卻下了車。這是一個小站,周圍全都是玉米田,離這裡不遠處有村莊。靠近車站的地方只有一間酒館,二樓的房間供給過往的旅客休息。
  她租了一個房間,然後請旅館的人幫她抓一隻貓頭鷹。
  她是這樣說的:“我可愛的小外甥卡瑞斯寫信告訴我,他想要一隻貓頭鷹當聖誕禮物。”她掏了十塊錢,說願意向旅館的人買一隻:“如果有好心的先生能幫我抓一隻就太好了,哦,對了,請不要傷害它,如果它不能飛就不行。”
  酒館裡喝酒的閑漢很願意賺這樣的外塊,他們在田裡設了幾個陷阱,現在是冬天,地裡已經沒有糧食了,貓頭鷹也很難抓到蛇或老鼠來吃,它們多數會住在穀倉附近的林子裡。一夜過去,逮回來三隻。
  梁珊只要一隻,從中挑了一隻看起來最大最厲害最野性的,讓人抓在手裡都不停的踢騰,使勁呼扇它的大翅膀,簡直像只鷹了。
  “夫人,這只可太費勁了,我的手都讓它叨了好幾下呢!”那個男人抱怨著。
  梁珊掏了十五塊錢買下了這只貓頭鷹,還請他喝了一杯熱啤酒。在半夜,她提著這只貓頭鷹走到沒有人的野地裡,掏出早就寫好的信綁在它的腳上把它放了。
  第二天她坐上了另一列去小漢格頓的火車,上了車補了票,掏錢跟別人換了個臥鋪。她要好好的休息,有一場硬仗要打呢。
  在火車上她不停的看著一張紙歎氣,那是她在教會醫院偷的一張懷孕的診斷證明。她儘量表現的讓所有經過她身旁的人都能看出來她的不安,甚至將那張診斷證明放在桌上讓人看到。等她去打水回來,其他乘客看她的眼神都不對了,還在背後小聲的議論。
  終於到小漢格頓了,她提著行李先到警察局去,她要打聽那個拜德拉克小姐的事。這一路走來,她幾乎是大張旗鼓,生怕別人不知道她從倫敦到小漢格頓,不知道她來這裡幹什麼似的。
  在警察局她知道了拜德拉克小姐早在七八年前就死於一場謀殺案,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她坐在警察局裡,手裡還端著一杯熱水說:“我可真是沒想到啊!”
  有員警認出了她,畢竟當時她也是嫌疑人之一,可是當初她什麼都不記得了,後來也證明了沒有人能用那種詭異的方式殺人。員警很好奇她為什麼回來,當聽說她失憶之後一點也不吃驚,道:“聽說是有這種病的,有人甚至出了門以後連怎麼回家都忘了。”
  一個員警端著他的杯子看著梁珊深沉的說:“你的病應該是越來越嚴重了。”
  “您說的對,可能就是這樣。”梁珊笑著說。
  她向員警詢問了拜德拉克小姐的房子:“我本來是想在耶誕節前來看望她的,說不定她會告訴我關於我的事。沒想到會是這樣,我還是想去看一看,說不定能想起來點什麼。”
  員警很熱情的把位址抄給她,還叫了一個村裡的人送她過去。
  “剛下過雪,路很不好走,你坐著車去更方便些。其實也沒什麼好看的了,那個房子後來達克家的大兒子把它推倒重新蓋了一座穀倉,你去了什麼也看不到。”
  梁珊非常感謝這位員警的忠告,並祝他耶誕節快樂。
  她坐著馬車找到了那個房子,它現在是一座很大的穀倉,正有人在那裡幹活。看到她那些人都站直身脫下帽子,送她來的那個人把員警說的話又重新說了一遍,而那些人馬上也認出了‘拜德拉克小姐的那個逃走的女僕’,他們很熱情的邀請梁珊住到他們家裡去,聽說她失憶之後更是看著她說:“真是個可憐的小東西!當年的事一定把你嚇壞了!”
  在達克家,梁珊受到了十分殷勤的招待,因為聽說她現在在教會醫院工作,達克先生和達克太太就想讓她把他們的小兒子帶過去,給他在醫院裡也介紹一個工作。
  “他什麼都會,能把玫瑰種得格外美麗!就是附近的小姐們太太們都知道他的手藝。他力氣很大,一個人就能幹完整個穀倉的活,不管是什麼都可以吩咐他!”
  梁珊自然是滿口答應,結果在晚上休息的時候,達克太太甚至專門給她騰出了一個房間,讓三個兒子跟丈夫擠著睡,她帶著女兒睡。
  房間裡換了新的床單,枕頭蓬鬆柔軟。可是梁珊卻沒有睡覺,她等到深夜,所有的人都入睡了才悄悄的從房間裡溜了出來,帶著她的小手袋走進夜色中。
  裡德爾家十分顯眼,它的房子就坐落在小漢格頓村莊附近的一個山坡上。她坐著馬車去拜德拉克小姐的舊房子時就看到了它,在夕陽下它看起來仍是那麼漂亮。可是現在走近了才能看得出來它又多麼的破舊,聽說自從那年發生謀殺案後,這裡再也沒住過人。這個房子現在歸了一個裡德爾府的遠親的繼承人,聽說那個遠親在當年發生謀殺案後沒多久也發生意外死了,結果很長時間人們都認為裡德爾家受到了詛咒。
  有一個老花匠住在這裡看房子,梁珊不想驚動他,再說她也不是來故地重遊找什麼記憶的。她從房子後面繞了過去,那裡是一片荒草叢生的野地。
  她從窗戶翻了進去,託福,這個身體十分健壯,不是那種動一動就要喘個不停的嬌小姐,手腳都十分的力氣。再加上她以前打了六年排球養出來的反射神經,翻個窗戶小意思,她甚至翻過無數回學校的牆呢,只為了在晚自習後到外面吃一碗餛飩面。
  她拿了一把小手電筒,很小巧,可以調整亮度,最亮的時候能把人的眼睛晃瞎。她調到最微弱的亮度,慢慢的找到了當年發生慘劇的那個餐廳。
  一切都跟當年一樣,除了桌椅上落了厚厚的一層灰。
  在警察局的時候她聽說了拜德拉克是在哪裡被謀殺的,當然也知道了那一家子都是誰,一個叫湯姆的兒子和他的父母,三個人穿著晚餐時的衣服,沒有任何傷痕的死了,直到現在警察局都沒有找到他們的死因。
  那個老員警像在說一個奇聞:“他們就那麼死了,就像看到了什麼可怕的東西!簡直就像是嚇死的!”說完才想起來面前的這位小姐就是在當時被嚇出了失憶症,立刻抱歉的說:“真是太對不起您了!”
  “沒關係,我都不記得了。”梁珊對他笑了笑。
  她覺得自己選擇到小漢格頓來真是太對了!本來她只是想離開倫敦,畢竟在倫敦員警來的總是那麼快,在一個小村莊裡,她相信那些員警不會來得那麼迅速的。在聽說拜德拉克小姐是謀殺的時候,她曾經想過要放棄自己的計畫。
  ——她真沒想到那個女主人居然已經死了。這不奇怪,誰都會死的,可她居然是被謀殺的。這就不太妙了,這會加重她身上的嫌疑的。
  但發現是裡德爾府時,她再次改變了主意。她覺得只要做得好,反而會變成對她有利的事。
  她找到了裡德爾府,覺得這裡的確非常合適發生謀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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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章

葆絲剛剛離開倫敦的時候,湯姆就知道了。
  他看著手上的婚戒,它在微微發熱。
  如果她能一直留在倫敦的話,他就會讓她多活幾年。不過發生這樣的事並不會讓他感到意外。
  他甚至會覺得這樣的她會讓他會心的微笑起來。
  葆絲不是一個會安於現狀的女人。她總是會做出點什麼來的。
  他拿起魔杖,準備出門。
  關於她的事,他不會交給其他的巫師去做。這個世界上知道她跟他有關係的人越少越好,特別是他的追隨者,他是絕對不會讓他們發覺的。
  ——葆絲,你辜負了我的好意。為什麼不乖乖留在倫敦呢?那樣對你更好。
  他拿出了她的頭髮,使用追蹤咒,順著咒語指示的方向跟在她的身後。當發現她是往小漢格頓而去的時候,他十分的驚訝,還有一點點的佩服。
  她是怎麼在這麼短的時間裡發現的?她應該什麼都不記得了。
  不過這才像葆絲,她總是能在讓人想不到的時候做出令人吃驚的事。
  她看起來就像是來拜訪親友的,提著一個棕色的小皮箱,穿著大衣,帶著帽子,一步一步慢慢的走在小漢格頓的路上。
  看到她走進警察局後他就離開了,小漢格頓對他來說也是一個值得懷念的地方。他曾經在這裡找到了自己的身世,也是在這裡堅定了自己的信念。
  不必急於一時。
  他握緊魔杖。
  先讓她輕鬆一會兒吧,然後他會送她離開這個世界,永遠的。
  他去了岡特老宅,他所有的親人曾經住在這裡,然後一個個的離開。前一段時間他聽說莫芬•岡特已經在阿茲卡班去世了,帶著他送給他的罪名,到另一個世界去了。他的爺爺和母親都在那個世界,希望他們一家在那裡過得愉快。
  他嘲諷似的笑起來。
  岡特家族明明是斯萊特林血脈的繼承人,可是卻完全沒有得到斯萊特林的智慧,他們令這個偉大的巫師血脈蒙羞。
  看看眼前這個破爛的房子,附近的麻瓜說他們是流浪漢,這簡直是奇恥大辱。可是馬沃羅•岡特那個愚蠢的老東西卻只會整天的罵他的兒子和女兒,而莫芬•岡特也是個傻瓜。
  他沒有讓自己去想那個女人——梅洛普•岡特。雖然是他的母親,可是她這輩子做的唯一的一件事就是生下他,讓斯萊特林偉大的血脈得已繼續流傳下去。他會讓斯萊特林這個名字再次大放光彩。
  ——可是她也做了一件錯事,不該跟一個麻瓜結婚。
  湯姆在岡特老宅裡坐了一會兒,這裡只剩下一把缺了腿的破椅子和一地的垃圾。空氣裡裹著厚厚的塵土味,似乎這裡已經有一百年沒有人來過了。
  半夜,他從這裡離開。走之前回頭看著這幢破房子,覺得讓它就這麼留下來也沒什麼不好,反正他不會再回來了。
  那天晚上,他留下了一個人的性命。現在他要去糾正這個錯誤。
  左手的婚戒還在微微發熱,似乎有點燙。這讓他總是想著它的存在。他摸了摸那根手指,現在還不是取下它的時候。
  追蹤咒向著山坡而去,那裡只有它——裡德爾府。
  現在是半夜,她為什麼會去那裡?
  他的心跳得快了些,有點不安。他加快腳步追過去。
  ——莫非她想起來了?
  這不可能。他對自己施的咒語十分自信。
  或者她是去那裡觀光的?聽說了那裡發生的謀殺案,像個觀光客似的半夜偷跑過去冒險?
  這也不可能,甚至是可笑的。她不是那種會去找刺激的愚蠢的格蘭芬多。如果她是個巫師,那麼一定是斯萊特林。
  ——那她去哪裡幹什麼呢?
  湯姆想到了一個可能:攝魂咒!
  是的!她是麻瓜,又跟他有關係,她突然失憶出現在倫敦可能早就有巫師盯上她了,所以她離開倫敦跑到小漢格頓來,半夜又出現在裡德爾府。
  他握緊魔杖快步尾隨在她身後潛入裡德爾府,看著她拿著一隻小手電筒,明明滅滅的光照在她腳下的方寸之地,看著她一路直奔當時發生謀殺案的餐廳去。
  果然是這樣。
  湯姆給自己施了幻身咒,整個人都消失了。他現在就像一條大號的變色龍。他想找出那個用攝魂咒控制葆絲的巫師,而且他也很好奇,那個人讓她來這裡找什麼?莫非是認為她會知道他的秘密嗎?
  他冷笑,這裡什麼也沒有,除了十年前曾經有四個人在一天深夜在這裡死了。
  他看著她輕手輕腳的潛進去,拿著手電筒左照右晃,仿佛她真的是來這裡觀光的。
  他看到了她的臉,似乎有一點不一樣了。她的雙眼明亮,興奮的好像在發光,她很緊張,呼吸都放輕了。
  ——她不是葆絲。
  湯姆瞬間明白了,他幾乎沒有再多思考一下,手中的魔杖就向她射出了阿瓦達索命咒。然後他看著她像是發覺了危險,偏頭矮身就地一滾,借著餐桌避開了他的視線。
  咒語擊打在牆壁上,爆發出眩目的綠光。
  他看到她無聲的驚呼了一下,手中的手電筒突然向他站的方向掃過來,光線極為強烈!只是他伸手遮住眼睛的那一眨眼的時間,她就已經跑出去了!
  他立刻追了上去。
  梁珊很快跑出了裡德爾府。她直接從走廊盡頭的那扇窗戶翻了出去,然後一路跑到了後面的小樹林裡。
  現在是漆黑的深夜,天上沒有月亮和星星。樹林裡崎嶇難行,樹根和石塊數次險些將她絆倒。
  她一邊跑,一邊迅速從小手包裡掏出她買的女士手槍,裡面只能裝三發子彈,她也只有三次機會。
  一路上,她用盡全力吸引伏地魔跟上來。那個懷孕的假證明是她相信伏地魔絕對不會讓他的追隨者來殺一個懷了他的孩子的麻瓜女人,她必須保證只有他一個人跟上來。那只貓頭鷹送走的求救信也是為讓引他來,她在倫敦光明正大的離開,她在小漢格頓的停留,她半夜出來。
  其實她不確定伏地魔會不會真的跟上來,如果他跟上來了,她也不確定他是直接闖進她寄居的人家裡把所有人都殺了,還是只是悄悄的只殺她一個。為了避免達克先生一家人遇害,她故意給了他這個機會。
  現在,只差最後一步了。
  她握緊手槍,很簡單的,只要在兩人面對面的時候對著他射過去就行了。她在他眼中是一個麻瓜女人,她記得當初他去殺哈利•波特的時候,莉莉•波特是跪下來求他而不是拿起魔杖攻擊他,他對她也只是要她讓開。
  伏地魔是一個老派的人,在他眼中女人大概不值一提,根本不是他的對手。就像他看不起麻瓜一樣,他同樣也看不起女人。
  所以,他不會把她當成一個跟他勢均力敵的對手的。
  她只有一次機會。
  “啊!”她猛得向前摔倒,兩隻腳好像絆在一起。
  他追上來了。她知道巫師有這樣的咒語。
  她一邊暗暗握緊手槍,一邊哭道:“救命!求求你饒了我!我可以給你錢!不管你要什麼,儘管拿去吧!請別傷害我!”她在地上爬,抱著一棵枯樹緊緊靠著它,握著槍的那只手藏在裙子下麵。
  她需要看到他。
  快出現吧。她一邊焦急的想著,一邊慌亂的四處看。
  他現在應該沒有隱身衣,隱身衣在波特家族,作為死亡聖器之一,這東西可沒那麼多。
  他在哪裡?
  她的眼睛漸漸能看清這一片的景色了,昏暗的夜色中幾株矮樹歪七扭八的纏在一起,一眼望去,什麼人也看不見。
  巫師有隱身咒語嗎?她以為她會看到一個戴著兜帽穿著大斗篷的身影,伏地魔不就是這麼殺人的嗎?
  她開始覺得不妙了。
  湯姆就站在離她不遠的地方,他又覺得奇怪了。
  剛才他認為是有人喝了複方湯劑,冒充了葆絲。可是現在他又覺得不像了,仔細想想,如果真有人想用這種方式找到他的弱點,那個人會不是巫師嗎?這個人手裡沒有魔杖,她從剛才就一直在逃跑,根本沒有反抗,哪怕是個女巫,至少也會用她的魔杖吧?
  而一個麻瓜也不會喝複方湯劑了。
  所以她真的是葆絲?失去記憶會讓人有這麼大的改變嗎?
  他舉起魔杖,決定拷問她,或許鑽心剜骨能讓她說實話。
  突然一道強大的魔力打中他!他慘叫著顯出身形來!
  梁珊看見他了!他居然就在離她兩步遠的地方!巫師果然會隱身!她想槍擊他,可是她馬上想到剛才他是被攻擊了!這裡還有第二個巫師!
  沒有再多想一秒,她爬起來跑了。
  湯姆踉蹌著躲到樹後,他能感覺到有一個強大的巫師正拿著魔杖對準他。
  是鄧布利多。
  他怎麼會在這裡?是他引導失去記憶的葆絲離開倫敦到這裡來的嗎?沒錯,應該就是這樣。
  他在這裡等他上鉤。
  湯姆舒了一口氣,他發現了一個敵人,比起讓他一直猜要好得多。他握緊魔杖,他沒辦法幻影移形,剛才那一下不知道是什麼咒語。
  鄧布利多站在不遠處,他慢慢的向湯姆走去。看到那個女人逃走讓他放下了心,現在他可以跟他的學生好好的聊一聊了。
  兩天前他收到了一封求救信,上面寫著‘霍格沃茲校長,鄧布利多收’。
  這封亂七八糟的信說‘救救我,有人要殺我!他們搶走了我的一切!他們要殺我!’。
  他本來不想理會這樣沒頭沒尾的信,可他又擔心這是哪個巫師在危險之中寫給他的。當時這封信就擺在他的辦公桌上,他一揮魔杖,信浮到半空中燒了起來,火焰的虛影中露出的是他數年前曾經見過一面的一個女人的影子,她看起來是在一個像麻瓜火車站的地方匆匆寫的這封信。
  他拿出冥想盆,證實了她是湯姆的麻瓜妻子。
  信燃燒以後的灰燼在地圖上指出,她正向著小漢格頓而去,而就他所知,那裡住著湯姆的麻瓜父親一家,而他們好幾年前就死於一場匪夷所思的謀殺案,就是那樁案件,讓他懷疑湯姆已經沿著一條錯誤的道路越走越遠了。
  他直接找到了裡德爾府的舊址,然後就看到湯姆舉著魔杖指著那個給他生下孩子的妻子。
  ——湯姆……
  鄧布利多哀傷的看著這個年輕的孩子,他的眼中沒有對妻子的愛,沒有對生命的尊重和憐憫,甚至沒有恐懼。對他來說,這個生下他的孩子的女人一點也不重要。
  鄧布利多舉起了魔杖。
  此時梁珊像只沒頭蒼蠅一樣逃走了,不知不覺中她逃到了以前拜德拉克小姐的房子裡,現在那裡是一座穀倉,裡面堆滿了乾草和玉米。
  她縮在角落裡,決定等天亮後再回到達克家。
  或許她應該放棄這個計畫——不。梁珊咬緊牙關想,剛才她已經看明白了,伏地魔確實想殺了她。
  再找回去嗎?
  她深吸一口氣,雙手握著手槍。再等一等。她站起來從穀倉裡鑽了出來,循著來時的原路向回走。只有一次機會,剛才看似乎伏地魔已經受傷了,這就表示那個巫師比他厲害。如果他已經被那個巫師殺了的話就太好了,如果不,她就給他補上一槍。
  湯姆避開了鄧布利多的攻擊,他也回擊了,代價是受了更重的傷。他拼盡全力幻影移形,可是沒辦法移到更遠的地方去,應該只是移動了三四百碼,鄧布利多一會兒就會找到他的。
  他想過找自己的追隨者來,可是很快就打消了這個念頭。他現在已經受傷了,如果那些巫師被他叫來後看到他的樣子背叛他的話——那很正常,他只有越來越強大才能得到他們的忠誠,如果他變得虛弱了,他們馬上就會從背後撲上來殺了他的。
  他劇烈喘息著,一手拿著魔杖,一手捂著左腹。他用了止血咒,可是現在還是有些頭暈,或許他應該使用歡欣咒?它可以讓他振奮精神,但是也可能讓他變得不冷靜。
  草叢刷刷的響,有人走過來了。他警覺起來,舉起魔杖,然後他看到是誰。
  ——葆絲。
  她躲在樹後,他的魔杖沒辦法一次就攻擊她,而且他也發現了,他現在沒辦法動,就算是死咒,她至少也能躲開一次。
  ——她在那裡幹什麼?她為什麼偷看他?
  湯姆還在猜,接著就看到她舉起了右手的拳頭,手上好像拿著一個黑色的小東西。
  砰!
  他覺得自己的胸口震了一下,然後這震動從左胸上方蕩到全身,他整個人都麻了一下。
  他舉起魔杖,看到她躲得更好了,她換了一邊,從另一邊舉著那個東西指著他。
  ——那是手槍,麻瓜的武器。
  他剛想到這個,耳邊又是兩聲槍響。
  砰!砰!
  要幻影移形。
  他這麼想,可是晚了。
  攻擊她。然後他發現他舉不起魔杖了。
  眼前的世界顛倒了,然後他知道,自己倒下了。
  他咳了兩聲,能看到從自己嘴裡噴出的血沫。他用一隻手捂住胸口,溫熱的血染滿了他的手。
  他閉上眼睛,假裝自己已經死了。然後握緊魔杖,等著她上來給她最後一擊。然後他發現——他的眼皮真的沉重的睜不開了。
  第一槍,打中了他的左胸上方,第二槍打中的是他的右胸,第三槍打得太急,偏到了他的肩膀上。
  梁珊對最後一槍有些不滿意,但真的松了一口氣。看到他倒下了,她停了一會兒才小心翼翼的走過去。
  鄧布利多躲在遠處,他是聽見槍聲才找過來的,然後就看到了這一幕。他沒有上前,他覺得他能理解為什麼葆絲會這麼做。
  然後他看到她蹲在他的身旁,撿起他的魔杖折斷後拔出裡面那根七彩的鳳凰羽毛。她取下他手上的戒指,搜了他的全身,拿走了他的錢袋和一個黑色的包,還有他藏在靴子裡的一把匕首。
  ——如果不是他認識她,這幾乎看起來像搶劫了。
  然後她離開了,腳下很穩,走時左右張望著,十分警覺。
  等她走遠,鄧布利多才走近。他觀察了一下,然後他發現湯姆還沒有死。麻瓜的武器就是這樣,不過如果剛才她有一槍打到他的頭上,那他倒是活不成了。不過現在,他還有一口氣。
  鄧布利多取出那三顆子彈,把它們化成了灰。然後給他止血,並掏出魔藥給他灌了下去,很快的,他身上的槍傷全都癒合了,只是身體仍舊很虛弱,他需要很長的時間來養傷。
  ——如果可能,他並不希望讓那個女孩變成一個兇手,更何況她只是為了保護自己。在面對湯姆這樣的巫師時,一把小手槍是完全可以的。一點也不過分。
  再說他應該感謝他的妻子準頭不太好,兩槍打中了他的肺,一槍只打中了他的肩膀,沒有一槍打到他的要害上。
  他會把湯姆送到阿茲卡班,不必經過正式的審判,因為現在所有能指證他的人都已經死了,或者失憶了。
  ——可是他仍舊需要為他所做過的事付出代價。死在裡德爾府的四個麻瓜,一個老女巫,和兩個被他送進阿茲卡班的替死鬼。
  這些事要通過魔法部就太複雜了,說不定又會讓他逃走。那些人會想方設法為他開脫罪名,有的只是單純為了反對他。
  但值得慶倖的是從他打敗格林德沃之後,魔法部對他是十分寬容的。特別是那個新部長福吉,他甚至都能想像當他說要把湯姆關進阿茲卡班的時候他會怎麼說。
  他會說:‘當然,鄧布利多,你完全可以這麼做。我相信他一定是個非常危險的人物。’
  他看著湯姆,輕聲道:“湯姆,我不能相信你。你不會像格林德沃一樣,阿茲卡班會很適合你的,不過我想,你一定會千方百計的逃出來吧。希望到那時,我仍然可以阻止你。”
  湯姆或者是沒有聽到,或者他仍然昏迷著。
  他沒有回答。
  一大早,天剛剛亮。梁珊就坐上了回倫敦的火車。
  在車上她看著手中那七彩的鳳凰羽毛,掏出火柴,把它燒了。
  車窗外晨光中所有一切都顯得那麼新鮮,梁珊長長的出了一口氣。既然伏地魔已經死了,那麼這個哈利•波特的世界就再也不可怕了。
  她伸了個懶腰,感覺就像是參加了CS現場版,真是刺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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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章

梁珊很快回到了倫敦,她在火車上一直強打著精神不敢鬆懈,回到教會醫院,見了修女瑪麗亞姑姑之後就去休息了,然後一覺睡了兩天一夜。
  夢裡擠得滿滿的,她的腦袋都快撐爆了,就像是被硬灌進來的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最後停在她腦海裡的是夜色中靠在枯樹前臨死的伏地魔,胸口的槍口泊泊靜靜流著血,他低著頭,臉色蒼白,看不清神色。
  她在醒來前一直期待他能抬起頭來,好讓她能看一眼……
  等她再睜開眼睛,什麼都想起來了。
  她僵硬的躺在床上看著慘白的天花板,呆了半天後捂著臉哭了出來。
  從房間出來後,她先去見了修女瑪麗亞。她坐在修女的辦公室裡,白著一張臉說:“修女,我已經想起來了。”
  “上帝啊!”修女瑪麗亞捂著胸口驚呼,上來握著她的手說:“難道這不是一件好事嗎?你為什麼這麼難過?”
  葆絲——或者說是梁珊,一聽修女這麼說,眼淚又啪啪往下掉,她胡亂抹了一把,鎮靜的說:“……因為發生了很多事,我也是剛剛才知道的。我的親人……已經過世了。”然後她就忍不住捂著嘴縮在椅子上痛哭起來。
  修女在她旁邊安慰她,按著她的肩膀說:“請不要難過,相信上帝會保佑你的親人進入天堂。”
  天堂?不,他只會下地獄。
  葆絲勉強振作起來,她實在沒有多少時間只是用來哭。她對修女說:“我想回家一趟,收拾整理一下。”她請修女幫她保留工作職位。
  “當然可以,你可以先回家去。安,你的工作做的一直都很好,是醫院裡非常重要的人,事實上醫院也早就想告訴你了,在這個耶誕節過後,就是明年,我們想讓你擔任更重要的工作。當然是正式的聘請,會給你發工錢,也會有正式的職位。”
  葆絲早就聽說過這件事,‘梁珊’就是這樣的人,她以前在公司的時候就擔任過重要的職位,她也不會讓上司‘忽視’她的作用。本來她進入教會醫院就不會一直不要工錢白幹活,只要進來了,早晚會升職的。
  ——不過現在這些她都不關心了。
  葆絲從醫院出來後,先去了她在倫敦的房子,當時受到湯姆的照顧,她把租住的房子買了下來。不過後來她‘忘記’了,已經有七八年沒有回來過了。
  房子還在,鄰居還記得她,看到她回來都很驚訝。
  “葆絲!這麼長時間你到哪裡去了?”
  房子裡面遭了幾次小偷,因為主人太久沒回來的緣故,東西都丟得差不多了。員警也來過幾次,同樣因為找不到主人的緣故,案件也一直沒有告破。
  葆絲顧不上跟鄰居說太多,先去找警察局。因為她剛‘失憶’的時候跟著教會醫院的修女去過警察局報備,給蘇珊辦喪事的時候又去過警察局,這回房子的事再翻出來,那群員警倒是覺得很有意思,很痛快的給她把事辦了,說小偷倒是抓回來了,可是東西他都賣光了,錢也花完了,都沒追回來。
  “你可以告他。”員警說。
  葆絲沒那個閒工夫,她從警察局出來後先去雇了一個女僕,讓她把那個房子打掃乾淨。
  女僕向她抱怨:“哦,這活可太多了!這房子太破了,很多東西都不能用了呢。”
  她向葆絲要求要多加錢,葆絲冷笑:“如果你不願意幹,大可離開。我相信我出的錢還是相當慷慨的。”她只要求她把房間打掃乾淨,垃圾清出去,因為很多傢俱都要再買新的,所以活其實很少。她願意出五十塊錢,這個價格她去別的地方兩三個月也賺不來。
  女僕撅著嘴去拿掃帚了,她給了她兩天時間,還告訴她家裡這些東西如果她看著有合適的可以拿走,反而她都不要了。
  女僕這才高興了點,她把她的丈夫也找來了,讓他負責擦地板和牆壁上的污垢。
  兩天后葆絲再來,發現女僕把能搬走的東西都搬走了,包括臥室裡的床和櫃子,還有廚房裡沒被人偷走的碗盤。
  這樣反倒省了事。葆絲沒有跟她多作糾纏,而是痛快的付了錢就打發她走了。結果那個女僕反倒想繼續留下來,她對葆絲說:“夫人,我的手腳很勤快,還燒得一手好菜,如果你願意,隨時可以來找我,我很願意為夫人工作的。”
  葆絲拒絕了她,如果不是時間不夠,這些活她完全可以自己幹。
  她找來木匠,要他修補房子,還去找傢俱商定了傢俱,一切都安排好了以後,她坐上了去戈德爾克的火車。
  重新回到戈德爾克山谷的家裡,雖然她只是離開了幾個月,卻像是隔了一輩子。
  鄰居看到她回來了,立刻跑到她家裡來:“梅林啊!你們到哪裡去了?怎麼突然不見了呢?”
  葆絲聽到‘梅林’僵硬了一會兒,她冷淡的對鄰居說:“瑞德該上學了,所以我帶他打算搬到倫敦去。”
  她沒有跟鄰居多說,請人幫忙打包了行李,家裡所有的東西她都要帶到倫敦去,不管那邊能不能放下。甚至連狗和貓她都要一起帶走,花壇裡的花能移走的她也要全部移走。
  不知道為什麼,這裡的房子反倒是租的。當初湯姆租下的房子,結婚後也沒有把它買下來。而她,大概習慣的聽‘丈夫’的話,而且她當時也認為不可能一直住在鄉下,特別是在瑞德出生之後,她覺得他們早晚會回到城裡去的。
  現在想想,真是諷刺。
  回倫敦的途中,她繞到了小漢格頓。
  ——她打算給湯姆辦個葬禮。
  當初梁珊殺了人就跑了,把屍體扔在山林野地裡,這麼長時間也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如果有,那應該又變成‘謀殺案’了。
  梁珊當初買槍時還是留了個心眼的,特地花高價買來,沒有登記姓名,殺了人後又像以前看的CSI中的一集那樣,拿了根鐵棍對著槍口來回捅了好幾下,為的就是怕彈道檢查出問題。
  ——不過葆絲很懷疑現在有沒有這麼先進的刑偵技術。
  她是來給她的‘丈夫’收屍的。
  葆絲仍是先到警察局,離她上回到小漢格頓還沒幾天,小村子裡僅有的幾個員警對她還是很熟悉的。大概以為她又是來找‘記憶’的,任由她在警察局裡坐著聊天。
  從進來開始她就前後左右四處張望,覺得如果有無名屍體被發現,那怎麼著也要張貼一兩張啟事什麼的供人認領,她正好‘驚呼一聲’,發現她的丈夫,接著就順理成章了。可是不管她怎麼找都找不到,唯一一張貼在佈告板上的還是三四年前的一個大盜,留著絡腮鬍子面目兇惡,一點也不像湯姆那張英俊清秀的小白臉。
  葆絲開始‘啟發’這裡的員警,她一邊說現在是耶誕節,不知道強盜啊小偷啊是不是也會過節,可能暫時不會出來吧?
  員警哈哈大笑說哦,夫人,您真是太善良了,那些小偷才不會在乎是不是耶誕節呢,事實上他們在這個時候反而更是常常犯案。他說因為過節,有很多獨居的老人會被邀請到親戚家去一起過節,還有帶著孩子去看望爺爺奶奶的,房子裡沒有了人,小偷們就會溜進去了。
  接著他開始大談哪一年的耶誕節,費爾斯先生回家後發現小偷把他家搬空了,連廚房裡放的兩根香腸都被小偷拿走了。
  葆絲在旁邊帶著笑聽,一邊心急他怎麼不說發現湯姆屍體的事?她可是記得當初裡德爾府發生的謀殺案足足當了村裡幾個月的新鮮話題,哪怕偶爾跑到附近的鎮子上去買東西都會跟那裡的人說一說的。
  她在警察局坐了兩個小時,喝了五六杯咖啡都沒等到員警提起發現一具無名屍體的事,那她沒辦法在聽到‘年輕男子’‘相貌英俊’時假裝提起她的丈夫已失蹤多時的事,再說一說隨身穿戴什麼的,她就可以順順利利的去認屍了。
  員警要下班了,她也只能告辭了。
  小漢格頓只有一家酒館,葆絲提著行李去那裡投宿,下來吃晚餐時很多的人跟她打招呼,似乎是達克太太在她上一次來的時候已經把‘那個追求裡德爾家兒子的城裡來的老小姐家的女僕,聽說她失去記憶了,現在又回來了’這些話跟全村的人都說遍了,還一個勁的吹牛說她家的兒子要到城裡去幹活了,是教會醫院。
  她在樓下的酒吧裡坐了一個晚上,旁邊喝酒抽煙的村裡人連考斯特家的母牛一口氣生了兩隻小牛的事都拿出來說了好幾遍,就是沒提村裡又發現了一具屍體的新鮮事。
  葆絲只能不情願的猜測湯姆的屍體可能還在那裡,還沒有被人發現。於是半夜,她提了一隻鐵鍬離開了酒館,向著裡德爾府的後山走去。
  她一直在考慮,是偷偷把湯姆給埋了還是假裝發現了他再讓他光明正大的下葬?事情已經過去好幾天了,她的情緒也漸漸回復過來,再說她還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湯姆的死,她居然覺得有些輕飄飄的,一點也不真實。那個湯姆真的死了嗎?
  是的,這個事是她幹的。
  或者也不能說是她幹的,是梁珊幹的。
  梁珊雖然是她,可也不完全是她。
  對梁珊來說,湯姆不是湯姆,他是伏地魔。這個世界也不是真實的世界,是個童話故事。這個人生也不是真實的,反正她是一點都沒有自己還活著的感覺。所以她殺了人,卻只覺得興奮,因為她殺的是伏地魔。伏地魔死了,他本來就應該死,他被寫出來就是要死的。
  她跟梁珊不一樣,兩個人早就不一樣了。在她小時候,每天都要不停的幹活,拿著幾乎比她還要大的刀削土豆剝洋蔥,每天手都浸在冷水裡,兩隻腳從膝蓋起都是濕的,裙子永遠不幹。她不能哭,不能抱怨,不能生氣。蘇珊的大手又厚又粗,一巴掌扇過來可能會打死她。
  她沒有時間去思考,沒有時間去想這是哪裡,要不要離開這裡。如果你看見過那些街邊喝醉酒的男人會站在那里拉在街上走的十一二歲或者更小的小女孩的時候,就算是天天被蘇珊打,她也不會離開那個廚房。
  那些女孩其實也是出來做工的,那個時候沒有多少工作的機會,很多孩子生出來就死了,沒有人在乎他們的死活。
  當她抱著幾乎跟她一樣高的蘇珊的酒瓶小跑著去給她打酒的時候就只有一個念頭:她現在還活著,還活著就有希望,不是嗎?
  梁珊沒把這裡當成是真實的世界,對她而言這裡卻是她生活了二十幾年的世界。
  她拖著鐵鍬大步向山坡上走。
  ——‘梁珊’才是她應該忘掉的,不然她早就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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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

山坡上什麼都沒有。
  葆絲很快冷靜下來,提著鐵鍬下山回到酒館,第二天白天的時候又來了一次,把這周圍五百碼的地方來了一個地毯式的搜查,一直到太陽下山了光線不好了才回去。
  經過一天的尋找,她只能承認,湯姆很有可能還沒死。
  想到這個就讓她不寒而慄。
  在那片山坡上只有幾顆子彈殼,還有一些地方濺上了血。如果不是這些血跡,她幾乎要以為那天晚上的事都是一場夢了。
  她處理了那些沾上血的枯草和土地,回到酒館收拾了行李就直接回了倫敦。
  耶誕節假期很快過去了,她從教會醫院搬了出來,房子也已經整理好了,傢俱商把做好的傢俱都送來了,她在戈德爾克山谷的家裡的東西也都送過來了,她花了一個星期才把所有的東西都塞進這個小房子裡,現在房子裡的東西太多了,鄰居來作客的時候驚訝極了。
  “葆絲,你為什麼不扔掉一些呢?”
  她沒有說,房子裡擠得這麼滿,她的心裡才會好受一點,不然她就會想起現在家裡只剩下她一個人了。
  她在教堂受了洗,神父給她起了一個教名:安。
  在那天傍晚,她跪在神父面前懺悔。
  神父捧著聖經站在十字架前,問她:“安,你犯過什麼罪孽嗎?”
  她握著十字架閉著眼睛說:“是的,神父,我犯過罪。”
  “那麼,你要懺悔嗎?”神父說。
  葆絲沉默了,神父沒有催促她,也沒有讓她離開。過了很長時間後,她說:“神父,我的罪在我的心底,無法說出來。”
  神父仍舊慈悲、平靜的垂著眼睛,好像並沒有看到她,又好像知道她的心事似的。他說:“那麼,你知錯了嗎?”
  “是的,神父。”
  “那麼,上帝原諒你了。”神父的手輕輕撫過葆絲的頭頂,然後在她面前劃了一個十字。
  一直緊繃的神經陡然放鬆,葆絲膝蓋一軟跌坐在地板上,緊閉的雙眼不停的滑下淚來。
  神父捧著聖經,開始念:“……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阿門。”(出自新約•聖經 路加福音第六章)
  葆絲跟著神父說:“阿門。”並在心口劃了一個十字。
  ——湯姆,我對你犯了罪,那麼我將饒恕你對我所做的一切。我不會再怨恨你傷害我,帶走我的孩子。
  她在心底對湯姆這樣說,然後就從教堂離開了。
  她需要想一想接下來該怎麼做。
  最壞的可能就是湯姆沒死,那麼他很快就會回來報復她。死亡並不可怕,葆絲只是擔心瑞德,她不確實虎毒不食子這樣的話在湯姆這裡會不會有用,可是她也不能輕易的就把瑞德託付給別人。
  顯然這個別人只能是鄧布利多。他強大又能對抗湯姆,可是她擔心瑞德會變成另一個哈利•波特。就算她真的死在湯姆的手裡,她也不願意瑞德被人推著為她報仇而去殺湯姆。
  可如果不這樣做,怎麼才能保證瑞德在湯姆手中不被養成另一個小湯姆呢?
  到這時她就向上帝祈求讓湯姆真的死了吧,願上帝饒恕她的罪過,不過湯姆死了絕對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希望上帝不要介意。
  而且她覺得這個很有可能。
  如果當時湯姆真的沒死,她那幾槍又不是什麼不好辦的惡咒,巫師的魔藥喝上幾瓶,這半個月來他怎麼著也能養好身體了吧?那也該回來找她報仇了。既然到現在還沒來,那只能是他又出什麼問題了。
  第二種可能,湯姆當時確實死了,然後屍體被人先她一步給收走了。
  兩種可能,落到白巫師手裡,不管當時那個跟湯姆打架的巫師是誰,如果是白巫師,最後湯姆的屍體還是會落到鄧布利多手中,所以她只要盯著他就可以了。
  另一種可能,落到黑巫師手中了。
  葆絲很瞭解湯姆,他是一個疑心非常重的人,而他所收服的那一群斯萊特林大概都跟他一樣。當時他被哈利•波特差一點幹掉都不敢回去找他的屬下求援,那時他可是已經是一個名聲很大的大魔頭了,他那麼強大的時候都不敢找他的屬下,怕他們趁機背叛他,她不認為現在還只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的他就有那個膽子回去找他的屬下。
  所以,他一定是偷偷躲起來養傷的。
  然後,他被一個真的趁機背叛他的屬下抓住了,或者殺了,或者關起來了。
  葆絲開始祈禱如果真有這麼一個屬下的話,一定要多關他幾年,最好別放出來了。
  最好的可能就是湯姆已經死了,最壞的可能就是他還沒死,正準備來找她。
  前者,她和瑞德身上的危險雖然降低了不少。她相信湯姆絕對不會把他找了一個麻瓜女人還生了一個兒子的事大肆宣揚,所以應該不會有人知道瑞德的來歷。沒有湯姆在上面盯著,她找到瑞德並帶他走的事應該不會有太多的人阻止。
  壞處就是她想找瑞德就變難了,這個她已經有主意了。要麼,她去找鄧布利多,要麼,她主動想辦法引起湯姆那些下屬的注意——湯姆死了,永遠不會再出現了,那麼他的那些下屬一定非常著急。她有信心在引起他們的注意後哄騙他們,然後再想辦法找出瑞德在哪裡。
  後者,湯姆沒死,還落到那些食死徒的手中。那她說起謊來就費勁了,想哄住他們也難了。畢竟那人隨時可以跟湯姆對質,揭穿她的謊言。瑞德的身份可能也會露出馬腳。
  現在擺在她面前的問題就是:誰先被她引來。
  畢竟她可是已經努力引起那群人的注意了。
  她去戈德爾克山谷搬家,還說出要搬到倫敦來的事。假設當初湯姆去帶走瑞德的時候真的另有旁人——他說他的朋友帶瑞德出去了,而他當時又留下來直到半夜才離開,瑞德一定是交給了別人,那麼那個人一定深受他的信任。現在湯姆失蹤,那個人一定會想方設法的找他,戈德爾克山谷是一個很明顯的目標。
  另外她還又到小漢格頓晃了一圈,當時那個攻擊湯姆的巫師如果真的另有目的,怎麼會不來找她呢?
  ——或許她做得還不夠多?還不夠明顯?
  葆絲決定明天去找神父給湯姆辦個葬禮。雖然沒有屍體,可是她的‘丈夫’是個海員不是嗎?海員死在海上了,她找不到屍體也可以給他辦葬禮嘛。
  這樣夠轟動了吧?知道她和湯姆的關係的那些人還不跳出來就不正常了。
  如果這都不行,她只能再想辦法了。
  葆絲開始計畫葬禮都需要請哪些人來參加,既然越轟動越好,她打算邀請湯姆以前的孤兒院裡的人都來參加,只要能聯繫到的她全都請過來。
  ——或許應該在報紙上登一則啟事?
  沒錯,應該這樣做。
  如果湯姆還活著,只怕會立刻沖過來殺了她。不過反正都是要被他追殺的,一次或兩次根本沒有區別。
  她順便買了一些晚餐的材料,一下子有這麼多的事要做,她可沒時間傷心難過了。現在她全身充滿了力量。
  她活力充沛的做了一大桌的晚餐,給家裡的貓和狗都準備了一大盆的好吃的,然後她坐在餐廳裡,一個人對著那一大桌的食物大吃起來。
  她現在沒有饑餓感,只是知道應該吃,應該多吃,這樣才有力氣。所以直到吃撐以後才停下來,把沒吃完的放回廚房後,她又泡了一個熱水澡。接著在臥室的檯燈下開始寫葬禮的計畫,包括客人的名單和時間表。她需要去做葬禮時要穿的衣服,要去訂棺材,鮮花,她可能還需要請來參加葬禮的客人吃一點三明治什麼的,或許她需要在那天請個女僕回來幫忙。
  對了,還有墓碑。
  她連忙記在紙上,免得忘了。致辭就寫:‘一個可憐的男孩,在命運剛剛對他露出微笑的時候不幸降臨在他的頭頂上,他安息於此,願主保佑他的靈魂得到平靜。’
  她讀了兩遍,覺得不夠哀傷,或者應該寫‘一個被父母拋棄的可憐男孩’?她忍不住快樂的想到如果湯姆真的還活著,不知道會不會在聽到這種要刻在他墓碑上的話後立刻氣得過來找她?就算他真的死了,巫師應該是有靈魂的,說不定他會氣得活過來,或者在某一天的夜裡,她會在自己的床前看到他那珍珠白的身影。
  她興奮的計畫著,越來越期待看到湯姆的知道這一切時的模樣了。仿佛他真的還活著。她不停的想像著,幾乎想明天就舉辦葬禮,馬上就看到他的靈魂或本人出現。
  一直到深夜二點,她還是毫無睡意。
  她強迫自己放下紙筆,關掉檯燈,上床睡覺。她不能在此時垮掉,她必須保重自己。
  她躺在床上,剛剛閉上眼睛就聽到大門處的門鈴響了!
  她猛得從床上彈起來,連晨衣都來不及披上就從臥室裡跑出來,直沖到大門那裡將它打開。
  “晚安。”大門外的人是她曾經見過一次的鄧布利多,他驚訝的看著她,似乎很意外看到她這麼快就出現了。
  她愣了一會兒才讓他進來。
  “見到您很高興。”她說,讓他先在客廳沙發上坐下,然後她回臥室換上衣服。在這麼一點時間裡她已經想到了,那天晚上的巫師應該就是鄧布利多。天下沒有那麼巧合的事。不可能湯姆剛剛出事,他就來拜訪。
  ——那麼說,那封梁珊胡亂寄出的信他真的收到了?
  她出來後先到廚房準備茶點,他看到後對她說:“請不要太麻煩了,我突然來訪一定給讓你非常不便。”
  “不。”她端著茶點出來,試探的說:“是我要感謝您。多虧您救了我,不然……”
  鄧布利多沒有意外,他淡淡的笑了笑。
  葆絲確定了,反而鎮定了。
  她坐下後給他倒了一杯茶,房子裡什麼都沒有,這還是從戈德爾克那邊的家裡帶過來的,水也沒燒開。不過她想這些東西現在都不重要,鄧布利多應該也不會介意。果然他接過茶來沒有表現出對茶的不滿,倒是端在手裡不喝。
  葆絲迫不及待的問道:“那天,我既害怕又緊張,匆匆走了,之後我又回去了一趟,想……至少把他安葬了,可是我卻沒看到……我是說,我沒找到……”她慌亂的比劃著,眼睛一直看著鄧布利多。
  鄧布利多從進來起就一直保持著微笑,他一點也沒表現出對葆絲的話有什麼反應,就好像他真的是在半夜兩點來作客的。
  葆絲忍不住催促道:“先生,請告訴我,他現在在哪裡?他怎麼樣了?你一定知道的,對嗎?”
  這時,鄧布利多放下茶,似乎想說話了,葆絲立刻向前傾身。
  他從懷裡取出一封信來,拿在手裡說:“那天,有一隻粗暴的貓頭鷹突然從辦公室的天窗裡飛進來,降落在我的辦公桌上,它簡直太厲害了,把桌上的羊皮紙都給踢到桌子下麵去了,羽毛到處亂飛,我還以為它會把我也吞掉呢。你是沒有看到,當時它看起來簡直像一條會噴火的龍。”
  ——看來他是想慢慢說了。
  葆絲深吸一口氣,壓下滿腔的火。雖然她很著急,可是現在主動權在鄧布利多手上。她只能忍耐。
  她告訴自己保持冷靜,然後說:“當時我只是想找人阻止湯姆,我只想到了您,我只認識您。我記得湯姆十分尊敬您,我想,可能他會願意聽您的話,不再傷害我。我當時太害怕了。”她努力做出一副抱歉的樣子來,說:“您一定能明白的,是嗎?”
  鄧布利多寬慰她似的點了點頭,看著她僵硬的肩膀暗暗微笑。
  ——真是一個聰明的孩子。不過這很正常,她敢嫁給湯姆,還生下了一個孩子,最後還能成功躲過湯姆的追殺,甚至成功反擊。
  他可惜的看著她,如果她是一個巫師就太好了。
  他仿佛不在意的撫摸著手裡的信說:“那只貓頭鷹是……”
  “在田地裡抓的。”葆絲硬邦邦的說。
  鄧布利多輕輕笑了:“怪不得,它是一隻非常強壯勇敢的貓頭鷹。”然後他眨眨眼,“還非常忠誠、聰明。”
  葆絲不覺得她想跟鄧布利多在這裡談一隻貓頭鷹,所以她只是簡單附和了一句:“是的。”
  “它只憑這封信上簡簡單單的我的名字就把信送來了,甚至沒有地址,我不得不說,它讓我太驚訝了。”驚訝到懷疑這封信的來歷,懷疑……
  他抬起眼看坐在他面前的葆絲。
  ——懷疑她的身份。
  不過在他見到葆絲後,這份懷疑已經打消了。坐在他面前的是一個堅強的女人,雖然她剛剛親手殺了她的丈夫,可是她的眼神依然清明堅定。她沒有迷失自己。
  ——她跟湯姆不一樣。
  湯姆會被邪惡吸引,最後慢慢的走向黑暗。他的命運全都是他自己造成的,他本來可以有其他的選擇,可是他固執的追求著錯誤的力量,最終導致了這樣的結果。
  她雖然也曾經做了錯事,如果她沉迷這樣的力量,或者迷失自己的本性,那麼她現在一定不會是這樣的眼神。
  鄧布利多遺憾的說:“……如果湯姆能夠跟你一樣就好了。”
  葆絲立刻看著他。
  他感覺得到她的緊張,安慰她道:“別擔心,他永遠不會傷害你了。”
  葆絲覺得這個話聽起來很奇怪,她想問湯姆是不是沒死,可張開嘴又問不出來。
  ——她怕從他嘴裡聽到答案。
  幸好鄧布利多也沒繼續說下去,他問她:“你現在有什麼打算嗎?”他左右看了看,“你們的孩子呢?”他猜,那個孩子可能已經被湯姆送到別處去了,他不會讓麻瓜養大他的孩子。
  果然葆絲在聽到他的話後,整個人都變得緊張悲傷起來。
  她勉強鎮定的說:“……他不在我這裡。我正準備找他。”
  鄧布利多十分感動,他欽佩這個堅強的母親。他問:“你有什麼計畫嗎?或者我能幫你做什麼嗎?”。
  葆絲想了想,決定還是可以在有限範圍內借助他的力量。
  ——不過,瑞德不會交給他。
  她說:“我想引他們出來。這樣才能得到瑞德在哪裡的消息。”她停了一停說,
  “我想給湯姆舉行葬禮。”
  鄧布利多驚訝的瞪大眼睛,她幾乎能從他的臉上看到興災樂禍。
  他說:“這可真是太……”他看到她在盯著他看,他清了清喉嚨,嚴肅的說:“我一定會來參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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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章 ...
  葆絲在倫敦最大的報紙上登了一則訃告。
  她本來還想在上面放一張湯姆的大頭照,可找來找去才發現她跟湯姆沒有一張合照,湯姆也沒有什麼自己的照片留在她這裡,倒是小瑞德照了不少,她在家裡看著兒子的照片,決心更加堅定了。
  葆絲把‘湯姆•馬沃羅•裡德爾’這個名字加粗加黑還放大了兩個字型大小,就怕別人看不見,至於葬禮的時間地點倒是只能用小字寫在下面。
  然後她又去了孤兒院,拜訪了科爾夫人——上帝保佑,她還活著。她現在是一個滿頭銀頭的老太太,仍然精力充沛。她跟蘇珊一樣愛喝酒,葆絲都能聞到她辦公室裡的杜松子酒香,她看向桌角的一隻玻璃杯,那裡面不是什麼治咳嗽的藥水,而是酒。
  “請坐,請坐。你說你是……”科爾夫人已經忘了剛才葆絲進門前做過自我介紹了。
  “我是湯姆的妻子,您一定還記得湯姆,對嗎?”葆絲拿著小提包坐在辦公桌前的椅子上。
  “對,湯姆,對,我記得他。”科爾夫人想了一會兒才這麼說,她驚訝的看著葆絲,上下打量著她,似乎認為她的打扮跟她想像中的湯姆的妻子很不一樣。
  “真讓人吃驚!那麼,你是他的妻子?哦,我一直沒想到他會結婚。當然,恭喜你們。”她站起來伸手給葆絲。
  葆絲握住她的手說:“謝謝。”
  科爾夫人轉身拿出酒瓶:“我們來喝一杯慶祝一下吧。”她很快的給葆絲倒了一杯,在葆絲的阻止下只倒了淺淺的一點,然後給她自己的‘咳嗽藥水’杯子裡倒了滿滿一杯,眼看就快漫出來了,她趕緊湊上去喝了一大口。
  “那麼,你來找我有什麼事嗎?”科爾夫人兩口喝了半杯酒後,問她。
  葆絲取出手帕,在眼角輕輕抿了一下,說:“我是來請您參加湯姆的葬禮的。”
  科爾夫人怔了一會兒,然後結巴著說:“哦,這可真是……我並不意外。”她歎了口氣,拿起酒瓶:“再來一杯吧。”在葆絲拒絕後,她又給自己倒滿了。
  她拿著酒杯說:“我一點也不意外。你知道,湯姆從小時候就是那個樣子。”她喝了一口酒,說:“我不知道你怎麼會嫁給他,要我說他可不是一個當丈夫的好人選。他會這麼早死,我要說我早就看出來了。”她打了個酒嗝,問道:“他是怎麼死的?”
  恐怕在她的心裡已經把湯姆當成什麼罪犯了吧?
  葆絲倒是不能反駁說她說的不對,可是心裡還是有點不舒服。
  她用手帕掩著嘴角說:“他是個海員,然後……”她悲不自抑的低下了頭。
  “哦,這真是太遺憾了。”科爾夫人當然已經自認為明白了湯姆的死因,她要說這個死法可是比她想的要好得多,“沒想到湯姆居然能老老實實的去工作,看來這個孩子還是變好了。”她一直認為離開孤兒院的湯姆是一定會變成一個強盜小偷一類的人的。
  葆絲邀請科爾夫人去參加湯姆的葬禮,她還要來了當初跟湯姆同時期在孤兒院的孩子現在的住址,她會一個個打電話去邀請他們的。
  然後她去訂做棺材。
  棺材店老闆悲傷的說:“請您節哀,這真是一個悲劇。請問您什麼時候需要?我們立刻就能為您準備好。”
  然後老闆問她湯姆的身高體重,好為他訂制一副合身的棺材。
  葆絲再次卡了殼,她可從來不知道湯姆的身高體重這種事。想想看,湯姆從來沒有交待她為他買衣服什麼的,所以她理所當然的不知道。
  她只好在店裡左右看看,最後盯著棺材店老闆說:“他大概比您高一個頭,比您瘦一點。”她照著棺材店老闆的身材比劃著。
  棺材店老闆的笑容略顯僵硬,他咳了兩聲繼續微笑著說:“您說他是個海員,我所見過的海員都十分的魁梧。”他做了個鬼臉,呵呵笑道:“跟我可是一點都不像。”
  葆絲跟著一起笑:“他皮膚挺白的。”
  棺材店老闆不再糾纏這個話題,說:“那麼請問您什麼時候需要呢?”
  葆絲說下個星期天能做好嗎?可以的話就是那天。
  “當然可以。”棺材店老闆打了包票,然後請葆絲去選擇顏色、木材和花樣,最後親自送她出門。
  從棺材店出來,葆絲去了鮮花店。葬禮上需要鮮花,花店給了她一些選擇:“您看您是需要白色百合花還是別的什麼花?”不過花店緊接著也抱怨現在這個季節沒有很多鮮花。
  可是百合花太貴了。
  葆絲抓著錢包發愁,可以說自從跟湯姆重逢後她就沒發愁過錢的事,可惜的是現在湯姆已經‘死了’,所以她的錢這段時間只出不進,花得太快了。考慮到湯姆日後不太可能會再‘活’過來,而且兩人再見面還不知道是個什麼樣子呢。
  她開始後悔剛才給湯姆買那麼好的棺材了,再說後面還有墓碑呢,還要請人在上面刻字。
  她問花店:“你們現在有什麼鮮花?”越便宜越好。
  “紅玫瑰。”花店說,馬上就要過情人節了,這個花是最多的,“現在買還很便宜呢,再過一個月就不是這個價格了。”
  於是葆絲訂下了一千枝紅玫瑰。
  ——象徵她對湯姆那刻骨銘心的‘愛’。
  葬禮當天是個陰天,葆絲穿著新做的黑色裙子,戴著一個帶面紗的帽子,在鄰居的陪伴下慢慢走出家門。在她身後是鄰居中的男人幫助抬著棺材。
  棺材很輕,裡面就放了一個枕頭和葆絲臨時從街上買來的一套西裝,她還給它配了一雙皮鞋,一隻手杖和一頂紳士禮帽,完全是把湯姆當成一位紳士來對待的。鄰居又說既然他是海員,是不是應該放點海員的東西?於是她又找了一套舊海員的衣服一起放了進去。
  一路到了墓地,坑早就挖好了。神父捧著聖經站在那裡,周圍都是來參加葬禮的人,葆絲還聽到有人說:“湯姆真的死了?上帝保佑,我一直覺得地獄更合適他,他在那裡一定會找到朋友的。”
  她偷偷看過去,見是幾個跟湯姆差不多大的男孩,穿著舊衣服,可能是為了來參加葬禮,還特意戴了領結,就是系得歪歪扭扭的,看起來他們很不舒服,時不時的松一松領口。
  神父饒恕了‘這個可憐的男孩的罪’,說‘願他的靈魂在天堂得到安息’,然後劃十字說‘阿門’,所有的人一起低頭說‘阿門’,葆絲悲傷的哭倒在一旁,棺材緩緩放到挖好的坑裡。眾人開始上前獻花,鮮花是準備好的,就放在旁邊任人取用。
  葆絲是第一個,她站在那裡,拿著一朵還沒開放的紅玫瑰放在唇邊吻了一下。
  ——再見,我的丈夫。
  然後她把那朵花扔了下去,花輕飄飄的落到坑裡,掉在棺材上,顯得很不起眼,等她走開後,後面的人扔下的玫瑰花很快把她最早扔下的那朵給淹沒了,誰也分不出來到底哪一朵是她的。
  她一直跟幾個女鄰居站在一旁,手帕遮在臉上,顯得她是多麼的為她的丈夫的離開而傷心。眼角看到人群中有一個白鬍子的老頭,對她微微頜首輕笑了一下,再看過去時就找不到了。
  葬禮很快結束了,等墓碑立起來後,眾人又在他的墓前唏噓一陣後才漸漸散去。
  “那個,請節哀。”一個棕色頭髮的小夥子緊張而局促的走上前來,向葆絲致哀。
  “謝謝您,您真善良。”葆絲道謝,認出他就是剛剛說湯姆應該下地獄的那群人中的一個。
  小夥子尷尬的笑了笑,抓了抓頭髮說:“我是比利•斯塔布斯,您可能不認識我,我跟湯姆……那個,以前在一個孤兒院裡,後來他去上學了。”他聳聳肩,似乎有些不屑。
  葆絲很快從記憶裡把比利跟一隻肥美的兔子聯繫起來了,她笑著說:“不,我記得您。湯姆跟我說起過,他說他跟您是很好的朋友。”
  “真的?!他這麼說?”這位比利很明顯非常驚訝,恐怕這句話比湯姆的葬禮更讓他吃驚。
  “這我可沒想到。”他沉默了一會兒,抬起頭認真的看著葆絲說:“雖然我們和湯姆曾經有過一些不愉快,可是他的死是一個悲劇。請您不要太傷心了。”
  “……謝謝。”葆絲複雜的說,目送著他和一群人一起走了,恐怕他們都是湯姆孤兒院裡的同伴。
  ——如果湯姆在這裡,不知道他會不會後悔自己以前說過那麼多這些孩子的壞話?
  葆絲想了一秒鐘:不,他知道以後只會更加惡毒的詛咒他們。
  葬禮結束後,一些沒有離開的人送葆絲回家,她拿出早就準備好的三明治、蛋糕和餅乾請他們吃。一直到晚上十一點這群人才告辭,他們甚至把她放在廚房裡的最後一點黃油和果醬都沾著麵包吃完了。
  她疲憊極了,決定明天再收拾房間。等她睡下以後,似乎只過了很短的一點時間就有人粗暴的把她叫醒了!
  她像是被鞭子狠狠抽了一下!等她醒過來後,捂著燒痛的手臂看著這個站在她床前的女人,她穿著和湯姆一樣的巫師袍,兇狠而陰毒的看著她。
  “立刻起來!你這個骯髒的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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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章 ...
  納特梅•英唐崔斯是個女巫。
  她來自古老的英唐崔斯家族,這個巫師家族已經敗落了,她是這個家族最後一個子孫。她沒有結婚,也沒有孩子。
  她曾經有過一個未婚夫,布萊克家族的阿克圖盧斯。不過她的母親在生前不停的說布萊克家族的血脈並不純粹,他們家族其實也是純血叛徒。而且為了保護英唐崔斯家族,她提出由阿克圖盧斯入贅,在得到拒絕後,她乾脆拒絕了這樁婚事。用她的話說:
  ‘與其讓英唐崔斯家族的血脈被玷污,我寧願它滅亡。’
  在她的母親死後,她就閉居祖宅之中,只有一個忠心的家養小精靈喬伯陪伴著她。她很少出門,對現在的巫師界沒有任何好感。她鄙視魔法部,認為它們訂立的關於那些善待麻瓜的法律是一種可恥的倒退。她對於那些出身麻瓜的泥巴種能夠堂而皇之的出入巫師的世界而感到憤怒。
  ‘他們不配擁有魔杖!’
  ‘他們不配學習魔法!’
  ‘他們不是巫師!’
  但令她傷心的是抱持這種想法的巫師越來越少了。而現在的那些所謂的巫師貴族在她的眼中全都是暴發戶,真正的巫師應該更看重魔法、咒語或魔藥,而不是用黃金和寶石來裝飾自己的房子。
  很多的巫師珍貴的血脈都已經滅亡了,更多的巫師正在被污染。布萊克、瑪律福,這些曾經的巫師貴族都已經墮落了,他們手中的魔杖成了裝飾品,她認為這些人現在根本連一個星光閃爍都放不出來。
  她慶倖自己保護了英唐崔斯家族的聲譽,沒有讓它跟那些巫師家族一起同流合污。她毫不畏懼死亡,她期待著死後到了另一個世界去見英唐崔斯的先祖,她會告訴他們,她沒有令英唐崔斯這個姓氏蒙羞。
  1943年的冬天,她到對角巷採購一些魔藥。如果不是不相信家養小精靈的眼力,她根本不願意出門。這些魔藥商店的店主十分的狡猾,他們總想找機會矇騙客人。不過雖然她已經老了,可是她卻不是那麼好騙的。
  下了好幾天的雨,石板地上滑溜溜的。她提著手袋,戴著帽子,一不留神險些滑倒,這時一個年輕的男巫幫助了她。他扶了她一下,等她站穩後就放開了手,像一位古老的騎士那樣站在她的身旁,禮貌的問她道:“夫人,您還好嗎?”
  他的聲音清澈低沉,就像風琴最沉最低最好聽的那個音。
  ——這是一個好身份的孩子。
  納特梅抬起頭,準備向他道謝,或許她可以給他施一個祝福咒語作為謝禮。她鄙視那種像麻瓜有錢老爺的做派,只知道扔錢。他們是巫師,巫師只會用手中的魔杖。
  可是她在看到他之後突然卡了殼,或許是因為她的遲疑,讓這位年輕的男巫誤以為她有什麼不妥。
  他扶著她的手輕聲道:“夫人,如果您願意,或許我能請您喝一杯茶?您可以等雨小一些再走,或者讓我幫您叫輛車?”
  “……當然,我很願意。”納特梅幾乎是說完了才明白過來她都說了什麼。哦,這可是好多年都沒有發生過的事了。她就像一個情竇初開的小姑娘。
  年輕的男巫扶著她走到旁邊的一間咖啡室,為她拉開了椅子,為她叫來的侍者,為她付了錢,然後他看了一眼手錶,對她說:“夫人,請您慢慢在這裡休息吧。我先告退了。”
  她十分失望,但也看到了他胸前的霍格沃茲的校徽和斯萊特林的顏色。
  ——那麼他果然是一位巫師貴族。
  納特梅突然覺得在新一輩的巫師貴族中,還是有人能當得起這種榮耀的。
  “非常感謝您,年輕的先生。”她說,“我要如何報答您呢?”
  那個年輕的男巫略顯冷淡的微笑著說:“您不用介意。”他似乎急著走,可還是彎下腰握著她的手行了一個吻手禮——簡直無懈可擊,她甚至不記得曾經有人行這個禮比他更完美。
  她難得的覺得有些不好意思,這可真是太意外了。她矜持的清了清喉嚨,坐得更穩了一些。
  他說:“能夠為向您這樣尊貴的小姐效勞是我的榮幸。”他抬起眼睛,黑色的瞳仁流光溢彩。
  他真是太出色了。
  納特梅注意到他對她的稱呼從‘夫人’變成了‘小姐’,她為他發現了她還是個未婚小姐而感到更加的緊張。
  “那麼,我告辭了。”他說。
  看到他就要走,納特梅第一次這麼失態,主動叫住了他,問道:“請問您的姓名,如果方便的話,請告知您的姓名,我一定會報答您的好心的。”
  她坐得直了一點,端起了英唐崔斯家族的架子,說:“我是英唐崔斯。”
  他停下腳步,似乎想了一下,然後她看到他驚訝的回身看著她。這讓她的虛榮心滿足了不少,也更加的看重他了。
  ——他知道英唐崔斯,那麼他也一定有一個高貴的身份。
  她很清楚,現在的巫師界知道英唐崔斯這個古老的巫師家族的人已經很少了,年輕一輩的更是聽都沒有聽說過。
  “失禮了。”他嚴肅的重新給她行了個禮,“請原諒,我不知道您的身份。”
  似乎令他有些難以啟齒:“……我姓裡德爾,您可以叫我湯姆。”
  她沒聽過裡德爾這個名字,可這有什麼關係呢?多的是有身份的巫師為了掩人耳目隨便起個名字。
  “湯姆。”她笑著叫他,她喜歡這個名字,多麼親切。
  “我叫納特梅。”她再次把手伸給他,看到他握住,她微笑著說:“你可以來拜訪我。”
  回家以後,她每時每刻都在期待著他的來訪。她不住的讓喬伯一再的打掃客廳,為 沙發換上更好看的、和窗簾更相配的墊子,清潔地毯,換掉花瓶中的鮮花。她不希望在他來的時候表現得失禮。
  她從來沒有這麼不喜歡自己的髮型,她覺得自己的發色看起來顯得太灰暗了,這讓她老了好幾歲。
  她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如果她還年輕,如果她只有十六歲,如果她……
  她失望的坐在臥室裡,第一次覺得時間對自己不公平。如果她能制出青春之泉這劑魔藥的話,她跟他就相配了。英唐崔斯家族也可以延續下去了。
  她把這個念頭深深的藏在了心底。
  湯姆每週都會來看望她,為她帶來鮮花,各種各樣的鮮花。有時是他買的,有時是他在學校的禁林中采來的。
  她知道了他是一個出身不名的巫師。
  “我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誰,我在麻瓜的孤兒院長大。”
  可憐的湯姆。
  她會詛咒那些拋棄他的人。她安慰他道:“湯姆,不要擔心。你一定是一個古老的巫師貴族的後代,我一眼就看出來了。”
  是的,她認為正是這樣。
  因為湯姆有一個特殊的天賦:蛇佬腔。
  從有巫師開始,只有斯萊特林擁有的天賦。
  “你一定是斯萊特林的後代!”納特梅找出了所有能找到的古老典籍向湯姆證明,他的出身是高貴的,他是一個貴族,他擁有常人沒有的天賦。
  湯姆是一個令人心疼的孩子。他是多麼的期待著父母的疼愛,他總是那麼不安。常常在她面前流露出來,每到這時,她都會輕輕的擁抱著他,安慰他,向他保證。
  “沒關係,湯姆。你還有我。我會一直在這裡的。”
  而他有時又是充滿熱情和活力的!他總是一直向她述說他的理想,他的抱負。
  “我想要改變巫師界!我想改變這個純血統已經漸漸衰敗的巫師界!不然,未來的巫師界會讓麻瓜給徹底污染!我們可能會失去所有的純血統巫師!”
  “沒錯!沒錯!正是這樣!”納特梅撲倒在湯姆的懷裡失聲痛哭。這正是她一直擔心的事,如果巫師再繼續頹廢下去,可能以後的巫師界會全都是泥巴種巫師,再也找不到一個純血的巫師,那樣的巫師界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納特梅!納特梅!”湯姆緊緊抱著她,“只有你理解我,只有你支持我。”
  他們擁抱在一起,就像這個世界上只有他們兩個人。
  納特梅愛上了湯姆。她相信他能明白她的心意,可是她沒有說出來,他也沒有問她。只是偶爾,在她看不到的地方,他偷偷的喊著她的名字,苦悶而悲傷。
  “納特梅……納特梅……!”
  她是多麼想撲上去,撲到他的懷裡,告訴他,她有多麼的愛他啊!
  可是她不能這麼做。她不能用這樣老朽的模樣陪伴在他的身旁。她要讓所有的人都來羡慕他。等到青春之泉制好,她重新恢復了青春,那麼到那時,她才能接受他的愛。
  湯姆離開的霍格沃茲,他畢業了。
  他不肯接受她的資助,他說要靠自己的力量掙錢。
  她既感動,又心疼。看著他去一間下流的黑魔法店當店員。她知道那裡,是一個給那些富家少爺換零花錢的好地方。與其說它是個黑魔法店,她更願意說它是個收破爛的地方。那裡什麼東西都有,沒有一點品位。
  她的湯姆居然只能到那種地方去工作。
  她是多麼的為他擔心,多麼的為他不值,又是多麼的為他驕傲。
  她一直認為她是他唯一相信的人,他們之間的情意是那麼的明顯。可是有一天,他嚴肅的對她說,為了取信那些親近麻瓜的墮落的巫師,他會和一個麻瓜女人結婚。
  “不!!不!!你怎麼能這樣背叛我?!”
  納特梅哀求他放棄這個念頭。
  “我的心會碎的!湯姆,別這麼做,求你!”
  可是他冰冷的看著她,輕輕撫摸著她的臉龐說:“你會明白的,對嗎?納特梅。”
  她早已經習慣聽他的話,聞言怔怔的點著頭。
  他滿意的看著她,扶她起來,讓她坐到沙發上。
  他對她說:“納特梅,你一直在支持我。我也是一直這麼的相信你。我相信在這個世界上只有你最瞭解我,你是我最信賴的人。你不會令我失望的,你也一定能明白我這麼做的原因,對嗎?”
  “……是的。”她像遊魂一樣的說。
  “很好。”然後,他就走了。
  “我向你保證,我們之間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他這麼對她說,而她也相信了。之後,一切都像以前一樣。湯姆更多的是留在她的身旁,他的任何計畫都沒有避開她,她知道他所有的一切。而那個麻瓜女人,只是獨自住在一個小山谷裡,湯姆幾個月才去看她一次。她漸漸相信了他的話。
  ——是的,就像湯姆說的一樣。他們之間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然後突然有一天,湯姆對她說,他已經把那個麻瓜女人處理了。
  他溫柔的看著她說:“你永遠都不需要再想到她了,因為她已經再也不是一個問題了。”
  她感動的靠在他的懷裡,而他溫柔的抱著她說:“你應該相信我的。”
  是的。她會相信他的。
  他看著她的眼睛說:“永遠不要再懷疑我。”
  在他說完這句話的一個星期後,湯姆失蹤了。
  她找不到他!!不管哪裡,她都找不到他!!這不可能!湯姆不可能拋棄她的!他不會離開她的!
  正是這時,她看到了麻瓜的報紙,上面有一則訃告:
  ‘湯姆•馬沃羅•裡德爾,於1956年1月13日去世。敬告親友,將於1956年1月25日在小馬巷教堂舉行葬禮。’
  ——這絕不可能!!
  納特梅去了,她看到了一些巫師,她在湯姆的相冊中見過他們,他們都是他在霍格沃茲的同學。她還看到了很多的麻瓜,她甚至聽到了那些人說湯姆早就應該下地獄。
  她會詛咒他們!!她一定要這麼做!!不過在此之前,她更想詛咒那個穿著黑色衣服的麻瓜女人!!
  湯姆提過她,可是湯姆也說她已經消失了。她以為這個麻瓜女人已經死了!
  為什麼?!為什麼現在會是她以遺孀的身份主持湯姆的葬禮?!
  她看著她,幾乎希望她會在她的目光中被燒死!!
  深夜,所有人都走了以後,她潛到她的家裡,站在她的床前。
  這裡沒有一絲一毫湯姆的氣息。這讓她的怒火平息了一點。
  她用一個蠍蜇咒叫醒了她。
  “告訴我!!你為什麼說湯姆已經死了?!”
  這個麻瓜女人驚訝的看了她一眼,然後什麼也沒說,甚至沒有尖叫驚慌或逃走。她披上晨衣,對她說:“……因為我感覺不到我的主人,他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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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章 ...
  ——主人?
  難道這個麻瓜女人被湯姆下了咒,成了他的奴隸?
  納特梅的敵意稍減,她仔細打量著這個麻瓜女人,怒火漸漸又升了起來。
  ——她太年輕了!
  那細膩、光滑、緊繃的皮膚,明亮的眼睛,充滿光澤的頭髮,豐滿的胸部和纖細的腰肢。她坐在床邊顯得是那麼的礙眼!這會讓她想到湯姆跟她在這張床上的事!
  她惡狠狠的說:“低賤的麻瓜!不要想用花言巧語來矇騙英唐崔斯!說實話!不然我就讓你嘗嘗鑽心剜骨的滋味!”
  ——英唐崔斯?
  葆絲不記得自己曾經在故事書中看到過這個名字,它是姓氏還是名字?好吧,她記得的也不多,而且大部分都是哈利•波特那個時代的人。或許這個名字是屬於一個……瘋女人的。
  她厭惡的看了一眼站在她面前拿著魔杖的納特梅,冷笑著說:“你休想讓我背叛我的主人!不管你對我做什麼,除非你拿走我的生命,否則就是到了地獄的盡頭,我也不會背叛他的!”
  納特梅失去理智的用了鑽心剜骨!
  那是一種無法用語言形容的劇痛。像有一把尖刀在心臟最柔軟的肌肉上紮,像一柄鐵勾伸到骨髓裡掏。
  葆絲立刻就想求饒,只要能讓她停下來。可她死死咬住嘴,等劇痛停下來的時候,她過了很長時間才發覺,可是那種劇痛仍然像是在她的身體裡流轉。然後她發現,她險些咬掉了自己嘴唇上的一塊肉。
  她掙扎著站起來,努力挺直腰背,不在納特梅面前露出怯容。她仰起脖子高傲的看著她:“我說過,你無法征服我。而我的主人會知道我的忠誠,他會為我報仇的。”
  納特梅尖叫:“胡說八道!”然後她再次想使用鑽心剜骨,可是她停下來了。這個麻瓜女人的話讓她忌憚,如果湯姆知道了,如果她真的是湯姆的人,那她……
  她知道湯姆非常的堅定,他不會容許背叛。
  葆絲一直看著她的眼睛,一刻也不敢移開視線。雖然她仍然痛得發抖,可是她拼命的瞪大眼睛,看著納特梅的一舉一動。她有信心,下一次她再用魔咒折磨她的時候,她一定可以堅持看著她的眼睛的。
  ——她必須讓她相信。
  納特梅深吸一口氣,她命令自己平靜下來,她要從這個麻瓜女人口中問出湯姆的事。
  ——她到底都知道些什麼?
  她不能容許一個麻瓜女人比她知道更多湯姆的事。
  “那麼,”她問這個麻瓜女人,“你為什麼給湯姆舉行葬禮。”
  葆絲眯起眼睛,尖刻的問:“你是誰?我為什麼要告訴你?難道你以為我會背叛主人嗎?”
  納特梅高傲的說:“我是納特梅•英唐崔斯,我是湯姆最信任的人。”
  葆絲立刻冷笑道:“哼!我才是主人最相信的人!他怎麼會相信你?!”她不屑的打量著納特梅,目光在她衰老的臉上多繞了幾次。
  如果不是她要從她口中得到湯姆的消息,如果她不是湯姆的人,她一定會殺了她!她一定會讓她嘗盡地獄的滋味然後殺了她!
  納特梅握緊魔杖,在這個輕蔑的視線中保持了她的風度。
  不過她還是沒忍住,她回擊道:“別自大了!湯姆怎麼會相信你一個麻瓜?”
  是的,她只是個麻瓜女人,湯姆是絕對不會把她看在眼裡的,他只是在騙她!
  葆絲大笑起來:“哈哈哈!你這個蠢貨!你還說你是主人最信任的人?可你一點也不瞭解他!”她呲著牙對著納特梅狂笑,就像她是多麼的看不起眼前的這個女巫。
  “哦?”納特梅的心裡越來越不安,她裝出一副悠閒的模樣,輕飄飄的說:“那麼說,你比我更瞭解湯姆嗎?”
  “那當然!”葆絲驕傲的說,她挺起胸膛,不顧自己的嘴上還滴著血,她說:“你根本什麼也不知道!主人怎麼可能會和麻瓜在一起?麻瓜是最低賤的!”她輕哧道,一臉的輕蔑。這種表情她曾經在裡德爾家的兒子,湯姆的父親的臉上常常見到,他一見到拜德拉克小姐就會露出這種表情。
  納特梅覺得自己猜到了真相,她震驚的看著眼前這個她根本沒看到眼裡的麻瓜女人喊道:“你、你是個女巫?!”
  ——不可能!
  她馬上說:“你的魔杖呢?”說著她開始在房間裡四處看,可是這裡的一切都沒有一點巫師生活的氣息。她懷疑的看著眼前這個麻瓜女人:“如果你是個巫師,那麼就證明給我看吧。”
  葆絲張開雙臂,在她面前施施然轉了個圈,然後大大方方的坐到窗臺旁的沙發椅上。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無比自豪的說:“我的所有的一切,早就獻給了我的主人了!”
  她盯著納特梅,幾乎是興災樂禍的對她大聲說:“我和我的主人無比的親密!我們緊緊聯繫在一起!沒有人能夠像我一樣的靠近他!”她看到納特梅的臉色越變越壞,仿佛是為了更加的惹怒她,她撐著椅子慢慢站起來,慢慢向她走過去。
  她的聲音越放越輕,幾乎像是耳語,她繞著納特梅走來走去,說:“不管在我身上發生了什麼,主人都會立刻知道。所有的一切……”她惡毒的在納特梅的耳邊說:“包括剛才你對我做的一切!他都會知道的!!”
  “你……!!”納特梅被激怒了,她猛得舉起魔杖指著這個可惡的麻瓜女人!
  葆絲幾乎是歡迎的張開了雙臂,臉上帶著得意的笑容。她簡直就是在說‘快來用你的魔杖攻擊我吧!’。
  納特梅呼吸不穩的放下了魔杖,她扭曲的笑道:“你,你想激怒我?”仿佛是從牙縫裡擠出話來,“你想在湯姆面前告我的狀?你想讓他厭棄我?”
  她斬釘截鐵的說:“你休想!”
  她不會讓這麼幼稚的陰謀離間她和湯姆的感情!
  葆絲輕哧著放下手臂,不甘心似的撇了撇嘴。
  ——這是一個愚蠢的女人。
  納特梅這樣想。怪不得湯姆相信她,一個愚蠢的人比一個聰明的人更好掌控。
  “我們不是敵人。”她放柔聲音,哄騙這樣一個愚蠢的女人對她來說很容易,她友好的說:“我是湯姆的朋友。我們非常親密。”她忍不住強調這一點,然後她對葆絲說:“而他是你的主人。我相信我們都一樣的關心他。你不需要對我保密,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一起幫助他。”
  她略顯急切的看著葆絲,說:“剛才你說你找不到湯姆,那麼我也要告訴你,我也找不到他。從上上個星期開始,他就再也沒有跟我聯絡了!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嗎?”她真的急壞了,這是從來沒有發生過的事。她忍不住猜測他是不是遇到了什麼意外?是不是被人抓走了?她知道他的計畫有很多危險的地方,有很多人在反對他。
  葆絲盯著她看了足足有一分鐘,好像在判斷她的話值不值得相信,最後她像是失去了力氣一樣的說:“……我也不知道。”
  納特梅看著她,她緊緊抱著雙臂,像是十分的不安,她快速的說:“不管他在哪裡,我應該都能感覺到才對!從以前就是這樣!不管他去哪裡,就算他從來沒告訴過我,可是我仍然能感覺到!一直都是這樣!”
  納特梅從她的話裡發現了兩件事:第一,她的確跟湯姆在某種程度上有關係。可能是由於魔咒或其他的什麼。
  第二,湯姆並不相信她!——發現這個真讓她松了一大口氣。湯姆果然沒有騙她,這個世界上只是她才是他唯一相信的人。
  湯姆從來沒有告訴她,他在哪裡,在幹什麼,而她只是偷偷這麼做的。湯姆很可能不知道,這大概是那個魔咒的作用。
  葆絲像是沒有發現納特梅的神情漸漸放鬆,她依然緊張不安的說:“可是、可是就從兩個星期前開始,我再也感覺不到他了!”她猛得顫抖了一下!
  納特梅明白了,湯姆確實遭遇不測了!她已經可以很平靜的問這個女人的話了:“你能確定嗎?”
  “當然!!”葆絲像是被納特梅的話侮辱了!她張著兩隻手揮動著,大聲說:“我跟你說過了!我和主人是緊緊聯繫在一起的!!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我們都在一起!哪怕我不在他身旁,他的事我都知道!我都知道!我全都知道!!”她就像一個不被人相信的孩子,一再的重複著她的話。
  納特梅厭惡的看著她,她已經不會再為這種女人所說的話生氣了。誰都能看出來不是嗎?湯姆只是在利用她!這種愚蠢的女人,怎麼可能會是湯姆信任的人呢?
  葆絲用力的呼吸著,她不安的動著手腳,就像她無法承受納特梅了然的視線。她固執的看著房間的一個角落,不再看納特梅。
  “我知道了。”納特梅說,她問葆絲:“那麼,你有什麼線索嗎?你知道他到哪裡去了嗎?或者見過什麼人?”
  葆絲急躁的搖了搖頭,她的呼吸開始加快,胸脯劇烈起伏著。
  ——她就知道這個女人什麼也不知道!
  納特梅在心底冷笑。這個女人——就算她是個女巫,她也絕不是湯姆信任的人。看她剛才說的多麼的堅決啊,可是除了一再的說湯姆相信她之外,她卻連湯姆到哪裡,跟什麼人在一起也不知道。
  很明顯不是嗎?她知道這個女人的存在,而這個女人卻不知道她。湯姆更相信誰,真是一目了然。
  她客氣的說:“那麼,請問你的名字?或許我們今後會常常見面。”
  葆絲冷淡的說:“葆絲,葆絲•裡德爾。”
  這個姓氏再次刺傷了納特梅,她陰狠的看了葆絲一眼,說:“我先走了。如果你真的是個女巫,你知道怎麼聯絡我。”她轉身離開,在出去前回頭諷刺的說:“哪怕沒有了魔力,你也知道怎麼使用別的東西吧?”
  葆絲像是被激怒了,她憤怒的想要衝上來,納特梅卻幻影移形了。
  ——身為女巫,卻沒有魔力,這真是一件恥辱的事。她不相信會有人完全不在乎。
  她能猜到發生了什麼,湯姆一定是誘騙了這個愚蠢的女人,騙走了她的魔力。或許有這樣的魔法,雖然她不知道,不過很多古老的魔法都失傳了,湯姆卻恰好知道這樣一個。
  這個女人跟湯姆之間有她的魔力做聯繫,所以湯姆才沒有殺了她。而是讓她偽裝成一個麻瓜嫁給了他。
  納特梅自問做不到把魔力送給別人,從此變成一個啞炮。湯姆也不會這樣對她。所以他才讓這個女人做。
  是的,全部的事實就是這樣。納特梅想明白了這個,松了一口氣。她偷偷躲在窗外,看這個女人在她離開後幹了什麼。她還是沒辦法完全相信她的話。
  她看到她走到櫃子前,打開,取出一個水晶瓶,然後倒了一小杯裡面的褐色液體,喝了下去,瞬間她嘴上的傷口就癒合了。
  ——魔藥。她果然是個女巫。
  納特梅放心了,她轉身離開。她必須要去找湯姆,她要仔細的調查,在他失蹤前都做過些什麼。
  房間裡的葆絲把水晶瓶放回櫃子裡,摸了摸嘴唇,雖然還是一碰就痛,可是好歹不流血也沒有傷口了。幸好她跟鄧布利多要了一些救命的魔藥,不管是骨頭斷了還是內臟破了,只要還有一口氣,能及時喝下去就能救回一條命。
  ——巫師的東西可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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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8 章 ...
  那個古怪的女巫納特梅從那天晚上之後就再也沒有出現過。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春天到了。
  葆絲知道找瑞德的事不能著急。她自己出不上力,而上回那個女巫明顯不知道湯姆跟她還有一個孩子。就像她想的那樣,湯姆不會把瑞德是他的兒子的事告訴別人。
  這樣瑞德現在應該還很安全。
  不管他在哪裡,只要照顧他的人不知道他是湯姆的兒子,他就沒有那麼危險了。
  她也警告自己,無論什麼時候,就算被人發現瑞德是她和湯姆的兒子,她也不能表現出一丁點的在乎。她要表現得就像瑞德完全不重要。
  她把剩下來的錢存進了銀行,她發現這是她第一次想過把錢存在銀行。以前她都是寧願把錢藏在家裡,好像她時刻準備著帶著所有的錢逃走。
  ——湯姆死了。或者說他‘應該’死了,雖然她還沒有認真去想過這個問題,可是她的內心深處應該已經放鬆下來了。她真的開始考慮在這裡安家,慢慢開始平靜的生活。
  她在教會醫院裡擔任一個主任,這份工錢足夠她生活。其實就是打雜的。她不是護士,不能幫醫生幹活。也不是神職人員,不負責醫院的管理工作。但是事實上她每天都忙得團團轉,瑪麗亞修女似乎並不願意長久的留在醫院裡,聽她的意思,她更想儘快回到修道院去。
  她最近正在拼命的遊說葆絲當修女,她懷疑她是想把教會醫院的事都扔給她來幹。然後她就可以回到修道院去,繼續侍奉上帝。
  葆絲完全可以理解她為什麼想這樣幹,如果有一個地方,每天只需要在一個地方發呆就有一日三餐吃還不用幹活,她當然也願意永遠留在那裡。修道院到底不像教堂那樣,有那麼多的信徒天天去找上帝告解。
  ——這些全都是葆絲自己猜的,畢竟她沒去過修道院。
  她現在受了洗,得賜了教名,醫院裡的每個人都叫她‘安’。
  “安,你的丈夫死了,我知道你非常傷心。但是上帝的愛是永恆的,偉大的,祂永遠不會離開你,永遠不會拋棄你,永遠愛你。”
  從瑪麗亞修女的神色中,葆絲看得出來她完全相信就是這麼回事。只要投入上帝的懷抱,就擁有了這個世界上最寬厚的愛。
  葆絲只能客氣的拒絕了她,並含蓄的告訴修女,鄰居正在為她找第二個丈夫呢。
  修女很失望,她沒有放棄,繼續說服葆絲:上帝的愛比世俗的愛更好。
  自從葆絲為湯姆舉行了那個相當費錢的葬禮之後,不知怎麼回事,在鄰居中傳說她從她那當海員的丈夫手裡繼承了很大的一筆遺產。她後知後覺的發現,幾乎所有人都是這麼認為的。
  ——她發財了。
  然後,她還是非常年輕的,又沒有孩子——她沒有告訴別人瑞德的事,她又這麼有錢,現在沒有丈夫,是一個非常可憐的寡婦,哦,她是多麼需要一副堅實的肩膀來支撐她悲慘的人生啊。
  ——所有的人都是這麼跟她說的。
  她也是第一次發現自己居然這麼受歡迎,而且在她的身旁,居然有這麼多找不到像她這樣合適的妻子的未婚男人。
  葆絲沒有辦法,只好繼續穿著黑色或其它暗色的裙子,過起了寡婦的生活——她以前可真沒這麼想過。她以為給湯姆舉行過葬禮之後,這件事就結束了呢。結果她現在發現,她跟湯姆聯繫的更加緊密了。這裡所有的人都開始叫她‘裡德爾太太’,所有人都認為她正沉浸在丈夫去世的悲傷之中,每個多愁善感的鄰居都來陪伴她,安慰她,不使她感到寂寞。
  ——然後每位元夫人都會在她面前哭起來。
  她也只好跟著擦淚,說兩句她是多麼的思念湯姆,多麼的離不開他,他們曾經是多麼的快樂、幸福、恩愛。哦,她可怎麼活啊?連小甜餅都不能讓她快樂起來了。
  ——當然,她現在沒有打算再婚。她想她已經嘗夠了不經過慎重考慮就結婚的壞處。
  所以當鄰居熱心的帶著一個又一個或地中海或不是地中海的穿著格子西裝的男人站在她的面前時,她只能不停的哭泣著懷念她的‘前夫’湯姆。
  “我是多麼的愛他!我不能相信他就這麼離開了我!嗚嗚嗚……”當她哭得頭都抬不起來的時候,鄰居只得帶著她們的親戚、朋友、叔叔家的兒子離開了。
  當初她從湯姆身上摸來的那些東西,她也已經抽空看過了。那個上面有一塊黑色的石頭的戒指應該就是復活石,它現在只是一枚普通的戒指。
  ——因為她看到它的時候,並沒有聽到一個聲音不停的讓她戴上它。
  她猜,湯姆還沒有機會對它做什麼。她把它放在了舊餅乾盒裡,跟舊鑰匙、頂針、鈕扣、針和線放在一起,裡面還有幾便士舊硬幣,它在裡面一點也不起眼。
  那把匕首也看不出什麼來,倒是上面的幾顆碩大的寶石讓葆絲有一刻想把它們給撬下來拿到當鋪去——整把匕首拿去的話,擔心會惹出什麼麻煩來。
  只那個被她當成小錢包的小黑布包,看著也就半個巴掌大,不知道用的是什麼布,袋口用一根粗線收口,可是裡面不知道裝著多少的巫師金幣!
  當時她只是把它顛倒過來對著枕頭被子那麼一倒,嘩啦啦金幣就像再也倒不完一樣掉出來!眨眼間就鋪滿了整張床,而且看起來不知道還有多少在裡面,嚇得她趕緊重新裝了回去。一把把沉甸甸的金幣捧在手裡,葆絲心裡非常的滿足。
  她真心的感激湯姆,這些都是他留給她的。做為一個丈夫——不考慮他身為巫師的那一面,他還是非常稱職的。
  最後的兩樣東西也是放在那個小黑布包裡的,是兩個筆記本。其中一本她一眼認出正是她自己的,另一本的第一頁寫著一個名字:‘湯姆•裡德爾’,而在它的背面封底有一個小小的章,上面印著:‘倫敦沃克斯霍爾路 報刊經售人皮斯’。
  ——這是那本神奇的筆記本嗎?
  她好奇極了,現在湯姆已經不在了,那它還會有作用嗎?或者湯姆正在努力想辦法復活?她應該毀了它嗎?
  她拿著這個看起來很舊的筆記本想了一天。
  不,在她沒有找到瑞德之前,她不能把這個筆記本交出去。她相信這本日記可以能她一些啟示——它一定知道湯姆的秘密,因為它就是湯姆。
  她先是試著在上面灑了些墨水,她嘖了一聲,轉身去找抹布,等她拿著抹布回來後墨水已經消失了。
  她‘奇怪的’翻了幾頁看了看,聳聳肩就像是她自己搞錯了一樣。然後她坐下來開始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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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6年3月14日
  今天,我去墓地看湯姆了,我還給他帶了一束花。直到現在我都無法相信他已經離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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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開始日記沒有變化,就像是一本普通的筆記本。
  她每天都在上面寫上幾句話,述說著她對湯姆‘失蹤’或‘死亡’的不安和無法相信,以及她對他的思念。
  納特梅•英唐崔斯這個女巫來過之後,她過了幾天才把這件事寫上去。
  -----
  今天家裡來了一個奇怪的女人,她說她是女巫。湯姆也告訴過我他是個巫師,可是我從來沒當真。我以為他只是在開玩笑。
  她用她手中的那根小木棍,叫巫師的魔杖還是什麼的,攻擊了我。她說湯姆失蹤了,我想從她嘴裡問出更多的事,可是她卻突然消失了。
  我喝了湯姆留下來給我的藥,我想,湯姆說的可能是真的。那他現在在哪裡呢?
  他真的死了嗎?
  還是被其他的巫師抓走了呢?
  希望那個女巫能再來找我,我想知道更多的事。
  我想知道湯姆有沒有可能還活著。
  如果他真的還活著,那我將再也沒有什麼別的要求了!
  願上帝保佑湯姆。
  -----
  又過了幾天,在一個深夜,她再次坐在書桌前對著日記本抒發她對湯姆的愛情的時候,一大篇字突然消失了,她驚呼一聲,接著那一頁緩緩浮現出一行優美的幾乎可以當成標準的書寫體英文。
  ——她可是從來沒寫過湯姆寫下的任何一句話或一行字。看來他的字寫得不錯。
  ‘葆絲。我是湯姆。’
  葆絲停了十分鐘才繼續寫:
  ‘湯姆?這是我在做夢嗎?還是魔鬼的遊戲?不管是什麼,感謝上帝讓我還能見到你!湯姆,湯姆,你怎麼能離開我?’
  ‘葆絲,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你能告訴我更多嗎?我一定會回到你的身邊的。我的小可愛,我怎麼捨得離開你呢?’
  葆絲盯著那個‘小可愛’看了一分鐘,渾身雞皮疙瘩亂冒。要麼是湯姆還沒想起來她是誰,要麼就是他在製作這本日記的時候早把她忘乾淨了,那時他們應該還沒有在小漢格頓重逢。她個人認為是第二種。
  ‘湯姆!湯姆!’葆絲實在寫不出更肉麻的話了,只好一直寫他的名字,這更顯得她的激動,不是嗎?
  然後就像他所要求的,她把自從重逢以來的所有事都寫出來了。這個重逢指的是他們在醫院的重逢,要知道,她可是個‘失憶’的人呢。
  當她寫出他們已經結婚,並且有一個孩子的時候,她明顯感到日記中的湯姆似乎非常的不能接受,因為他足足隔了一天才繼續給她寫回話。
  她當然又是一通的使勁叫他的名字。
  ‘湯姆!湯姆!你為什麼不回答我了呢?別再離開我!’
  日記中的湯姆開始訴苦。
  ‘葆絲,我的葆絲。我當然不會離開你。可是我現在非常的虛弱,如果可能,我願意日日夜夜的跟你在一起,一刻也不分離。’
  哦,這幾乎是順理成章的。葆絲接下去寫道:
  ‘那麼我怎麼樣才能幫助你呢?湯姆,湯姆,我多想快點見到你。’
  ——是的,她確實想見到他。哪怕是日記本中的他,這種迫切的心情跟她想見到瑞德不相上下。可是區別在於她期待著見到瑞德並狠狠的親吻他,而見到湯姆之後,很難說她是想狠狠的打他還是再給他一槍。
  她等著他說要帶她到日記中去,兩人好見面。結果過了很長時間,他卻寫下一個位址。
  破釜酒吧。
  葆絲按照湯姆寫在日記上的地址找過來,發現旁邊是一間百貨公司,另一邊則是個裁縫店,他所說的那個地方是一個拐角的牆壁。
  葆絲趁著人群不注意,對著牆壁直直撞了過去。她緊閉雙眼,作好了撞到牆上的準備,可是等她再睜開眼睛,發現自己正在一個昏暗的酒吧裡頭,牆角擺著幾舊破木頭桌子,吧台前有一個男人,他奇怪的打量著她。
  “嗨,夫人,你是誰?”他說,一邊不停的看她身上穿的衣服:“你是個麻瓜?你是怎麼進來的?”
  葆絲按照湯姆教她的話說:“我的兒子今年要上巫師學校,我是來替他買東西的。”
  “哦,原來是這樣。”那個人立刻笑了起來,“我叫湯姆,你是要去對角巷嗎?來吧,我送您過去。您大概不知道,像您這樣的麻瓜是沒辦法到那邊去的。”
  他殷勤的領著葆絲穿過酒吧,從後門出去,繞過幾個大垃圾筒,站在一面低矮的牆前面。他對葆絲做了個鬼臉,幾乎是十分自豪的抽出兜裡的魔杖在牆壁上點了幾下,牆壁應聲滑開,一條全都是戴著尖頂巫師帽,穿著巫師袍的的人的街道出現在她的眼前。
  葆絲無法控制的驚訝的張大了嘴巴。看到一個兩個巫師和看到一群巫師是完全不同的感受。
  “那麼,要我領您去書店嗎?”這個也叫湯姆的男巫可比另一個湯姆可愛多了。
  葆絲對他微笑了一下,說:“謝謝,不用了。有人都給我寫清楚了。”
  湯姆給她列出了長長的一條購物單,有一些在對角巷買,有一些他要她到翻倒巷去,按他的話說:‘你只要走到對角巷的盡頭,有另一條小路,上面還有路標,你很容易就能找到。’
  可他卻一句也沒提那裡對麻瓜是多麼的危險。
  ——湯姆啊湯姆,你果然是湯姆!
  葆絲記下來了卻並不打算去。她可不想找死。
  她先買了一些魔藥,從鄧布利多留下來的藥看,巫師的藥有很多都很有用。然後找了一家巫師裁縫店去訂做巫師袍——入鄉隨俗。如果她今後要常常來這裡,穿得更像這的人對她有好處,她可不願意總是被人用奇怪的目光盯著看。
  那個女巫的裁縫師傅讓她過半個小時再過來,到那時衣服就能做好了。她可真是驚訝極了,巫師都是這麼快嗎?那他們的生活可真方便。
  在她看來,這裡的每一樣東西都是那麼的有趣,而她的錢包裡有湯姆留下的大筆的金幣,她可以買下這裡所有的東西,只要她喜歡。這讓她蠢蠢欲動。
  不過最後,她還是只買了湯姆要她買的那些。
  她不知道湯姆讓她買的這些東西都有什麼用,有一些魔藥的作用看起來很奇怪。她問他,而他居然也回答了她。
  他說:‘等到那個女巫再來的時候,你想辦法請她喝一杯茶,然後問她問題。’
  葆絲頓時覺得手中的魔藥瓶子沉重起來,而且她覺得湯姆這個計畫顯得有些過於粗暴和急切,他就沒考慮過如果惹惱了納特梅•英唐崔斯,可能會造成什麼不好的後果嗎?
  當然,她沒有期待這他會把她的安危放在心上,可是他自己現在只是一個筆記本,他就不怕那個女巫一怒之下燒了他嗎?
  ——可能只是錯覺,但她漸漸覺得日記本中的湯姆,有些過於年輕了。
  他不夠穩重,就像她以前認識的那個湯姆,他要做什麼,立刻就要看到效果。他不在乎孤兒院中其他的人怎麼看他,他也不在乎孤兒院的嬤嬤們會不會討厭他。他把他所做的一切當成是示威。
  就像現在,他恐怕是根本沒有考慮過納特梅•英唐崔斯這個女巫會對他做什麼,他所知道的就是制服她,然後從她口中問出關於他的更多的消息。
  ——葆絲知道的還是太少了。她對他在巫師世界的事一無所知, 她所能給他的所有的資訊就是他們結婚了還生了一個孩子,他每次回來都會給她錢,一走就是四五個月之類的。這對他來說遠遠不夠。
  而且對日記裡的湯姆來說,那個女巫只是一個陌生人。他對她沒有絲毫的感情,所以他才能這樣幹。
  葆絲想拖延幾天,等她想出一個好辦法來,至少不能在沒找到瑞德之前就被湯姆的計畫害死自己。她藉口無法找到那個女巫,只能在家裡乾等。湯姆卻開始著急了,他天天催促她,甚至質問她:
  ‘葆絲,如果你真的像你所說的那麼愛我,那就照我的話去做!!找到那個女巫!把她帶來!’
  這個小白癡!只會命令別人!
  葆絲一邊生氣一邊在日記裡哭訴哀求:
  ‘湯姆!湯姆!我愛你!我真的愛你!我願意為你做任何事!’
  在這種艱難的拉鋸中,在五月的一個深夜裡,納特梅•英唐崔斯終於再次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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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9 章 ...
  納特梅•英唐崔斯一直在找湯姆,她這才發現,湯姆有很多事是她也不知道的。
  這讓她的心情十分複雜。
  有很長一段時間她毫無頭緒。她以為她跟湯姆密不可分,她對他的一切瞭若指掌。可是她甚至連他在古靈閣的金庫號碼都不知道。
  湯姆沒有住所。或者說他不會固定住在一幢房子裡,每次他從她的家裡離開,都是去他的那些支持者送給他的房子裡。而他每隔一段時間就會換一個地方住。
  她不知道他的家在哪裡,而她也絕不會相信那個‘葆絲•裡德爾’住的地方是他的家。那個女人對他來說什麼也不是。
  她所知道的湯姆,是那個在她的身旁雄心萬丈的年輕男巫,他總是不停的向她描繪著他的野心,他的目標,和他們那光輝燦爛的未來。巫師界將被他們改變,所有的巫師都會知道他們的名字,英唐崔斯這個姓氏將永載史冊,她會站在他的身旁,跟他共用這一切。
  她知道他在不停的尋找支持者,有很多的巫師貴族對他心悅誠服,有一些人已經對他獻出了忠誠。那些年紀比他大一倍的老頭子在他的面前卻都像在教授面前的學生一樣順從聽話,每到那時,她坐在他的身後,都覺得無比的光榮。
  可是除此之外呢?她發現她對湯姆一無所知。
  她不能告訴那些巫師貴族湯姆失蹤的消息,因為她很瞭解那些人,如果他們知道湯姆失蹤了,他們不會像她一樣的擔心他,而是會馬上把他拋到腦後,就像根本不認識他一樣。
  或許有人會為他可惜,畢竟他的那些話是那麼的誘人,他所描繪的前景是那麼的令人心醉。但湯姆到底還是太年輕了,在那些老滑頭的眼中,除了明明白白擺在他們面前的利益,他們不會輕易做出任何承諾。
  湯姆曾經說過,他會讓向他宣誓效忠的人再也不敢背叛他。
  ‘就像巫師對待家養小精靈,我要讓他們只要我一聲令下,不管他們在世界的任何角落都會立刻出現在我的面前。我要他們畏懼我就如同畏懼死亡,不,比死亡更令他們敬畏。’
  以前她一直覺得那樣並不合適。雖然她也非常期待自己如女王一樣,巫師在她的身前向她跪拜,可是她警告他,那些巫師貴族不會那麼容易收服的。他應該更加小心,更加謹慎。
  ‘你應該讓他們看到你的力量,心甘情願的來到你的身旁。’她這樣告訴過他。
  湯姆計畫了很多事,他認為應該讓所有的巫師想起來他們本來就跟麻瓜不是一樣的。他們擁有強大的力量,而麻瓜弱小又無能,他們像螻蟻一樣。身為巫師的他們如果去憐憫這樣的生命,實在是太浪費了。想想看,巫師曾經跟妖精作戰,把馬人和巨人趕到了深山裡。巫師本來就是驕傲的,那麼現在為什麼又要跟麻瓜同流合污呢?
  納特梅獨自一人坐在臥室裡,她深深懷念著當她和湯姆在一起的時光。雖然他從來不肯走進她的臥室,總是只把她送到房間門口,然後握著她的手輕輕的吻一下。
  湯姆是那麼的好,他有那麼偉大的理想還要去實現。
  她一定要找到他!
  納特梅開始行動起來。
  雖然她一直隱居,可是英唐崔斯這個姓氏還是管用的。她親自去拜訪了曾經從湯姆嘴巴裡聽說過的一些巫師貴族,她不得不屈尊去參加他們那無聊的宴會,到這些人的家裡去用晚餐,聽他們的夫人、孩子說一些不著調的東西。
  她能看到他們目光中的輕蔑,可她只能忍受這一切。她高仰的脖子是那麼的堅定,她銳利的目光不容許任何人的冒犯。
  然後,她終於得到了一個消息。湯姆在失蹤前,曾經把一個未成年的巫師交給一個人。
  這讓她十分吃驚。
  湯姆非常謹慎,小心。他從不輕易要求別人為他做事,他也從不會做沒有用的事。
  ——那麼,這個未成年的巫師是誰呢?
  她要求去見一見這個未成年的巫師,可是那個人斬釘截鐵的拒絕了她!
  “不行,納特梅。即使是你,沒有他的允許,我也不會讓你見到那個男孩的。”
  “那他在哪裡呢?”她不死心,如果這個人不帶她去,她完全可以自己去。
  那個人搖了搖頭:“我不會告訴你的。”然後他好奇的說,“你為什麼想知道?他知道你在偷偷做這種事嗎?”
  她立刻嚴厲的瞪他,說:“我不會背叛湯姆。他很清楚這一點。”
  “是的,是的,你不會背叛他。”那個人滿不在乎的說,“可是,他的確是不知道你在背著他打聽這些事,是嗎?”
  那個人陰險的看著她,她知道只要有機會,他一轉臉就會去向湯姆告密的。
  她只能走了。
  那個未成年的巫師一直在她的腦袋裡面繞來繞去,她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她想知道這個人是誰?湯姆為什麼會在失蹤前把他託付給別人。
  而那個人是不會告訴她的。
  三個月之後,她一無所獲。只能再次來找這個她看不起的女人:葆絲•裡德爾。她想問她,知不知道這麼一個人。她強烈的感覺到她是知道的。可是這種感覺就像噩夢一樣折磨著她,她恐懼著這後面代表的答案。
  於是,她在深夜再次闖進了那幢房子,那個女人正坐在檯燈下寫日記——這真可笑!然後她吃驚的發現她見過那個日記本!她在湯姆那裡見到過,她不止一次看到過他拿著那個筆記本翻看,而當她走過去的時候,他就收起來了。
  ——她從來沒想過那個日記本是她的!
  這個發現讓她的呼吸都不穩了。
  她平靜的問這個女人:“你知道一個未成年的巫師嗎?”
  葆絲沒有聽過‘未成年的巫師’這種說法,她一時沒有反應過來。
  “什麼?你說什麼?”她皺眉問。
  納特梅就像她的喉嚨裡有一個硬塊讓她不舒服似的,她艱難的說:“湯姆,在他失蹤前把一個未成年的巫師交給了一個人。”她停下來,然後加了一句:“我沒聽說過他有這樣一個計畫。”接著她盯著葆絲,像是想連她眼睛的每一次閃爍都要看清楚似的問:“你知道嗎?”
  “哦,”葆絲仿佛是回憶了一下,然後漫不經心的擺了擺手說:“我大概知道。不過這有什麼關係呢?”她急切又奇怪的看著納特梅,幾乎是在質問她:“你難道不是在找我的主人嗎?為什麼要去關心那些不重要的人?”
  納特梅很快的大聲說:“那不是不重要的!”她惡狠狠的問她,“你怎麼知道那不重要?說不定、說不定那就是湯姆失蹤的原因!湯姆失蹤前只做了這一件事!”
  葆絲幾乎是在歎氣了,她像對一個不懂事的孩子那樣對納特梅說:“你簡直就是一個白癡!我真懷疑我的主人為什麼那麼相信你!你根本什麼也做不好!”
  她從椅子上站起來,在納特梅面前疾步轉來轉去,揮舞著雙手說:“你應該去找主人!我以為你去找主人了!結果呢?鬼知道你都幹了什麼?”她猛得逼近納特梅,豎起三根手指說:“三個月!這三個月你什麼都沒找到!結果你只是說主人帶走了一個孩子?他把一個孩子給了別人,可這又有什麼關係呢?這跟主人比根本不值一提!!”
  納特梅假裝不經意的問道:“這麼說你知道那個未成年的巫師是誰嗎?”然後她屏住呼吸看著這個女人的背影,她已經發現了,這個女人特別的藏不住話,只要輕輕激她一下,她就什麼都會說出來。
  果然,她聽到葆絲說:“我當然知道!”
  她強迫自己不要開口,等她繼續說下去。
  “他是我的孩子。”葆絲理所當然的說,然後扭頭看著納特梅:“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她一再重複這句話,盯著看起來就是梅林在世也不會顯得更吃驚的納特梅說:“最重要的是主人,不是嗎?”
  梅林啊!
  納特梅完全是憑著她身為英唐崔斯的自尊才沒有在這個女人面前失態。她一時不知道自己還能說什麼,她甚至連自己在哪裡都有些不清楚了。過了很長時間,她發現她的面前有一杯茶。
  “你看起來真糟。”葆絲輕飄飄的說,“喝杯茶吧,希望這能讓你的臉色看起來好一點,你簡直就像個死人。”她看起來完全只是出於禮貌才給她倒了一杯茶,她並不關心她的死活。
  鬼使神差,納特梅端起了那杯茶,喝了一口。而坐在她對面的 葆絲正拿著麵包刀往麵包上抹果醬。她看起來可真粗俗。納特梅厭惡的想,這個女人一看就知道沒有受過好的教育,她完全就是一個下等人。就算她是一個巫師,也不會是什麼出身高貴的人。
  茶的香氣很誘人,她忍不住又喝了一口。
  “茶不錯吧?”葆絲得意的說,“是我在對角巷買的,非常貴,它一盎司就花了我十九個加隆。”
  暴發戶。
  納特梅不屑的想,她挑了一塊小甜餅嘗了嘗,味道倒不壞。
  “要再來一杯嗎?”葆絲拿起茶壺給她又添了一杯。
  她客氣的說了一聲:“謝謝。”放了糖和奶後,她攪了攪,喝了一口,突然覺得有些不對。
  “……為什麼你會在深夜準備茶?”
  她的話音還含在嘴裡,人已經滑到椅子下面去了。
  葆絲微笑著從她的手中把她的魔杖抽走,啪的一聲折斷後說:“我當然是在等你。”
  ——這個女人比她想的還要好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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