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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學] 姓名的“姓”字為什麼是“女”旁?

姓名的“姓”字為什麼是“女”旁?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琰容 您是第1165個瀏覽者
 “姓”字,一個“女”加一個“生”,寫起來再簡單不過了。現在我們的姓大多數都是從父親那來的,可這個“姓”字為什麼卻是“女”旁呢?不但如此,有人發現,在我們中國,越是古老的姓,有“女”旁的越多。西周青銅器銘文所見的姓,可以明確考定的不到30個,幾乎都帶女旁,如姬、姜、好、妃、婭、媧、婢、嬉、姒、嬴、媯、姚,這些多數是上古時代著名的古代大姓。由此,有人推測,這個“女”旁,與姓的起源有著某種神秘的聯系。
  姓是怎樣產生的?在弄清這個問題前,首先應該說的是名的產生。名的產生遠遠早於姓的產生,在人類剛剛出現時就有了名。“名”是由“夕”和“口”組成的。我國第一部字典東漢時的《說文解字》上說:“名,自命也,從口夕,夕者黑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意思是說,晚上天黑了,互相看不清面孔,因此用口自己報名,讓對方知道。《說文解字》是從字形上對“名”的分析,從而推測“名”的產生。人類社會的歷史是以幾十萬、幾百萬年計算的,而文字的產生才不過是幾千年的事,在此之前的事,是沒有文字記載的。東漢時寫出的《說文解字》,能對“名”的產生提出這樣的結論是非常難得的,但要得出令人信服的結論,必須由考古學家、社會學家提出更可靠的論據。
  現代考古學和社會人類學已經能夠大致勾勒出史前人類的社會面貌,科學家的資料一是來自地下出土的文物,二是對原始民族的考察。事實証明,人類剛一出現,就有一定社會組織形式,是群居的,單個的原始人是很難面對嚴酷的自然和兇猛的食肉動物長期存活的。既然是有組織的社會,人們共同生活、共同勞動,沒有語言作為交際工具,社會組織是無法實現的。使用語言,是人類出現的標志之一。使用語言的目的是為了交際,首先遇到的問題是區別一群人中的各個個體。大家圍攻一隻鹿,有人看到鹿向甲某的位置跑去,就高喊讓甲某注意,如果甲沒有名,他就不可能知道在喊誰,整個圍獵就可能失敗。大家一起抬一根木頭,因人手不夠,需要來人幫助,隻要喊某人的名,他就可以過來幫忙,如果誰也沒有名,聽到喊聲大家都得過來,那可不方便了。
  由此,我們得出結論:具有人名是人類生存的重要條件,為了區別個體,以利共同勞動,共同生存,幾乎是在人類社會出現的同時就產生了人名。
  最早的人名是什麼樣子,我們不可能知道了,但通過一些處於原始社會的民族和文獻資料,可以推測出,當時的人名是非常隨意的,絕不可能像現代人這樣追求典雅、講究內涵,應該是與現在的外號差不多。
  在人口很少、活動范圍很小的蒙昧時代,人們之間的交際面是很窄的。這時候隻要能把周圍的人區別開也就足夠了,但是隨著人口的繁衍,生產工具的改善,這一群人經常要與別的人群發生接觸,區別族群又成為必要的事了。單個人的名,完成不了這一任務,於是產生了整個氏族的族名。
  在人類征服自然能力極低、對自然界認識甚少的時候,原始的宗族意識普遍統治著人類的精神生活。這個時候,幾乎每個氏族都把某種動物、植物或其他自然物作為崇拜物,並認為自己就是起源於某種動物、植物或其他自然物,認為這種崇拜物是自己的保護者。這種被神話的物叫做圖騰。氏族的名稱,多來自於圖騰。
  人們把神化的自然物,刻成藝術品,制成頭飾,編入舞蹈。圖騰是一個氏族最易於區別其他氏族的特征。以熊為圖騰的氏族,被稱為熊;以狼為圖騰的氏族,被稱為狼。這“熊”、“狼”是氏族名,也是每個氏族成員共同擁有的名。美國社會學家摩爾根的《古代社會》中記載:美國得克薩斯州的印第安科曼赤人,分為狼、熊、麋、鹿、鼠等氏族。傳說黃帝與蚩尤大戰於涿鹿之野,黃帝驅使熊、羆、貔貅、虎等參加作戰,這些野獸並不可能是真實的野獸,而是以動物為圖騰的一些氏族。現存的姓氏中,有一些是以動物、植物或自然界的一些非生物名稱為姓,如英美常見的姓氏“雷切爾”、“德博拉”即源於“母羊”、“蜜蜂”圖騰;葡萄牙的“拉波孔”(狐貍)、“洛博”(狼)、“卡翁”(狗)“萊奧”(獅子)等姓氏,日本的“龜、熊、虎、豬、鶴”等姓氏,也都同古代的圖騰有關。這種現象反映了姓氏與原始圖騰密切相關。
  由圖騰演變而來的氏族名就是姓氏的雛形。據考証,現有的鳳、柏、龍等姓就是源自圖騰。但是,由圖騰轉化來的氏族名,還不能算真正的姓,雖然它具有了區別人群的作用。在人類婚姻關系達到一定的層次,人們對婚姻的認識達到一定的高度,真正的姓才產生了。
  最早的人類處於蒙昧之中,生產力極低,與之相適應,最早的婚姻形式是血婚制。度過漫長的蒙昧時代,人類開始朦朧地意識到,血緣相近的配合,產生的後代體力、智力都很弱。
  在人類認識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道理,有意識避免近親性交時,區別血緣關系成為非常重要的事情,這時候,在歷史需要區別血緣關系的時候,姓真正的產生了。有了姓,能否通婚就很清楚了。
  對於“姓”,《說文解字》是這樣解釋的:“姓,人所生也。古之神聖,因感天而生子,故稱天子;從女從生,生亦聲。”這個解釋說的是,“姓”是個形聲字,其中的“生”隻是表示讀音,意義是從“女”得來的,“姓”的本義可以理解為:源於同一女性始祖的族屬的共同標志。
  我國古老的姓,如姬、嬴、媯、姜、姚、姒、、等,都有“女”旁,這些古老的姓也告訴我們,人類曾經有過以女性為中心的社會。“姓”字,由“女”和“生”組成,意思是,由母親而產生的。後來母系社會因為人類社會的進步,而退出歷史大舞台,有一些帶有女旁的古老的“姓”字,卻一直留到現在。
  當人類進入以男性為中心的父系社會時,孩子的姓也由母系轉變為父系,這時候,生產力有了較快的發展,生產資料開始有了一些剩余,私有觀念也隨之產生,為了把剩余的財產留給自己的後代,以男子為中心的一夫一妻婚姻產生了,姓也有了新的意義──確定財產繼承權。
  這個時候,未婚姑娘為了加以區別,一般在姓前冠以孟(伯)、仲、叔、季,用以表示老大、老二、老三、老□這種排行。如古書所記孟姜、仲子、叔姬,意即姜家的大女兒,子家的二女兒,姬家的三姑娘。哭倒長城的孟姜女並不姓孟,而是姓姜,是姜家的大女兒。女子嫁出去以後,一般用丈夫的姓和娘家的並列稱某某氏,如一位姬姓女子嫁給被孔子讚譽為“敏而好學,不恥下問”的衛國大夫孔圉做妻子後,就叫孔姬,若是李姓女子嫁給張姓男子,婚後隻能稱為“張李氏”或“李氏”,這種稱呼方式在當今某些農村還能找到。
  這是中國姓產生的過程,而在歐洲和其他地區,姓產生很晚,北歐一些國家直到19世紀才使用姓,許多國家、許多民族直到現在還沒有使用姓,但他們採用聯名制和其他方法替代了姓的作用,在其他章裡我們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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