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12
發新話題
打印

[都市趣聞] 可罰300萬!檸檬茶沒檸檬 衛福部正名「風味」飲料

可罰300萬!檸檬茶沒檸檬 衛福部正名「風味」飲料

本文來自:☆夜玥論壇קhttp://ds-hk.net★ 轉帖請註明出處! 發貼者:羽翼之兔 您是第4368個瀏覽者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超商隨手買罐檸檬茶、花果茶,你確定喝下肚的飲料裡頭,用的是真材實料的果蔬汁嗎?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8)天正式宣布,將自後年7月1日起,規範使用「調味劑」調出的市售包裝飲料,一律不得再標示果蔬名稱,舉例來說,利用檸檬酸調配的檸檬茶就得改名「檸檬風味茶」或「檸檬口味茶」,否則開罰。
市售含果蔬汁的包裝飲料琳瑯滿目,個個都宣稱自己含有新鮮果蔬汁,但不少其實都是用人工「調味劑」、「食品添加物」調出來的加味飲料,食藥署決定大力整頓。
食藥署日前公告訂定「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正式規範添加果蔬汁含量在10%以下,或由食品添加物提供果蔬風味,且可直接飲用的包裝飲料,未來只要在容器或外包裝上宣稱果蔬名稱或果蔬圖樣,都必須依新規定來標示。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繼95年起公告含10%以上的果蔬汁產品必須強制標示原汁含有率之外,新規定再進一步,規範果蔬汁含量不到10%的包裝飲料,必須在包裝正面,清楚標示原汁含有率或乾脆標示「果蔬汁含量未達10%」,以供消費者辨別。
更嚴格的是,針對一滴蔬果汁都沒加,僅以調味劑、食品添加物調配出果蔬風味的飲料,未來將徹底限制只能以「OO風味」或「OO口味」飲料的字眼來標示,避免混淆視聽。
蔡淑貞強調,新規定將從10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呼籲相關業者及早配合辦理,屆時如查獲產品未依規定標示,可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最高處以300萬元罰鍰,違規產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繼續販售,逾期未遵行者,還將沒入銷毀。
我感覺有差嗎...這這樣太陽餅裡應該要有太陽了...真的是沒事找事做 說100趴純果汁的也未必是純的 所以表示真的是好玩的*.*/
這樣太陽餅以後勢不是要改成太陽口味的餅乾(?雖然現在只有飲料

[ 本帖最後由 羽翼之兔 於 2013-10-8 23:36 編輯 ]
天使說100句但人們不相信天使但惡魔只說1句人民卻堅信不疑所以當小惡魔就好

TOP

其實很多食物也是啊……

菠蘿包沒菠蘿,

雞尾包沒雞,

牛舌餅也沒牛舌……

= =""
腐海無涯。

TOP

所以以後可能要改波羅口味的麵包 雞尾口味的包 牛舌口味的餅(?
感覺是沒事找事做= =
太閑不如去搞經濟
天使說100句但人們不相信天使但惡魔只說1句人民卻堅信不疑所以當小惡魔就好

TOP

龜零膏都沒有龜啦

TOP

還是要標示清楚才不會讓人誤會

TOP

呵呵!!!很多東西的名稱都嘛沒有名稱所說的東西!!
我舉例子雞尾包沒雞和牛舌餅也沒牛舌.......等

TOP

老婆餅也沒老婆
老鼠麵裡面也沒老鼠
其實成分說明標清楚就好
像米粉現在都改叫炊粉....超奇怪的

TOP

單純覺得他們太閒了.....
這樣可以說政府機關不像政府機關嗎....

TOP

台灣人大腸癌發生率居全球第一!
近年台灣食安問題不斷,
許多黑心食品都含致癌物質之影響。

這才是主要需要關心的事情吧!
把黑心企業都找出來才是是重中之重!
這一種無關緊要的......

TOP

我記得好像說巧克力如果可可還是什麼沒達一定比例也不能叫巧克力!?

這就跟以前有一個笑話是說,兩家英文補習班,媽媽問何嘉仁的櫃檯人員,為時候何嘉仁沒有來上課,櫃檯人員回她,隔壁長頸鹿美語也沒看到長頸鹿來教!!是一樣的道理

TOP

 14 12
發新話題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4-19 09:08

Powered by Discuz! 6.0.0Licensed © 2001-2014 Comsenz Inc.
頁面執行時間 0.065847 秒, 數據庫查詢 6 次, Gzip 啟用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夜玥論壇ק - Archiver - WAP
論壇聲明
本站提供網上自由討論之用,所有個人言論並不代表本站立場,並與本站無關,本站不會對其內容負上任何責任。
假若內容有涉及侵權,請立即聯絡我們,我們將立刻從網站上刪除,並向所有持版權者致最深切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