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加名戰》作者:佚名【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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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湖南姑娘譚歆婷從醫學院畢業後,來到廣州市一家醫院做護士。不久,她就認識了在該醫院做電工的雷湘鵬。
雷湘鵬對譚歆婷一見鍾情,而譚歆婷對他也很有好感。可是,雷湘鵬的母親盧梅強烈反對他們交往,因為雷家家境不錯,而譚歆婷來自農村,母親早逝,父親一直靠賣苦力為生。盧梅認為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不會有好結果。儘管如此,雷湘鵬仍對譚歆婷窮追不捨,譚歆婷感動之下,接受了他。
譚歆婷接父親譚根生來廣州住了半個月,盧梅由於瞧不起譚家,對他避而不見。譚根生感到很傷自尊,不同意女兒和雷湘鵬戀愛,還說:“咱雖然窮,但得有骨氣!”譚歆婷左右為難,雷湘鵬則堅持非她不娶。在這場拉鋸戰中,雷湘鵬的父親雷明倒是始終比較開明,多次勸說盧梅不要干涉兒子的選擇。可盧梅竟說:“我是不想兒子重蹈我們這種失敗婚姻的覆轍!”
盧梅的意思是,她和雷明雖然結婚二十多年了,但並不幸福——當初,他們是經領導介紹成家的,後來發現性格、文化背景、飲食習慣等都不太合,幾次差點離婚,是為了兒子才湊合著一起過。正是基於這種原因,盧梅才反對兒子娶個門不當戶不對的外地媳婦。為此,盧梅和兒子鬧了不少彆扭,但出於對兒子的愛,她最終做了讓步。
譚歆婷和雷湘鵬如願結婚了。才工作兩三年的他們買不起房子,譚歆婷只好搬進了雷家居住——那是一套三室兩廳的單位集資房,是公公婆婆買的。為了家庭和睦,譚歆婷與婆婆都心照不宣地摒棄前嫌,相處得還好,尤其是她生下兒子後,婆婆明顯對她好了許多。
婚後第二年,盧梅和雷明決定出資為兒子一家三口買一套房。新房面積90平方米,總價65萬元。盧梅夫婦一次性把房款付清,裝修、買傢俱家電的費用則由雷湘鵬夫婦負責。這套房子幾乎掏光了兩代人的積蓄,雷湘鵬夫婦對父母的大力支持特別感激。
一天,雷湘鵬回家後,興奮地告訴妻子,房產證拿到了。譚歆婷打開一看,發現房產證上只有雷湘鵬一個人的名字。雷湘鵬解釋說:“你的戶口不在廣州,再說,我們是夫妻,寫誰的名字還不一樣?”譚歆婷覺得有道理,便沒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
幾天後,盧梅來了,看到房產證,她順手就塞進了自己的包裡,說:“這房子,你們安心地住,但房產證得由我保管,畢竟這是我和你爸一輩子的心血。”譚歆婷震驚不已:“這算是怎麼回事兒?這房子不是送給我們的嗎?”雷湘鵬歎道:“不是送給我們,只是送給我們住!”譚歆婷鬱悶極了——她把自己的幾萬元積蓄全部用於裝修了,可房產證上卻沒有她的名字!她向一個大學同學訴苦,同學替她鳴不平:“這對你不公平!你出了錢搞裝修,還要工作、生孩子、做家務,他們卻連一點‘名分’都不給你!萬一日後你老公變心了,你就什麼都沒有了!”
譚歆婷覺得同學的話句句在理。因為她結婚兩年來,每個月三四千元的工資都當做家用,自己從未存過一分錢,這意味著一旦離婚,她將會一無所有。想到這裡,她委婉地向丈夫提出了加名的要求。雷湘鵬說:“這不太好吧?房子可是爸媽出錢買的呀!何況,房產證在我媽手裡,我實在說不出口。”譚歆婷生氣了:“你想過我的感受嗎?我為這個家好歹也掙了十來萬,房子怎麼就沒我的份兒呢?我嫁到你們家,就像個保姆一樣,你們一家人都不把我放在眼裡……”譚歆婷越說越激動,最後哭了出來,雷湘鵬只好安慰她,答應去試一試。幾天後,雷湘鵬帶回了盧梅的話:“我媽說,只要我們好好過日子,房子就一直給我們住,但產權還是得歸他們。她是怕我們以後不孝順,或者鬧離婚……”譚歆婷聽了,失望不已。
為了讓妻子安心,雷湘鵬找來《婚姻法》給她看:“你看,《婚姻法》有規定,父母為夫妻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爸媽已經說了,房子是送給我們兩人住的,你還擔心什麼呢?再說,爸媽就我一個兒子,這房子最終是要留給我們的。”譚歆婷仍不甘心,卻又無可奈何。
二
幾天後,譚歆婷和社區裡幾個家庭主婦閒聊時提到此事,一個鄰居提醒她說:“萬一你公公婆婆私下寫好遺囑,房子只留給你老公一個人,到時候你後悔也來不及了!要想保險,房產證還是得加上你的名字!”幾位鄰居紛紛附和,譚歆婷心裡又浮起了一片愁雲。
令譚歆婷意想不到的是,那以後,社區裡出現了一些風言風語,有的說她婆婆太勢利,排擠兒媳;也有的說她太可憐,在家沒地位。這些話傳到盧梅耳朵裡後,她勃然大怒,說兒媳“動機不純”,故意把家事散佈出去,目的就是想給婆家施加壓力。她還氣憤地對譚歆婷說:“你越這樣做,我就越不遂你的願!”
譚歆婷有口難辯,十分憋屈,和婆婆之間的矛盾也越積越深。雷湘鵬再次向母親“求情”,要求在房產證上加上譚歆婷的名字。盧梅對兒子失望極了:“都說娶了媳婦忘了娘,這話果然沒錯!”雷湘鵬無奈極了,為了房產證加名的事情,他真是兩頭受氣!
屋漏偏逢連陰雨。清明節前夕,56歲的雷明獨自回衡陽老家探望姐姐,順便給自己的父母掃墓。誰知,由於雨天路滑,他乘坐的中巴車在蜿蜒的山道上發生了車禍,傷勢嚴重的他第二天便去世了。
這次事故,雷明得到了近20萬元的賠償。他臨終前在病床上留下了遺囑,說明相關賠償除了用於自己的葬禮以及修建父母的墳墓,其餘的全部留給家境困難的姐姐。雷湘鵬一一照辦,並尊重父親的遺願——“葉落歸根”,將父親葬在了湖南。盧梅對此十分不滿,對兒子抱怨道:“他埋在湖南,將來我在廣州火化,這不明擺著要和我分居嗎?而且,那20萬元賠償,他一分錢也不留給我,擺明瞭心裡完全沒有我!”雷湘鵬勸道:“爸爸都走了,您還這麼斤斤計較幹嘛呀!再說,家裡的兩套房子不都是屬於您的嗎?”一提到房子,盧梅更氣了:“那房子屬於誰還難說!你成天和媳婦兒嚷著要加名,不就想要那套房子嗎?現在好了,你爸走了,我孤家寡人,你們就更可以逼我了!”
在這種情形下,雷湘鵬夫妻都不好再提房產證加名的事。因擔心母親寡居孤獨,雷湘鵬曾多次想接她來一起住,但盧梅都不肯。
讓雷湘鵬和譚歆婷萬萬沒想到的是,盧梅竟然搞起了“黃昏戀”!雷湘鵬十分驚訝,盧梅卻坦然道:“我和你爸本來就沒有什麼感情,當初要不是為了你,我們早就離婚了。他既然死了都要回湖南,我還留戀什麼呢?”
雷湘鵬無奈極了,只能由著母親去。從那以後,雷湘鵬夫婦與母親來往更少了。這天,盧梅打電話叫兒子去把房產證的名字改成她本人的。雷湘鵬大吃一驚,問道:“媽,您到底想幹什麼呀?”盧梅說:“我想結婚!這兩套房子本來就是我的,我要回來也是應該的!反正你們是指望不上了,以後我住一套房子,出租一套房子養老。我還要去國外旅遊,把老年生活過得多姿多彩……”
雷湘鵬急得直跺腳,譚歆婷得知後,更是氣憤不已。雷湘鵬懷疑母親是被人“洗腦”了,於是,堅決阻止母親再婚。更氣人的是,不久後,盧梅又在街頭被陌生人騙了1萬元去“投資”!
雷湘鵬覺得,母親這麼容易被騙,不能再獨居了,便強行把母親接到了自己家住,並將舊房子出租了。幾經折騰後,盧梅最終和那個戀人分手了,但她從此變得沉默寡言,疑神疑鬼。有幾次,雷湘鵬和譚歆婷去她的房間照顧她,她卻認為他們是來“偷”房產證的,把他們趕了出去,還憤憤地說:“我知道你們想合夥騙我的房子,我不會讓你們如願的!”
或許是太壓抑,不久之後,盧梅又找了一個“男朋友”。雷湘鵬百般勸阻,盧梅竟當著譚歆婷的面說:“不讓我結婚也可以,除非你跟她離了,省得她天天惦記我的房子!”雷湘鵬聽罷無言以對,譚歆婷則氣得號啕大哭。她忽然有了一種巨大的危機感——婆婆如此強勢,丈夫能抵抗得了嗎?
三
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正式出臺,明確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譚歆婷從網上看到這一條款後,頓時傻眼了:這樣一來,萬一婆婆逼自己離婚,自己豈不是一無所有了?她意識到了加名的急迫性,當晚回家便向丈夫下了最後通牒:“我不管你用什麼方法,必須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
雷湘鵬十分為難,因為房產證一直被母親藏著,幾年了,連影子都沒見著。而且,現在她們婆媳關係如此緊張,如果再提加名的事,母親豈不要瘋了?想來想去,雷湘鵬都找不到好辦法,唯有勸妻子忍耐一下。可恐慌不已的譚歆婷哪裡還忍得住?情急之下,她向父親求助,請他過來幫自己說服婆婆。譚根生也不忍女兒受委屈,便同意幫忙,來到了廣州。可是,雷湘鵬不贊同妻子和岳父一起逼母親,他怕母親受不了這個刺激,又怕適得其反。丈夫的顧慮不無道理,譚歆婷束手無策。
一天,譚歆婷看見婆婆又去公園裡“約會”,禁不住想,自從公公去世後,婆婆的脾氣變得越來越古怪,也許是因為她太孤獨。她又想到了自己的父親,鰥居多年,一直住在湖南鄉下,沒人照顧。既然婆婆總想找一個老伴,如果能說服他們走到一起,豈不是皆大歡喜嗎?
譚歆婷把這個想法告訴丈夫後,雷湘鵬起初頗為震驚,但仔細一想,他也覺得未嘗不可——一旦兩家人成了一家人,不僅房子的問題可以迎刃而解,贍養兩位老人也更方便,而且,兩位老人彼此做伴,母親也不會被騙了。夫妻倆一商量,決定各自“分工”,雷湘鵬負責說服母親,譚歆婷負責勸自己的父親。
然而,把話挑明後,盧梅對兒子大發雷霆:“你這個不孝子,為了騙媽的房子,竟然想出這麼齷齪的招數來!你說,這是不是歆婷的主意?她成天惦記著這房子,不安好心!你竟然還幫著她,太讓我失望了!你們搬出去,我不要你們住我的房子!”雷湘鵬無言以對……
而譚根生聽了女兒的話後,同樣大吃一驚,堅決不肯。他本來就對親家母沒好感,而且他向來自尊心強,覺得女兒嫁到雷家就是受歧視,現在女兒還要他“倒插門”,這簡直是要他的命!面對女兒的苦苦哀求,他勃然大怒,罵道:“你這是敗壞門風、辱沒祖宗啊!”
為了逼父親答應,譚歆婷故意威脅他說,如果他不幫忙,自己以後就不給他養老。而雷湘鵬也費盡心思“偷”到了房產證,以此“威脅”母親。沒想到,這徹底激怒了盧梅,她居然站在樓下,當著眾多鄰居的面,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數落兒子兒媳,說他們搶了她的房子,雷湘鵬無奈,只好把房產證還給她。事後,盧梅又以死相逼,要求兒子離婚。目睹這一切,譚根生感覺太丟臉了,忍辱含淚獨自回了老家。
盧梅趁兒子兒媳都不在家,叫來鎖匠換了門鎖,還掛上“此屋出租”的牌子——她鐵了心要將譚歆婷“掃地出門”,還打電話給雷湘鵬,說如果他不離婚,就不認他這個兒子!
事情鬧到這個地步,雷湘鵬心力交瘁。擔心母親的同時,他也對自己的婚姻失去了信心,向妻子提出了離婚。譚歆婷傷心不已,打電話向父親哭訴。沒想到,當天晚上就從老家傳來噩耗,譚根生喝農藥自殺了!
父親的死,讓譚歆婷悲慟欲絕,也讓她幡然醒悟,意識到自己再糾纏下去已毫無意義。她安葬好父親後,與雷湘鵬協議離婚,房子歸雷湘鵬,譚歆婷則得到了20萬元補償,其中包括她當初付出的裝修費,婚後幾年掙的工資以及房屋升值帶來的部分收益等;而雷湘鵬依然住在母親的房子裡,並因離婚付給譚歆婷補償款,欠下了十幾萬元債務……
[ 本帖最後由 藍晶 於 2015-3-7 20:36 編輯 ]